重庆市房屋建筑抗震加固设计导则(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2020年9月).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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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房屋建筑抗震加固设计导则(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2020年9月).pdf

2屋架杆件截面加固示

8.3.9采用增大截面法加固厂房柱时,其截面加固形式见图8.3.9;也可采用增设 支撑、四周外包钢筋混凝土等方法加固厂房柱

DB11/T 916-2012 废胎橡胶沥青路用技术要求.pdf图8.3.9厂房柱截面加固示意图

。 8.3.12外露式柱脚抗震承载力小于柱截面屈服承载力的1.2倍时,可采用增设附 加锚栓、采用钢筋混凝土包裹柱脚等方法进行加固;柱脚底板厚度不足时可采用 增设柱脚加劲肋、柱脚型钢间浇筑混凝土等方法进行加固;柱脚锚固不足时可采 用增设附加锚栓、采用钢筋混凝土包裹柱脚等方法进行加固。 8.3.13厂房构件连接加固,应符合下列要求: 1焊缝连接的加固,可采用增加焊缝长度、增加有效厚度或两者同时增加等 方法。 2当本条第1款加固方法不满足抗震要求时,可采用附加连接板、加大节点 板等方法

1焊缝连接的加固, 学双两白时增阳等 方法。 2当本条第1款加固方法不满足抗震要求时,可采用附加连接板、加大节点 板黛方注

图8.3.13用附加连接板加强连接示意图

3螺栓和铆钉连接的加固,优先采用适宜直径的高强螺程连接,也可采用新 增、变单剪为双剪等方法。 (ⅢI)单层砖柱(墙垛)厂房 8.3.14增设钢筋网砂浆面层与原有砖柱(墙垛)形成面层组合柱时,其材料和构 造应符合下列要求: 1水泥砂浆的强度等级宜采用M10,钢筋宜采用HPB235级钢筋。 2面层应在柱两侧对称布置,面层的厚度可采用35mm~45mm。面层应深入 地坪下500mm。 3纵向钢筋的直径不宜小于8mm,间距不应小于50mm;水平钢筋的直径不 宜小于4mm,间距不应大于400mm;纵向钢筋的保护层厚度不应小于20mm, 钢筋与砌体表面的空隙不应小于5mm,钢筋的上端应与柱顶的垫块或圈梁连接 下端应错固在基础内:柱两侧面沿柱高应每隔600mm采用d6的封闭钢箍拉结。

1一纵向钢筋:2—水平箍筋:3封闭箍筋

图8.3.14面层组合柱加固墙垛示意图

表8.3.14基本周期的折减系数

2壁柱应在砖墙两面相对位置同时设置,壁柱和套的厚度宜为60mm~120mm 并应采用钢筋混凝土腹杆拉结。在砖柱(墙垛)周围设置钢筋混凝土套遇到砖墙 时,应设钢筋混凝土腹杆拉结。 3纵向钢筋宜对称配置,配筋率不应小于0.2%,纵向钢筋保护层厚度不应 小于25mm,钢筋与砌体表面的净距不应小于5mm;钢筋的上端应与柱顶的垫 快或圈梁连接,下端应锚固在基础内。 4箍筋的直径不应小于6mm且不小于纵向钢筋直径的0.2倍,间距不应大 于400mm且不应大于纵向钢筋直径的20倍,在距柱顶和柱脚的500mm范围 内,其间距应加密;当柱一侧的纵向钢筋多于4根时,应设置复合箍筋或拉结 。 5钢筋混凝土拉结腹杆沿柱高度的间距不宜大于壁柱最小厚度的12倍,配 筋量不宜少于两侧壁柱纵向钢筋总面积的25%。 6壁柱或套应设基础,基础的横截面面积不得小于壁柱截面面积的一倍,并 应与原基础可靠连接。壁柱或套的基础埋深宜与原基础相同,当有较厚的刚性地 坪时,埋深可浅于原基础,但不宜浅于室外地面下500mm

一砖墙;2一混凝土壁柱;3纵向钢筋; 4—箍筋;5一拉结筋;6拉结腹杆

(a)钢筋混凝土壁柱加固砖柱(墙垛)

(b)钢筋混凝土套加固砖柱(墙垛)

