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CECS531-2018 城市综合管廊运营管理标准及条文说明.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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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动报警系统的维修保养项目、内

1为便于在执行本标准条文时区别对待,对要求严格程度 不同的用词说明如下: 1)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 正面词采用“必须”,反面词采用“严禁”; 2)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 正面词采用“应”,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 3)表示充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做的 正面词采用“宜”,反面词采用“不宜”; 4)表示有选择,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这样做的,采用 “可”。 2条文中指明应按其他有关标准执行的写法为:“应符 合的规定”或“应按执行”。

《城市综合管廊工程技术规范》GB50838 《火灾报警控制器》GB4717 《设备及管道绝热效果的测试与评价》GB/T8174 (热力输送系统节能监测》GB/T15910 《可燃气体报警控制器》GB16808 《火灾显示盘》GB17429 《建筑消防设施的维护管理》GB25201 《消防控制室通用技术要求》GB25506 《城镇排水管道维护安全技术规程》CJJ6 《城镇燃气设施运行、维护和抢修安全技术规程》CJJ51 《城镇排水管渠与泵站运行、维护及安全技术规程》CJJ68 《城镇供热系统运行维护技术规程》CJJ88 《城镇供水管网运行、维护及安全技术规程》CJJ207 (电力电缆线路运行规程》DL/T1253 《建筑消防设施检测技术规程》GA503 (热力管道完好要求和检查评定方法》SI/T31445 《通信线路工程设计规范》YD5102

目次1总则(50)3基本规定(51)4土建结构管理(54)4.2日常巡检与监测(54)4.4专业检测与评估(55)4.5大中修管理(56)5附属设施管理(58)5.1一般规定(58)5.2消防系统(59)5.3通风系统(59)5.5供配电系统(60)5.7监控与报警系统(60)5.8标识系统(61)6人廊管线管理…(62)6. 1一般规定(62)6.2管线运行安全管理(62)6.3管线入廊管理(63)7智能管理系统(64)7.1一般规定(64)7.2智能管理系统的功能要求(64)7.3智能管理系统的运行维护(67)8应急管理(68)8.2管廊运营应急管理(68)8.3管廊运营应急技术措施(70)49

1.0.1综合管廊建成后,需要对其土建结构、附属设施及入廊 管线进行管理维护GY/T 336-2020标准下载,科学合理的运营管理手段才是实现综合管廊 长期、高效、安全、节能运行的重要保障。本标准的制定,能够 加强综合管廊的运营管理工作,提高综合管廊的服务水平,充分 发挥其安全、高效的运营服务功能,尽量避免重大灾害事故的发 生,最大限度地降低灾害损失,实现和延长综合管廊的使用寿 命,以获取更大的社会、经济效益。

3基本规定3.0.1政府建设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对其辖区内综合管廊的运营活动进行监督管理,为保障入廊管线和管廊运行维护安全,综合管廊经验收合格后才能投入运营。在运营阶段,运营管理单位综合利用环境质量控制技术、消防技术、健康监测技术、智能管理和应急管理技术等开展各项管理工作。3.0.2运营管理单位(组织架构见图1)是管廊运营、养护管理的责任主体,负责对管廊进行运营和养护,并按纳定向入廊管线单位提供管廊使用及养护管理服务,管廊内安装了大量的供电设备、自动化仪表及计算机设备,需要运营单位具有一定的专业能力和经验。根据所从事的作业类型,管廊维护作业人员必须具备经国家认证且处于有效期的对应的职业资格证书。运营管理单位综合管理技Z务术维管管管理理理部部部部图1运营管理单位组织架构3.0.3为保证综合管廊运营工作有序推进、做好接管前的准备工作,运营单位需做好运营前的管理策划工作,主要内容包括:现场运营人员组织、参与管理系统建设、参与同管线单位的人廊.51:

办议谈判、参与管廊竣工验收等。3.0.4综合管廊土建结构及附属设施的维护管理由运营管理单位负责,各专业管线的维护管理由入廊管线单位负责,为避免工作中出现推楼扯皮现象:运营管理单位与入廊管线单位在签订入郎协议时要明确各自的管理界面,建立有效的应急联动机制,共同确保综合管廊及人廊管钱的安全运营。3.0.5随着综合管廊建设里程的不断增长,以视频监控和环境设备监控为主的传统管理手段已不能满足管廊运营管理的需求。因此,需要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建立更智能的综合管廊管理系统。运营管理单位是管廊运营管理的直接主体,为了使系统更切合后期实际运营,在系统建设过程中要广泛征求运营单位意见,做好系统开发需求调研。3.0.8为了防止管廊周围施工对管廊主体结构可能造成的损坏,综合管廊运营期间要设置保护区,管廊保护区范围(图2)一般指管廊横断面廊体结构外向上至地面,两侧及向下均延伸6m的四面空间区域,具体范围要结合岩土、建筑、在建工程等实地环境特征,由当地政府根据地质情况等因素以地方性法规或部门行政文件形式确定。保护区外管廊沿线15m内新建工程进行地下施工的,必须将施工方案报运营管理单位备案,并对管廊进行变10kV10kV热力舱天然再生水气舱DN300天然气DN300给水DN600综合管廊保护区图2综合管廊保护区52

