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地方性标准-岩土工程勘察文件编制标准.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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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F 勘察资料归档表 (样表)

附录F勘察资料归档表工程编号工程地址工程名称报告日期项目负责人审核审定批准完成工程量钻孔探井静探旁压(静载)试验土试孔数总进尺井数进尺孔数进尺孔数点数物理力学归档资料名称原始资料名称出图资料名称勘察纲要勘察文字报告勘察任务通知书图例设计(委托)要求单平面图标高记录单剖面图原始底图钻孔柱状图探井记录单静探柱状图曲线土试记录表旁压曲线图静探曲线图载荷试验资料旁压试验记录单岩石抗压资料波速试验资料水质分析资料计算书波速测试资料校审记录土试成果总表载荷试验记录表土试分层汇总表岩石抗压试验资料固结曲线岩矿鉴定资料高压固结曲线水质分析资料文字报告底稿资料室接收人:接收日期:年月日

岩石厚度分类表 表H. 1. 2

H.1.3除按颗粒级配或塑性指数定名外,土的综合定名应符合 规定: 1 对特殊成因和年代的土类应结合其成因和年代特征定名; 2 对特殊性土,应结合颗粒级配、塑性指数定名: 3对混合土,应冠以主要含有的土类定名; 4对同一土层中相间呈韵律沉积,当薄层与厚层的厚度比大于 1/3时DB23/T 902-2019标准下载,宜定为“夹层”;厚度比小于1/10的土层,且多次出现时, 宜定为“夹薄层”; 5当土层厚度大于0.5m时,宜单独分层。 H.1.4土的鉴定应在现场描述的基础上,结合室内试验的开土记录 和试验结果综合确定。土的描述应符合下列规定:

1碎石土应描述颗粒级配、颗粒形状、颗粒排列、母岩成分、 风化程度、充填物的性质和充填程度、密实度等: 2砂土应描述颜色、矿物组成、颗粒级配、颗粒形状、粘粒含 量、湿度、密实度等; 3粉土应描述颜色、包含物、湿度、密实度、摇震反应、光泽 应、干强度、韧性等; 4粘性土应描述颜色、状态、包含物、光泽反应、摇震反应、 干强度、韧性、土层结构等; 5特殊性土除应描述上述相应土类规定的内容外,尚应描述其 特殊成分和特殊性质;如对淤泥尚需描述嘎味,对填土尚需描述物 质成分、堆积年代、密实度和厚度的均匀程度等: 6对具有互层、夹层、夹薄层特征的土,尚应描述各层的厚度 和层理特征。

H.2.1岩、土野外描述的目的是:确定岩、土名称和划分层次、厚 度,鉴别成分、状态、湿度、成因类型、地质时代及工程地质特 征,为地基的建筑性能和土、石材以及围岩的评价取得基本的第 手资料。

H.2.1岩、土野外描述的目的是:确定岩、土名称和划分层次、厚 度,鉴别成分、状态、湿度、成因类型、地质时代及工程地质特 征,为地基的建筑性能和土、石材以及围岩的评价取得基本的第 手资料。 H.2.2野外编录描述应对地基土进行综合定名。综合定名,除按颗 粒级配或塑性指数定名外,尚应符合下列规定: 1对特殊成因和年代的土类应结合其成因和年代特征定名,如 新近堆积砂质粉土、残坡积碎石土等: 2对特殊性土,应结合颗粒级配或塑性指数综合定名,如淤泥 质粘土、碎石素填土等: 3对同一土层中相间成韵律沉积、薄层厚度大于20厘米的地基 土层,当薄层与厚层的厚度比为1/10一1/3时,宜定名为“夹层”, 享的土层写在前面,如粘土夹粉砂层;当厚度比大于1/3时,宜定名 为“互层”,如粘土一粉砂互层:厚度比小于1/10的土层且有规律 地多次出现时,宜定名为“夹薄层”,如粘土夹薄层粉砂;小于20 厘来的一般可不单独分层,在描述中指明即可,但有特殊要求的除 外; 4对由坡积、洪积、冰水沉积形成的、颗粒级配呈不连续状,

