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11/T 825-2021 绿色建筑评价标准(京津冀区域协同工程建设标准).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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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和管理的实施意见》、天津市出台《关津市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管理办法》以及河 北省出台《河北省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管理办法》的管理文件,均对新能源汽车停车位 及充电基础设施提出了相关要求。 对于直接建设的充电车位,应做到低压柜安装第一级配电开关,安装干线电缆,安装第二级配 电区域总箱,敷设电缆桥架、保护管及配电支路电缆到充电桩位,充电桩可由运营商随时安装在充 电基础设施上。对于预留条件的充电车位,至少应预留外电源管线、变压器容量、第一级配电应预 留低压柜安装空间、干线电缆敷设条件,第二级配电应预留区域总箱的安装空间与接入系统位置和 配电支路电缆敷设条件,以便按需建设充电设施。 对于电动汽车停车位,应根据所在地配置要求合理布置。电动汽车停车位宜选取停车场中集中 亭车区域设置;地面停车场电动汽车停车位宜设置在出入便利的区域,不宜设置在靠近主要出入口 和公共活动场所附近;地下停车场电动汽车停车位宜设置在靠近地面层区域,不宜设置在主要交通 流线附近。 对于无障碍汽车停车位,表6.1汇总了现行国家标准《无障碍设计规范》GB50763对设置无障 得机动车停车位的规定

表6.1停车位无障碍设计

本条对于配建自行车停车场所的建设项目,强调自行车停车场所应位置合理,方便出入,以此 鼓励绿色出行。 自行车停车场的设置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城市综合交通体系规划标准》GB/T51328的相关规 定。自行车停车场宜在地面设置,并与非机动车交通网络相衔接,可结合需求设置分时租赁非机动 车停车位。自行车停车场可与机动车停车场结合设置,但进出通道应分开布设。自行车的单个停车 立面积宜取1.5m2~1.8m²。 对于不适宜使用自行车作为交通工具的情况(如山地城市),应提供专项说明材料,经论证确 实不适宜使用自行车作为交通工具的视为本条通过。不适宜使用自行车但电动自行车较多的城市, 电动自行车停车场所也应满足本条要求,并符合电动自行车停车有关管理规定。 本条的评价方法为:预评价查阅建设项目建筑总平面施工图中的自行车库/棚位置、地面停车场 位置,自行车库/棚及附属设施施工图。 评价查阅预评价涉及内容的竣工文件,还查阅自行车停车场所的现场影像资料。 6.1.5本条适用于各类民用建筑的预评价、评价。未设置建筑设备管理系统的建筑,本条直接通过 本条旨在通过完善和落实建筑设备管理系统的自动监控管理功能,确保建筑物的高效运营管 理。 国家标准《智能建筑设计标准》GB50314对建筑设备监控系统做出相关规定,包括设备范围 采集信息、监控模式要求、管理要求及运行维护条件等,建筑设备监控系统应当满足标准的相关要 求。 现行行业标准《建筑设备监控系统工程技术规范》JGJ/T334指出,不同建筑设备的监控功能要 求不尽相同,需要根据被监控设备种类和实际项目需求进行确定。比如暖通空调设备通常需要进行 统一的自动控制:供配电设备、电梯和自动扶梯一般自带专用控制单元:给水排水设备、照明系统

的监控内容根据实际使用情况不同,监控功能也不相同。该规范还对暖通空调、给水排水、供配电 照明、电梯与自动扶梯等不同建筑设备监控系统的监控功能提出了细化要求,指导相关系统设计落 实。 实际工程实践中,考虑到项目功能需求、经济性等因素,并非所有建筑都必须配置建筑设备管 理系统并实现自动监控管理功能,不同规模、不同功能的建筑项目是否需要设置以及需设置的系统 监控内容,应根据实际情况合理确定、规范设置。比如当公共建筑的面积不大于2方m或住宅建 筑面积不大于10万m?且建筑设备形式较为简单(例如全部采用分散式的房间空调器、未设公共区 域和夜景照明、未单设水泵)时,对于其公共设施的监控可以不设建筑设备管理系统,但从节能降 耗、加强智慧运营管理的角度,这类建筑应设置简易的节能控制措施,如对风机水泵的变频控制、 不联网的就地控制器、简单的单回路反馈控制等,也能取得良好的效果,本条也可通过。 为确保建筑高效运营管理,建筑设备管理系统的自动监控管理功能应能实现对主要设备的有效 监控。 本条的评价方法为:预评价查阅建筑设备自控系统的设计说明、系统图、监控点位表、平面图、 原理图等设计文件,相关设备使用说明书等。 评价查阅预评价涉及内容的竣工文件。投入使用的项目,尚应查阅运行记录和运行分析报告, 重点审核系统对所连接设备进行监控管理的实际情况。 6.1.6本条适用于各类民用建筑的预评价、评价。 本条旨在通过信息网络系统为建筑使用者提供高效便捷的服务功能。为保证建筑的安全、高效 运营,应根据现行国家标准《智能建筑设计标准》GB50314和现行行业标准《居住区智能化系统配 置与技术要求》CJ/T174,设置合理、完善的信息网络系统。建筑内的信息网络系统一般分为业务 信息网和智能化设施信息网,包括物理线缆层、网络交换层、安全及安全管理系统、运行维护管理 系统五部分,支持建筑内语音、数据、图像等多种类信息的传输。系统和信息的安全,是系统正常 运行的前提,一定要保证。建筑内信息网络系统与建筑物外其他信息网互联时,必须采取信息安全 防范措施,确保信息网络系统安全、稳定和可靠 本条的评价方法为:预评价查阅智能化、装修等专业的信息网络系统设计文件,包括设计说明, 系统图机房设计、主要设备及参数等。 评价查阅预评价涉及内容的竣工文件

本条旨在通过信息网络系统为建筑使用者提供高效便捷的服务功能。为保证建筑的安全、高效 运营,应根据现行国家标准《智能建筑设计标准》GB50314和现行行业标准《居住区智能化系统配 置与技术要求》CJ/T174,设置合理、完善的信息网络系统。建筑内的信息网络系统一般分为业务 信息网和智能化设施信息网,包括物理线缆层、网络交换层、安全及安全管理系统、运行维护管理 系统五部分,支持建筑内语音、数据、图像等多种类信息的传输。系统和信息的安全,是系统正常 运行的前提,一定要保证。建筑内信息网络系统与建筑物外其他信息网互联时DB13/T 5622-2022 固体生物质燃料中氟含量的测定 氧弹燃烧-离子选择电极法.pdf,必须采取信息安全 防范措施,确保信息网络系统安全、稳定和可靠 本条的评价方法为:预评价查阅智能化、装修等专业的信息网络系统设计文件,包括设计说明, 系统图机房设计、主要设备及参数等。 评价查阅预评价涉及内容的竣工文件。

6.2.1本条适用于各类民用建筑的预评价、评价。

优先发展公共交通是缓解城市交通拥堵问题的重要措施,因此建筑与公共交通联系的便捷程度 很重要。本条所指公共交通站点包括公共汽车站和轨道交通站。为便于选择公共交通出行,在选址 与场地规划中应重视建筑场地与公共交通站点的便捷联系,合理设置出入口。 本条的评价方法为: 预评价查阅建设项目规划设计总平面图、场地周边公共交通设施布局示意图等规划设计文件, 重点审核场地到达公交站点的步行线路、场地出入口到达公交站点的距离以及公交线路的设置情 况。 评价查阅预评价涉及内容的竣工文件,重点审核建设项目场地出入口与公交站点的实际距离、 公交线路的设置情况等相关证明材料。投入使用的项目,尚应提供公共交通站点的影像资料。 6.2.2本条适用于各类民用建筑的预评价、评价。 单层建筑第3款直接得分,二层及以上建筑如无可容纳担架的无障碍电梯,第3款不得分。户 内电梯不做要求。 为老年人、行动不便者提供活动场地及相应的服务设施和方便、安全的无障碍的出行环境,营 造全龄友好的生活居住环境是城市建设不容忽略的重要问题。 第1款,建筑内公共空间形成连续的无障碍通道,建筑室内外的道路、绿地、停车位、出入口, 门厅、走廊、楼梯、电梯、厕所等公共区域均应方便老年人、行动不便者及儿童等人群的通行和使

