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现行】GB50242-2002建筑给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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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1平衡阀及调节阀型号、规格及公称压力应符合设 求。安装后应根据系统要求进行调试,并作出标志。 检验方法:对照设计图纸及产品合格证,并现场观察调 果。

11.2.1平衡阀及调节阀型号、规格及公称压力应衬合设计要 求。安装后应根据系统要求进行调试,并作出标志。 检验方法:对照设计图纸及产品合格证,并现场观察调试结 果。 11.2.2直埋无补偿供热管道预热伸长及三通加固应符合设计要 求。回填前应注意检查预制保温层外壳及接口的完好性。回填应 按设计要求进行。 检验方法:回填前现场验核和观察。 11.2.3补偿器的位置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并应按设计要求或产 品说明书进行预拉伸。管道固定支架的位置和构造必须符合设计 要求。

11.2.2直埋无补偿供热管道预热伸长及三通加固应符合设

检验方法:回填前现场验核和观察。 11.2.3补偿器的位置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并应按设计要求 品说明书进行预拉伸。管道固定支架的位置和构造必须符合 要求。

检验方法:对照图纸,并查验预拉伸记录。11.2.4检查井室、用户人口处管道布置应便于操作及维修,支、吊、托架稳固2#楼施工组织设计,并满足设计要求。检验方法:对照图纸,观察检查,11.2.5直埋管道的保温应符合设计要求,接口在现场发泡时,接头处厚度应与管道保温层厚度一致,接头处保护层必须与管道保护层成一体,符合防潮防水要求。检验方法:对照图纸,观察检查。一般项目11.2.6管道水平敷设其坡度应符合设计要求。检验方法:对照图纸,用水准仪(水平尺)、拉线和尺量检查。11.2.7除污器构造应符合设计要求,安装位置和方向应正确。管网冲洗后应清除内部污物。检验方法:打开清扫口检查。11.2.8室外供热管道安装的允许偏差应符合表11.2.8的规定。表11.2.8室外供热管道安装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项次项目允许偏差检验方法敷设在沟槽内及架空20用水准仪坐标(mm)(水平尺)、埋 地50直尺、拉线标高敷设在沟槽内及架空± 102尺量检查(mm)埋地± 15水平管管径≤100mm1每1m用水准仪道纵、管径>100mm1.5(水平尺)、3横方向全长管径≤100mm弯曲13直尺、拉线(25m以上)管径>100mm和尺量检查(mm)#2552

11.2.9管道焊口的允许偏差应符合本规范表5.3.8的规定

十俩差应付合本规范池表5.3.8的规定 11.2.10管道及管件焊接的焊缝表面质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焊缝外形尺寸应符合图纸和工艺文件的规定,焊缝高度 不得低于母材表面,焊缝与母材应圆滑过渡; 2焊缝及热影响区表面应无裂纹、未熔合、未焊透、夹 渣、弧坑和气孔等缺陷。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11.2.11供热管道的供水管或蒸汽管,如设计无规定时,应敷 设在载热介质前进方向的右侧或上方。 检验方法:对照图纸,观察检查。 11.2.12地沟内的管道安装位置,其净距(保温层外表面)应 符合下列规定: 与沟壁 100~150mm; 与沟底 100~200mm; 与沟顶(不通行地沟) 50 ~100mm; (半通行和通行地沟)200~300mm。 检验方法:尺量检查。 11.2.13架空敷设的供热管道安装高度,如设计无规定时,应 符合下列规定(以保温层外表面计算); 人径地区不小于2m

焊缝外形尺寸应符合图纸和工艺文件的规定,焊缝高度 不得低于母材表面,焊缝与母材应圆滑过渡; 2焊缝及热影响区表面应无裂纹、未熔合、未焊透、夹 渣、弧坑和气孔等缺陷。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2通行车辆地区,不小于4.5m。 3跨越铁路,距轨顶不小于6m。 检验方法:尺量检查。 11.2.14防锈漆的厚度应均匀,不得有脱皮、起泡、流尚和漏 涂等缺陷。 检验方法:保温前观察检查。 11.2.15管道保温层的厚度和平整度的充许偏差应符合本规范 表 4.4.8 的规定。

11.3系统水压试验及调试

11.3.1供热管道的水压试验压力应为工作压力的1.5倍,但不 得小于0.6MPa。 检验方法:在试验压力下10min内压力降不大于0.05MPa, 然后降至工作压力下检查,不渗不漏。 11.3.2管道试压合格后,应进行冲洗。 检验方法:现场观察,以水色不浑浊为合格。 1.3.3营道冲洗完毕应通水、加热,进行试运行和调试。当不 具备加热条件时,应延期进行。 检验方法:测量各建筑物热力入口处供回水温度及压力。

