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5101/T 79.5-2020 无人机服务规范 第5部分:航拍.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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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5101/T 79.5-2020 无人机服务规范 第5部分:航拍.pdf

DB 5101/T 79.52020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禾

时速350公里客运专线铁路无砟轨道简支箱梁技术交底报告(中国工程设计咨询集团有限公司2010年8月)DB 5101/T79.52020

前 范围. 2服务内容, 2.1服务定义 2.2航拍图像种类 2.3航拍区域 2.4航拍半径 2.5航拍海拔高度 2.6航拍工作天气 2.7航拍目标可分辨距离 2.8航拍视频 2.9航拍特殊功能 2.10数据后处理 设施设备, 3.1飞行平台 3.2平台要求, 3.3通信要求 3.4载荷类型 3.5控制站 3.6环境适应性要求 4服务要求, 4.1航拍过程 4.2数据处理的服务要求 质量控制 5.1图像基本要求 5.2航拍文件管理 5.3可见光无线实时视频清晰度等级 5.4可见光录像视频清晰度等级 5.5可见光图片清晰度要求等级 5.6红外热成像实时视步 频清晰度等级 5.7红外热成像录像视频清晰度等级 5.8红外热成像图片晰度等级 5.9红外热成像测温 5.10光谱相机的视频清晰度 5.11光谱相机的照片清晰度 5.12航拍目标坐标测量精度 5.13航拍其他质量要求 6成果形式 6.1可见光相机的成果形式 6.2红外热成像相机的成果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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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其他辅助成果文件形式 6.5数据处理的成果形式

可见光 成果文件形式 的成果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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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5101/T79《无人机服务规范》分为5个部分: 第1部分:总则; 第2部分:农业; 第3部分:测绘; 第4部分:电力; 第5部分:航拍。 本部分为DB5101/T79的第5部分。 本部分按照GB门T1.1一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部分由成都市经济和信息化局提出并归口。 本部分起草单位:成都市无人机产业协会、成都航空职业技术学院、成都纵横自动化技术股份有限 公司、自然资源部第三航测遥感院、成都时代星光科技有限公司、成都纵横融合科技有限公司、四川极 云智飞科技有限公司、中铁二院测绘院、成都飞机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中航(成都)无人机系 统股份有限公司、成都睿铂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四川天空之眼科技有限公司。 本部分主要起草人:何先定、刘建超、张秦罡、李波、张万宁、游玺、刘明鑫、苟娟、张文、周小 明、常勇、刘红、孙静、张志坚、田园、顾菘、唐艺超、马新浩、杨紫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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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人机服务规范第5部分:航押

本标准规定了无人机航拍服务的内容、设施设备、服务要求、质量控制和成果形式。 本标准适用于成都市行政区域范围内的无人机航拍服务

2.1.1无人机为载荷平台,搭载各类光学相机、增稳云台、无线数据链等遥感设备,对自然环境形成 的灾害、人为活动的情况进行航拍监测。 2.1.2利用航拍传输的实时视频、图片,录制的视频、图片,标记的地理信息、目标特征等为政府各 级部门、社会其他服务组织合理决策提供依据。 2.1.3利用航拍视频、图片等信息进行后数据处理服务。 2.1.4为政府部门、社会其他服务组织结合业务需求选择适合任务特点的无人机服务类型提供意见。

分类如下: 可见光图像:成像设备在人眼可感知环境申拍摄的图片、视频; 红外热成像图像:成像设备利用热辐射特性拍摄的人眼可分辨的图片、视频; 可见光+红外热成像图像:成像设备同时拍摄的可见光图像和红外热成像图像; 光谱图像:成像设备对目标物光谱特性拍摄的人眼可分辨的图片、视频; 多光谱图像:成像设备可对多目标物光谱特性拍摄的人眼可分辨的多目标融合图片、视频。

要求如下: 非带状区域:飞行任务在圆型区域、方形区域、扇形区域重复开展; 带状区域:飞行任务在带状区域单次或重复开展。

视距内航拍(A):距离定义<1km; 超视距航拍(B):距离定义1km~5km(含1km); 超视距航拍(C):距离定义5km~10km(含5km); 超视距航拍(D):距离定义10km~50km(含10km); 超视距航拍(E):距离定义50km~100km(含50km); 超视距航拍(F):距离定义100km~200km(含100km) 超视距航拍(G):距离定义>200km。

要求如下: 平原地区:海拔高度<1500m; 较高海拔区域:海拔高度1500m~3000m(含1500m); 高海拔地区:海拔高度3000m~5000m(含3000m)