用,应按照现行国家标准《无障碍设计规范》GB50763的规定配置无障碍设施,并尽可能实现场内 的城市街道、室外活动场所、停车场所、各类建筑出入口和公共交通站点之间等步行系统的无障碍 联通。无障碍系统应保持连续性,如建筑场地的无障碍步行道应连续铺设,不同材质的无障碍步行 道交接处应避免产生高差,所有存在高差的地方均应设置坡道,并应与建筑场地外无障碍系统连贯 连接。住宅建筑内的电梯不应平层错位。建筑室内有高差的地方,也应设置坡道方便轮椅上下。 第2款,在建筑出入口、门厅、走廊、楼梯、电梯等室内公共区域中与人体高度接触较多的墙, 柱等公共部位,墙体和柱体阳角均采用圆角设计可以避免棱角或尖锐突出物对使用者,尤其是老人, 行动不便者及儿童,带来的安全隐患。当公共区域室内阳角为大于90°的钝角时,可不做圆角要求, 该设计主要集中应用在人流量较大、使用人群多样的商业、餐饮、娱乐等建筑的大厅、走廊等公共 区域,且与人体高度直接接触较多的扶手、墙、柱等公共部位位置。同时,该区域应合理设置具有 方滑功能的抓杆或扶手,以尽可能保障其行走或使用的安全、便利。 第3款,在电梯的设计中,可容纳担架的电梯能保证建筑使用者出现突发病症时,更方便地利 用垂直交通。通常可容纳担架的电梯轿厢最小尺寸为1.50m×1.60m,且开门净宽不小于0.90m。 本条的评价方法为:预评价,第1款查阅建筑施工图设计说明(应说明室内无障碍设计内容), 建筑总平面施工图和场地竖向设计施工图(应体现建筑主要出入口、人行通道、室外活动场地等部 立的无障碍设计内容),室外景观园林平面施工图(包含场地人行通道、室外绿化小径和活动场地 的无障碍设计)等设计文件;第2款查阅室内装饰装修施工图的设计说明、室内公共区域装修平面 图、墙柱等阳角节点设计详图、室内抓杆或扶手节点等无障碍设计详图、装修设计材料表等设计文 件;第3款查阅建筑及室内装饰装修施工图,无障碍电梯室内设计详图。 评价查阅预评价涉及内容的峻工文件,第3款还查阅电梯产品说明书,

6.2.3本条适用于各类民用建筑的预评价、评价。

本款提出电动汽车充电桩的车位数占总车位数的比例不低于10%,是适应电动汽车发展的必要 昔施。周边500m范围内设有社会公共停车场(库),也是对社会设施共享共用、建筑使用者出行 更捷性的重要评价内容。本次修订还增加了城市步行公共通道等评价内容,以提高和保障城市公共 空间步行系统的完整性和连续性,一方面为城市居民的出行提供便利、提高通达性,另一方面也是 绿色建筑使用者出行便利的重要评价内容。 本条的评价方法为:预评价查阅建筑总平面施工图、公共服务设施布局图、位置标识图等规划 设计文件。评价查阅预评价涉及内容的竣工文件。投入使用的项目,尚应查阅设施向社会共享的管 理办法、实施方案、使用说明、工作记录等。

6.2.4本条适用于各类民用建筑的预评价、评价

鼓励积极健康的生活方式。健身空间还包括开放共享的羽毛球室、乒乓球室。如项目内设置收费健 身房并可向业主提供优惠使用条件,本款也可得分。 第4款,楼梯间作为日常使用和应急疏散等多功能场所,应尽量采用自然通风,以提高排除进 入楼梯间内烟气的可靠性,确保楼梯间的安全;且楼梯间靠外墙设置,也有利于天然采光,本款要 求每单体建筑中至少有一处楼梯间具有天然采光、良好的视野、充足的照明和人体感应装置,方便 人员行走和锻炼。距离主入口的距离不大于15m是为吸引人们主动选择走楼梯的健康的出行方式 本条的评价方法为:预评价查阅总平面施工图、景观施工图(包含健身设施布局、健身慢行道 路线、健身设施场地布置等)、建筑施工图(含平面功能布局、楼梯间位置)、电气施工图(含楼梯 间照明系统设计)等内容,及相关产品说明书。 评价查阅预评价涉及内容的竣工文件,及相关产品说明书

6.2.6本条适用于各类民用建筑的预评价、评价

.之.0乐人 本条旨在保障且体现绿色建筑达到预期的运营效果。建筑至少应对建筑最基本的能源资源消耗 量设置管理系统,但不同规模、不同功能的建筑项目需设置的系统大小及是否需要设置应根据实际 青况合理确定。 本条要求设置电、气、热的能耗计量系统和能源管理系统。计量系统是实现运行节能、优化系 统设置的基础条件。能源管理系统使建筑能耗可知、可见、可控,从而达到优化运行、降低消耗的 目的。 对于公共建筑,冷热源、输配系统和电气等各部分能源应进行独立分项计量,并能实现远传, 其中冷热源、输配系统的主要设备包括冷热水机组、冷热水泵、新风机组、空气处理机组、冷却塔 等,电气系统包括照明、插座、动力等。对于计量数据采集频率不作强制性要求,可根据具体工作 需要灵活设置,一般10min60min采集一次。 对于住宅建筑及宿舍建筑,主要针对公共区域(如公共动力设备用电、室内公共区域照明用电 室外景观照明用电等)提出要求,仅要求每个单元(或楼栋)设置可远传的计量总表。 计量器具应满足现行国家标准《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GB17167中的要求。 本条要求在计量基础上,通过能源管理系统实现数据传输、存储、分析功能,系统可存储数据 均应不少于一年。 本条的评价方法为:预评价查阅相关设计文件(能源系统设计图纸、能源管理系统配置等); 评价查阅相关竣工图、产品型式检验报告,投入使用的项目尚应查阅管理制度、历史监测数据、运 行记录。

6.2.7本条适用于各类民用建筑的预评价、评

亏染物传感装置和智能化技术的完善普及,使对建筑内空气污染物的实时采集监测成为可能。当所 监测的空气质量偏离理想阈值时,系统应做出警示,建筑管理方应对可能影响这些指标的系统做出 及时的调试或调整。将监测发布系统与建筑内空气质量调控设备组成自动控制系统,可实现室内环 竟的智能化调控,在维持建筑室内环境健康舒适的同时减少不必要的能源消耗。 本条要求住宅建筑和宿舍建筑每户均应设置空气质量监控系统,公共建筑主要功能房间应设置 空气质量监控系统。 本条文要求对于安装监控系统的建筑,系统至少对PM10、PM2.5、CO2分别进行定时连续测量、 显示、记录和数据传输,监测系统对污染物浓度的读数时间间隔不得长于10min。 本条的评价方法为:预评价查阅相关设计文件(监测系统设计说明、图纸、点位图等);评价 查阅相关工图、产品型式检验报告,投入使用的项目尚应查阅管理制度、历史监测数据、运行记

6.2.8本条适用于各类民用建筑的预评价、评价。

本条在准确掌握项目用水现状,提升节水管理水平,保障人员用水安全。 第1款,采用远传计量系统对各类用水进行计量,可准确掌握项目用水现状,如水系管网分布

情况,各类用水设备、设施、仪器、仪表分布及运转状态,用水总量和各用水单元之间的定量关系, 分析用水的合理性,找出薄弱环节和节水潜力,制定出切实可行的节水管理措施和规划。远传水表 应根据水平衡测试的要求分级安装,分级计量水表安装率应达100%。具体要求为下级水表的设置 应覆盖上一级水表的所有出流量,不得出现无计量支路。 第2款,远传水表可以实时的将用水量数据上传给管理系统。物业管理方应通过远传水表的数 据进行管道漏损情况检测,随时了解管道漏损情况,及时查找漏损点并进行整改 第3款,建筑中设有的各类供水系统均设置了在线监测系统,第3款方可得分。 生活饮用水、非传统水源的在线监测项目应包括但不限于浑浊度、余氯、PH值、电导率(TDS) 等,雨水回用还应监测SS、CODcr; 管道直饮水的在线监测项目应包括但不限于浑浊度、pH值、余氯或臭氧(视采用的消毒技术 而定)等指标,终端直饮水可采用消毒器、滤料或膜芯(视采用的净化技术而定)等耗材更换提醒 报警功能代替水质在线监测; 游泳池水的在线监测项目应包括但不限于pH值、氧化还原电位、浊度、水温、余氯或臭氧浓 度(视采用的消毒技术而定)等指标; 空调冷却水的在线监测项目应包括但不限于pH值(25℃)、电导率(25℃)等指标。 未列及的其他供水系统的水质在线监测项目,均应满足相应供水系统及水质标准规范的要求。 水质监测的关键性位置和代表性测点包括:水源、水处理设施出水及最不利用水点。监测点位 的数量及位置也应满足相应供水系统及水质标准规范的要求。 对建筑内各类水质实施在线监测,能够帮助物业管理部门随时掌握水质指标状况,及时发现水 异常变化并采取有效措施。水质在线监测系统应有报警记录功能,其存储介质和数据库应能记录 连续一年以上的运行数据,且能随时供用户查询。管理制度中应有用户查询机制管理办法。 本条的评价方法为:预评价查阅相关设计文件(含远传计量系统设置说明、分级水表设置示意 图、水质监测点位说明、设置示意图等);评价查阅相关峻工图(含远传计量系统设置说明、分级 水表设置示意图、水质监测点位说明、设置示意图等)、监测与发布系统设计说明,投入使用的项 目尚应查阅漏损检测管理制度(或漏损检测、分析及整改情况报告)、水质监测管理制度(或水质 监测记录)。