3.0.9综合管廊安全管理要体现“安全第一、预防

3.U.综合官廊女全官理安体现女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 治理”的指导思想,并保证安全管理的全面性及预控措施的有效 性。在综合管廊内外部所开展的维护保养、专业检测、大中修及 管线建设作业,要结合实际情况提交安全保障措施方案,以确保 作业人员安全健康、综合管廊安全运营、周边环境不受影响,方 案经审批合格后方可实施。

灾害而采取的特定管理措施,建立应急预案和应急系统是安全保 障的基本要求,应急预案要考虑管廊使用年限、建设特点、运营 实际情况,结合预案事故类型详细制订。

4.2.1管廊周边地下工程施工、降水、堆载、卸载等都将对管

4.2.1管廊周边地下工程施工、降水、堆载、卸载等都将对管 结构变形产生较天的影响,实践证明,尤其是运营中的管廊, 管廊内的给水管线、排水管线、天然气管线及热力管线对结构变 形十分敏感。日常巡检必须对常规施工作业情况作具体的说明, 且保护区范围内进行施工作业应上报管理部门,并加强保护区附 近的监测。 4.2.3综合管廊因整体建于地下属于隐蔽性工程,为了确保管

2.3综合管廊因整体建于地下属于隐蔽性工程,为了确保

4.2.3综合管廊因整体建于地下属于隐蔽性工程,

的正常运行,提前发现隐患,在管廊运营过程中需要安排人 管廊土建结构进行周期性的巡视查看。土建结构的日常巡检 可按照表1填写,巡检的频次可结合实践情况安排,至少保

表 1 日常巡检记录表

1周1次:当暴雨、台风等极端异常天气,保护区周边有地铁深基础、深基坑施工,管廊地面有重载交通,或其他复杂情况时,要增加巡检人员、提高巡检频率,甚至增加相关实时监控措施。4.2.4日常监测采用设备仪器对廊体的沉降、缺陷进行实时监测,可以有效反映综合管廊土建结构性能的演化情况,具体监测方案及警戒值的设定可参考国家现行有关标准要求,如《城市轨道交通工程监测技术规范》GB50911等。4.4专业检测与评估4.4.2为了掌握地震、火灾、洪涝等灾害事故对管廊土建结构的影响情况,土建结构在经历地震、火灾、洪涝等灾害或者爆炸等异常事故后,管廊运营单位需组织专业检测单位对管廊土建结构进行专业检测,专业检测项目及方法除按照本标准第4.4.1条要求外,可同时按照表2执行不同侧重点检测。表2土建结构在经历灾害和异常事故后的检测灾害和检测部位检测项目异常事故混凝土构件开裂、剥离主体结构钢结构(端部钢板)变形接头钢板钢板变形、焊接处损伤地震结构和基础间空隙、垂直下沉、地基其他水平位移上覆土层上覆土层厚度混凝土构件开裂、剥离主体结构钢结构火灾变形(端部钢板)接头钢板钢板变形、焊接处损伤55

4.4.3在对综合管廊土建结构进行专业检测后,由检测单位对 管廊土建结构的状态进行评价,并出具检测报告。检测单位对结 构健康状况作出评价后给出处理意见,运营管理单位根据检测报 告对土建结构劣损部位采取相关措施,如不作处理、维修养护、 大中修或拆除重建等。

4.5.1~4.5.3大中修是确保综合管廊士建结构安全和正常使 用、延长廊体使用年限、改善廊体使用条件的必然要求,这几条 对其适用性、资料及档案管理等要求进行了界定。土建结构大中 小修分类见表3。

表3土建结构大中小修分类

5.1.1综合管廊内附属设备包括消防设备、通风设备、排水设

5.1.1综合管廊内附属设备包括消防设备、通风设备、排水设 备、供电设备及监控设备等,由于不同类型、品牌的设备功能 结构存在较大差异,故对机电设备维护,要按照设备产品说明 书、设备维护手册和其他相关技术要求实施。在对设备进行巡检 和维护时,要做好记录,对于经常出现故障的设备,要仔细分析 找出问题的根本原因,以降低设备维修率,达到节约管廊维护成 本的目的。

