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37T 5184-2021 边坡工程鉴定与加固技术标准.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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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6本条提出了边坡工程支护系统的地基基础、支护结构

高度等多种因素的影响,确定合理的、符合实际情况的抽样检测 标准是非常困难的,本条参考现行国家有关验收、检测标准规定 了抽样的基本原则、检测内容、检测设备等要求。随看研究工作 的深入开展和各地区边坡工程检测、鉴定经验的总结,各地区可 根据本地区边坡工程特点编制相应的边坡工程检测技术地方标 准,补充完善相应的检测规定。

电气安装工程通用投标初步施工组织设计095.4.8~5.4.10提出了用于边坡工程的混凝士结构和砌体结

的结构材料、几何尺寸、制作安装偏差、结构构件性能、混凝土 结构耐久性检测的具体检测方法。

5.1.1由于边坡工程的特殊性,边坡工程应重点评定其安全性, 比条与现行国家相关标准相一致。在具体分析边坡工程安全性 时,应将边坡工程划分成若干鉴定单元作为基本鉴定对象,以鉴 定单元为龙头,将安全性评级分四个等级,正常使用性评级分三 个等级,分层次、分阶段、分步骤、渐进地分析鉴定单元的安全 生和正常使用性。在具体评级时可将鉴定单元划分为构件、子单 元和鉴定单元分别评级,这与现行国家有关鉴定标准的相关规定 是一致的:对不能具体细分为构件、子单元的鉴定单元,应直接 对鉴定单元进行相应的评级。对于在同一剖面、不同高度位置采 用不同支护结构形式组成的复杂鉴定单元,应根据鉴定单元的实 际情况,将其细分为若十相对独立的子单元(每一子单元的组 成与简单鉴定单元的组成可能相似)后,按表6.1.1的规定进 行独立子单元的鉴定评级

6.2.1为使用方便,本条给出了支护结构构件划分方法。 6.2.2~6.2.3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边坡工程技术规范》GB 50330、《工业建筑可靠性鉴定标准》GB50144和《民用建筑可 靠性鉴定标准》GB50292等的有关规定给出了单个构件安全性 和使用性评级标准。

,其安全性直接关系到鉴定对象的安全性及整体稳定性,其安 全性评定应引起充分重视。由于锚杆构件属隐蔽构件,在现有技 术手段条件下,实际检测其工作状态存在困难,因此,本条明确

了应进行的基本检测工作。需要说明的是,当锚杆为全粘结性锚 杆时,一般情况下抗拨试验检测的是锚杆通长范围的抗拨承载性 能,此时,应全面考愿已有工程建设年代、地质勘察资料、设计 资料、竣工资料及其他类似工程经验,综合评定锚杆的实际工作 性能。

6.2.5~6.2.8本标准给出了锚杆、混凝土构件、砌体材料及

镭杆、混土构件、场体材科及坡 率法修建的边坡耐久性鉴定评估办法

6.3支护子单元鉴定评级

6.3.1本条参照现行国家标准《工业建筑可靠性鉴定标准》GB 50144和《民用建筑可靠性鉴定标准》GB50292的子单元划分方 法,支护系统可包含地基基础、支护结构和附属工程三个子 单元,

家标准的有关规定制定了地基基础子单元安全性评级标准,具体 内容见本标准附录A。

6.3.3支护结构子单元安全性评定包含支护结构的整体性、承

随边坡支护结构类型、构造、连接的不同,支护结构发挥的 效能有很大差别,当其连接构造和连接本身不满足支护结构有效 专递外部作用时,应直接评定为C.或D.级。 当按支护结构承载性能和变形评定支护结构安全性等级时 除应考虑构件的评定等级外,还应考虑鉴定单元中支护结构的变 形,不同变形表现了支护结构的不同安全状态,对已变形支护结 构,当其变形严重影响支护结构安全性时,应直接评定为D.级。 对支护结构子单元,应进行支护结构整体性评级、承载性能 和变形评级,并将两种评级方式中的最低评定等级作为支护结构 子单元的最终评定等级。 在具体界定子单元评级时,本标准参考现行国家标准《工 业建筑可靠性鉴定标准》GB50144、《民用建筑可靠性鉴定标

准》GB50292的有关规定,规定在抽检构件的“构件集”中, 不同等级构件数量所占比例作为判定等级的标准;由于不同类型 边坡工程复杂程度、规模大小、边坡高度、施工条件、施工质量 和环境条件差异很大,当边坡工程抽检构件数量不足时,应根据 具体条件进行补充检测,扩大抽检的构件集(或按现行国家标 准《建筑结构检测技术标准》GB/T50344中C类规定确定抽检 构件数量,且抽检构件一定要有代表性),当检测数据离散性过 大,无法进行批量评定时应全数检测