6.2.9本条适用于各类民用建筑的预评价、评

编程定时控制等,如果系统具备了远程监控功能,使用者可通过以太网、移动数据网络等,实现对 建筑室内物理环境状况、设备设施状态的监测,以及对智能家居或环境设备系统的控制、对工作生 活服务平台的访问操作,从而可以有效提升服务便捷性。同样的,本款也要求具有远程监控功能的 服务类型要达到3种。 第3款,智能化服务平台能够与所在的智慧城市(城区、社区)平台对接,则可有效实现信息 和数据的共享与互通,大大提高信息更新与扩充的速度和范围,实现相关各方的互惠互利。智慧城 市(城区、社区)的智能化服务系统的基本项目一般包括智慧物业管理、电子商务服务、智慧养老 服务、智慧家居、智慧医院等,能够为建筑层面的智能化服务系统提供有力支撑。本款要求至少1 个系统项目实现与智慧城市(城区、社区)平台对接。 本条的评价方法为:预评价查阅包含智能家居或环境设备监控系统设计方案、智能化服务平台 方案等在内的智能化及装修设计文件,重点审核其可实现的服务功能、远程监控功能、接入上一级 智慧平台功能等。 评价除查阅预评价所要求内容外,还查阅相关产品型式检验报告。投入使用的项目尚应查阅管 理制度、历史监测数据、运行记录。

6.2.10本条适用于各类民用建筑的评价。在项目投入使用前评价,本条不得分。 第1款,本款要求建立完善的节能、节水、节材、绿化的操作管理制度、工作指南和应急预案, 并放置、悬挂或张贴在各个操作现场的明显处。例如:可再生能源系统操作规程、雨废水回用系统 作业标准等。节能、节水设施的运行维护技术要求高,维护的工作量大,无论是自行运维还是购买 专业服务,都需要建立完善的管理制度及应急预案,并在日常运行中应做好记录,通过专业化的物 理管理促使操作人员有效保证工作的质量。 第2款,本款要求物业管理机构在保证建筑的使用性能要求、投诉率低于规定值的前提下,实 现其经济效益与建筑用能系统的耗能状况、水资源等的使用情况直接挂钩。在运营管理中,建筑运 行能耗可参考现行国家标准《民用建筑能耗标准》GBT51161(北京市可参考《民用建筑能耗指标》 B11/T1413)制定激励政策,建筑水耗可参考现行国家标准《民用建筑节水设计标准》GB50555 制定激励政策。通过绩效考核,调动各方面的节能、节水积极性。 本条的评价方法为:评价查阅相关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应急预案、运行记录,

理管理促使操作人员有效保证工作的质量。 第2款,本款要求物业管理机构在保证建筑的使用性能要求、投诉率低于规定值的前提下,实 现其经济效益与建筑用能系统的耗能状况、水资源等的使用情况直接挂钩。在运营管理中,建筑运 行能耗可参考现行国家标准《民用建筑能耗标准》GB/T51161(北京市可参考《民用建筑能耗指标 OB11/T1413)制定激励政策,建筑水耗可参考现行国家标准《民用建筑节水设计标准》GB50555 制定激励政策。通过绩效考核,调动各方面的节能、节水积极性。 本条的评价方法为:评价查阅相关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应急预案、运行记录。 6.2.11本条适用于各类民用建筑的评价。在项目投入使用前评价,本条不得分。 项目各类用水应按用途对申报范围内的各类用水分别计算平均日用水量,并与现行国家标准 《民用建筑节水设计标准》GB50555中给出的各项节水用水定额分别进行比较。 计算平均日用水量时,应实事求是地确定用水的使用人数、用水面积等。使用人数在项目使用 初期可能不会达到设计人数,如住宅的入住率可能不会很快达到100%,因此对与用水人数相关的 用水,如饮用、盟洗、冲厕、餐饮等,应根据用水人数来计算平均日用水量;对使用人数相对固定 的建筑,如办公建筑等,按实际人数计算;对浴室、商场、餐厅等流动人口较大且数量无法明确的 场所,可按设计人数计算。 对与用水人数无关的用水,如绿化灌溉、地面冲洗、水景补水等,则根据实际水表计量情况进 行考核。 根据实际运行一年的水表计量数据和使用人数、用水面积等计算平均日用水量,与节水用水定 额进行比较来判定。 本条的平均值为现行国家标准《民用建筑节水设计标准》GB50555中上限值和下限值的算术平 均值。 本条的评价方法为:本条适用于各类民用建筑的评价。在项目投入使用前评价,本条不得分。 平价查阅实测用水量计量报告、实际用水单元数量统计报告、建筑各类用水的平均日用水量计算书 6.2.12本条适用于各类民用建筑的评价。在项目投入使用前评价,本条不得分。 第1款,对绿色建筑的运营效果进行评估是及时发现和解决建筑运营问题的重要手段,也是优

第1款,对绿色建筑的运营效果进行评估是及时发现和解决建筑运营问题的重要手段, 化绿色建筑运行的重要途径。绿色建筑涉及的专业面广,所以制定绿色建筑运营效果评估技

7.1.1本条适用于各类民用建筑的预评价、评价。

7.1.3本条适用于各类民用建筑的预评价、评价

避免空调供暖空间全覆盖,或者简单降低夏季空调和提升冬季供暖温度的做法不利于节能。为 比本条要求建筑应结合不同的行为特点和功能要求合理区分设定室内温度标准。在保证使用舒适度 的前提下,合理设置少用能、不用能空间,减少用能时间、缩小用能空间,通过建筑空间设计达到 节能效果。室内过渡空间是指门厅、中庭、高大空间中超出人员活动范围的空间,由于其较少或没 有人员停留,可适当降低温度标准,以达到降低供暖空调用能的目的。“小空间保证、大空间过渡” 是指在设计高大空间建筑时,将人员停留区域控制在小空间范围内,大空间部分按照过渡空间设计。 本条的评价方法为:预评价查阅相关设计文件:评价查阅相关竣工图、计算书。

7.1.4本条适用于各类民用建筑的预评价、

7.1.4本条适用于各类民用建筑的预评价、评价。 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50034规定了各类房间或场所的照明功率密度值,分为 “现行值”和“目标值”,其中“现行值”是新建建筑必须满足的最低要求,“目标值”要求更高。 在建筑的实际运行过程中,照明系统的分区控制、定时控制、自动感应开关、照度调节等措施 对降低照明能耗作用很明显。照明系统分区需满足自然光利用、功能和作息差异的要求。功能差异 如办公区、走廊、楼梯间、车库等的分区:作息差异一般指日常工作时间、值班时间等的不同。对 于公共区域(包括走廊、楼梯间、大堂、门厅、地下停车场等场所)可采取分区、定时、感应等节 能控制措施。如楼梯间鼓励采用红外线或超声波人体感应探测类型的开关,且具有现场调节探测角 度、灵敏度、延时等功能;走廊、地下车库可采用定时或其他的集中控制方式。 采光区域的人工照明控制独立于其他区域的照明控制,有利于单独控制采光区的人工照明,实 现照明节能。 本条的评价方法为:预评价查阅相关设计文件(包含电气照明系统图、电气照明平面施工图)、 设计说明(需包含照明设计要求、照明设计标准、照明控制措施等)、建筑照明功率密度计算分析 报告;评价查阅相关工图、设计说明(需包含照明设计要求、照明设计标准、照明控制措施等)、 建筑照明功率密度检测报告。

7.1.5本条适用于各类建筑的预评价、评价

建筑能源消耗情况较为复杂,主要包括空调系统、照明系统、其他动力系统等。设置分项或分 功能计量系统,有助于统计各类设备系统的能耗分布,发现能耗不合理之处。 对于公共建筑,要求采用集中冷热源的公共建筑,在系统设计(或既有建筑改造设计)时必须 考虑使建筑内各能耗环节如冷热源、输配系统、照明、热水能耗等都能实现独立分项计量;对非集 中冷热源的公共建筑,在系统设计(或既有建筑改造设计)时必须考虑使建筑内根据面积或功能等 实现分项计量。这有助于分析建筑各项能耗水平和能耗结构是否合理,发现问题并提出改进措施 从而有效地实施建筑节能 对于住宅建筑,不要求户内各路用电的单独分项计量,但应实现分户计量。 电能监测中采用的分项计量仪表具有远传通讯功能。 本条的评价方法为:预评价查阅相关设计文件;评价查阅相关峻工图、分项计量记录,

从而有效地实施建筑节能。 对于住宅建筑,不要求户内各路用电的单独分项计量,但应实现分户计量。 电能监测中采用的分项计量仪表具有远传通讯功能。 本条的评价方法为:预评价查阅相关设计文件;评价查阅相关峻工图、分项计量记录。 7.1.6本条适用于各类民用建筑的预评价、评价。无电梯和扶梯的建筑,本条不参评。 本条是对电梯系统的节能控制措施的要求。对垂直电梯,应具有群控、变频调速拖动、能量再 生回馈等至少一项技术,实现电梯节能。对于扶梯,应采用变频感应启动技术来降低使用能耗,水 平人行道也应具有相关节能措施。 本条的评价方法为:预评价查阅相关设计文件、电梯与自动扶梯人流平衡计算分析报告;评价 查阅相关竣工图、相关产品型式检验报告