细粒、巨粒混杂的土,应判定为混合土。当碎石土中的粉粒和粘粒 含量超过25%时,定为1类混合土;当细粒土中砾粒、卵石粒、漂石 粒含量超过25%时定为11类混合土;当含量不超过25%时,按H.2.3定 名。 H.2.3充填物及包含物的描述,经常用“含”、“混”、“夹”字 样,其含意是: “含”一一系指土中含有的包含物,如含铁锰结核、碎砖块等; “混”一一系指某类土中均匀地混有另一类土; “夹”一一系指某一类土不均匀地夹有另一类土,如粘土夹碎石。 H.2.4为了消除对同一土层认识上的人为差异,在描述工作正式开 展前,应由工程(技术)负责人进行现场示范性描述,以统一描述 标准。工程负责人应在现场随时处理各种技术问题。 H.2.5岩、土的结构、构造、成因类型及地质时代等难以确定时, 应将直观特征详细描述,由工程(技术)负责人根据区域资料和调 查结果综合分析、研究后确定。 H.2.6野外记录应使用标准的专业术语,术语标准参照《建筑岩士 工程勘察基本术语标准》JGJ84一92执行,记录要准确、详细、客

H.2.6野外记录应使用标准的专业术语,术语标准参照《建筑岩土 工程勘察基本术语标准》JGJ84一92执行,记录要准确、详细、客 观。

H.3.1岩体是指包括各种结构面(如节理裂隙等)的原位岩石。岩 石按成因分为岩浆岩、沉积岩及变质岩三大类。 当岩石具有特殊成分、结构特征和性质时,应定名为特殊性岩 石,一般可分为易溶性岩石、膨胀性岩石、崩解性岩石和盐渍化岩 石等。 H.3.2岩石应描述的内容及顺序是:名称、颜色、结构及构造特 征、主要矿物成分、胶结物、坚固性、风化及完整程度,产状要素 及岩脉特性等,对特殊性岩石尚应描述其遇酸反应及遇水反应情况 等。 H.3.3描述岩石名称时,应按岩石学定名,指出岩石的具体名称, 如闪长岩、花岗岩等。如遇有两种矿物组成的岩石,应以次要矿物 在前,主要矿物在后定名,如云母石英片岩等

1.3.3描述岩石名称时,应按岩石学定名,指出岩石的具体名称, 如闪长岩、花岗岩等。如遇有两种矿物组成的岩石,应以次要矿物 在前,主要矿物在后定名,如云母石英片岩等。 H.3.4岩石的颜色,应分别描述其新鲜面及风化面、天然状态颜色

可描述为是由结晶岩碎块组成还是由沉积岩碎块组成。 H.4.6碎块的坚固性应分为坚固的(锤击不易碎)、较坚固的(锤 击易碎)、不坚固的(原生矿物大部分已风化,多为次生矿物,手 能扮开)。 H.4.7当碎石土的充填物为砂土时,应描述其粒组及密实度;当充 填物为粘性土时,应描述其状态,并均应按充填物的重量估计其百 分比。如无充填物时,则应描述颗粒排列、孔隙的大小及颗粒的接 触关系等。

可描述为是由结晶岩碎块组成还是由沉积岩碎块组成。 H.4.6碎块的坚固性应分为坚固的(锤击不易碎)、较坚固的(锤 击易碎)、不坚固的(原生矿物大部分已风化,多为次生矿物,手 能开)。

