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22/T 5063-2021 装配式钢框架结构住宅技术标准.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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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22/T 5063-2021 装配式钢框架结构住宅技术标准.pdf

6.1.4规定了装配式钢框架结构住宝的结构设计须遵循的主要知

6.1.4规定了装配式钢框架结构住宅的结构设计须遵循的主要规 范,保障结构设计安全可靠。钢结构住宅的设计基准期50年,在 使用期限内应对钢构件进行维护,或采取措施保证钢结构构件在使 用期内免维护

6.2.1钢结构住宅结构设计区别于传统剪力墙住宅,以术

重要。结构方案概念清晰、定性正确,可避免结构分析阶段不必要 的繁琐运算。结构宜具有多道防线,避免因部分结构或构件的破坏

而导致整个结构丧失承受水平荷载、地震作用和重力荷载的能力; 结构的平面布置和竖向布置应使结构具有较合理的刚度、质量和承 载力分布,结构力学模型应清晰,传力线路应直接且宜直接传递到 基础;对可能出现的薄弱部位应在设计中采取有效的措施GTCC-091-2019 干线机车车辆受电弓,增强其 抗震能力。 6.2.3高层民用建筑的高宽比,是对结构刚度、整体稳定、承载能 力和经济合理性的宏观控制;在结构设计满足规定的承载力、稳定 性、抗倾覆、变形和舒适度等基本要求后,仅从结构安全角度讲高 宽比不是必须满足的,主要影响结构设计的经济性。 对带有裙房的高层建筑,当裙房的面积和刚度相对于其上部塔 楼的面积和刚度较大时,计算高宽比的房屋高度和宽度可按裙房以 上塔楼结构考虑。当一侧无裙房时,计算高度仍宜从地面算起

而导致整个结构丧失承受水平荷载、地震作用和重力荷载的能力; 结构的平面布置和竖向布置应使结构具有较合理的刚度、质量和承 载力分布,结构力学模型应清晰,传力线路应直接且宜直接传递到 基础;对可能出现的薄弱部位应在设计中采取有效的措施,增强其 抗震能力。

6.2.3高层民用建筑的高宽比,是对结构刚度、整体稳定、承载能

6.2.3高层民用建筑的高宽比,是对结构刚度、整体稳定

力和经济合理性的宏观控制;在结构设计满足规定的承载力、稳定 性、抗倾覆、变形和舒适度等基本要求后,仅从结构安全角度讲高 宽比不是必须满足的,主要影响结构设计的经济性。 对带有裙房的高层建筑,当裙房的面积和刚度相对于其上部塔 楼的面积和刚度较大时,计算高宽比的房屋高度和宽度可按裙房以 上塔楼结构考虑。当一侧无裙房时,计算高度仍宜从地面算起

6.2.4钢结构住宅的侧向位移限值的控制指标,现行各标准不基

一。本条统筹考虑各标准的研究成果,对结构侧向位移限值进行规 定。层间变形的控制除保障结构安全外,也是为了更好防止围护系 统和建筑装修的开裂、破损。围护系统是住宅质量控制中的一个难 点,除了对围护系统本身的合理性设计外,在满足安全性、兼顾经 济性的条件下,对结构刚度的从严控制也是目前设计中的一个必要 的措施。当采用装配式围护墙体且与主体结构采用柔性连接或有其 他可靠依据时,地震作用下的层间位移可适当放宽,但不应大于 1/300。

6.2.5本条按照《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钢管混凝土结 构技术规范》GB50936、《钢板剪力墙技术规程》JGJ/T380的相关 成果,并参照《钢结构住宅设计规范》CECS261的相关结论综合 确定。

6.2.5本条按照《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钢管混凝土结

顶点最大加速度的限值、各相关设计标准规定不甚统一,国家现行 标准《装配式钢框架结构住宅技术标准》GB/T51232、《高层民用 建筑钢结构技术规程》JGJ9规定住宅类建筑结构顶点的顺风向和