本条是对电梯系统的节能控制措施的要求。对垂直电梯,应具有群控、变频调速拖动、 生回馈等至少一项技术,实现电梯节能。对于扶梯,应采用变频感应启动技术来降低使用能 平人行道也应具有相关节能措施。 本条的评价方法为:预评价查阅相关设计文件、电梯与自动扶梯人流平衡计算分析报告 查阅相关竣工图、相关产品型式检验报告

在进行绿色建筑设计前,应充分了解项目所在区域的市政给排水条件、水资源状况、气候特点 等实际情况,通过全面的分析研究,制定水资源利用方案,提高水资源循环利用率,减少市政供水 量和污水排放量。 水资源利用方案包含项目所在地气候情况、市政条件及节水政策,项目概况,水量计算及水平 衡分析,给排水系统设计方案介绍,节水器具及设备说明,非传统水源利用方案等内容。 第1款,按使用用途、付费或管理单元情况分别设置用水计量装置,可以统计各种用水部门的 用水量和分析渗漏水量,达到持续改进节水管理的目的。同时,也可以据此施行计量收费,或节水 绩效考核,促进行为节水。 第2款,用水器具给水配件在单位时间内的出水量超过额定流量的现象,称超压出流现象,该 流量与额定流量的差值,为超压出流量。超压出流量未产生使用效益,为无效用水量,即浪费的水 量。给水系统设计时应采取措施控制超压出流现象,应合理进行压力分区,并适当地采取减压措施, 避免造成浪费。 当选用自带减压装置的用水器具时,该部分管线的工作压力满足相关设计规范的要求即可。

建筑因功能需要,选用特殊水压要求的用水器具时,可根据产品要求采用适当的工作压力,但应选 用用水效率高的产品,并在说明中做相应描述。 第3款,所有用水器具应满足现行国家标准《节水型产品技术条件与管理通则》GB/T18870的 要求。除特殊功能需求外,均应采用节水型用水器具。 本条的评价方法为:预评价查阅相关设计文件(含水表分级设置示意图、各层用水点用水压力 计算图表、用水器具节水性能要求)、水资源利用方案及其在设计中的落实说明;评价查阅相关竣 工图、水资源利用方案及其在设计中的落实说明、用水器具产品说明书或产品节水性能检测报告。 乙.1.8本条适用于各类民用建筑的预评价、评价。 建筑方案的规则性对建筑结构的抗震安全性来说十分重要。建筑设计应重视建筑形体及结构抗 侧力体系布置的规则性对抗震性能及经济合理性的影响,现行国家标准《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 50011第3.4.1条(强制性条文)明确规定“严重不规则的建筑不应采用”。 本多的评价主注头一额评价杰阅相关设计文件(建欲图纯均治工图)一建箔形体规则性判

.1.9本条适用于各类民用建筑的预评价、评价

7.2.1本条适用于各类民用建筑的预评价、评价

对住宅建筑,人均居住用地指标是控制 本标准与现行国家标准《城市居 主区规划设计标准》GB50180进行了对接,并以居住区的最小规模即居住街坊的控制指标为基础 是出了人均住宅用地指标评分规则。居住街坊是指住宅建筑集中布局、由支路等城市道路围合( 投为2hm2~4hm²住宅用地,约300套1000套住宅)形成的居住基本单元。评价时,如果建设项 目规模超过4hm²,在项目整体指标满足所在地控制性详细规划要求的基础上,应以其小区路围合

形成的居住街坊为评价单元计算人均住宅用地指标。 对公共建筑,容积率是控制其节地的关键性指标。本标准在充分考虑公共建筑功能特征的基础 上进行分类,一类是容积率通常较高的行政办公、商务办公、商业金融、旅馆饭店、交通枢纽等设 施,另一类是容积率不宜太高的教育、文化、体育、医疗卫生、社会福利等公共服务设施,并分别 制定了评分规则。评价时应根据建筑类型对应的容积率进行赋值。 由于地下空间的利用受诸多因素制约,因此未利用地下空间的项目应提供相关说明。经论证, 建筑规模、场地区位、地质等建设条件确实不适宜开发地下空间,并提供经济技术分析报告的,本 条可直接得分。 开发利用地下空间是城市节约集约用地的重要措施之一。地下空间的开发利用应与地上建筑及 其他相关城市空间紧密结合、统一规划,但从雨水渗透及地下水补给、减少径流外排等生态环保要 求出发,地下空间也应利用有度、科学合理。 本条的评价方法为:预评价查阅相关设计文件、计算书;评价查阅相关峻工图、计算书。 7.2.3本条适用于各类民用建筑的预评价、评价。 本条鼓励建设立体式停车设施节约集约利用土地,提高土地使用效率,让更多的地面空间作为 公共活动空间或公共绿地,营造宜居环境。 本冬的评价方注为:预评价查阅相关设计文件计筒书,评价查阅相关跨工图计筒书

7.2.4本条适用于各类民用建筑的预评价、说

20052规定的节能评价值,油浸式配电变压器、干式配电变压器的空载损耗和负载损耗值均应不高 于能效等级2级的规定。照明产品、水泵、风机等其他电气设备也满足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节能评 价值或二级能效水平。 本条的评价方法为:预评价查阅相关设计文件、相关设计说明;评价查阅相关峻工图,相关设 计说明、相关产品型式检验报告。 7.2.8本条适用于各类民用建筑的预评价、评价。 由于供暖空调和照明系统能耗是建筑的主要能耗,所以预评价和投入使用前的评价可计算建筑 的供暖空调和照明系统能耗并进行比较,即根据现行行业标准《民用建筑绿色性能计算标准》JGJ/T 449的相关规定,分别计算设计建筑及满足现行国家建筑节能设计标准规定的参照建筑的供暖空调 能耗和照明系统能耗,计算其节能率并进行得分判定。本条文涉及的国家建筑节能设计标准,包括 现行国家标准《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GB50189和现行行业标准《严寒和寒冷地区居住建筑节能 设计标准》JGJ26等。 对于投入运行一年后的建筑,本条要求建筑实际能耗与现行国家标准《民用建筑能耗标准》GB/ 51161及地方相关标准中规定的约束值进行比较,根据建筑实际运行能耗低于约束值的百分比进行 节能率得分判断。需要说明的是,当建筑运行后实际人数、小时数等参数和现行国家标准《民用建 筑能耗标准》GB/T51161中的规定值不同时,可对建筑实际能耗进行修正,具体的修正办法参考现 行国家标准《民用建筑能耗标准》GB/T51161或地方相关标准。 本条的评价方法为:预评价查阅相关设计文件(暖通、电气、内装专业施工图纸及设计说明) 建筑暖通及照明系统能耗模拟计算书;评价查阅相关竣工图,建筑暖通系统及照明系统能耗模拟计 算书、暖通系统运行调试记录等,投入使用的项目尚应查阅建筑运行能耗统计数据。 7.2.9本条适用于各类民用建筑的预评价、评价。 本条对由可再生能源提供的生活热水比例、空调用冷量和热量比例、电量比例进行分档评分 当建筑的可再生能源利用不止一种用途时,可各自评分并累计,当累计得分超过10分时,应取为 10分。本条涉及的可再生能源应用比例,应为可再生能源的净贡献量。 对于可再生能源提供的生活热水比例, 住宅可沿用住户比例的判别方式。如采用太阳能热水器

.2.10本条适用于各类民用建筑的预评价、评

III节水与水资源利用

绿色建筑鼓励选用更高节水性能的节水器具。目前,我国已对大部分用水器具的用水效率制定 了标准,如:现行国家标准《水嘴用水效率限定值及用水效率等级》GB25501、《坐便器水效限定 直及水效等级》GB25502,《小便器用水效率限定值及用水效率等级》GB28377、《淋浴器用水效率 艮定值及用水效率等级》GB28378、《便器冲洗阀用水效率限定值及用水效率等级》GB28379、《跨 更器用水效率限定值及用水效率等级》GB30717等。 在设计文件中要注明对卫生器具的节水要求和相应的参数或标准。有用水效率相关标准的卫生

体之前充分利用植物和土壤渗滤作用削减径流污染,通过采用非硬质池底及生态驳岸,为水生动植 物提供栖息条件,通过水生动植物对水体进行净化;必要时可采取其他辅助手段对水体进行净化, 保障水体水质安全。 本条的评价方法为:预评价查阅相关设计文件(含总平面图竖向、室内外给排水施工图、水景 详图等),水量平衡计算书;评价查阅相关工图,计算书,景观水体补水用水计量运行记录,景 观水体水质检测报告等。

7.2.14本条适用于各类民用建筑的预评价、评价。 土建和装修一体化设计、施工,对节约能源资源有重要作用。土建和装修一体化设计,要求对 土建设计和装修设计统一协调,在土建设计时考虑装修设计需求,事先进行孔洞预留和装修面层固 定件的预埋,避免在装修时对已有建筑构件打凿、穿孔。这样既可减少设计的反复,又可保证结构 的安全,减少材料消耗,并降低装修成本。 实践中,可由建设单位统一组织建筑主体工程和装修施工,也可由建设单位提供菜单式的装修 做法由业主选择,统一进行图纸设计、材料购买和施工。在选材和施工方面尽可能采取工业化制造 具备稳定性、耐久性、环保性和通用性的设备和装修装饰材料,从而在工程竣工验收时室内装修 步到位,避免破坏建筑构件和设施。 本条的评价方法为:预评价查阅土建、装修各专业施工图及其他证明材料;评价查阅土建、装 修各专业竣工图及其他证明材料。

