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33/T 1064-2021 铝合金建筑外窗应用技术规程.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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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3.2防雷构造应符合下列规定

1当采用金属附框时,附框应与主体结构的避雷弓下线进 行可靠连接,在需设防范围内,每个窗洞口不少于1个连接点。 2当采用非金属附框时,窗框应与主体结构的避雷弓引下线 进行可靠连接,在需设防范围内,每个窗洞口不少于1个连 接点。 3窗框与防雷连接件连接处,应先将其非导电的表面处理 层除去,再与防雷连接件连接。 4防雷连接件宜采用热浸镀锌处理的截面积不小于50mm 的钢材或截面积不小于16mm²的铜导线。防雷连接件与窗框或 金属附框应采用螺钉连接,与建筑物防雷装置应进行焊接或螺栓 连接。 4.13.3采用铝合金断热型材,应确保室外侧铝合金型材与防雷 连接件可靠连接。 4.13.4建筑防雷体系引出线由土建施工单位提供并留出连接 端口。

4.14.1建筑外窗有耐火完整性要求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相关规定。建筑高度大于54m 的住宅建筑,每户应有一间房间靠外墙设置有效开启面积不小于

GBT51163-2016 城市绿线划定技术规范1m的耐火窗。住宅避难间耐火窗启闭装置宜采用遇火自闭功能 的闭窗器

的闭窗器。 4.14.2耐火窗生产企业应提供相应的型式试验报告。 4.14.3有耐火完整性要求的外窗,除应满足相应的耐火完整性 外,还应符合建筑外窗的全部性能要求。 4.14.4建筑外窗具有耐火完整性要求时,应至少满足以下 条件,

4.14.2耐火窗生产企业应提供相应的型式试验报告。

1所使用的玻璃至少有一层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防火玻 璃》GB15763.1规定,玻璃不应与其他刚性材料直接接触,玻 璃与框架之间的间隙用柔性不燃材料填充,并有可靠的防止玻璃 脱落措施。 2密封材料、密封胶、垫块、填充材料等辅助材料,应使 用难燃或不燃材料。

5.1.1铝合金窗应在工厂内加工制作。 5.1.2加工构件前应对建筑设计图、门窗设计图进行核对,并 对已完成的建筑洞口进行复测,根据安装构造要求确定附框及窗 框尺寸后方可加工制作

:.1铝合金窗应在工厂内加工制

5.1.3外窗所用材料及配套件应满足设计要求,符合现行相关 标准的规定,所用材料应有出厂合格证、质量保证书和检测 报告。

5.1.3外窗所用材料及配套件应满足设计要求,符合现

5.1.4用于加工外窗构件的生产设备、专用模具和器具应能

证加工产品性能达到设计要求,检验器具应定期计量检定 校准。

5.1.5隐框窗的结构装配组合件应在符合硅酮结构密封胶施

5.2.3附框制作应满足下列要求:

采用组角时,角缝处应密封处理,且不得出现渗漏水。 2 采用焊接时,焊缝应连续,并采取有效的防腐措施 附框组装后的尺寸偏差应符合表5.2.3的规定。 3

表5.2.3附框组装允许偏差(mm

5.3.1外窗组装应按照工艺卡要求进行,组装后的外窗外观质 量、尺寸偏差、装配间隙等各项性能除应符合本规程外,还应符 合现行国家标准《铝合金门窗》GB/T8478的规定。 5.3.2外窗构件连接处缝隙应进行可靠的密封处理,可采用柔

5.3.1外窗组装应按照工艺卡要求进行,组装后的外窗

量、尺寸偏差、装配间隙等各项性能除应符合本规程外,还应符 合现行国家标准《铝合金门窗》GB/T8478的规定。 5.3.2外窗构件连接处缝隙应进行可靠的密封处理,可采用柔 性防水垫片或涂抹端面胶进行密封拼缝应密实。角码连接面应 打注组角胶,并安装平整加强片、以增强角部刚度,构件连接接 口处不应有严重外溢的胶粘剂。

