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33/T 1256-2021 城市道路隧道设计标准.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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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33/T 1256-2021 城市道路隧道设计标准.pdf

6.4.11防腐蚀措施的设计年限应根据腐蚀性等级、工作环境和 维修养护条件综合确定,各种措施的材料品质与具体技术要求应 符合现行行业标准《水运工程结构耐久性设计标准》JTS153的 规定。

7.1.1城市道路隧道防排水设计应综合考虑环境条件、设计年 限、结构设计、施工工艺等因素。 7.1.2城市道路隧道防排水设计应遵循“以防为主,刚柔 济,因地制宜,综合治理”的原则。 7.1.3城市道路隧道防排水设计应保证隧道结构、设备和行车 的正常运行和安全,并应防止水土流失和环境影响。 7.1.4城市道路隧道防水等级应根据工程重要程度、使用年限 及使用要求等,按现行国家标准《地下工程防水技术规范》 GB50108选用,不宜低于2级。

表7.1.4防水混凝土设计抗渗等级

注:本表适用于土层或软弱围岩

GB50010-2010+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_含条文说明_带书签7.1.6城市道路隧道采用的防水混凝土、防水层相关技术指标 及结构细部构造防水要求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地下工程防水技 术规范》GB50108和《地下防水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08等 的规定。

1沉管管段防水设计应根据隧道的使用功能、使用要求、 构造特点、内外水压、施工条件等进行综合防水设计。隧道结构

用抗裂性和耐久性好的防水混凝土,防水混凝土的抗渗等级 寻小于P10,并宜设置全外包防水层及相应的保护层; 2管段接头应采用GINA橡胶止水带和OMEGA橡胶止水 成双道防水线: 3管节之间的接缝防水应符合下列规定: 1)应根据防水等级和最大水压,确定混凝土施工缝的 结构形式、防水材料及设置方式; 2)施工缝接缝面应涂混凝土界面处理剂或水泥基渗透 结晶型防水涂料,水平施工缝接缝面尚需用水泥砂 浆接浆; 3)混凝土垂直施工缝宜设置中埋式钢边橡胶止水带和 预理式注浆管、遇水膨胀止水胶中的一种材料组成 双道防水措施。混凝土水平施工缝宜采用钢板止水 带、遇水膨胀止水胶、预埋式注浆管中的两种材料 组成双道防水措施。水平、垂直施工缝的防水材料 应形成“十”字形搭接; 4)端钢壳与混凝土施工缝中宜设置止水钢片、遇水膨 胀止水材料、预埋式注浆管形成多道防水线。端钢 壳所设防水材料应与混凝土水平施工缝的防水材料 形成搭接; 5)当管节最终接头采用刚性连接时,接缝处宜设置预 理埋式注浆管、遇水膨胀止水胶,施工缝面涂布水泥 基渗透结晶防水涂料:当管节最终接头采用柔性连 接时,宜设置中埋式止水带与OMEGA橡胶止水带: 6)节段间的变形缝宜采用中理式钢边橡胶止水带、遇 水膨胀橡胶条、OMEGA橡胶止水带等形成多道防水 线:同时宜根据制作工艺,在变形缝迎水面设置喷 涂型聚脲或喷涂型橡胶沥青等全包外防水涂料。 4对管节接头端钢壳、接头连接件、钢拉索及其紧固件

GINA橡胶止水带和OMEGA橡胶止水带的金属紧固件等应采取相应的防腐蚀措施。7.2.4矿山法隧道结构防排水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1应遵循“防、排、截、堵相结合,因地制宜,综合治理,保护环境”的原则,采取切实可靠的设计、施工措施;防水措施应符合表7.2.4的规定;表7.2.4矿山法隧道结构防水措施工程部位主体结构施工缝变形缝水泥遇水膨润基渗防水塑料膨胀外贴中埋预埋中埋外贴可可卸防水预埋防水土透结防水措施混凝防水上水式止式止注浆式止式止式止嵌缝注浆卷材防水晶型土板条水带水带水带水带水带材料管材料防水胶)涂料防水级应选应选一至二种应选二种应选应选一至二种等级二级应选应选一种应选一至二种应选应选一至二种X3防水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1)当隧道采用复合式衬砌时,应在初期支护与二次衬砌之间设置防水层,防水层宜采用防水板与无纺布的组合:地下水较多耳不具备或不允许排水的地段,应采用全包防水层;2)隧道模注混凝土衬砌应满足抗渗要求,混凝土的抗渗等级不宜小于P8;3)隧道模注混凝土衬砌施工缝、沉降缝和伸缩缝应采取可靠的防水措施;4)存在侵蚀性地下水时,应针对侵蚀类型采用抗腐蚀性、抗侵蚀性防排水材料,可适当提高混凝土防水等级;: 42:

5)围岩渗水、涌水较大的地段,可采取向围岩内注浆 堵水措施; 6)隧道附属洞室的防水构成宜与正洞防水一致。 排水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隧道排水设计应根据“清浊分离”的原则,按地下 水与运营清洗污水和消防污水分开排放设计排水 系统; 2)路面结构底以下宜设深理埋水沟,深埋水沟可设置在 隧道中央,也可在隧道两侧设置,深埋水沟的位置 和深度应根据隧道长度、路面宽度、仰拱形式等确 定;断面宜采用矩形,断面尺寸应根据隧道长度、 纵坡、地下水涌水量确定,应满足计算最大涌水量 的过水能力: 3)隧道衬砌墙背底部应沿隧道纵向设排水盲管,排水 坡度与隧道纵坡一致,管径不应小于100mm;防水 层与初期支护间应设环向排水管,其纵向间距不宜 大于10m,水量较大的地段应加密。对于围岩有集中 水渗出时应单独加管直接引排,环向排水管应与纵 向排水管连通。 洞口及明洞防排水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隧道洞口及明洞边坡、仰坡开挖线3m~5m以外应根 据实际情况和需要设置截水沟。截水沟的布置不应 影响边、仰坡景观效果: 2)当隧道洞口出洞方向的路堑为上坡时,可在洞口外 路基两侧设置反向排水边沟及路面横截沟,防止洞 外水流人隧道; 3)明洞衬砌外缘应敷设外贴式防水层或防水涂料,明 洞与暗洞接处应做好防水处理,明洞回填顶面应 根据情况设排水沟

8.0.1 隧道路基应稳定、密实、均质,为路面结构提供均匀的 支承。 8.0.2 隧道路面应具有足够的强度和平整、耐久、抗滑、耐磨 等性能。 8.0.3阳 隧道路面宜采用沥青混凝土。 8.0.4 沥青混凝土面层应具有与基层粘结牢固、防水渗入、抗 滑耐磨、低温抗开裂、高温抗车辙、抗剥离、低噪阻燃等良好性 能,且宜采用温拌沥青混凝土。 8.0.5沥青混合料配合比设计、高低温性能、水稳性及粘结层 等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公路沥青路面设计规范》JTGD50的 规定。 8.0.6矿山法隧道内路基应置于完整或较完整的坚硬岩石地基

8.0.1 隧道路基应稳定、密实、均质,为路面结构提供均匀的 支承。 8.0.2 隧道路面应具有足够的强度和平整、耐久、抗滑、耐磨 等性能

滑耐磨、低温抗开裂、高温抗车辙、抗剥离、低噪阻燃等良好 能,且宜采用温拌沥青混凝土。

8.0.5沥青混合料配合比设计、高低温性能、水稳性及粘结层 等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公路沥青路面设计规范》JTGD50的 规定。

8.0.6矿山法隧道内路基应置于完整或较完整的坚硬岩

上;当隧道衬砌设置仰拱时,仰拱的填充应采用混凝土或片石混 疑土,其强度等级不应低于C15。 8.0.7矿山法隧道内路基应设置完整的排水系统,其排水系统 应能有效的收集、引排路面水以及路基渗、涌水。