横风向振动最大加速度限值为0.20m/s2,而现行行业标准《高层建 筑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JGJ3规定住宅类建筑结构顶点顺风向和 横风向振动最大加速度限值为0.15m/s2,现行国家标准《钢管混凝 土结构技术规范》GB50936采纳前者的限值0.15m/s2。综合考虑 各相关规范要求,为了保证钢结构住宅的品质,采取较严格的规定。 当纯钢结构或有可靠依据时顶点加速度可按照0.20m/s2,当框架柱 采用钢管混凝土柱时,宜按照0.15m/s2控制。 计算风荷载顶点加速度的阻尼比取值参照国家现行标准《建筑 结构荷载规范》GB50009、《高层民用建筑钢结构技术规程》JGJ9 的相关成果。一般情况下,装配式钢框架结构住宅采用装配式的围 护系统,且房屋高度不大于80m,钢结构阻尼比可取0.015。

6.2.8周期折减系数应根据外围护墙和隔墙的材料特性、

6.2.9~6.2.10补充关于结构体系规则性和抗震设计基本原则等内 容,使结构在强度、刚度和能量耗散之间保持均衡。设防烈度不高 于7度,且楼板整体性较好时,支撑间楼盖的长宽比可适当放大, 不宜大于4。

6.2.11设置钢骨混凝土结构层,可以使内力传递平稳,保证柱脚 的嵌固性,增加建筑底部刚性、整体性和抗倾覆稳定性,有利于主 体结构与地下车库结构的连接;有利于钢结构的防腐蚀处理 地下车库湿度较大,防火等级较高,采用钢结构的防腐防火维 护成本较高,维护施工难度也较大。因此,地下车库宜采用混凝土 结构。

6.2.12地下室外墙设置在钢柱外侧是为了保护钢柱,使其在室内 免遭室外环境的侵蚀,

6.2.12地下室外墙设置在钢柱外侧是为了保护钢柱,使其在室内

6.2.13梁板式钢楼梯的踏步底板一般为钢板,为了改善钢结构楼 梯的隔声性和使用舒适度,一般需在钢板踏步上做一层预制踏板

6.2.13梁板式钢楼梯的踏步底板一般为钢板,为了改善钢结构楼

楼梯在结构中的布置类似柱间支撑,如不处理对结构整体刚度 规则性均存在较大的影响。若楼梯参与结构整体工作,对楼梯本身 及其周边相连构件均产生较大的不利影响,在当前条件下,楼梯参 与程度也不易准确模拟。因此,建议楼梯与主体结构采用断开或可 骨动连接方式,避免楼梯参与结构整体工作。楼梯侧边与楼梯间墙 体间形成的缝隙应采用A级材料填缝处理,

6.3.6柱贯通构造中,柱壁板与隔板的焊接、梁翼缘与柱的焊接均 应采用坡口熔透焊,当隔板与箱型柱壁板无法进行手工焊接时,应 采用熔化嘴电渣焊,此时应控制柱壁板厚度,不宜小于16mm。 6.3.8装配式钢住宅结构设计应考虑结构构造对户内效果的影响 以及对部品部件跟结构的适应性,结构构件截面变化宜少。 6.3.10条件充许情况下,装配式钢结构现场连接应尽可能减少焊 接,全螺栓连接操作简便,施工质量易保证。 6.3.11本条参照《钢板剪力墙技术规程》JGJ/T380的相关条文, 6.3.124 钢板剪力墙试验和理论研究成果是多基于钢板剪力墙承受

剪力墙的要求是不承担竖向荷载。建议整个结构按钢板剪力墙不承 受竖向荷载进行设计分析,并采取连接构造和施工措施予以实现。 钢板剪力墙结构应按施工中的实际建造顺序,考虑体系实际的侧向 刚度,进行施工阶段验算,特别是整体稳定性的验算。 6.3.13柱脚在地面以下的部分应采用强度等级较低的混凝土包裹 (保护层厚度不应小于50mm),包裹的混凝土高出室外地面不应小 于150mm,室内地面不宜小于50mm,并宜采取措施防止水分残留: 当柱脚底面在地面以上时,柱脚底面高出室外地面不应小于 100mm,室内地面不宜小于50mm。 6.3.14本条引用《高层民用建筑钢结构技术规程》JGJ99的相关 内容,考虑到柱梁腹板(连接板)与柱的焊缝需考虑承受腹板弯矩, 宜从严要求其质量等级

