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J41T 243-2021 湿陷性黄土地区勘察与地基处理技术标准.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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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J41T 243-2021 湿陷性黄土地区勘察与地基处理技术标准.pdf

关于桩的类型对负摩阻力的影响:试验结果表明,预制桩的侧表面虽比灌注 桩平滑,但其单位面积上的负摩阻力却比灌注桩为大。这主要是由于预制桩在打 桩过程中,将桩周土挤密,挤密土在桩周形成一层硬壳,牢固地黏附在桩侧表面 上。桩周土体发生自重湿陷时不是沿桩身而是沿硬壳层滑移,增加了桩的侧表面 面积,负摩阻力也随之增大。因此,对于具有挤密作用的预制桩与无挤密作用的 钻、挖孔灌注桩,其桩侧负摩阻力应分别给出不同的数值。此外,近年在自重湿 陷性黄土场地进行的PHC管桩浸水试验结果表明,当桩由多节管桩连接而成时: 沉桩后有时在上部桩体与桩周土之间会存在明显缝隙,导致桩侧负摩阻力减小, 但该现象是个别现象还是普遍现象还需要进一步积累资料。 河南省很多工程实例表明,湿陷性黄土地区的桩基设计值与实测值比较,总 体偏小,除了工程技术人员提供参数偏于安全和保守,另外究其原因:一是因为 实际发生自重湿陷的土层厚度往往未必有室内试验确定的大,导致预估的中性点 深度偏大;二是在自重湿陷性土层的桩基未完全浸水,造成检测结果偏大。 鉴于目前自重湿陷黄土场地桩侧负摩阻力的试验较少,黄土浸水可能性的研 究还不够深入,本标准有关桩侧负摩阻力计算的规定,有待于今后通过不断积累 资料逐步完善。 5.7.7将负摩阻力引起的下拉荷载计入附加荷载验算桩基沉降时,下拉荷载应取 极端浸水条件下的下拉荷载值。对于单桩基础,桩侧负摩阻力的总和即为下拉荷

载;对于桩距较小的群桩,其单桩的负摩阻力因群桩效应而降低。 5.7.8在水平荷载和弯矩作用下,桩身将产生挠曲变形,并挤压桩侧土体,土体 则对桩产生水平抗力,其大小和分布与桩的变形以及土质条件、桩的入土深度等 因素有关。设在湿陷性黄土层中的桩,在天然含水量条件下,桩侧土对桩往往可 以提供较大的水平抗力;一旦浸水桩周土变软,强度显著降低,从而桩周土体对 桩侧的水平抗力就会降低。工程实例如下: 1工程概况 工程地点:巩义市某三期工程试桩 场地地貌单元处于黄河中下游地区的黄河IⅡ级阶地。勘察深度范围内的地层 分为10个工程地质单元层,基本情况见表1。

表1场地工程地质概况

场地勘察期间未见地下水DL/T 1763-2017 电能表检测抽样要求,可不考虑地下水的影响,

勿地数禁期不见地下尔 2桩型选择:人工挖孔扩底灌注桩;桩截面尺寸:d=800mm,D=1700mm, 长31.0m,桩端持力层:第③层黏土,混凝土设计强度等级C25,桩身主筋14Φ 16,通长配筋。 3浸水试验 3.3.1浸水坑

通过观测记录计算分析,第10次实际浸水量为0.017m/小时,认为地基土基 本达到饱和状态,满足试验要求,可以进行水平静载试验,且试验可靠、有效 3.5试验数据与资料

表3.5单桩水平静载试验概况表

本试桩3根桩试验结果见表3.6

表3.6单桩水平静载试验结果表

而桩周土体对桩侧的水平抗力就会显著降低。 5.7.9对于混凝土灌注桩纵向受力钢筋的配置长度,在设计中应有所考虑。对于 在非自重湿陷性黄土层中的桩,一经浸水桩周土可能变软或产生一定量的负摩阻 力,对桩产生不利影响。因此,建议桩的纵向钢筋除应自桩顶按1/3桩长配置之 外,配筋长度尚应超过湿陷性黄土层的厚度。 对于在自重湿陷性黄土层中的桩,由于桩侧可能承受较大的负摩阻力,中性 点界面处的轴向压力往往大于桩顶,全桩长的轴向压力均较大。因此,建议在湿 陷性相对较强的①、①区自重湿陷性黄土场地,桩的纵向钢筋应通常配置。其它 地区的自重湿陷性黄土,桩的纵向钢筋长度,不应小于自重湿陷性黄土层的厚度 根据国标GB50025附录B,河南省在湿陷性黄土地质分区中位于Ⅲ区和①区 故本条仅规定自重湿陷性黄土场地中桩的纵向钢筋长度,不应小于自重湿陷性黄 土层的厚度。对于湿陷性相对较强的①、①区自重湿陷性黄土场地,按国标 GB50025执行。 5.7.10在自重湿陷性黄土层中的桩基,一经浸水桩侧产生的负摩阻力,将使 基竖向承载力不同程度的降低。为了提高桩基的竖向承载力,设在自重湿陷性黄 土场地的桩基,可采取减小桩侧负摩阻力的措施,如: 1在自重湿陷性黄土层,桩的负摩阻力试验资料表明,在同一类土中,挤土 桩的负摩阻力大于非挤土桩的负摩阻力。因此,应尽量采用非挤土桩(如钻、挖 孔灌注桩),以减小桩侧负摩阻力; 2对位于中性点以上的桩侧表明进行处理,以减小负摩阻力的产生:

3在桩基施工前,可采用强夯、挤密土桩进行处理,消除上部或全部土层的 自重湿陷性 4采取其他有效而合理的措施。

5.8.1常用的组合处理方法包括

5.8.1常用的组合处理方法包括: 1 强夯法处理部分湿陷土层,上部采用垫层处理; 2先强夯法或挤密法消除土层湿陷性,再采用水泥粉煤灰碎石桩或素混凝土 桩等复合地基处理; 3先强夯法或挤密法消除土层湿陷性,再采用桩基础; 4预浸水法消除深层黄土湿陷性,浅层土采用垫层法、强夯法或挤密法处理。 听谓组合法处理,就是将两种或两种以上的地基处理方法联合使用,或地基 处理和桩基础联合使用。湿陷性黄土一般在自然含水量状态下强度较高,遇水后 则大幅降低,甚至对桩产生负摩阻力。建筑物承载力要求高时,一般需采用增加 体强度高的刚性桩复合地基或桩基础,如桩间距土有湿陷性,则会大幅降低复合 地基或桩基的承载力,经济上不合理。如先通过地基处理方法消除湿陷性土层的 湿陷性,则复合地基或桩基础可按一般土设计,且经处理后的桩间土承载力和摩 阻力均有提高,技术、经济都比较合理。二十年来在我省大量工程实践中得到应 用,取得了很好效果。举例如下: 案例一:根据吉建华论文:组合型复合地基在湿陷性黄土地区的应用一文修 编。 1工程概况 某大厦位于三门峡市中心商务区,主楼25层,高度91.7m,设2层地下室, 框架结构,基础埋深9.5m。建筑物类别为甲级。 2工程地质条件 场地地形较平坦,地貌单元属黄河南岸I级阶地,场地黄土的湿陷类型为自 重湿陷性场地,地基湿陷等级为IⅢI级(严重).其工程地质条件和场地地基湿陷 性特征见表1、表2。