险管道与非试验管道应隔断。 检验方法:开启和关闭阀门检查。

12建筑中水系统及游泳池水系统安装

12.1.1中水系统中的原水管道管材及配件要求按本规范第5章 执行。 12.1.2中水系统给水管道及排水管道检验标准按本规范第4、 5两章规定执行。 12.1.3游泳池排水系统安装、检验标准等按本规范第5章相关 规定执行。 12.1.4游泳池水加热系统安装、检验标准等均按本规范第6章 相关规定执行

12.2建筑中水系统管道及辅助设备安装

2.2.1中水高位水箱应与生活高位水箱分设在不同的房间内, 如条件不允许只能设在同房间时,与生活高位水箱的净距离应 大于2m。 检验方法:观察和尺量检查。 12.2.2中水给水管道不得装设取水水嘴。便器冲洗宜采用密闭 型设备和器具。绿化、浇酒洒、汽车冲洗宜采用壁式或地下式的给 水栓。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12.2.3中水供水管道严禁与生活饮用水给水管道连接,并应采 取下列措施: 1中水管道外壁应涂浅绿色标志; 2中水池(箱)、阀门、水表及给水栓均应有“中水”标

志。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志。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12.2.4中水管道不宜暗装于墙体和楼板内。如必须旺

内时,必须在管道上有明显且不会脱落的标志。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12.2.5中水给水管道管材及配件应采用耐腐蚀的给水管管材及 附件。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12.2.6中水管道与生活饮用水管道、排水管道平行理设时,其 水平净距离不得小于0.5m;交叉理设时,中水管道应位于生活 饮用水管道下面,排水管道的上面,其净距离不应小于 0.15m。 检验方法:观察和尺量检查。

12.3游泳池水系统安装

12.3.1游泳池的给水口、回水口、泄水口应采用耐腐蚀的铜 不锈钢、塑料等材料制造。溢流槽、格栅应为耐腐蚀材料制造 并为组装型。安装时其外表面应与池壁或池底面相平。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12.3.1游泳池的给水口、回水口、泄水口应采用耐腐蚀的铜

并为组装型。安装时其外表面应与池壁或池底面相平。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12.3.2游泳池的毛发聚集器应采用铜或不锈钢等耐腐蚀材料制 造,过滤筒(网)的孔径应不大于3mm,其面积应为连接管截 面积的1.5~2倍。 检验方法:观察和尺量计算方法。 12.3.3游泳池地面,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冲洗排水流人池 内。

12.3.4游泳池循环水系统加药(混凝剂)的药品溶解池、溶液 地及定量投加设备应采用耐腐蚀材料制作。输送溶液的管道应采 用塑料管、胶管或铜管。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12.3.5游泳池的浸脚、浸腰消毒池的给水管、投药管、溢流 管、循环管和泄空管应采用耐腐蚀材料制成。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13供热锅炉及辅助设备安装

13.1.1本章适用于建筑供热和生活热水供应的额定工作压力不 大于1.25MPa、热水温度不超过130℃的整装蒸汽和热水锅炉及 铺助设备安装工程的质量检验与验收。 13.1.2适用于本章的整装锅炉及辅助设备安装工程的质量检验 与验收,除应按本规范规定执行外,尚应符合现行国家有关规 范、规程和标准的规定。 13.1.3管道、设备和容器的保温,应在防腐和水压试验合格后 进行。 13.1.4保温的设备和容器,应采用粘接保温钉固定保温层,其 间距般为200mm。当需采用焊接勾钉固定保温层时,其间距 般为250mmo

13.2.1锅炉设备基础的混凝土强度必须达到设计要求,基础的

13.2.1锅炉设备基础的混凝土强度必须达到设计要求,基础的 坐标、标高、几何尺寸和螺栓孔位置应符合表13.2.1的规定

炉及辅助设备基础的允许偏差和检验

处排污阀及排污管道不得采用螺纹连接。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6锅炉的汽、水系统安装完毕后,必须进行水压试验。水 险的压力应符合表13.2.6的规定。

13.2.6锅炉的汽、水系统安装完毕后,必须进行水压

3.2.6 水压试验压力规

注:①工作压力P对蒸汽锅炉指锅筒工作压力,对热水锅炉指锅炉额定出水压力; ②铸铁锅炉水压试验向热水锅炉:

