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JJ/T304-2019 城镇绿道工程技术标准及条文说明.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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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JJ/T304-2019 城镇绿道工程技术标准及条文说明.pdf

安全,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郊野型绿道游径宜设置绿道综合道; 2城镇型绿道游径及主要出入口应采用无障碍设计。 5.1.2兼具消防、应急等功能的绿道游径应满足管理维护、消 防、医疗、应急救助等机动车的通行要求。 5.1.3绿道游径与交通线路相交处的交通组织应符合下列规定: 1当与一级公路、城市快速路、城市主干路、城市轨道交 通相交时,应采用立体交叉; 2当与二级、三级、四级公路、城市次干路、城市支路相 交时,可采用平面交叉; 3平面交叉口应邻近人行及自行车横道,宜有交通信号灯; 4交叉口应设置清晰的标识。 5.1.4滨水设置的绿道游径宜利用现状堤路建设,并应满足防 洪和安全要求;绿道游径与河流交叉时,在满足承载力要求的情 况下,宜借助现有慢行系统的过河设施。 5.1.5绿道游径出入口宜设置在邻近现有道路、公交站点、停 车场(区)等地点,并应在交通接驳点设置清晰的标识。

5.2.1绿道游径应衔接顺畅,净空应大于2.5m。 5.2.2绿道游径宽度应符合下列规定: 1绿道步行道宽度应大于2m,特殊区域不应小于1.5m; 2绿道骑行道宽度应大于3m

5.2.1绿道游径应衔接顺畅,净空应大于2.5m。

绿道步行道宽度应大于2mDB15/T 1637-2019 常温改性沥青及沥青混合料设计与施工技术规范(蒙),特殊区域不应小于1.5m; 2 绿道骑行道宽度应大于3m;

3绿道综合道宽度应大于3m。 5.2.3绿道骑行道转弯半径不宜小于10m;当绿道骑行道或绿 道综合道转弯半径小于10m时,应在转弯道内侧增加1m宽 场地。 5.2.4绿道综合道应设置步行与骑行隔离标识,宜采用绿化带、 相关设施、设置道路高差等物理隔离。

5.3.1绿道游径竖向设计应根据周边城乡道路标高、场地附近 原有水系的常水位和最高洪水位、临海地区的海潮防护标高、周 围市政管线接口标高等影响因素确定。 5.3.2绿道游径纵坡应与现状地形相衔接,绿道骑行道、绿道 综合道纵坡宜小于2.5%;当纵坡大于或等于2.5%时,应限制 纵坡最大坡长;绿道游径最大坡长应符合表5.3.2的规定

5.3.3绿道步行道纵坡大于8%时,应设置台阶;城镇型绿道 宜在台阶两侧增设推行道,推行道宽度不应小于0.5m。

5.3.3绿道步行道纵坡大于8%时,应设置台阶;城镇型绿道 宜在台阶两侧增设推行道,推行道宽度不应小于0.5m。

5.4.1绿道游径宜采用透水铺装材料及可再生材料,与周边环 境相协调,并应满足荷载、防滑等使用功能要求。 5.4.2绿道游径断面结构应根据沿线地形地质、水文气象及铺 装材料等条件确定,宜采用可渗水结构。 5.4.3冰冻地区潮湿路段及其他地区的过分潮湿路段不宜直接 铺筑石灰土基层,当需要应用时,应在其下设置隔水垫层;在地

表5.3.2绿道游径最大坡长

5.5.1绿道连接线应进行有效交通组织,保证使用安全,并应 符合下列规定: 1应优先设置隔离绿带,隔离绿带宽度应大于1.5m; 2特殊场地应设隔离墩或护栏。 5.5.2绿道连接线应设有交通组织和绿道连接线使用标识

5.5.1绿道连接线应进行有效交通组织,保证使用安全,并应 符合下列规定:

