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63/T 1885-2020 青海省城镇老旧小区综合改造技术规程.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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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63/T 1885-2020 青海省城镇老旧小区综合改造技术规程.pdf

4.6.32本条强调在墙体保温技术的选择上,应优先考虑外保温技 术。因为该技术在扰民程度方面较低,同时不减少用户使用面积 易为业主接受。 4.6.36除进行必要的计算、验算外,墙体改造的构造措施及细部 节点设计至关重要,是保证节能改造质量的重要前提

4.6.42杂乱无章的太阳能集热器会影响建筑立面和城镇景观,同 时,不规范安装太阳能集热器会影响建筑功能,甚至存在安全隐 患。 4.6.44本条根据《青海省建筑太阳能光热系统应用技术规程》 DB63/T1595第3.1、4.1节规定,对老旧小区太阳能光热系统改 造或新增做了要求。太阳能光热系统与建筑的结合、光热系统的 没计、管线的布局、光热系统的安全性和可靠性及所需产品设备 的性能质量应满足要求。 4.6.45本条根据《青海省建筑太阳能光伏系统应用技术规程 DB63/T1594第4.1节规定,对老旧小区太阳能光伏系统改造或 增设作出要求

4.7.1本条明确了居住区道路规划建设应遵守的基本原则。居住 区道路是城镇道路交通系统的组成部分,也是承载城镇生活的主 要公共空间。居住区道路的规划建设应体现以人为本,提倡绿色

对路面设计环境要素需符合的相关规定。 环境因素的变化严重影响路面的性能,温度对沥青路面的承 载能力和使用性能都有显著影响。沥青路面的车辙、裂缝等损坏, 也直接或间接地与路面温度的分布状况有关。水对沥青混合料的 性能也有重要的影响,雨水渗入路面使沥青与集料的粘附性下降 土基强度变小,在荷载作用下产生剥离、坑槽、网裂等损坏。由 于温度、降水具有显著的季节性变化的特点,所以沥青路面材料 及土路基的力学特性也具有明显的季节性变化的特点 根据我国不同地区与不同气候的条件对沥青质量及沥青混合 性质提出不同的要求,提出沥青混合料使用性能气候区划标准。 按不同的气候要求,使路面具有较强的高温抗车辙能力、低温抗 裂性能和水稳定性,并延长路面的使用寿命,是路面设计的重要 可题。路面设计应选择与温度变化相适应的材料并按照最高或最 低温度进行沥青混合料高温稳定性和低温稳定性设计。 4.7.10小区道路上的各类并盖应符合《检查并盖》GB/T23858的 有关规定。 4.7.11小区道路及出入口的交通标志和标线设置,应符合《城市 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设置规范》GB51038的有关规定。

4.8.1加快推进三网融合有利于迅速提高青海省信息化水平,推 动信息技术创新和应用,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多样的生产、生活服 务需求,拉动消费,带动相关产业发展,形成新的经济增长点: 有利于更好地参与信息技术发展与竞争,确保国家网络信息安全 有利于创新宣传方式,扩大宣传范围,促进文化繁荣兴盛DLT889-2015 电力基本建设热力设备化学监督导则,保障 文化安全。

4.8.2老旧小区通信设施改造不仅要满足当下需求,更寻

,布局、预留5G设施建设基础,是为了满足住户未来对智慧 老、智慧安防、智慧消防、智慧停车等项目的需求。

4.8.3老旧小区通信管网整治改造,宜选择地下敷设的方式。电 缆路径的选择应综合考虑安全运行、维护方便及节省投资等因素, 并与其它地下管线统筹安排。 4.8.4老旧小区现有的通信管线应由相关经营单位进行梳理、统 筹规划、整体设计,通过优化线路结构进行改造,采取桥架(槽 盒或套管)、外墙敷设、钢绞线、线杆等方式进行有序规整,符 合安全要求及横平竖直美观要求。 老旧小区应规范户外缆线的架设,对老旧小区内的通信架空 线路进行统一整治。通过分类捆扎、分类穿管、分层架设等方式, 对新增通信线路实行统一设计、统一敷设,集中设置室外、楼道 内光纤分配箱,杜绝反复升挖、拉线。 4.8.5本条根据《青海省驻地网通信设施建设规范》DB63/1141 第4.0.1条规定“县城及以上城镇的住宅小区及商住楼等建筑群 驻地网建设应采用光纤入户(FTTH)建设方式”。青海地域宽广 全省发展差异性较大,同时地理自然条件和社会经济方式存在 定差异性,本条在兼顾先进性的同时,充分考虑了标准的普及性 和可实施性。 4.8.6《青海省驻地网通信设施建设规范》DB63/1141第6.2.1条 规定“建筑红线至主设备/交接间主十管道的容量应考虑驻地网 建筑群的用户规模、楼宇分布、设备交接间可同时容纳通信运 营商的数量等综合因素,至少应具备3管,管径均为110mm的 管孔”。根据青海无线宽带城市建设要求,结合用户及现有通信 运营商接入小区的需求,提出“至少应具备4管,管孔外径宜为 110mm”o 4.8.7本条弓用了《青海省驻地网通信设施建设规范》DB 63/1141第5.0.4条对设备/交接间的使用面积的相关规定