7.2.15本条适用于各类民用建筑的预评价、评

是越高越好,如:以长细比、高宽比等指标而非强度指标为主要控制指标时,应根据受力情况合理 选择高牌号钢材。 材料用量比例应按以下规则进行计算: 1对于混凝土结构,需计算高强度钢筋比例、高强混凝土比例(挡土墙混凝土可不参与计算, 因其器主要承受水平荷载,且为减少收缩和温度裂缝而不宜采用C50及以上的较高强度等级混凝 土); 2对于钢结构,需计算高强钢材比例、非现场焊接连接节点数量比例(若现场采用机器人焊 接节点,可计为非现场焊接节点;每两根杆件相连的连接点计为一个节点,不论其连接焊缝长度或 连接螺栓数量); 3对于混合结构,这里指主要由混凝土结构和钢结构组合而成的结构体系。考虑混凝土、钢 的组合作用优化结构设计,可达到较好的节材效果。评价时除第一款、第二款相关材料比例之外, 还需计算建筑结构比例。当建筑结构材料与构件中的地上所有竖向承重构件为钢构件或者钢包混凝 土构件,楼面结构是钢梁与混凝土组合楼面时,按第2款计算分值。 本条的评价方法为:预评价查阅相关设计文件、各类材料用量比例计算书;评价查阅相关竣工 图、施工记录、材料决算清单、各类材料用量比例计算书

7.2.16本条适用于各类民用建筑的预评价、评

7.2.18本条适用于各类民用建筑的预评价、评价

8.1.1本条适用于各类民用建筑的预评价、评价。

8.1.2本条适用于各类民用建筑的预评价、评价。

.1.3本条适用于各类民用建筑的预评价、评价

绿化是城市环境建设的重要内容。本条规定要根据居住人口规模等因素提出配建绿地的控制要 求。大面积的草坪不但维护费用昂贵,其生态效益也远远小于灌木、乔木。因此,合理搭配乔木、 灌木和草坪,以乔木为主,能够提高绿地的空间利用率、增加绿量,使有限的绿地发挥更大的生态 效益和景观效益。乔、灌、草组合配置,就是以乔木为主,灌木填补林下空间,地面栽花种草的利 植模式,垂直面上形成乔、灌、草空间互补和重叠的效果。根据植物的特性(如高矮、冠幅大小、 光及空间需求等)差异而取长补短,相互兼容,进行立体多层次种植,以求在单位面积内充分利用 土地、阳光、空间、水分、养分而达到最大生长量的栽培方式。 植物配置应充分体现本地区植物资源的特点,突出地方特色。因此在苗木的选择上,要保证绿 值无毒无害,保证绿化环境安全和健康。合理的植物物种选择和搭配会对绿地植被的生长起到促进 作用。在选择绿化树种草种时应考虑以下因素:(1)树种草种的生物安全性,避免引入外来入侵物 种。建议选择适宜本地环境条件、养护成本低、环境效益好的本地植物。(2)树种草种的致敏性, 优先选择低致敏性的植物。(3)生物多样性,注意乔灌木和草本植物的合理搭配。(4)物种草种的 环境空气质量的影响,叶片有绒毛、粗糙且叶片数量多、叶片面积大的树种以及常绿乔木,去除气 本污染物和颗粒污染物以及截留气溶胶性质污染物的能力比灌木要强,滞尘效果较好。种植区域的 覆土深度应满足乔、灌、草自然生长的需要,一般来说,满足植物生长需求的覆土深度为:乔木大 于1.2m,深根系乔木大于1.5m,灌木大于0.5m,草坪大于0.3m。种植区域的覆土深度应满足申报 项目所在地园林主管部门对覆土深度的要求。鼓励各类公共建筑进行屋顶绿化和墙面垂直绿化,既 能增加绿化面积,又可以改善屋顶和墙壁的保温隔热效果,还可有效滞留雨水。 所谓合理选择绿化方式,是指鼓励各类公共建筑进行屋顶绿化和墙面垂直绿化。这样既能增加 绿化面积,又可以改善屋顶和墙壁的保温隔热效果。例如垂直绿化利用檐、墙、杆、栏等栽植藤本 植物、攀缘植物和垂钓植物,达到防护、绿化和美化等效果,适合在西向、东向和南向等处种植。 采用屋顶绿化方式时,应有适量的绿化面积。因各地气候条件和具体建筑的情况差异较大,从因地 制宜的角度,条文中未做统一要求。 选择当地物种,更易于成活,并能突出地方物种特色,降低维护成本。选择无毒害的物种,能 够保证绿化的安全和人身健康。 种植区域的覆土深度因所处地域的不同会有差异,因此应满足申报项目所在地园林主管部门对 覆土深度的要求,并应满足乔、灌、草自然生长的需要。 对于住宅建筑,绿地配置乔木不少于3株/100m。 本条的评价方法为:预评价查阅相关设计文件(苗木表、屋顶绿化、覆土绿化和/或垂直绿化 的区域及面积、种植区域的覆土深度、排水设计)、规划批复文件、室外景观总平面图、养木种植 平面图、苗术表等景观专业设计文件涉及屋绿化、垂直绿化的建筑、结构、排水等专业设计文件: 评价查阅相关竣工图、苗木采购清单、植物订购合同,苗木出圃证明等,必要的实景影像资料。重 点审核其绿化区域和面积、覆土深度、排水能力。

8.1.4本条适用于各类民用建筑的预评价、评价。

的城市发展方式,有利于修复城市水生态、涵养水资源,增强城市防涝能力,扩大公共产品有效投 资,提高新型城镇化质量,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发展。京津冀三地也相继发布推动海绵城市建设的文 件《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的实施意见》京政办发(2017)49号、《市建委 关于加强海绵城市建设规划管控工作的通知》津建规(2017)308号、《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 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的实施意见》冀政办发(2015)48号。建海绵城市就要有“海绵体”。城市“海 绵体”既包括河、湖、池塘等水系,也包括绿地、花园、可渗透路面这样的城市配套设施。雨水通 过这些“海绵体”下渗、滞蓄、净化、回用,最后剩余部分径流通过管网、泵站外排,缓减城市内 劳的压力。 需要说明的是,本条作为控制项,在执行时要正确理解其要求:①无论是在水资源丰富的地区 还是在水资源贫乏的地区,进行建设场地的竖向设计的目的之一是防止因降雨导致场地积水或内 劳。现行行业标准《城乡建设用地竖向规划规范》CJJ83对此也是有明确要求。②在竖向设计时, 到底是有利于雨水收集还是排放,是有选择的,由具体项目及所在地决定。③按照国家推进海绵城 市建设的部署,无论是年降雨量丰富的地区还是较少的地区,通过场地竖向设计使雨水下渗,或者 滞蓄,或者再利用,都是不难做到的。实践证明,小型的、分散的雨水管理设施尤其适用于建设场 地的开发。 对大于10hm2的场地,应进行雨水控制与利用专项设计,避免实际工程中针对某个子系统(雨 水利用、径流减排、污染控制等)进行独立设计所带来的诸多资源配置和统筹衔接不当的问题。具 体评价时,场地占地面积大于10hm2的项目,应提供雨水专项设计文件;小于10hm²的项目可不做 雨水专项设计,但也应根据场地条件合理采用雨水控制利用措施,编制场地雨水综合控制利用方案 本条的评价方法为:预评价查阅相关设计文件(场地竖向设计文件)、年径流总量控制率计算 书、设计控制雨量计算书、场地雨水综合利用方案或专项设计文件;评价查阅相关竣工图、年径流 总量控制率计算书、设计控制雨量计算书、场地雨水综合利用方案或专项设计文件。 8.1.5本条适用于各类民用建筑的预评价、评价。 设置便于识别和使用的标识系统,包括导向标识和定位标识等,能够为建筑使用者带来便捷的 使用体验。标识一般有人车分流标识、公共交通接驳引导标识、易于老年人识别的标识、满足儿童 使用需求与身高匹配的标识、无障碍标识、楼座及配套设施定位标识、健身慢行道导向标识、健身 楼梯间导向标识、公共卫生间导向标识,以及其他促进建筑便捷使用的导向标识等。公共建筑的标 识系统应当执行现行国家标准《公共建筑标识系统技术规范》GB/T51223,住宅建筑可以参照执行 在标识系统设计和设置时,应考虑建筑使用者的识别习惯,通过色彩、形式、字体、符号等整 体进行设计,形成统一性和可辨识度。并考虑老年人、残障人士、儿童等不同人群对于标识的识另 和感知的方式,例如,老年人由于视觉能力下降,需要采用较大的文字、较易识别的色彩系统等 普中全自音彭低汇茗是天龄堡