宜从严要求其质量等级 5.3.16浇灌孔的直径影响钢管混凝土柱的浇灌质量,目前各标准 的普遍要求不小于200mm,考虑到施工质量的波动性,本条建议 不小于200mm。当确有保障措施可适当减小浇灌孔直径但不宜小 于150mm。浇灌孔对隔板有一定削弱。设计时需同时考虑控制其 尺寸,保障梁翼缘轴力向隔板的传递,所以要求柱的尺寸不宜过小。 6.3.18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十 四条明确规定重型、中型载货汽车,半挂车载物,高度从地面起不 得超过4m;《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三条明确:车货 总高度从地面算起超过4m或车货总宽度超过2.55m的均属超限运 输车辆情形。一般构件运输采用的货运平板车的车相板距地高度不 宜超过1.0m。

6.4.1当前条件下混凝土现浇楼板施工综合成本较低,细节处理较 少。若对装配率没有很高的要求,满足《装配式建筑评价标准》 GB/T51129对于装配率最低要求的情况下,装配式钢结构住宅中

也可选用现浇混凝土楼板。采用压型钢板组合楼板、钢筋桁架楼承 板组合楼板时,应注意对底部模板的处理,宜采用混凝楼板浇筑 后易拆除底部钢模板的产品,或在局部吊顶区域选用。架钢筋混 疑土叠合楼板应注意对板缝的处理,相邻板间宜有后浇带。装配式 钢结构住宅中目前使用较多的装配式楼板为钢筋架楼承板组合 楼板、桁架钢筋混凝土叠合楼板,故本标准作重点介绍。实际项目 中亦可选用其他楼板形式,并符合相应的计算构造要求,当楼板系 统整体性较差时应采用楼板支撑等加强整体性的措施。 6.4.3组合楼板的底模易锈蚀且影响美观,用于住宅中应拆除,故

后易拆除底部钢模板的产品,或在局部吊顶区域选用。桁架钢筋混 凝土合楼板应注意对板缝的处理,相邻板间宜有后浇带。装配式 钢结构住宅中目前使用较多的装配式楼板为钢筋桁架楼承板组合 楼板、桁架钢筋混凝土叠合楼板,故本标准作重点介绍。实际项目 中亦可选用其他楼板形式,并符合相应的计算构造要求,当楼板系 统整体性较差时应采用楼板支撑等加强整体性的措施。 6.4.3组合楼板的底模易锈蚀且影响美观,用于住宅中应拆除,故 不考虑此部分在使用阶段对承载力的贡献。 6.4.7本条参照国家现行标准《装配式混凝土建筑技术标准》GBT 51231和《装配式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JGJ1的相关内容。架钢 筋混凝土叠合板在3m~6m跨度范围经济性较好。 6.4.8~6.4.10参照《装配式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JGJ1的相关内 容。

6.4.3组合楼板的底模易锈蚀且影响美观,用于住宅中应拆除,故

不考虑此部分在使用阶段对承载力的贡献。 6.4.7本条参照国家现行标准《装配式混凝土建筑技术标准》GBT 51231和《装配式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JGJ1的相关内容。桁架钢 筋混凝土叠合板在3m~6m跨度范围经济性较好。 6.4.8~6.4.10参照《装配式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JGJ1的相关内 容。

6.5钢结构防火和防腐蚀

6.5.7本条为钢结构住宅较为常用的防火处理方式,设计需要时也 可采用包覆柔性毡状隔热材料或外包混凝土、金属网抹砂浆、砌筑 砌体等方式。

6.5.10各类楼板保护层厚度应满足《建筑钢结构防火技术规范》

GB51249附录各类建筑构件的燃烧性能和耐火极限附表1五楼板 和屋顶承载构件。

7.1.1外围护系统的安全性能包括防火、防雷、自承重、抗震、打

7.1.3非承重墙体应满足1.0h耐火极限要求

7.1.7~7.1.8引I用《装配式钢结构建筑技术标准》GB/T51232日 关要求。

7.2蒸压加气条板外墙

7.2.1蒸压加气混凝土板是由混凝土及发泡剂经混合蒸压养护形 成,内部有钢筋网片,材料表面及内部均匀发泡成孔,材料降低了 密度,但多孔的特质使得其使用环境有一定局限性。 7.2.2由于厂家生产条板的工艺和配料不同,为了避免普通砂浆与 条板的不相容性破坏板材性能,宜采用专用砂浆。