上;当隧道衬砌设置仰拱时,仰拱的填充应采用混凝土或

8.0.7矿山法隧道内路基应设置完整的排水系统,其排

9.1.1城市道路隧道交通与附属设施设计应满足防尘、防潮、 防腐蚀和防雷等要求。 9.1.2城市道路隧道应根据安全运营的需要,配置相应的机电 交通和防灾设施

9.1.3城市道路隧道交通设施设计应满足安全、畅通和

要求,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城市道路交通设施设计规范》 GB 50688 的规定。

9.2.1城市道路隧道应根据道路等级、隧道长度、设计车速、 设计交通量、平纵线形、隧道海拔高程和隧址区域自然条件等因 素,进行技术经济综合比较,确定合理的通风方案;

9.2.2城市道路隧道通风设计应能满足正常/阻滞交通工

灾工况以及检修工况对风量的需求,以及环境影响报告书对污染 空气排放和噪声要求

9.2.3通风设备布置应能满足各工况下运行功能需求

9.2.4隧道内部环境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表 9. 2. 4一氧化碳和烟尘设计浓度

2隧道内20min内的平均二氧化氮设计浓度可取 1. 0cm3 / m3 ; 3人车混行隧道,隧道内一氧化碳设计浓度不应大于 70cm3/m3,隧道内60min内二氧化氮设计浓度不应大于 0. 2 cm3 / m3 ; 4当交通阻滞经历超过20min时,应进行交通管制,阻滞 长度宜按2km计算,并校核全隧道车辆低速行驶工况

9.2.8运营管理中心内设备用房及管理用房空调系统应

置;变电所等电气用房应设置机械通风系统,通风量按排除多余 热量计算,对于地下变电所宜采用冷风降温空调系统,并辅以机 械通风系统。 一一涵回核

9.2.9通风控制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隧道内应设置空气环境检测系统,能对隧道内一氧化碳 农度、能见度、温度和风速、风向等进行实时监测,控制系统应 根据监测情况调整通风设施运行模式; 2隧道通风设备应设置就地和远程两级控制

9.3.1 城市道路隧道给水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水源宜为城市给水管网供水,不设备用水源: 应采用生产、生活和消防用水分开的给水系统: 3 应满足各项用水对水量、水质、水压的要求: 4 结冻地区的给水、消防管道应有防冻措施。 9.3.2 城市道路隧道排水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隧道排水系统的选择应符合下列规定: 1)排水系统的选择应根据污、废水的性质,并结合室 外排水体制确定; 2)隧道冲洗废水、结构渗人水和消防废水应集中合并 排放,雨水与污水应分类排放。 3)排水系统宜采用强排措施,并宜在管道出口采取防 倒灌措施; 4)隧道开段的暴雨重现期不应小于20年,集流时间 宜为2min~10min。 2排水泵房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隧道敲开段雨水泵房宜靠近洞口设置,泵房设计规 模应按设计雨水量的1.2倍确定: 2)隧道最低点废水泵房集水池应满足水泵的安装、检 修和运行要求,其有效容积不应小于设计选用最天 一台泵5min的出水量,水泵扬程宜按直接排入市政 管网的压力计,确有困难时,可采用逐级提升、接 力排出的方式,纳入市政排水管网:

3隧道敲开段明暗交界处应设置横截沟,宜采用一体化结 构排水沟。

.4.1城市道路隧道的供配电设计应符合国家节能、环保要求 支国家现行标准的规定:变配电所宜靠近用电负荷中心设置:供 配电系统应简捷、可靠,便于使用和维护。 .4.2城市道路隧道设置的专用变配电所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 20kV及以下变电所设计规范》GB50053的规定,并应按无人 直班设计:当采用预装式变电站形式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 高压/低压预装式变电站》GB/T17467的规定,并应征得当地 共山国产

9.4.1城市道路隧道的供配电设计应符合国家节能、环 及国家现行标准的规定:变配电所宜靠近用电负荷中心设 配电系统应简捷、可靠,便于使用和维护

9.4.2城市道路隧道设置的专用变配电所应符合现行压

《20kV及以下变电所设计规范》GB50053的规定,并应按无人 值班设计:当采用预装式变电站形式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 《高压/低压预装式变电站》GB/T17467的规定,并应征得当地 供电部门的同意,