量、尺寸偏差、装配间隙等各项性能除应符合本规程外,还应符 合现行国家标准《铝合金门窗》GB/T8478 的规定。

5.3.2外窗构件连接处缝隙应进行可靠的密封处理,可

性防水垫片或涂抹端面胶进行密封,拼缝应密实。角码连接面应 打注组角胶,并安装平整加强片,以增强角部刚度,构件连接接 口处不应有严重外溢的胶粘剂。 5.3.3外窗组装尺寸允许偏差应符合表5.3.3的规定

5.3.3外窗组装尺寸允许偏差应符合表5.3.3的规定

5.3.3外窗组装尺寸允许偏差应符合表5.3.3的规定

表5.3.3外窗组装尺寸允许偏差(mm

5.3. 4 扇、框密封胶条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密封胶条的断面形状及规格尺寸应与型材断面相匹配 2 密封胶条镶嵌长度宜比边框内槽口长1.5%~3.0%。 3 密封胶条镶嵌后应平整、严密、牢固,不得有脱槽现象 ? 密封胶条应连续嵌装,接口处应进行粘结处理。

整齐、无空隙和断口,注胶宽度单玻不小于3mm,中空不小于 5mm,最小厚度不小于3mm。

5.3.6五金件的安装应符合下列

1五金件的安装位置应准确,配置应符合设计要求,安装 应牢固:附件应按设计要求安装齐全。 2五金件的安装工艺孔隙应采取可靠的密封措施,可采用 柔性防水垫片或注胶进行密封。 3五金件安装后的框扇搭接量应符合设计要求,且推拉窗 不得小于6mm,平开窗不得小于5mm。

5.4.1外窗组装完成并检验合格后应进行清洁,并采取保护措 施以防止污损、划伤、变形,包装应满足存放、运输的要求。 5.4.2框扇型材可视面应采用保护胶纸进行保护,保护胶纸在 剥离后不应有残胶。四角部位宜采用加厚的纸质、木质或其他材 料的保护角垫来加强保护,玻璃宜粘贴静电保护膜。 5.4.3型材贴保护胶纸时宜在窗下框槽口内放置高于窗料高度的 垫条,五金配件等突出型材表面的部位要采用厚垫或其他可靠的措 施来进行加强保护,窗框尺寸较大时宜安装临时支撑以防止变形 5.4.4外窗应放置在清洁、通风、十燥的地方,严禁与酸、碱 盐类物质接触并防止雨水侵入:产品不得与地面直接接触,底部 垫高应不小于100mm;外窗应采用立放,角度不应小于70°。 5.4.5出厂的铝合金窗产品应在型材醒目位置留有永久性标识 对于结构复杂、开启方法比较特殊,使用不当会造成产品本身损 环或产生使用安全问题的外窗产品,应设置简明有效的使用警示 标志和说明

5.4.1外窗组装完成并检验合格后应进行清洁,并采取保护措 施以防止污损、划伤、变形,包装应满足存放、运输的要求。 5.4.2框扇型材可视面应采用保护胶纸进行保护,保护胶纸在 剥离后不应有残胶。四角部位宜采用加厚的纸质、木质或其他材 料的保护角垫来加强保护,玻璃宜粘贴静电保护膜

5.4.1外窗组装完成并检验合格后应进行清洁,并采取保护

5.4.3型材贴保护胶纸时宜在窗下框槽口内放置高于窗料高度

,五金配件等突出型材表面的部位要采用厚垫或其他可靠的措 进行加强保护,窗框尺寸较大时宜安装临时支撑以防止变形

5.4.4外窗应放置在清洁、通风、干燥的地方,严禁与

盐类物质接触并防止雨水侵入;产品不得与地面直接接触,底部 垫高应不小于100mm;外窗应采用立放,角度不应小于70°。

5.4.5出厂的铝合金窗产品应在型材醒目位置留有永久性标识。 对于结构复杂、开启方法比较特殊,使用不当会造成产品本身损 坏或产生使用安全问题的外窗产品,应设置简明有效的使用警示 标志和说明

6.1.1安装前应根据设计图纸及技术文件编制施工方案,产品 进场后应进行复核检查。 6.1.2外窗安装应采用附框安装工艺。 6.1.3附框安装分为前装法和后装法二种,装配式建筑外窗附 框宜采用前装法施工。