不同等级构件数量所占比例作为判定等级的标准:由于不同类型 边坡工程复杂程度、规模大小、边坡高度、施工条件、施工质量 和环境条件差异很大,当边坡工程抽检构件数量不足时,应根据 具体条件进行补充检测,扩大抽检的构件集(或按现行国家 准《建筑结构检测技术标准》GB/T50344中C类规定确定抽检 构件数量,且抽检构件一定要有代表性),当检测数据离散性过 大,无法进行批量评定时应全数检测。 6.3.4工程实践经验表明,边坡工程的跨塌事故多数与边坡的 附属工程中排水系统有关,排水系统布置是否合理、体系是否完 整直接影响其排水功能,排水功能是否可以正常发挥将影响鉴定 单元的安全性。 一般情况下护栏虽不影响边坡工程本身的安全性,但对边坡 工程使用功能有一定影响,对人身安全性有较大影响;因此,当 边坡工程护栏安全性不满足要求时,应单独指出其安全性等级 并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

6.3.4工程实践经验表明,边坡工程的跨塌事故多数与边坡的

附属工程中排水系统有关,排水系统布置是否合理、体系是否完 整直接影响其排水功能,排水功能是否可以正常发挥将影响鉴定 单元的安全性。 一般情况下护栏虽不影响边坡工程本身的安全性,但对边坡 工程使用功能有一定影响,对人身安全性有较大影响:因此,当

附属工程中排水系统有关,排水系统布置是否合理、体系是

一般情况下护栏虽不影响边坡工程本身的安全性,但对边坡 工程使用功能有一定影响,对人身安全性有较大影响:因此,当 边坡工程护栏安全性不满足要求时,应单独指出其安全性等级, 并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

.3.5给出了子单元正常使用性评定

6.4鉴定单元的稳定性评级

6.4.1本条给出了鉴定单元稳定性评级包含的内容 6.4.2定性评价和定量评价为边坡稳定性评价的两类方法,定 性评价是定量评价的基础,定量评价是定性评价的补充和完善。 6.4.3本条给出了稳定性鉴定评级的范围、评定条件和评定对

6.4.1本条给出了鉴定单元稳定性评级包含的内容

6.4.2定性评价和定量评价为边坡稳定性评价的两类方法,定 生评价是定量评价的基础,定量评价是定性评价的补充和完善。 6.4.3本条给出了稳定性鉴定评级的范围、评定条件和评定对 象,当鉴定单元已经出现稳定性破坏或已有重大安全事故迹象 时,应直接将其安全性定性评定为D,级

支护结构与没有支护结构时的边坡力平衡体系是不一样的,因 此,边坡加固工程稳定性计算时应当合理考虑原支护结构的有效 抗力。当支护结构完全破坏已失效或滑动面位于支护结构体外 (滑动面位于支护结构基础之下或支护结构之上)时,边坡加固

6.4.5本条给出了有支护结构有效抗力确定原则,对既有支 护结构、构件的儿何尺寸和材料性能指标的取值做了明确规定 司时要求考愿支护结构布置和构造对有效抗力的影响。 6.4.6本条给出了支护结构按抗滑稳定性和抗倾覆稳定性评价 其安全性的方法和标准。第2、3款体现广边坡稳定性评价先定 性评价后定量评价的原则,简化了评级标准:当无法确定有无变 形迹象或有变形、滑移和倾覆等不正常迹象时可按第4款的规定 计算确定支护结构抗滑稳定性和抗倾覆稳定性能力,并根据边坡 工程的安全性等级确定其抗滑和抗倾覆稳定性评定等级。

其安全性的方法和标准。第2、3款体现边坡稳定性评价先定 性评价后定量评价的原则,简化了评级标准;当无法确定有无变 形迹象或有变形、滑移和倾覆等不正常迹象时可按第4款的规定 计算确定支护结构抗滑稳定性和抗倾覆稳定性能力,并根据边坡 工程的安全性等级确定其抗滑和抗倾覆稳定性评定等级,

6.4.7本条给出了边坡整体稳定性评级方法,其分界参数与边 坡安全性等级等因素相关,其分级标准与边坡工程安全性等级变 化后的安全系数基本一致。

6.4.8因边坡支护结构的存在,致使岩土体破环模式发生改变, 应对鉴定单元的不同破坏模式进行稳定性验算,以最小安全系数 或最不利状态作为评定边坡工程整体稳定性的依据