9.4.3城市道路隧道的电力负荷应分为下列三级

1应急照明、道路基本照明、主动发光或照明式标志、交 通监控设施、环境检测及设备监控设施、通信设施、有线广播设 施、视频监控设施火灾自动报警及消防联动设施、中央控制设 施、消防水泵、排烟风机、雨(废)水泵、变电所自用电设施 应为一级负荷,其中应急照明、主动发光或照明式标志、交通监 控设施、环境检测及设备监控设施、通信设施、有线广播设施 视频监控设施、火灾自动报警及消防联动设施、中央控制设施应 为特别重要负荷; 2重要设备机房内的照明、隧道通风风机、电梯等负荷应 为二级负荷; 3其他不属于一级和二级的负荷应为三级负荷。 9.4.4城市道路隧道配电设计除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的规定外 尚应符合下列规定: 1隧道配电系统应按负荷分级的原则进行配电,动力、照 明、消防及防灾用电负荷应自变电所低压柜出线起分开供电,自 成配电系统:

2当隧道内基本照明、隧道监控等采取自动切断非消防电 源方式会造成较大损失或社会影响的,可采用手动切断非消防电 源方式; 3隧道内宜设置用于维护、检修的移动电器电源设施,容 量不应小于15kW,间距不应大于100m,同一配电回路可按仅有 处使用考虑; 4采用集中报警系统或控制中心报警系统的隧道应设置消 防电源监控系统; 5隧道内低压线缆应采用无卤、低烟型阻燃电缆,电缆 电线的选型及敷设应符合现行国家及行业标准的关规定。 9.4.5城市道路隧道照明应由入口段照明、过渡段照明、中间 段照明、出口段照明、洞外引道段照明、洞口接近段减光设施以 及应急照明组成

9.4.6城市道路隧道照明控制应遵循按最大需求设计、按实际

需求运行的控制策略,应根据日常交通量变化、洞外亮度变化、 人工干预等多种工况制定调光及运营管理方案,宜采取均匀的调 光控制

9.5.1中、长、特长城市道路隧道应设置隧道综合监控系 短隧道可按管理需要设置隧道综合监控系统

9.5.2隧道综合监控系统的设计应由交通监控系统、环

房内设备的防护等级不应低于IP40

9.5.4设置综合监控系统的城市道路隧道应设置监控中心,隧

9.5.4设置综合监控系统的城市道路隧道应设置监控中心,隧

监控中心应结合运营管理中心设置

9.6.1当城市道路隧道交通标志设置在小半径平曲线或竖曲线 等路段时,应满足标志的识别要求,不得被侧墙、顶板或附属设 施等遮挡。

志。标志宜体薄量轻、便于悬挂,亮度应衰减慢、便于长期工 作;标志可采用单面发光或双面发光、主动发光和被动发光方式 相结合。

3当城市道路隧道内部空间受限时,交通标志尺寸和位置

9.6.3当城市道路隧道内部空间受限时,交通标志尺寸

可根据隧道内空间状况适当缩减和调整,但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 的规定,并不得侵入隧道建筑限界。

可根据隧道内空间状况适当缩减和调整,但应符合国家现

9.6.4城市道路隧道应设置反光交通标线,交通标线表面抗

9.6.5城市道路隧道入口前应设置交通标志,并应符合下

1在城市道路隧道入口前至少50m处,宜设置隧道指示 标志; 2宜设置升车灯行驶标志,可与隧道指示标志合并设置: 3根据交通管理需求,在入口处前应设置限速、限重、限 高、限制车型、禁止停车等禁令标志; 4针对限高有特殊要求的城市道路隧道,入口前应连续设 置3次限高警告,条件受限时,不应少于2次。各次警告之间应 保持一段距离,并应能保证超高车辆及时分流,最后一次应为硬 杆型的防撞门架,门架前应设置分流超高车辆的容错车道。

1设置应急停车港湾时,应在应急停车港湾前5m设置应

9.6.13城市中、长、特长隧道应按照1级标准设置交通监控系 统。交通监控系统设施应包括交通参数检测器、交通信号灯、车 道指示器、可变信息标志、可变限速标志及交通区域控制单元等 场外设备。