廊各种设施设备的不同技术特征,通过日常巡检的数据分析判断 其运行质量状况和发展趋势,作为安排维护保养内容、频次的依 据。综合管廊维修保养内容主要包括设备的维护、易耗品和易耗 部件的更换等。 附属设施设备超过设计使用年限,或经专业检测确定其运行 质量达不到要求或其功能、性能无法满足应用和管理要求,经维 修后仍无法达到或满足要求时,需安排大中修。综合管廊部分设 施设备的建议使用年限见表4。

表4综合管廊部分设施设备的建议使用年限

统及灭火系统专业性强需要从事综合管廊消防巡检的人员通过 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持有初级技能以上等级的职业 资格证书方可上岗。日常巡检中应做好巡检记录,巡检记录可按 照表1进行填写。

5.3.2为了保证管廊内作业人员的安全、设备运

5.3.2为了保证管廊内作业人员的安全、设备运行的止常环 境,达到节约能源的目的,管廊内通风系统一般采用自动控制 的方式。根据不同的情况,通风系统的控制可分为正常状态下 通风、排除余热通风、巡视检修通风和事故通风,具体控制要 求包括: 1正常状态下通风,当综合管廊内温度小于38℃,各防火

分区两端防火门常开,各风机关闭,进、排风口处百叶及防火阀 常开,形成自然循环; 2排除余热通风,当综合管廊内某防火分区温度天于等于 10℃,由控制中心自动开启防火分区内相关风机及风阀,进行消 除管廊内余热通风;待该防火分区温度降至38℃,自动关闭相 应风机及风阀; 3巡视检修通风,当巡视检修人员进入综合管廊前,需开 启相应区间的风机及风阀进行通风换气,直至巡检结束,以确保 工作人员健康安全; 4事故通风,大然气舱室内天然气浓度达到其爆炸下限浓 度值(体积分数)20%时,应启动事故段分区及相邻分区的事故 通风设备。

5.5.1~5.5.4供配电系统包括总变电站、管廊沿线分变电站、 高低压成套开关柜、配电箱、电力电缆等各种为管廊内用电设施 服务的供配电及辅助设施设备,各种较大型的供配电设施设备都 有较完备的操作使用说明和维修保养规程,本标准中只列出了管 廊内主要供配电设施设备日常巡检、维修保养的内容和方法。另 外,因供配电系统维护专业性强,稍有不慎就容易造成人员伤亡 事故并对设施设备造成危害,因此供配电设施设备维护人员需要 持有特种工种上岗证,并配备专门的电工检修工具,

5.7.2为保证综合管廊安全运行,需要对综合管廊内环境状况 和相关设施设备的运行状态进行实时监控,监控中心要实行 24h值班制度,以便监控系统发出报警信号时能及时作出处理。 值班过程中发现的异常情况及相应处理措施可按照表5进行 填写。

表5综合管廊运行监控记录表

6.1.1为保证综合管廊及管线人廊后的安全运行,

:1为保证综合管郎及管线后的安全运,防止正管线施 工时乱占用管位空间、影响已入廊管线正常运行:管线入廊前入 郎管线单位需向城市管廊建设主管部门以及城市管线管理部门进 行备案。建设方案经批准后,还需同运营管理单位协调,确定入 廊作业时间。管线竣工后,人廊管线单位要及时提交管线工资 料,竣工资料一般包括验收报告、工程图纸,当地可根据自身要 求,增加交付管廊的建筑信息模型信息资料、地理信息资料等。

6.2管线运行安全管理

6.2.1给水管线的运行调度、水质监测和管理、漏损控制、信 息管理、管网预警及处理均由入廊管线单位进行维护和管理。给 水管道与热力管道同舱时,给水管道如有保温要求,需对给水管 道保温进行维护。巡检周期为一般规定,运营管理单位还需征询 入廊管线单位意见,进一步确定。