6.5鉴定单元的鉴定评级

6.5.1本条在支护子单元评级的基础上给出了支护系统安全性 的评级方法,

6.5.2本条给出了鉴定单元安全性评级方法。

本条在支护系统评级及稳定性评级的基础上给出了鉴定单元 安全性的评级方法。

6.5.3本条给出了鉴定单元正常使用性评级方法,直接以支

系统的正常使用性评级作为鉴定单元正常使用性评级,依据支护 子单元正常使用性评级结果进行评定。

6.6.1当边坡工程鉴定工作完成后,为有效、及时地处理边坡 工程中存在的问题,特别是急需解决的安全隐患问题,应及时向

委托单位出具鉴定报告。 本条规定只是最基本的规定,应根据边坡工程的复杂程度、 难易程度等实际情况,报告所含内容、项目和要求的差别,可适 当增加或减少相应的内容,专家评审意见宜作为附件使用,而非 报告的必要要件,

难易程度等实际情况,报告所含内容、项自和要求的差别,可适 当增加或减少相应的内容,专家评审意见宜作为附件使用,而 报告的必要要件。 6.6.2对既有边坡工程每一鉴定对象而言,剩余使用年限是指 在正常使用和正常维护条件下,不需大修,鉴定对象就可完成预 定功能的时间。

6.6.2对既有边坡工程每一鉴定对象而言,剩余使用年限是指

在正常使用和正常维护条件下,不需大修,鉴定对象就可完成预 定功能的时间,

6.6.3~6.6.4规定了鉴定报告应对被鉴定边坡的安全性和正常

6. 6. 3 ~ 6. 6. 4

使用性处理提出建议,并给出了原则性规定

7.1.4整体加固是指在原有支护结构的基础上采取增设新的支 护结构等加固措施,本标准列出了常用的几种整体加固方法,若 有其他成熟、可靠的加固方法亦可应用。 7.1.5规定了既有边坡整体加固方法确定原则,采用扰动性小 有利于原有支护结构抗力发挥的加固形式

7.1.5规定了既有边坡整体加固方法确定原则,采用扰动性小、

7.2.1边坡加固后的使用年限应结合边坡工程服务对象的使用 年限确定,为了保障边坡工程服务对象的安全,边坡的使用年限 不应小于服务对象的使用年限。

7.2.2边坡加固工程的设计方案优化是设计成功的关键,设

7.2.2边坡加固工程的设计方案优化是设计成功的关键,设计 方案的制定应执行多方案的比较和优选,最终确定合理的加固设 计方案。

适修性差的边坡工程指既有边坡工程的加固费用超过新建支 护结构费用的70%以上,此时已不适合采用对原支护结构进行 加固的做法

7.2.3本条明确了既有边坡工程加固方案选择时应考虑的主要

发H仪 艾文 边坡工程鉴定中通过实测等方式予以确定。边坡加固工程设计 时,原有支护结构及构件还能发挥多少作用,应依据边坡工程鉴 定报告中提供的实测或明确的计算参数确定。

旧支护结构共同受力时,组合支护结构抗力计算的相关规定。根

据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边坡工程技术规范》GB50330的有关规 定,边坡工程稳定性、变形及构件强度等计算时,应采用不同的 荷载效应最不利组合,相应的抗力取值分别为特征值和设计值。 本条提到的组合支护结构抗力则为特征值和设计值的统称,边坡 加固计算采用抗力特征值或抗力设计值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建 筑边坡工程技术规范》GB50330的有关规定执行。 1组合支护结构中新增支护结构和原支护结构抗力的发挥 程度受加固方法、原支护结构现状等多种因素影响,加固设计时 应根据本章具体规定分别计算各自有效抗力。 3本款公式主要表达新旧支护结构共同受力时,抗力大于 作用的基本概念。原支护结构有效抗力通过鉴定报告提供的有关 参数计算确定,不再做折减。当加固前原支护结构构件处于高应 力状态且无法进行有效卸载和检测鉴定确认时,原支护结构有效 抗力的利用应慎重。新增支护结构抗力则由于加固后支护结构因 二次受力存在应变滞后,难以充分发挥。本条根据支护结构形式 和加固方法分别采用不同的抗力发挥系数来考虑应变滞后对新增 支护结构抗力发挥的影响。采用此方法计算抗力一是便于设计人 员理解和应用,同时文与国家混凝土结构加固规范和砌体结构加 刮规活的加固士用路

7.2.6当支护结构传力路径改变或使支护结构质量增大时,支

7.2.6当支护结构传力路径改变或使支护结构质量增大时,支 护结构构件及地基基础受力会发生改变,可能因构件及地基基础 强度不足影响边坡安全,故有必要进行重新验算。

