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11/T 1882-2021 城市轨道交通车站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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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11/T 1882-2021 城市轨道交通车站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pdf

续表A.0.1车站土建工程分部工程、分项工程、检验批划分地下连续墙每一槽段钻孔灌注桩每20根基坑围护钢格栅喷射混凝土每5榻钢管/型钢支撑每5榻钢格栅竖井01锁口圈梁每一施工段土方开挖每5榻钢格栅间距衬砌(模板及支架、钢筋、混凝土)每一浇筑段投点测量每一投点监控量测及信息反馈每一监测断面超前小导管每一加固段竖井及连通地层加固注浆每一加固段道(暗挖)09管棚及注浆每一加固段初期支护背后充填注浆每一加固段洞身开挖每一循环钢架(格栅钢架、型钢钢架)每20延米连通道02钢筋网每20延米喷射混凝土每20延米钢筋每一施工段模板及支架每一浇注段混凝土每一浇注段背后回填注浆每一浇注段监控量测及信息反馈每一监测断面18

表A.0.2车站防水工程分部工程、分项工程、检验批划分分部工程分项工程检验批防水混凝土每一施工段水泥砂浆防水层每一施工段卷材防高聚物改性沥青防水层暗挖车站每20m水层合成高分子防水层明挖车站每施工段涂膜防水层每一施工段涂料防水层每一施工段暗挖车站每20m地下结构防水工程01塑料板防水层明挖车站每一施工段金属板防水层每10m²暗挖车站每20m膨润土防水毯明挖车站每一施工段细部构造防水每个细部地下连续墙防水每5个单元槽段卷材防高聚物改性沥青防水层暗挖车站每20m水层合成高分子防水层明挖车站每施工段屋面防水工程02涂膜防水层每一施工段接缝密封防水每道接缝种植屋面防水每一施工段详见A.0.3装饰装修工程分部工程、分项厕浴间防水工程03工程、检验批划分回填注浆每一注浆段注浆工程04衬砌裂缝注浆每条裂缝19

DL/T 5802-2019 管廊工程1000kV气体绝缘金属封闭输电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pdf3装饰装修工程分部工程、分项工程、检验

0.3装饰装修工程分部工程、分项工程、检验

车站工程机电设备安装工程分部工程、分工

0.4车站工程机电设备安装工程分部工程、分

0.4车站工程机电设备安装工程分部工程、分

.4车站工程机电设备安装工程分部工程、分

.4车站工程机电设备安装工程分部工程、分

5消防工程(车站)分部、分项工程、检验

A.0.5消防工程(车站)分部、分项工程、

附录B轨道交通车站工程单位工程质量验收检验项目

附录B轨道交通车站工程单位工程质量验收检验项目

B.1观感质量验收检查内容

B.1.1轨道交通车站工程单位工程观感质量验收的建筑结构主要检查项目应包括下列内容: 1侧墙及顶板结构防水符合一级防水等级标准; 2各防火分区的孔洞按设计要求封堵: 3侧墙及顶板可见部位无影响混凝土结构性能和使用功能的裂缝; 4公共区吊顶与结构连接螺栓安装牢固、弹垫、平垫齐全: 5设备区特种门品种、类型、规格、尺寸、性能、开启方向、安装位置、防腐处理应符合设计 要求,预埋件的数量、位置、埋设方式、与框的连接方式应符合设计及规范要求; 6影响试运行安全的其他检验项目。 B.1.2轨道交通车站工程单位工程观感质量验收的建筑结构一般检查项目应包括下列内容: 1设备区房间及风道地面无起砂现象; 2墙面、柱面饰面板用材料的规格型号及安装质量符合设计及规范要求; 3侧墙及地面变形缝保护装置的安装符合设计要求,变形缝保护装置与周边地面高差符合规范 要求; 4吊顶与结构连接处螺栓安装牢固、位置符合设计要求,龙骨、吊杆规格型号及安装质量符合 设计及规范要求; 5挡烟垂壁(帘)固定件的数量、规格、位置、连接方式符合设计及规范要求; 6检修口、爬梯施工符合设计要求,检修口无遮挡,检修口、夹层内无积水和杂物; 7公共区扶手及栏杆平滑无毛刺,起止端的水平段大于300mm,并按规范设置盲文

