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雨水管道截流井技术规程.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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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雨水管道截流井技术规程.pdf

1应编制施工安装方案,并应进行技术交底。 2土建工程应已具备安装条件,混凝土强度应达到设计文 件要求;设备基础和预理件应符合设计文件要求。 3应根据设备情况预留运输通道,运输道路应畅通。 4与设备安装相关的设备布置图、安装图、基础图、总装配 图、主要部件图、设备安装说明书等技术资料应齐全,

1安装前,应对水泵基础及其预留孔洞、预理地脚螺栓的位 置、尺寸、强度等进行复核。 2二次灌浆的灌浆材料应符合设计文件要求,强度达到设

计强度75%后,方可进行螺栓拧紧。 3水泵不得直接承受进出水管道的重量。 4水泵在与管道连接时,应在自由状态下轴线对中连接,不 得强行连接。 5其余要求执行现行国家标准《风机、压缩机、泵安装工程 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75的有关规定。 4.3.7截流并的防倒灌堰门安装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可调式堰 (孔口宽度300~5000mm)》CJ/T3029和《水工金属结构制造 安装质量检验通则》SL582的有关规定。 4.3.8截流井的闸门安装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水工金属结构制 造安装质量检验通则》SL582和《泵站施工规范》SL234的有关 规定。

4.3.10截流井的电气设备安装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电气 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03的有关规定,并应符合下列 规定: 1成套配电柜、控制柜、配电箱应安装牢固,安全间距符合 设计文件要求,负荷开关装置应灵活准确,接地可靠。 2柜(箱)出(进)线口应进行防潮密封处理。 3柜(箱)内接线固定牢靠,相位一致, 4电缆的敷设排列应顺直、整齐,并宜少交义,最小弯曲半 径应符合技术文件的要求

4.3.11截流井的自动化仪表安装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自动化 义表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093的有关规定GB/T 4171-2008 耐候结构钢,并应符合下 列规定:

4.3.11截流并的自动化仪表安装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自动化

要求,取源部件应在设备制造或管道预制、安装的同时进行安装, 并与设备或管道同时进行压力试验。 2仪表(盘、柜)的安装应牢固、平正,不应承受非正常外力。 3执行机构的机械传动应灵活,无松动、卡涩等现象,线圈 和阀体间的绝缘电阻应符合技术文件的要求。 4接地系统的接地电阻应符合设计文件的要求。 5 仪表线路应横平竖直、整齐美观、固定牢固、不宜交叉。 4.3.12控制柜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当控制柜安装在户外时,应安装在平整的地面上并不得 被水淹没。 2当控制柜安装在井筒内部时,不得被水淹没,并通风 散热。 3控制柜安装的位置,不应妨碍设备的日常维护与操作,并 应与水泵电缆的长度相协调。 4控制柜应垂直安装在稳固的底座上,并应保证电缆进线 处的密封。 5截流井电缆出线口应注意密封,腐蚀气体不得对控制柜 内部电气元件造成腐蚀及对运行维护人员造成人身伤害。 6控制柜安装时应考虑日照因素,设置遮阳措施。

5.1.1截流井调试前的准备工作,应满足下列要求:

1应编制调试方案。 2检查管内、井内杂物已清除干净,施工堵头已拆除, 3水泵、管道、闸门、阀门、电气、仪表等设备安装符合设计 文件要求。 4已完成接电。 5.1.2截流并的调试工作,应符合下列规定: 1在无水状态下,点动潜污泵,检查泵的运转方向是否与指 示方向一致。 2在有水状态下,开启潜污泵,检查潜污泵的运行电流是否 在额定范围内。 3 检查潜污泵是否有异常噪声与震动。 4 检查潜污泵的出水压力是否正常。 5 调整控制液位,以保证潜污泵在设计的启停液位区间 运行。 6 检查下游污水管道水位是否正常。 7 检查雨量计信号输出是否正常。 8 检查在控制柜自动状态下潜污泵及闸门是否正常工作。 9 测试闸门开团是否正常,各连接部位是否有泄漏现象。 10 调试液压系统,检查是否正常运行。 11 检查监测仪表和自动控制是否正常工作