图8.3.15砖柱(墙垛)加固示意图

7采用壁柱或套加固后的抗震承载力验算,应满足本导则第8.3.14条的要求, 增设的混凝土和钢筋的强度应乘以0.85的折减系数;A、B类房屋的材料强度应 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抗震鉴定标准》GB50023的有关规定采用。 8.3.16增设钢构套加固砖柱(墙垛)的设计,应符合下列要求:

地坪不小于200mm,上端应与柱顶垫块、圈梁通过植入螺杆或拉杆连接,利用 上端横向缀板环绕砖柱加强约束作用。 2钢构套的横向缀板截面不应小于50x5,系杆直径不应小于18mm,缀板 与系杆的间距不应大于纵向单肢角钢最小截面回转半径的40倍,在柱上下端和 变截面处间距应适当加密。 3当抗震承载力低于要求在30%以内的轻屋盖房屋,增设钢构套加固后,砖 柱(墙垛)可不进行抗震承载力验算

1—牛腿;2—千斤顶;3—临时支柱;4—柱子被加固部分:5—永久性特制桁架;6柱子被截取部分

9.1.1本章适用于砖墙承重的单层空旷房屋,包括场馆、礼堂、食堂等,主要由 前厅、大厅、附属房屋和舞台等部分组成。 9.1.2单层空旷房屋的抗震加固方案,应有利于砖墙抗震承载力的提高、屋盖整 体性的加强和结构布置上不利因素的消除。 9.1.3当既有的A、B类单层空旷房屋的大厅超出砌体墙承重的适用范围时,宜 改变结构体系或提高构件承载力且加强墙体的约束达到现行国家标准《建筑抗震 设计规范》GB50011的相关要求。 9.1.4加固设计时,可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的规定进 行纵、横向的抗震分析,加固后构件的抗震验算可按现行行业标准《建筑抗震加 固技术规程》JGJ116的有关规定执行。 9.1.5混合排架房屋的钢筋混凝土部分,应按本导则第5章的相关要求加固;附 属房屋应根据其结构类型按本导则相应章节的要求加固,但其与大厅相连的部位 尚应符合本章的要求并计入相互间的不利影响

1屋盖支撑布置不满足要求时,应增设支撑。 2构件的支承长度不满足要求或连接不牢固时,可增设支托或采取加强连接 的措施。 3墙体交接处连接不牢固或圈梁布置不满足要求时,可增设圈梁加固, 4大厅与前后厅、附属房屋的连接不满足要求时,可增设圈梁加固

9.3.1采用面层组合柱加固砖柱(墙垛)时,应符合本导则第8.3.14条的要求。 9.3.2采用增设钢筋混凝土壁柱或套对原有砖柱(墙垛)加固时,应符合本导则 第8.3.15条的要求。 9.3.3采用钢构套加固砖柱(墙垛)时,应符合本导则第8.3.16条的要求。 9.3.4外加圈梁加固单层空旷房屋应符合本导则第4.3.8条的要求。 9.3.5对女儿墙、封檐墙加固时,应符合本导则第8.3.7条的要求,

9.4.1新旧交界部位的墙、柱表面有酥碱、油污或面层时,应剔除清理干净;加 固施工前,应浇水湿润墙面。 9.4.2采用面层组合柱、增设混凝土围套加固砖柱(墙垛)施工应符合本导则第 4.4.1条的要求。 9.4.3采用钢构套加固砖柱(墙垛)施工应符合本导则第8.4.2条的要求。 9.4.4外加圈梁的加固施工应符合本导则第4.4.5条的要求

A.0.4钢筋的弹性模量应按表A.0.4采用。

表A.0.4钢筋的弹性模量(N/mm²)

附录B 砖房抗震墙基准面积率

。一一第i层抗震墙在1/2层高处的截面平均压应力(MPa); n一一房屋总层数; frm一一砖砌体抗剪强度平均值(MPa);按表B.0.1采用; fw一一砖砌体抗剪强度标准值(MPa);按表B.0.1采用; %一一墙体承重类别系数,承重墙为1.0,自承重墙为0.75。 麦B01砌体抗前

表B.0.1砖砌体抗剪强度平均值(N/mm²)