7.2.5排板设计应采用模数来协调墙板与建筑开间、进深及门窗之

7.2.5排板设计应采用模数来协调墙板与建筑开间、进深

旬的尺寸关系,做到板材设计、生产和安装等相互间尺寸协调,减 少和优化板材的产品规格。 在门窗洞口处,一般不允许把墙板局部切开口。如不好与墙板 宽度成比例模数时,可以考虑在门框处将墙板水平使用,避免墙板 的局部切口;遇到梁穿过墙体时,可以采用小块板拼接方式,避免 墙板局部切口。

7.2.10ALC外墙板外表面及内表面与潮湿环境接触部位应涂刷 具有透气性的防水界面剂 ALC板外围护系统应采取构造防水和材料防水相结合的排水 措施。 采用ALC板外围护系统的建筑,首层根部应做200mm~300mm 高C20配筋混凝土导墙。 卫生间、浴室等有防水要求的房间及开敲阳台的内、外墙根部 应做C20配筋混凝土导墙,高度200mm。 7.2.19蒸压加气混凝土板外围护系统应定期维护检修,外廊式设 计最方便,不具备外廊的单元式住宅则应在屋顶保留吊钩,便于后 期维护。

7.2.20外饰面应对冻融交替、干湿循环、自然碳化和碰磨损等

7.3.1本条系新增加内容。主要基于以往历次大地震,尤其是汶川 地震的震害情况表明,框架(含框剪)结构填充墙等非结构构件均遭 到不同程度破坏,有的损害甚至超出了主体结构,导致不必要的经 济损失,无其高级装饰条件下的高层建筑的损失更为严重。同样也 曾发生过受较大水平风荷载作用而导则墙体毁坏并殃及地面建筑、

7.3.4居住建筑室内表面发生结露会给室内环境带来负面影响

居住者的生活带来不便。如果长时间的结露则还会滋生霉菌,对居 住者的健康造成有害的影响。室内表面出现结露最直接的原因是表 面温度低于室内空气的露点温度。 一般说来,居住建筑外围护结构的内表面大面积结露的可能性 不大,结露大都出现在金属窗框、窗玻璃表面、墙角、墙面、屋面 上可能出现热桥的位置附近。本条文规定在居住建筑节能设计过程 中,应注意外墙与屋面可能出现热桥的部位的特殊保温措施,核算 在设计条件下可能结露部位的内表面温度是否高于露点温度,防止 在室内温、湿度设计条件下产生结露现象。计算可按照现行国家标 准《民用建筑热工设计规范》GB50176的相关规定进行。 外墙的热桥主要出现在梁、柱、窗口周边、楼板和外墙的连接 等处,屋顶的热桥主要出现在檐口、女儿墙和屋顶的莲接等处,设 计时要注意这些细节。 另外,热桥是出现高密度热流的部位,加强热桥部位的保温 可以减小供暖负荷。需要指出的是,要杜绝内表面的结露现象有时 非常困难。本条文规定的是在“室内空气设计温、湿度条件下”不应 出现结露,室内可能出现湿度特别大等特殊状况时,应酌情采取必 要的措施。

建筑高度大于27m,但不大于100m时,保温材料的燃烧性能

等级不应低于B1级;建筑高度不天于27m时,保温材料的燃烧性 能不应低于B2级。 与基层墙体、装饰层之间有空腔的建筑外墙外保温系统,其保 温材料应符合下列规定: 建筑高度大于24m时,保温材料的燃烧性能应为A级;建筑 高度不大于24m时,保温材料的燃烧性能不应低于B1级。 当建筑的外墙外保温系统采用燃烧性能为B1、B2级的保温材 料时,应在保温系统中每层设置水平防火隔离带。防火隔离带应采 用燃烧性能为A级的材料,防火隔离带的高度不应小于300mm。 建筑的外墙外保温系统应采用不燃材料在其表面设置防护层 防护层应将保温材料完全包覆。当采用B1、B2保温材料时,防护 层厚度首层不应小于15mm,其它层不应小于5mm。 建筑外墙外保温系统与基层墙体、装饰层之间的空腔,应在每 云楼板处采用防火封堵材料封堵。 对粘贴保温板外保温系统,锚栓用于在不可预见的情况下对安 全性起一定的辅助作用,胶粘剂仍应按承受系统全部荷载考虑,不 能因使用锚栓就放宽对粘结固定性能的要求。在供应商能够证明且 自行担保系统 可不使用锚栓