5.1.3调试过程中,应做好调试相关记录,对出现的问题和缺陷 应进行整改。 5.1.4调试完成后,应形成调试报告

5.2.1截流并的质量验收,应符合下

1截流井的混凝土、设备及管道验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 《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城市污水处理 厂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334、《机械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 收通用规范》GB50231、《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268和上海市标准《城镇排水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DG/TJ08一2110的有关规定。 2截流井外观和尺寸应符合设计文件要求。 3潜污泵、闸门、液压系统等设备运行功能正常。 4电缆、接线、仪表、雨量计、液位计、控制柜等设备运行功 能正常,验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 规范》GB50303和《自动化仪表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093的有关规定。 5安全标识标牌齐全,并符合相关规定。 5.2.2 竣工验收时,应提供竣工验收资料,竣工验收资料应包括 下列内容: 1 竣工验收申请报告。 2施工图、设计说明书、设计变更文件和峻工图。 3 设备资料清单、设备合格证和说明书、标牌清单。 4设备(电力驱动)驱动部件说明书、标牌清单,设备及保护 系统接线图; 5电气图(原理图、接线图、端子图、材料表)。 6电气主要设备合格证、说明书、接线图(如变频器、软启动

5.2.2竣工验收时,应提供工验收资料,竣工验收资料应

等),电气设备标牌清单。 7钢筋、混凝土等主要材料的合格证和质量保证书或试验 记录。 8 施工过程质量检查记录。 质量评定资料,包括施工自评、监理评估、验收记录。 10 有关检测和测绘资料。 11 分项、分部、单位工程质量验收评定记录。 12 工程整体验收记录

5.2.3工程项目峻工验收合格后,建设单位应组织峻工备案,并

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管理要求,将有关设计、施工及验收文件和 技术资料立卷归档,

自动控制的方式运行,运行调度

6.0.5截流并宜按照无人值守、自动控制的方式运行,运行调度 应符合下列规定: 1应编制截流井运行调度方案,运行调度方案宜包含天 雨大和应急三种运行模式;宜将截流并的运行调度纳人区域排水 系统统一调度。 2截流井的运行调度宜结合防汛排涝、污水系统运行、溢流 亏染控制和水环境保护等方面的要求,合理制定程序控制的逻辑 关系和各种设备启闭的优先级别,实现精细化调度,

1为便于在执行本标准条文时区别对待,对要求严格程度 不同的用词说明如下: 1)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用词: 正面词采用“必须”,反面词采用“严禁”; 2)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用词: 正面词采用“应”,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 3)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做的 用词: 正面词采用宜”,反面词采用“不宜”; 4)表示有选择,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这样做的用词,采用 “可”。 2条文中指定应按其他有关标准执行的写法为:“应符 合的规定”或“应按执行”

GB 50007 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 GB 50009 建筑结构荷载规范 GB 50014 室外排水设计规范 GB 50016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50026 工程测量规范 GB 50032 室外给水排水和燃气热力工程抗震设计规范 GB50052 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 GB 50069 给水排水工程构筑物结构设计规范 GB 50093 自动化仪表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 50141 给水排水构筑物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GB 50153 工程结构可靠性设计统一标准 GB50202 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0203 砌体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 50204 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 50231 机械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通用规范 GB50235 工业金属管道工程施工规范 GB 50265 泉站设计规范 GB 50268 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GB 50275 风机、压缩机、泵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300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 GB 50303 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 50318 城市排水工程规划规范 GB 50330 建筑边坡工程技术规范 GB 50334 城镇污水处理厂工程质量验收规范

GB 50497 建筑基坑工程监测技术规范 GB 50788 城镇给水排水技术规范 GB 51221 城镇污水处理厂工程施工规范 GB 51222 城镇内涝防治技术规范 GB/T 30948 泵站技术管理规程 GB/T 35319 物联网系统接口要求 GBT 36951 信息安全技术物联网感知终端应用安全技术 要求 GB/T 37032 物联网标识体系 GB/T 50046 工业建筑防腐蚀设计标准 GB/T 50903 市政工程施工组织设计规范 CJJ 6 城镇排水管道维护安全技术规程 CJJ/T 8 城市测量规范 CJJ 68 城镇排水管渠与泵站运行、维护及安全技术 规程 CJJ 181 城镇排水管道检测与评估技术规程 CJ/T3029 可调式堰门(孔口宽度300~5000mm) JGJ 79 建筑地基处理技术规范 JGJ 106 建筑桩基检测技术规范 JGJ 120 建筑基坑支护技术规程 SL 582 水工金属结构制造安装质量检验通则 DGJ 08—22 城镇排水泵站设计标准 DG/TJ082110 城镇排水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DG/TJ082222# 城镇排水管道设计规程