6.1.1绿道游径两侧应保留或设置一定宽度的绿色空间来实施 绿化,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城镇型绿道单侧绿色空间宽度不宜小于8m; 2郊野型绿道单侧绿色空间宽度不应小于15m。 6.1.2绿道游径两侧绿色空间宜结合绿道分级增加控制范围, 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社区级绿道单侧绿色空间控制范围应符合本标准第 6.1.1条的规定; 2市(县)级绿道单侧绿色空间控制范围不宜小于20m; 3区域(省)级绿道单侧绿色空间控制范围不应小于30m; 4 国家级绿道单侧绿色空间控制范围不宜小于50m。 6.1.3 绿道游径两侧绿色空间应满足雨水渗透缓排要求。 6.1.4绿道绿化应尊重并保护原有环境,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应最大限度地保护和利用现有自然及人工植被,保护古 树名木、珍稀植物等,新增绿化应与原有植被相协调; 2宣为动植物营造多样化的生态环境。 6.1.5绿道绿化应疏密有致、开合有度,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绿道出人口和交通接驳处两侧15m范围内植物种植应采 取通透式; 2绿道游径转弯处应保证任意15m视距内视线通透; 3视线通透区内的乔木枝下净空应大于2.2m,灌木高度应 小于1m; 4停车场乔木净空应大于2.5m。 6.1.6绿道绿化宜保障游径及游憩场地有适度遮阴,夏季底荫 10

6.1.1绿道游径两侧应保留或设置一定宽度的绿色空间来实施 绿化,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城镇型绿道单侧绿色空间宽度不宜小于8m; 2郊野型绿道单侧绿色空间宽度不应小于15m。 6.1.2绿道游径两侧绿色空间宜结合绿道分级增加控制范围, 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社区级绿道单侧绿色空间控制范围应符合本标准第 6.1.1条的规定; 2市(县)级绿道单侧绿色空间控制范围不宜小于20m; 3区域(省)级绿道单侧绿色空间控制范围不应小于30m; 4 国家级绿道单侧绿色空间控制范围不宜小于50m。 6.1.3 绿道游径两侧绿色空间应满足雨水渗透缓排要求。 6.1.4 绿道绿化应尊重并保护原有环境,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应最大限度地保护和利用现有自然及人工植被,保护古 树名木、珍稀植物等,新增绿化应与原有植被相协调; 2宜为动植物营造多样化的生态环境。 6.1.5绿道绿化应疏密有致、开合有度,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绿道出人口和交通接驳处两侧15m范围内植物种植应采 取通透式; 2绿道游径转弯处应保证任意15m视距内视线通透; 3视线通透区内的乔木枝下净空应大于2.2m,灌木高度应 小于1m; 4停车场乔木净空应大于2.5m。 6.1.6绿道绿化宜保障游径及游憩场地有适度遮阴,夏季底荫

面积宜大于游憩活动场地的50%。 6.1.7新栽植植物与架空线路、地下管线、建筑物、构筑物之 间的安全距离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公园设计规范》GB51192 的有关规定。

面积宜大于游憩活动场地的50%。 6.1.7新栽植植物与架空线路、地下管线、建筑物、构筑物之 间的安全距离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公园设计规范》GB51192 的有关规定。

5.2.1绿道植物选择与配置应兼顾生态、景观、遮阴、交通安 全等需求,因地制宜、适地适树,并应体现地域特色。 6.2.2绿道植物选择应符合下列规定: 1应优先选用生态效益高、适应性强、景观好、低造价、 低维护的乡土植物,并应防止外来物种人侵; 2不应选用危及游人生命安全的有毒植物,不宜选用枝叶 有硬刺等的植物; 3宜选用冠大荫浓的乔木。

1宜形成季相变化,合理搭配常绿与落叶、速生与慢长植 物,符合植物间伴生习性; 2宜突出绿道景观连续性和节奏感; 3应兼顾近远期效果

7.1.1驿站可分为三级,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一级驿站应承担管理、综合服务、交通换乘等功能; 2二级驿站应承担售卖、租赁、休憩和交通换乘等功能; 3三级驿站应承担休憩服务功能。 7.1.2驿站应根据绿道分级、分类进行功能设施设置,驿站基 本功能设施设置应符合表7.1.2的规定。