表1土层主要物理力学性质表

表2地基湿陷性特征表

组口 本工程属甲类建筑,需消除地基的全部湿陷量,通过对桩基方案与复合地基 处理方案进行综合论证分析,结合本地区工程建设经验,设计采用CFG桩与灰土 挤密桩结合的组合型复合地基形式进行地基处理。 灰土挤密桩桩端须穿透湿陷性土层,进入第层土,处理厚度不小于12.0 16.0m。挤密孔按等腰三角形布置,首先进行预钻孔,预钻孔直径300mm,挤密 成孔直径400mm,成桩直径为550mm,桩中心距为1.5m,冲击挤密成孔3桩孔间 土的最小挤密系数不小于0.88,平均值不小于0.93,填料采用2:8灰土,孔内 夯实灰土压实系数不小于0.97。 CFG桩与灰土挤密桩成排间隔布置,CFG桩有效桩长不小于20m,桩径为Φ 400mm。桩间距1.5m,采用等腰三角形布桩方式,桩身强度采用C20混凝土,布 桩方式见图1。 CFG桩桩基参数按处理后的土层计算,估算单桩承载力特征值R。

Hp Zr=1 qsi l; + α Apqp=806KN。 复合地基承载力特征值按公式

图1组合型复合地基布桩示意图

每根桩承担的处理面积为1.5m×1.5m,灰土桩 和CFG桩的面积置换率分别为10.54%和5.58%, 土应力比n=3,设计时CFG桩单桩承载力特征值取Ra=80kN,计算复合地基承 载力特征值fspk=408kPa,大于设计要求的复合地基承载力特征值380kPa。 为充分发挥组合桩和桩间土承载能力,铺设300mm厚度褥垫层,采用3:7 灰土分层压实,压实系数不小于0.95。 4处理效果检测 (1)地基土湿陷性检测 灰土挤密桩处理后,对灰土挤密桩桩间土通过3个探井取样,进行湿陷性试 验,测试干密度.试验结果见表3。

表3挤密效果试验成果表

从试验结果有,湿陷系数和目重湿 陷系数均小于0.015,有效地消除了黄土 的湿陷性;挤密系数0.89~0.97,平均 0.935,满足规范要求(图2、图3)。 (2)复合地基静载荷试验 试验采用对不同桩型的单桩复合地基 承载力按单桩处理面积加权平均的办法,评 价CFG桩和挤密土桩混合地基承载力.试验 有三组复合地基试验,每组试验各有一个 CFG桩与一个水泥土桩单桩复合地基试 验点:静载荷试验最大加载量不小于设计

图2灰土桩处理后桩间土挤密系数成果图

图3灰土桩处理前后桩间土湿陷系数对比

表4静载荷试验成果表

(4)桩身完整性检测 本工程CFG桩桩身完整性检测采用低应变法,共检测265根桩,检测比例约 为25%,检测结果均属于完整桩(I类桩),桩身完整性好,无影响正常使用的 桩。 5结论 (1)复合地基载荷试验结果看,本工程所采用的灰土挤密桩+CFG桩组合型处 理地基,既能有效处理地基湿陷,又使复合地基的承载力得到大幅度的提高,地 基变形得以控制,效果显著。 (2)灰土挤密桩和CFG桩处理方法成熟、施工方便、质量容易控制,且工程 造价一般为桩基的1/2,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好。 (3)从基础完工到建筑物竣工一年,进行了连续变形观测,从沉降观测结果 看,沉降量29.2mm~33.3mm,沉降差最大0.0015,满足规范要求, 案例二: 郑州西郊某高层建筑高28层,地下一层,基础理深8.5m,基底压力480kPa。 1地质条件概述:约14.5m以上以黄土状粉土为主,承载力特征值fak在

120~135kPa,以下为硬塑的粉质黏土,承载力特征值fak=190kPa,400kPa下 玉缩模量12.9MPa。其中②、③、④、③、③有湿陷性,为I级轻微湿陷。 2地基处理方案:采用灰土桩与CFG组合桩处理,二者相间布置: (1)灰土桩:处理深度至第?层粉质黏土,桩径400mm,桩长7.0m; (2)CFG桩:处理深度至第层粉质黏土,桩径400mm,桩间距1.4m,正 方形布桩,有效桩长19.Om;设计单桩承载力特征值650KN。 3目前该项目已结顶,沉降量在26.536.5mm,预估最终沉降量小于50mm 场地具体地质结构组成及组合桩复合地基示意图见图6。

综上所述,采用组合法处理河南西部建筑在湿陷性黄土上的高层建筑(一般 高度小于33层),大量沉降观测资料表明,其实际沉降量约在25~40mm,而计 算的沉降量约在50~70mm,反算沉降计算经验系数约在0.35~0.55。 5.8.2对上部土层使用挤密等方法处理后,在强度等参数提高的同时,土体的重 度也得到提高,对下部土层来说是增加了荷载,故在进行下卧层验算时应将提高 部分予以计算。 5.8.55.8.6组合处理施工中,第一种处理结束后,应对地基处理的效果进行检

5.8.5~5.8.6组合处理施工中,第一种处理结束后,应对地基处理的效果进行检 测,如未达到预期效果,还可根据检测结果及时调整后续的处理方法或施工参数

5.10.1基坑开挖和支护结构通常有两种情况,一种是属于地下工程施工过程中 作为一种临时性结构,地下工程施工完成后,即失去作用,其支护工程施工完成 后有效使用期一般为12~24个月。当超过有效使用期限时,应由原设计单位进 行安全性复核,确认安全并采取相应处置措施后方可延长一定的使用期限。另 种情况作为建筑物的永久性构件继续使用,此类支护结构的设计计算,还应满足 水久结构的设计使用要求。不论哪种情况,均应进行专设计,本条列出的资料 均是设计输入资料或需要考虑的问题。 5.10.2随着建设的发展,湿陷性黄土地区的基坑开挖深度越来越大,许多已超 过20m,黄土地区基坑事故也楼有发生。湿陷性黄土地区的基坑开挖与支护除 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50021、《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 GB50007和《建筑基坑支护技术规程》JGJ120的有关规定外,还有其特殊的要求 其中最为突出的有: 1要对基坑周边外宽度为(1~2)倍开挖深度的范围内进行土体裂隙调查,并 分析其对坑壁稳定性的影响。一些工程实例表明,黄土坑壁的失稳或破坏,常常 呈现落或滑的形式,滑动面或破坏面的后壁常呈现直立或近似直立,与土体 中的垂直节理或裂隙有关。 2湿陷性黄土遇水增湿后,其强度将显著降低导致坑壁失稳。不少工程实例 都表明,黄土地区的基坑事故大都与黄土坑壁浸水增湿软化有关。所以对黄土基 坑来说,严格的防水措施是至关重要的。当基坑壁受水浸湿可能性较大时,应采 用饱和状态下黄土的物理力学性质指标进行校核