要求如下: 晴天、阴天:无人机任务执行只在晴天、阴天时候执行; 小雨或小雪:无人机应能在小雨或小雪气象条件下可正常执行任务: 中雨或中雪:无人机应能在中雨或中雪气象条件下可正常执行任务。

2. 7航拍且标可分辨距离

要求如下: 距离≤50m:无人机离目标50m范围内才可分辨清楚目标具体特征; 距离≤100m:无人机离目标100m范围内才可分辨清楚目标具体特征 距离≤200m:无人机离目标200m范围内才可分辨清楚目标具体特征: 距离≤300m:无人机离目标300m范围内才可分辨清楚目标具体特征: 距离≤500m:无人机离目标500m范围内才可分辨清楚目标具体特征,

要求如下: 录像视频:无人机航拍的视频为机载录像文件非实时传输的视频; 实时视频:无人机航拍时 截进行录像

目标测距:无人机在航拍时应对目标物的距离进行测量并标记在图像、图片上; 细节确认:无人机在航拍时利用相机光学变焦能力可对目标特征进行甄别: 车牌识别:无人机航拍时可自动对车辆的车牌识别并保存; 流量监控:无人机航拍时可自动对车辆、人流量进行统计并保存; 快速拼接:无人机航拍时可利用航拍图片快速对目标区域进行全景平面拼接: 其他功能:暂未定义的其他特殊功能。

要求如下: 航拍图片处理:依据航拍图片可形成各种宣传海报、360°全景拼图、平面图形拼接等服务; 航拍视频处理:依据航拍视频二次编辑,如宣传视频,教学材料,汇报材料等; 航拍结果分析:依据航拍视频、图片、定位信息等可为客户形成各种分析报告、证据文件、图 表文件等; 航拍信息接入:提供航拍过程中实时视频、图片接入各部门信息化指挥平台、实现信息即时共 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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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航拍任务内容要求的特性,选择符合成本要求的无人机飞行平台,总体应满足正规厂家生产、 可注册型号、机体结构安全、可靠性高、运输方便、操控简便、环境适应能力强、起飞与回收场地要求 较低、数据采集与传输质量稳定、维护成本低、业务吊舱模块允许快速更换等要求,以提高航拍效率。 按照航拍任务半径可分为如下儿类: 一多旋翼无人机:适合航拍半径≤10km航拍任务、需要对目标进行悬停精细航拍的任务要求: 一系留多旋翼无人机:适合定点悬停对目标区域长时间监控航拍的任务要求; 垂直起降固定翼无人机(D):符合航拍任务有效半径10km~50km(含10km)的电动巡航的 无人机; 一垂直起降固定翼无人机(E):符合航拍任务有效半径50km~100km(含50km)的电动或油 动巡航的无人机; 垂直起降固定翼无人机(F):符合航拍任务有效半径100km~200km(含100km)的电动或 油动巡航的无人机; 垂直起降固定翼无人机(G):符合航拍任务有效半径>200km的电动或油动巡航的无人机。

3.2.1 有效续航时间: 多旋翼无人机:25min~60min; 系留多旋翼无人机:12h~24h; 垂直起降固定翼无人机(D):60min~100min; 垂直起降固定翼无人机(E):100min~180min; 垂直起降固定翼无人机(F):180min~300min; 垂直起降固定翼无人机(G):>300min。 3.2.2 实用升限: 多旋翼无人机:50m~1000m; 系留多旋翼无人机:50m~300m; 垂直起降固定翼无人机:50m~3000m。 3.2.3可工作起飞海拔高度: 平原地区:海拔高度<1500m 较高海拔区域:海拔高度1500m~3000m(含1500m); 3.2.4 飞行精度: 多旋翼无人机(普通定位):飞行定位精度≤3m; 多旋翼无人机(精准定位):飞行定位精度≤0.2m; 垂直起降固定翼无人机(普通定位):水平和垂直航迹与预设航线误差≤3m; 垂直起降固定翼无人机(精准定位):水平和垂直航迹与预设航线误差≤0.2m。 3.2.5任务载荷可更换性:飞行平台任务载荷依据航拍内容和要求不同分为固定载荷和可快速更换 荷两种,可更换载荷要求飞行平台载荷设计采用模块化方案GB 50496-2018 大体积混凝土施工标准(完整正版、清晰无水印),可实现快速更换以满足不同任务需求。

3. 2. 1 有效续航时间:

3. 2. 2 实用升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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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航拍半径内可稳定传输或控制JTS/T 231-8-2018 内河航道整治建筑物模拟技术规程,其具备抗干扰和保密通信能力,可实时上传地面遥控数据、下传机载 遥测信息。

3. 3. 2 通信胞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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