3.1.3轨道父通车站上程单位 重验收的电主安检直项日应包拍下内名 1照明配电室及环控电控室接地(PE)或接零(PEN)支线单独与接地(PE)或接零(PEN) 干线相连接,不得串联连接; 2公共区、设备区及附属所有灯具、开关、插座的安装及接线、接地等应符合设计及规范要求; 3环控电控室、通信机房、信号机房、UPS电池室、供电机房、车控室等各控制室内的VRV 冷凝水管道不得安装在电气设备控制柜上方; 4空调机房、冷水机房、各类泵房的电动机及电动执行机构的可接近裸露导体须接地(PE)或 姜零(PEN); 5UPS设备室不间断电源输出端的系统接地连接方式应符合设计要求; 6所有金属电缆桥架及其支架、引入或引出的金属电缆导管是否可靠接地(PE)或接零(PEN) 且导线及接地线材质、规格、连接方式应符合设计及规范要求; 7强、弱电井中金属电缆支架、电缆导管须可靠接地(PE)或接零(PEN); 8所有区域内电线、电缆敷设的钢导管不得采用对口熔焊连接;镀锌和壁厚小于或等于2mm的 钢导管不得采用套管熔焊连接; 9电缆桥架和金属线槽在穿防火墙及防火楼板部位应采取防火封堵措施; 10影响试运行安全的其他检验项目。 B.1.4轨道交通车站工程单位工程观感质量验收的电气一般检查项目应包括下列内容: 1所有区域内照明线路及灯具安装应牢固,内配线应符合设计要求。疏散及出口指示灯应符合 设计及规范要求; 2所有吊顶及设备机房架空地板内不得有导线明露:

3残疾人卫生间照明灯具开关和紧急呼叫按钮的安装位置应满足符合设计及规范要求; 4站台板下线缆敷设及固定方式应符合设计及规范要求

B.1.5轨道交通车站工程单位工程观感质量验收的水暖主要检查项目应包括下列内容: 1各类泵房、风道及出入口等部位管道穿越外围护结构、水池等应按设计要求设置柔性防水套 管; 2公共区、设备区防排烟风管的本体、框架与固定材料、密封垫料、柔性短管等必须为不燃材 料,风管穿越其他房间应做好防火处理; 3管道穿越车站防火分区按相关标准进行封堵: 4公共区、设备区消防管道系统不应有接出其他用水管道和设备; 5风管内严禁其他管线穿越;室外立管的拉索严禁固定在避雷针或避雷网上; 6影响试运行安全的其他检验项目。 B.1.6轨道交通车站工程单位工程观感质量验收的水暖一般检查项目应包括下列内容: 1冷冻机房、消防泵房、空调机房内给排水管道不得安装在电气设备控制柜上方: 2卫生间排水管道应设置透气管道,透气管道应单独排放至安全地点或设置独立排风系统; 3设备区防火阀设置应符合规范要求; 4卫生间卫生洁具安装应设置固定支架,且固定牢固;洁具排水管件接口应严密,水封高度符 合设计要求; 5公共区、设备区管道穿越变形缝、沉降缝、伸缩缝应安装补偿装置,且设置固定支架; 6公共区、设备区室内隐蔽给水管道在易燃易爆物和经常有人通过上方的给水管道应按设计要 求做防结露保温处理。

2卫生间排水管道应设置透气管道,透气管道应单独排放至安全地点或设置独立排风系统; 3设备区防火阀设置应符合规范要求; 4卫生间卫生洁具安装应设置固定支架,且固定牢固;洁具排水管件接口应严密,水封高度符 合设计要求; 5公共区、设备区管道穿越变形缝、沉降缝、伸缩缝应安装补偿装置,且设置固定支架; 6公共区、设备区室内隐蔽给水管道在易燃易爆物和经常有人通过上方的给水管道应按设计要 求做防结露保温处理,