6.2.1~6.2.4施工应按试压试验确定的垫层施工参数分层碾压至设计标高。垫层 质量的好坏与多个因素有关,诸如土料或灰土的含水量、灰与土的配合比、灰土 拌和的均匀程度、虚铺土(或灰土)的厚度、夯(或压)实次数等是否符合设计规定 等。要求施工时将土料过筛,目的是筛除大土块,保证压实均匀性。要求在最优 或接近最优含水量下分层夯(或压)实是保证密实度的必要条件。 6.2.5垫层的施工质量,应采用压实系数或干密度控制。压实系数是实测干密度 P。与室内击实试验测定的土(或灰土)最大干密度βdx的比值。室内击实试验分 轻型和重型,对同一种土,轻型和重型击实试验得出的最大干密度和最优含水量 是不同的,采用何种标准由设计单位确定,如设计无明确要求,一般采用轻型击 实试验结果, 施工单位在施工进程中应分层取样自检,检验点位置应每层错开,中间、边缘、 四角等部位均应设置检验点。避免只集中检验中间,而不检验或少检验边缘或四 角的情况。根据试验研究结果,每层表面下2/3厚度处的压实系数最小,该处检

验合格可保证其他部位的压实系数满足要求

合格可保证其他部位的压实系数满足要求

6.3.1采用强夯法处理湿陷性黄土地基,在现场选点进行试夯是必不可少的程序 这是由强法的特点决定的。试夯数量根据场地内土质均匀程度确定,差别较大 时应分段试夯。试夯可在施工场地内,也可在场外,在场外试时试夯位置的岩 土性质应和施工区域尽量接近。 6.3.2含水量是影响强夯法处理效果的关键因素之一。天然含水量接近最优含水 量的土,夯击时土粒间阻力较小,颗粒易于互相挤密,夯击能量向纵深方向传递 深度较深,在相应的夯击次数下,总夯沉量和消除湿陷性黄土的有效深度均较大。 天然含水量大于塑限含水量3%以上的土,夯击时呈软塑状态,容易出现“橡 皮土”;为方便施工,在工地可采用塑限含水量。W(1%~3%)或0.6w(液限 含水量)作为最优含水量。天然含水量低于10%的土,呈坚硬状态,击时表层 土容易松动,夯击能量消耗在表层土上,深部土层不易夯实,消除湿陷性黄土的 有效深度小,因此宜对拟夯实的土层加水增湿。可在强夯施工前5d~10d,将计 算加水量均匀的浸入拟增湿的土层内。 6.3.5为确保采用强夯法处理地基的质量符合设计要求,在强夯施工进程中和施 工结束后,对强夯施工质量进行动态监督和检验至关重要。强夯施工过程中主要 检查强夯施工记录,各夯点的累计夯沉量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强夯影响深度的大小 应达到试夯或设计规定的数值,出现异常时应及时查明原因,采取处理措施。 强务施工结束后,主要是在已务实的场地内挖探并取土样进行室内试验,测定土 的干密度、压缩系数和湿陷系数等指标。当需要在现场采用静载荷试验检验强夯 土的承载力时,宜于强夯施工结束一个月左右进行。否则,由于时效因素,土的 结构和强度尚未恢复,测试结果可能偏低

工结束后,对强夯施工质量进行动态监督和检验至关重要。强夯施工过程中主要 检查强夯施工记录,各点的累计夯沉量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强夯影响深度的大小 应达到试夯或设计规定的数值,出现异常时应及时查明原因,采取处理措施。 强夯施工结束后,主要是在已夯实的场地内挖探井取土样进行室内试验,测定土 的干密度、压缩系数和湿陷系数等指标。当需要在现场采用静载荷试验检验强夯 土的承载力时,宜于强夯施工结束一个月左右进行。否则,由于时效因素,土的 结构和强度尚未恢复,测试结果可能偏低。

6.4.1本条规定了采用挤密法时,对甲、乙类建筑或缺乏建筑经验的地区,应在 地基施工处理前,在工程现场选择有代表性的地段进行试验或试验性施工,以获 取合理的施工参数,指导正式施工。对预钻孔夯扩桩,挤密效果取决于夯扩后的

桩径,施工中随夯实深度的变化夯击能量也在变化,因此桩身不同深度处的施工 参数可能不同,应通过试验以取得达到设计桩径的施工参数。 采用预钻孔夯扩挤密,必须纠正人为随意性,施工前应认真做好试验性施工, 根据场地处理土体的性质和设计要求,以预钻孔直径(d)、夯扩填料孔直径(D) 为依据,试验确定施工采用机械、锤型、锤重、落距、夯击次数和下料量、填料 质量等,施工中应有效控制填料质量和夯扩工艺,加强夯扩填料直径监测,及时 调整下料和夯扩要求,确保填料夯扩直径达到设计要求,

6.4.2当地基土的含水量略低于最优含水量(指击实试验结果)时,挤密的

当地基土的含水量略低于最优含水量(指击实试验结果)时,挤密的效果 ;当含水量过大或过小时,挤密效果较差,

当地基主的含水量W≥22%、饱和度Sr>65%时,一般不宜直接选用挤密法: 易出现缩径现象。但当工程需要时,一般采用预钻孔成孔后,再夯实回填,填料 要增加白灰、水泥的比例,或在采取了必要的有效措施后,如对孔周围的土采取 有效“吸湿”和加强孔填料强度,也可采用挤密法处理地基,但应通过试验性施 工验证可行性。 对含水量W<12%的地基土,特别是在整个处理深度范围内的含水量普遍偏 低,一般宜采取增湿措施,以提高挤密法的处理效果。增湿一般有两种方法, 是用洛阳铲或其他钻孔机械成孔,填砂卵石后注水;二是筑后漫灌。前一种方 法用于处理深度较大的土层,后一种方法用于处理深度较浅的土层,一般应使用 第一种方法。注水孔正三角形布置效果最佳,孔径为100mm~150mm,孔心距应 考虑后期挤密孔的孔心距,二者最好重合,在挤密孔成孔时将注水孔破坏,不形 成直接过水通道。孔深较拟消除湿陷性土层厚度小1~3m,可根据增湿土层厚度 设置2~3种不同孔深。 6.4.3为提高地基的挤密效果,要求成孔挤密应间隔分批、及时夯实,这样可以 使挤密地基达到有效、均匀、处理效果好。在局部处理时,必须强调由外向里施 工,否则挤密不好,影响到地基处理效果。而在整片处理时,应首先从边缘开始 分行、分占、分批、在整个处理场地平面范围内均勾分布逐步加密进行施工

6.4.3为提高地基的挤密效果,要求成孔挤密应间隔分批、及时夯实,这样可以 使挤密地基达到有效、均匀、处理效果好。在局部处理时,必须强调由外向里施 工,否则挤密不好,影响到地基处理效果。而在整片处理时,应首先从边缘开始 分行、分点、分批,在整个处理场地平面范围内均匀分布.逐步加密进行施工, 不宜像局部处理时那样,过分强调由外向里的施工原则,整片处理应强调“从边 缘开始、均匀分布、逐步加密、及时夯实”的施工顺序和施工要求。 为保证填料的压实效果,应分层回填,定量填料、规定夯锤落距和夯击次数