表7.1.2驿站基本功能设施设置

注:郊野型绿道三级驿站可以设置移动环保公厕代替永久建筑

7.2.2驿站建设应优先利用现有建筑,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建筑层数宜为1层2层,建筑风格应与周边环境相 适应; 2建筑宜天然采光、自然通风,合理实现结构保温、隔热 等性能,降低供暖、空调和照明系统的负荷; 3建筑应优先采用容易取材、经济生态的地方传统材料; 4严寒和寒冷地区一级、二级驿站宜设置供暖设施。 7.2.3驿站建筑屋面形式和选材应符合下列规定: 1建筑屋面形式宜根据地域传统特征以及实际服务需求 确定; 2建筑屋面材料颜色和形式应与周边环境协调一致; 3地方传统形式墙体,应装饰简朴;现代工艺材料墙体, 色彩应与环境协调。 7.2.4驿站建筑室内净高应大于2.4m,散厅的子高度应满足 游人通过或堂景的要求

7.2.4驿站建筑室内净高应大于2.4m,散厅的子高度应满足 游人通过或赏景的要求。

7.2.4驿站建筑室内净高应大于2.4m,散厅的帽子高度应满足

8.1.1绿道工程应衔接城乡市政设施系统,并应合理利用现有 市政设施。 8.1.2给水排水、电力电信等线路铺设宜沿绿道游径布置,不 应破坏景观环境,并应符合安全、卫生、节约和便于维修的 要求。

8.2.1绿道用水应优先选择市政给水系统,自备水应优先选择 优质的自然水体或地下水,生活用水水质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的有关规定。 8.2.2绿道驿站建筑用水量应根据建筑规模及功能确定,应符 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GB50015的有关 规定。 8.2.3绿道灌溉、浇洒用水宜采用地表水、再生水和雨水,并 宜采用节水灌溉设施

8.3.1绿道排水设置应采用雨、污分流制

1污水量应按日平均用水量的85%~90%计算; 2污水宜就近排人城乡污水管网; 3当污水无法接入城乡污水管网或接入不经济时,驿站应 独立设置污水处理设施,污水应经处理达标后排放。 8.3.3绿道建设宜提倡雨水生态利用,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游径路面宜有利于雨水下渗; 2游径两侧绿色空间宜有利于雨水滞蓄和下渗; 3宜使用净化雨水进行水体补水与绿化用地的浇灌。 8.3.4排入绿道两侧绿色空间的雨水不应对环境造成污染,应 设置初期雨水弃流等预处理设施。

8.4.1绿道照明应避免逸散光对行人、周围环境及生态的影响, 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城镇型绿道路面平均照度应为51x~10lx,最小照度应为 1lx~21x; 2有夜间使用需求的郊野型绿道路面平均照度应为5lx, 最小照度应为1lx 3绿化用地照度标准值不应大于31x,广场照度标准值应 为5lx10lx,出入口的照度标准值应为20lx30lx。 8.4.2绿道用电指标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绿道游径及场地的用电指标宜为1W/m²~3W/m; 2驿站建筑用电指标宜为40W/m²80W/m。 8.4.3绿道供配电量应满足绿道内服务设施及照明用电需求, 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应就近连接城乡供配电系统; 2当服务设施分散且规模较小时,可根据当地条件利用太 阳能、风能等新能源。 8.4.4绿道供电设施应符合下列规定: 1应充分利用现有供电设施; 2新建变配电设施宜与其他建筑物合建,用电负荷小且分 散时宜选用户外箱式变电站,并应符合整体景观要求。 8.4.5供电线路宜埋地敷设,架空明设不应影响景观环境。 8.4.6光源宜选择节能型灯具,并应与绿道的功能、景观要求 相协调。

