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43/T 1763-2020 中低速磁浮交通运营管理规范.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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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编号:DB43/T 1763-2020
文件类型:.pdf
资源大小:0.7 M
标准类别:建筑工业标准
资源ID:2205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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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43/T 1763-2020标准规范下载简介

DB43/T 1763-2020 中低速磁浮交通运营管理规范.pdf

DB43/T 17632020

Regulationsforoperationmanagementofmedium andlowspeedmaglevtransit

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

DB43/T1763—2020目次前言范围·.2规范性引用文件3术语和定义运营总体要求运输组织管理·5.1行车组织5.2调度指挥·35.3乘务服务5.4客运组织35.5票务组织·6土建设施管理6.1基本要求6.2线路管理·6.3桥梁、隧道管理56.4车站建筑与土建工程管理56.51保护区管理57车辆及车辆基地管理7.13车辆运用及维护57.2车辆基地管8设备设施管理·68.1基本要求68.2供电系统…8.3通信系统8.4信号系统88.5道岔系统88.6自动售检票系统88.7车站机电系统,89运营人员管理109.1基本要求109.2持证上岗1010运营质量管理101运营安全管理

GB 51143-2015(2021版) 防灾避难场所设计规范(完整清晰正版).pdfDB43/T17632020

11.1 11.2安全隐患管理 11.3应急处置管理 11.4预案和演练管理

DB43/T1763—2020

本标准按照GB/11.1一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湖南省交通运输厅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湖南磁浮交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中南大学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周晓明、张劲夫、李拥军、何小俊、潘百、黄海涛、冯芬玲、谷建辉、彭经 国、邓莉萍、翟志勇、黄始强、孙晓军、周舟、胡华斌、方院江、李铭、乔林真、刘永波、岳丹妮、龚 剑波

本标准按照GB/11.1一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湖南省交通运输厅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湖南磁浮交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中南大学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周晓明、张劲夫、李拥军、何小俊、潘百、黄海涛、冯芬玲、谷建辉、彭经 国、邓莉萍、翟志勇、黄始强、孙晓军、周舟、胡华斌、方院江、李铭、乔林真、刘永波、岳丹妮、龚 剑波

DB43/T1763—2020

中低速磁浮交通运营管理规范

本标准规定了中低速磁浮交通运营的总体要求、运输组织管理、土建设施管理、车辆段及车辆基地 管理、设备设施管理、运营人员、质量及安全管理等方面的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湖南省内中低速磁浮交通的运营管理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 牛。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18574城市轨道交通客运服务标志 GB/T1402轨道交通牵引供电系统电压 GB/T10411城市轨道交通直流牵引供电系统 GB50157地铁设计规范 GB50974 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 GB8978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GB50116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 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18年第8号) 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微型消防站建设标准(试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公消(2015)301号)

DB43/T1763—2020

DB43/T1763—2020

在磁浮交通运营中,由于运营组织的管理和处置不当或其他原因,造成乘客伤亡、车辆和设备损坏、 中断行车及其他危及运营安全的情况

非正常情况degraded condition

运营时间serviceperiod

为乘客提供中低速磁浮交通运营服务的时间NB/T 32045-2018 光伏发电站直流发电系统设计规范,即线路单一运行方向的始发站从首班车发车到未班车 发车之间的时间。

为调度人员使用信号、电力监控、防灾自动报警、环境与设备监控、PIS信息和通信等系统中央级 设备对全线所有运行车辆、车站和区间等设备运行情况进行集中监控、协调、指挥、调度和管理的场所。 3.10

5.1.1行车组织工作,应满足以下要求:

5.1.1行车组织工作,应满足以下要求:

1行车组织工作,应满足以下要求: a)应坚持“集中管理、统一指挥、逐级负责”的原则,各工种应紧密配合、协同工作; b)应制定正常情况、非正常情况和应急情况下的运输组织方案; C)应根据行车线路的具体条件和设备条件,制定相应的行车组织规则:

DB34/T 1950-2013 安徽省县cheng规划编制标准DB43/T1763—2020

d)应根据客流情况及其分布特征,制定合理的行车计划: e 正常情况下,应坚持“按图行车”的原则。非正常情况下,应及时调整列车运行方案,维持正 常运营秩序;应急情况下,应按应急预案组织行车或中断运营; f)行车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从零时起计算,实行24小时制;行车日期划分以零时为界,零时 以前办妥的行车手续,零时以后视为有效; g)运营单位应对列车运行速度进行规定,并按规定的速度组织列车运行,列车运行速度不得超过 允许的最高运行速度。 2列车运行计划的编制与实施,应满足以下要求: a)应根据线路设计运能和客流需求,结合设施设备的技术条件,编制运行计划,并定期做好客流 数据统计、分析,做好运行计划调整工作; b)运行计划应明确线路运营里程、开行列车对数、运营时间、区间运行时分、列车停站时分和列 车折返时分等技术参数,以及列车运行限速、列车运行交路等技术要求; c)各职能部门,应根据运行计划要求,制定详细的工作流程,落实岗位责任制; d)应建立运行计划执行确认制度,保障运行计划的严格执行。

1.2列车运行计划的编制与实施,应满足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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