6.5.1桩基施工过程中,应尽量减少影响承载力的不利因素,如地表水或雨水进 入桩孔中造成桩孔塌,或长时间浸泡桩周土,桩孔周围土产生软化,致使侧摩

组力降低:泥浆护壁钻孔法的泥浆循环液,渗入附近自重湿陷性黄土地基引起自 重湿陷等。浇筑混凝土时不应中断,防止断桩、离析等桩身缺陷发生;废弃的泥 浆、渣土应及时处理,做到文明施工,尽量减小对环境的影响。 6.5.2沉管灌注桩、长螺旋钻中心压灌灌注桩施工应均匀拔拨管或提钻,忽快忽慢 易造成缩颈或断桩情况。拔管或提钻速度在饱和黄土中应控制在1.2m/min~ 1.5m/min,如遇淤泥或淤泥质土层,拔管速度应适当放慢。 复打主要针对沉管灌注桩,是为保证桩顶部位不缩径、不离析、不断桩而采取的 种施工措施,复打可按现行行业标准《建筑桩基技术规范》JGJ94及其他专门 规范的规定执行。 6.5.3湿陷性黄土地区,当桩身范围内存在饱和黄土或含水量较大的土层,大面 积预制桩施工过程中在这部分土层中会产生超孔隙水压力,可能使桩上浮悬空 造成承载力减小。可通过选择合理的打桩顺序、控制打桩速率和日总打桩量,采 用消除超孔隙水压力的措施,对桩进行复压等方法预防或减轻桩的上浮情况。 在古土壤中往往存在呈鸡窝状的钙质结核比较富集的地带,预制桩常常不能穿透 该范围达到设计的桩底标高,遇见此类情况应停止施工,查清原因后采取适当的

6.5.3湿陷性黄土地区,当桩身范围内存在饱和黄土或含水量较大的

积预制桩施工过程中在这部分土层中会产生超孔隙水压力,可能使桩上浮悬空, 造成承载力减小。可通过选择合理的打桩顺序、控制打桩速率和日总打桩量,采 用消除超孔隙水压力的措施,对桩进行复压等方法预防或减轻桩的上浮情况。 在古土壤中往往存在呈鸡窝状的钙质结核比较富集的地带,预制桩常常不能穿透 该范围达到设计的桩底标高,遇见此类情况应停止施工,查清原因后采取适当的 处理措施

.6.1黄士基坑工程施工过程中 包适对文结松和对简达环场 掌握基坑降水和开挖过程中对其影响的程度,为施工过程中基坑安全性的评价提 共依据。对周边供排水管道和用水设施应经常检查,防止漏水引起事故。 黄土中锚杆(土钉)宜优先采用热轧带肋的钢筋作主筋,数量一般采用1 ~3根。锚杆(锚杆)的施工质量对锚杆抗拔力的影响很大,在施工中必须将 钻孔清理干净,孔壁不允许有泥膜存在,最好采用二次补浆,以保证锚杆(土钉) 的抗拔力。

基坑工程应制订适应性良好、较为周密和完备的施工组织设计。基坑工程的最大 风险往往不是在结构体施工完成后,而是在支护工程施工过程中。据实测资料, 基坑工程侧壁土体变形和应力最高时段多出现在基坑工程尚未最后完成时。实践

中,也不之由于工程地质、水文地质条件的变化,或由于土方开挖深度过天、局 部支护及监测措施未能及时到位、预警措施不力而导致支护结构尚未能够发挥作 用便失效,使支护工程功亏一簧的实例,因而强调了施工过程对支护结构设计实 现中质量、安全的要点。 本条是专项施工方案的基本资料,具体项目专项施工方案内容尚应符合相关 法律、法规、规定和规范、标准的要求

7.1.1确定验收检测的检验项目和参数的原则是,对地基安全有重大影响的项目 或参数,即承载力和变形以及对承载力和变形有重要影响的相关参数,如桩身强 度、压实系数、完整性、湿陷性等。验收检测的项目一般有承载力、桩身强度或 压实质量、桩间土湿陷系数和平均挤密系数、垫层压实系数、桩身完整性等参数 7.1.2静载荷试验是检测承载力最可靠的方法,但费时、费工,成本也高,因此 检测数量不宜过多。工程实践中,可采用和承载力有密切相关关系的参数和承载 力建立对应关系,如针对特定工程建立土垫层压实系数和承载力之间的对应关系 可通过压实系数来间接判断承载力,减少载荷试验数量。 7.1.3挤密桩处理后,不同位置桩间土挤密程度是不同的,对桩间土的湿陷性检 测就存在取样代表性的问题。工程实践中都是取相邻三桩(三角形布桩)或四桩 (矩形布桩)形心位置处的土样检测其湿陷系数,因形心处是挤密效果最差处,如 果此处桩间土的湿陷性已消除,则其他位置的湿陷性也应消除,结合其他参数应 能判断复合土层湿陷性已消除。但如果此处的湿陷性未消除或未完全消除,复合 土层是否存在湿陷性则不易判断,部分桩间土存在湿陷性对复合地基湿陷变形的 影响也无法定量,可通过浸水载荷试验进行实测。 强夯地基沿深度方向是不均匀的,由于土质差异或其他因素,平面范围内也 可能出现不均匀情况,即检测到部分土样的湿陷性未消除,如根据检测结果无法 到断加固土层湿陷性是否消除时,也应通过浸水载荷试验进行实测。 7.1.5检测结果或合格率不满足设计或相关规范要求时,宜查明原因,如果原因

7.1.5检测结果或合格率不满足设计或相关规范要求时,宜查明原因,

明确,例如因原地基土局部异常等导致部分检测点承载力偏低,可采取局部处理 措施,不必扩大检测。如原因不明,则需扩大检测,最终评价应以全部检测结果 为基础。扩大检测数量可根据抽样原则,按能判定结果的最少数量确定,或由检 测单位会同设计、监理、建设及施工等有关单位共同确定

7.2.1本条规定了垫层的质量检验项目和数量

1在工程实践中发现,如果施工中偷工减料,灰比不够,试验得出的压实系 数反而大(按设计灰比试验得出的最大干密度计算),所以,规定了对灰土配合比 有怀疑时检验灰土配合比,评价应以实际的灰土配合比计算压实系数 2验收检验是验证性检验,是在施工自检合格的基础上进行,抽样数量以能 真实评定质量状况即可,数量不宜太多,以尽量减小检测给地基带来的损伤。 3垫层面积较大时,干密度试验工作量大,对地基破坏也大。如在同一场地 建立了压实系数和标准贯入、触探击数的对比相关关系后,可采用击数确定压实 系数;对于不同材料的垫层,可按有关现行国家及行业标准采用相应的方法进行