1 1 0.0198 0.0137 0.0090 0.0067 0.0032 2 0.0263 0.0183 0.0120 0.0089 0.0064 2 1 0.0322 0.0228 0.0157 0.0120 0.0089 3 0.0298 0.0205 0.0135 0.0101 0.0072 3 每 1~2 0.0411 0.0301 0.0213 0.0164 0.0124 开 4 0.0318 0.0219 0.0144 0.0106 0.0077 间 4 3 0.0450 0.0320 0.0221 0.0167 0.0124 有 1~2 0.0499 0.0362 0.0260 0.0203 0.0155 一 5 0.0331 0.0228 0.0150 0.0111 0.0080 个 5 4 0.0482 0.0344 0.0237 0.0179 0.0133 窗 1~3 0.0573 0.0423 0.0303 0.0238 0.0183 纵 6 0.0341 0.0235 0.0155 0.0114 0.0083 墙 5 0.0505 0.0360 0.0248 0.0188 0.0139 6 4 0.0594 0.0430 0.0304 0.0234 0.0177 1~3 0.0641 0.0475 0.0345 0.0271 0.0209 墙体平均压应力。 0.09(i+1) (MPa)

1 1 0.0245 0.0171 0.0115 0.0086 0.0062 2 0.0326 0.0228 0.0153 0.0114 0.0085 2 1 0.0386 0.0279 0.0196 0.0150 0.0112 3 0.0367 0.0255 0.0172 0.0129 0.0094 3 1~2 0.0491 0.0363 0.0260 0.0204 0.0155 有 4 0.0391 0.0273 0.0183 0.0137 0.0100 一 4 3 0.0541 0.0390 0.0274 0.0210 0.0157 个 1~2 0.0581 0.0433 0.0314 0.0249 0.0192 门 5 0.0408 0.0285 0.0191 0.0142 0.0104 的 5 4 0.0580 0.0418 0.0294 0.0225 0.0169 横 1~3 0.0658 0.0493 0.0363 0.0289 0.0225 墙 6 0.0419 0.0293 0.0196 0.0146 0.0107 5 0.0607 0.0438 0.0308 0.0236 0.0177 6 4 0.0708 0.0518 0.0372 0.0289 0.0221 1~3 0.0729 0.0548 0.0406 0.0326 0.0255 墙体平均压应力。 (MPa) 0.12(πi+1)

墙体 砂浆强度等级 总层数 验算楼层1 类别 MO. 4 M1 M2. 5 M5 M10 1 1 0.0223 0.0158 0.0108 0.0081 0.0060 2 0.0298 0.0211 0.0135 0.0108 0.0080 2 1 0.0346 0.0253 0.0180 0.0139 0.0106 每 3 0.0335 0.0237 0.0162 0.0122 0.0090 一 3 1~2 0.0435 0.0325 0.0235 0.0187 0.0144 开 4 0.0357 0.0253 0.0173 0.0130 0.0096 间 4 3 0.0484 0.0354 0.0252 有 0.0195 0.0148 1~2 0.0513 0.0384 0.0283 0.0226 0.0176 一 个 5 0.0372 0.0264 0.0180 0.0136 0.0100 门 5 4 0.0519 0.0379 0.0270 0.0209 0.0159 1~3 或 0.0580 0.0437 0.0324 0.0261 0.0205 1 6 0.0383 0.0271 0.0185 0.0140 0.0108 个 5 0.0544 0.0397 0.0283 0.0219 0.0167 6 窗 4 0.0627 0.0464 0.0337 0.0266 0.0205 1~3 0.0640 0.0483 0.0361 0.0292 0.0231 墙体平均压应力。 (MPa) 0.16(㎡i+1)

表B.0.3位置调整系数总层数2345检查层数121231~2 34I~23457oi1.01.11.01.051.21.01.1 1.31.01.051.151.476

附录C砌体房屋外加结构加固

C.1.1本章适用于多层砌体房屋的外加结构加固,其适用的最大高度和层数应符 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抗震鉴定标准》GB50023的有关规定。 C.1.2当多层砌体房屋抗震能力不足时,可以沿外纵墙外部增设钢筋混凝土结构 并通过拉杆或连接措施与原砌体结构形成整体,以提高原结构的整体抗震性能 C.1.3采用外加结构加固时,既有建筑结构应符合下列要求: 1结构平面布置宜规则对称。 2原房屋应为横墙承重或纵横墙承重;原房屋大多数横墙的间距不应大于 6.0m。大多数横墙指对应房间面积超过80%以上的横墙。 3原房屋墙体应为厚度不小于240mm的普通砖实心墙。 C.1.4外加结构可采用装配式混凝土结构或现浇混凝土结构,条件充许时优先采 用装配式混凝土结构,