7.4预制混凝土外墙挂板

7.4.3装配式结构预制构件水平、竖向的拼缝对建筑的外

其余斜缝按垂直缝构造设计; 3T形缝、十字缝:预制外墙板立面接缝不宜形成T形缝。 外墙板十字缝部位每隔2~3层应设置排水管引水处理,板缝内侧应 增设气密条密封构造。当垂直缝下方为门窗等其他构件时,应在其 上部设置引水外流排水管

7.4.4且前预制混凝土外墙板在设计、生产过程中应结合内装

通过预留相应接口或直接预留预理埋的形式进行集成,其集成技术关 键是接口形式的匹配性以及预留预理的位置、方式的准确性等方面 这个过程用集成设计的方法有利于系统化和工厂化。

采用反打工艺或其他工艺在工厂预制完成,不应采用后贴面砖、后 挂石材的工艺和方法。反打工艺简单来讲,就是将建筑外墙用饰面 砖在工厂事先打到混凝土里,形成一体的建筑预制构件(柱梁、墙 等)。这种工艺的优点是表面平整,附着牢固,整体装配大大提高 施工效率。在模具中铺设面砖前应根据排砖图的要求进行配砖和加 工;选择面砖时,饰面砖应采用背面带有燕尾槽或粘接性能可靠的 产品,这样可以大大增强混凝土与瓷砖的结合强度。当采用反打工 艺时,立面分格宜结合材料标准尺寸进行统一。

8.1.1住宅设备系统的设计协同和管线综合设计是装配式住宅建

8.1.1住宅设备系统的设计协同和管线综合设计是装配式住宅建 筑设计的重要内容,其管线综合设计应符合各专业之间、各种设备 及管线间安装施工的精细化设计及系统性布线的要求。各设备专业 管线布置应相互协调,在满足住宅使用功能的前提下尽量集中,少 占套内空间,便王维修更换

8.1.3装配式住宅建筑设计应注重部品通用性和互换性的

水排水,供暖、通风和空调及电气管线等及各种接口应采用标准化 产品,方便后期更换维修

8.1.4装配式住宅建筑设计应保证建筑耐久性和可维护性的要

给水排水,供暖、通风和空调及电气管线宜采用与建筑结构主体分 离的设计方式,并满足装配式内装生产建造方式的施工及其管理要 求。

8.1.6为了保证防火分隔的可

墙及楼板的开口和空隙等曼延扩散,预留的套管与管道之间、孔洞 与管道之间的缝隙需采用阻燃密实材料填塞。对于采用塑料管等遇 高温易收缩变形或烧蚀的材质管道,要采取措施使该类管道在受火 后能被封闭。对于穿越楼板的管道,除应考虑防火、隔声措施外, 还应采取防水措施以避免上层对下层的渗漏影响,

8.2.1~8.2.2装配式钢结构住宅的设备与管线设计应与建筑设计相 协调,遵循标准化、模数化的原则,采用设备管线的集成技术,如

集成式厨房、卫生间的设备与管线集成设计,与内装系统相结合的 设备与管线集成设计等。

8.2.3住宅卫生间采用同层排水,即排水横支管布置在排水层、器

具排水管不穿越楼层的排水方式,此种排水管设置方式可避免上层 住户卫生间管道故障检修、卫生间地面渗漏及排水器具楼面排水接 管处渗漏对下层住户的影响。 由于钢结构本体遇水会造成腐蚀,极大缩短建筑寿命,因此应 避免长时间积水对钢结构本体的不利影响。积水的排出宜设置独立 的排水系统或采用间接排水方式。