H.4.8对碎石土的胶结性,应描述颗粒之间的胶结物名称及胶结程

碎石土的胶结程度可按坚固性分为三级:轻微胶结、中等胶 结、强胶结。划分标准可按第H.5.8条的规定确定, H.4.9碎石土密实度划分为密实、中密、稍密、松散

H.5.5对砂土的结构,主要应描述其均匀度和磨圆度。均匀度可分 为均粒的和混粒的;磨圆度可分为圆形、亚圆形、亚角形和棱角 形。

H.5.6对砂土的构造,应描述其颗粒大小、成分、颜色和形状不同

H.5.6对砂土的构造,应描述其颗粒大小、成分、颜色和形状不同 而显示出来的成层现象。层状构造可分为水平状构造、波状构造、 斜层状构造和交错状构造等

H.5.7砂土中混粘性土和碎石土时,应描述其分布的均匀性和含量

H.5.7砂土中混粘性土和碎石土时,应描述其分布的均匀性和含量 的重量百分比(或以多、少表示)。砂土中有机质超过3%时,应标 明“含有机质”字样。

H.5.8对砂土的胶结性,应描述其颗粒之间的胶结物和胶结程厚

H.5.8对砂土的胶结性,应描述其颗粒之间的胶结物和胶结程度。

按胶结程度可分为轻微胶结(呈块状,用手可捏碎,干后捏成 粉状);中等胶结(呈块状,用手难以捏碎,干后锤击可碎成带棱 角的碎块、碎屑);强胶结(原状砂样似成块状岩石,且一般只能 用锤击砸碎,碎块呈棱角状)。

1.5.9砂土的密实度分为密实、中密、稍密、松散。

H.6.1粉土指粒径大于0.075mm的颗粒质量不超过总质量的50%且塑 性指数Ip小于或等于10的土,可分为粘质粉土(粒径小于0.005mm颗 粒含量超过全重的10%)和砂质粉土(粒径小于0.005mm颗粒含量小 于或等于全重的10%)。粉土的性质介于砂土与粘性土之间。 H.6.2粉土应描述的项目及描述顺序是:名称、颜色、颗粒级配、 结构、构造、包含物、状态或密实度及湿度等。 H.6.3粉土的状态或密实度分别划分为坚硬、硬塑、可塑、软塑, 流塑和密实、中密、稍密、松散。 H.6.4粉土的湿度可根据天然含水量W(%)划分为稍湿、湿、很 湿、饱和(极湿)。 H.6.5粉土的其他项目描述应符合H.7粘性土的有关规定

H.7.1粘性土指塑性指数Ip>10的土。可分为粘土(Ip≥17)及粉 质粘±(10

2粘性土按工程地质特性可分为以

1新近堆积的粘性土:系指近期堆积的粘性土,一般分布在 湖、塘、沟、谷、河漫滩及阶地陡坎下缘、冲沟等地段,厚度不 大;堆积年限短,具有高的压缩性和低承载力;有的呈软塑至流塑 状态,并有触变现象。 2一般粘性土:第四纪全新世(Q3)及其以前沉积的粘性土。 3特殊性土: (1)淤泥和淤泥质土:指在静水或缓慢的流水中沉积,天然含水 量W大于液限W(IL>1.0)、天然孔隙比e>1.0的粘性土。当e>1.5时 为淤泥,当1.0