当采用外加结构加固时,应符合下列要

.2.1当采用外加结构加固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1原建筑局部不满足抗震要求的部位,尚应采取相应加强措施。 2原建筑内部存在竖向承载力不满足的墙体,尚应对其进行加固。 3应考虑施工过程及基础沉降对原墙体的影响,避免外加结构引起原墙体开 裂。

1原建筑局部不满足抗震要求的部位,尚应采取相应加强措施。 2原建筑内部存在竖向承载力不满足的墙体,尚应对其进行加固。 3应考虑施工过程及基础沉降对原墙体的影响,避免外加结构引起原墙体开 裂。 C.2.2当采用装配式外加结构加固时,尚应符合下列要求: 1所有构件承受的荷载和作用,应通过可靠的传递途径连续传至基础。 2装配式结构的节点设计应构造简单、传力直接、受力明确、便于施工。 3装配式结构的节点和连接的承载能力和延性不宜低于同类现浇结构,亦不 宜低于预制构件本身,且应满足“强剪弱弯、更强节点”的要求。

1所有构件承受的荷载和作用,应通过可靠的传递途径连续传至基础。 2装配式结构的节点设计应构造简单、传力直接、受力明确、便于施工。 3装配式结构的节点和连接的承载能力和延性不宜低于同类现浇结构,亦不 宜低于预制构件本身,且应满足“强剪弱弯、更强节点”的要求。

C.2.3外加结构应符合下列要求:

1房屋各层均应设置外套结构进行加固,各层外套结构的布置应上下对齐。

2外加横墙宜与原结构横墙对齐,外加横墙的最大间距不宜大于6.0m。 3原结构地上部分外纵墙的窗下墙位置,可不设置外贴纵墙;各层外纵墙窗 上或门上墙体应进行加固。 4对原外纵墙首层洞口以下的墙体,宜对其正负零以下的部分进行加固。 C.2.4外加结构与原砌体结构间的连接,应符合以下要求: 1外贴纵墙、外加横墙、外加楼板与原砌体结构外墙间应有可靠连接。 2外贴纵墙与原砌体结构之间应灌注无收缩灌浆料或水泥砂浆。 3外贴纵墙现浇时,其与原砌体结构外墙的连接应满足现行国家标准《建筑 抗震加固技术规程》JGJ116的相关要求。 4采用装配式外加结构时,应在楼层标高处设置水平现浇配筋混凝土带,以 车接外纵墙、外加横墙及外加楼板;在原砌体结构纵横墙交接处外侧设置竖向现 浇配筋混凝土带连接,以连接原砌体结构横墙、外贴纵墙及外加横墙;外加横墙 的上下层之间在楼层标高处宜设置水平现浇配筋混凝土带,以连接上下层外加横 墙。 C.2.5采用装配式外加结构时,预制构件的混凝土强度等级不宜低于C25,现浇 接节点的混凝土强度不应低于预制构件的混凝土强度;采用现浇外加结构时 其混凝土强度等级不应低于C25,且应满足耐久性的要求

.3.1采用外加结构加固的结构计算分析,应符合下列要求: 1可以采用线弹性分析假定,且应考虑砌体、混凝土等不同材料的特性。 2原砌体材料泊松比可取0.15,弹性模量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砌体结构设 计规范》GB50003的相关规定;新增混凝土材料采用的相关计算参数应符合现 行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50010的相关规定。 3结构平面布置规则时,多遇地震作用下结构的整体分析可按纵、横两个方 可分别计算。 4荷载取值及荷载组合应满足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50009 和《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的要求,