5.2.1前装法的洞口质量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砌体结构工程 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3和《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 收规范》GB 50204 的规定。 6.2.2后装法洞口应符合以下规定: 1非混凝土墙体应在附框与墙体连接位置埋设强度不低于 20的预制混凝土砌块,预理砌块位置应有记录和标记。 2外窗洞口尺寸偏差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砌体结构工程 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3与《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 收规范》GB50204的规定。 3同一类型和规格的洞口垂直、水平方向的位置应对齐

6.2.1前装法的洞口质量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砌体结构工程 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3和《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 收规范》GB 50204 的规定。 X 6.2.2后装法洞口应符合以下规定:

6.3.1附框后装法应满足下列要

1附框可采用固定片、膨胀螺栓、焊接等方式与洞口墙体 连接固定,不得在砌体墙上采用射钉固定,

6.3.2附框与洞口墙体安装缝隙应采用防水砂浆填塞密实。 6.3.3 附框安装完成后,洞口周边应进行防水处理。 6. 3. 4 附框安装后内口尺寸偏差应符合表6.3.4要求

6.3.2附框与洞口墙体安装缝隙应采用防水砂浆填塞密

表6.3.4附框内口尺寸允许偏差(mm)

6.4.1附框与窗框之间应设置支承垫块和定位垫块,垫块的尺

6.4.1附框与窗框之间应设置支承垫块和定位垫块,垫块的尺 寸应与表6.4.4中外窗安装间隙尺寸B相符,以保证窗框与附框 内口间隙均匀。支承垫块应均匀分布在框型材下面且不得堵塞泄 水孔。

6.4.5外窗安装间隙尺寸B(图6.4.4)应满足表6.4.4的

图6.4.4外窗安装间隙尺寸B表6.4.4外窗安装间隙尺寸B外窗构造尺寸宽(高)度(mm)外窗安装间隙尺寸B≤15006mm>1500~45008mm>450010mm6.4.6窗框与附框的安装缝隙宜采用聚氨酯泡沫填缝剂填塞饱满,溢出框外的填缝剂应在结膜前清理干净并保持外膜完整6.4.7窗框室外侧四周应采用密封胶做防水处理,胶缝的宽度和深度不应小于6mm。6.4.8组合外窗拼模杆件或转角杆件应在附框制作同时组装拼模杆件或转角杆件应上下贯通,两端与主体结构进行有效连接,连接的强度应达到设计及相关规范要求。6.4.9外窗安装后允许偏差应符合表6.4.8的规定。表6.4.8外窗安装后允许偏差(mm)项次项目允许偏差(mm)宽度≤2000mm2. 0高度>2000mm3. 0对角线≤2500mm4. 02长度>2500mm5.0: 35·

10装饰装修不应堵塞外窗的排水

6.4.11外窗安装完成后,应对下列内容进行检查和调讨

1承重五金、锁座、防坠落装置等应安装宰固。 2 开启扇应启闭灵活、无卡滞、无异响。 3开启角度、方向、框扇间隙和最大开启距离应符合设计 要求,开启限位装置应安装正确。 4锁点与锁座应有效搭接

5.5施工安全与安装后的保护

6.5.1施工现场成品及辅料应堆放整齐、平稳,并应采取防火 等安全措施。 6.5.2高处作业时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 全技术规范》JGJ80的规定,在临边、洞口或独立悬挂作业时, 应佩戴安全带。 6.5.3建筑外窗安装与上部结构交叉施工作业时,结构施工层 下方应进行安全防护。 6.5.4安装及清洗外窗与玻璃时,不得将安全带挂在外窗构 件上。

6.5.6外窗安装完成后,应及时清除表面粘附物,避免排水孔 堵塞并采取防护措施,不得使外窗污损。 6.5.7已安装外窗的洞口,不得用作运料通道。 6.5.8不得在外窗框架上安放脚手架,悬挂重物。经常出入的 窗洞口,应及时用木板等材料将窗框保护好。 5.5.9进行焊接作业时,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电焊火花损坏 周围的铝合金窗。 5.5.10铝合金建筑外窗清洁时,保护胶纸要妥善剥离,不得划 伤、刮花外窗表面,应使用对铝型材、玻璃、配件无腐蚀性的清 洁剂。

