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32/T 4068-2021 城镇道路开挖、回填、恢复快速施工及验收规程.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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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编号:DB32/T 4068-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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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类别:建筑工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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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32/T 4068-2021标准规范下载简介

DB32/T 4068-2021 城镇道路开挖、回填、恢复快速施工及验收规程.pdf

ICS 93.080.01 CCS P51

DB32/T 4068202

外脚手架专项 施工方案城镇道路开挖、回填、恢复快速施工及验收

odeforconstructionandacceptanceof urbanroadexcavation andquickrecove

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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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围 规范性引用文件 术语 基本规定 材料要求 开挖回填施工 验收 附录A(资料性附录)

范围 规范性引用文件 术语 基本规定 材料要求 开挖回填施工 验收 附录A(资料性附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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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规程按照GB/T1.1一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 起草。 本规程由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提出。 本规程由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归口。 本规程起草单位:英达热再生有限公司、同济大学、南京市交通运输局。 本规程主要起草人:雷涛、施伟斌、张义甫、陈启景、戴合理、孙立军、朱伟、朱建华、陈敏、 曹巍巍、胡小文、侯梦飞、徐肖龙、段鹏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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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国家关于建设节约型社会,实现循环经济、低碳经济的规定,最大限度地利用路面开挖产生的 旧料,实现城镇道路开挖、回填和路面快速恢复,制定本规程。 本规程适用于城镇道路基层的快速开挖、回填及面层快速恢复工程的施工、质量控制和验收,包括: a)城镇道路管道铺设、安装后沟槽、基坑、井室的快速回填和路面恢复。 b)城镇道路病害基层的快速开挖、回填和路面恢复。 c)城镇道路检查井口周围损坏路面结构的快速开挖、回填和恢复。 d)城镇道路基层及面层新建工程。 城镇道路基层的快速开挖、回填及面层的快速恢复工程施工除应符合本规程的规定外,尚应符合国 家、行业及江苏省现行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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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经加热的旧沥青路面与新铺热沥青混合料之间由于温度差而产生的粘结力较弱的接缝

通过对原沥青路面加热,使新、旧沥青层的接缝与界面处都处于相近的高温状态,以保 量。

不收缩回填料unshrinkablebackfillmaterial 使用后期不产生体积收缩、开裂、沉陷的回填材料。

管道胸腔部分chestpartofpipeline 管道沟槽底部至管顶以上200mm范围的部分,

管道胸腔部分chestpartofpipeline 管道沟槽底部至管顶以上200mm范围的部分,

4.0.1施工单位应按照合同文件、设计文件和有关标准、规范要求,组织有关技术管理人员深入调查, 做好施工准备工作。 4.0.2施工单位在开工前应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施工组织设计必须按规定程序审批后执行,有变更时应 办理变更审批。 4.0.3施工单位必须遵守国家和地方政府有关坏境保护的法律法规,采取有效措施控制施工现场的各种 粉尘、废气、废弃物以及噪声、震动对环境造成的污染和危害。 4.0.4施工单位应遵守有关施工安全、劳动保护的法律、法规,建立安全管理体系和安全生产责任制, 确保安全施工。深基坑、槽等特殊作业,应制定专项施工方案。 4.0.5在质量检验、验收中使用的计量器具和检测设备,必须经计量检定、校准合格后方可使用。 4.0.6城镇道路开挖、回填、恢复快速施工质量管理应符合下列规定: a) 相关各工序、分项工程之间,必须进行交接检验,所有隐蔽分项工程完成后必须进行验收,所 有未经检验或验收不合格的分项工程不得进行下一道工序的施工。 管道沟槽开挖、支护应符合相关标准、规范以及设计要求。 沥青路面开挖时,不得破坏沥青混合料级配,开挖回收的沥青混合料和基层以下(含基层)材料 应分开存放。 d 生产不收缩回填料时,应尽可能多地利用原道路开挖回收材料,不合格或不能回收再用的材料 不得堆放在拌合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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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1不收缩回填料由水泥、粒料、水、回填料用固化剂四种原材料组成,其配合比应符合回填层位对 抗压强度、工作性能(施工和易性)的要求。 5.1.2用于表面恢复的回收再生沥青混合料应符合《公路沥青路面施工技术规范》(JTGF40)的要求。