(2)湿陷性黄土:指在一定压力作用下受水浸湿,土体结构迅速 破坏而发生显著附加下沉的土。 湿陷性黄土分为非自重湿陷性和自重湿陷性两种。非自重湿陷 性黄土,在土自重压力下受水浸湿不发生湿陷;自重湿陷性黄土, 在自重压力下受水浸湿发生湿陷。 (3)新近堆积黄土属于全新世近期黄土的一部分,堆积年代短, 具有高压缩性,承载力低,土的均匀性差;在50一150kPa压力下变 形敏感的土称为新近堆积黄土。 (4)红粘土:指碳酸盐类岩石在亚热带温湿气候条件下,经风化 后形成的褐红色(或棕红、黄褐等色)高塑性粘土。其液限W大于 50%,上硬下软,具有明显的收缩性,裂隙发育。 (5)泥炭和泥炭化土:呈深暗颜色,有半腐朽的动植物残遗物。 若土中的有机质及植物残体含量超过60%,应定为泥炭,含量在10 60%,应定为泥炭化土。 (6)膨胀土:指主要由亲水矿物组成,液限W一般大于40%,并 具有吸水后膨胀和失水后收缩两种可塑变形特性的粘性土。 H.7.3粘性土应描述的内容及描述顺序是:名称、颜色、结构和构 造特征、气味、包含物、状态及湿度等。对特殊性土,应描述其水 理性质等。 H.7.4粘性土的名称应先按第H.7.2条的工程地质特征鉴别,然后 再按第H.7.2.1条的塑性指数确定,如Q3粉质粘土、淤泥质粘土等。 H.7.5粘性土的结构和构造特征,是指大孔结构、龟裂、节理、层 理或带状构造以及虫孔、土洞等特征。 H.7.6粘性土的气味一般在淤泥、淤泥质土和泥炭、泥炭化土中进 行描述。 H.7.7粘性土的包含物,应重点描述影响土性质的物质,如云母、 氧化铁、贝壳、植物根及钙质结核等。粘性土中含(混)碎石和砂 土的包裹体时,应描述其重量的百分数、粒径、成份、磨圆度和分 布的特征。 粘性土中的有机质含量超过5%又不足10%时,应标明“含有机 质”字样,如粘土含有机质。 H.7.8粘性土的状态既可根据液性指数I.划分为坚硬、硬塑、 可塑、软塑、流塑。

岩土工程勘察文件编制标准

1.0.1本标准是解决我省勘察文件编制的格式和深度不统一的问题,本 条所指的电子化是指勘察文件编制的软件应与本标准的要求相一致, 1.0.2对丙级岩土工程勘察的文件编制,可依据本标准的要求适当简 化。 1.0.3本条是强制性条文,表明了工程勘察是建设程序的必不可少的环 节,并对岩土工程勘察作了明确的要求。 1.0.6勘察文件的计算机辅助编制,在新的资质分级标准中作了明确规 定,要严格执行。

3.1勘察纲要的编制依据

3.1.1勘祭合同是法人之间为实现工程建设,查明建设场地的地质、环 境特征和岩土工程条件,明确委托与被委托者间相互关系的协议,是勘 察单位进行合法勘察工作的作业依据。 3.1.2工程勘察技术委托书应由建设单位提出,是勘察单位进行技术工 作的重要依据,也是评价勘察单位的工作成果是否达到委托单位要求的 依据,

3.2勘察纲要的编制原则

3.2.1由于在工程建设各阶段对岩土工程资料有不同的要求,以及在工 程重要性,场地的复杂程度和地基复杂程度方面存在不同,导致岩土工 程勘察项目的工作要求和工作深度是不同的。因此在编制勘察纲要时, 应对具体工程的相关多种因素进行综合分析后认真编写,以指导今后勘 察工作的正常进行。

3.3勘察纲要的基本内容

3.4勘察纲要的编制深度

3.4.1为便利勘察工作的进行,避免繁,对岩土工程勘察等级为内级 或部分乙级的工程项目,勘察纲要的编制可参照附录B执行,但对勘察目 的、勘察等级及勘察所依据的技术标准、工作量等内容必须有所说明 3.4.2对大型或复杂工程,勘察单位主动加强与建设单位和设计单位的 联系,这有助于勘察工作的顺利进行