8.2.5从安全和经济两方面考虑,钢结构预制构件上应避免开洞

3.2.5从安全和经济两方面考虑,

当条件受限,必须开洞时,应在预制构件中预埋管线或预留沟、槽、 孔、洞,不应在结构构件安装后凿剔。预制构件上为设备及其管线 敷设预留的孔洞、套管等不得影响结构构件的完整性与安全性

8.2.6装配式住宅太阳能热水系统宜采用一体化的集成部

考虑其管道和设备的设计安装以及运维要求外,尚需满足预制构件 的施工安装等要求。为保证在建筑使用寿命期内安装牢固可靠,集 热器和储水罐等设备在后期安装时不允许使用膨胀螺栓

8.3.2为促进能源的节约,减少不必要的能源消耗,所有冷热管道 均需采取绝热措施:同时应确保所有管道的冷、热量不会传递到钢 梁、钢柱等结构构件上,使结构构件产生不应发生的热膨胀或结露 等现象,对结构的安全及耐久性造成不利影响。 8.3.3为防止震动、沉降、变形等对管道产生不利影响,所有预留 洞口或预埋套管与管道之间应采用柔性防火材料严密封堵。 8.3.5大型设备的地脚螺栓孔洞位置应根据产品的要求预留,土建 与安装工程应密切配合,尽早确定具体要求

8.3.6冷热水管道的温度与环境温度相差较大,当直接固

构件上时,应进行管道热膨胀量以及支座、支吊架等管道固定设施 的推力计算,并与结构专业复核,以确保结构主体的安全。 8.3.8居住建筑的主要功能房间均会设置一定面积的可开启外窗, 从节能环保角度考虑,宜优先采用自然通风方式对房间进行通风换 气。 8.3.9吉林省地处严寒地区,冬季室外温度低,应注意风道的保温, 防止室外冷风倒灌,对室内空气品质及设备造成不利影响。 8.3.10钢结构与混凝土结构相比,其振动的传递能力较强,所以 应严格控制钢结构构件的振动,所有固定于结构构件上的设备均应 采取减隔振措施。

8.3.10钢结构与混凝土结构相比,其振动的传递能力较强,所以 应严格控制钢结构构件的振动,所有固定于结构构件上的设备均应 采取减隔振措施

8.3.12目前空调产品种类丰富、形式多样。当确定产品时,

8.4.7涡流的危害会导致柜体发热,影响电子电气设备的整体温度

8.4:7满流的危害会导致柜体发热,影电于电气设备的整体温度 对绝缘件的性能和设备寿命造成很大影响。且国标规范规定,若金 属板为导磁材料,三相或单相的交流单芯电缆不得单独穿于钢导管 为,同一交流回路的电线应穿于同一金属管内,以防止涡流产生。

8.4.8电气管线与建筑结构体分离是装配式住宅设备及

的一个重要部分,宜将套内电气管线布置在套内楼板垫层内、吊顶 内、隔墙空腔内及隔墙的面上等部位,不仅使设备及管线的敷设满 足工业化施工建造要求、也可保证日常维修和后期更换的便捷性。 住宅建筑的公共能耗情况复杂,当未分项计量时,不利于物业 管理,难以发现能耗不合理之处。为此,要求对公共的冷热源、输 配系统、照明、其他动力系统等设置独立分项计量。这有助于分析 住宅公共各项能耗水平和能耗结构是否合理,发现问题并提出改进 措施,从而有效实施住宅公共节能。 电气和智能化设备的尺寸和定位宜与建筑模数相协调,尽量统

一,做到设计美观、施工安装便捷。在工预制的墙板和楼板,由 于不能现场剔凿,故要求设计精细化,预留孔洞和接线盒应准确定 位。 8.4.9钢板厚度达到0.5mm以上的屋面夹芯板(或压型钢板)可 以作为防雷接闪器;在土建施工过程中,只要所有的钢柱和接闪器、 接地装置做了可靠连接,可以将钢柱作为引下线,这一点在《建筑 物防雷设计规范》GB50057中作出了明确规定;若屋面板的面板 享度不能够满足规范要求时,就必须做防雷避雷带,此时就不能够 用钢柱作为弓引下线,一般用40x40的镀锌扁钢或10钢筋作为防 雷引下线,以达到防雷引线之要求,采取的措施是用40x4的镀锌 扁钢做等电位环网,镀锌扁钢过钢柱时应和柱底地脚板的下侧可靠 焊接,镀锌扁钢兼作接地极和接地线

