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50/T 1118-2021 城市街道和社区综合服务中心规划导则.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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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50/T 1118-2021 城市街道和社区综合服务中心规划导则.pdf

ICS91.020 CCS P 50/54

DB 50/T 1118=2

JTG/T 3610-2019标准下载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

DB50/T1118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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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规范城市街道和社区综合服务中心的规划、建设与管理,强化对街道和社区综合服务中心建设用 地的规划预控,完善城市基层公共服务设施体系,引导构建街道公共服务圈和社区生活服务圈,使城市 活民能就近获得更齐全、更便捷的“一站式”公共服务,促进城市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 化。《城市街道和社区综合服务中心规划导则》编制项目组深入调查研究,认真总结规划实践经验,依 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和规范,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结合重庆实际,制定本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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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和社区综合服务中心规划导!

本文件规定了城市街道综合服务中心和社区 综合服务中心的分级分类、服务范围、选址布局和规戈 设计标准。 本文件适用于城市街道综合服务中心和社区综合服务中心的规划、建设和管理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 文件。 GB50763无障碍设计规范 DB50/T543重庆市城乡公共服务设施规划标准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1街道和社区综合服务中心规划应遵循以人为本、因地制宜、统筹协调、集约节约、便捷共享 努力实现日常公共服务不出街道,基本生活服务不出社区。 2城市建成区的既有街道和社区应按照“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对公共服务设施进行升级 导设施相对集中布局,形成街道综合服务中心和社区综合服务中心。 3街道和社区综合服务中心的规划除应符合本文件外,尚应符合国家和重庆市现行有关法律法 术标准的规定。

4.1街道和社区综合服务中心规划应遵循以人为本、因地制宜、统筹协调、集约节约、便捷共享的原 则,努力实现日常公共服务不出街道,基本生活服务不出社区。 4.2城市建成区的既有街道和社区应按照“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对公共服务设施进行升级优化, 引导设施相对集中布局,形成街道综合服务中心和社区综合服务中心。 4.3街道和社区综合服务中心的规划除应符合本文件外,尚应符合国家和重庆市现行有关法律法规、 技术标准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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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城市基层综合服务中心划分为街道和社区两级。 5.2街道和社区综合服务中心按其建成状况可分为既有街道和社区综合服务中心、规划街道和社区综 合服务中心两类。

6.1规划街道和社区综合服务中心的服务范围应与街道和社区管理范围相协同,与设施服务能力、服 务人口规模、服务半径相匹配,结合行政辖区界线、自然地形、规划道路、隶属沿革、居民日常生活习 惯等具体划定 6.2既有城市街道和社区,应结合街道级和社区级公共服务设施的实际分布区位和服务能力,参照6. 的要求,逐步优化调整服务范围。 6.3街道和社区综合服务中心服务范围主要用于两级中心的规划布局,在正式设立街道和社区时,可 作为划定街道和社区范围的参考依据,

7.1街道和社区综合服务中心应选址在人流集散点或服务人口重心附近,结合街道和社区级其他服务 设施相对集中布局,方便居民就近使用。 7.2街道综合服务中心适宜的服务半径为1000m左右:街道综合服务中心应尽量与中小学、养老院 社区医院、运动场馆、公园等设施相邻布局,共同为居民提供更加完善的日常公共服务,构建街道公共 服务圈。

8街道综合服务中心规划设计

8.1.1街道综合服务中心的服务范围与标准化街道对应,规划服务人口规模宜为10万人,步行距离宜 为20分钟左右。 8.1.2街道综合服务中心集中配置的设施包括街道公共服务中心、街道办事处、派出所、卫生服务中 心、老年服务中心、街道文化中心、全民健身活动中心等7项设施。 8.1.3每个街道综合服务中心占地面积为10000~15000m,建筑面积应不小于15000m。街道综合服 务中心各项设施规划配置标准应满足表1的规定。

8.1.1街道综合服务中心的服务范围与标准化街道对应,规划服务人口规模宜为10万人,步行距离宜 为20分钟左右。 3.1.2街道综合服务中心集中配置的设施包括街道公共服务中心、街道办事处、派出所、卫生服务中 心、老年服务中心、街道文化中心、全民健身活动中心等7项设施。 3.1.3每个街道综合服务中心占地面积为10000~15000m²,建筑面积应不小于15000㎡²。街道综合服 务中心各项设施规划配置标准应满足表1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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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1街道综合服务中心设施规划配置标准

1.4街道综合服务申心的各类公共服务设施建筑面积可根据服务人口的结构和需求特征进行统 1.5规划街道综合服务中心服务人口低于10万人或超过15万人时,配置标准按DB50/T543规 人指标进行相应增减

3.2.1街道综合服务中心建筑形象设计应符合所处区域城市设计对总体风貌的控制规定某涵洞工程 施工组织设计,应体现亲民、 开放、共享的形象特征,建筑的风格、高度、体量、色彩、材质等应与环境相协调。 3.2.2街道综合服务中心宜为多层建筑,建筑高度不应超过24m。

3.3.1派出所应相对独立占地,预留两个以上的出人口;老年服务申心和卫生服务申心主要功能应布 置在底层并设置独立出入口,卫生服务中心应设置第二出入口。 3.3.2街道文化中心和全民健身中心设计应避免活动噪声对其它设施和周边居民区产生干扰影响。 8.3.3室外健身广场主要用于开展群众性体育运动,兼顾开展群众性文化活动。 3.3.4统筹设置对外开放的公共厕所、停车场等设施,

4.1合理组织街道综合服务中心与城市道路之间的交通联系,符合相关部门对城市交通组织、 数量等的规定。 4.2合理组织步行和车行内部交通流线,使交通安全、有序、便捷

8.5.1街道综合服务中心外部场所规划设计宜与城市公共开放空间相结合。 8.5.2应充分利用建筑内庭、露台、阳台、散廊等营造内外共享与交流场所总体施工组织设计(完整范例),为居民提供遮阳、避雨、 集散等空间。 8.5.3应按照GB50763的相关规定,进行无障碍设计,实现内外场所环境的全龄友好

9社区综合服务中心规划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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