3.5.2特殊情况是指工程条件或预计的场地条件发生变化

3.5.2特殊情况是指工程条件或预计的场地条件发生变化 3.5.3 纲要的变更内容与勘察纲要具有同等效力,应严格执行,

行工程地球物理勘探规程的有关规定。工程地球物理勘探成果判释时, 应考虑其多解性,区分有用信号与干扰信号。必要时应采用多种方法综 合判释。

4.4.6原位测试的记求格式、数据的计算、图表的绘制,有关标准都有 明确的规定,应遵照执行。计算机技术已在岩土工程测试领域中广泛应 用,为了避免数据资料的丢失,除磁盘等计算机数据载体外,尚应有打 印机或绘图机输出的文件资料。各种原位测试,均应在现场按有关标准 的规定进行资料整理,以便及时发现问题,并作分析和处理。 原位测试成果的应用,应以地区经验的积累为依据,统一记录格式 及标准,对日后资料的交流、汇总、利用是必要的。 4.4.7岩土工程勘察中抽水试验的目的,通常是为查明建筑场地的地层 渗透性和富水性,测定有关水文地质参数,为设计与施工提供水文地质 资料。一般情况下,可用单孔(或有一个观测孔)的稳定流抽水试验。 抽水试验在进行过程中,需要在现场整理、编制有关曲线图表,指导并 检查作业情况,为室内整理做好基础工作。 钻孔注水试验是野外测定岩(土)层渗透性的一种比较简单的方 法。其原理与抽水试验相似,仪以注水代替抽水。通常用于地下水位理 藏较深,不便于进行抽水试验的情况。 对于重大工程水文地质条件复杂的场地,应进行专门的水文地质工 作

5.2样品试验项目的委托与验收

试验委托单是项目负责人对试验项目及试验质量的要求,也是试验 员进行试验的凭据。明确试验目的,是保证试验成果正确的基础。又

委托单的内容,双方应签署交接。重大工程尚应编制试验计划。

5. 3 试验原始记录

5. 3. 2界限含水率试验

5. 3. 3土粒比重试验

土粒比重定义为土粒在105~110℃温度下烘至恒量时的质量与同体 积4℃时纯水质量的比值。根据现行国家标准《岩土工程基本术语标准》 GB/T50279,仍使用“土粒比重”这个无量纲的名词,作为土工试验中 的专用名词。 颗粒小于5mm的土用比重瓶法测定土粒比重,试样规定为烘干土,可 减少计算中的累计误差,也适合于含有机质、可溶盐、亲水性胶体等的 土用中性液体测定。 试验用水规定为纯水,要求水质纯度高,不含任何被溶解的固体物 质。一般规定:有机质含量小于5%时,可以用纯水,超过5%时用中性液 体。土中易溶盐含量等于、大于0.5%时,用中性液体测定。

排气方法规定用煮沸法,此法简单易行,效果好。如需用中性液体 时,应采用真空抽气法。砂土煮沸时砂粒容易跳出,亦可以用真空抽气 法代替煮沸法。

筛析法颗粒分析试验在选用分析筛的孔径时,可根据试样颗粒的粗 细情况灵活选用。当大于0.075mm的颗粒超过试样总质量的10%时,应先 进行筛析法试验,然后过0.075mm洗筛,再用密度计法或移液管法进行试 验。 原洗筛孔径为0.074mm,根据现行国家标准《土的分类标准》GBJ145 中将粒径0.074mm改为0.075mm,故且前洗筛孔径已改为0.075mm。

5.3.6黄土湿陷试验

黄土的变形稳定标准为每小时变形量不天于0.01mm。对于渗透溶滤 变形规定3d变形量不大于0.01mm。

室内扰动土的击实试验一般根据工程实际情况选用轻型击实试验和 重型击实试验。水库、堤防、铁路路基填土均采用轻型击实试验,高等 级公路填土和机场跑道采用重型击实较多

测定土的渗透系数对不同的土类应选用不同的试验方法。试验类型 分为常水头渗透试验和变水头渗透试验,前者适用于砂土,后者适用于 粘土和粉土。

由于渗透系数的测值不易正确,试验中应多测儿次,取在充许差值 范围内的平均值作为实测值。 土的渗透性是水流通过土孔隙的能力,因此测定渗透系数时,必须 说明与渗透系数相适应的土的密度状态。