8.5.1绿道应具备完善的通信网络,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城镇型绿道应通信网络全覆盖; 2驿站应设置信息网络系统,一级驿站可设置宽带接人点 及无线网络系统; 3驿站及人员密集地段应设置安全监控系统及紧急呼叫 系统。 8.5.2移动通信基站和通信线路建设不应影响绿道的景观环境 通信线路宜埋地敷设,郊野型绿道的通信线路可架空明设。

9.1.1根据功能的不同 球道标直分为指示标识、 解说标识、 警示标识三种类型。 绿道标识分 的规定

9.1.1根据功能的 警示标识三种类型。

9.1.2绿道标识内容应清晰、简洁,同一地点设置两种以上标 识时,内容不应矛盾、重复。 9.1.3区域(省)级绿道、国家级绿道宜建立统一标识系统。

9.1.2绿道标识内容应清晰、简洁,同一地点设置两种以上机

9.2.1,绿道标识牌应明显区别于道路交通及其他标识牌,并应 符合下列规定: 1标识牌形式宜结合本地自然、历史、文化和民俗风情等 特色,并宜与周边环境相协调; 2标识牌材料应节能环保、经久耐用、不易破损锈损、方 便维修:

9.2.1,绿道标识牌应明显区别于道路交通及其他标识牌,并应 符合下列规定: 1标识牌形式宜结合本地自然、历史、文化和民俗风情等 特色,并宜与周边环境相协调; 2标识牌材料应节能环保、经久耐用、不易破损锈损、方 便维修:

表9.1.1标识分类设置

3标识牌位置应醒目,且不应对行人交通及景观环境造成 妨碍和破坏; 4应与交通、旅游等标识牌的布局合理衔接。 9.2.2绿道标识牌信息登载位置垂直高度宜为1m~4m。 9.2.3绿道导向牌宜设置在指示场地或设施前200m~500m的 位置,安全警示牌应设置在提醒使用者注意事项前大于5m的 位置。 9.2.4绿道解说标识牌可根据解说事项进行设置。 9.2.5同一地点设置两种及以上标识,标识牌可合并设计

10.1.1绿道工程应依据总平面图,结合现场高程控制点及坐标 控制点,建立工程测量控制网。 10.1.2绿道工程施工前应进行相关核查,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应复核基址现状地形地貌; 2应合理组织施工通道; 3应减少施工过程中对原有立地现状的扰动; 4应核查地下隐蔽工程现状。 10.1.3市政工程管线施工时应与游径工程、绿化与环境工程、 驿站工程等密切配合,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给水排水管道工 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8、《通信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标 维》GB/T50374、《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缆线路施工及验收标 准》GB50168的有关规定。 10.1.4城镇型绿道养护宜执行当地游园养护标准,郊野型绿道 可视情况酌情降低,并应符合表10.1.4的规定

表10.1.4绿道分类养护

消纳与溢排需求; 2回填土应分层适度夯实,或自然沉降达到基本稳定,不 得用机械反复碾压;应根据回填土的自然沉降系数进行自然沉降 的复核,并处理好与周边场地的衔接,填垫范围内不应有坑洼、 积水; 3应清除渣土、杂草、树根、有害污染物等。 10.3.5场地原土和回填土应进行土壤检测,检测方法应符合现 行行业标准《绿化种植土壤》CJ/T340的有关规定。 10.3.6原土和回填土质量应满足植物栽植及健康生长的基本要 求,种植土厚度及理化性质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绿化种植土 镶》CJ/T340的有关规定,不合格场地应进行土壤改良。 10.3.7竖向施工应确保设计保留的原有树木稳定及生长安全, 理深不宜超过根茎或挖方不得使土球裸露,不应产生倒伏。 10.3.8栽植施工应保证植物根系舒展,注意植物观赏面的合理 朝向。