B.2使用功能的抽查内容

B.2.1轨道交通车站工程单位工程使用功能的抽查建筑结构主要抽查项目应包括下列内容: 1变形缝的构造、安装质量符合设计及规范要求,变形缝部位的主体结构、龙骨应断开,管线 软连接; 2公共区楼梯净空符合设计及规范要求; 3影响试运行安全的其他检验项目。 B.2.2 轨道交通车站工程单位工程使用功能的抽查建筑结构抽查项目应包括下列内容: 1卫生间、排水沟进行泼水试验无积水,不影响正常使用; 2公共区栏杆水平进行推力试验应符合设计及规范要求; 3站厅层隔离栏杆疏散口宽度符合设计及规范要求

2.1轨道交通车站工程单位工程使用功能的抽查建筑结构主要抽查项目应包括下列内容: 1变形缝的构造、安装质量符合设计及规范要求,变形缝部位的主体结构、龙骨应断开 连接; 2公共区楼梯净空符合设计及规范要求。

B.2.2轨道交通车站工程单位工程使用功能的抽查建筑结构抽查项目应包括下列内容: 1卫生间、排水沟进行泼水试验无积水,不影响正常使用; 2公共区栏杆水平进行推力试验应符合设计及规范要求; 3站厅层隔离栏杆疏散口宽度符合设计及规范要求。

1照明配电室电流值应符合规范要求,应急电源柜应急电源自动投入功能试验符合设计及规范 要求; 2照明配电室、环控电控室、风道及附属双电源自动/手动切换功能试验符合设计及规范要求 3所有区域插座漏电保护功能和插座接线情况符合设计及规范要求; 4变配电室、环控室、照明配电室及弱电机房的接地、接零导通试验应符合设计及规范要求 5所有区域应急照明投入情况试验符合设计及规范要求; 6公共区、设备区所有开关、插座的安装及接线、接地等应符合设计及规范要求; 7影响试运行安全的其他检验项目 B.2.4轨道交通车站工程单位工程使用功能的抽查电气一般抽查项目应包括内容:所有区域照明开

关抽查功能应符合标准。

B.2.5轨道交通车站工程单位工程使用功能的抽查水暖主要抽查项目应包括下列内容: 1风机功能试验(风量、风压)结果应符合设计及规范要求; 2设备区VRV功能运行应符合设计及规范要求; 3水泵功能试验(启、停、压力、流量)应符合设计及规范要求。 B.2.6轨道交通车站工程单位工程使用功能的抽查水暖无一般抽查项目

B.2.5轨道交通车站工程单位工程使用功能的抽查水暖主要抽查项目应包括下列内容:

B.3.1轨道交通车站工程单位工程安全、节能、环境保护和主要使用功能的检验资料建筑结构主要

查项目应包括下列内容: 1单位工程、分部分项工程验收资料、工程安全和功能检验资料、验槽资料等齐全有效; 2公共区吊顶膨胀螺栓拉拔力检测报告检测符合设计及规范要求; 3有侧墙及顶板可见部位混凝土裂缝台账,有害裂缝有检测报告、处理方案及处理后验收记录: 4不合格试验及项目全部处理完毕,并符合要求; 5公共区墙面、柱面石材放射性复试报告符合设计及规范要求; 6装修材料及钢管柱结构防腐、防火性能检测报告符合设计及规范要求; 7影响试运行安全的其他检验项目。

一般核查项目应包括下列内容:

1结构验收资料齐全,所提出问题已全部整改; 2干挂铝板材质及镀锌层检测报告项目符合设计及规范要求,施工隐检记录照片: 3公共区墙面、柱面石材及铝板膨胀螺栓拉拔力检测报告检测符合设计及规范要求; 4设备区吊顶膨胀螺栓拉拔力检测报告检测符合设计及规范要求; 5特种门检测报告符合设计及规范要求; 6挡烟垂壁(帘)膨胀螺栓拉拔力检测符合设计及规范要求