使用体验。标识一般有人车分流标识、公共交通接驳引导标识、易于老年人识别的标识、满足儿童 使用需求与身高匹配的标识、无障碍标识、楼座及配套设施定位标识、健身慢行道导向标识、健身 梯间导向标识、公共卫生间导向标识,以及其他促进建筑便捷使用的导向标识等。公共建筑的标 识系统应当执行现行国家标准《公共建筑标识系统技术规范》GB/T51223,住宅建筑可以参照执行。 在标识系统设计和设置时,应考虑建筑使用者的识别习惯,通过色彩、形式、字体、符号等整 体进行设计,形成统一性和可辨识度。并考虑老年人、残障人士、儿童等不同人群对于标识的识别 和感知的方式,例如,老年人由于视觉能力下降,需要采用较大的文字、较易识别的色彩系统等, 儿童由于身高较低、识字量不够等,需要采用高度适合、色彩与图形化结合等方式的识别系统等 因此,提出根据不同使用人群特点设置适宜的标识引导系统,体现出对不同人群的关爱。 同时,为便于标识识别,应在场地内显著位置上设置标识,标识应反映一定区域范围内的建筑 与设施分布情况,并提示当前位置等。建筑及场地的标识应沿通行路径布置,构成完整和连续的引 导系统。 日常生活、工作及娱乐消费活动中经常能遇到居住区和公共建筑内外标识缺失或不易被识别的 情况,给使用者带来极大的困扰。因此本次修订将标识系统纳入控制项,以引起重视。 标识系统各类标识中信息的传递应优先使用图形标识,且图形标识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标志 用公共信息图形符合》GB/T10001.1、2~6、9的规定,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公共信息导向系统 导向要素的设计原则与要求》GB/T20501.1、2的规定。边长3mm~10mm的印刷品公共信息图形标 识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公共信息图形符号第1部分:通用符号》GB10001.1的规定。另外,标识 的辨识度要高,安装位置和高度要适宜,易于被发现和识别,无其避免将标识安装在活动物体上 列如将厕所的标识安装在门上时,会因门打开而不容易看到。对于居住区和公共建筑群,在场地主 出入口应当设置总平面布置图,标注出楼号及建筑主出入口等信息。 本条的评价方法为:预评价查阅相关设计文件(总平面图、标识系统设计文件):评价查阅相

3.2.1本条适用于各类民用建筑的预评价、评价

第1款,建设项目应对场地的地形和场地内可利用的资源进行勘察,充分利用原有地形地貌进 行场地设计以及建筑、生态景观的布局,尽量减少主石方量,减少开发建设过程对场地及周边环境 生态系统的改变,包括原有植被、水体、山体、地表行泄洪通道、滞蓄洪坑塘洼地等。在建设过程 中确需改造场地内的地形、地貌、水体、植被等时,应在工程结束后及时采取生态复原措施,减少 对原场地环境的改变和破坏。场地内外生态系统保持衔接,形成连贯的生态系统更有利于生态建设 和保护。减少开发建设过程对场地及周边环境生态系统的改变,包括原有植被、水体、山体等,特 别是胸径在15cm~40cm的中龄期以上的养木。场地内外生态连接,能够打破生态孤岛,有利于物 种的存续及生物多样性保护。 第2款,表层土含有丰富的有机质、矿物质和微量元素,适合植物和微生物的生长,有利于生 态环境的恢复。对于场地内未受污染的净地表层土进行保护和回收利用是土壤资源保护、维持生物 多样性的重要方法。场地表层土的保护和回收利用是土壤资源保护、维持生物多样性的重要方法之 一,也是提高绿化成活率、降低后期复种成本的有效手段。建设项目的场地施工应合理安排,分类 收集、保存并利用原场地的表层土。 第3款,基于场地资源与生态诊断的科学规划设计,在开发建设的同时采取符合场地实际的技 术措施,并提供足够证据表明该技术措施可有效实现生态恢复或生态补偿,可参与评审。比如,在 场地内规划设计多样化的生态体系,如湿地系统、乔灌草复合绿化体系、结合多层空间的立体绿化 系统等,为本土动物提供生物通道和息场所。采用生态驳岸、生态浮岛等措施增加本地生物生存 活动空间,充分利用水生动植物的水质自然净化功能保障水体水质。对于本条未列出的其他生态恢 复或补偿措施,只要申请方能够提供足够相关证明文件即可认为满足得分要求。当原场地无自然水 体或中龄期以上的乔木、不存在可利用或可改良利用的表层土时,可根据场地实际状况,采取其他 生态恢复或补偿措施。本款可以结合本标准第8.1.4、8.2.2、8.2.5条一并进行设计和实施。 本条的评价方法为:预评价查阅场地原地形图、相关设计文件(带地形的规划设计图、总平面 图、竖向设计图、景观设计总平面图):评价查阅相关峻工图、生态补偿方案(植被保护方案及记 录、水面保留方案、表层土利用相关图纸或说明文件等)、施工记录、影像材料。 8.2.2本条适用于各类民用建筑的预评价、评价。 年径流总量控制率定义为:通过自然和人工强化的入渗、滞蓄、调蓄和收集回用,场地内累计 一年得到控制的雨水量占全年总降雨量的比例。 外排总量控制包括径流减排、污染控制、雨水调节和收集回用等,应依据场地的实际情况,通 过合理的技术经济比较,来确定最优方案。 从区域角度看,雨水的过量收集会导致原有水体的萎缩或影响水系统的良性循环。要使硬化地 面恢复到自然地貌的环境水平,最佳的雨水控制量应以雨水排放量接近自然地貌为标准,因此从经 济性和维持区域性水环境的良性循环角度出发,径流的控制率也不宜过大而应有合适的量(除非具 体项目有特殊的防洪排涝设计要求)。出于维持场地生态基流的需要,年径流总量控制率不宜超过 85% 年径流总量控制率为55%、70%或85%时对应的降雨量(日值)为设计控制雨量,参见表8.2.2, 设计控制雨量的确定要通过统计学方法获得。统计年限不同时,不同控制率下对应的设计雨量会有

年径流总量控制率定又为:通过目然和人工强化的人渗、滞蓄、调蓄和收集回用,场地内累 年得到控制的雨水量占全年总降雨量的比例。 外排总量控制包括径流减排、污染控制、雨水调节和收集回用等,应依据场地的实际情况,通 过合理的技术经济比较,来确定最优方案。 从区域角度看,雨水的过量收集会导致原有水体的萎缩或影响水系统的良性循环。要使硬化地 面恢复到自然地貌的环境水平,最佳的雨水控制量应以雨水排放量接近自然地貌为标准,因此从经 济性和维持区域性水环境的良性循环角度出发,径流的控制率也不宜过大而应有合适的量(除非具 体项目有特殊的防洪排涝设计要求)。出于维持场地生态基流的需要,年径流总量控制率不宜超过 85% 年径流总量控制率为55%、70%或85%时对应的降雨量(日值)为设计控制雨量,参见表8.2.2 设计控制雨量的确定要通过统计学方法获得。统计年限不同时,不同控制率下对应的设计雨量会有 差异。考虑气候变化的趋势和周期性,推荐采用最近30年的统计数据,特殊情况除外。如申报项

表8.2.2年径流总量控制率对应的设计控制雨

2河北省其他市县的设计控制雨量可依据地方规定或当地降雨资料进行统计计算确定。

设计时应根据年径流重量控制率对应的设计控制雨量来确定雨水设施规模和最终方案,有条 件时,可通过相关雨水控制利用模型进行设计计算;也可采用简单计算方法,通过设计控制雨量 场地综合径流系数、总汇水面积来确定项目雨水设施需要的总规模,在分别计算滞续、调蓄和收 集回用等措施实现的控制容积,达到设计控制雨量对应的控制规模要求,即判定得分。 当雨水回用系统与雨水调蓄排放系统合用蓄水设施时,应采取措施保证雨水回用系统储水不影 响雨水调蓄功能的发挥,具体详见本标准第7.2.12条。当同一雨水蓄水设施在一年中的不同时段交 替用于雨水回用或调蓄功能时,实现的回用容积应酌情扣减,不能重复计算。 雨水控制设施规模的计算与设计,应与相应的汇水区域一一对应。当项目申报范围内只有部分 汇水区域对应设置了雨水控制措施,或者不同汇水区域各自设置了不同雨水控制措施时,应对各汇 水区域分别计算年径流总量控制率,再根据各汇水区域面积占项目总用地面积的比例加权平均计算 项目总体的年径流总量控制率。 对于地质、气候等自然条件特殊的地区,如湿陷性黄土地区等,应根据当地相关规定实施雨 水控制利用。 预评价查阅室外给水排水设计说明、室外雨水平面图、雨水利用设施工艺图或调蓄设施详图等 室外给水排水专业设计文件,总平面竖向图、场地铺装平面图、种植图、雨水生态调蓄、处理设施 详图等景观专业设计文件,年径流总量控制率计算书、设计控制雨量计算书、场地雨水综合利用方 案等。重点审查场地雨水综合利用方案在设计文件中的落实情况。 评价查阅预评价方式涉及的峻工文件,年径流总量控制率计算书、设计控制雨量计算书、场地 雨水综合利用设施的完工情况。重点审香场地雨水综合利用设计内容在项目现场的落实情况