10.4.1新建建筑开挖前应复核土方开挖边线与原有建(构)筑 物的距离。当距离不满足设计要求时,应及时与设计人员沟通、 调整,保障建(构)筑物安全。 10.4.2新建及改扩建驿站建筑工程应进行全过程质量控制,当 工程质量验收不满足要求时,不应投人使用。 10.4.3标识牌的指示方向应准确无误,安装方法应按照产品说 明或设计要求进行。 10.4.4·护栏高度、形式、色彩、安装位置应符合设计要求;栏 杆之间、栏杆与基础之间的连接应紧实牢固,栏杆空隙宜小 于150mm

1为便手在执行本标准条文时区别对待,对要求严格程度 不同的用词说明如下: 1)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 正面词采用“必须”;反面词采用“严禁”; 2)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 正面词采用“应”;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 3)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做的: 正面词采用“宜”;反面词采用“不宜”; 4)表示有选择,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这样做的,采用 “可”。 2条文中指明应按其他有关标准执行的写法为:“应按. 执行”或“应符合·规定”。

《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GB50015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缆线路施工及验收标准》 GB50168 《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8 《通信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标准》GB/T50374 5《无障碍设计规范》GB50763 《公园设计规范》GB51192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 《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CJJ82 《绿化种植土壤》CJ/T340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

目次1总则312.术语·32基本规定·4总体布局384.1一般规定384.2绿道选线385游径设计405.1一般规定405.2平面设计405.3竖向设计405.4铺装与基础415.5绿道连接线416绿化与环境设计426. 1一般规定426.2植物选择与配置427驿站设计437.1一般规定437.2驿站建筑448市政工程设计458.1一般规定458.2给水设计458.3排水设计458.4电力设计458.5电信设计469标识设计4729

9.1标识分类 9.2标识牌布局… 2 10施工与维护 10.1一般规定 10.2游径工程 10.3绿化与环境工程

1.0.1本条为标准编制的。住房城乡建设部2016年9月21 日发布的《绿道规划设计导则》规定:绿道具有休闲健身、绿色 出行、生态环保、社会与文化、旅游与经济五大功能。休闲健身 功能:绿道串联城乡绿色资源,为市民提供亲近自然、游憩健身 的场所和途径,倡导健康的生活方式。绿色出行功能:与公交、 步行及自行车交通系统相衔接,为市民绿色出行提供服务,丰富 城市绿色出行方式。生态环保功能:绿道有助于固土保水、净化 空气、缓解热岛效应等,并为生物提供栖息地及迁徒廊道。社会 与文化功能:绿道连接城乡居民点、公共空间及历史文化节点, 保护和利用文化遗产,促进人际交往、社会和谐与文化传承。旅 游与经济功能:绿道有利于整合旅游资源,加强城乡互动,促进 相关产业发展,提升沿线土地价值。本标准通过规范绿道工程建 设,确保绿道工程质量,实现绿道综合功能

2.0.1绿道依托自然人文环境资源进行建设,用地属性不独立。 绿道以休闲健身为主,兼顾绿色出行,但不能替代慢行系统、风 景道路等的交通功能。绿道也不能完全替代绿廊的生态功能,在 有条件的情况下,二者可以合并设置,更有利于发挥土地的综合 效能。 2.0.2绿道游径系统是绿道的基本组成要素,包括步行道、骑 行道与综合道。绿道可能是独立的步行道、独立的骑行道,也可 能是兼容步行、自行车骑行的综合道。 2.0.3绿道步行道是绿道游径基本类型,供人们散步活动;有 条件的区域可设置专用慢跑路径,突出发挥体育健身功能。 2.0.4绿道骑行道供人们骑行使用,要保障多年龄段骑行者使 用安全,因此对骑行速度要有一定控制,不宜过快。 2.0.5绿道综合道兼容步行与自行车骑行,由于步行、骑行在 使用中会有一定的干扰,为保障使用安全,综合道设计要有一定 的功能划分。 2.0.6绿道依托不同城乡用地建设,现实中常常存在不连续的 区域。为保障绿道游径一定长度的连续性,有必要借助一定的低 等级道路作为绿道连接线进行绿道连接。在绿道建设中,要对连 接线进行必要的设施完善;在绿道使用中,建立必要的管控措 施,以保障使用安全。 207游经需刷保勿和建设 宝