面反映出人们对生活质量的态度,也折射出一个国家良好文明的 社会形象。厕所建设已经逐渐从一项以预防粪源性疾病传播为主 的卫生防控措施,逐渐转变为切实改善群众生活品质的工作。公 共厕所的设计应注重人性化和舒适性,切实把新时代的厕所建设 作为一项“改善群众生活品质,补齐影响群众生活品质短板”的 项民生工程。 1公共厕所的选址应以方便群众为目的,将公共厕所设置在 人流较多的道路沿线、公共活动场所附近,可提高公众如厕的便 利性。公共厕所也可在小区公园绿地内设置,将公共厕所设在小 区公园绿地内时,公共厕所建筑应与小区公园绿地的环境、景观 相协调。 2无障碍设施是保障残疾人走出家门、参与社会生活的基本 条件,也是方便老年人、妇女、儿童和其他社会成员的重要措施

建设无障碍环境,是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的集中体现,是社会进 步的重要标志。老旧小区公共厕所建设应考虑无障碍设施的建设, 应在设计和建设公共厕所的同时设计建设无障碍设施。 3公共厕所设计应考虑粪污的排放方式。城镇公共厕所应优 先采用完整下水道式水冲式厕所,厕所粪污及其他污水直接排入 污水管道。城镇公共厕所应优先考虑采用经化粪池发酵沉淀后排 入市政污水管道的方式。当公共厕所附近无市政污水管道,以及 所处区域不充许进行道路开挖的条件下,应采用设置贮粪池用抽 类车抽吸排放的方式。 在有污水管道的地区,化粪池设置的必要性仍应考愿工程场 景具体判定。化粪池的设置自的主要是拦截粪便固体物,降低污 水中污染物浓度。但增设化粪池而面临的三个典型问题:一是化 粪池的清掏带来的运行成本,二是化粪池产生的易燃易爆炸气体 带来的安全隐患,三是化粪池的设置降低了污水中的有机物,未 瑞污水处理厂面临碳源不足的问题。因此,在市政污水管网相对 发达且具有污水处理厂的城镇地区,一般公共建筑不宜再设化粪 池;然而,在污水管道相对单一且排水量相对较小的部分县城和 集镇地区,由于总体排水量较小,固体颗粒物易沉降在管道底部 而造成管道堵塞,这种情况下公共厕所宜设置化粪池。因此,化 粪池的设置应结合具体工程判定。 4公共厕所的设计应以人为本,随看城镇经济的快速发展, 公共厕所的建设也应同步发展,采用节水、节电、节能的绿色环 呆新技术、新材料。 5青海省冬季寒冷漫长,公共厕所给排水管道及设施的防冻 应重点考虑,如采取设置防冻阀、局部增温等措施

4.10.1~4.10.2在住宅小区的建设和管理中,存在小区内道路觉度 承载能力或净空不能满足消防车通行需要的情况,给灭火救援

来不便。为此,小区的道路设计要考虑消防车的通行需要。本条 规定要求建筑物周围其有能满足基本灭火需要的消防车道,保证 消防车快速通行和疏散人员的安全,防止建筑物在通道两侧的外 墙上设置影响消防车通行的设施或开设出口,导致人员在火灾时 大量进入该通道,影响消防车通行。在穿过建筑物或进入建筑物 内院的消防车道两侧,影响人员安全疏散或消防车通行的设施主 要有:与车道连接的车辆进出口、栅栏、开向车道的窗扇、蔬散 门、货物装卸口等。 4.10.3本条指出由于消防类规范经常变动且变化较大,很多城镇 老旧小区建设时配套消防设施已无法满足现行相关规范的要求, 或没有消防设施改造条件。针对这种情况,可考虑结合小区建设 时的规范来进行改造设计,上报给有关部门,通过专项审查之后 方可执行。 4.10.5消防水源可取自市政给水管网、消防水池、大然水源等, 天然水源为河流、地下水等,也包括游泳池、池塘等,但首先应 选取最方便的市政给水管网。池塘、游泳池等还受其他因素,如 李节和维修等的影响,间歇供水的可能性大,为此可作为备用水 源。 4.10.6非机动车棚、库内应配备的相应消防设施和非机动车棚、 军应与建筑疏散通道、安全出口保持的安全距离,应符合《建筑 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的有关规定。 4.10.10依照现行《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消防给水 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GB50947与《建筑防烟排烟系统技术 标准》CB51251的相关规定,结合工程实际情况,对老旧小区 消防设施应进行维修或更换,加强消防智能化建设。维修和完善 楼道智能烟感报警系统及独立式烟感火灾探测报警器,有条件的 小区可配备室内(外)消火栓水压监测系统。有自动消防设施的 小区,应安装城镇消防远程监控系统。建成的智能消防系统应全 面接入“智慧消防”创新云平台。空黛老人和行动困难等确有需