6.5.10铝合金建筑外窗清洁时,保护胶纸要妥善剥离,不得划 伤、刮花外窗表面,应使用对铝型材、玻璃、配件无腐蚀性的清 洁剂。

7.1.1铝合金建筑外窗工程验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 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 验收标准》GB50210和《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 50411 的相关规定,

7.1.2工程验收时应检查下列文件和记录: 1铝合金建筑外窗工程的设计计算书、施工图、设计说明 和其他相关设计文件。 2外窗的抗风压性能、水密性能、气密性能、保温性能的 检测报告或外窗的节能性能标识证书和抗风压性能、水密性能检 测报告:如有设计要求时还应提供隔声性能、隔热性能、反复启 闭性能、耐火性能等检测报告。 3遮阳一体化窗应根据遮阳部件的形式,提供遮阳部件的 物理性能、耐久性能和操作力性能等检测报告。 4型材、玻璃、附框、密封材料及五金配件等材料的产品 合格证书、性能检测报告、质量保证书和进场验收记录。 5隔热型材的横向抗拉和纵向抗剪进场复验报告。 6玻璃的遮阳系数、可见光透射比、露点复验报告。 7附框型材的握钉力、附框莲接角破环力、钢附框镀锌层 享度复验报告。 8外窗现场气密性能检测报告。 9隐框、半隐框窗的硅酮结构胶相容性、标准条件下拉伸 粘结性和邵氏硬度检测报告。 10外窗淋水试验记录。

7.1.2工程验收时应检香下列文件和记录:

11开启扇防坠落装置试验记录。 12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影像资料。 13 外窗安装施工自检记录。 14外窗产品合格证书

11开后扇防坠落装置试验记录。 12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影像资料。 13外窗安装施工自检记录。 14外窗产品合格证书。 7.1.3铝合金建筑外窗分项工程的检验批划分、检查数量和合 洛判定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标准》 GB50210和《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GB50411的 规定。

7.1.3铝合金建筑外窗分项工程的检验批划分、检查数量和合 格判定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标准》 GB50210和《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GB50411的 规定。

7.2.1外窗的系列、规格、开启方式、玻璃系统配置及永久性 标识应符合本规程、设计要求和相关标准的规定。 检验方法:观察、尺量检查:核查产品质量合格证书 7.2.2外窗的主要性能、技术指标应符合本规程及工程设计 要求

7.2.1外窗的系列、规格、开启方式、玻璃系统配置及

7.2.1外窗的系列、规格、开启方式、玻璃系统配置及永久性

7.2.2外窗的主要性能、技术指标应符合本规程及工程设

检验方法:核查外窗性能复验报告或建筑门窗节能性能标识 证书、外窗现场气密性能检测报告、外窗现场淋水试验记录。对 不同规格的外窗,应选取最不利的典型尺寸进行试验

7.2.3外窗主要材料的品牌、规格、力学性能、外观质

符合工程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观察、尺量检查;核查产品质量合格证书、进场 验收记录、材料复验报告、型式检验报告。 7.2.4铝合金主型材截面主要受力部位基材壁厚应符合本规程

7.2.4铝合金主型材截面主要受力部位基材壁厚应符合本规程 及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游标卡尺拆开检查:核香进场验收记录

7.2.5窗框与附框、附框与洞口的连接安装应牢固可靠,连按

检验方法:观察、手扳检查;核查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7.2.6外窗拼料应与窗框连接紧密,不得松动,螺钉间距不

7.2.6外窗拼料应与窗框连接紧密,不得松动,螺钉间距不

应大于400mm,两端与洞口连接应满足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观察、手扳检查、尺量检查:核查隐蔽工程验收 记录。

满足相关要求。防脱落措施应按本规程设置且连接牢固可靠。 检验方法:观察、开启和关闭检查、手扳检查:核查外开窗 翁在承重五金连接失效的情况下,开启扇的防坠落能力试验 记录。