2.0.7游径两侧保留和建设一定宽度自然要素组成的绿色空间

2.0.8绿道游径、绿道绿化系统及绿道设施系统是绿道的三大

.8绿道游径、绿道绿化系统及绿道设施系统

组成。绿道设置包括服务设施、市政设施以及标识设施在内的绿 道设施系统,是绿道使用者实现高质量活动的重要保障。 2.0.9驿站是绿道服务设施的主要载体,是管理服务、配套商 业、游憩健身、科普教育、安全保障、环境卫生等设施集中设置 场所:同时,驿站也是绿道游径与外部交通衔接的区域。

3.0.2根据城市用地分类标准,城市用地分为建设用地和非 建设用地。由于建设用地和非建设用地可开发利用的强度不 同,建设方式也有较大的差异。本标准将依托两类不同用地建 设的绿道进行分类,分为城镇型绿道和郊野型绿道。城镇型绿 道多处于城市中心区,与市民接触紧密,是市民日常使用频度 较高的绿道。郊野型绿道多远离城市中心区,多为周末或节假 日使用。 3.0.3根据绿道长度、连接资源的条件,以及所属区位,将绿 道分为社区级、市(县)级和区域(省)级、国家级绿道四个等 级,以便根据不同等级制定相应的管理措施。 3.0.4为高效利用土地资源,在不影响生态功能且保障人们使 用安全的情况下,绿道宜与生态廊道合并设置。 3.0.5《绿道规划设计导则》提出系统性、人性化、生态性 协调性、特色性和经济性的绿道规划设计原则,即:绿道规划设 计要统筹考虑城乡发展、衔接相关规划,整合区域各种自然、人 文资源,加强城乡联系,引导形成绿色网络,发挥综合功能;绿 道规划设计应以满足市民休闲健身为重点,注重人性化设计,完 善绿道服务设施,保证城乡居民安全、便捷、舒适地使用;绿道 规划设计应尊重生态基底,顺应自然肌理,对原生环境和自然水 文地质、地形地貌、历史人文资源于扰和影响最小,避免大拆大 建;通过绿道有机莲接分散的生态斑块,强化生态连通和“海 绵”功能,构建连通城乡的生态网络体系:绿道规划设计应紧密 结合各地实际条件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与周边环境相融合,与 道路建设、园林绿化、排水防涝、水系保护与生态修复,以及环 境整治等相关工程相协调;绿道规划设计应充分结合不同的现状

资源与环境特征,突出地域风貌,展现多样化的景观特色;绿道 规划设计应集约利用土地,合理利用现有设施,严格控制新建规 模,降低建设与维护成本。鼓励应用绿色低碳、节能环保的技 术、材料、设备等。 《绿道规划设计导则》提出:绿道作为联系城乡的带状空间, 与水系、交通网络、土地利用、旅游资源点分布及旅游线路等具 有密切的关系。为方便使用,在一定的区域内,绿道呈网状布 局,因此,绿道网规划应与水系规划、交通系统规划、土地利用 规划、旅游发展规划等做好衔接;同时规定了绿道网规划成果及 主要内容、绿道设计成果及主要内容,见表1表3。

表1绿道网规划成果及主要内容

表2绿道设计方案阶段成果及主要内容

表3绿道设计施工图阶段成果及主要内容

3.0.6绿道在现有各类城乡用地上复合建设,要符合原有用地 属性与管理要求。绿道建设应充分利用现状资源,与相关工程紧 密衔接,有利于节约与资源的高效利用。 3.0.7尊重生态基底,保护绿水青山,是我国的基本国策。绿 道建设应立足于对原生自然环境的最小干扰,采用相关工程措施 时要避免过度设计,避免破坏原有地表水文特征和自然生态 系统。