9.1.5设计使用年限较短的内装部品的检修更换应避免破坏设计

9.1.5设计使用年限较短的内装部品的检修更换应避免破坏设计 使用年限较长的内装部品;内装系统设计应考虑装修材料、部品、 没施等的可拆解性,内装部品的接口设计应做到连接合理,拆装方 便,使用可靠。

9.2标准化设计与模数协调

9.2.5内装部品部件的净尺寸应是基本模数的倍数,设计、加工应 满足模数网格安装的要求。对于板材、块材、卷材等装修面层的安 装,当内装修面层所在一侧要求模数空间时,应采用界面定位法。 装修面层的安装面材应避免剪裁加工,必要时可利用技术尺寸进行 处理。

9.3集成设计与部品要求

9.3.9吊顶可集成的有电气管线、灯具支座、给水排水管、排烟管、 新风空调管线等,以方便维护和更换相应的管线和设备。不可拆卸 钢筋桁架楼承板、压型钢板现浇钢筋混凝土楼盖、密肋钢梁薄板楼 盖下方的居住空间宜设置吊顶。吊顶的平面尺寸应与功能空间的模 数网格相协调;高度尺寸应在满足设备与管线正常安装和使用的同 时,保证功能空间的室内净高最大化

10.1.10具有以下情形之一,应进行型式检验: 1 新产品和老产品转厂生产的试制定型鉴定: 2正式生产后,如结构、材料、工艺有较大改变,可能影响 产品性能时; 3正常生产时,定期或积累一定产量后,应进行一次检验; 4 产品长期停产后,恢复生产时; 5 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有较大差异时: 国家质量监督机构提出要求时; 7 用户提出型式检验的要求时

10.5包装、运输与堆放

10.5.3本条规定的建筑部品部件的运输尺寸包括外形尺寸和外包 装尺寸,运输时长度、宽度、高度和重量不得超过公路、铁路或海 运的有关规定。

11.1.2对国家规定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工程、分项工程,应当编 制专项施工方案,附具安全验算结果,并按照规定经过专家论证。 11.1.7部品部件进场时,应对尺寸偏差和外观质量进行控制。构 件堆放场地和施工现场应满足起吊、堆放、运输等要求,防止构件 彼损、丧失稳定等情况的发生。对超高、超宽、形状特殊的大型构 牛的运输和堆放应制定专项方案。构配件进场后,生产单位或供应 单位应提供相应的产品质量合格证明材料和性能检测报告。施工单 立应按照进场验收流程对进场的部品部件进行检查,合格后方可使 用

11.2结构系统施工安装

11.2.4此条参照现行国家标准《装配式混凝土建筑技术标准》 GB/T51231的相关规定。装设备应根据构件吊装需求进行匹配性 选型,安装施工前,应再次复核吊装设备的吊装能力、吊装器具和 吊装环境,满足安全、高效的吊装要求。 11.2.5临时支撑或临时措施应具有足够的承载力,并且不使结构 立生永久变形,对重大构件的支承架应进行验算,小型的构件临时 支撑或胎架可根据施工经验确定。

11.4设备与管线系统施工安装

11.4.3在结构构件加工制作阶段,应将各专业,各工种所需的预

11.4.3在结构构件加工制作阶段,应将各专业,各工种

留孔洞、预埋件等设置完成,避免在施工现场进行剔凿、切割、伤 及构件,影响质量和观感。

及构件,影响质量和观感 11.4.5施工时应考虑工序穿插协调,在钢结构防腐防火涂料施工 前应进行连接支(吊)架焊接固定。如不具备此条件,因安装支(吊) 架而损坏的防护涂层应及时修补

11.5内装系统施工安装

11.5.8重型灯具及电扇等有动荷载的物件,均应采用独立吊杆固 定,严禁安装在吊顶龙骨上。吊顶板内的管线、设备在饰面板安装 之前应作为隐蔽项目,调试验收完应作记录,

