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JG 34-2017 深圳市公共建筑综合管廊标准.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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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编号:SJG 34-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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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类别:建筑工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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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JG 34-2017标准规范下载简介

SJG 34-2017 深圳市公共建筑综合管廊标准.pdf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文件

深建标[2017]4号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印发

GB 51325-2018-T:煤焦化粗苯加工工程设计标准(无水印,带书签)付件:深圳市公共建筑能耗标准

2017年6月5日印发

深圳市工程建设技术规范

深圳市工程建设技术规范

Energy Consumption ofPublicBuildi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发布

川经济特区建筑节能条例》以及其它有关公共建筑能耗标准制定的法律法规及政 策方针,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进一步提高深圳地区公共建筑使用 过程中的能源利用效率,将公共建筑能耗控制在合理范围内,根据深圳市公共建 筑实际运行能耗数据,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根据深圳市建筑节能工作开展的需要,经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 践经验,参考有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其它省(市)有关标准,在广泛征求意 见的基础上制定 本标准的主要技术内容是:1总则;2术语;3基本规定;4能耗指标;5能 毛指标修正。 本规范由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负责管理,深圳市建筑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 司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执行过程中如有意见或建议,反馈给深圳市建筑科 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福田区上梅林梅坳三路29号建科大楼,邮编 518049),以供今后修订时参考。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深圳市建筑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本标准参与起草单位:深圳市建设科技促进中心 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深圳分院 深圳市达实智能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市嘉力达实业有限公司 深圳市紫衡技术有限公司 深圳市三济节能技术有限公司 深圳市奥宇控制系统有限公司 深圳市智宇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刘俊跃、唐振忠、马晓雯、龙平、刘刚、张琴、何春凯、 李海建、李信洪、何影、陆晓锋、郑剑娇、张欢、龚春城、肖冰、周碧波、刘芳 任中俊

1 总则 2术语 .2 3基本规定 4能耗指标, 5能耗指标修正 6 附录A公共建筑能耗和建筑面积的统计范围 d 本标准用词说明 9

1.0.1为贯彻国家节约能源、保护环境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促进深圳市 建筑可持续发展,推进建筑节能工作深入开展,控制建筑能耗总量,规范管理公 共建筑运行能耗,制定本标准。 1.0.2本标准适用于公共建筑中办公建筑、宾馆酒店建筑、商场建筑以及由上述 功能组成的综合性公共建筑运行能耗的管理。 1.0.3公共建筑运行能耗管理,除应符合本标准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广东省 和深圳市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1公共建筑能耗publicbuildingenergycon

SL_303-2004_水利水电工程施工组织设计规范2.0.4能耗指标引导值leadingvalueofenergyconsumptionindicato

在实现建筑使用功能的前提下,综合高效利用各种建筑节能技术和管理措 实现更高建筑节能效果的建筑能耗指标期望目标值

2.0.7使用强度usingintensity

运行时间、人员密度和用能设备密度等的统称。

3.0.1公共建筑应按下列规定分为A类或B类:

1可通过开启外窗方式利用自然通风达到室内温度舒适要求,从而减少空调 系统运行时间,减少能源消耗的公共建筑应为A类公共建筑: 2因建筑功能、规模等限制或受建筑物所在周边环境的制约,不能通过开启 外窗方式利用自然通风,而需常年依靠机械通风和空调系统维持室内温度舒适要 求的公共建筑应为B类公共建筑。 3.0.2公共建筑能耗实测值应包括在建筑中使用的由建筑外部提供的全部电力, 燃气和其他石化能源,以及由集中供冷系统向建筑提供的冷量,并应符合下列规 定: 1通过公共建筑的配电系统向各类电动交通工具提供的电力,应从公共建筑 能耗实测值中扣除; 2应市政部门要求,用于公共建筑外景照明的用电,应从公共建筑能耗实测 值中扣除; 3安装在公共建筑上的太阳能光电、光热装置和风电装置提供给外部的能源 应从公共建筑能耗实测值中扣除; 4公共建筑内集中设置的高能耗密度的信息机房、厨房炊事等特定功能的用 能应从公共建筑能耗实测值中扣除。 3.0.3公共建筑能耗指标应以单位建筑面积年能耗量作为能耗指标的表达形式。 公共建筑能耗应以一个完整的日历年,即每年的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为时 间范围的累积能耗计。 3.0.4公共建筑能耗指标实测值或实测值的修正值应小于其对应的公共建筑能耗 指标约束值;有条件时,宜小于其对应的公共建筑能耗指标引导值。 3.0.5公共建筑由外部集中供冷系统提供的冷量,应根据向该建筑物的实际供冷 量和供冷系统综合COP(取值4.6)计算得到所获得冷量折合的电量,计入公共 建筑能耗实测值。 3.0.6公共建筑消耗的除电力以外的其它能源均应按照国家相关标准规定的方法 折算成电耗。

4.0.4公共建筑中机动车停车库能耗指标的约束值与引导值应符合表4.0.4的规

某大桥挂篮悬浇箱梁施工方案_secret表4.0.4机动车停车库能耗指标的约束值和引导值[kWh/(m².a)

4.0.5同一建筑中存在办公、宾馆酒店、商场、停车库的综合性公共建筑,其能 耗指标,应按本标准表4.0.1至表4.0.4所规定的各功能类型建筑能耗指标与对应 功能建筑面积比例进行加权平均计算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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