7.2.8本条规定了采用锚固加固法进行加固时应遵循的基本

1软弱土层中的锚杆会显著蠕变,从而导致锚杆预应力值 降低,或因锚固段注浆体与土层间的摩阻强度过低无法满足设计 要求的锚固力:若地层对钢筋和灌浆体有强腐蚀性,会降低锚杆 的使用寿命,导致边坡存在安全隐患和边坡稳定维护成本的增 加;当锚杆自由段处在欠固结的新填土等竖向变形较大的地层中 时,较大的竖向变形会导致锚杆的拉压力增加和对挡墙附加推力

增加,不利于边坡的稳定,因此以上儿种情况下的边坡不适宜采 用锚固法进行加固。 2锚杆布设的位置与方位要充分考虑边坡可能发生的破坏 模式、支护结构抗移、抗倾覆和强度等要求,锚杆位置布设于 边坡作用力合力点,能使其最大限度提高抵抗滑移或倾倒破环的 抗力。 3新增锚杆与原支护体系中锚杆的间距过密,会引起群锚 效应,从而降低锚杆的承载能力,不能充分发挥新增锚杆与原支 护体系中锚杆的作用:锚固段穿过滑裂面或潜在滑裂面不小于 2m有利于锚固的可靠性,同时是参考国内外的岩土锚杆规范所 故的规定。 4精轧螺纹钢筋是在整根钢筋上轧有螺纹的大直径、高强 度、高尺寸精度的直条钢筋,可在任意截面上通过内螺纹连接器 进行加长或者采用螺母进行锚固,具有连接、锚固简便、利手重 复张拉、与胶凝材料黏结力强、施工方便等优点;钢绞线具有强 度高、低松弛、可重复张拉、与钢筋相比可大量节省钢材且便于 运输和现场施工的特点,此外预应力镭锚杆杆体采用精轧螺纹钢 筋、无黏结钢绞线时,可根据监测结果较方便地进行预应力调 整,进行边坡动态设计与施工。 新增锚杆由于控制变形和加固的要求,预应力锁定值宜为镭 杆拉力设计值:被锚固支护结构位移控制值较低时,由于支护结 构变形,锚杆杆体受力会增加较多,为了保证锚杆的安全,被锚 固结构充许产生一定变形的工程,镭锚杆初始预应力适当降低,锁 定值可取锚杆拉力设计值的75%~90%。 5锚杆传力构件具有足够的强度和刚度,是为了避免传力 构件局部损坏环和坡面地层因压缩变形而导致锚杆作用效果降低或 不能将锚固力有效地传至稳定地层中。 6永久锚杆在防腐等方面有严格的构造要求,应按现行国 家标准《建筑边坡工程技术规范》GB50330的有关规定执行。

7.2.9本条规定了采用抗滑桩加固法进行加固时应遵循的基本

规定。 1抗滑桩的截面、嵌固深度及高度应按计算确定,边坡岩 十体不应越过桩顶或从桩间滑出,不应产生新的深层滑动 3抗滑桩间隔开挖和其他防护措施是施工期间挡墙的安全 防护。

7.3悬臂式、扶壁式挡墙工程

7.3.1挡墙的主要载荷是土压力和相关的外来载荷,随着其使 用时间的增长,挡土墙的外观质量、稳定性就可能会减弱,出现 墙面开裂、鼓胀甚至不同程度的失稳现象。由于挡墙所承受的列 部载荷环境、回填七性质、地质条件不同,因而,挡墙出现结构 损坏、失稳的原因和所采用的加固方法也不尽相同,本条列出了 悬臂式、扶壁式挡墙工程几种有代表性的加固方法。 7.3.2本条规定了悬臂式、扶壁式挡墙采用锚固加固法进行加 固时应遵循的规定。 1悬臂式、扶壁式挡墙整体性强,采用预应力锚杆加固有 利于控制其变形。 2挡墙扶壁厚度及配筋量大,是挡墙的主要受力部位,为 了减小对既有支护结构的破坏和施工难度,锚杆布置应避让。 4本款明确了悬臂式、扶壁式挡墙新增锚杆及传力结构的 抗力发挥系数取值。悬臂式、扶壁式挡墙的自身变形较大,新增 非预应力锚杆更容易与之协同工作,所以锚杆抗力发挥系数折减 比重力式挡墙少:预应力铺固加固法对原支护结构有卸载作用 锚杆抗拉刚度天,有利于消除应力应变滞后,充分发挥新增支护 结构的作用,所以折减少。实际工程应用时,应注意避免张拉控 制应力过天,对原支护结构带来损伤或对原锚杆等产生的过多卸 载作用,影响原支护结构有效抗力的发挥