B.2.5本条适用于各类民用建筑的预评价、评价

场地开发应遵循低影响开发原则,合理利用场地空间设置绿色雨水基础设施。绿色雨水基础设 施有雨水花园、下凹式绿地、屋顶绿化、植被浅沟、截污设施、渗透设施、雨水塘、雨水湿地、景 观水体等。绿色雨水基础设施有别于传统的灰色雨水设施(雨水口、雨水管道、调蓄池等),能够 以自然的方式削减雨水径流、控制径流污染、保护水环境。 第1款,利用场地内的水塘、湿地、低洼地等作为雨水调蓄设施,或利用场地内设计景观(如 景观绿地、旱溪和景观水体)来调蓄雨水,可实现有限土地资源综合利用的目标。能调蓄雨水的景 观绿地包括下凹式绿地、雨水花园、树池、干塘等。本款进行比例计算时,作为分母的“绿地面积 指计入绿地率的绿地(含水面)的总面积。场地竖向应合理设计室外广场、道路、绿地等的标高, 设计应保证周边道路和场地的雨水能重力自流进入能调蓄雨水的景观绿地。 第2、3款,屋面雨水和道路雨水是建筑场地产生径流的重要源头,易被污染并形成污染源, 故宜合理引导其进入地面生态设施进行调蓄、下渗和利用,并采取相应截污措施。地面生态设施是 指下凹式绿地、植草沟、树池等,即在地势较低的区域种植植物,通过植物截流、土壤过滤滞留处 理小流量径流雨水,达到控制径流污染的目的。要求80%的屋面和道路排放的雨水采用断接方式。 通过雨水断接、场地竖向组织等措施,引导屋面雨水和道路雨水进入地面生态设施进行调蓄、下渗 和利用,保证雨水在滞蓄和排放过程中有良好的衔接关系,保障排入自然水体、景观水体或市政雨 水管的雨水的水质、水量安全。屋面雨水采用断接形式时,需保证雨水能够畅通地进入地面生态设 施。高层建筑屋面雨水断接时应采用设置消能井、卵石沟等消能措施避免对绿地等设施的冲击和破 坏。住宅阳台雨水管采用断接时,设计及运行阶段应注意避免如洗衣废水等可能危害植物生长的排 水接入雨水管,可将阳台雨水管接入污水管。洗衣废水若排入绿地,将危害植物的生长,物业应定 期检查并杜绝阳台洗衣废水接入雨水管的情况发生。 第4款,雨水下渗也是削减径流和径流污染的重要途径之一。“硬质铺装地面”指场地中停车 场、道路和室外活动场地等,不包括建筑占地(屋面)、绿地、水面等。“透水铺装”指既能满足路 用及铺地强度和耐久性要求,又能使雨水通过本身与铺装下基层相通的渗水路径直接渗入下部土壤

的地面铺装系统,包括采用透水铺装方式或使用植草砖、透水沥青、透水混凝土、透水地砖等透水 铺装材料。当透水铺装下为地下室顶板时,若地下室顶板设有疏水板及导水管等可将渗透雨水导入 与地下室顶板接壤的实土,或地下室顶板上覆土深度能满足当地园林绿化部门要求时,仍可认定其 为透水铺装地面,但覆土深度不得小于600mm。评价时以场地硬质铺装地面中透水铺装所占的面 积比例为依据。申报材料中应提供场地铺装图,要求明确透水铺装地面位置、面积、铺装材料和透 水铺装方式。 本条的评价方法为:预评价查阅相关设计文件(含总平面图、景观设计图、室外给水排水总平 面图等)、计算书;评价查阅相关竣工图、计算书。

2.6各类声环境功能区的环境噪声等效声级限

告及室外声环境优化报

本条的评价方法为:预评价查阅相关设计文件(如项目总平面图、景观绿化及含园建总平面图 等)、风环境分析报告等;评价查阅相关竣工文件、风环境分析报告,本项目及场地周边建筑物的 实景影像资料。 8.2.9本条适用于各类民用建筑的预评价、评价。 “热岛”现象在夏季出现,不仅会使人们高温中暑的概率变大,同时还容易形成光化学烟雾污 染,并增加建筑的空调能耗,给人们的生活和工作带来负面影响。室外硬质地面采用遮阴措施可有 效降低室外活动场地地表温度,减少热岛效应,提高场地热舒适度。本条是对参评项目为降低热岛 强度而采取的措施的评分项,不能用热岛模拟报告来替代。 第1款中的室外活动场地包括:步道、庭院、广场、游憩场和非机动车停车场。不包括机动车 道和机动车停车场,本款仅对建筑阴影区的户外活动场地提出要求,建筑阴影区为夏至日8:00~ 16:00时段在4h日照等时线内的区域。乔木遮阴面积按照成年乔木的树冠正投影面积计算;构筑 物遮阴面积按照构筑物正投影面积计算。户外活动场地遮阴面积=乔木遮阴面积+构筑物遮阴面积 建筑日照投影区内乔木与构筑物的遮阴面积。 第2款中提出以行道树冠幅之和作为衡量行道树遮阴效果的基础,行道树冠幅之和超过路段长 度的70%,即可得分。路用反射隔热涂料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用反射隔热涂料》GB/T25261的方 法进行耐沾污性处理后太阳光反射比仍保持不少于0.4。 第3款中屋面可采用高反射率涂料等面层,本款计算绿化屋面面积占屋面可绿化面积的比例, 设有太阳能集热板或光电板的水平投影面积、反射率高的屋面面积占屋面面积的比例。计算分子为 绿化屋面面积、屋面上安装的太阳能集热板或光伏板的水平投影面积、太阳光反射比不小于0.4的 屋面面积三者之和;分母为屋面面积。 本条的评价方法为:预评价第1款查阅相关设计文件(如规划总平面图、乔木种植平面图、乔 木苗木表等)、日照分析报告、户外活动场地遮阴面积比例计算书,第2款查阅项目场地内道路交 通组织、路面构造做法大样等设计文件,道路用热反射涂料性能检测报告,机动车道遮阴及高反射 面积比例计算书;第3款查阅屋面施工图、屋面做法大样等设计文件,屋面涂料性能检测报告,屋 面遮阴及高反射面积比例计算书;评价查阅相关竣工图,第1款还查阅日照分析报告,户外活动场 地计算书及遮阴面积比例计算书;第2款还查阅路面太阳光反射比现场检测报告,行道遮阴及高反 射面积比例计算书;第3款还查阅屋面太阳光射反射比现场检测报告,屋面绿化、遮阳及高反射面 积比例计算书

9.1.1绿色建筑全寿命期内各环节和阶段,都有可能在技术、产品选用和管理方式上进行性能提高 和创新。为鼓励性能提高和创新,在各环节和阶段采用先进、适用、经济的技术、产品和管理方式, 本次修订增设了相应的评价项目。比照“控制项”和“评分项”,本标准中将此类评价项目称为“加 分项”。 本次修订增设的加分项内容,有的在属性分类上属于性能提高,如进一步降低建筑综合能耗; 有的在属性分类上属于创新,如传承地域建筑文化、建筑信息模型(BIM)、碳排放分析计算等,鼓 励在技术、管理、生产方式等方面的创新。 9.1.2加分项的评定结果为某得分值或不得分。考虑到与绿色建筑总得分要求的平衡,以及加分项 对建筑绿色性能的贡献,本标准对加分项附加得分作了不大于100分的限制。某些加分项是对前面 章节中评分项的提高,符合条件时,加分项和相应评分项均可得分

9.2.1本条适用于各类民用建筑的预评价、评价

9.2.2本条适用于各类民用建筑的预评价、评价。

本条的评价强调对不同地域建筑的文化保护、传承与设计。 建筑是一个地区传统文化同地域环境特色相结合的产物,是当地历史文脉及风俗传统的重要载 体。采用具有地区特色的建筑设计原则和手法,为传承传统建筑风貌,让建筑能更好地体现地域传 统建筑特色。 对场地内的历史建筑进行保护和利用,也属于本条规定的传承地域建筑文化的范畴。历史建筑 主要指能够反映历史风貌、地方特色、具有较高文化价值的传统建筑,未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或文 物保护点的建筑物、构筑物。应采用适度的保护利用措施,避免对历史建筑价值和特征要素的损伤 和改变。 本条的评价方法为:预评价查阅相关设计文件:评价查阅相关跨工图

我国城市可建设用地日趋紧缺,对废弃地进行改造并加以利用是节约集约利用土地的重要途径 之一。利用废弃场地进行绿色建筑建设,在技术难度、建设成本方面都需要付出更多努力和代价。 因此,对于优先选用废弃地的建设理念和行为进行鼓励。绿色建筑可优先考虑合理利用废弃场地, 寸主壤申是否含有有毒物质进行检测与再利用评估,采取土壤污染修复、污染水体净化和循环等生 态补偿措施进行改造或改良,确保场地利用不存在安全隐患,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要求。 本条所指的“尚可使用的旧建筑”系指建筑质量能保证使用安全的旧建筑,或通过少量改造加 固后能保证使用安全的旧建筑。虽然目前多数项目为新建,且多为净地交付,项目方很难有权选择