B.3.3轨道交通车站工程单位工程涉及安全、节能、环境保护和主要使用功能的检验资

核查项目应包括下列内容: 1公共区及设备区低压配电系统电缆、电线标称截面积和导体电阻值复试检验报告检测数据应 符合设计及规范要求,并见证取样; 2影响试运行安全的其他检验项目。 B.3.4轨道交通车站工程单位工程涉及安全、节能、环境保护和主要使用功能的检验资料电气一般 核查项目应包括下列内容: 1配电与照明节能工程使用的照明光源、照明灯具机器附属装置等进场时,应进行复验,复试 检验报告检测数据应符合设计及规范要求,并见证取样; 2公共区及设备区电气绝缘电阻测试结果应符合设计及规范要求; 3公共区及设备区电气器具通电安全检查结果应符合设计及规范要求; 4公共区及设备区电气设备空载试运行检查结果应符合设计及规范要求; 5公共区及设备区建筑物照明通电试运行检查结果应符合设计及规范要求; 6公共区及设备区漏电开关模拟试验结果应符合设计及规范要求; 7公共区及设备区电气接地电阻测试结果应符合设计及规范要求; 8变电所大容量电气线路结点测温结果应符合设计及规范要求。

核查项目应包括下列内容:

B.3.5轨道交通车站工程单位工程涉及安全

B.3.5轨道交通车站工程单位工程涉及安全、节能、环境保护和主要使用功能的检验资料水暖主要 核查项目应包括下列内容: 1公共区及设备区通风空调、消防、给排水系统所有设备的型号、规格及技术参数符合设计要 求; 2风管、水管外保温材料,风机盘管,散热器复试检验报告检测数据,符合设计及规范要求, 并见证取样; 3公共区及设备区管道系统试压、主干管上起截断作用的阀门打压试验记录符合设计及规范要 求; 4公共区及设备区排烟风管漏风量试验记录符合设计及规范要求; 5公共区及设备区防排烟、通风空调系统调试符合设计及规范要求: 6影响试运行安全的其他检验项目。 B.3.6轨道交通车站工程单位工程涉及安全、节能、环境保护和主要使用功能的检验资料水暖一般 该查项目应包括下列内容: 1公共区及设备区管道冲洗、消毒、水压、通水等试验结果符合设计及规范要求;风管漏风量 试验结果符合设计及规范要求;

附录D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

附录D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

附录D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

0.1分项工程质量应由专业监理工程师组织项目专业技术负责人等进行验收,并按表D.0.1 和项目填写记录,

程质量应由专业监理工程师组织项目专业技术负责人等进行验收,并按表D.0.1的格

表D.0.1 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表

1地基基础、主体结构工程的分项工程质量验收不填写“分包单位”和“分包项目经理” 2本表一式三份,产权单位、运营单位、施工单位保存。

附录E分部(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

0.1分部工程质量应由总监理工程师组织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和有关勘察、设计单位项目负 行验收,并按表E.0.1的格式和项目填写记录

表E.0.1 分部(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

附录F单位工程质量验收用表

:1单位工程验收时,验收签 相应单位的法人代表书面授权。

主:1抽查项目由验收组协商确定。

2本表一式五份,产权单位、运营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档案馆保存。

注:1对质量评价为差的项目应进行返修:

2本表一式五份,产权单位、运营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档案馆保存。

1为便于在执行本标准条文时区别对待,对要求严格程度不同的用词说明如下: 1)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 正面词采用“必须”,反面词采用“严禁”。 2)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 正面词采用“应”,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 3)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这样做的: 正面词采用“宜”或“可”,反面词采用“不宜”。 4)表示有选择,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这样做的,采用“可”。 2条文中指明应按其他有关标准执行的写法为:“应符合规定”或“应按…·执行”

,为便于在执行本标准条文时区别对待,对要求严格程度不同的用词说明如下: 1)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 正面词采用“必须”,反面词采用“严禁”。 2)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 正面词采用“应”,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 3)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这样做的: 正面词采用“宜”或“可”,反面词采用“不宜”。 4)表示有选择,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这样做的,采用“可”。 2条文中指明应按其他有关标准执行的写法为:“应符合规定”或“应按

《地下铁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GB/T50299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 《城市轨道交通工程质量验收标准第1部分:土建工程》DB11/T311.1 《城市轨道交通工程质量验收标准第2部分:设备安装工程》DB11/T311.2