7.3.3本条规定了悬臂式、扶壁式挡墙采用抗滑桩加固法进行

加固时应遵循的规定。 1采用抗滑桩加固时,抗滑桩与重力式挡墙之间水平力的

可靠传递是关键。当抗滑桩无法紧贴挡墙时,可将桩与挡墙之间 的土体置换为现浇混凝土。 2本条明确了抗滑桩加固法加固悬臂式、扶壁式挡墙时抗 力发挥系数取值。只有悬臂式、扶壁式挡墙自身或其地基有一定 位移抗滑桩才能发挥作用,二者有一个协同过程,难以同时发挥 最大支护作用,故对其抗力作用有所折减。 7.3.5注浆加固法适用于砂土、粉土、黏性土、人工填土等土 本加固。注浆设计前应弄清场地能否采用注浆处理、适合采用何 种注浆材料和多大压力、预计的注浆量以及注浆处理后强度增加 或渗透性减小的程度等。 边坡注浆堵塞的泄水孔应重新采取清孔措施,同时应控制注 浆压力,避免注浆过程中边坡稳定性降低或对支护结构带来新的 损伤。 注浆浆液的扩散半径与浆液的流变特性、注浆压力、胶凝时 间、注浆时间等因素有关。理论计算的扩散半径与实际往往相差 很大,有条件时进行现场注浆试验确定相关参数对设计和施工更 有指导意义。 渗透注浆是在很小的压力下,克服地下水压和土的阻力,渗 入土体的天然孔隙,在土层结构基本不受扰动和破坏的情况下达 到加固的自的。 注浆加固地基时,增加的注浆宽度是参照有关地基基础处理 规范而来,其目的是有利于保证对地基持力层的有效加固。 注浆质量的好坏应通过合适的检查方法检验。轻型动力触 探、静力触探、钻孔抽芯等方法存在仅能反映检查一点的加固效 果的局限性,电阻率法、声波法等存在难以定量和直接反映检查 效果的缺点,对地基整体加固效果的检查目前尚无有效的方法。 相比之下,采用现场载荷试验检验注浆加固效果,在一定范围内 较能反映实际现状,但其检验费用相对较高,时间也较长,对重 要工程为确保工程安全,采用此方法检验是合理的。

7.3.6本条规定了堆载反压法设计的具体内容及要求。应急抢

险过程的堆载反压体作为边坡永久性加固工程使用时,应复核其 能否满足永久性的要求,并根据具体情况采取适当的处理措施。

7.3.7本条规定了削方减载法设计的其体内容及要求。削方减 载法适用于有削方条件、不危及后缘坡体整体稳定性及邻近建构 筑物、管线、道路及场地等安全和正常使用的情况。 有条件采用削方减载法对既有边坡工程进行加固时,削方减 载后使拟加固的边坡工程稳定性满足要求,也需对新形成的坡脚 及坡面进行保护。对稳定性不满足要求的及新形成的开挖边坡均 应按现行国家有关标准的规定进行支护处理

7.3.9悬臂式、扶壁式挡墙的结构构件包括扶壁、立板(或称 面板)、墙趾板和墙板,是混凝土结构构件,无特殊性,可完 全按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加固设计规范》GB50367的有 关规定进行加固,以满足其受力要求

.4.1本杀夕 7.4.2当重力式挡墙截面尺寸不够时,可采用墙前或墙后加天 截面宽度,也可墙前和墙后同时加大截面宽度。加大截面尺寸范 围可以是挡墙的局部高度区域。 挡墙采用钢筋混凝土时,加大截面部分混凝土浇筑前,应采 取凿毛处理、植人拉结钢筋等措施,保证新、旧混凝土结合成为 整体。当挡墙为砌体材料时,应先剔除原结构表面疏松部分,对 不饱满的灰缝进行处理,加固部位采取设水平齿槽或锚筋等措 施,保证新加混凝土与挡墙结合成为整体: 基槽开挖施工阶段,挡墙的稳定性会削弱。采取分段跳槽施 工,可减少挡墙同时受扰动的范围,避免坑槽内地基土暴露过久 引起原基础产生和加剧不均匀沉降,甚至危及挡墙的安全

时,同样变形锚杆承担的拉力较小,所以锚杆抗力发挥系数折减

较多。预应力锚固加固法对原重力式挡墙有卸载作用,新设锚杆 的支护作用可充分发挥,所以折减少

的支护作用可充分发挥,所以折减少。 7.4.4采用抗滑桩加固时,抗滑桩与重力式挡墙之间水平力的 可靠传递是关键。当抗滑桩无法紧贴挡墙时,可将桩与挡墙之间 的体置换为现浇混凝土。 加固重力式挡墙抗滑桩抗力发挥同加固悬臂式、扶壁式挡墙 时相当。

