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G/TJ08-227-2020 预拌混泥土生产技术标准.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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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G/TJ08-227-2020 预拌混泥土生产技术标准.pdf

同济大学出版社 2021 上海

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文件

沪建标定【2021]298号

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 各有关单位: 由上海市建筑科学研究院有限公上海市建设工程安全质 量监督总站、上海市混凝土行业协会全编的《预拌混凝土生产技 术标准》,经我委审核,现批准为上海市工程建设规范,统一编号 为DG/TJ08—2272020#2021年9月1日起实施。原《预拌 混凝土生产技术规程》DG/TJ08/227—2014)同时废止。 本规范由上海市准房和城系建设管理委员会负责管理,市建 筑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特此通翔 市住 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

JGJT371-2016 非烧结砖砌体现场检测技术规程.pdf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

1.0.1为促进本市预拌混凝土的应用,保证工程质量,做到技术

.0.1为促进本市预拌混凝土的应用,保证工程质量,做到技 先进、安全可靠、经济合理,制定本标准。 计、生产过程控制和预拌混凝土质量检验。 1.0.3预拌混凝土的生产除应执行本标准外,尚应符合国家、行 业和本市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0.2生产废水industrialwastewate

2.0.6太体禄混凝土massconcrete 混凝结构物实体最小尺寸不小于1m的大体量混凝土,或 预计会因混凝土中胶凝材料水化引起的温度变化和收缩而导致 检害裂缝产生的混凝土。

以建设工程设计、施工和使用对混凝土性能特定要求为总体 目标,选用优质常规原材料,合理掺加外加剂和矿物掺合料,采用 较低水胶比并优化配合比,通过预拌和绿色生产方式以及严格的

措施,制成具有优异的拌合物性能、力学性能 能的混凝士

0.9再生骨料混凝土recycledaggregatecd

三骨料配制而成的混凝

3.0.1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以下简称企业)应加强质量管理,完 善质量保证体系,对产品质量负责。 3.0.2预拌混凝土生产所用原材料的品种、规格、质量指标及其 检验方法,产品的品种、规格、质量指标及其检验方法操作工艺 应符合本标准和有关标准的规定。 3.0.3企业的储料区、主机搅拌楼、物料输送系统等主要生产区 域实现全封闭,配置主动式收尘、降尘设备狂采用信息化集成管 理系统进行运营管理。 3.0.4预拌混凝土生产应遵循节约资源、提高能效、保护环境的 原则,企业应按照现行行业标预拌混凝本绿色生产及管理技 术规程》JGJ/T328的规定进行绿色生产

4.3.1预拌混凝土用细骨料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设用砂》 GB/T14684和现行行业标准《普通混凝土用砂、石质量及检验方 法标准》JGJ52的规定。 4.3.2细骨料的选用应符合下列规定: 1细骨料宜采用中砂。 2采用混合砂时,应按规定的品种、规格和比侧混合,混合 后应符合中砂的标准规定。 3当采用海砂时,应作净化处理并满足现在行业标准《海砂 4.3.3预拌混凝土用细骨料的氯离子谷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1 一般工程预拌混凝土用细骨料的氯离子含量不应大于 0.02%。 2预应力混凝土结构钢纤维混凝土结构、装配整体式混凝 土结构、设计使用年限动年或以的混凝土结构和其他有特殊 要求的钢筋混凝大绪树用细骨料的氯离子含量不应大于0.01%。 3预拌混凝土用细骨料氯离子含量应按照现行行业标准 《普通混凝?用砂、石质量及检验方法标准》JGJ52中规定的方法 进行检验 4.3.4细骨料的检验批次应按下列规定执行: 2细骨料以1000t为一验收批,不足1000t时,应按一验 收批进行验收;当细骨料的质量稳定、进料量较大时,同厂家(产 地)、同品种、同规格的可每周检验不少于2次。当进料过程中出 现异常时,应增加取样检测频次。

4.3.5细骨料的质量应按下列规定进行检

某良种场施工组织设计然砂每验收批均应进行氯离子含量、贝壳含量

配、含泥量和泥块含量检验。 2人工砂每验收批应至少进行颗粒级配、含泥量、泥块含量 和石粉含量检验。 3当不同品种的砂混合使用时,应按本条第1款或第2款 分别进行检验,混合后每验收批还应至少按混合比例进行颗粒级 配检验。 X 4对于长期处于潮湿环境的重要结构混凝土或设计上明确 提出耐久性要求的混凝土,其使用的同一产地的细骨料应进行碱 活性检验不少于1次。 4.3.6细骨料应按不同的品种、规格分别堆放还得混堆,并应作 好标识。在其运输、装卸及堆放过程中,应取措施,防止颗粒离 析、混入杂质

4.4.1预拌混凝土用粗骨料应符各现行行业标准《普通混凝土用 砂、石质量及检验方法标准》J2的规定, 4.4.2再生粗骨料应符合现行上海市地方标准《再生骨料混凝土 技术要求》DB31/T1128的规定。 4.4.3粗骨料的检验批次按下列规定执行: 按同厂家(产地)、同品种、同规格分批验收。 为一验收批,不足上述量时,应按一验收批进行验收;当粗骨料的 质量稳定、进料量较大时,同厂家(产地)、同品种、同规格的可每 周检验不少于2次。当进料过程中出现异常时,应增加取样检测 频次,

粗骨料的质量应按下列规定进行检验:

粗骨料每验收批至少应进行颗粒级配、含泥量

和针片状颗粒含量检验。 2再生粗骨料每个检验批应进行颗粒级配、微粉含量、泥块 含量、杂物含量和压碎指标的检验26-住房政策与住房建设规划.pdf,吸水率、表观密度按1次/月 的频率检验, 3对于长期处于潮湿环境的重要结构混凝土或设计上明确 提出耐久性要求的混凝土,其使用的同一产地的粗骨料应进行碱 活性检验不少于1次。 4.4.5粗骨料应按不同的品种、规格分别堆放,不得混堆应作 好标识。在运输、装卸及堆放过程中,应采取措施,防止颗粒离 析、混人杂质

1预拌混凝土用粉煤灰应符合现行属家标准《用于水泥和 混凝土中的粉煤灰》GB/T156的规定 2预拌混凝土思矿渣粉应符现行国家标准《用于水泥、砂 浆和混凝土中的粒必高炉矿潜粉》GB/T18046的规定。高强混 凝土用矿渣粉应选用S95级及以上矿渣粉。 3其他品种矿物掺合料应符合相应的国家标准或行业标 准,企业应通过试验验证,确认符合混凝土质量要求时,方可 乐 Y10d的掺合料为一验收批,但一批的总量不得超过200t。不足 200t时,应按一验收批进行验收, 4.7.3掺合料应按下列规定进行检验: 1粉煤灰每验收批应测定细度、需水量比、含水量和雷氏法安 定性(F类粉煤灰宜每季度测定1次);每季度应测定烧失量不少于 1次;每半年应测定三氧化硫和游离氧化钙含量不少于1次。

2矿渣粉每验收批至少应进行活性指数和流动度比检验。 3其他品种的矿物掺合料,应按相应的产品标准规定进行 检验。 4.7.4掺合料应根据不同的品种、规格及等级按批分别存储在专 用的仓罐内,防止受潮和被环境污染,并应作好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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