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 55007-2021 砌体结构通用规范.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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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编号:GB 55007-2021
文件类型:.pdf
资源大小:2.9 M
标准类别:建筑工业标准
资源ID:3019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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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 55007-2021标准规范下载简介

GB 55007-2021 砌体结构通用规范.pdf

为适应国际技术法规与技术标准通行规则,2016年以来,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陆续印发《深化工程建设标准化工作改革的意 见》等文件,提出政府制定强制性标准、社会团体制定自愿采用 性标准的长远目标,明确了逐步用全文强制性工程建设规范取代 现行标准中分散的强制性条文的改革任务,逐步形成由法律、行 政法规、部门规章中的技术性规定与全文强制性工程建设规范构 成的“技术法规”体系。 关于规范种类。强制性工程建设规范体系覆盖工程建设领域 各类建设工程项目,分为工程项目类规范(简称项目规范)和通 用技术类规范(简称通用规范)两种类型。项目规范以工程建设 项目整体为对象,以项目的规模、布局、功能、性能和关键技术 措施等五大要素为主要内容。通用规范以实现工程建设项目功能 性能要求的各专业通用技术为对象,以勘察、设计、施工、维 修、养护等通用技术要求为主要内容。在全文强制性工程建设规 范体系中,项目规范为主干,通用规范是对各类项目共性的、通 用的专业性关键技术措施的规定 关于五大要素指标。强制性工程建设规范中各项要素是保障 城乡基础设施建设体系化和效率提升的基本规定,是支撑城乡建 设高质量发展的基本要求。项目的规模要求主要规定了建设工程 项目应具备完整的生产或服务能力,应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 应。项目的布局要求主要规定了产业布局、建设工程项目选址、 总体设计、总平面布置以及与规模相协调的统筹性技术要求,应 考虑供给能力合理分布,提高相关设施建设的整体水平。项目的 功能要求主要规定项目构成和用途,明确项目的基本组成单元 是项目发挥预期作用的保障。项目的性能要求主要规定建设工程

项目建设水平或技术水平的高低程度,体现建设工程项目的适用 性,明确项目质量、安全、节能、环保、宜居环境和可持续发展 等方面应达到的基本水平。关键技术措施是实现建设项目功能 性能要求的基本技术规定,是落实城乡建设安全、绿色、韧性 智慧、宜居、公平、有效率等发展目标的基本保障。 关于规范实施。强制性工程建设规范具有强制约束力,是保 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人身健康、工程安全、生态环境安全、公 众权益和公众利益,以及促进能源资源节约利用、满足经济社会 管理等方面的控制性底线要求,工程建设项目的勘察、设计、施 工、验收、维修、养护、拆除等建设活动全过程中必须严格执 行,其中,对于既有建筑改造项目(指不改变现有使用功能): 当条件不具备、执行现行规范确有困难时,应不低于原建造时的 标准。与强制性工程建设规范配套的推荐性工程建设标准是经过 实践检验的、保障达到强制性规范要求的成熟技术措施,一般情 况下也应当执行。在满定强制性工程建设规范规定的项目功能 性能要求和关键技术措施的前提下,可合理选用相关团体标准 企业标准,使项目功能、性能更加优化或达到更高水平。推荐性 工程建设标准、团体标准、企业标准要与强制性工程建设规范协 调配套,各项技术要求不得低于强制性工程建设规范的相关技术 水平。 强制性工程建设规范实施后,现行相关工程建设国家标准 行业标准中的强制性条文同时废止。现行工程建设地方标准中的 强制性条文应及时修订,且不得低于强制性工程建设规范的规 定。现行工程建设标准(包括强制性标准和推荐性标准)中有关 规定与强制性工程建设规范的规定不一致的,以强制性工程建设 规范的规定为准

1.0.1为保障砌体结构工程质量和安全,落实节能、节地和推 一新型砌体材料政策,保护生态环境,保证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 全和人身健康,提高砌体结构工程可持续发展水平,制定本 规范

1.0.2砌体结构工程必须找

猎施定否合本规范要求 由相关责任主体判定。其中HG∕T 5367.3-2020 轨道交通车辆用涂料第3部分:防滑涂料.pdf,创新性的技术方法和措施,应进行 论证并符合本规范中有关性能的要求

2.0.1砌体强度应按砌体标准试验方法进行砌体试验,

2.0.1砌体强度应按砌体标准试验方法进行砌体试验,并应明 确试验的施工质量控制等级,且应采用数理统计分析方法确定码 本强度的平均值、变异系数及标准值 2.0.2砌体强度标准值应按其概率分布的0.05分位值确定

确试验的施工质量控制等级,且应采用数理统计分析方法确定砌 体强度的平均值、变异系数及标准值

2.0.2砌体强度标准值应按其概率分布的0.05分位值确定 2.0.3砌体强度的变异系数应按表2.0.3采用。对于新砌体材 料的变异系数,当计算值小于表2.0.3所列值时,应取表中值; 当计算值大于表2.0.3所列值时,应取实际计算值