5多迪地晨下结构弹性位移用不应人于172000 C.3.2结构构件及接缝承载力验算应符合下列要求: 1原砌体外纵墙与外贴纵墙形成的组合外纵墙应能承担全部纵向地震作用 2新增墙体的拉弯、压弯和水平抗剪承载力验算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混凝 土结构设计规范》GB50010和《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的相关规定。 3原结构墙体的水平抗剪承载力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抗震设计规范》 GB50011的相关规定。 4原砌体墙的抗压承载力应满足现行国家标准《砌体结构设计规范》GB 50003的要求。水平地震下的原砌体墙抗压承载力验算时,抗震加固的承载力调 整系数可取为1.0。 5预制墙板水平缝受剪承载力应满足现行国家标准《装配式混凝土结构技术 规程》JGJ1的要求。 C.3.3外加墙体的构造应符合下列要求: 1外加横墙厚度t不应小于160mm;其截面高度d不应小于h/18,不宜 小于h/15;h为同一横墙顶部拉梁或拉杆与底层钢拉杆之间的距离;外加横墙 享度t应大于等于表C.3.3中规定的数值

表C.3.3外加结构外加横墙厚度最小要求

注:h为同一横墙顶部拉梁或拉杆与底层钢拉杆之间距离;外加横墙厚度t与表中数值不同时 按内插取值。

注:h为同一横墙顶部拉梁或拉杆与底层钢拉杆之间距离;外加横墙厚度t与表中数值不同时 按内插取值。

2外贴纵墙厚度不应小于120mm,不宜小于140mm。 3外加墙体与现浇混凝土交接的一侧应将水平筋甩出并锚入现浇混凝土中。 4新增墙体抗震构造措施尚应满足现行国家标准《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 50011关于抗震等级三级抗震墙的要求。

5预制构件之间、预制构件与现浇混凝土的结合面应做成粗糙面。 C.3.4外加楼板及水平现浇带的构造应符合下列要求 1板厚不应小于100mm,并应满足竖向刚度和承载力要求。 2外加楼板与周边预制墙板之间应设置水平后浇带;外加楼板钢筋总量应至 少甩出50%并锚入水平后浇带。 3水平现浇带与原砖墙之间可采用锚筋连接;锚筋的直径不应小于8mm, 间距宜为400mm,植入砖墙的深度不应小于150mm,锚筋孔内应灌注植筋胶 C.3.5钢拉杆或拉梁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1应在建筑底层设置钢拉杆;底层每道横墙两侧应各设置一道钢拉杆,钢拉 杆直径不应小于25mm;当有地下室时,钢拉杆可设置于地下室顶板下;在满足 等强度的条件下,也可采用在原结构基础位置设置压浆锚杆或植筋代替钢拉杆 2应在屋顶板上部每道横墙对应的位置设置混凝土拉梁、钢拉梁或钢拉杆; 钢拉梁或混凝土拉梁纵筋总截面面积不应小于10cm²;其他楼层可不设置。 3钢拉杆或拉梁端部应与新增横墙有可靠拉接。 C.3.6外加结构的基础设计,应符合下列要求: 1宜选择对原建筑影响小、沉降量小、弃土少、施工安全、施工速度快捷的 基础形式。 2应根据土质、地下水位、新增结构类型及荷载大小选用合理的基础形式 当地质勘察资料不足时,应重新进行岩土工程勘察。 3新增基础与原基础宜脱开,并应考虑新设基础下土体沉降对原基础的影响 防止原砌体房屋发生裂损;外加结构不应坐于软弱地基上。 4应考虑地基受荷后的变形,避免新旧结构产生标高差异

C.4.1施工前应拆除原有散水、空调板、女儿墙、外挑阳台等外墙突出部分,宜 移除外墙附属管线;拆除工程应避免扰动原结构。 C.4.2原有砖墙表面应进行清洁,去除外墙外表面装修层,外贴纵墙部分的砖墙 应进行勾缝。