检验方法: 1.在试验压力下10min内压力降不超过0.02MPa;然后降 至工作压力进行检查,压力不降,不渗、不漏; 2.观察检查,不得有残余变形,受压元件金属壁和焊缝上 不得有水珠和水雾。

13.2.7机械炉排安装完毕后应做冷态运转试验,连续运转时间 不应少于8h。 检验方法:观察运转试验全过程。 13.2.84 锅炉本体管道及管件焊接的焊缝质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焊缝表面质量应符合本规范第11.2.10条的规定。 2 管道焊口尺寸的充许偏差应符合本规范表5.3.8的规 定。 3无损探伤的检测结果应符合锅炉本体设计的相关要求。 检验方法:观察和检验无损探伤检测报告

符合表13.2.9的规定。

锅炉安装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

表 13.2.10 组装链条炉排安装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

往复炉排安装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

13.2.12铸铁省煤器破损的肋片数不应大于总肋片数的5%, 有破损肋片的根数不应大于总根数的10%。 铸铁省煤器支承架安装的允许偏差应符合表13.2.12的规 定

表 13.2. 12 铸铁省煤器支承架安装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

13.2.13锅炉本体安装应按设计或产品说明书要求布置坡度并 坡向排污阀。 检验方法:用水平尺或水准仪检查。 13.2.14钅 锅炉由炉底送风的风室及锅炉底座与基础之间必须封、 堵严密。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13.2.15省煤器的出口处(或入口处)应按设计或锅炉图纸要

求安装阀门和管道。 检验方法:对照设计图纸检查。 13.2.16电动调节阀门的调节机构与电动执行机构的转臂应在 同一平面内动作,传动部分应灵活、无空行程及卡阻现象,其行 程及伺服时间应满足使用要求。 检验方法:操作时观察检查。

13.3辅助设备及管道安装

13.3.1辅助设备基础的混凝土强度必须达到设计要求,基 坐标、标高、几何尺寸和螺栓孔位置必须符合本规范表11 的规定。

13.3.2风机试运转,轴承温

1滑动轴承温度最高不得超过60℃。 2滚动轴承温度最高不得超过80℃。 检验方法:用温度计检查。 轴承径向单振幅应符合下列规定: 1风机转速小于1000r/min时,不应超过0.10mm; 2风机转速为1000~1450r/min时,不应超过0.08mm。 检验方法:用测振仪表检查。 13.3.3分汽缸(分水器、集水器)安装前应进行水压试验,试 验压力为工作压力的1.5倍,但不得小于0.6MPa 检验方法:试验压力下10min内无压降、无渗漏。 13.3.4口箱、罐安装前应做满水试验;密闭箱、罐应以工作 压力的1.5倍作水压试验,但不得小于0.4MPa。 检验方法:满水试验满水后静置24h不渗不漏;水压试验在 试验压力下10min内无压降,不渗不漏。 13.3.5地下直埋油罐在埋地前应做气密性试验,试验压力降不 应小千0.03MPa。

检验方法:试验压力下观察30min不渗、不漏,无压降。13.3.6连接锅炉及辅助设备的工艺管道安装完毕后,必须进行系统的水压试验,试验压力为系统中最大工作压力的1.5倍。检验方法:在试验压力10min内压力降不超过0.05MPa,然后降至工作压力进行检查,不渗不漏。13.3.7各种设备的主要操作通道的净距如设计不明确时不应小于1.5m,辅助的操作通道净距不应小于0.8m检验方法:尺量检查。13.3.8管道连接的法兰、焊缝和连接管件以及管道上的仪表、阀门的安装位置应便于检修,并不得紧贴墙壁、楼板或管架。检验方法:观察检查。13.3.9管道焊接质量应符合本规范第11.2.10条的要求和表5.3.8的规定。一般项目13.3.10锅炉辅助设备安装的允许偏差应符合表13.3.10的规定。表 13.3.10锅炉辅助设备安装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允许偏差项次项目检验方法(mm)送、引坐 标10经纬仪、拉线和尺量风机标 ±5水准仪、拉线和尺量各种静坐标15经纬仪、拉线和尺量置设备标 高±5水准仪、拉线和尺量(各种容器、箱、罐等)垂直度(1m)2吊线和尺量泵体水平度(1m)0.1水平尺和塞尺检查离心式3联轴器轴向倾斜(1m)0.8水泵水准仪、百分表同心度径向位移0.1(测微螺钉)和塞尺检查13.3.11连接锅炉及辅助设备的工艺管道安装的允许偏差应符64

