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44/T 2262.2-2020 专业镇建设规范 第2部分:要求.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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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类别:建筑工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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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44/T 2262.2-2020 专业镇建设规范 第2部分:要求.pdf

ICS03.160 CCS A 20

DB44/T 2262. 22020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

DB44/T2262.22020

闽2011-G-122:福建省村镇石结构住宅抗震构造详图.pdf本文件按照GB/T1.1一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 起草。 DB44/T2262《专业镇建设规范》分为以下几个部分: 第1部分:总则; 一一第2部分:要求; 一一第3部分:考核评价; 一第4部分:创新指数。 本文件为DB44/T2262《专业镇建设规范》的第2部分。 本文件由广东省科学技术厅提出并组织实施 本文件由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广东省专业镇发展促进会、广东省科技基础条件平台中心、广东省标准化研究院、 东省科技图书馆(广东省科学院信息研究所)、产东省科学学与科技管理研究会、广东省计算技术应 用研究所。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刘朝刚、覃耀青、石慧芳、刘敏、张熙、许上云、苏炜、黄继雄、李正权、卢 霞、张志荣、蔡宇铮、张洁虹、谢子蒙、邱全兵、戚旭锦

DB44/T2262.22020

专业镇建设规范第2部分:要求

本文件规定了专业镇的建设要求、申报与认定程序要求和考核与评价验收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广东省专业镇建设、申报、认定和考核评价

4.1.1建设主体应具备相关条件、满足专业镇建设基本要求。 4.1.2专业镇建设要按工业类、农业类和服务业类相关建设指标进行,在特色产业集聚度、企业科技 创新、公共服务体系、环境建设等方面满足相关规定。 4.1.3专业镇的特色主导产业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发展方向,具有较强产业竞争力和产业配套能力 具有广阔市场空间和发展潜力,拥有行业龙头企业。 4.1.4专业镇行政区划包括按国家行政划分的镇(街道、区)

4.1.1建设主体应具备相关条件、满足专业镇建设基本要求。 4.1.2专业镇建设要按工业类、农业类和服务业类相关建设指标进行,在特色产业集聚度、企业科技 创新、公共服务体系、环境建设等方面满足相关规定。 4.1.3专业镇的特色主导产业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发展方向,具有较强产业竞争力和产业配套能力 具有广阔市场空间和发展潜力,拥有行业龙头企业。 4.1.4专业镇行政区划包括按国家行政划分的镇(街道、区)

4.2特色产业集聚度要求

4.2.1工业类专业镇

4.2.1.1珠三角地区专业镇全镇工业总产值需达到50亿元,特色产业产值占工业总产值的比例在30% 以上。 4.2.1.2沿海经济带和北部生态发展区专业镇全镇工业总产值需达到30亿元,特色产业产值占工业总 产值的比例在30%以上。

4.2.2农业类专业镇

2.2.1珠三角地区专业镇全镇工农业总产值需达到10亿元,特色产业产值占农业总产值的比 %以上。 2.2.2沿海经济带和北部生态发展区专业镇全镇工农业总产值需达到5亿元,特色产业产值占 产值的比例在30%以上。

DB44/T 2262. 22020

4.2.3服务类专业镇

4.2.3.1珠三角地区专业镇全镇地区生产总值(GDP)需达到30亿元以上,特色产业总收入占服务业 总收入的比例在30%以上。 4.2.3.2沿海经济带和北部生态发展区专业镇全镇地区生产总值(GDP)需达到10亿元以上,特色产 业总收入占服务业总收入的比例在30%以上。

4.3企业创新能力要求

4.3.1专业镇建设应重视科技进步和技术创新,按地区统计,研究与开发经费投入不低于当年地区生 产总值的1%。 4.3.2特色产业中,至少有1家行业龙头企业。

4.4公共服务体系要求

按照产业发展内在需求建立各类公共服务平台,至少拥有1家综合性公共服务平台或专业性公共服 务平台。

5专业镇申报与认定程序要求

5.1.1建设主体按照自愿原则进行认定申报。 5.1.2建设主体应在网络申报系统完成1份申报书提交和若干相关附件上传,附件按5.2要求 5.1.3组织评审单位应为广东省科技行政主管部门,按政府购买服务形式委托有能力承接的单位具体 实施。 5.1.4评审承接单位按照评审要求T/SLEA 0031.3-2022标准下载,组织专家组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

5.2.1专业镇建设工作方案1份,特色产业发展规划1份。 5.2.2建设主体上一年度镇(街道)政府工作报告1份。 5.2.3建设主体相关法人证件(如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 5.2.4建设主体获得的荣誉、相关企业介绍材料、镇(或县、地市)出台的资金、税收、用地、科技 等方面的扶持政策。

5. 3 认定工作周期

专业镇认定应采用常年定期受理、集中评审的方式。每年根据申报情况组织1次~2次评审

已认定为省级专业镇的镇(街道)如有第二特色产业符合4.2所列认定条件,产业间互补性如 申请认定第二个省级专业镇称号或扩充称号内容。

5.4.2每个镇(街道)最多可申请和拥有两个专业镇称号

DB44/T2262.22020

6.1.1专业镇考核评价参照认定程序由省科技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6.1.2专业镇考核评价每年底自评1次QX/T 16-2020标准下载,每3年~5年考核评价一次,结果报省科技行政主管部门备 案。 6.1.3根据本文件建设规范,可综合通过书面评价、现场考察评定等多种方式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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