4.1.1城市总体规划作为法定规划,对城市用地功能分区和 各项建设的总体布局作出安排。城市绿地系统规划作为专项 规划,对各种城市绿地进行统一规划,系统考量,做出合理 布局。绿道规划建设要符合城市总体规划和城市绿地系统 规划。

4.2.1安全性是绿道选线应遵循的基本原则,应避开危险区域 及生态敏感区。利用区域现状水系、农由和林地等边缘建设绿 道,既有利于串联生活空间与生态空间,同时可强化生态区域边 界,为市民提供更好的自然生态和景观环境。结合铁路、公路和 城市道路堤岸等线性基础设施的廊道空间建设绿道,有利于提高 土地的利用率,但不能影响原线性基础设施功能的发挥,要保障 使用者的安全。 4.2.2绿道选线应方便服务人群,串联多样化的自然及人文资 源点,为市民提供更多的健身空间,同时助力旅游发展。 4.2.4为保证绿道实用性及环境品质,提出单段绿道最小长度 控制要求。 4.2.5绿道选线应实现网络化布局,形成局部环通。在遇到河 流、山体、铁路、公路、城市道路等障碍物时,可采用立体过街 设施、道路路面画线、借用桥梁等方式设置绿道连接线,保证绿 道网的连通。 根据交通流量、车行速度等因素,绿道连接线不宜直接借用 国道、省道等干线公路。绿道连接线要保证使用安全,且不能影 .38

响道路原有功能。同时,由于绿道连接线是为保证绿道连通,但 其管控难度较大,故其长度不宜过长,要根据实地调研情况,提 出其长度控制要求。

5.1.1城镇型绿道邻近城市居民区,要方便各类百姓使用,因 此,主要出入口和游径设置要考虑残疾人车通行。 5.1.2由于绿道借用不同类型用地通行,有时会在具有消防和 应急功能的场地通过。绿地设置不能影响和减弱原用地功能,因 此要满足实现这类功能的车辆通行。 5.1.3立体交叉有助于实现步行、骑行与机动车行的完全分流 是较好的交通组织方式,但成本费用较高。从安全和经济两方面 统筹考虑,由于一级公路、城市快速路、城市主干路、城市轨道 交通机动车速较快,绿道与其相交时采用立体交叉有助于保障绿 道游人使用安全;而绿道与机动车速较低的城市次路等交叉时, 可采用平面交叉,但应做好交通组织,有清晰的标识

5.3.1绿道游径竖向设计应综合考虑各类影响因素,科学协调

5.3.1绿道游径竖向设计应综合考虑各类影响因素,科学协调 绿道游径、场地与周边环境的竖向关系,以保障绿道游径雨水渗 40

排符合区域海绵城市控制指标要求。绿道游径竖向设计需与平面 设计相互反馈、交叉进行。

5.3.2绿道骑行道、绿道综合道的坡长限制要符合《城市道路

5.3.3城镇型绿道要保障无障碍通行。

5.3.3城镇型绿道要保障无障碍通行。

5.5.1、5.5.2绿道连接线借用其他道路,要保证使用安全。 是需要有效的交通组织,二是需要清晰的标识引导。

表4非机动车道最大坡长

6.2植物选择与配置

优先选择和裁植适应性强、低维护的乡土植物 期管理维护低成本。

先选择和栽裁植适应性强、低维护的乡土植物, 套理维护低成本。

7.2.1为避免驿站建筑规模过天,特规定了驿站的总建筑面积 和其中配置的厕所的面积,考虑城镇型绿道周边配套设施要比郊 野型绿道完善,因此郊野型绿道驿站的面积规模要大于城镇型绿 道驿站。

7.2.1为避免驿站建筑规模过大,特规定了驿站的总建筑面积 和其中配置的厕所的面积,考虑城镇型绿道周边配套设施要比郊 野型绿道完善,因此郊野型绿道驿站的面积规模要大于城镇型绿 道驿站。