C.4.3施工前,应对建筑层高、建筑总高度、轴线尺寸、建筑总宽度、窗洞尺寸 等建筑数据进行复测及核对。 C.4.4对施工过程中可能导致的倾斜、开裂或局部倒等情况,应预先采取安全 措施。应进行施工阶段结构稳定分析,采取可靠措施防止新增结构在施工过程中 失稳。 C.4.5对外套装配式结构,应合理规划构件运输通道和存放场地,设置必要的现 场临时存放架,并制订成品保护措施。 C.4.6预制构件、安装用材料及配件应按标准规定进行进场检验,未经检验或不 合格的产品不得使用。 C.4.7构件吊装前,应检查构件装配连接构造详图,包括构件的装配位置、节点 连接详细构造及临时支撑设计计算校核等。 C.4.8预制构件应按施工方案要求的顺序进行吊装,吊装就位后,应及时在预制 构件和已施工现浇结构间设置临时支撑及临时固定措施。 C.4.9预制构件应经测量校准定位后再安装与其相邻的构件,需要传递荷载的构 件其连接部位承载应达到设计要求才能拆除支撑结构。 C.4.10装配式结构构件连接或构件与现浇结构连接采用螺栓连接时,应按要求 进行施工检查和质量控制,并做好露明铁件的防腐和防火处理。 C.4.11外套结构的基础施工不应扰动原地基基础,加固施工期间应进行基础沉 降变形观测

2.1钢筋混凝土房屋可采用下列消能减震

1房屋刚度不足、刚度不均匀或扭转效应明显时,宜增设位移相关型消能器 加固。

宜增设速度相关型消能器加固。 3单跨框架,宜增设屈曲约束支撑加固,并在必要时加强楼盖和屋盖的整体 性。 D.2.2底层框架房屋可采用下列消能减震加固方法: 1底层为单跨框架、底层刚度较弱或扭转效应明显时,宜增设位移相关型消 能器加固。 2底层的抗震承载力不满足要求时,可增设屈曲约束支撑或刚度较大的位移 相关型消能器加固。

宜增设速度相关型消能器加固, 3单跨框架,宜增设屈曲约束支撑加固,并在必要时加强楼盖和屋盖的整体 性。

D.2.2底层框架房屋可采用下列消能减震力

1底层为单跨框架、底层刚度较弱或扭转效应明显时,宜增设位移相关型消 能器加固。 2底层的抗震承载力不满足要求时,可增设屈曲约束支撑或刚度较大的位移 相关型消能器加固

1厂房柱间支撑布置不满足要求时,可增设位移相关型消能器。 2厂房扭转较大、纵向刚度不足时,可增设位移相关型消能器,或采用较大 刚度的位移相关型消能器替换既有柱间支撑。当既有柱间支撑替换为较大刚度的 位移相关型消能器时,应按国家现行标准对预埋件、连接件进行抗震承载力校核 当预理件、连接件抗震承载力不满足要求时应进行局部加固,或采用附加框架设 置消能器以保证消能器正常工作。 3厂房排架柱的抗震承载力不满足要求时,可增设位移相关型消能器、或速 蔓相关型消能器、或增设附加框架并设置消能器进行加固

D.3.1采用消能减震技术对既有建筑进行抗震加固设计时,地震作用应按现行标 准《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和《消能减震加固技术规程》CECS547进行 计算。消能减震加固后结构应进行抗震变形验算,加固后结构在多遇地震和罕遇 地震下的层间位移角应满足现行国家标准《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的要求, D.3.2消能减震技术加固的结构的地震作用效应计算,应根据结构所处的状态选 择以下方法。 1当主体结构处于弹性工作状态且消能器处于线性工作状态时,可采用振型 分解反应谱法、弹性时程分析法。 2当主体结构处于弹性工作状态而消能器处于非线性工作状态时,可将消能

器进行等效线性化,采用附加有效阻尼比和有效刚度的振型分解反应谱法分析, 宜采用主体结构弹性、消能器非线性的时程分析法进行补充分析。 3当主体结构进入弹塑性状态时,应采用静力弹塑性分析方法或弹塑性时程 分析方法进行计算。

D.3.3消能减震技术加固的结构的抗震计算模型,应符合下列要求:

1消能减震加固结构的自振周期应根据消能减震加固结构的总刚度确定,总 刚度应包括结构刚度和消能部件的有效刚度 2消能减震加固结构的总阻尼比应包括结构黏滞阻尼比和消能器附加给结 构的等效阻尼比;多遇地震和罕遇地震下结构的总阻尼比应分别计算。 3消能减震加固结构的恢复力模型应包括结构恢复力模型和消能部件的恢 复力模型。消能部件的恢复力模型宜采用经过试验验证、较为成熟的模型,应能 正确反映消能部件对主体结构刚度和阻尼的贡献。 D.3.4消能部件的设计参数应符合下列规定: 1位移相关型消能器与斜撑、墙体、支墩、梁等支承构件组成消能器部件时 消能部件的恢复力模型参数宜合下列规定