要的特殊人群住所宜安装烟感探测报警器。

4.11.2老旧小区内的幼儿园、物业管理用房、设备用房(如换热 站、二次供水泵站、配电室、燃气调压站等)应设置安防设施 并应符合现行《安全防范工程技术标准》GB50348的相关规定。 4.11.3~4.11.4小区视频监控系统应符合《公共安全视频监控联网 系统信息传输、交换、控制技术要求》GB/T28181规定,应在主 控制室配备视频监控系统,满足接入公安系统的要求。小区主要 出入口、主要路段、节点均应设置监控探头,有条件的应做到安 全监控无死角。监控探头所在位置应视野开阔、无明显障碍物或 光光源,保证成像清晰,同时应确保居民隐私。对已有智能监 控的小区应进行检修,更换老旧破损设备线路。 4.11.6小区原则上应实施封团管理,设置门禁系统。主要出入口 应设置大门,配设门卫值班室:在不影响城镇交通路网布局的前 提下,应在小区主要出入口设置车辆出入管理系统。有条件的小 区,宜在主要人行出入口安装人脸识别或读卡装置,非主要人行 出入口配置门禁读卡装置 参考《住宅设计规范》GB50096第6.2节、第8.7节和《建 筑防火设计规范》GB50016第5.5节的相关规定。门禁系统必须 满足紧急逃生时人员疏蔬散的要求。当发生火警或需紧急疏散时 住宅楼疏散门的防盗门锁须能集中解除或现场顺疏散方向手动解 除,使人员能迅速安全蔬散。设有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或联网型门 禁时,在确认火情后,须在消防控制室集中解除相关部位的门禁 当不设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或联网型门禁系统时,要求能在火灾时 不需使用任何工具就能从内部徒手打开出口门,以便于人员的逃 生

5.1.1拆违拆临应坚持安全、快速、经济、扰民小的原则,对私 搭乱建、超期使用的临时性建筑物、构筑物、设施等依法进行拆 除,确保人身和财产安全。 5.1.2依法依规对老旧小区的违法建设进行处理。依据《建筑设 计防火规范》GB50016和《民用建筑设计统一标准》GB50352 的相关规定,对影响消防、安全、日照的建筑物外部构件进行处理 5.1.3由于老旧小区缺乏物业管理,小区内易乱堆杂物,不但严 重影响小区居民的生活,而目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应清理小区 楼宇间和疏散通道内的乱堆杂物,改善环境秩序,杜绝火灾、阻 塞消防通道等安全隐惠,

5. 2 室外活动空间

5.2.1对于缺失室外健身设施和公共活动场地的老旧小区,应按 照《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GB50180的有关规定合理设置 该类设置,并明确设施管理维护单位。 5.2.2本条明确了该类设施的建设安装、管理维护应符合的相关 标准。老旧小区应充分利用空间资源合理规划休闲广场、健身设 施、儿童活动场地等室外公共空间。安装室外健身器材应按照《室 外健身器材的安全通用要求》GB19272的相关要求进行建设安 装和维护管理,应间距合理,不破坏原有空间及景观整体性, 5.2.3为确保老年人、儿童、残疾人等特殊群体安全使用,应设

置相应的安全防护设施。室外设置健身活动场地应坚持因地制宜 呆证质量、服务群众的原则,并统筹考虑各类使用人群的特点, 呆障青少年、老年人和残疾人的健身需求,通过绿化等隔离措施 避免健身锻炼对附近居民的影响。 5.2.4为了提高设施使用率,宜联合设置社区的开放空间和活动 场地。