7.2.2本条规定了强夯地基验收检验的项目及数量,采取了分级降低抽样率

1单体承载力检测的荷载试验数量计算举例如下:如强务面积为12400m时, 1500m取3个点,超出的8500m,每500m²为一个点,取17个点,超出10000m 部分共2400m按每1000m²一个点,取3个点,共计23个荷载试验点。 2对于以黄土为主的工程,应取土样评价其物理力学指标和湿陷性;对于粗 颗粒土及不能取原状样的,应采用标准贯入、动力触探等方法评价其夯实质量。 7.2.3本条规定了挤密地基的验收检验项目、方法和抽样数量。挤密桩是分层回 填夯实起来的,各层夯实质量和施工过程控制有很大关系,验收检验一般在施工 完成后进行,采取全桩段开挖取样方式检测,取样过程比较困难,对挤密地基也 会产生破坏,而黄土场地上挤密桩间距较小(一般在0.9m左右),桩数量较大即 使按本条第3款规定的0.2%计算探井数量,也达到约不足20m见方范围就有 个探井,因此抽检比例不宜过高。验收检测抽检比例可适当减少,但应加强施工

过程中的质量自检,如桩身压实系数是施工过程中质量控制的主要参数,施工中 应该经常抽测,检测时取样难度也不大,抽检比例宜大一些,抽检比例在本标准 第7.2.17条中已作规定。 桩间土的挤密程度与距桩边的距离密切相关,在平面上各处桩间土的挤密系 数是不同的,因此检测桩间土平均挤密系数时,取样的位置至关重要,位置不同 会得出完全不同的检测结果。本条第3款规定了取样位置,应该严格执行。 对预钻孔夯扩桩,桩间土的挤密完全取决于夯扩程度,即成桩直径,必要时 宜增加检测成桩桩径,作为评价挤密效果的参考。 7.2.4采用预浸水法处理的地基,大多是湿陷性严重的场地,这时的检测是对地 基湿陷性的二次评价,应注意取样质量。 7.2.5采用组合法处理的地基第一次处理不管是挤密法、强夯法还是预浸水法 均应先进行湿陷性、均匀性等处理质量的评价,根据评价结果决定是否调整后续 处理方法的设计、施工参数

7.3.1混凝土灌注桩的质量检测应较其他桩型严格,这是施工工艺本身决定的。 在黄土地区灌注桩施工过程中随机抽检一定比例的桩孔进行成孔质量(含孔径、 孔深、垂直度及孔底沉等)检测,或者对在施工过程中出现异常的桩孔进行检测 能及时发现并解决施工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对提高整体桩基施工质量是有利的。 孔底沉渣厚度应在钢筋笼放入后,混凝土浇筑前测定。成孔结束后,放钢筋 笼和灌注导管都会造成孔壁岩土体的跌落,增加孔底沉渣厚度,因此沉渣厚度应 是清孔后的结果。

能及时发现并解决施工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对提高整体桩基施工质量是有利的 孔底沉渣厚度应在钢筋笼放入后,混凝土浇筑前测定。成孔结束后,放钢筋 笼和灌注导管都会造成孔壁岩土体的跌落,增加孔底沉渣厚度,因此沉渣厚度应 是清孔后的结果。 7.3.2低应变法进行桩身完整性检测较为便捷,抽检比例大些有利于控制桩的质 量,也易于操作;而声波透射法或钻芯法操作较为复杂,抽检比例可适当减小。 低应变法、声波透射法以及钻芯法各有其的适用范围,对桩径不大的中短桩 宜采用低应变法检测桩身质量;随着桩径的增大,尺寸效应对低应变法的影响加 刮,而声波透射法或钻芯法恰好适用于大直径桩的检测(对于嵌岩桩,采用钻芯 法可同时检测柱长、钻取端持力层岩芯和检测沉渣厚度),同时对天直径桩采 用联合检测方式,两种或多种方法并用,可以实现上述方法之间相互补充或验证

7.3.2低应变法进行桩身完整性检测较为便捷,抽检比例大些有利于控制桩

低应变法、声波透射法以及钻芯法各有其的适用范围,对桩径不大的中短桩, 宜采用低应变法检测桩身质量;随着桩径的增大,尺寸效应对低应变法的影响加 剧,而声波透射法或钻芯法恰好适用于大直径桩的检测(对于嵌岩桩,采用钻芯 去可同时检测柱长、钻取桩端持力层岩芯和检测沉渣厚度),同时对大直径桩采 用联合检测方式,两种或多种方法并用,可以实现上述方法之间相互补充或验证

提高桩身质量检测的可靠性。

提高桩身质量检测的可靠性。 7.3.3桩基承载力检验不仅是检测施工的质量,而且也能检测设计是否达到工程 的要求。承载力检测常规方法为单桩静载试验和高应变法。检测点的选择应征求 没计单位、监理单位和建设单位的意见和建议,能代表现场施工的真实情况和普 遍情况。 桩基工程属于单位工程中的重要分项工程,一般以分项工程单独验收。工程 验收时的承载力检测对整个项目至关重要,本条规定了工程桩应进行单柱竖向 压静试验的条件,并规定了抽检数量。其中的设计等级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 也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07确定。对有条件或有地区经验的大直径灌注桩,也 可采用自平衡检测技术检测基桩承载力。 高应变法作为一种以检测承载力为主的试验方法,目前仍处于发展和完善阶 段,还不能完全取代静载试验。本条结合工程实践,规定了其抽检数量。此外高 应变法有其自身的应用范围,如大直径扩底桩和嵌岩灌注桩是不适宜采用高应变 去检测其承载力的。 7.3.4黄土地区部分工程,由于受交通、设备或场地限制,有时很难、甚至无法 进行单桩竖向抗压承载力静载检测,本条提供了另外一种桩基验收方法。钻芯法 是检测成柱质量的一种有效手段,适用于检测灌注桩的桩长、桩身混凝土强度、 底沉渣厚度和桩身完整性,判定或鉴别桩端持力层岩土性状,当其他手段无法 测桩的承载力时,可通过钻芯法检测结合其他条件综合判断桩的可靠性。 7.3.5黄土地区部分工程产生较大不均匀沉降,是因工程投入使用后基础下土层 遇水湿陷造成的。湿陷性黄土场地的桩基承载力,应充分考虑桩侧湿陷土层遇水 承载力降低的情况。目前湿陷性黄土场地的桩基设计,多数采用挤密法或强夯法 等方法先消除上部土层的湿陷性,再进行桩基的设计与施工,当桩侧土湿陷性被 完全消除后,可不考虑承载力的折减。 对工一此捷然物减老物结物

7.3.6对于一些建筑物或者构筑物

8既有建筑物地基加固和纠偏

8.1.2某些已经建成并投人使用的建筑物和设备基础,甚至有些正在建造中的建 筑物,由于地基土的湿陷性及压缩性较高,雨水、场地水、管网水、施工用水、 环境水管理不好等原因,使地基土发生湿陷变形及压缩变形,造成倾斜和其他形 式的不均匀下沉、建筑物裂缝和构件断裂等,影响建筑物和设备的使用和安全, 解决问题的方法之一就是采取地基加固措施,阻止地基进一步沉陷,使其承载力 和变形符合标准规范和使用要求。 如不均匀沉降较大,需要使不均匀变形减小到符合建筑物和设备的允许值,满足 建筑物的使用要求,消除人们的心理和情绪的不适,可采取消除沉降差的措施, 本标准称为纠倾