多13.3.11 的规

.11 工艺管道安装的允许偏养美和

13.3.12单斗式提升机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导轨的间距偏差不大于2mm。 2 垂直式导轨的垂直度偏差不大于1%o;倾斜式导轨的倾 斜度偏差不大于2%0 3料斗的吊点与料斗垂心在同一垂线上,重合度偏差不大 于10mm。 4行程开关位置应准确,料斗运行平稳,翻转灵活。 检验方法:吊线坠、拉线及尺量检查。 13.3.13安装锅炉送、引风机,转动应灵活无卡碰等现象;送, 引风机的传动部位,应设置安全防护装置。 检验方法;观察和启动检查。 13.3.14水泵安装的外观质量检查:泵壳不应有裂纹、砂眼及 凹凸不平等缺陷;多级泵的平衡管路应无损伤或折陷现象;蒸汽 往复泵的主要部件、活塞及活动轴必须灵活。 检验方法:观察和启动检查。

心距地面为800mm。 检验方法:吊线和尺量检查。 13.3.16水泵试运转,叶轮与泵壳不应相碰,进、出口部位的 阀门应灵活。轴承温升应符合产品说明书的要求。 检验方法:通电、操作和测温检查。 13.3.17注水器安装高度,如设计无要求时,中心距地面为 1.0~1.2m。 检验方法:尺量检查。 13.3.18除尘器安装应平稳牢固,位置和进、出口方向应正 确。烟管与引风机连接时应采用软接头,不得将烟管重量压在风 机上。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13.3.19热力除氧器和真空除氧器的排汽管应通向室外,直接 排人大气。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13.3.20软化水设备罐体的视镜应布置在便于观察的方向。树 脂装填的高度应按设备说明书要求进行。 检验方法:对照说明书,观察检查。 13.3.21管道及设备保温层的厚度和平整度的允计偏差应符合 本规范表4.4.8的规定。 13.3.22在涂刷油漆前,必须清除管道及设备表面的灰尘、污 垢、锈斑、焊渣等物。涂漆的厚度应均匀,不得有脱皮、起泡 流尚和漏涂等缺陷。 检验方法:现场观察检香。

3.4.1 锅炉和省煤器安全阀的定压和调整应符合表13.4.1的

检验方法:检查定压合格证书。 3.4.2压力表的刻度极限值,应大于或等于工作压力的1.5 音,表盘直径不得小于100mmc 检验方法:现场观察和尺量检香。 3.4.3安装水位表应符合下列规定: 1水位表应有指示最高、最低安全水位的明显标志,玻璃 板(管)的最低可见边缘应比最低安全水位低25mm; 最高可见边缘应比最高安全水位高25mm。 2 玻璃管式水位表应有防护装置。 3 电接点式水位表的零点应与锅筒正常水位重合。 4 采用双色水位表时,每台锅炉只能装设一个,另一个装 设普通水位表。 5水位表应有放水旋塞(或阀门)和接到安全地点的放水 管。 检验方法:现场观察和尺量检查。

检验方法:启动、联动试验并作好试验记录。

13.4.5蒸汽锅炉安全阀应安装通向室外的排汽管。热水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13.4.6安装压力表必须符合下列规定,

必频付日下列规定: 1压力表必须安装在便于观察和吹洗的位置,并防止受高 温、冰冻和振动的影响,同时要有足够的照明。 2压力表必须设有存水弯管。存水弯管采用钢管煨制时, 内径不应小于10mm;采用铜管煨制时,内径不应小于 6mmo 3压力表与存水弯管之间应安装三通旋塞。 检验方法:观察和尺量检查。 13.4.7测压仪表取源部件在水平工艺管道上安装时,取压口 的方位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测量液体压力的,在工艺管道的下半部与管道的水平中 心线成0°~45°夹角范围内。 2 测量蒸汽压力的,在工艺管道的上半部或下半部与管道 水平中心线成0°~45°夹角范围内。 3测量气体压力的,在工艺管道的上半部。 检验方法:观察和尺量检查。 13.4.8安装温度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安装在管道和设备上的套管温度计,底部应插入流动介 质内,不得装在引出的管段上或死角处。 2压力式温度计的毛细管应固定好并有保护措施,其转弯 处的弯曲半径不应小于50mm,温包必须全部浸人介质 内; 3热电偶温度计的保护套管应保证规定的插入深度。 检验方法:观察和尺量检查。