发展群众体育的意见》(国办发【2020】36号)要求,盘活 区部分公共空间,建设体育设施。

5.3.4《城市道路照明设计标准》CJI45第4.2.2条规

5.3.5《城市道路照明设计标准》CJJ45第5.2.14条规定“月

3.5《城市道路照明设计标准》CJJ45第5.2.14条规定“居住 人行道路照明灯具的安装高度不宜低于3.5m。不应把裸灯设

行人和非机动车交通道路对眩光限制的要求不是很严格,光 线适当有点耀眼反而可以活跃气氛,增加环境的吸弓力,因此, 重点是要限制在视平线方向不能有太强的光线。本条中关于安装 高度的规定就是针对这一问题而提出的,特别是LED光源的推 一使用,其所具有的表面高亮度特点,更是容易在安装高度较低 的居住区人行道路照明中造成严重的眩光问题,因此需要予以特 别的注意。 5.3.6《城市道路照明设计标准》CJJ45第5.2.14条规定“居住

区人车混行道路的照明宜分为两类,与城镇道路相连的居住区道 路宜按机动车道路要求提供照明,兼顾行人交通需求” 一

区人车混行道路的照明宜分为两类,与城镇道路相连的居住区道

照现行国家标准《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50180的规定, 可以把这类道路分为与城镇道路连的居住区道路以及居住区内 建筑之间的连接道路两类。与城镇道路相连的居住区道路重点考 息行车要求,按照机动车道路照明标准提出要求,同时兼顾行人 要求;居住区内建筑之间的连接道路则重点照顾行人,按人行道 路照明标准进行要求,同时兼顾机动车通行要求

5.4无障碍与适老化设施

5.4.1居住区的道路与公共绿地的使用是否便捷,直接影响着居 民的日常生活品质。居住区的无障碍设施建设与适老化改造,满 足了老年人、妇女儿童和残障人士出行和生活的无障碍需求,同 时也反映了城镇化发展以人为本的原则。 5.4.2《无障碍设计规范》GB50763第3.1.2条规定“三面坡缘 白坡道正面、侧面及其他形式的缘石坡道的坡度不应大于1:12。, 为了方便行动不便的人特别是乘轮椅者通过路口,人行道的 路口需要设置缘石坡道,在缘石坡道的类型中,单面坡缘石坡道 是一种通行最为便利的缘石坡道,丁字路口的缘石坡道同样适合 布置单面坡的缘石坡道。 5.4.3居住绿地是居民日常使用频率最高的绿地类型,在城镇绿 地中占有较大比重,与城镇生活密切相关。老年人、儿童及残障 人士日常休憩活动的主要场所就是居住区内的居住绿地。因此在 其备条件的地坪平缓的居住区,所有对居民开放使用的组团绿地 宅间绿地均应满足无障碍要求:对地形起伏大,高差变化复杂的 山地城镇居住区,很难保证每一块绿地都满足无障碍要求,但至 少应有一个开放式组团绿地或宅间绿地应满足无障碍要求。 5.4.4建筑物中的门的无障碍设计包括其形式、规格、开启宽度 的设计,需要考虑其使用方便与安全。乘轮椅者坐在轮椅上的净 宽度为750mm,自前有些型号的电动轮椅的宽度有所增大,所 以当有条件时宜将门的净宽度做到900mm

条关于公共厕所的无障碍设计、无障碍厕位的相关规定, 女厕所的无障碍设施包括至少1个无障碍厕位和1个无障碍 洗手盆;男厕所的无障碍设施包括至少1个无障碍厕位、1个无 章碍小便器和1个无障碍洗手盆。厕所的入口和通道应方便乘轮 椅者进入和进行回转,回转直径不小于1.50m。门应方便开启,

通行净宽度不应小于800mm。地面应防滑、不积水。 5.4.10为了能更好地为残障人士服务.并易于被残障人士所识别, 应在无障碍设计地点显著位置上安装符合我国国家标准的无障碍 标志牌,标志牌应反映一定区域范围内的无障碍设施分布情况, 并提示现况位置。无障碍标识的布置,应根据指示、弓引导和确认 的需求进行设计,沿通行路径布置,构成完整弓导系统。 悬挂醒目的无障碍标志,一是使用者一自了然,二是告知无 关人员不要随意占用。城镇中的道路交通,应尽可能提供多种标 志和信息源,以适合各种残障人士的不同要求。无障碍设施标志 牌可与其他交通设施标志牌协调布置,更好地为道路资源使用者 服务。

5.5.1老旧小区因建设年代较早,很多建筑没有配设电梯,严 影响居民生活的便利性。针对老旧小区住宅无电梯的情况,本 居民自愿、充分协商、加强引导、落实责任、确保安全等原则 鼓励加装电梯。通过加装电梯改善和提升原有建筑使用的便捷性 舒适性,完善建筑的无障碍设计。