5. 3.9直接剪切试验

5.3.10无侧限抗压强度试验

无侧限抗压强度是试样在侧面不受任何限制的条件下承受的最大轴 句应力。试验的使用范围为饱和粘性土,同时需要具有以下两个条件: 个是在不排水条件下,即要求试验是有一定的应变速率,在较短的时 间内完成试验;另一个是试样在自重作用下能自立不变形,对塑性指数 较小的土加以限制。 本试验明确规定应变速率和剪切时间,目的是针对不同试样,控制 剪切速率,防止试验过程中试样发生排水现象及表面水分蒸发。 测定土的灵敏度是判别土的结构受扰动对强度的影响程度,因此重 塑土试样除了不具有原状试样的结构外,应保持与原状试样相同的密度 和含水率。为避免其结构粘聚力随放置时间部分恢复,重塑试样试验应 立即进行。 试样受压破坏标准:脆性破坏,取轴向应力的峰值;塑性破坏,应 力无峰值,选取应变为15%的抗压强度为破坏值,与三轴压缩试验相同, 但试验应进行到应变达20%。重塑试验的取值标准与原状试样相同,即峰 值或15%轴向应变所对应的轴向应力为无侧限抗压强度,

三轴压缩试验根据排水情况不同分为三种类型:即不固结不排水剪 UU)试验、固结不排水剪(CU)测孔隙水压力试验和固结排水剪(CD)试 验,以适应不同工程条件而进行强度指标的测定。

5.3.12有机质含量试验

烧灼减量法是以烧灼减量估计有机质含量,但烧灼的结果不仅烧去 有机质,而且还烧去结合水和挥发盐类,从而使测定结果偏高。当土中 有机质含量大于、等于15%时可考虑采用烧灼。重铬酸钟法测得的有机质 偏低,一般只有有机质实际含量的90%,当土中有机质含量小于15%时可 考虑采用重铬酸钾法。

5. 3. 13 自由膨胀率试验

本试验的目的是测定粘士在无结构力影响下的膨胀潜势,初步评定 粘土的胀缩性。自由膨胀率是指用人工制备的烘干土,在纯水中膨胀后 增加的体积与原体积之比值,用百分数表示。 量筒刻度准确与否,对计算成果影响极大,故国标规定试验前必须 进行刻度校正。 试样制备:要求采用0.5mm过筛,用四分对角法取样,并要求充分分 散,目的是为了取得相同稳定的试验条件。 试样用体积法量取,紧密或蔬松会影响自由膨胀率的大小,为消除 这个影响因素,除按规定采用漏斗和支架、固定落距、量杯内径和高度 统一外,在装土、刮平时应避免或减轻自重和振动的影响。 搅拌的目的是使悬液中土粒分散,充分吸水膨胀。上下来回搅拌 法,有随搅拌次数增加、读数增大的趋势,故应严格按规定上下各搅拌 10次。 5.3.14有荷载膨胀率是指试样在特定荷载及有侧限条件下浸水膨胀稳 定后试样增加的高度(稳定后高度与初始高度之差)与试样初始高度之 比,用百分比表示。有荷载膨胀率试验会发生沉降或胀升,安装百分表

后试样增加的高度(稳定后高度与初始高度之差)与试样初始高度之 比,用百分比表示。有荷载膨胀率试验会发生沉降或胀升,安装百分君 寸要予以考虑。稳定标准:每隔2h百分表读数,读数差值不大于 .01mm。