7.4.4采用抗滑桩加固时,抗滑桩与重力式挡墙之间水平力的

7.5.1锚杆挡墙工程失稳诱发因素较多,依据工程损伤程度、 破坏方式及现场条件,可采取多种方法加固,在条件充许的情况 下,应优先采用锚固加固法,

7.5.2在肋柱上增设锚杆,不但可以提高锚杆挡墙的

距过大及锚固总量不够而导致锚杆挡墙失稳,可以采用以下两种 方法来提高锚杆挡墙的抗力:(1)在原肋柱之间增设新的肋柱: (2)在肋柱之间增设横梁和锚杆。新增镭锚杆的位置与原支护体 系中锚杆应有一定的间距,以避免群镭效应,新增镭杆初始预应 力的大小应考虑原支护体系锚杆的镭锚固力的大小,新增锚杆的锁 定预应力值宜与其周围锚杆预应力一致,以有利于新旧锚杆共同 发挥锚固作用。 锚杆挡墙采用锚杆加固时,新增非预应力锚杆抗拉刚度较 小,在边坡新的变形下其应力应变滞后严重,相较其他支护形 式,新增锚杆发挥作用小,因此锚杆抗力发挥系数折减较其他支 护形式多。B级锚杆挡墙既有锚杆是满足安全性要求的,一般 不增设锚籽,为了减小锚肋、挡板受力,有时也会增设锚杆,故 增加了B.级镭杆挡墙新增锚杆及传力结构的抗力发挥系数。 7.5.3对于采用抗滑桩方法加固的锚杆挡墙工程,新增抗滑桩

7.5.3对于采用抗滑桩

和挡板(肋柱)间设置可靠的传力构件(或者采用紧贴挡板原 位浇注),有利于原支护体系中的挡板(肋柱)与新增抗滑桩

之间土压力的传递、协调变形与施工 抗滑桩悬臂较高或边坡岩土体作用力较大时,采用锚拉桩加 固法是被动加固与主动加固相结合的综合治理方法,有利于控制 由于边坡岩体作用力过大抗滑桩顶部的变形,避免其倾倒破 坏,并有利于减少桩身配筋,提高其经济性。 锚杆挡墙发生变形是抗滑桩发挥抗力作用的前提,锚杆挡墙 的既有锚杆延迟挡墙变形的发生,故锚杆挡墙新设抗滑桩抗力 发挥系数较小。

7.5.4采用注浆加固法、堆载反压法、削方减载法、截排水法

7.5.4采用注浆加固法、堆载反压法、削方减载法、截排水法 加固镭杆挡墙设计要求同加固扶壁式、悬臂式挡墙设计要求相 司,分别在本标准第7.3.5、7.3.6、7.3.7和7.3.8条中有相关 规定。

7. 6 桩板式挡墙工程

7.6.1本条列出了几种有代表性的加固方法。对施工期间因多 种原因造成部分已施工桩或挡板不满足安全要求时,还可根据实 际情况采用加大截面加固法、墙后部分土体材料置换(当未填 土时)等措施,必要时结合本条所列的加固方法。 7.6.2桩板挡墙通常采用悬臂桩,桩顶位移过大引起的周边建 筑、市政设施损坏的情况较多。采用预应力镭杆加固,可有效控 制桩顶位移。 若新增的锚杆为非预应力锚杆,因桩板式挡墙的自身变形较 重力式挡墙大,与悬臂式挡墙相当,锚杆更容易与之协同工作 所以锚杆抗力发挥系数折减比重力式挡墙少,与悬臂式挡墙 相同。 7.6.3新增抗滑桩与原桩基距离过近,施工期间对原桩基可能

7.6.1本条列出了几种有代表性的加固方法。对施工期间因多 种原因造成部分已施工桩或挡板不满足安全要求时,还可根据实 际情况采用加大截面加固法、墙后部分土体材料置换(当未填 土时)等措施,必要时结合本条所列的加固方法。

会产生不利的影响,削弱其理入岩土层段的嵌固效果。抗滑桩与 桩板式挡墙排桩之间在桩顶应设置后浇的钢筋混凝土连系梁,提 高桩受力的整体性。

7.7.1本条列出了加筋土挡墙几种有代表性的加固方法, 7.7.2加筋土挡墙自身变形较大,锚杆更容易与之协同工作, 其抗力发挥系数折减少。

7.7.1本条列出了加筋土挡墙几种有代表性的加固方法,

7.7.3加筋土挡墙自身变形能力强,随着挡墙变形增加抗滑

才能逐步发挥其抗滑作用,较大的变形降低了加筋土自身支护能 力,在不考虑加筋土支护效果降低的前提下,应适当降低抗滑桩 抗力发挥系数。

7.8锚定板式挡墙工程

7.8.2~7.8.3锚定板式挡墙增设锚杆及抗滑桩加固效果,同锚 汗挡墙增设锚杆及抗滑桩加固效果相当,考虑到锚定板挡墙增设 镭锚杆锚固段一般在土层中,其新增锚杆及传力结构的抗力发挥系 数直接按土层中的抗力发挥系数考虑,若锚固段分布在岩层中 其抗力发挥系数可提高0.05