鼓励加装电梯。通过加装电梯改普和提升原有建筑使用的便提性 舒适性,完善建筑的无障碍设计。 5.5.2老旧小区因建设年代长,已安装电梯的小区中,电梯年久 失修无法使用需要更换的情况也普遍存在。应对老旧电梯进行安 全评估以确定是否予以修理、改造或更新。对老旧电梯的修理和 更新,应当符合相关技术标准要求。 5.5.4老旧小区改造的住宅建筑加装电梯应结合工程实际情况

5.5.2老旧小区因建设年代长,已安装电梯的小区中,电梯年久

2日刀区文 失修无法使用需要更换的情况也普遍存在。应对老旧电梯进行安 全评估以确定是否予以修理、改造或更新。对老旧电梯的修理和 更新,应当符合相关技术标准要求。 5.5.4老旧小区改造的住宅建筑加装电梯应结合工程实际情况, 因地制宜进行,应遵循功能合理,结构安全、对环境影响最小的 原则,应减少对本楼及周边住户正常生活的影响,不应影响小区 道路通行和住宅单元安全疏散。 加装电梯应尽可能地进行优化设计,减少对住宅建筑自身相 邻住户及相邻住宅建筑日照标准的影响,并符合现行《城市居 住区规划设计标准》GB50180的相关规定。若涉及建筑、结构、

失修无法使用需要更换的情况也普遍存在。应对老旧电梯道 全评估以确定是否予以修理、改造或更新。对老旧电梯的1 更新,应当符合相关技术标准要求。

机电设备的各专业改造,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 范》GB50016、《既有住宅建筑功能改造技术规范》JGIT390的 相关规定。 5.5.5加装电梯除应保证自身结构构件安全外,还应对建筑的整 本结构影响进行复核、验算,确保整体结构安全。同时应减少对 建筑室内外相关配套设施的影响,对室内外的给水、排水、供热 燃然气、电力、弱电等管线产生影响时,应根据工程的实际情况采 取相应措施并进行综合处理。

5.6.1~5.6.4老旧小区的停车设施改造应遵循统一管理、标识规范、 有序停放的原则,可采取如下措施最大限度满足居民停车需求: 一是老旧小区的道路及停车场等相关设施的技术标准和道路材粒 选取应符合现行《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CJI37和《城镇道路 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CJI1的相关规定:二是通过资源共享 错时统筹商业、办公等非居住用地的停车泊位,提高空间利用率: 三是在老旧小区改造中,对不满足居民实际使用需求的机动车停 车位数量进行调整和设计,可结合公共绿地、低效空置用地等, 建设公共停车空间,条件充许时可建设立体停车场(库)。 5.6.6~5.6.7在不影响室外居住环境情况下,结合老旧小区的住户 需求,适当改造自行车棚、电动车等非机动车停放设施,设施应 形式简易、材料耐久:同时老旧小区内宜建设以慢充为主的自用 和专用充电基础设施,或预留建设安装条件(包括电力管线预理 和电力容量预留),充电设施及其设计、建设、使用应符合国家 相关标准规定

5.7.1老旧小区现有信包箱由于长期缺乏维护,大多已破旧不堪, 应进行清理。老旧小区应按照智能信包箱、快递箱,为居民提供 准确、安全、方便、智能的投递、寄递服务,不断满足居民日益

增长的用邮需求。考虑到老旧小区存在单栋、儿栋的情况,居民 户数较少,可结合临近小区连片集中设置智能信包箱、快递箱, 提高设施使用率。 5.7.2智能信包箱、快递箱占用空间较小,可结合门卫、收发室 超市或便利店等联合设置, 5.7.3为方便居民接受快递送达服务,可在人流出人便捷地段设

置智能信包箱、快递箱等设施,但不应影响公共活动空间的正 使用。

当60岁以上老年人口达到社区总人口的25%以上,或65 岁以上老年人口占比达到15%以上,需重点考虑老年人口相关 设施,当80岁以上高龄人口占比超过10%以上,社区服务需加 强考虑高龄人口医疗养护、日常托管、家庭护理等需求。 当3岁以下婴幼儿人口比例达到30%以上,应加强儿童养 育功能的基础保障,相应增加0岁~3岁婴幼儿托管设施。按照“居 家养老为基础、社区养老为依托、机构养老为支撑”要求,依托 社区养老院完善机构养老服务,并重视居家养老服务,应按标准 配置托老所,日间照料中心和老年活动室,全面覆盖老人保健康 复、生活照料以及精神慰籍多方面需求。日间照料中心是为生活 不能完全自理、日常生活需要一定照料的半失能老年人提供个人 照顾、保健康复、膳食供应、娱乐等日间服务的设施。老年活动 室是为健康、轻度失能失智老年提供文化娱乐、谈心交流、科普 讲座等服务的设施。 5.9.4物业管理与服务用房可用作物业管理办公、工作人员值班 以及存放工具的用房,辅于物业管理企业开展相关业务,同时应 明确物业管理服务区域。 5.9.5物业管理与服务用房设置应符合《青海省住宅区物业管理 条例》等法律法规,其规模可参照《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 GB50180的规定执行。 506官利用小反闲黑 X上