城市轨道交通车站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

of station engineering of urban rail transit

1.0.1本标准的编制目的是为了加强和统一北京市城市轨道交通车站工程的管理和验收。本标准不 步及工程决策阶段的质量、勘察设计阶段的质量和运营维修阶段的质量等。 .0.2本标准适用范围为北京市新建、改建、扩建等城市轨道交通车站工程。 1.0.3城市轨道交通车站工程施工质量的验收综合性强、涉及面广,与其他施工技术和质量控制方 面的标准密切相关。因此,本标准有规定的应遵照本标准执行,本标准无规定的(如:无障碍设施、 建筑节能工程、有其它特殊要求的)应按照国家、行业、北京市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和设计单位设 计文件要求执行。

0.1本标准的编制目的是为了加强和统一北京市城市轨道交通车站工程的管理和验收。本标 及工程决策阶段的质量、勘察设计阶段的质量和运营维修阶段的质量等。 0.2本标准适用范围为北京市新建、改建、扩建等城市轨道交通车站工程。 0.3城市轨道交通车站工程施工质量的验收综合性强、涉及面广,与其他施工技术和质量控 的标准密切相关。因此,本标准有规定的应遵照本标准执行,本标准无规定的(如:无障碍 筑节能工程、有其它特殊要求的)应按照国家、行业、北京市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和设计单 文件要求执行。

本章给出的术语中,主要参考了《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基本术语标准》GB/T50833、《建筑工程 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相关术语。平行检验的术语参考了《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T 50319、《建设工程监理规程》DB11/T382;单位工程预验收、缓验工程的术语参考了《关于印发< 北京市城市轨道交通建设工程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京建法(2017)1号)的相关规定。

给出的术语中,主要参考了《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基本术语标准》GB/T50833、《建筑工程 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相关术语。平行检验的术语参考了《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T 《建设工程监理规程》DB11/T382;单位工程预验收、缓验工程的术语参考了《关于印发< 市轨道交通建设工程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京建法(2017)1号)的相关规定。

本条规定了城市轨道交通车站工程施工质量控制的主要方面: 1用于工程的主要材料、半成品、成品、建筑构配件、器具和设备的进场检验和重要材料、产 品的复验。为把握重点环节,要求对涉及安全、节能、环境保护和主要使用功能的重要材料、产品 进行复检,体现了以人为本、节能、环坏保的理念和原则。 2为保证工程整体质量,应控制每道工序的质量。目前各专业的施工技术规范正在编制,并陆 续实施,可参照执行。考虑到企业标准的控制指标应严格于行业和国家标准指标,鼓励有能力的建 设、施工单位编制企业标准,并按照企业标准的要求控制每道工序的施工质量。施工单位完成每道 工序后,除了自检、专职质量检查员检查外,还应进行工序交接检查,上道工序应满足下道工序的 施工条件和要求;同样相关专业工序之间也应进行交接检验,使各工序之间和各相关专业工程之间 形成有机的整体。 3工序是建设工程施工的基本组成部分,一个检验批可能由一道或多道工序组成。根据目前的 验收要求,监理单位对工程质量控制到检验批,对工序的质量一般由施工单位通过自检予以控制, 但为保证工程质量,对监理单位有要求的重要工序,应经监理工程师检查认可,才能进行下道工序 施工。 3.0.4本条参照《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并结合城市轨道交通车站工程施工 质量验收经验制定。 本条规定了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的基本要求: 1工程质量验收的前提条件为施工单位自检合格,验收时施工单位对自检中发现的问题已完成 整改。 2参加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的各方人员资格包括岗位、专业和技术职称等要求,具体要求应符合 国家、行业和地方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及本标准的规定,尚无规定时可由参加验收的单位 协商确定。 3检验批主控项目和一般项目的划分应符合各专业验收规范的规定。 4见证检验、工程实体质量检测、使用功能检测的项目、内容、程序、抽样数量等应符合国家, 行业和北京市有关规范的规定。 5项目监理机构进行的平行检验,可参照北京市地标《建设工程监理规程》DB11/T382实施。 车站工程的结构混凝土强度应进行监理平行抽样检验,可由项目监理机构采用回弹法对混凝土强度 进行检验,每个混凝土强度等级、车站每层至少检验一次,也可委托具有资质的检测机构按照相关 标准规定的方法进行检测;承重结构的钢筋机械连接,应对螺纹接头紧力矩进行抽样检验,每种 规格、每个检验批的钢筋接头至少检验5个接头,应均匀分布;承重结构的钢筋焊接连接,应对焊 缝的尺寸外观质量等项目进行抽样检验,每个检验批至少检验5处;应对砌体结构墙体(柱)的砂浆 泡满度进行抽样检验,每层至少检验3处,每处3个砌体,取平均值。 6考虑到隐蔽工程在隐蔽后难以检验,因此隐蔽工程在隐蔽前应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继 续施工。 7抽样检验的范围包括涉及结构安全、节能、环境保护和使用功能的重要分部工程,具体内容 可由各专业验收规范确定,抽样检验和实体检验结果应符合有关专业验收规范的规定。 8观感质量可通过观察和简单的测试确定,观感质量的综合评价结果应由验收各方共同确认并 达成一致。对影响观感及使用功能或质量评价为差的项目应进行返修。 3.0.5本条参照《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制定。