6.2.2排水管线运行维护的常规检查项自可与

,增加专业管线检查项自。巡检周期为一股规定,运营管王 还需征询人廊管线单位意见,进一步确定

6.2.3在采暖初期、未期及汛期需增加巡检次数。巡格

般规定,运营管理单位还应征询入廊管线单位意见,进一步 确定。

单位意见,进一步确定。

巡检周期为一般规定,运营管理单位还需征询入廊

单位意见,进一步确定,

6.2.6新通气的管道需在24h内检查一次,并在通气后白

周进行一次复查。巡检周期为一般规定,运营管理单位还需征询 入廊管线单位意见,进一步确定。

6.3.1入廊管线单位在进入管廊巡检前,需向运营管理单位提 交入廊申请,入廊申请要明确入廊巡检区段、巡检时间、巡检人 员及负责人等信息,以便运营管理单位统筹安排各管线单位入廊 时间,防止不同管线单位间作业冲突。 6.3.2为了保证人廊管线单位作业人员进入综合管廊的安全 运营管理单位要逐一核实进入综合管廊内的管线单位作业人员身 分信息,进行实名登记,确保管廊内作业环境安全后方可准许进 入,作业完成后,运营单位还需清点离开人数。入廊作业人员登

6.3.1入廊管线单位在进入管廊巡检前,需向运营管理单位提 交入廊申请,入廊申请要明确入廊巡检区段、巡检时间、巡检人 员及负责人等信息,以便运营管理单位统筹安排各管线单位入廊 时间,防止不同管线单位间作业冲突。

运营管理单位要逐一核实进入综合管廊内的管线单位作业人员身 分信息,进行实名登记,确保管廊内作业环境安全后方可准许进 入,作业完成后,运营单位还需清点离开人数。入廊作业人员登 记可按照表6进行填写

表6入廊作业人员登记表

7.1.3需求驱动是智能管理系统建设的基本原则,管屑

管理、紧急事故报警处理是综合管廊智能管理系统需要满 本要求,运营管理单位需根据管廊运营管理业务的特点细1 富相关管理要求,以此作为智能管理系统建设依据

.2智能管理系统的功能要求

7.2.1本条文所列智能管理系统功能为保证管廊正常运行所需 的基本功能,在具体实施时可根据实际管廊的建设规模、管廊类 型、人廊管线种类、运营单位的组织架构及项目建设资金投入等 实际情况综合评估后,进行调整和补充。

7.2.2综合监控是将管廊内的环境与设备监控系统、安全防范

系统及预警与报警系统的数据进行整合,以实现各系统之间的联 动控制。通过综合监控界面能够检测管廊内风机、水泵、照明灯 具等设备开关状态并能够对设备进行远程控制,能够检测设备的 敌障信息、氧气浓度、甲烷浓度、温湿度、入侵检查信息等。 7.2.3巡检管理是保证管廊安全运行的重要手段,巡检管理包 括定期巡检和异常巡检,其中定期巡检是按指定日期、固定的巡 检项目生成巡检单发送给巡检人员,内容一般包巡检区段、检 查项目、巡检人员、巡检时间;异常巡检是根据监控系统显示设 施设备损坏需要检测或临时派单生成巡检单发送给巡检人员,内 容一般也包括巡检区段、巡检人员、巡检时间、检查项目等。 在日常巡检中可应用综合管廊巡检机器人,减少人工入廊巡 检频率,降低人工工作强度,保障人员安全。综合管廊巡检机器 人通过搭载的高精度传感系统、信息传输系统、智能处理系统等 技术手段,感知、传达、分析管廊实时运行状态,能有效补充固 定监控检测设备的监测盲区,及时发现综合管廊中管线或各类设 备的缺陷或故障,保障管廊的可靠运行。巡检机器人一般包括下 列功能: 1 读取仪表数值、识别设备变形; 2 识别廊体裂缝、廊体渗漏水、管道出线孔渗漏水: 3 识别入廊管线接头处渗漏水; 4 识别投料口、逃生口雨水浸入: 5 夜视功能; 非法入侵识别; 识别违规作业、明火作业等。 7.2.4 维护管理包括日常的养护和维修管理,其中养护管理包 括保养任务、保养周期及保养计划等方面的内容,系统可根据保 养计划进行自动判断,在临近设施设备保养日期时,作出提醒 维修管理可以进行维修工单的在线申请、审批等工作,维修工单

系统及预警与报警系统的数据进行整合,以实现各系统之间的联 动控制。通过综合监控界面能够检测管廊内风机、水泵、照明灯 具等设备开关状态并能够对设备进行远程控制,能够检测设备的 故障信息、氧气浓度、甲烷浓度、温湿度、入侵检查信息等。

7.2.3巡检管理是保证管廊安全运行的重要手段,

括保养任务、保养周期及保养计划等方面的内容,系统可根据保 养计划进行自动判断,在临近设施设备保养日期时,作出提醒: 维修管理可以进行维修工单的在线申请、审批等工作,维修工单