表10.1.6城市道路隧道防火灾分类

注:L为主线隧道封闭段长度

注:L为主线隧道封闭段长度

10.1.7城市道路隧道防火设计按同一条隧道同一时间内发生 次火灾考虑。 10.1.8城市道路隧道防火设计宜根据隧道交通功能、预测交通 量、交通组成状况,确定最大火灾热释放功率,并应据此标准进

行火灾通风排烟、人员蔬散设计,最大火灾热释放功率可按表 10.1.8的规定取值。

表10.1.8最大火灾热释放功率

10.1.9城市道路隧道承重结构体的耐火极限应符合下列规定: 1一、二类隧道火灾升温曲线应采用RABT标准升温曲线 耐火极限分别不应低于2.0h和1.5h; 2三类隧道火灾升温曲线应采用HC标准升温曲线,耐火 极限不应低于2.0h。 10.1.10隧道内的地下设备用房、风并、出人口的耐火等级应 为一级;地面设备用房、管理中心及其他附属用房的耐火等级不 应低于二级

10.2.1 三类单孔隧道宜设置直通室外的人员疏散出口 或独立避难所,设置间距不宜大于300m。 10.2.2 二、三类双孔隧道应设置人行横通道或人行疏散通 道,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人行横通道的间隔和隧道通向人行疏散通道入口的间隔 宜为250m~300m; 2人行横通道应沿垂直双孔隧道长度方向布置,并应通向 相邻隧道:人行蔬散通道应沿隧道长度方向布置,并应直通隧 道外; 3人行横通道利用车行横通道时,应设置单独的防火门; 4人行横通道或人行疏散通道的净宽度不应小于1.2m,净 高度不应小于2.1m。

5人行横通道或人行蔬散通道的疏散门应向蔬散方向开启。 10.2.3双孔隧道车行横通道或车行疏散通道应符合下列规定: 1车行横通道的间隔和隧道通向车行横通道入口的间隔宜 为500m~1500m,当受施工工艺及环境条件限制,设置困难时 应经技术经济论证: 2车行横通道应沿垂直双孔隧道长度方向布置,并应通向 相邻隧道。车行疏散通道应沿隧道长度方向布置,并应直通隧 道外; 3车行横通道和车行疏散通道的净宽度不应小于4.0m,净 高度不应小于4.5m。 10.2.4隧道内地下设备用房,每个防火分区的建筑面积不应大 于1500m²,每个防火分区的安全出口数量不应少于2个,且必 须至少设置1个直通室外的安全出口,与车道或其他防火分区相 通的出口可作为第二安全出口:建筑面积不大于500m²且无人 直守的设备用房可设置一个安全出口,安全出口与隧道洞口、邻 近人行横通道或人员蔬散通道人口距离不应大于15m。

10.3消防给水及灭火设施

3灭火器应成组设置在灭火器箱内,箱门上应注明“灭火 器”字样,

1隧道消防系统宜设消防水池,当无法设置消防水池时, 在市政给水管网水量满足消防水量条件下,经权属单位同意,消 防水泵可从市政管网直接抽水: 2隧道内消防用水量按隧道的火灾延续时间和隧道全线同 一时间发生一处火灾考虑; 3特长、长隧道室内消火栓系统用水量不应小于20L/s, 室外消火栓用水量不应小于30L/s:中隧道室内消火栓系统用水 量不应小于10L/s,室外消火栓用水量不应小于20L/s 10.3.4当市政给水管网压力不能满足消防用水压力要求时,应 设置消防泵房。各类消防水泵应设置备用水泵,且不宜超过3台

10.3.5消火栓系统布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6泡沫消火栓箱门上应注明“泡沫消火栓”字样。 10.3.8其他消防设施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隧道内消防废水应分段设置横截沟收集,由隧道工作井、 最低处废水泵房将消防废水及时排出; 2 隧道内废水排水泵应设置备用水泵。 10.3.9消防管材与管路附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1消防配水管道宜采用热镀锌钢管,或涂覆符合现行国家 标准规定的其他防腐钢管、铜管和不锈钢管,宜采用沟槽式连接 或丝扣、法兰连接,并应设置固定设施: 2消防管道在穿越结构变形缝时,应设置补偿管道伸缩和 剪切变形的装置; 3消防给水管道穿越路面时,应有保护措施: 4应采取保温措施,沿海地区隧道消防给水管应具有防盐 雾腐蚀措施; 5在隧道管理中心内应设置消防器材储藏间,并应配置备 用灭火器材