应牢固,位置应正确,功能满足使用要求。 检验方法:观察、开启和关闭检查、手扳检查。

7.3.1外窗外观表面应洁净,无明显色差、划痕、擦伤

7.3.1外窗外观表面应洁净,无明显色差、划痕、擦伤及碰伤。 密封胶无间断,表面应平整光滑、厚度均匀。 检验方法:观察。

7.3.2窗框与附框、附框与墙体之间的安装缝隙应填塞饱满,

检验方法:观察、轻敲外窗框(附框)检查;核查隐蔽工 程验收记录。

平顺、可靠。 检验方法:观察、开启和关闭检查。

7.3.4外窗排水孔应通畅,其尺寸、位置和数量应符

要求。 检验方法:观察、使用钢卷尺、游标卡尺测量。

框扇45度组角部位应打注端面防渗胶,胶缝应饱满、密实。 检验方法:观察,必要时淋水试验

7.3.6压条应安装到位,与型材接缝处无明显缝隙,压条拼接

7.3.6压条应安装到位,与型材接缝处无明显缝隙,压条拼接 缝隙不大于0.5mm。 检验方法:观察、塞尺测量。

7.3.7外窗安装的允许偏差应符合表6.4.8的规定

检验方法:钢卷尺、靠尺、塞尺测量

8.0.1铝合金建筑外窗工程交付使用时,应提供外窗产品使用 说明书。 8.0.2外窗日常维护和保养应符合下列规定: 1保持表面整洁,不得与酸、碱、盐等有腐蚀性的物质接触。 2排水系统应定期检查,清除堵塞物,保持畅通。 3滑槽、传动机构、合页、滑撑、执手等部位应保持清洁 去除灰尘。 4铰链、滑轮、执手等五金件应定期进行检查和润滑,保 特开启灵活、无卡滞,五金件损坏应及时更换,启闭不灵活应及 时维修。 5密封胶条出现破损、老化或缩短时应及时修补或更换 6当发现外窗构件或附件的螺钉松动或锈蚀时,应及时拧 紧或更换。 7外窗外表面的检查、清洗、保养与维修工作不得在4级 以上风力和大雨(雪)天气下进行:雨天或大风的天气情况下 应关闭开启扇。 8.0.3外窗工程回访及维修应符合下列规定: 1工程竣工验收后一年时,应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并应作回 访检查维修记录。 2出现问题应立即进行维修、更换,发现安全隐惠问题, 应紧急处理。 3保养和维修作业时严禁使用外窗的任何部件作为安全带 的固定物:高空作业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建筑施工高处作业 安全技术规范》JGJ80的有关规定

典型铝合金外窗传热系数可按表

附录A典型铝合金外窗和

表A.0.1典型铝合金外窗传热系数表

安1500mm×1500mm标准窗,窗框面积比25%的进行配置

2表中型材是以穿条式隔热铝型材为基本配置出具的数据。浇注型材的铝合金外窗,其整窗传热系数应经 理论计算和实验室测试确认。 3当中空玻璃使用暖边间隔条时,整窗传热系数K.在表中数值的基础上降低0.1W/m²·K 46mm厚度玻璃可参照本表数值, 5应在保证传热系数K值要求的基础上,选择相应光学参数的玻璃来满足外窗太阳能得热系数SHGC的 要求

B.1.1本方法主要模拟外平开窗在承重五金连接失效的情况 下,窗扇的防坠落能力

B.2.1开启扇应按其使用状态进行安装固定;打开关闭 5次。

B.2.1开启扇应按其使用状态进行安装固定:打开关闭开启扇 5次。 B.2.2将框扇之间的承重五金及限位装置拆除。 B.2.3将开启扇提升至最高位置,松开开启扇,使其在自然状 态下坠落;重复该步骤3次;记录试验过程中发生的损坏(如 玻璃破裂、防坠装置损坏、窗扇掉落等现象)。 B.2.4将开启扇玻璃取掉,换装配重。配重应为原玻璃重量的 2 倍。重复 B. 2.3 步骤。

二航局方案——主塔桩基方案4.19B.2.5 试验结果要求:

防坠装置不应损坏,防坠装置与窗扇、窗框之间的连接不应 发生松动或脱落,窗扇玻璃不应发生碎落; 人若开启扇下方有玻璃,则窗扇坠落后不应将下方玻璃击碎。

1为便于在执行本规程条文时区别对待,对要求严格程度 不同的用词说明如下: 1)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 正面词采用“必须”,反面词采用“严禁”; 2)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 正面词采用“应”,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 3)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做的: 正面词采用“宜”,反面词采用“不宜”; 4)表示有选择,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这样做的,采用“可”。 2条文中指明应按其他有关标准执行的写法为:“应符合 ··的规定”或“应按·执行