5.10.1随着居民生活水平的提升,大众文化意识不断加强,社区 文化休闲设施使用人群不断扩大,因此有条件宜设置文化休闲设 施。 5.10.2儿童、老年人和残疾人是社区文化休闲设施的重要使用者 该群体对文化设施的利用频率高。应结合小区居民的实际需求, 合理确定设置规模。

5.10.3老旧小区大多用地紧张,应充分利用闲置资源,可考虑多 种途径设置。社区配套设施规模较小,鼓励联合建设,形成社区 综合服务中心。 5.10.4文化休闲设施对居民健康生活和丰富文化生活都有重要意 义,该设施应考虑居民休闲行为的舒适度和心理体验,应考虑交 通、舒适、健康及周边环境,并满足相关要求

6.1.1本条提出了居住区配套设施规划建设布局的基本原则。居 住区配套设施是为居住区居民提供生活服务的各类必需的设施, 应以保障民生、方便使用,有利于实现社会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为目标,统筹布局,科学建设。居住区各项配套设施还应坚持开 放共享的原则,例如中、小学的体育活动场地宜错时开放,作为 居民的体育活动场地,提高公共空间的使用效率。配套设施布局 应综合统筹规划用地的周围条件、自身规模、用地特征等因素, 并应遵循集中和分散布局兼顾、独立和混合使用并重的原则,集 约节约使用土地,提高设施使用便捷性。 6.1.2~6.1.3自前居住区配套设施规划管控通常根据千人指标的配 套要求,采用图标形式在控制性详细规划中标注管理,在实际建 设中由开发建设项目进行配套建设。由于缺乏详细的规范弓导和 建设控制要求,很多城镇的社区工作用房和居民公益性服务设施 分散、位置偏僻,导致使用不便,配套设施长期不能配齐的情况 也普遍存在。因此应综合考虑周边居住区各级配套设施建设实际 请况,分析改建项目人口容量,补建的配套设施,应尽可能满足 各类设施的服务半径要求,其设施规模应与周边服务人口规模相 元配,可通过分散多点的布局方式满足干人指标的配建要求。 6.2公共服务设施

6.2.2~6.2.6明确了十五分钟生活区、十分钟生活区、五分钟生活 文配套设施的分级配置标准 老旧小区改造应鼓励公共服务设施(尤其是公益性设施)集 中或相对集中配置,打造城镇基层“小、微中心”,为老白姓提 共便捷的“一站式”公共服务,方便居民使用。十五分钟和十分 钟生活圈居住区配套设施中,同级别的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 商业服务业设施、公共绿地宜集中布局,可通过规划将由政府负 责建设或保障建设的公益服务设施相对集中,如文体设施、医疗 卫生设施、养老设施等集中布局,来引导市场化配置的配套设施 集中布局,形成居民综合服务中心。 在居住区土地使用性质相容的情况下,还应鼓励公共服务配 套设施的联合建设,十五分钟生活圈居住区宜将文化活动中心 街道服务中心、街道办事处、养老院等设施集中布局,形成街道 综合服务中心。五分钟生活圈居住区配套设施规模较小,更应鼓 励社区公益性服务设施和经营性服务设施组合布局、联合建设 鼓励社区服务设施中社区服务站、文化活动站(含青少年、老年 活动站)、老年人目间照料中心(托老所)、社区卫生服务站、社 区商业网点等设施联合建设,形成社区综合服务中心。独立占地 的街道综合服务中心用地和社区综合服务中心用地应包括同级别 的体育活动场地。 老旧小区改造应综合考虑周边居住区各级配套设施建设实际 情况,合理确定改建项目人口容量与建筑容量,当人口规模变化 较大时,应综合考虑居住人口规模变化对居住区配套设施需求的 影响,增补必要的公共服务配套设施。补建的公共服务配套设施 应尽可能满足各类设施的服务半径要求,其设施规模应与周边服 务人口相匹配,可通过分散多点的布局方式满足千人指标的配建 要求。