上海市雨水管道截流井技术规程

DB31SW/Z008—2021

总 则 40 3设 计 42 3.1 般规定 42 3.2 调查工作 44 3.3 工艺设计 44 3.4 结构设计 49 3.5 电气与自控设计 49 4 施工与安装 51 4.1 一般规定 51 4.2 土建施工 51 4.3 设备安装 52 运行管理 54

1.0.1规定制定本规程的宗旨和目的

由于分流制地区雨污混接问题的存在,严重影响了水环境改 善,2015年上海市启动雨污混接调查改造工作,在改造工作中,部 分地区如老旧小区、城中村、城乡结合部等地区,暂时不具备大面 积开展雨污混接改造的条件,且周边污水收集管网与下游污水处 理广有接纳混接污水的能力时,将雨水管道截流并作为过渡性附 寓设施,一般在小区雨水出户管处或雨水管道排水口处建设截流 并,将混接至雨水管的污水截流输送至污水管道,从而减少混接 污水直排。 本规程旨在规范雨水管道截流并的设置条件、设计和建设标 准、调试和运行管理要求等,使雨水管道截流并做到安全适用、运 行有效、经济合理和管理方便 据调查,上海市在进行住宅小区雨污混接改造工程时建设了 570座排水户截流井,在进行中小河道治理工程中也大量采用 广排水口截流井,如岗行区在治理中小河道时建设了排水口截流 并200余座。虽然雨水管道截流并已在工程中得到应用,并取得 广一定的工程效益和环境效益,但雨水管道截流井缺少国家、行 业及地方标准,各截流井厂家基于自身技术水平及应用经验,编 制了一些企业标准,这也导致了行业内对截流井的设计流量确 定、构造型式、主要功能、检测仪表配置等方面认识不一致,要求 多样化,实际应用中雨水截流并存在一些技术问题急需解决,主 要是截流并功能不完善,截流量超过下游污水系统的输送处理能 力,因此急需编制一本专门针对雨水管道截流井的技术规程,作 为本市已建雨水管道截流并开展技术评估的依据,并用于指导本

市雨水截流井的新建和改造工程的建设和运行管理。 1.0.2规定本规程的适用范围。 雨水管道截流井有种常用地点,一是排水户截流井,用于分 流制排水系统的排水户的雨水出户管道的混接污水截流;二是排 水口截流井,用于自排雨水系统排水口的混接污水截流。 1.0.3规定雨水管道截流并的设置原则 1.0.4关于雨水管道截流井还应执行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有关标准和规范有《城市排水工程规划规范》GB50318、《室 外排水设计规范》GB50014、《城镇内涝防治技术规范》GB51222、 《给水排水构筑物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41、《给水排水管 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8、《城镇排水泵站设计规程》 DGJ08一22、《城镇排水管道设计规程》DG/TJ08一2222等,详见 本规程引用标准名录”。

1.0.2规定本规程的适用范围。

流井的新建和改造工程的建设和运行

有关标准和规范有《城市排水工程规划规范》GB50318、《室 外排水设计规范》GB50014、《城镇内涝防治技术规范》GB51222、 给水排水构筑物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41、《给水排水管 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8、《城镇排水泵站设计规程》 OGJ08一22、《城镇排水管道设计规程》DG/TJ08一2222等,详见 本规程“引用标准名录”