利用旧建筑。但仍需对利用“可使用的”旧建筑的行为予以鼓励,防止大拆大建。对于一些从技术 经济分析角度不可行,但出于保护文物或体现风貌而留存的历史建筑,不在本条中得分。 本条的评价方法为:预评价查阅相关设计文件、环评报告、旧建筑使用专项报告;评价查阅相 关竣工图、环评报告、旧建筑使用专项报告、检测报告。

9.2.4本条适用于各类民用建筑的预评价、评价。

绿容率是指场地内各类植被叶面积总量与场地面积的比值。叶面积是生态学中研究植物群落、 结构和功能的关键性指标,它与植物生物量、固碳释氧、调节环境等功能关系密切,较高的绿容率 往往代表较好的生态效益。目前常见的绿地率是十分重要的场地生态评价指标,但由于乔灌草生态 效益的不同,绿地率这样的面积型指标无法全面表征场地绿地的空间生态水平,同样的绿地率在不 司的景观配置方案下代表的生态效益差异可能较大,因此,绿容率可以作为绿地率的有效补充。 为了合理提高绿容率,可优先保留场地原生树种和植被,合理配置叶面积指数较高的树种,提 倡立体绿化,加强绿化养护,提高植被健康水平。绿化配置时避免影响低层用户的日照和采光。 中国各气候区植被生长情况差异较大,为便于评价,本条的绿容率可采用如下简化计算公式: 绿容率=[(乔木叶面积指数×乔木投影面积×乔木株数)+灌木占地面积×3+草地占地面积×1] 场地面积。冠层稀疏类乔木叶面积指数按2取值,冠层密集类乔木叶面积指数按4取值,乔木投影 面积按苗木表数据进行计算,场地内的立体绿化均可纳入计算。 除以上简化计算方法外,鼓励有条件地区采用当地建设主管部门认可的常用植物叶面积调研数 据进行绿容率计算;也可提供以实际测量数据为依据的绿容率测量报告,测量时间可为全年叶面积 较多的季节。 本条的评价方法为:预评价查阅相关设计文件(绿化种植平面图、苗木表等)、绿容率计算书: 评价查阅相关竣工图、绿容率计算书或植被叶面积测量报告、相关证明材料。

钢结构、术结构及装配式混凝土结构符合减少人工、减少消耗、提高质量、提高效率的工业化 建造要求。对于装配式混凝土结构的预制构件混凝土体积计算,无竖向立杆支撑叠合楼盖的现浇混 疑土部分可按预制构件考虑,预制剪力墙的边缘构件现浇部分可按预制构件考虑,叠合剪力墙的现 浇混凝土部分可按0.8倍折算为预制构件,模壳墙的现浇混凝土部分可按0.5倍折算为预制构件。 本条的评价方法为:预评价查阅相关设计文件、计算书;评价查阅相关工图、计算书,

建筑信息模型(BIM)是建筑业信息化的重要支撑技术。BIM是在CAD技术基础上发展起来的 多维模型信息集成技术。BIM是集成了建筑工程项目各种相关信息的工程数据模型,能使设计人员 和工程人员能够对各种建筑信息做出正确的应对,实现数据共享并协同工作。 BIM技术支持建筑工程全寿命期的信息管理和应用。在建筑工程建设的各阶段支持基于BIM的 数据交换和共享,可以极大地提升建筑工程信息化整体水平,工程建设各阶段、各专业之间的协作 配合可以在更高层次上充分利用各自资源,有效地避免由于数据不通畅带来的重复性劳动,大大提 高整个工程的质量和效率,并显著降低成本。因此,BIM中应至少应包含规划、建筑、结构、给水 排水、暖通、电气等6大专业相关信息。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推进建筑信息模型应用指导意见的通知》(建质函(2015)159号) 中明确了建筑的设计、施工、运行维护等阶段应用BIM的工作重点内容。其中,规划设计阶段主要 包括:投资策划与规划,②设计模型建立,③分析与优化,④设计成果审核;施工阶段主要包括: ①BIM施工模型建立,②细化设计,③专业协调,④成本管理与控制,施工过程管理,③质量安 全监控,③地下工程风险管控,③交付竣工模型;运营维护阶段主要包括:①运营维护模型建立, ②运营维护管理,③设备设施运行监控,④应急管理。评价时,规划设计阶段和运营维护阶段BIM 分别应至少涉及2项重点内容应用,施工阶段BIM至少应涉及3项重点内容应用,方可得分。 一个项目不同阶段出现多个BIM模型,无法有效解决数据信息资源共享问题,因此当在两个及 以上阶段应用BIM时,应基于同一BIM模型开展,否则不认为在两个阶段应用了BIM技术。 本条的评价方法为:预评价查阅相关设计文件、BIM技术应用报告;评价查阅相关峻工图、BIM

9.2.7本条适用于各类民用建筑的预评价、评价。 建筑碳排放计算及其碳足迹分析,不仅有助于帮助绿色建筑项目进一步达到和优化节能、节水、 节材等资源节约目标,而且有助于进一步明确建筑对于我国温室气体减排的贡献量。经过多年的研 究探索吉J2013-245:WST高分子喷涂速凝橡胶防水涂料建筑构造,我国也有了较为成熟的计算方法和一定量的案例实践。在计算分析基础上,再进一步采取 相关节能减排措施降低碳排放,做到有的放失。绿色建筑作为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的载体,理应将 比作为一项技术措施同步开展。 建筑碳排放计算分析包括建筑固有的碳排放量(建材生产及运输的碳排放)和标准运行工况下 的碳排放量(标准运行工况的预测碳排放量和实际运行碳排放量),把握住建筑全生命期碳排放总 量中占比最大的这两大部分。在碳排放量计算时,固有碳排放量和标准运行工况下的碳排放量均应 进行计算。国家标准《建筑碳排放计算标准》GB/T51366及行业标准《民用建筑绿色性能计算标准》 IGJ/T449对于建材生产及运输、建造及拆除、建筑运行等各环节的碳排放计算进行了详细规定,可 供本条碳排放计算参考。 降低碳排放的措施,可归纳为减源、增汇、替代3类。减源,即减少化石能源消耗,通过先进 技术提高能效和碳效来减少碳排放量;增汇,主要是加强生态系统管理,例如保护和增加项目区域 内的树木,来抵消项目的碳排放;替代,积极利用水电、风能和太阳能、生物质能及地热能等可再 生能源,替代化石能源。 预评价主要分析建筑的固有碳排放量,即建材生产及运输的碳排放量,计算对象应包括建筑主 体结构材料、建筑围护结构材料、建筑构件和部品等,且所选主要建筑材料的总重量不应低于建筑 中所耗建材总重量的95%。同时,还应根据标准运行工况条件预测运行阶段的碳排放量。 评价主要分析建筑固有的碳排放量和标准运行工况下建筑运行产生的碳排放量。鉴于绿色建筑 评价是不涉及拆除阶段,所以本条不考虑拆除阶段碳排放计算,建造阶段的碳排放影响相对较小, 因此也不做考虑。对于投入运行一年的建筑,主要分析建筑固有的碳排放量和基于实际运行数据 得出实际运行阶段的碳排放量。运行阶段的碳排放量应根据各系统不同类型能源消耗量和不同类型 能源的碳排放因子确定。计算中采用的建筑设计寿命应与设计文件一致,当设计文件不能提供时, 应按50年计算。计算范围应包括暖通空调、生活热水、照明及电梯、可再生能源、建筑碳汇系统 在建筑运行期间的碳排放量。 本条的评价方法为:预评价、评价与投入使用的项目均查阅建筑碳排放量计算分析报告(含减 排#施

9.2.8本条适用于各类民用建筑的评价。

定的损耗率为2.5%~4.5%。根据对国内施工项目的初步调查,施工中实际钢筋浪费率约为6%。因 此有必要对钢筋的损耗率提出要求。 第4款,现浇混凝土构件,施工时采用铝模体系,可确保构件表面的平整度,避免二次找平粉 刷,从而节约材料,降低材料消耗。 本条的评价方法为:评价查阅绿色施工实施方案、绿色施工等级或绿色施工示范工程的认定文 件,混凝土用量结算清单、预拌混凝土进货单,施工单位统计计算的预拌混凝土损耗率,现场钢筋 加工的钢筋工程量清单、钢筋用量结算清单,钢筋进货单,施工单位统计计算的现场加工钢筋损耗 率、铝模材料设计方案及施工日志。

DLT1342-2014标准下载9.2.9本条适用于各类民用建筑的预评价、评价

建设工程保险在国际上已经是一种较为成熟的制度,比如法国的潜在缺陷保险(IDI)制度、日 本的住宅性能保证制度等。保险一般承保工程竣工验收之日起一定年限(如10年)之内因主体结 构或装修设备构件存在缺陷发生工程质量事故而给消费者造成的损失,通过保险产品公司约束开发 商必须对建筑质量提供一定年限的长期保证,当建筑工程出现了保证书中列明的质量问题时,通过 保险机制保证消费者的权益。通过推行建设工程质量保险制度,提高建设工程质量。 本条的评价方法为:预评价查阅建设工程质量保险产品投保计划;评价查阅建设工程质量保险 产品保单,核查其约定条件和实施情况

9.2.10本条适用于各类民用建筑的预评价、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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