6.3.1随着中国加速进入老龄化社会,养老是全社会必须面对的 公共问题。我国家庭观念较强,老年人往往不愿意长期远离家人, 因此应以社区为依托,设置养老等社区家庭服务性场所,实现“老 有所养”。 6.3.2老年人的活动能力有一定的限制,其需求和使用特征应看 重考虑,宜将养老服务设施与卫生、文教、健身、残疾人康复等 服务设施集中或邻近设置,老年人是该类设施的重要使用者,可 提高设施利用效率

国发【2013135号文)提出的“生活照料、医疗护理、精神慰籍 紧急救援等养老服务覆盖所有居家老年人”的要求,应将老年人 日间照料中心(养老服务设施)纳入社区服务设施进行配套 养老服务设施的设置标准是依据现行国家标准《城镇老年人 设施规划规范》GB50437、《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建设标准 等相关标准、规范确定。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的选址应满足 地形平坦、阳光充足、通风和绿化环境良好,便于利用周边的生 活、医疗等公共服务设施的要求。老年人更需要医疗设施,养老 院、老年养护院宜临近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设置,并方便亲属探望 司时为缓解老年人的孤独感,可临近幼儿园、小学以及公共服务 中心等设施布局。 老年人室外活动场地冬日要有温暖日光,夏日应考虑遮阳。 司时由于青海地区冬季李较长,应侧重考虑设置冬季避风场所。 6.3.5老旧小区大多用地紧张,可利用闲置房屋,弓导社会力量 广泛参与,通过引进专业机构,结合互联网,给居民生活带来便利, 6.3.6本条明确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房屋建筑的主要内容。 考虑到各地老年人需求的差异,允许各地根据实际需要,因地制 宜,合理确定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房屋建筑的具体内容。 老年人生活服务用房主要满足日托老年人在休息、进餐、助

正常的运营管理,同时也有利于充分实现资源整合以及土地的集 约使用。考虑到社区人口规模的差异性及实际建设的可操作性 本规程将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分为了三类,并给出了各类面 积指标。 本条在面积指标测算时考虑到不同类型社区的人口老龄化水 平存在较大差异,为适应人口老龄化快速发展的形势、满足部分 人口老龄化水平较高、老年人口数量较多的社区对老年人日间照 料中心房屋建筑面积的实际需求对老年人人均建筑面积指标作出 了规定。 据国家统计局官方数据显示,截至2015年底,全国人口老 龄化水平(人口老龄化水平三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数量/总人 口数量)的统计值约为15.3%;青海全省2018年60岁以上老年 人近72.69万人,占全省总人口的12.05%;据权威专家预测,到 2025年,青海省60岁以上人口将达到90.62万人,约占全省总 人口的14.52%,低于全国2015年老龄化水平,而《社区老年人 日间照料中心建设标准》建标143第十五条条文关于老年人日 间照料中心总建筑面积指标正是在2015年统计基础上进行测算, 本条弓用了该数值依旧可满足青海实际需求

6.4.1托育设施宜独立占地,不应与不利于幼儿身心健康以及危 及幼儿安全的场所毗邻;应设于阳光充足、接近集中绿地、便于 家长接送的地段。幼儿园的建筑面积规模和用地规模应符合《幼 儿园建设标准》建标175的控制要求。 5.4.2托儿所设施主要服务于3周岁之前的婴幼儿,其单项设施 建筑规模和用地面积建议结合托儿所设置的具体规模、婴幼儿的 年龄情况综合确定。

服务站主要提供公共卫生服务和基本医疗服务。对于社区卫生月 务存在缺失的小区,应增设社区卫生服务站,实现人人享有初纟 卫生保健的且标。

6.5.4居住区卫生服务设施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主体

6.6.1菜市场、便利店既是广大居民日常生活必需的基本保障性 商业类设施,文具有市场化经营的特点。考虑到市场经营的规模 化需求,菜市场、便利店应布局在方便运输车辆进出相对独立的 地段,并符合环境卫生的相关要求。 6.6.2~6.6.3城镇便民市场和便利店服务设施的选址应根据小区具 体情况,选择日照充足、通风良好、交通方便、临近公共服务设

施及远离污染源、噪声源及危险品生产、储运的区域。城镇便民 市场和便利店的设计参考现行《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CB 50180,可与小区物管用房、服务驿站等结合布置;同时考虑合 理的服务半径,并设置在运输车辆方便进出的相对独立的地段; 建议设置机动车与非机动车停车场。小区服务设施的改造和增设 应符合现行《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GB50180、《建筑设计 防火规范》GB50016、《民用建筑设计统一标准》GB50352的规定。