3.1.1规定雨水管道截流并应具有的功能

3.1.1规定雨水管道截流开应具有的功能。 1雨水管道截流的基本功能: 1)旱天污水截流和雨天雨水排放功能:旱天时需保证混接 污水应截尽截,避免污水溢流河道;雨天时需关闭截流 阀,避免对污水系统造成冲击流量,并避免设置截流井 后影响雨水排泄通畅。 2)防止倒灌功能:截流井需防止下游雨水、河水倒灌至污 水管道,同时也要防正止污水倒流至雨水管道及河道。本 市河道常水位在2.50m~2.80m左右,设计洪水位在 4.00m左右,一般需在截流井设置防倒灌设施,防止河 水通过排放口倒灌至截流并,然后截流至污水管。常用 的防倒灌设施可以采用下开堰、闸门、可调堰、旋转堰 弹簧堰、拍门、鸭嘴阀等,选用时可以优先采用具有停电 时能自动开启功能的液动闻门、阀门或堰门。设置防倒 灌设施时,不能降低雨水管道的排水标准,需校核在设 计流量时的雨水排泄是否通畅。 3)截污限流功能:截流井需采用限流阀或水泵(需要提升 时)等设备对截污量进行限流控制。截流并采用重力式 截流时,若没有设置限流阀,暴雨时随看截流井内水位 上升,截流管输送流量超过污水处理厂处理能力,雨天 时污水处理厂造成冲击负荷。

4)无人值守功能:截流井一般按无人值守、自动控制的方 式运行。 2雨水管道截流井的附加功能:可根据工程需要,设置液位 计、流量计、雨量计、水质分析仪等仪器采集信号,自动控制设备 安全运行;可以配套智慧云远程监控运维平台,实现远程管理和 数据采集;可以与监测系统相互结合使用,从远程位置对截流并 设施进行管理,减少人工现场检查工作量,并且在发生警报或警 告时,可以直接通知管理人员进行处理

3.1.2强调雨水管道截流井下游的污水收集系统与污水处理系 统应有接纳截流污水的能力,是为了避免建设雨水管道截流卅 后,导致下游污水冒溢。若下游污水系统没有截流污水输送和处 理能力时,需将截流污水调蓄或就地处理后排放,排放标准需满 足上海市相关标准要求

3.1.3在雨水管道截流井的前一个检查并设置沉泥槽是避免沉

3.1.6雨水管道截流井与污水及腐蚀性气体接触,需采取防腐蚀

由于难以区分是雨水还是污水,特别是有多个排水口时,可能造 成区域内截流污水流量叠加而造成污水冒溢,因此在雨水宜关闭 截流功能。某些特殊情况下即使是雨天,污水系统仍具有部分接 纳能力,此时可以采取限流排放措施

3.2.1关于截流并设计前开展调查工作的规定,

3下游污水管道、污水泵站和污水处理厂具有污水接纳能 力,是采用截流并将混接污水截流至污水管道的前提。若没有污 水接纳能力,则需要开展排水管网雨污混接改造,若无开展排水 管网雨污混接改造的条件,则需将截流的混接污水就地处理后 排放

3.2.4关于截流并设计前开展测量和管道检测工作的规定,

本规程强调应进行混接污水的流量测定工作,主要是为截流 并的设计流量确定提供依据,避免截流量太大对污水厂造成冲击 负荷,截流量太小造成排水口溢流。本规程提出的容器法、浮标 法和速度一面积流量计法在实际工程中均有成熟应用。其中容 器法简单、快速,适用于大多数场合优先采用, 在旱天测定混接污水量,是为了避免降雨径流对测定结果的 影响,