12.1.2部品部件进场验收合格后才能使用,施工单位组织有关人 员进行预验收,预验收合格后报现场监理工程师验收。现场施工应 按检验批次进行部品部件安装验收,检验批可按楼层或施工段等划 分。

12.3外围护系统验收

12.3.3进行连接件材性试验时,应现场取样后送实验室检测;锚 栓拉拔强度应进行现场测试。

12.4设备与管线系统验收

12.4.1~12.4.7建筑给水排水及供暖工程、通风与空调工程、电气 工程等安装的施工质量验收应按其对应的分部工程、分项工程、检 验批质量验收等进行。

13.1.1建筑的设计条件、使用性质及使用环境,是贯穿建筑设计、 施工、验收、使用与维护的基本前提,尤其是建筑装饰装修荷裁和 使用荷载的改变,对建筑结构的安全性有直接影响,不得擅自改变, 如确因实际需要作出改变时,应按有关规定对建筑进行评估。 13.1.5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的规定,建设单位应当在销售物业 之前,制定临时管理规约,对有关物业的使用、维护、管理,业主 的共同利益,业主应当履行的义务,违反管理规约应当承担的责任 等事项依法作出约定。 13.1.6制定《检查与维护更新计划》进行物业的维护和管理,在 发达国家已逐步成为建筑法规的明文规定。有条件时,应在建筑的 使用与维护中执行这一要求。 13.1.8本条是在条件允许时,将建筑信息化手段用于建筑全寿命 期使用与维护的要求。地震或火灾后,应对建筑进行全面检查,必 要时应提交房屋质量检测机构进行评估,并采取相应的措施。强台

施工、验收、使用与维护的基本前提,无其是建筑装饰装修荷裁和 使用荷载的改变,对建筑结构的安全性有直接影响,不得擅自改变。 如确因实际需要作出改变时,应按有关规定对建筑进行评估。 13.1.5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的规定,建设单位应当在销售物业 之前,制定临时管理规约,对有关物业的使用、维护、管理,业主 的共同利益,业主应当履行的义务,违反管理规约应当承担的责任 等事项依法作出约定。

13.1.6制定《检查与维护更新计划》进行物业的维护和管理,在 发达国家已逐步成为建筑法规的明文规定。有条件时,应在建筑的 使用与维护中执行这一要求

期使用与维护的要求。地震或火灾后,应对建筑进行全面检查,必 要时应提交房屋质量检测机构进行评估,并采取相应的措施。强台 风灾害后,也宜进行外围护系统的检查。

某变电站工程施工组织设计[word120页]13.2结构系统使用维护

13.2.5在正常维护和室内环境下,主体结构在设计使用年限内 般不存在耐久性问题。但是,破坏建筑保温、外围护防水等导致的 钢结构结露、渗水受潮,以及改变和损坏防火、防腐保护等,将加 剧钢结构的腐蚀。

13.3外围护系统使用维护

13.3.1 《住宅使用说明书》中有关外围护系统的部分,应包含下 列内容: 1外围护系统基层墙体和连接件的使用年限及维护周期: 2外围护系统外饰面、防水层、保温以及密封材料的使用年 限及维护周期: 3外墙可进行吊挂的部位、方法及吊挂力; 4日常与定期的检查与维护要求。 13.3.2 物业服务企业应依据《住宅使用说明书》,在《检查与维护 更新计划》中规定对外围护系统的检查与维护制度,检查与维护的 重点应包括外围护部品外观、连接件锈蚀、墙屋面裂缝及渗水、保 温层破坏、密封材料的完好性等,并形成检查记录。 13.3.4业主与物业服务企业应根据《建筑质量保证书》和《建筑 使用说明书》中建筑外围护部品及配件的设计使用年限资料,对接 近成超出伟用全 性

13.3.4业主与物业服务企业应根据《建筑质量保证书》和《建筑

13.4设备与管线系统使用维护

13.4.1 务企业应在《检查与维护更新计划》中覆盖公共部位以及自用部分 对建筑功能性、安全性和耐久性带来影响的设备及管线。 业主自用部位设备及管线的使用和维护,应在《住宅使用说明 书》的指导下进行。有需要时GB50067-2014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报批稿,可委托物业服务企业,或通过物业 服务企业联系部品生产厂家进行维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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