5. 3. 15 膨胀力试验

膨胀力是粘土遇水膨胀而产生的内应力,在室内测定采用平衡法, 平衡法的允许变形标准:在试验中,平衡不及时或增加了过量的

力都会影响到王的潜能势的发挥,为提高试验准确度并兼顾仪器本身的 变形和量测准确度,国际规定平衡时允许膨胀量为0.01mm。

5. 3. 16 收缩试验

收缩试验的目的是测量原状土试样和击实土试样在自然风干条件下 的线缩率、体缩率、缩限及收缩系数等指标。 随着土体含水率的减小,土的收缩过程大致分为三个阶段,即直线 收缩阶段(1),其斜率为收缩系数;曲线过渡阶段(IⅡ),随土质不同曲 率各异:近水平直线阶段(II),此时土体积基本不再收缩

岩土工程分析与评价,应针对工程特点结合场地与地基条件及当地 的工程经验,按有关的规定和规范进行。 本章规定是对一般工程的岩土工程分析评价。对于特殊地质条件和 特殊岩土,如软土、红粘土、盐渍土、湿陷性土、膨胀岩土、风化岩与 残积土及不良地质作用等应针对具体问题,重点的进行分析评价。 勘察报告在提出几种地基基础方案时,应根据技术上的可行性和经 济上的合理性明确推荐出最佳方案供设计选择。

6.2.1一般情况下,天然地基比桩基或复合地基投资少,工期短,宜优 先考虑。但并非都是如此,应根据具体情况具体分析。本条规定宜优先 考虑天然地基。 对地基的均匀性应按有关规范的规定进行量化分析

6.3.1勘察报告应提供各层岩土的极限侧阻力特征值、极限端阻

.3.1勘察报告应提供各层岩土的极限侧阻力特征值、极限端阻力特省 直,以便进行桩基设计。如采用其它行业标准时,应符合有关标准的要

水 为使单桩承载力估算准确,应把桩型、桩端入土深度、桩端进持力 会深度、桩端标高、桩顶标高等书写全面。 对于各种类型的桩,由于施工方法不同,都会对施工质量、周围环 境及安全产生一定影响,均须进行论证并提出相应建议,

6.4.1勘察报告除应对地基处理的必要性和适宜性进行论证

勘察报告除应对地基处理的必要性和适宜性进行论证并提供设计

所需岩土参数外,还应对地基处理范围、处理厚度、 处理效果进行评 价,以便设计人员进行选择使用

6.5.1基坑工程是一个非常复杂的系统工程,涉及面广,要对基坑周边 的地层作详细了解,对古冲沟,古河道应予以特别重视。分析基坑环境 条件,对邻近地上建筑及地下管线和构筑物要了解清楚。基坑工程必须 高度重视地下水的影响,如上层滞水疏不干弓起坑壁的渗水塌、承压 水冲破坑底等。要求准确提供地下水的类型、分布及补给关系、渗透系 数、影响半径等,必要时要进行专门的降水设计。

6.6.1勘察报告中提供的是该地区的抗震设防烈度。建筑抗震设计以抗 震设防烈度为依据。场地与地基的地震效应评价、地基液化的评价等也 依抗震设防烈度为依据 第2、3款为强制性条文,应严格执行。

8.1.1勘察报告的内容因勘察阶段、工程特点和地质条件不同差别很 大,附件作为报告的重要组成,每项工程的要求都不应一致。将附件按 必附、应附和选用三类来考虑是比较符合实际的。表8.1.1体现了这种考 怎,提出了基本要求,其中视具体需要而提供的图表,应当理解为满足 具体工程要求而必备的图表。这种选择性是工程客观要求决定的,而不 是随意的,有些试验本工程如果没做,当然不必附相应的图表。 钻孔柱状图信息丰富,是具体钻探工作的真实体现。其价值可能还 要延伸到本工程之外和之后,因此非常宝贵,应尽量多提供,若能全部 提供更好。考虑目前各勘察单位是部分提供,甚至有的不提供,故本标 准要求有代表性的提供,即对于反映普遍性钻孔、特殊条件的钻孔、测 试孔及探井均应提供柱状图