8.1.2呆些已经建成并投人使用的建筑物和设备基础,甚至有些正在建造中的建 筑物,由于地基土的湿陷性及压缩性较高,雨水、场地水、管网水、施工用水, 环境水管理不好等原因,使地基土发生湿陷变形及压缩变形,造成倾斜和其他形 式的不均匀下沉、建筑物裂缝和构件断裂等,影响建筑物和设备的使用和安全, 解决问题的方法之一就是采取地基加固措施,阻止地基进一步沉陷,使其承载力 和变形符合标准规范和使用要求。 如不均匀沉降较大,需要使不均匀变形减小到符合建筑物和设备的允许值,满足 建筑物的使用要求,消除人们的心理和情绪的不适,可采取消除沉降差的措施, 本标准称为纠倾。 8.1.4地基加固或纠倾方案的选择至关重要,某种程度上决定了加固或纠倾的成 败。正确选择加固方案,必须全面掌握各种资料,包括原设计与施工的情况、场 地的岩土工程地质情况,以及产生事故的原因及建筑物现状、现状下地基的各种 指标、使用上的要求、周围环境等各方面的资料。以上资料,有些可通过收集获 得,收集不到的,应进行专门检测。 8.1.6地基加固或纠倾虽有设计,但因事故本身的复杂性和许多不确定因素,设 计事实上更接近“方案”,施工中需要根据沉降速率、倾斜值的变化随时调整施 工参数,调整后也需要尽快得到效果反馈,以便决定是否需要再做调整。整个过 租金西盗工和迅汁的飞时五动和福金

8.2单液硅化法和碱液加固法

8.2.1单液硅化法和碱液加固法均可用于湿陷性黄土的加固。在地下水位以下, 该方法无法在土体中形成有效的加固强度,不宜采用:粘粒含量高、渗透性小的 黄土地基,硅化液或其他碱液的渗透扩散范围难达预期效果,应慎用。自重湿陷 生黄土场地,碱液加固法在加固施工过程中可能产生较大的附加沉降,施工前应 进行试验,根据试验结果和数据决定加固方案是否可行。试验结果表明单液硅化

法和碱液加固法对渗入沥青、油脂及石油化合物的地基土土体无法形成有效的加 固强度,不宜采用。

固强度,不宜采用。 8.2.2单液硅化法或碱液法加固地基受拟加固土性质影响较大由于土的变异性, 加固效果也常常有明显差异。不同场地施工的单液硅化法和碱液加固法注浆参数 变化很大,因此渗透范围、深度、加固体强度等加固效果以及灌注速度、压力等 施工参数均需要通过试验确定。根据注浆理论,假定注浆浆液的黏度是一定的, 土层为均质各向同性体、浆源形状规整沿径向向外扩散、扩散体为标准的圆柱体 浆液为牛顿体、浆液的渗透符合层流状态下的达西定律、浆液的渗透速度与浆液 的黏度成反比且注浆为孔式注浆时,注浆时间、注浆压力、浆液扩散半径和土的 参数之间的关系符合下列公式

8.2.5加固地基的施工记录和检验结果,是验收和评定地基加固质量好坏的重要 依据。通过精心施工,才能确保地基的加固质量。 硅化加固土的承载力较高,检验时,采用静力触探或开挖取样有一定难度, 以检查施工记录为主,抽样检验为辅。

8.2.5加固地基的施工记录和检验结果,是验收和评定地基加固质量好

组分相同的黄土其渗透性和湿陷性具有较好的关联性,黄土的湿陷性越大其渗透 性往往越强。 压力灌注溶液的速度快,渗透范围大。试验研究资料表明,在灌注溶液过程中 溶液与土接触初期,尚未产生化学反应,被浸湿的土体强度不但未提高,反而有 所降低,在自重湿陷严重的场地,采用此法加固既有建筑物地基时,其附加沉降 可达300mm以上,这对既有建筑物显然是不允许的。故本条规定,压力单液硅化 宜用于加固非自重湿陷性黄土场地上的地基,用子加固重湿陷性黄土场地上的 既有建筑物地基时宜慎重。非自重湿陷性黄土的湿陷起始压力值较大,当基底压 力不大于湿陷起始压力时,不致出现附加沉降,并已为工程实践和试验研究资料 所证明。 压力灌注需要加压设备(如空压机)和金属灌注管等,加固费用较高,其优点 是水平向的加固范围较大,基础底面以下的部分土层也能得到加固。 溶液自渗的速度慢,扩散范围小,溶液与土接触初期,被浸湿的土体小,既 有建筑物和设备基础的附加沉降很小(一般约10mm),对建筑物不良影响较小。 溶液自渗的灌注孔可用钻机或落阳铲完成,不需要用灌注管和加压等设备 加固费用比压力灌注的费用低,饱和度不大于60%的湿陷性黄土,采用溶液自 渗,技术上可行,经济上较合理。

此外,低浓度的硅酸钠溶液,粘滞度小,与水相近,溶液自渗较畅通 硅酸钠(也称水玻璃)的模数值是二氧化硅与氧化钠(百分率)之比,模数值越 大,表明Si02的成分越多。因为硅化加固主要是由Si02对土的胶结作用,水玻 离模数值的大小对加固土的强度有明显关系。试验研究资料表明,模数为1的纯 扁硅酸钠溶液,加固土的强度很小,完全不适合加固土的要求,模数值在2.50

3.30范围内的水玻璃溶液,加固土的强度可达最大值。当模数值超过3.30时, 随着模数值的增大,加固土的强度反而降低。说明Si02过多,对加固土的强度 有不良影响,因此,本条规定采用单液硅化加固湿陷性黄土地基,水玻璃的模数 值宜为2.50~3.30。

随着模数值的增大,加固土的强度反而降低。说明Si02过多,对加固土的强度 有不良影响,因此,本条规定采用单液硅化加固湿陷性黄土地基,水玻璃的模数 值宜为2.50~3.30。 8.2.8加固湿陷性黄土的溶液用量与土的孔隙率、渗透性、土颗粒表面等因素有 关,计算溶液量可作为采购材料(水玻璃)和控制工程总预算的主要因素。注人土 中的溶滤是上让管溶