本条明确给出了工程施工质量验收合格的条件。本标准及各专业验收规范提出的合格要求 工质量的最低要求,允许建设、设计等单位提出高于本标准及相关专业验收标准的验收要求

4.0.1城市轨道交通车站工程分部工程、分项工程、检验批划分除应符合本标准附录A的要求外, 分部工程、分项工程、检验批划分还可参照现行国家标准《地下铁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GB/ 50299和现行地方标准《城市轨道交通工程资料管理规程》DB11/T1448执行,其中分项工程、检 验批可根据工程实际情况扩展。附录A中检验批的划分参照了《城市轨道交通工程资料管理规程》 DB11/T1448及《城市轨道交通工程质量验收标准第2部分:设备安装工程》DB11/T311.2,吸收 广北京市轨道交通建设工程中质量验收工作申的好的做法和经验, 4.0.2城市轨道交通车站工程的单位工程为一个完整工程或一个相当规模的施工范围。在施工前可 由建设、监理、施工单位按相应专业规范、标准确定单位(子单位)工程、分部(子分部)工程、 分项工程、检验批,并据此收集整理工程资料和进行验收。 4.0.3本条参照《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制定。 分部工程是单位工程的组成部分,一个单位工程往往由多个分部工程组成。 当分部工程较大且较复杂时,为便于验收,可将其中相同部分的工程或能形成独立专业体系的 工程划分成若干个子分部工程。 4.0.4本条参照《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制定。 分项工程是分部工程的组成部分,由一个或若干个检验批组成。 4.0.5按检验批验收有助于及时发现和处理施工中出现的质量问题,确保工程质量,也符合施工实 际需要。 4.0.6对于本标准和相关专业验收标准未涵盖的分项工程和检验批,可由建设单位组织监理、施工 等单位协商确定。

