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CECS 10089-2020 太阳能长余辉发光诱导标识.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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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编号:T∕CECS 10089-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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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类别:建筑工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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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CECS 10089-2020 标准规范下载简介

T∕CECS 10089-2020 太阳能长余辉发光诱导标识.pdf

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 二〇二〇年四月二十五日

范围 规范性引用文件 3术语和定义 分类与组成 技术要求 试验方法 检验规则 标志、包装、运输及储存

本标准按照GB/T1.1一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按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关于印发《2018年第二批协会标准制订、修订计划》的通知》 (建标协字【2018]030号)的要求制定。 请注意本标准的某些内容可能直接或间接涉及专利,本标准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这些专利的 责任。 本标准由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提出。 本标准由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公路分会归口管理。 本标准负责起草单位:浙江明辉发光科技有限公司。 本标准参加起草单位:浙江路光科技有限公司、浙江億帆节能科技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方显峰、徐林元、鲍晓静、郑皓恒、吕宇雯。 本标准主要审查人·沈国华、徐欣、杨勇、吴京梅、郭敏、吕宁生、王立明、童雁书

太阳能长余辉发光诱导标识

本标准规定了太阳能长余辉发光诱导标识的术语和定义、分类与组成、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 则和标志、包装、运输及储存。 本标准适用于国道、省道、农村公路、城市道路、绿道等道路上设置的太阳能长余辉发光诱导标识 其他场所或设施上设置的可参照使用。 注1:根据GB/T9172017,国道包括国家高速公路和普通国道DB5101/T 79.2-2020 无人机服务规范 第2部分:农业.pdf,省道包括省级高速公路和普通省道。 注2:根据《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办法》.农村公路包括县道、乡道、村道

下列文 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191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B/T 19813 太阳能突起路标 GB/T22040 公路沿线设施塑料制品耐候性要求及测试方法 GB/T 23828 高速公路LED可变信息标志 CB/T 24725 突起路标 GB/T24970 轮廓标 GB/T36737—2018休闲绿道服务规范

GB/T36737一2018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长余辉材料longafterglowmaterial 受光激发时能够吸收、储存光能,激发停止后能够以可见光的形式将能量缓慢释放出来的一种光致 发光材料。 3.2 LED激发光源LEDexcitationlightsource 用于激发长余辉材料,与长余辉材料激发光谱相匹配的LED(发光二极管)或其组件。 3.3 LED发光光源LEDilluminationlightsource 提供发光功能但不用于激发长余辉材料的LED或其组件。 3.4 太阳能长余辉发光诱导标识solarenergylongafterglowguidingsigns 种由太阳能供电,LED激发光源激发长余辉材料并使之保持发光,在LED激发光源停止工作后 还能够通过长余辉材料发光一定时间,还可以结合LED发光,对行人、非机动车驾驶员或机动车驾驶员 起诱导作用的标识。

GB/T36737一2018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长余辉材料longafterglowmaterial 受光激发时能够吸收、储存光能,激发停止后能够以可见光的形式将能量缓慢释放出来的一种光致 发光材料。 3.2 LED激发光源LEDexcitationlightsource 用于激发长余辉材料,与长余辉材料激发光谱相匹配的LED(发光二极管)或其组件。 3.3 LED发光光源LEDilluminationlightsource 提供发光功能但不用于激发长余辉材料的LED或其组件。 3.4 太阳能长余辉发光诱导标识solarenergylongafterglowguidingsigns 一种由太阳能供电,LED激发光源激发长余辉材料并使之保持发光,在LED激发光源停止工作后 还能够通过长余辉材料发光一定时间,还可以结合LED发光,对行人、非机动车驾驶员或机动车驾驶员 起诱导作用的标识

T/CECS10089—20203.5绿道greenway具有良好环境和景观,配套休息、游憩设施,专供人步行、非机动车骑行等慢行活动的连续道路。3.6净距cleardistance相邻LED之间边距的最小值。3.7标准测试条件standardtestconditions环境温度为25℃±2℃,用标准太阳能电池测量的光源辐照度为1000W/m²并具有标准的太阳光谱辐照度分布的条件。3.8时序周期timingcycleLED激发光源为两个或两个以上LED激发单元时,各LED激发单元按时间顺序依次发光并完成一次循环的总时间。4分类与组成4.1分类4.1.1太阳能长余辉发光诱导标识按照结构的不同分为I型、Ⅱ型、Ⅲ型、IV型四种,各种型号产品推荐应用场景见表1,其中型应用于国道、省道或城市道路上时,应与反光标识组合设置。a)I型为单一型太阳能长余辉发光诱导标识;b)Ⅱ型为反光型太阳能长余辉发光诱导标识;c)Ⅲ型为LED发光型太阳能长余辉发光诱导标识;d)IV型为反光及LED发光型太阳能长余辉发光诱导标识。表1产品推荐应用场景型号国道、省道农村公路城市道路绿道I 型VVIⅡI型VVVⅢ型VVIV型VVV4.1.2太阳能长余辉发光诱导标识按激发控制方式的不同分为P型、S型a)P型为标识单体上的LED激发单元以一定周期和占空比同步闪烁发光(又称频闪模式)的太阳能长余辉发光诱导标识。相对较高闪烁频率适用于照度条件好或车流量大的路面,相对较低闪烁频率适用于照度条件差或车流量小的路面;b)S型为标识单体上的LED激发单元以一定周期按一定次序异步闪烁发光(又称时序模式)的太阳能长余辉发光诱导标识。相对较短时序周期适用于照度条件好或车流量大的路面,相对较长时序周期适用于照度条件差或车流量小的路面。4.1.3太阳能长余辉发光诱导标识按应用位置的不同分为D型、L型。2