彭阳县民生家园保障性住房一期工程施工组织设计5.2.1管道回填料的原材料应符合下列规定

表1回填料用固化剂技术要求

DB32/T4068—2021比重(25℃)1.05~1.15pH值7~8. 5可溶性可溶于水,溶解度不小于99%蒸气压0.133Pa物理、化学性质无味、黑色液体,不腐蚀塑料、金属5.2.2参考《公路工程无机结合料稳定材料试验规程》(JTGE51),管道回填料各项指标应符合表2规定。表2管道回填料技术要求项目技术要求养护条件落度(mm)100~160管道回填料无侧限3h1. 0加热抗压强度(MPa)(不小于)28d2. 5常温注:抗压强度指28d强度值,3h抗压强度只作为配合比设计指标。5.2.3管道回填料初凝时间不得小于2h,不得大于3h。5.2.4管道回填料可用于填充管道有效支撑角范围内的腋角部分和面层以下的部分。5.2.5道路基层回填料的原材料技术要求应符合下列规定:a)水泥应符合本规程5.2.1第1条的规定。b)水应符合本规程5.2.1第2条的规定。c)粒料1)用于回填道路基层时,粒料最大粒径不宜超过37.5mm;2)用于回填道路底基层时,粒料最大粒径:对城市快速路、主干路不应超过37.5mm;对次干路及以下道路不应超过53mm;3)用于回填道路底基层以下部位时,粒料最大粒径不宜超过53mm。d)回填料用固化剂应符合本规程表1中的规定。5.2.6道路基层回填料的各项指标应符合表3中的规定。表3道路基层回填料技术要求项目技术要求养护条件3h1.0~1.5加热道路基层回快速路、主干路3. 0 ~4. 0常温填料无侧限基层抗压强度次干路及以下道路2.5~3.0常温7dMPa底基层及以快速路、主干路1.5~2.5常温下部分次干路及以下道路1.2~2.0常温注:抗压强度指7d强度值,3h抗压强度只作为配合比设计指标。5.2.7道路基层回填料初凝时间不得大于3h,回填料初凝前应完成摊铺和压实。5.2.8道路基层回填料可用于基层、底基层及以下部位的回填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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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1新沥青混合料的原材料应符合《城 CJJ1)的要求,并应符合 下列规定: a)城镇道路不宜使用煤沥青; b)乳化沥青用于透层、粘层、封层时,应优先选用沥青含量为50%的快裂慢凝阳离子型乳化沥青。 5.3.2新沥青混合料配合比设计应符合《公路沥青路面施工技术规范》(JTGF40)的要求,并应符合下 列规定: a)应根据气候条件、道路等级、路面结构等情况,通过试验,确定适宜的沥青混合料技术指标; b)应结合当地自然条件,充分利用当地资源,选择合格的材料。 5.3.3用于路面面层恢复的原路面回收沥青混合料,应符合下列规定: a)不同层位、不同级配的沥青混合料应分别回收、分开堆放,不得混杂。未分层回收、混杂在 起的沥青混合料再生后严禁用作表面层。回收过程应减少材料变异,可选择机械开挖回收的方 式。 原路面沥青混合料在回收和存放时,不得混入基层旧料、水泥混凝土旧料、杂物、土壤等杂质。 回收沥青混合料的力学性能和使用性能应通过试验进行检测、评价 d 回收沥青混合料的力学性能和使用性能满足恢复面层过程中所服务层位的要求时,应充分利用 再生利用的回收沥青混合料不宜作为路面上面层使用,其所服务的层位应符合设计要求。 回收沥青混合料再生 次老化和混合料级配离析

6.1.1施工前,应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资料,组织有关人员对施工现场进行全面的调查。应熟悉现场地 形、地貌、环境条件,掌握水、电、劳动力、设备等资源供应条件,并核实施工影响范围内的管线、构 筑物、河湖、绿化、灯杆、文物古迹等情况。 6.1.2施工作业范围内有障碍物时,施工前,应向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提出加固或移除措施方案。 6.1.3施工前,应将施工所需水电、电信线路接至指定地点,开通施工场地与公共道路的通道,完成水 准点与坐标控制点的交验,协调处理好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 古树名木的保护 6.1.4施工前,应编制施工组织设计、交通安全预案等开工资料,报监理批准。应准备好施工机具,并 办理施工所需证件、批件。 6.1.5施工所用原材料,应取样检验,经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6.1.6施工前,应按5.2.2和5.2.6的要求RBT 048-2020 机械行业 铸造企业质量管理体系 要求.pdf,完成不收缩回填料的配合比设计,且其配合比应符合设计 要求。 6.1.7回填前,沟槽、管道及其附属构筑物必须验收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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