8.2.8加固湿陷性黄土的溶液用量与土的孔隙率、渗透性、土颗粒表面等因素有

加固既有建筑和设备基础的地基,只能在基础侧向(或周边)布置灌注孔,以 加固基础侧向土层,防止地基产生侧向将出。但对宽度大的基础,仅加固基础侧 向土层,有时难以满足工程要求,此时,可结合工程具体情况在基础侧向布置斜 向基础底面中心以下的灌注孔,或在其台阶布置穿透基础的灌注孔,使基础底面 下的土层得到加固。 8.2.10采用压力灌注,溶液有可能冒出地面。为防止在灌注溶液过程中,溶液 出现上冒,灌注管打入土中后,在连接胶皮管时,不得摇动灌注管,以免灌注管 外壁与土脱离产生缝隙,灌注溶液前,应将灌注管周围的表层主夯实或采取其他 措施进行处理。灌注压力由小逐渐增大,剩余溶液不多时,可适当提高其压力 但最大压力不宜超过200kPa。 8.2.11溶液自渗,不需要分层打灌注管和分层灌注溶液。设计布置的灌注孔, 可用钻机或洛阳铲一次钻(或打)至设计深度。成孔后,将配好的溶液注满灌注孔 溶液面宜高出基础底面标高0.50m,借助孔内水头高度使溶液自行渗入土中。灌 注孔数量不多时,钻(或打)孔和灌溶液,可全部一次施工,否则,宜采取分批施 工。 8.2.12灌注溶液前,应对拟加固地基的建筑物进行沉降和裂缝观测,获得初始 观测数据。在灌注溶液过程中,自始至终应进行沉降观测,并可同加固结束后的 观测情况进行比较。 单液硅化法在施工过程中可能会引起地基产生附加变形。沉降观测是指导施 工、防止意外安全问题发生的基本保障。有利于及时发现问题并及时采取措施进 行处理。

8.2.12灌注溶液前,应对拟加固地基的建筑物进行沉降和裂缝观测,获得初始 观测数据。在灌注溶液过程中,自始至终应进行沉降观测,并可同加固结束后的 观测情况进行比较。 单液硅化法在施工过程中可能会引起地基产生附加变形。沉降观测是指导施 工、防止意外安全问题发生的基本保障。有利于及时发现问题并及时采取措施进 栏外班

8.2.13碱液加固法分为单液和双液两种。当土中可溶性和交换性的钙、镁离子 含量天于本条规定值时,以氢氧化钠(NaOH)一种溶液注人土中可获得较好的加固 效果。如土中的钙、镁离子含量较低,采用氢氧化钠和氯化钙(无水氯化钙CaC1 和二水氯化钙CaC12H,O)两种溶液轮流注入土中,也可获得较好的加固效果。 8.2.14在非自重湿陷性黄土场地,碱液加固地基的深度可为基础宽度的2倍~3 倍,或根据基底压力和湿陷性黄土层深度等因素确定。已有工程采用碱液加固地 基的深度大都为2m~5m。施工中可根据条件变化和试验测试效果进行适当调整。 8.2.18将碱液加热至(80~100)℃再注入土中,可提高碱液加固地基的早期强度 并对减小拟加固建筑物的附加沉降有利

8.3.2采用旋喷加固法应充分考虑其加固原理及有效性,还应预估旋喷桩施工过 程中浆液和用水对地基可能造成的不良影响,要求设计时应有充分的依据。同时 设计应当明确对检测和变形监测的要求。检测要求应包含检测对象、检测位置和 数量、检测指标、检测方法、合格标准等。 8.3.3本条旋喷桩加固设计针对的是既有建筑地基还存在湿陷性的情况。当既有 建筑地基土具有非自重湿陷性时,一般湿陷起始压力较高,在浸水条件下桩间土 仍有承载力,宜按复合地基设计。当既有建筑地基土具有自重湿陷性时,浸水条 件下桩间土即便不产生负摩阻力,其承载力和摩阻力也可忽略不计,宜按桩基础 设计。 采用旋喷加固法时,应强调重视概念设计,单桩承载力是通过试验方法确定 还是采用估算方法确定,需要分析加固机理、考虑旋喷桩体发挥的作用并结合现 场试验的可行性来确定,设计时还需要考虑布桩的位置、桩体与上部基础的接触 形式、桩体承载作用的发挥程度等因素综合确定其承载力取值和相关设计参数 和新建工程不同,加固时桩布置受很多限制,一般沿基础周边布置,桩距不可能 整齐划一。置换率也无法按固定桩距计算,本条提供了置换率计算公式。对只有 部分桩位于基础下的桩,如沿条形基础两侧布置的桩,只有一半面积在基础下 计算置换率时可只计算基础下部分桩截面积,也可计算全部桩面积,计算多少应

根据桩体强度及基础施加在桩顶的应力水平综合确定。 8.3.4~8.3.5水泥水化需要的水数量并不多,旋喷加固时实际采用的水灰比要比 水泥水化需要的水数量大得多,主要是施工工艺要求。水灰比越大,多余的水分 越多,浸入地基土的水量就越大,对地基加固不利。因此在能保证喷出压力等施 工参数情况下应尽量选择较低的水灰比。 施工过程中,水泥土凝固过程会产生附加沉降,因此施工顺序尤为重要,不应在 一个区域内连续施工,这可能会造成施工中建筑物局部沉降较大。应均匀对称施 工,并应有足够的时间和距离间隔

8.4坑式静压桩托换法

8.4.1坑式静压桩托换法是对既有建筑物的基础地基进行加固补强的一种方法, 通过托换桩将原有基础的部分荷载传给较好的下部土层中,阻止该建筑物的沉降 裂缝或倾斜继续发展。本条主要是坑式静压桩托换法布桩的基本原则,通常浩级纵 横墙的基础交接处、承重墙基础的中间、独立基础的四角等部位、地基受水浸湿 可能性大或较大的承重部位布置,以减小基底压力,阻止建筑物沉降不再继续发 展。门窗洞口等上部结构薄弱部位的基础下尽量不布置桩,地梁(或圈梁)较弱时, 经验算后应加大或加固地梁(或圈梁)。 8.4.2坑式静压桩主要是在基础底面以下进行施工,施工空间小,预制桩或金属 管桩的尺寸过大,沉桩、搬运及操作都很困难 8.4.3在湿陷性黄土地基中采用坑式静压桩,要求桩尖穿透湿陷性黄土层,支承 在压缩性低或较低的非湿陷性黄土层中是为有效保障桩的承载力。计算承载力时 应扣去桩身在自重湿陷性黄土层中桩侧的负摩擦力。 8.4.4坑式静压桩沉桩完成后,静压桩桩顶托换作业的关键是托换钢管和桩顶及 基础之间应接触紧密,保证荷载及时、有效传递,有利于减小沉降。 8.4.5托换管的两端,应分别与基础底面及桩顶面牢固连接,当有缝隙时,应用 铁片塞严实,基础的上部荷载通过托换管传给及桩端下部土层。为防止托换管腐 蚀生锈,宜在托换管外壁涂刷防锈油漆,托换管安放结束后,宜在其周围浇筑不 低于C20混凝土并可在混凝土内加适量膨胀剂,也可采用膨胀水泥,使混凝土与 原基础接触紧密,连成整体。

8.4.1坑式静压桩托换法是对既有建筑物的基础地基进行加固补强的一种方法: 通过托换桩将原有基础的部分荷载传给较好的下部土层中,阻止该建筑物的沉降 裂缝或倾斜继续发展。本条主要是坑式静压桩托换法布桩的基本原则,通常沿纵 横墙的基础交接处、承重墙基础的中间、独立基础的四角等部位、地基受水浸湿 可能性大或较大的承重部位布置,以减小基底压力,阻止建筑物沉降不再继续发 展。门窗洞口等上部结构薄弱部位的基础下尽量不布置桩,地梁(或圈梁)较弱时 经验算后应加大或加固地梁(或圈梁)