利用现有建筑,并规定了驿站的层数。

驿站建筑要考感节能、节地、节水、节材和保护环境之间的 辩证关系,降低建设行为对自然环境的影响,体现经济效益、社 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的统一。供暖设施包括采用多种能源和多种方 式向驿站供暖以保证驿站内达到要求温度的设施,要符合当地的 能源条件和政策

3驿站建筑要结合当地建筑风格进行建设,开

8.1.1基于节约高效原则,绿道自建一套市政设施系统并不经 济JC/T 2127-2012 建材工业用不定形耐火材料施工及验收规范,因此要求充分衔接、利用现有城乡市政设施。

8.2.1城镇市政给水管网相对完善,基本能够满足城镇型绿道 的用水需要,但郊野型绿道往往远离城市,驿站供水系统不一定 完善,水质不一定能够符合国家的饮用水标准,因此本标准强调 了用水水质安全的重要性。 优质自然水体包括泉水、溪流水等。优质自然水体和地下水 的处理工艺简单、经济,是水源选择时应优先考虑的。 8.2.2无论是城镇内的公园、文化体育设施、广场绿地,还是 景区、旅游区的服务中心、村庄、观光农业园等,原来的供水设 施是按照它们原来的性质进行规划设计、建设的,作为绿道驿站 的功能是新增加的,其原来的给水系统不一定能够满足绿道的用 水要求,或许需要改建、扩建现有的供水系统,对不完善或缺乏 供水系统的绿道需要完善或新建供水系统。

8.3.3为落实海绵城市建设,鼓励进行绿道雨水生态利用,并 采用适宜的技术措施,如透水铺装、植草沟、生物滞留区、植被 缓冲带、雨水湿地、渗管、渗渠、渗井等。

8.5.1驿站作为绿道重要的服务设施,是人们聚集、运动健身、 休憩娱乐的场所,为保障绿道的安全,有必要配置健全的安防、 紧急呼叫系统。同时,我们已进入了高度信息化的社会,为绿道 游人提供信息网络也很有必要,包括宽带接入、WIFI信号等。

9.1.3为体现绿道标识的一致性,国家级绿道标识系统在标志、 颜色、字体等方面有必要统一。其他等级绿道可由地方根据需要 统一绿道标识。

9.2.2根据人体工程学等相关学科的研究,以人的水平视线 (高度约1.5m)为标准,以合理视觉距离(1m5m)与合理视 角(15°)为参数,绿道标识牌信息登载位置最好处于人视觉舒 适范围之内,垂直高度在1m~4m之间。 9.2.3根据实地调研结果,绿道导向牌提前200m~500m设 置,是比较合适的距离。 9.2.5本着节约高效的原则,绿道导向牌、解说牌和安全警示 牌建议合并安装,或共用一个标识牌。

9.2.2根据人体工程学等相关学科的研究,以人的水平视线 (高度约1.5m)为标准,以合理视觉距离(1m5m)与合理视 角(15°)为参数,绿道标识牌信息登载位置最好处于人视觉舒 适范围之内,垂直高度在1m~4m之间。 9.2.3根据实地调研结果,绿道导向牌提前200m~500m设 置,是比较合适的距离。 9.2.5本着节约高效的原则,绿道导向牌、解说牌和安全警示 牌建议合并安装,或共用一个标识牌。

2012已有规定。 10.1.4根据各地养护管理工作实际开展绿道养护。城镇型绿道 养护要保证环境卫生,定期进行设施维护;保证植物生长健康茂 盛,绿地无裸露空缺,没有明显的病虫害侵蚀迹象,整体景观效 果良好。郊野型绿道养护应保证绿道游径畅通及使用安全,绿道 设施完好,可正常使用。 10.2游径工程 10.2.1绿道施工前,施工人员要根据实际情况与设计人员充分 沟通,达到绿道游径与现状环境的协调融合。 10.3绿化与环境工程 10.3.4植物栽植前要根据现场情况进行场地清理,对软泥和不 透水层进行处理JGJ1602016施工现场机械设备检查技术规范,满足植物健康生长的基本要求

统书号:15112·344941511234494定价:1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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