3.3.1规定截流开的设计流量计算公式。 2规定截流井的最小设计流量和最小管径,避免规模太小, 容易引起堵塞

3.3.2规定无法测定混接污水流量时的设计流量估算公式

容器法、浮标法和速度一面积流量计测定法均难以测定混接污水 流量,可以按服务范围内污水混接率估算截流井的设计流量

3.3.3规定系数β的取值。

3.3.6关于截流并的主体结构材质的规定

天截训升的主体绍构材顶的规定。 截流井内一般需要安装闸门、堰门、水泵等设备,砌体结构不 利于设备安装,故不推荐采用,若因工程进度等原因采用体结 构时,在安装设备的部位可以采用混凝土结构加强。 截流井的主体结构采用预制玻璃钢(GRP)结构或不锈钢结 构具有以下优点: 1)耐腐蚀性强:玻璃钢(GRP)或不锈钢材质耐腐蚀、耐氧 化,使用寿命长; 2)施工周期短:设备整体工厂预制,现场只需开挖基坑、浇 筑钢筋混凝土底板、连接管线,与现浇钢筋混凝土结构 相比,缩短了现场钢筋绑扎、模板安装、混凝土浇筑及养 护等时间和设备安装时间: 3)占地面积小:工厂预制方式的设备集成度高,空间利用 率大,节约用地: 4)综合成本低:设备采用预制模块化生产,施工现场安装 相对简单,节约人力成本及时间成本,降低项目的采购 施工和运行维护费用

3.3.7关于截流并布置形式的规定

截流井一般根据与雨水管道的关系分为事联形式和并联形 式,两种形式在工程应用中均有采用。 串联形式截流井适用于沿雨水管道有施工空间的情况。此 时并筒需连接雨水管,并筒直径的主要决定因素是需连接的雨水 管直径,此种形式施工工作量相对较小,但并筒直径较大,一般在 中小口径的雨水管上应用较多。 并联形式截流井适用于沿雨水管道没有施工空间,需在附近 选址的情况。此时并简直径的主要决定因素是截流污水量,此种 形式施工工作量相对较大,但井筒直径较小,一般在大口径的雨 水管上或需要采用提升截流时应用较多

3.3.8关于截流并选型的规定。

3.3.9关于堰式截流并、槽式截流并或堰槽结合式截流并的

堰式截流井、槽式截流井或堰槽结合式截流井是《室外排 水设计规范》GB50014中规定的三种截流井,在上海作为排

水户的截流井应用较多,在选用时需分析是否有污水、雨水或 可水倒灌的风险,若存在倒灌风险,需谨慎选用,在设置截流 堰时还需校核是否影响设计流量时的雨水排泄通畅。即采用 以上截流并时亦需具备以下功能;1限流功能,截流并水位升 高时关闭截流管;②防止污水倒流;③防止雨水或河水倒灌人 污水管。 堰式截流井构造如图1所示,图中示意为现浇钢筋混凝土井 (余同)。

图1堰式截流井构造示意图

进水管;2一截流管;3一限流设施;4一截流堰;5一排水管;6一液位仪;7一爬梯 槽式截流井构造如图2所示

图2槽式截流井构造示意图

堰槽结合式截流井构造如图3所示

图3槽堰结合式截流井构造示意图

1一进水管;2一截流管;3一限流设施;4一截流槽

一进水管;2一截流管;3一限流设施;4一截 5一截流堰;6一排水管;7一液位仪;8一爬

5一截流堰;6一排水管:7一液位仪:8一爬梯

2重力式截流井在旱流时,雨水管内仅有少量混接污水,为 非满管流,污水进入截流井内,被全部截人污水截流管内;小雨 时,雨水管内水量逐渐增大,截流井液位逐渐增高,这部分合流污 水也可截流人截污管:随着雨水量的增加,截流井内水位上升至 截流管管顶,此时可以关闭限流阀或潜污泵,避免形成新的雨污 混接点,避免对下游污水设施造成冲击,同时打开防倒灌闸门,雨 水经排放管排人水体

3.3.11关于格栅选型的规定

3.4.1根据国家标准《城镇给水排水技术规范》GB50788规定, 城镇给水排水设施中主要构筑物的主体结构和地下干管管道的 结构设计使用年限不低于50年。本规程依据GB50788的规定 确定截流井的结构设计使用年限不低于50年。

3.4.1根据国家标准《城镇给水排水技术规范》GB50788规定

3.4.3承载能力极限状态是指主体结构因材料强度被超过而破 坏,并筒截面丧失稳定的状态;正常使用极限状态是指并筒的变 形超过规定限值的状态;截流并主体结构必须承受永久作用和可 变作用而不被破坏,必要时应考虑偶然作用荷载

3.4.4本条规定了对截流并进行内力分析时的要求

主要是根据给水排水工程构筑物的正常运行特点,从抗渗、 时久性的要求,不充许结构内力达到塑性重分布状态,故明确按 处于弹性阶段的弹性体系进行结构分析;筒体结构简单、且有开 洞,易于采用有限元分析,且计算结果直观便于采用。