5工程质量验收5.0.1本条参照《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制定。质量控制资料反映了检验批从原材料到最终验收的各施工工序的操作依据、检查情况以及保证质量所必须的管理制度等。对其完整性的检查,实际是对过程控制的确认,是检验批合格的前提。检验批合格与否主要取决于对主控项目和一般项目的检验结果。主控项目是对检验批的基本质量起决定性影响的检验项目,须从严要求,因此要求主控项目必须全部符合有关专业验收规范的规定,主控项目不允许有不符合要求的检验结果。对于一般项目,虽然允许存在一定数量的不合格点,但某些不合格点的指标与合格要求偏差较大或存在严重缺陷时,仍将影响使用功能或观感质量,对这些部位应进行维修处理。5.0.2本条参照《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制定。分项工程的验收是以检验批为基础进行的。检验批和分项工程具有相同或相近的性质,批量的大小不同。分项工程质量合格的条件是构成分项工程的各检验批验收资料齐全完整,且各检验批均已验收合格。5.0.3本条参照《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制定。分部工程的验收是以所含各分项工程验收为基础进行的。组成分部工程的各分项工程已验收合格且相应的质量控制资料齐全、完整。由于各分项工程的性质不尽相同,作为分部工程不能简单地将各分项工程组合加以验收,尚须进行以下两类检查项目:1涉及安全、节能、环境保护和主要使用功能的项目应进行有关的抽样检验,抽样检验结果应符合相应规定。2以观察、触摸或简单量测的方式进行观感质量验收,并结合验收人的主观判断,检查结果并不给出“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而是综合给出“好”、“一般”、“差”的质量评价结果。对于“差”的检查点应进行返修处理。5.0.4本条参照《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并结合北京市轨道交通车站工程验收经验制定。车站工程验收是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投入初期运营前重要的一次验收。验收合格的条件有以下六个方面:1构成单位工程的各分部工程应验收合格。2有关的质量控制资料应完整。3涉及安全、节能、环境保护和主要使用功能的分部工程检验资料应核查合格。资料核查要全面检查其完整性,不得有漏检缺项。4对主要使用功能应进行抽查。抽查结果应符合有关专业验收规范的规定。5观感质量应通过验收。观感质量检查须由参加验收的各方人员共同进行,最后共同协商确定是否通过验收。6对北京市城市轨道交通建设项目2014年以来车站验收的内容进行梳理、总结得出的验收检验项目内容,从外观质量、使用功能抽查、安全、节能、环境保护和主要使用功能的检验资料核查等方面总结出验收过程中的检验项目,列入附录B中。本款中规定观感质量检查、使用功能抽查、安全、节能、环境保护和主要使用功能的检验资料核查的检查结果应符合:附录B城市轨道交通车站工程单位工程质量验收检验项目中B.1.1条、B.1.3条、B.1.5条、B.2.1条、B.2.3条、B.2.5条、B.3.1条、B.3.3条、B.3.5条中的检查项目应全部合格;B.1.2条、B.1.4条、B.1.6条、B.2.2条、B.2.4条、B.2.6条、B.3.2条、B.3.4条、B.3.6条中的检查项目不合格项合计不得超过4项。5.0.6本条参照《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制定。一般情况下,不合格现象在检验批验收时就应发现并及时处理,但实际工程中不能完全避免不53

合格情况的出现,本条给出了当质量不符合要求时的处理办法: 1检验批验收时,对于主控项目不能满足验收规范规定或一般项目超过偏差限值的样本数量不 等合验收规定时,应及时进行处理。其申,对于严重的缺陷应重新施工,一般的缺陷可通过返修、 更换予以解决,充许施工单位在采取相应的措施后重新验收。如能够符合相应的专业验收规范要求 应认为该检验批合格。 2当个别检验批发现问题,难以确定能否验收时,应请具有资质的法定检测机构进行检测鉴定。 当鉴定结果认为能够达到设计要求时,该检验批应可以通过验收。这种情况通常出现在某检验批的 材料试块强度不满足设计要求时。 3如经检测鉴定达不到设计要求,但经原设计单位核算、鉴定,仍可满足相关设计规范和使用 功能要求时,该检验批可予以验收。这主要是因为一般情况下,标准、规范的规定是满足安全和功 能的最低要求,而设计往往在此基础上留有一些余量。在一定范围内,会出现不满足设计要求而符 合相应规范及标准要求的情况,两者并不矛盾。 4经法定检测机构检测鉴定后达不到规范的相应要求,即不能满足最低限度的安全储备和使用 功能时,则必须进行加固或处理,是指能满足安全使用的基本要求。这样可能会造成一些永久性的 影响,如增大结构外形尺寸,影响一些次要的使用功能。但为了避免建(构)筑物的整体或局部拆 除,避免社会财富更大的损失,在不影响安全和主要使用功能条件下DBJ51T 041-2015标准下载,可按技术处理方案和和协商 文件进行验收,责任方应按法律法规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和接受处罚。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这种方 法不能作为降低质量要求、变相通过验收的一种出路。 5分部工程及单位(子单位)工程经返修或加固处理后仍不能满足安全或重要使用功能时,表 明工程质量存在严重的缺陷。重要的使用功能不满足要求时,将导致轨道交通车站工程无法正常使 用,安全不满足要求时,将危及人身健康或财产安全,严重时会给社会带来巨大的安全隐患,因此 这类工程严禁通过验收, 需要专门研究处置方案。 GB50300制定。 工工