7.9岩石锚喷边坡工程

7.9.1对需进行加固的岩石锚喷边坡工程,应根据加固工程地 质勘察报告、边坡加固工程鉴定和加固后边坡工作状态,分析边 坡破坏模式,根据破坏模式,兼顾已有边坡现状,选择合理的加 固设计方案。 本条规定了岩石锚喷边坡工程整体稳定性不满足要求时,可 根据现场情况采用一种或多种加固法组合进行加固。 7.9.2岩石锚喷边坡新增锚杆与既有锚杆受力机理一致,应力 应变滞后小,便于协同作用,有利于抗力发挥,故其抗力发挥系 数折减较小。新增锚杆锚固段均在岩层中,无须考虑锚固段地层

7.9.2岩石锚喷边坡新增锚杆与既有锚杆受力机理一致

应变滞后小,便于协同作用,有利于抗力发挥,故其抗力发挥系 数折减较小。新增锚杆锚固段均在岩层中,无须考愿锚固段地层 为土层时抗力发挥系数的折减。

滑桩易于同既有支护结构协同作用,其抗力发挥系数折减较小。

7.10.1对需进行加固的坡率法边坡工程,应根据加固工程地质 勘察报告、边坡加固工程鉴定和加固后边坡工作状态,分析边坡 破坏模式,根据破坏模式,兼顾已有边坡现状,选择合理的加固 设计方案。 本条规定了坡率法边坡工程整体稳定性不满足要求时,可根 据现场情况采用一种或多种加固法组合进行加固。 7.10.2本条规定了坡率法边坡工程局部稳定性不满足要求时 需根据工程情况及条件采用混凝土格构式锚杆加固法、锚钉格构 护坡、砌块护坡、绿化护坡、设柔性防护网等进行加固或防护。 7.10.3坡率法边坡新增支护结构和构件能充分发挥其支护效 能,抗力发挥系数可不折减

8.1.1既有边坡工程的加固,由于各种原因容易造成施工安全 事故,所以施工方案应结合边坡的具体工程条件及设计基本原 则,采取合理可行、有效的综合措施,在确保边坡加固工程施工 安全、质量可靠的前提下施工。

保工程进度、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指导施工的主要技术文件。 施工单位应认真编制,严格审查,实行多方会审制度。方案中应 有施工应急控制措施和实施信息法施工的具体措施和要求

8.1.3加固边坡工程应根据其特殊情况或设计要求,施工单位

应将监控网的监测范围延伸至相邻建筑物或周边环境进行自检监 测,以便对边坡加固工程的整体或局部稳定做出准确判断,必要 时采取应急措施,保障施工安全及施工质量:雨期施工时,应加 强监测、巡查次数。

8.2.4本条规定了采用削方减载法时现场施工顺序及有关要求。 现场施工时,应根据工程的具体情况、边坡的稳定性及现场条件 等确定施工顺序,并做好临时封闭、截排水、开挖临时放坡、弃 土弃渣及安全施工等有关工作。

8.2.6由于钻孔用水会软化边坡岩土体,弓引起其岩土体物理力 学参数下降,导致边坡的变形加大,降低边坡的稳定性,在受用 水影响明显的地层中成孔时,应采用钻:锚杆预应力张拉过程 会出现应力集中,可能引起原支护结构局部损坏或压缩变形,因 此在张拉时,不但要分级张拉到位,同时需加强对原支护结构及

8.2.7抗滑桩施工阶段因对边坡进一步扰动,边坡的稳定性处 于相对较低时期。施工采取跳槽开挖等措施尽量减少对边坡的扰 动,有利于保证施工期间边坡的安全

8.2.9注浆施工合理性是确保注浆加固效果的重要环节。施工

8.2.9注浆施工合理性是确保注浆加固效果的重要环节。施工 过程中对注浆压力、注浆流量的监测和调整则是提高注浆质量的 关键。

注浆施工包括注浆机械的选择、注浆方法的选择、确定注浆 次序和进行注浆控制。其中注浆控制可以采用过程控制,即通过 调整浆液性质和注浆压力、流量,把浆液控制在所要处理的范围 内:也可采用质量控制方法,通过注浆总量、注浆压力、注浆时 间等的控制,达到注浆加固的要求。 注浆过程中,出现浆液冒出地表时,可采取降低注浆压力 司时提高浆液浓度,必要时掺砂或水玻璃:采取限量注浆、间歇 注浆和地面进行填料反压处理等措施。 浆液过量流失天都伴随看注浆压力不升、吃浆不止的情况 多为岩土层内部特殊的岩土结构等原因造成的。应根据不同的地 质情况:采用不同的处理方法,通常处理方法有降低注浆压力: 改用较稠浆液;加粗骨料;添加速凝剂;间歇注浆;调整注浆施 工顺序,首先进行周边封闭孔注浆等