8.2.1、8.2.2每份勘察报告都要明确工程所在位置、建筑物位置和勘 探点及测量控制点的位置,采用平面图可以方便而明晰地表示出来。本 标准提出了拟建工程位置图和建筑物与勘探点平面位置图两种。除了明 确位置以外,平面图还要反映场地环境条件和勘察要素,图上内容要根 据工程实际的需要取舍,既要尽可能的全,又要突出重点,还要保持图 件简洁明了。比例尽可能根据工程规模、需要的精度和内容的多少而 定。 一些位于市区内的详勘工程,邻近的街道和知名单位等地物可能说 明工程场地的位置,不一定专门制图,可通过建筑物与勘探点平面图及 文字报告予以明确。 选场初勘阶段建筑物未明确,自然不能在图上反映。 勘探点位置要明确定位依据和方法。当以坐标定位时,平面图上要标明 控制点及其坐标。当以固定地物相对定位时,平面图上应明确固定地物 的位置名称和规模。 勘探点应尽量引用绝对高程。确有困难而采用相对高程时,引测点 应选在引测方便、点位固定的位置,在平面图上注明其位置和引测值, 并向有关单位说明。 规模大、勘探点数量多的工程,宜将勘察要素一并列入勘探点主要 数据一览表内,图内、图外均可。

8.2.3工程地质部面图一般均已采用微机辅助绘制,且几家主要勘察绘 图软件设计时在图纸、图例、符号、编号、用线等方面一般比照规范。 应重点注意的是,分层应符合勘察规范的要求;取样和测试位置、地下 水位、特殊现象、地质构造要素等内容不可缺少。各种测试成果应尽量 绘制在部面图上;若同一钻孔内容过多,也可只绘制单孔成果曲线或附 于柱状图表上。比例尺对同一工程应尽量统一,根据具体情况合理选 用。 对于能够确定岩层(体)或断层产状的基岩部面图应注明部面图线的 方向,并以视倾角绘制岩层或断层,标注产状

8. 3钻孔(探并)柱状图

柱状图应全面真实地反映勘探工作过程及其成果,因此,内容必须 详实,责任签署完整,具体格式和内容应当满足本标准附录E和附录H的 要求。这里其实强调了柱状图所代表的基础工作的重要性,也是对勘探 工作的检验。 各种测试成果是否在柱状图上填出,应视具体情况而定。如果已经 单独绘制了测试成果沿深度的曲线DL/T 2000-2019标准下载,就可以不在柱状图上出现,例如静 探、动力触探和波速测试等;如果测试成果比较零散,例如标贯、不连 续的动力触探、旁压试验、十字板剪力试验等,出现在柱状图上比较方 便。有的单位将主要土试指标填在柱状图上,本标准不做要求。 应当填写初见水位、稳定水位和水位测定日期。如勘探深度未见地 下水,就应注明“未见”;如为特殊原因造成暂时性滞水,应予以说 明。

8.4原位测试成果图表

各种原位测试图表均应完整地反映试验条件和试验参数,这是岩土 工程测试的基本要求。因此,对附录表格中的各项内容应如实填写。这 对成果利用和质量检查都有意义。还有一个基本要求是,试验成果图表 应当如实地反映各项测定数据,其中的异常数据应当做出分析说明。 标贯、不连续的动力触探等,可以不单独绘制成果曲线,而结合在剖面 图和柱状图中。 荷载p与沉降(变形)S,沉降s(变形)与时间t,水量Q与水位H,水位H 与时间t等关系曲线的绘制,宜根据具体情况分别选用算术坐标、半对数 坐标或双对数坐标,应以有效地反映其变化关系、便于测试成果的分析 利用为原则

GB/T 37357-2019标准下载8.5室内试验成果图表

8.5.4、8.5.5对于需要计算地基变形的工程,应提供分层平均e

3.5.7岩石试验对样品有严格要求,试样的尺寸、规整程度和均匀程度 对试验影响很大,应当在试验成果报告中注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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