10.4防烟及排烟设施

10.4.1当隧道长度小于500m仅限通行装载非危险化学品的机 动车时,可采用自然排烟方式。 10.4.2双向通行、人车混行或长距离且易发生交通阻滞的隧道 直采用重点排烟。 10.4.3单向交通隧道长度不大于3000m的隧道宜采用纵向排 烟方式,长度大于3000m时宜采用纵向分段排烟方式或重点排 烟方式。 10.4.4当隧道采用纵向排烟时,纵向气流速度应高于临界风 速,但不应小于2m/s,临界风速应按下列公式计算确定。

V。=0. 606 · Kg : g:H:Q P·C,·A·T)

0 +T p·Cp·A·V K = 1 + 0. 0374i0.8

式中: V一临界风速(m/s); Q一火灾规模(kW); H一隧道最大净空高度(m); A一一隧道横断面积(m²); K一坡度修正系数; i一隧道坡度(%); 息公开 C,—空气比热[kj/(kg·K)]; g一重力加速度(m/s²); T一火场远区空气温度(K); T一一烟气平均温度(K); p一一火场远区空气密度(kg/m²)。 10.4.5当隧道采用重点排烟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排烟量应按设计火灾规模计算确定,并应考虑土建排烟 风道和排烟口的漏风量等因素; 2排烟口应设置在隧道顶部或侧壁上部,并应采用常闭型, 排烟口纵向间距不宜大于60m; 3火灾时应联动开启着火区域的排烟口,连续打开的排烟 口数量不宜少于3组。 10.4.6隧道内应结合匝道、风井等布局进行必要的排烟分区, 并应分别对各区域进行烟气控制设计。 10.4.7火灾时运行的射流风机、排烟风机及烟气流经的风阀 消声器、软接等辅助设备,应按隧道火灾烟气预测温度进行配 置,连续有效运行时间应高于隧道蔬散和救援时间,且应满足 280℃时连续有效工作时间不小于1h的要求。 10.4.8用于火灾排烟的射流风机应至少备用一组

1排烟量应按设计火灾规模计算确定,并应考虑土建排烟 风道和排烟口的漏风量等因素: 2排烟口应设置在隧道顶部或侧壁上部,并应采用常闭型 排烟口纵向间距不宜大于60m; 3火灾时应联动开启着火区域的排烟口,连续打开的排烟 口数量不宜少于3组。 10.4.6隧道内应结合匝道、风并等布局进行必要的排烟分区 并应分别对各区域进行烟气控制设计。 10.4.7火灾时运行的射流风机、排烟风机及烟气流经的风阀 消声器、软接等辅助设备,应按隧道火灾烟气预测温度进行配 置,连续有效运行时间应高于隧道蔬散和救援时间,且应满足 280℃时连续有效工作时间不小于1h的要求。

10.4.8用于火灾排烟的射流风机应至少备用一组。

10.4.9火灾时运转的风机从静止到达全速运转的时间不应大于 60s,可逆式风机应能在90s内完成反向运转

10.5.1一、二类隧道应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供机动车通行 的三类隧道宜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10.5.2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形式应根据城市道路隧道的规模 联动需求和管理模式确定。当采用集中报警或控制中心报警系统 时,设置在监控中心、隧道现场的火灾报警控制器应组成光纤 环网。 10.5.3隧道内行车区域、隧道用电缆通道、主要设备用房和运