6.7.1家政服务点设置可根据《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GB 50180相关规定设置于住宅底层,方便群众。

6.9.2老旧小区雨水控制利用改造可参考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科技 与产业化发展中心《海绵城市建设技术指南》的有关规定,因地 制宜,采取适宜的雨水源头减排和净流污染控制措施。具体技术 猎施包括透水砖铺装、下沉式绿地、雨水塘、雨水罐、雨水湿地 植草沟、渗透管渠、生物滞留设施等。 6.9.3《城市旧居住区综合改造技术标准》T/CSCU04第4.3.3条 和第4.3.5条提出“建筑、道路、广场、停车场等硬化地面周围 绿地宜改造为下凹式绿地、雨水花园、植被浅沟和渗透管渠等源 头径流控制设施”。

6.9.4透水铺装可分为透水砖、透水水泥混凝土和透水

土、结构(缝隙)透水铺装、嵌草砖、鹅卵石和碎石铺装等。透 水砖和透水水泥混凝土主要适用于广场、停车场、人行道以及车 流量和荷载较小的道路,透水沥青混凝土可用于机动车道路面。 透水铺装存在强度稳定性不统一、易堵塞等风险,应制定科学合 理的施工工艺,保障持久透水性能,符合路基路面强度和稳定性 要求。

6.9.6当设置雨水收集存储设施时CJJ 101-2016:埋地塑料给水管道工程技术规程(无水印 带书签),宜有相应的预处理措施

的管理和服务。住户房产关系管理应能提供住户信息与房产产权 之间动态关联查询。 6.10.6机房是指住区内为各感知系统主控设备、计算机、通信设 备、综合布线系统设备及其相关的配套设施提供安装设备、系统 正常运行的建筑空间。 6.10.7信息接入(含移动通信室内覆盖接入)机房宜设在建筑首 会,当建筑物有地下层时,可设在地下一层,

7.1.1各地可根据实际情况,采取不同的模式开展老旧小区改造 工程。 7.1.3施工方案宜包括工程概况、编制依据、施工计划、施工工 艺流程和方法、施工质量管控措施、施工安全保证措施、应急处 置措施以及必要的计算书和相关施工图纸等。BIM、物联网、移 动互联网等信息化技术以及专业平台的应用可显著提高施工管理 的精细化水平,利于相关参与方的沟通协调和工作协同。 7.1.9~7.1.10本条提出了建议采用的绿色施工措施。绿色施工是 指工程建设中,在保证质量、安全等基本要求的前提下,通过科 学管理和技术进步,最大限度地节约资源与减少对环境负面影响 的施工活动,实现“四节一环保”(节能、节地、节水、节材和 环境保护)。 7.1.11减少施工现场噪声的措施包括但不限于:强噪声、强振动 没备宜设置在远离居民楼,并采取相应的隔声和隔振措施;混 土输送泵、电锯房等应采用吸声降噪屏等降噪措施;合理安排噪 声与振动较大作业时间:加强运输车辆和施工机械作业时间管理 控制车辆鸣笛;结构拆除、破碎、切割采用静力方式;混凝土浇 筑振捣采用低噪声振设备等。 7.1.13本条参考《建筑工程冬期施工规程》JGJ/T104第1.0.3条 明确了本规程的冬期施工期限划分原则。 青海地区气候寒冷,当未进入冬期施工期前,突遇寒流侵袭 气温骤降至0℃以下时,为防止负温产生受冻,亦应按冬期施工 的相关要求对工程采取应急防护措施

满足不了连续施工的要求而中途停工,或由于一些特殊原因造成 缓建的工程

21对于现行质单驱验收规范、标准疫有撼盖的分,以根据技 术方案相关要求或实际性能检测结果进行验收。室外管网系统改 造完成后,应对管网可靠性进行检测;供水管网及排水管网主要 检测管网的结构可靠性及水力可靠性:燃气管网主要检测防爆性 能和防止管网积水:其他管网按照施工专业要求进行相应检测。 机电系统节能改造施工完成后,应在适合工况下进行联合试运转 和调试,试运转和调试应符合技术方案要求。 7.2.2老旧小区改造工程主要材料、半成品、成品、建筑构配件、 器具和设备应进行进场检验。涉及安全性能提升、主要使用功能 和节能环保的重要材料、产品,应按各专业工程施工规范、验收 规范和技术方案等规定进行复验

值,拓宽老旧小区维护经费来源,采用科学先进的方式替代人工泉州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18年版)(泉州市城乡规划局2018年7月), 减少住户出钱份额等方式,降低老旧小区后期管理成本,促进长 效管理持续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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