装时,其间距不应小于300mm。 检验方法:观察和尺量检查

13.5.3锅炉在烘炉、煮炉合格后,应进行48h的带负荷

试运行,同时应进行安全阀的热状态定压检验和调整。 检验方法:检查烘炉、煮炉及试运行全过程。

13.5.4煮炉时间一般应为2~3d,如蒸汽压力较低,可适当延 长煮炉时间。非砌筑或浇注保温材料保温的锅炉,安装后可直接 进行煮炉,煮炉结束后,锅筒和集箱内壁应无油垢,擦去附着物 后金属表面应无锈斑。 检验方法:打开锅筒和集箱检查孔检查。

13.6.1热交换器应以最大工作压力的1.5倍作水压试验,蒸汽 部分应不低于蒸汽供汽压力加0.3MPa;热水部分应不低于 0.4MPao 检验方法:在试验压力下,保持10min压力不降。 13.6.2高温水系统中,循环水泵和换热器的相对安装位置应按 设计文件施工。 检验方法:对照设计图纸检查。 13.6.3壳管式热交换器的安装,如设计无要求时,其封头与墙 壁或屋顶的距离不得小于换热管的长度。 检验方法:观察和尺量检查。

13.6.4换热站内设备安装的允许偏差应符合本规范表13.3.10 的规定。 13.6.5换热站内的循环泵、调节阀、减压器、疏水器、除污 器、流量计等安装应符合本规范的相关规定。 13.6.6 换热站内管道安装的允许偏差应符合本规范表13.3.11 的规定。 13.6.7 管道及设备保温层的厚度和平整度的允许偏差应符合 本规范表4.4.8的规定。

14分部(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

14.0.1检验批、分项工程、分部(或子分部)工程质量的验 收,均应在施工单位自检合格的基础上进行。并应按检验批、分 项、分部(或子分部)、单位(或子单位)工程的程序进行验收 同时做好记录。 1检验批、分项工程的质量验收应全部合格。 检验批质量验收见附录B。 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见附录C。 2分部(子分部)工程的验收,必须在分项工程验收通过 的基础上,对涉及安全、卫生和使用功能的重要部位进 行抽样检验和检测。 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见附录D。 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见附录E。 14.0.2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的检验和检测应包括下列 主要内容: 1 承压管道系统和设备及阀门水压试验, 2 排水管道灌水、通球及通水试验。 3 雨水管道灌水及通水试验。 4 给水管道通水试验及冲洗、消毒检测。 5 卫生器具通水试验,具有溢流功能的器具满水试验。 6 地漏及地面清扫门排水试验。 7 消火栓系统测试。 8 采暖系统冲洗及测试。 9 安全阀及报警联动系统动作测试。 10 锅炉48h负荷试运行。 14.0.3 工程质量验收文件和记录中应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开工报告。 2 图纸会审记录、设计变更及洽商记录。 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 4 主要材料、成品、半成品、配件、器具和设备出厂合格 证及进场验收单。 5 隐蔽工程验收及中间试验记录。 6 设备试运转记录。 安全、卫生和使用功能检验和检测记录。 检验批、分项、子分部、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 竣工图。

附录A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

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的分部、子分部和分项工程可按际 表A划分。

水、排水及采暖工程分部、分项工程

检验批质量验收表由施工单位项目专业质量检查员填写,监 重工程师(建设单位项自专业技术负责人)组织施工单位项目质 量(技术)负责人等进行验收,并按附表B填写验收结论。

附录C分项工程质量验收

T/CECS729-2020标准下载分项工程质量验收由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自专业技术负 责人)组织施工单位项目专业质量(技术)负责人等进行验收 手按附表C填写

附表 C 分项工程质验收表

附录D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

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由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专业负责 人)组织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专业项目负责人、设计单位项目 负责人进行验收,并按附录D填表。

附录 F本规范用词说明

B.0.1为便于在执行本规范条文时区别对待,对要求严格程度 不同的用词说明如下: 1表示很严格车库施工组织设计方案,非这样做不可的用词: 正面词采用“必须”,反面词采用“严禁”。 2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用词: 正面词采用“应”,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 3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做的用 词: 正面词采用“宜”, 反面词采用“不宜”。 表示有选择,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这样做的,采用“可”。 B.0.2条文中指明应按其他有关标准、规范执行时,采用“应 按协栏”或“声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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