a)D型为设于地面的太阳能长余辉发光诱导标识,主要以突起路标为形式; b L型为设于立面的太阳能长余辉发光诱导标识,主要以轮廓标为形式。 4.1.4 太阳能长余辉发光诱导标识按太阳能组件及储能元件与基体组成方式的不同分为J型、F型。 a J型为集成型太阳能长余辉发光诱导标识,指太阳能组件及储能元件与基体是集成为一体的; b) F型为分体型太阳能长余辉发光诱导标识,指太阳能组件或储能元件与基体是不为一体的,如 应用于隧道内的太阳能长余辉发光诱导标识,其太阳能组件或储能元件设置在隧道外,其基 体设置在隧道内

4.2.1太阳能长余辉发光诱导标识组成见表2

表2太阳能长余辉发光诱导标识组成

4.2.21型的原理如图1所示

4.2.21型的原理如图1所示

4.2.3IⅡ型的原理如图2所示

4.2.4Ⅲ型的原理如图3所示

4.2.6太阳能长余辉发光诱导标识示例

能长余辉发光诱导标识示例一突起路标如图

内示例,太阳能长余辉发光诱导标识的外观和结构并不受

太阳能长余辉发光诱导标识产品型号表示如图6所示,每个“口”可添加细

5.2.1D型的外观 的有关规定 5.2.2L型的外观质量应符合CB/T24970的有关规定

5.3.1D型的外形尺寸宜符合GB/T19813的有关规定。 5.3.2L型的外形尺寸宜符合GB/T24970的有关规定

5.4长余辉材料发光性能要求

T/CECS100892020

5.5LED发光光源的要求

Ⅲ型、IV型的LED发光光源性能应符合CB/T19813和GB/T23828的有关规定。

5.6太阳能电池和储能元件的匹配性能

能长余辉发光诱导标识正常发光48h的需要:或选用的太阳能电池在太阳光照度为1000lx±30lx时.向 储能元件充电8h后,储能元件的容量应满足太阳能长余辉发光诱导标识正常发光8h的需要。 7送后射杜判的西求

5.7逆反射材料的要求

5.7.1逆反射材料的发光强度系数

5.7.1.1D型中的Ⅱ型、IV型逆反射材料的发光强度系数应符合GB/T24725的有关规定。 5.7.1.2L型中的IⅡI型、IV型逆反射材料的发光强度系数或逆反射系数应符合GB/T24970的有关 规定。

5.7.2逆反射材料的色品坐标

5.7.2.1D型中的IⅡ型、IV型逆反射材料的色品坐标应符合GB/T24725的有关规定 5.7.2.2L型中的IⅡ型、IV型逆反射材料的色品坐标应符合GB/T24970的有关规定

5.8闪烁频率和时序周期

5.8.1P型的闪烁频率宜不大于4Hz

经密封试验后,受试样品内部不应进水不应产生水雾及其他受浸润现象

10.1D型耐磨损性能

经过耐磨试验后,D型的LED发光光源发光强度应符合CB/T19813的规定,逆反射材料发光强度 系数应符合GB/T24725的规定。

5.10.2 D 型耐冲击性

冲击试验后.D型应符合GB/T24725的有关规

5.10.3D型抗压荷载

5.10.3.1用于国道、省道或城市道路机动车道的D型抗压荷载应不小于100kN。

5.11.1耐低温性解

5.11.2 耐高温性能

T/CECS 10089—2020

将充满电的太阳能长余辉发光诱导标识在85℃条件下试验8h,产品及其部件应能正常工作,外 何变形、损伤

5.11.3耐湿热性能

将充满电的太阳能长余辉发光诱导标识在40℃、相对湿度98%的条件下试验48h,产品及其部 正常工作,外观无任何变形、损伤

5.11.4耐温度交变循环性能

5.11.5耐机械振动性能

辉发光诱导标识的耐机械振动性能应符合GB/T

5.12耐循环盐雾性能

经过240h的耐循环盐雾试验后,太阳能长余辉发光诱导标识中长余辉材料的发光强度不应低 3规定值的80%LED发光光源的发光强度不应低于5.5规定值的80%,逆反射材料发光强度 应低于5.7.1规定值的80%,逆反射材料的色品坐标仍应符合5.7.2的要求。

经过人工加速老化试验累积能量达到3.5×10°kJ/m²后,太阳能长余辉发光诱导标识中长余辉材 料的发光强度不应低于5.4.3规定值的80%,LED发光光源的发光强度不应低于5.5规定值的80%, 逆反射材料发光强度系数不应低于5.7.1规定值的80%,逆反射材料的色品坐标仍应符合5.7.2的 要求,