8.4.2坑式静压桩主要是在基础底面以下进行施工,施工空间小,预制

8.4.6坑式静压桩属于隐蔽工程,将其压入土中后,不便进行检验,桩的质量与 砂、石、水泥、钢材等原材料以及施工因素有关,现场制桩时应检验。施工验收, 应侧重检验制桩的原材料化验结果以及钢材、水泥出厂合格证、混凝土试块的试 验报告和压桩记录等内容,

8.5.1锚杆静压桩是锚杆杆和静压桩结合形成的桩基施工工艺。它是通过在基础 上埋设锚杆杆固定压桩架,以既有建筑的自重荷载作为压桩反力,用千斤后顶将 桩段从基础中预留或开凿的压桩孔内逐段压入土中,再将桩与基础连接在一起, 从而达到提高基础承载力和控制沉降的目的, 当既有建筑基础承载力不满足压桩所需的反力时,则应对基础进行加固补强;也 可采用新浇筑的钢筋混凝土挑梁或抬梁作为压桩的承台

3.6.1石灰桩是由生石灰和粉煤灰(火山灰或其他掺合料)组成的加固体。石灰 桩对环境具有一定的污染,在使用时应充分论证对环境要求的可行性和必要性。

8.8.18.8.2在湿陷性黄土场地对既有建筑物进行纠倾时,必须全面掌握原设计 与施工的情况、场地的岩土工程地质情况、事故的现状、产生事故的原因及影响 因素、地基的变形性质与规律、下沉的数量与特点、建筑物本身的重要性和使用 上的要求、邻近建筑物及地下构筑物的情况、周围环境等各方面的资料,当某些 重要资料缺少时,应先进行必要的补充工作,精心做好纠倾前的准备。纠倾方案 应充分考虑到实施过程中可能出现的不利情况,做到有对策、留余地,安全可靠 经济合理。

8.8.3湿陷性黄土浸水湿陷,这是湿陷性黄土地区有别于其他地区的一个特点。 由此出发,本条将纠倾法分为湿法和干法两种,

8.8.3湿陷性黄土浸水湿陷GB/T 11094-2020 水平法砷化镓单晶及切割片.pdf,这是湿陷性黄土地区有别于其他地区的一个特点。

陷这一特性,对建筑物地基相对下沉较小的部位进行浸水(包括竖向注水孔注水 和横向或斜向辐射冲水等),强迫其下沉,使既有建筑物的倾斜得以纠正,本法 称为湿法纠倾。 对某些建筑物,由于邻近范围内有建筑物或有大量的地下构筑物等,采用湿 法纠倾,将会威胁到邻近地上或地下建、构筑物的安全,在这种情况下,对地基 应选择不浸水或少浸水的方法,对不浸水的方法,称为干法纠倾,如掏土法、加 压法、顶升法等,包括使未下沉或下沉较小部位的迫降下沉,和使下沉较大部位 的抬升。

在既有建筑物地基的压缩循层内,当主的陷系数大于0.05、平均含水量小 于16%时,可以采用湿法进行纠倾;当土的平均含水量大于23%,而湿陷系数小 于0.03时,可采用干法进行纠倾;当土的含水量或湿陷性介于上述二者之间,或 建筑物倾斜率较大时,采用湿法纠倾难于达到自的时,可将两种或两种以上的方 法因地、因工程制宜地结合使用,或将几种干法纠倾结合使用,也可以将干、湿 两种方法合用,比如浸水和加压相结合,浸水和横向掏土法相结合,等等。 采用湿法时,一定要注意控制浸水范围、浸水量和浸水速率。地基下沉的速 率以5mm/d~10mm/d为宜,当达到预估的浸水滞后沉降量时,应及时停水,防止 产生相反方向的新的不均匀变形,并防止建筑物产生新的损坏。 采用浸水法对既有建筑物进行纠倾,必须考虑到对邻近建筑物的不利影响, 应有一定的安全防护距离。一般情况下,浸水点与邻近建筑物的距离,不宜小于 1.5倍湿陷性黄土层的下限深度,并不宜小于20m;当土层中有碎石类土和砂土夹 层时,还应考虑到这些夹层的水平向串水的不利影响,此时防护距离宜取大值 在土体水平向渗透性小于垂直向和湿陷性黄土层深度较小(如小于10m)的情况 下,防护距离可适当减小。

8.8.8本条从安全角度出发,规定了不得采用浸水法的有关情况,靠近边坡地段

如果采用浸水法,可能会使本来稳定的边坡成为不稳定的边坡,或使原来不太稳 定的边坡进一步恶化。靠近滑坡地段,如果采用浸水法,可能会使土体含水量增 大,滑坡体的重量加大,土的抗剪强度减小,滑动面的阻滑作用减小,滑坡的滑 动作用增大,甚至会触发滑坡体的滑动。所以在这些地段,不得采用浸水法纠倾

附近有建筑物和地下管网时,采用浸水法JGT330-2011 建筑工程用索,可能顾此失彼,不但会损害附近地面、 地下的建筑物及管网,还可能由于管道断裂,建筑物本身有可能产生新的次生灾 害,所以在这种情况下不宜采用浸水法

附近有建筑物和地下管网时,来用浸水法,可能顾此失彼,不但会损害附近地口 地下的建筑物及管网,还可能由于管道断裂,建筑物本身有可能产生新的次生灾 害,所以在这种情况下不宜采用浸水法 8.8.9如果建筑物的变形在持续发展,则需要同时考虑地基加固,阻止建筑物的 继续沉降。一股情况下,应先进行地基加固,特别是对由于浸水等原因造成地基 软弱而下沉的情况,应先对软弱地基进行加固后再进行纠倾;再者,对采用湿法 进行纠倾的一侧地基,如果湿法造成地基承载力的不足,也应在纠倾完成后立即 进行地基加固。 8.8.11应预估纠倾后的回倾可能性,防止建筑物回倾,特别是浸水法,滞后变 形还会大一些,一般在注水停止后需要15d~30沉降才会稳定,其滞后变形约占 建筑物的实际沉降量的10%~20%,在确定停止注水时间时应考虑到这一点。 8.8.12在纠倾过程中,必须对拟纠倾的建筑物和周围情况进行监控,并采取有 效的安全措施,这是确保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的关键。一且出现异常,应及时处 理,不得拖延时间。纠倾过程中,监测工作一般包括下列内容: 1建筑物沉降、倾斜和裂缝的观测; 2地面沉降和裂缝的观测; 3地下水位的观测; 4附近建筑物、道路和管道的监测。 监测频率应根据不同纠倾方法和不同纠倾速率而定,纠倾速率增大时,监测 频率相应增天,一般情况下,每天应进行两次沉降观测。 纠倾过程中还应采取一定安全措施,除通过上述监测方法,严格控制纠倾速 率外,特别是对于高构筑物,必要时还需设置钢丝缆绳,以防矫柱过正。缆绳 可设置在构筑物顶部或2/3高度处,与地面成25°~30°夹角,采用花篮螺丝 连接,根据纠倾情况随时调整松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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