2.0.2砌体强度标准值应按其概率分布的0.05分位值确定。

表2. 0.3砌体强度变异系数

2.0.4砌体强度设计值应通过砌体强度标准值除以砌体结构的 材料性能分项系数计算确定,并应按施工质量控制等级确定砌体 结构的材料性能分项系数。施工质量控制等级为A级、B级和C 级时,材料性能分项系数应分别取1.5、1.6和1.8。 2.0.5满足50年设计工作年限要求的块材碳化系数和软化系数 均不应小于0.85,软化系数小于0.9的材料不得用于潮湿环境 冻融环境和化学侵蚀环境下的承重墙体。 2.0.6砌体结构应布置合理、受力明确、传力途径合理,并应 保证砌体结构的整体性和稳定性。

要素从高到低分为A、B、C三级,设计工作年限为50年及以上 的砌体结构工程,应为A级或B级。 2.0.8砌体结构所处的环境类别应依据气候条件及结构的使用 环境条件按表2.0.8分类

表2.0.8使用环境分类表

2.0.9砌体结构应选择满足工程耐久性要求的材料,建筑与结 构构造应有利于防止雨雪、湿气和侵蚀性介质对砌体的危害。 2.0.10环境类别为2类~5类条件下砌体结构的钢筋应采取防 芮处理或其他保护措施。 2.0.11环境类别为4类、5类条件下的砌体结构应采取抗侵蚀 和耐腐蚀措施

3.1.1砌体结构材料应依据其承载性能、节能环保性能、使用 环境条件合理选用。

3.1.2砌体结构选用材料应符合下列规定:

1所用的材料应有产品出厂合格证书、产品性能型式检验 报告; 2应对块材、水泥、钢筋、外加剂、预拌砂浆、预拌混凝 土的主要性能进行检验,证明质量合格并符合设计要求: 3应根据块材类别和性能,选用与其匹配的砌筑砂浆 3.1.3砌体结构不应采用非蒸压硅酸盐砖、非蒸压硅酸盐砌块 及非蒸压加气混凝土制品。

3.2.2选用的块体材料应满足抗压强度等级和变异系数

的最低强度等级应符合表3.2.4的规定:对配筋砌块砌体抗震

墙,表3.2.4中1类和2类环境的普通、轻骨料混凝土砌块强度 等级为MU10;安全等级为一级或设计工作年限大于50年的结 构,表3.2.4中材料强度等级应至少提高一个等级

.2.41类、2类环境下块体材料最低

3.2.5对处于环境类别3类的承重砌体,所用块体材料的抗冻 性能和最低强度等级应符合表3.2.5的规定。设计工作年限大于 50年时,表3.2.5中的抗冻指标应提高一个等级,对严寒地区 抗冻指标提高为F75

3.2.6处于环境类别4类、5类的承重砌体,应根据环境条件 选择块体材料的强度等级、抗渗、耐酸、耐碱性能指标。 3.2.7夹心墙的外叶墙的砖及混凝土砌块的强度等级不应低 于MU10。 3.2.8填充墙的块材最低强度等级,应符合下列规定,

.L. 于MU10。 3.2.8 填充墙的块材最低强度等级,应符合下列规定: 1内墙空心砖、轻骨料混凝土砌块、混凝土空心砌块应为 MU3.5,外墙应为MU5; 2内墙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应为A2.5,外墙应为A3.5。 32.9

1内墙空心砖、轻骨料混凝土砌块、混凝土空心砌块应为 MU3.5,外墙应为MU5; 2内墙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应为A2.5道路安全施工组织设计,外墙应为A3.5。

3.2.9下列部位或环境中的填充墙不应使用轻骨料混凝土小型

空心砌块或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础体: 1建(构)筑物防潮层以下墙体; 2 长期浸水或化学侵蚀环境: 3 砌体表面温度高于80℃的部位: 4 长期处于有振动源环境的墙体

3.3砂浆和灌孔混凝土

1灌孔混凝土应具有抗收缩性能: 2对安全等级为一级或设计工作年限大于50年的配筋码 砌体房屋,砂浆和灌孔混凝土的最低强度等级应按本规范相关 定至少提高一级

B.4.1下列情况的各类砌体,其砌体强度设计值应乘以调整系

β.4.1下列情况的各类砌体GBT51096-2015 风力发电场设计规范.pdf,其砌体强度设计值应乘以调整系

数: 1对无筋砌体构件,其截面面积小于0.3m²时,为其截 面面积加0.7:对配筋砌体构件,当其中砌体截面面积小于 0.2m²时,a为其截面面积加0.8。构件截面面积以m²计。 2当砌体用强度等级小于M5的水泥砂浆砌筑时,对砌体 抗压强度设计值,a取值为0.9;对砌体抗拉强度设计值和抗剪 强度设计值,Y取值为0.8。 3当验算施工中房屋的构件时,a为1.1。 3.4.2各类砌体沿阶梯形截面破坏的抗震抗剪强度设计值应符 合下式规定:

fvE = (nf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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