杨泗港泵站项目施工现场防火消防施工方案10.5.3隧道内行车区域、隧道用电缆通道、主要设备用房和运

境噪声大于60dB的场所设置扬声器时,其播放范围内最远点 播放声压级应高于背景噪声15dB

10.7消防用电与应急照明

10.7.1城市道路隧道应急照明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长度大于200m的城市道路隧道应设置应急照明; 2长度小于等于200m的城市道路隧道宜设置应急照明。 10.7.2城市道路隧道设置的应急照明应包括备用照明和消防应 急照明,并应能在正常照明失效时可靠启用。当合并设置时,应 司时满足备用照明和消防应急照明的相关要求。 10.7.3消防应急照明设计应按现行国家标准《消防应急照明 和疏散指示系统技术标准》GB51309的相关规定执行,并应符 合下列规定: 1系统电源及其供电、配电线路等要求应符合现行国家标 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第10.1节的规定; 2城市地下道路两侧、人行横通道和人行蔬散通道上均应 设置疏散指示标志,其设置高度不宜大于1.3m; 3消防应急照明兼做备用照明时,尚应符合本节第10.7.4 条的规定。 10.7.4城市地下道路设置的备用照明应符合下列规定: 1备用照明亮度标准值不应小于中间段基本照明亮度的 10% 和 0. 2 cd / m² ; 2备用照明应保证照明中断时间不超过0.3s; 3长及特长距离地下道路持续供电时间不宜小于3.0h,中 等距离地下道路持续供电时间不应小于1.5h,短距离地下道路 特续供电时间不应小于0.5h。 10.7.5应急照明及疏散指示标志的设计还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 饰机险

1备用照明亮度标准值不应小于中间段基本照明亮度的 10% 和 0. 2 cd / m² ; 2备用照明应保证照明中断时间不超过0.3s; 3长及特长距离地下道路持续供电时间不宜小于3.0h,中 等距离地下道路持续供电时间不应小于1.5h,短距离地下道路 持续供电时间不应小于0.5h。 10.7.5应急照明及疏散指示标志的设计还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及现行行业标准《城市地下道 路工程设计规范》CJJ221的规定,

11.1.1城市道路隧道景观设计宜保证交通功能的安全性和引 导性。 11.1.2隧道景观设计应综合考虑周边自然环境、人文历史及其 他建(构)筑物等因素,与区域环境协调统 11.1.3隧道洞口的光过渡建筑在满足功能要求前提下,宜做到 造型简洁、大方,并易于清洁维护。 114风

11.2.1隧道装修设计宜体现交通性建筑简洁、明快、流畅的特 点DB22/T 3054-2019标准下载,且不应影响隧道内机电设备及交通设施的正常使用及维护。 11.2.2隧道内装修材料应采用不燃材料,满足防火、耐腐蚀及 环保要求。 11.2.3隧道顶部宜采用深色防火板或防火涂料,防火板和防火 涂料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GB 50222和《混凝土结构防火涂料》GB28375的规定。 11.2.4隧道侧墙宜采用防冲击、易维护、耐洗刷、易清洗等浅 色材料,燃烧性能等级应为A级,漫反射系数不宜低于70%。

1为便于在执行本标准条文时区别对待,对要求严格程度 不同的用词说明如下: 1)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 正面词采用“必须”,反面词采用“严禁”; 2)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 正面词采用“应”,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 3)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做的: 正面词采用“宜”,反面词采用“不宜”; 4)表示有选择,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这样做的,采用“可”。 2条文中指明应按其他有关标准执行的写法为:“应符合 ··的规定”或“应按·执行”

《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50010 《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 《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50021 《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GB50052 《20kV及以下变电所设计规范》GB50053 《地下工程防水技术规范》GB50108 《混凝土外加剂应用技术规范》GB50119 《地下防水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08 《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GB50222 《城市道路交通设施设计规范》GB50688 《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技术标准》GB51309 《通用硅酸盐水泥》GB175 《混凝土外加剂》GB8076 《消防安全标志第1部分:标志》GB13495.1 《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GB17945 《高分子防水材料第3部分:遇水膨胀橡胶》GB18173. 《混凝土结构防火涂料》GB28375 《建设用砂》GB/T14684 《建设用卵石、碎石》GB/T14685 《高压/低压预装式变电站》GB/T17467 《预铺防水卷材》GB/T23457 《普通混凝土长期性能和耐久性能试验方法标准》G 0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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