3.4.5截流并的抗震设防类别可以按一般设防类考虑

(1)截流井多用于工期要求较紧的工程,加之整体尺寸相对 较小,自重抗浮一般可满足抗浮稳定的要求;(2)由于截流井一般 设置于河道附近,在缺乏地下水水位资料时,为保证截流并的抗 浮安全,抗浮水位可取至与地面平;(3)截流井内设备重量、土的 侧壁摩擦力一般作为安全余量,不计入抵抗力

3.5.9雨水管道截流井一般为临时性设施,设置水质分析仪表的 工程案例较少,据调查,有设置COD仪和以浊度仪作为截流并运

3.5.9雨水管道截流井一般为临时性设施,设置水质分析仪表的

行控制参数的工程案例

行控制参数的工程案例。 3.5.11关于截流并的控制系统的功能的规定。 2水泵应根据设定条件轮换运行,均衡每台泵运行时间 截流井内各泵互相备用避免单泵故障造成截流并停机:

智慧云远程监控运维平台属于选配功能,可根据工程实际需 要选用。

4.1.1关于施工单位前期准备工作的规定。 本条强调施工单位在施工准备中要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设 计图纸、地质勘察报告、物探资料等对施工现场及周边环境进行 调查,以便掌握地下管线、建(构)筑物及其他公用设施的真实情 况,从而在施工中减少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4.1.1关于施工单位前期准备工作的规定。

4.1.1关于施工单位前期准备工作的规定。

截流井土建施工在现行相关标准中均有所规定,本规程不 述,需遵循的地基处置规范有《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 验收规范》GB50202、《建筑地基处理技术规范》JGJ79、《建筑桩 基检测技术规范》JGJ106、《建筑边坡工程技术规范》GB50330、 建筑基坑工程监测技术规范》GB50497、《建筑基坑支护技术规 程》JGJ120等,需遵循的建筑施工规范有《砌体结构工程施工质 量验收规范》GB50203、《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 50300等,需遵循的结构施工规范有《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 收规范》GB50204、《给水排水构筑物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E 50141等,需遵循的给水排水施工规范有《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 及验收规范》GB50268、《城镇污水处理厂工程施工规范》GB 51221、《城镇污水处理厂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334等

Ⅱ现浇截流井设备安装

1本条文属于安装前的土建交接检验工作。 3水泵直接承受进出水管道的重量将使得水泵基础承受载 荷超过额定载荷,造成运行事故,因此进出水管道需由独立支吊 架支承。 4水泵在与管道连接时,未在自由自由状态下轴线对中连 接,将使得水泵承受额外应力,影响水泵的安全运行。

4.3.10关于电气设备安装的规定

JB/T 13670-2019 内冷式高梯度磁选机.pdfⅢ电气与仪表设备安装

1本规定要求成套配电柜、控制柜、配电箱与墙体或周围构 筑物保持安全距离,一方面是便于维护检修,另一方面是安全运 行的需要。 2室外安装的落地式配电(控制)柜、箱由于其底部不是全 封闭的,要注意积水的人侵,设计图应明确其基础的高度及周围 排水通道的设置;底座周围还应采取封闭措施,防止小动物进人。 3成套配电柜、控制柜、配电箱的内部接线一般由制造商完 成,本条文是对柜(箱)间的二次回路连线以及自制配电箱的配线 要求。 4电缆弯曲度超过最小弯曲半径,会造成电缆绝缘层及线 芯损坏。

4.3.11关于自动化仪表设备安装的

1取源部件在设备制造或管道预制、安装的同时进行安装, 并与设备或管道同时进行压力试验,这样使得取源部件的安装质 量符合设备或管道的施工过程质量控制的要求,有利于保证取源

部件的安装质量。 3本条文是为了避免发生返工QGDW 11372.17-2015 国家电网公司技能人员岗位能力培训规范 第17部分:配电线路及设备运检,规定了安装前对执行机构 进行检查的内容。

6.0.1关于截流并管理单位应制定相关制度的规定

除需制定相关制度外,还需根据实际情况和要求,定期对规 章制度、操作手册及事故应急预案进行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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