《建筑模数协调标准》GB/T50002 《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50009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8年版) 《建筑采光设计标准》GB/T50033 《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50057 《民用建筑隔声设计规范》GB50118 《砌体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3 《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标准》GB50210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 《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GB50411 《连续热镀锌和锌合金镀层钢板及钢带》GB/T2518 《铝合金建筑型材第1部分:基材》GB/T5237.1 《铝合金建筑型材第2部分:阳极氧化型材》GB/ T 5237. 2 《铝合金建筑型材 第3部分:电泳涂漆型材》GB/ T 5237. 3 《铝合金建筑型材第4部分:喷粉型材》GB/T5237.4 《铝合金建筑型材第5部分:喷漆型材》GB/T5237.5 《铝合金建筑型材第6部分:隔热型材》GB/T5237.6 《建筑门窗洞口尺寸系列》GB/T5824 《碳素结构钢冷轧钢板及钢带》GB/T11253 《铝合金门窗》GB/T8478 《平板玻璃》GB11614

GB/T 37471-2019 智能运输系统 换道决策辅助系统性能要求与检测方法.pdf《中空玻璃》GB/T11944 《硅酮和改性硅酮建筑密封胶》GB/T14683 《建筑用安全玻璃第1部分:防火玻璃》GB15763.1 《建筑用安全玻璃第2部分:钢化玻璃》GB15763.2 《建筑用安全玻璃第3部分:夹层玻璃》GB15763.3 《建筑用安全玻璃第4部分:均质钢化玻璃》GB15763.4 《建筑用硅酮结构密封胶》GB16776 《紧固件螺栓、螺钉、螺柱和螺母通用技术条件》GB/ T16938 《镀膜玻璃第2部分:低辐射镀膜玻璃》GB/T18915.2 《公共场所阻燃制品及组件燃烧性能要求和标识》GB20286 《铝合金建筑型材用隔热材料第1部分:聚酰胺型材》 GB/T 23615.1 《铝合金建筑型材用隔热材料第2部分:聚氨酯隔热胶》 GB/T 23615. 2 《建筑门窗、幕墙用密封胶条》GB/T24498 《窗用动力通风器》GB/T28198 《建筑门窗洞口尺寸协调要求》GB/T30591 《建筑门窗五金件通用要求》GB/T32223 《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 《玻璃幕墙工程技术规范》JGJ102 《建筑玻璃应用技术规程》JGJ113 《建筑门窗玻璃幕墙热工计算规程》JGJ/T151 《铝合金门窗工程技术规范》JGJ214 《建筑铝合金型材用聚酰胺隔热条》JG/T174 《建筑用隔热铝合金型材》JG/T175 《建筑门窗用通风器》JG/T233 《建筑用遮阳金属白叶帘》JG/T251 《建筑用遮阳软卷帘》JG/T254

《内置遮阳中空玻璃制品》JG/T255 (建筑遮阳通用技术要求》JG/T274 《建筑遮阳产品电力驱动装置技术要求》JG/T276 《建筑遮阳产品用电机》JG/T278 (建筑用开窗机》JG/T374 《建筑门窗复合密封条》JG/T386 (建筑遮阳硬卷帘》JG/T443 (建筑门窗幕墙用钢化玻璃》JG/T455 建筑窗用弹性密封胶》JC/T485 《单组份聚氨酯泡沫填缝剂》JC/T936 《真空玻璃》JC/T1079 《窗纱》QB/T4285 《铝合金建筑用隔热型材复合技术规范》YS/T844

《内置遮阳中空玻璃制品》JG/T255 《建筑遮阳通用技术要求》JG/T274 《建筑遮阳产品电力驱动装置技术要求》JG/T276 《建筑遮阳产品用电机》JG/T278 《建筑用开窗机》JG/T374 《建筑门窗复合密封条》JG/T386 《建筑遮阳硬卷帘》JG/T443 《建筑门窗幕墙用钢化玻璃》JG/T455 《建筑窗用弹性密封胶》JC/T485 《单组份聚氨酯泡沫填缝剂》JC/T936 《真空玻璃》JC/T1079 《窗纱》QB/T4285 《铝合金建筑用隔热型材复合技术规范》YS/T8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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