D.3.4消能部件的设计参数应符合下列表

1位移相关型消能器与斜撑、墙体、支墩、梁等支承构件组成消能 消能部件的恢复力模型参数宜符合下列规定:

Aup./Au,≤2/3

式中:Aupy 一消能部件在水平方向的屈服位移或起滑位移,其中连接消能器 部件应保持弹性状态; Ausy——设置消能器的主体结构层间屈服位移(m)。 2黏弹性消能器的黏弹性材料的总厚度应符合下列规定:

t, ≥ Audmax /lyl

式中:t,一黏弹性消能器的黏弹性材料总厚度(m); Audmx——沿消能方向消能器的最大可能位移(m); 3速度线性相关型消能器与斜撑、支墩、梁等支承构件组成消能部件时 支承构件沿消能器消能方向的刚度应按下式计算:

K,≥(6元/T)CL

式中:K,一一支承构件沿消能器方向的刚度(kN/m); Cp——消能器的线性阻尼系数[kN/(m·s)]; T一一消能减震加固结构的基本自振周期(s)。 4消能部件的屈服起始位移、屈服承载力按对应的材料性能标准值确定 消能器的屈服起始位移应计入连接消能器部件沿消能器消能方向的间隙。判断 消能部件是否达到屈服时,按地震作用标准值计算作用效应。 5消能器的极限位移、速度与承载力应符合下述要求: 1)消能器极限位移应不小于罕遇地震作用下消能器最大位移的1.2倍; 2)速度相关型消能器,消能器的极限速度应不小于罕遇地震作用下消能器 最大速度的1.2倍,且消能部件应满足在此极限速度下的承载力要求。 D.3.5消能部件附加给结构的有效刚度和等效阻尼比,可按下列方法确定: 1位移相关型消能器和非线性速度相关型消能器及相应的连接消能器部件附 加给结构的有效刚度可采用等效线性化方法确定。 2消能部件附加给结构的等效阻尼比可按下式计算:

5a=Zw, / (4元W)

式中:一一消能减震加固结构的附加等效阻尼比; W,——第j个消能器在结构预期层间位移Auj下往复循环一周所消耗 的能量(kN·m); W一一消能减震加固结构在水平地震作用下的总应变能(kN·m); 当消能部件在结构上分布较均匀,且附加给结构的等效阻尼比小于20%时 消能部件附加给结构的等效阻尼比也可采用强行解耦方法确定。 3不计及扭转影响时,消能减震加固结构在水平地震作用下的总应变能 可按下式计算:

W,=ZF u, / 2 85

W,=ZF u, / 2

式中: F 质点i的水平地震作用标准值(kN)

u;一一质点i对应于水平地震作用标准值的位移(m)。 4速度线性相关型消能器在水平地震作用下所往复一周所消耗的能量,可 按下式计算:

We, =(2元² /T)C, cos* 0, Au)

式中:T一一消能减震加固结构的基本自振周期(s); C—第j个消能器的线性阻尼系数[kN/(m·s)]; の,一—第j个消能器的消能方向与水平面的夹角(°); Auj一一第j个消能器两端的相对水平位移(m)。 当消能器的阻尼系数和有效刚度与结构振动周期有关时,可取相应于消能 减震加固结构基本周期的值。 5位移相关型消能器、非线性黏滞消能器在水平地震作用下往复一周所消 耗的能量,可按下式计算:

式中:A,一一第j个消能器的恢复力滞回环在相对位移△Auj时的面积(kN·m)。 消能器的有效刚度可取消能器恢复力滞回环在相对水平位移△u,时的割线 刚度。 6消能部件的有效刚度、等效阻尼比参数应与同一地震水准下结构性能相 协调。 D.3.6连接消能器的结构构件的抗震验算要考虑消能器的出力特点对结构及节点的 影响,应符合下列规定: 1连接消能器的构件节点核心区的抗震验算,应考虑消能器对结构的作用。 2连接消能器的构件在罕遇地震作用下应能保证消能器正常工作。 3消能部件采用高强度螺栓或焊接连接时,连接消能器的结构节点部位组合弯 矩设计值应考虑连接器连接部件端部的附加弯矩