8.3.1当施工中边坡加固工程出现险情时,施工单位应及时采 取相应措施处理,并向设计等单位反馈信息,未经许可不得继续 施工,避免出现工程事故

8.4.1本条规定了边坡加固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的资料号

4.1本条规定了边坡加固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的资料要求

9.1.2边坡工程加固施工可能对既有边坡及支护结构造成一定 损伤,加剧边坡变形,危及边坡及其坡顶建筑物安全,应引起高 度重视。为了掌握边坡及其坡顶建筑物变形、支护结构受力情 况、加固措施的有效性,需对边坡进行监测。永久性边坡工程使 用周期长,加固竣工后一般不超过2年的时间段内其变形可能进 一步发展,支护结构内力发生较大改变,因此,要求永久性边坡 工程加固竣工后持续监测时间不应少于2年。大多的监测时间不 应少于2年。 对既有边坡工程进行加固施工前,设计单位应明确指出被保 护对象内可能被危害的保护对象,并给出具体监测项目及监测周 期要求。

边坡工程及支护结构变形值的大小与边坡高度、地质条

件、水文条件、支护类型、加固施工方案、坡顶荷载等多种因素 有关,变形计算复杂且不成熟,现行国家有关标准均未提出较成 熟的计算理论。因此,目前较准确地提出边坡加固工程变形预警 值也是困难的,特别是对岩体或岩土体边坡工程变形控制标准更 雄提出统一的判定标准,工程实践中只能根据地区经验,采取工 程类比的方法确定。在确定具体监测内容和要求时,宜由设计单 位提出初步意见,再与边坡加固工程变形监测有关的单位共同协 商最终确定边坡加固工程监测方案

9.1.5本条明确了保证边坡加固工程监测持续性和准确性的人 员措施。

9.1.5本条明确了保证边坡加固工程监测持续性和准确性的人

9.2.1~9.2.3为规范边坡加固工程变形监测工作,给出了监测 方案的具体要求及监测对象、项目的选择要求,供相关工程技术 人员参考使用。

9.2.4~9.2.11为了使边坡加固工程监测工作有法可依且可以 有效实施,给出了变形观测点布置应执行的现行国家有关标准 相应监测项目、监测要求的最低标准,同时给出了监测频率的 股规定,其自的是避免边坡加固工程监测工作实际操作中缺乏统 一的监测规定,随意布置变形观测点或随意增加无效观测点的现 象,在满足实际工程需求的前提下,减少社会资源和财富的 浪费。

0.2.12基于本标准第9.1.4条同样的原因,边坡加固工租

预警的控制是一件非常困难的工作,关系到社会资源、人力、物 力的调配,预报不及时或不准确,其产生的后果都是严重的,在 参考现行国家相关标准和有关边坡工程实践后,给出广预警预报 的一般要求。在实际使用中,监测单位应根据边坡加固工程自然 环境条件、危害后果的严重程度、地区边坡工程经验(如发现 少量流砂、涌土、隆起、陷落等现象时的处理经验)及同类边 坡工程的类比,慎重、科学地做出预警预报

9.3.2通过对已有边坡工程监测报告的调查发现,监测数据的 处理方法、表达形式差异极大,且不规范,为统一监测数据的处 理方法,表达方式特做此规定。

9.4.2为规范、统一边坡加固工程监测报告的编制DB44/T 1796.2-2016 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中心建设规范 第2部分:岗位设置与业务运行.pdf,特做此 规定。

附录A边坡工程支护结构地基

A.1.1~A.1.4任何工程的地基基础一般均为隐蔽工程,实际 现场检测工作受周边环境、场地条件、检测设备、检测方法等多 种因素影响,实际支护结构地基基础的检测存在很大困难,因 此,岩十体参数应按边坡工程鉴定加固勘察报告确定:同时根据 地基基础变形观测资料、上部支护结构反应、当地工程实践经 验,结合有关验算,评定支护结构地基基础的安全性。支护结构 地基基础包括地基及基础两入项目,其安全性以地基及基础两个 项目中的最低评定等级作为地基基础的安全性等级

GB/T 35684-2017 燃油容器爆炸性环境阻隔抑爆材料技术要求A.2.1本条参考现行国家有关标准给出了边坡工程地基检验的 基本要求。

A.3.1~A.3.2给出了基础检验应符合的规定及现场检测的儿 种方法。

3.3本条给出了基础安全性评级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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