的内容一般包括任务名称、任务明细、备件、维修器材、附件 用于上传现场照片或者相关图纸等资料)以及实施的安全防护 技术措施等内容

2.5综合管廊内安装了大量的机电设备,为保证被更换的

备有足够的备品、备件数量,可在系统中设定库存预警值,库存 预警值可根据设备更换频次、设备的供货周期、设备的价格等因 素进行综合考虑后设置。

7.2.6资产管理中的设施设备管理一般包括设备信息管

备台账管理和设备报废管理等功能。其中设备信息管理包括设备 的分类、名称、规格型号、品牌、厂家和主要技术参数等:设备 台账管理包括设备台账的建立,设备台账主要记录设备的安装位 置、负责人和安装时间等信息;设备报废管理一般包括设备报废 申请、核查、审批及注销。入廊管线信息管理包括已入廊管线种 类、数量、长度、权属单位、管内介质流向等信息

耗电类型、区段等信息进行统计分析,形成报表、图表 分析得出节能点位信息。

的重大危险源等,根据不同风险来源对风险点进行及时处理 全过程的流程跟踪管控。

定的重大危险源等,根据不同风险来源对风险点进行及时

7.2.11操作权限管理是确保系统的数据和功能安全

保证,不同的用户具有不同的操作权限,对系统中的重要参数设 置、控制等应使用密码操作,并能够自动记录系统操作使用记 录、故障状况及处理记录等。

7.2.12通过地理信息系统(GIS)技术可进行宏观层面管廊空 间数据的采集、存储,管理内容包括故障定位、人员定位、设备 定位等。

消防设备、通风设备、排水设备及监控与报警等设备整合到统

的管理平台,以便对管廊附属设备进行全生命周期的管理,从而 实现和保障管廊安全、高效、可靠运行。

7.3智能管理系统的运行维护

7.3.1智能管理系统的操作规程和安全管理制度主要内容包括: 1操作规程,包括系统业务操作流程、故障报警处理方式、 数据资料输出处理要求等; 2安全管理制度,包括工作人员岗位职责、软硬件管理制 度、数据安全制度、网络安全制度、定期安全检查与教育培训 制度。 7.3.2系统从自动控制模式转换到独立控制模式以及随后的恢 夏,要有详细记录。为了保证重要数据的安全性、可追溯性,重 要数据采用系统自动记录和人工记录两种方式同时进行。 7.3.3智能管理系统的维护涉及计算机软件、网络及自动化控 制等专业,为保证系统正常运行,解决系统运行中出现的问题 运营管理单位需配备专业维护人员:专业维护人员可由智能管理 系统开发商提供,但要明确到具体责任人。

夏,要有详细记录。为了保证重要数据的安全性、可追溯性,重 要数据采用系统自动记录和人工记录两种方式同时进行。 7.3.3智能管理系统的维护涉及计算机软件、网络及自动化控 制等专业,为保证系统正常运行,解决系统运行中出现的问题 运营管理单位需配备专业维护人员,专业维护人员可由智能管理 系统开发商提供,但要明确到具体责任人

8.2.2、8.2.3这儿条制定的依据是《生产安全事故应急

8.2.5本条文制定的依据是《企业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九条规定》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74号)第六条:高风险区 重大危险源必须设立明显标识

DB11/T 948.6-2013标准下载8.2.6本条文制定的依据是《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香处理

条例》的规定,严格履行职责,及时、准确地完成事故调查处理 工作。事故发生地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应支持、配合上级人民政府 或者有关部门的事故调查处理工作,并提供必要的便利条件。参 加事故调查处理的部门和单位应当互相配合,提高事故调查处理 工作的效率

8.3管廊运营应急技术措施

8.3.2运营管理单位在事故处理完毕后需对发生事故的重点部 位加强监控和巡查,1d不少于1次,并至少持续1个月,防止 事故再次发生。

天然气管道,一般应在36h内完成更换;在天然气管道裂缝较 小、天然气泄漏量较少时可采用机械夹具修复法、管卡修复法、 加强补板法、戴管帽法等带压堵漏技术进行修复;在天然气管道 弯曲变形但并未泄漏时,若需要补强修复可采用复合材料修复法

8.3.7综合管廊若出现大规模沉降并伴随涌水现象,要

排水措施,待廊体结构沉降变形稳定后再进行安全状态评价,并 要加强对变配电设施、供电线路和电力设备运行情况的检查。

8.3.8战争结束后,运宫管理单位要立即会同入廊管线 管廊土建结构和管线进行安全检查DB1503/T 01-2018标准下载,若发现异常情况要及 维修

3.9运营管理单位可建立震害评估预测和辅助决策系统进 后紧急评估鉴定,并采取有效应对加固措施,并及时启动 天然气泄漏等专项应急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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