4连接消能器的结构节点和构件应进行消能器极限位移和极限速度下的消能 器引起的阻尼力作用下的截面验算,并应满足抗剪不屈服的要求。 5当消能器的轴线与其连接的结构构件的轴线有偏差时,结构构件截面验算应 考虑相应的附加弯矩。 D.3.7附加框架的抗震验算应符合下列规定: 1为设置消能器而单独新建附加框架,其截面组合内力包括附加框架自重和地 震作用下所分担的内力,构件截面抗震验算、节点核心区抗震验算应符合现行国 家标准《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的规定。 2设置消能器的附加框架与既有结构的后锚固抗剪键的抗剪验算,应能保证消 能器达到极限位移或极限速度时附加框架与既有结构之间有效连接。抗剪键的设 计应考虑群锚效应,梁上群锚可按开裂混凝土考虑,柱上群锚可按不开裂混凝土 考虑,具体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50010和《混凝土结 构后锚固技术规程》JGJ145的规定。 3附加框架的抗震等级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的 规定。 4附加框架内连接消能器的结构构件的抗震验算应符合本导则第D.3.6条的规 定。 D.3.8连接消能器部件的抗震验算,应符合下列规定: 1连接消能器部件,应符合钢构件连接、钢与钢筋混凝土构件连接、钢与钢管 混凝土构件连接构造的规定。 2连接消能器部件的作用力取值应不小于消能器在设计位移或设计速度下对 应阻尼力的1.2倍。 3在消能器极限位移或极限速度对应阻尼力作用下,连接消能器部件应避免出 现整体或局部失稳,连接消能器部件中的支撑、墙、框架、支墩应处于弹性工作 状态。

4连接消能器的结构节点和构件应进行消能器极限位移和极限速度下的消能 器引起的阻尼力作用下的截面验算,并应满足抗剪不屈服的要求。 5当消能器的轴线与其连接的结构构件的轴线有偏差时,结构构件截面验算应 考虑相应的附加弯矩。

2019年注册道路工程师模拟试卷专业案例-1D.3.7附加框架的抗震验算应符合下列规定

D.3.9消能器与既有建筑之间的连接构造应符合下列规定:

2连接消能器部件中的锚板、锚栓、节点板、连接件、预埋件等连接构造在消 能器设计承载力范围内应处于正常工作状态,不应出现平面外失稳、局部屈曲、 开焊、滑脱、滑移或拨出破坏等。 3连接消能器的连接件、预埋件及全部连接消能器部件要求受力明确,设计可 靠,构造措施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50010、《钢结构设 计规范》GB50017、《混凝土结构后锚固技术规程》JGJ145等的规定

D.3.10附加框架的构造应符合下列规定:

JC/T 2448-2018 精制方解石粉0附加框架的构造应符合下列规定: 1附加框架宜采用钢框架或现浇混凝土框架。 2现浇混凝土附加框架与既有建筑可采用贯穿螺栓连接或采用后锚固抗剪键

车接,连接区域宜避开节点核心区,与附加框架相连的既有结构构件表面应凿毛。 抗剪键锚筋应在附加框架内设置拉结弯钩或其它可靠拉结措施。 3后锚固抗剪键可采用后锚固扩底型机械锚栓或特殊倒锥形化学锚栓连接,或 后锚固锚栓+钢筋混凝土抗剪键连接等形式。 4附加框架与消能器采用连接消能器部件进行连接,按本导则相关规定执行 5附加框架采用现浇钢筋混凝土时,其抗震构造应满足相同抗震等级的新建混 疑土框架的要求,内部箍筋宜通高(跨)加密。 6附加框架采用钢结构时,钢框架与既有结构构件宜采用后锚固抗剪键连接 并应采取必要的防锈措施。 7附加框架宜上下连通设置,宜设置基础,或与既有建筑基础连为整体。上下 车通设置的附加框架可承受竖向连续分布的消能器所产生的内力 8后锚固抗剪键的施工应考虑附加框架自重变形的影响。 9附加框架施工宜在既有结构构件或节点的加固完成后进行

附录E抗震加固相关标准、图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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