除特殊规定外,测试前试样应在23℃±2℃条件下进行状态调节24h,然后在此条件下进 在测试逆反射材料性能时应关闭LED光源 除特殊规定外,太阳能长余辉发光诱导标识宜在充满电状态下进行测试。

6.2.1D型按照GB/T19813规定执行 6.2.2L型按照GB/T24970规定执行

6.2.1D型按照GB/T19813规定执行

6.3.1D型按照GB/T19813规定执行

6.3.1D型按照GB/T19813规定执行 6.3.2L型按照CB/T24970规定执行。

6.4长余辉材料发光性能要求

6.4.1用精度不低于1mm的直尺或游标卡尺测量长余辉材料的发光面积和LED的净距。 6.4.2将充满电的太阳能长余辉发光诱导标识用发光强度测量仪测试,仪器采样频率应不低于1kS/s, 仪器示值误差小于或等于4%。采样时间不少于5个周期,遮光筒透光口面积为350mm²,测光探头距 离长余辉发光面的距离为100mm,并按如下方法测试: a)随机抽取5个试样,测试在试样正常工作15min后进行; b)将测光探头套上遮光筒,遮光筒紧贴长余辉材料发光面,使发光面覆盖整个透光口;

6.5LED发光光源的要求

6.6太阳能电池和储能元件的匹配性能

取10个试样,将储能元件的电量放电至不能正常工作后进行实测,取10个试样正常发光时间 值作为结果

6.7逆反射材料的要求

按GB/T24725规定执行

6.8闪烁频率和时序尽

6.8.1闪烁频率按GB/T19813规定执行。

6.8.1闪烁频率按GB/T19813规定执行。 6.8.2时序周期采用秒表测量。

按GB/T19813规定执行

6.10 D 型耐磨损性能

按GB/T24725规定执行

6.11D型耐冲击性能

6.11.1用于国道、省道或城市道路机动车道的D型按GB/T24725规定执行。 6.11.2用于农村公路、绿道的D型按CB/T24725规定执行.其中钢球质量为500g±5g。

按GB/T19813规定执行

按GB/T19813规定执行。

按GB/T19813规定执行

按GB/T19813规定执行。

按GB/T19813规定执行

按CB/T19813规定执行

6.16耐温度交变循环性能

按GB/T19813规定执行

安GB/T19813规定执行

6.17耐机械振动性能

按CB/T19813规定执行

6.18耐循环盐雾性能

按GB/T22040规定执行

按CB/T22040规定执行

.1.1 7.1.2 型式检验项目为本标准第5章所列的全部项目。 7.1.3 型式检验的样品应在生产线终端随机抽取。 7.1.4 型式检验为每年进行一次,如有下列情况之一时,也应进行型式检验: a 正式生产过程中,如原材料、半成品、工艺有较大改变,可能影响产品性能时: b) 产品停产后恢复生产时; c) 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有较大差异时; 国家质量监督机构提出型式检验要求时。 7.1.5 型式检验中,如有任一项指标不符合本标准要求时,则需重新抽取双倍试样,对该项指标进行 复检,复检结果仍然不合格时,则判该次型式检验为不合格

产单位质量部门检验合格并附产品质量合格证

用同一批原材料和同一工艺生产的产品可组

当批量不大于10000只时,随机抽取26只进行检验;当批量大于10000只时,随机抽取40只进行 检验批量的最大值不超过25000只

7.2.4出厂检验项目

出厂检验项目见表3。

单个产品用塑料袋或软纸包装后顺序装人包装箱内,包装箱可用多层瓦楞纸箱或木箱。

产品在运输时,不应受到剧烈的撞击、摩擦和重压。从火车或卡车卸货时,应小心搬运DG/TJ08-119-2018标准下载,不应使用手 钩,不应将包装箱从运输工具上推下。

产品应存放在仓库内,存放场地应平整,并有明显的“禁止烟火”标志。储存过程中,应防止重压 不与高温热源或明火接触,不应露天曝晒。

8.5.1每箱产品应附有1张制造标签、1张合格证标签、1份产品使用说明书和1份检验报告。 8.5.2制造标签主要内容包括:产品名称、型号规格、生产日期、批号、本标准号、生产企业名称、联系 地址等。

3.5.2制造标签主要内容包括:产品名称、型号规格、生产日期、批号、本标准号、生产企业名称、联系 地址等。 8.5.3合格证标签内容包括合格证名称、检验证编号、检验人员代号、检验日期等。 3.5.4产品使用说明书中应给出使用条件、施工方法和注意事项。 8.5.5检验报告分为型式检验报告和出厂检验报告,报告的内容符合7.1、7.2的规定

TBT3453.2-2016 动车组词汇 第2部分:试验8.5.4产品使用说明书中应给出使用条件、施工方法和注意事项。 8.5.5检验报告分为型式检验报告和出厂检验报告报告的内容符合7.1.7.2的规定

(2020年1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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