5.0.7本条参照《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制定。

5.0.7本条参照《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制定。 工程施工时应确保质量控制资料齐全完整,但实际工程中偶尔会遇到因遗漏检验或资料丢失而 导致部分施工验收资料不全的情况,使工程无法正常验收。对此可有针对性的进行工程质量检验, 采取实体检测或抽样试验的方法确定工程质量状况。上述工作应由有资质的检测机构完成,出具的 检验报告可用于施工质量验收。

6工程质量验收的程序和组织

本标准质量验收的程序和组织内容基于《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建 设工程监理规范》GB/T50319、《建设工程监理规程》DB11/T382、《关于印发城市轨道交通建设 工程验收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建质(2014)42号)、《关于印发<北京市城市轨道交通建设工 程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京建法(2017)1号)的相关规定,并结合近年来北京市轨道交通建设 管理有限公司细化的质量验收程序和组织而编制。 5.0.2检验批验收是轨道交通车站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的最基本层次,是单位工程质量验收的基础 所有检验批均应由专业监理工程师组织施工单位项目部专业质量检查员等有关人员验收并签认。 检验批的质量验收应包括:实物检查、资料检查。在填写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时MH/T 5040-2019标准下载,应具有现场 验收检查原始记录。 质量检查员的资格资历要求可参照《轨道交通施工现场安全质量主要管理人员配备的指导意 见》(京建发(2014)72号)或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6.0.3本条参照《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制定。 分项工程由若干个检验批组成,也是单位工程质量验收的基础。验收时在专业监理工程师组织 下,可由施工单位项目质量(技术)负责人对所有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进行汇总,核查无误后报专 业监理工程师审查,确认符合要求后,由项目质量(技术)负责人在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中签字 然后专业监理工程师签字通过验收。 在分项工程验收中,如果对检验批验收结论有怀疑或异议时,应进行相应的现场检查核实。 6.0.5本条给出了轨道交通建设工程分部工程验收组织的基本规定。参加验收的人员有三种情况: 1除地基基础、主体结构和建筑节能三个分部工程外,其他分部工程的验收组织相同,即由 总监理工程师组织,建设单位代表、设计单位专业负责人及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和项目技术、质量 负责人等参加; 2按《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要求,规定勘察、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和 施工单位技术、质量部门负责人应参加地基与基础分部工程的验收: 3按《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要求,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和施工单位技 术、质量部门负责人应参加主体结构、节能分部工程的验收。参加验收的人员,指定的人员必须参 加验收。 由于各施工单位的机构和岗位设置不同,施工单位技术、质量负责人允许是两位人员,也可以 是一位人员。 涉及安全、节能、环境保护和主要使用功能的项目应进行有关的抽样检验。 5.0.6本条规定了车站工程自检、预验收、单位工程验收的流程。车站工程作为单位工程验收合格 后,应参加后续线路的项目工程验收、竣工验收。 5.0.7本条规定了车站单位工程自检工作内容、工作程序、自检合格后签认并形成的工程资料。 5.0.8本条规定了单位工程预验收工作内容、工作程序、预验收合格后总监理工程师签署《单位(子 单位)工程预验收报验表》。 6.0.11本条规定了建设单位制定的车站工程验收方案中应包括内容,其中验收方法应包括实地查 验的具体部位、方法、频率。 5.0.12本条规定了车站工程验收工作内容、工作程序、验收合格后签认工程资料。其中,建设单 位核对、核查验收组主要成员及资格后,应经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确认主要成员及资格是否符合相关 规定。 5.0.13本条规定了车站工程缓建、缓验工程验收程序。参考北京市地标《城市轨道交通工程质量 验收标准第1部分:土建工程》DB11/T311.1及交通运输部规范性文件《城市轨道交通初期运营 前安全评估技术规范第1部分:地铁和轻轨》(交办运(2019)17号)制定了缓验工程完成验收

轨道交通车站工程的主体结构分部工程包含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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