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农房设计和建设技术导则(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21年11月).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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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农房设计和建设技术导则(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21年11月).pdf

5.5.4木屋盖砌体结构房屋应符合下列构造要求:

5.5.4木屋盖砌体结构房屋应符合下列构造要求:

接或与屋架下弦杆钉牢。 2两端开间和中间隔开间的屋架间或硬山搁標屋盖的山尖墙之间应设置竖 向剪刀撑。 3山墙、山尖墙应采用墙揽与木屋架或条拉结。 4内隔墙墙顶应与梁或屋架下弦拉结。 5.5.5承重墙厚度要求:普通砖不应小于240mm;多孔砖墙不应小于190mm; 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墙不应小于190mm。 注:房屋总高度指室外地面到主要屋面板板顶或檐口的高度。 5.5.6当屋架或梁的跨度大于或等于下列数值时,支承处宜加设壁柱或采取其他 加强措施: 1墙厚不小于240mm厚普通墙、多孔砖墙为6m;190厚多孔砖墙为4.8m, 2190mm厚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墙为4.8m。严禁使用空斗墙。 5.5.7构造柱的设置部位,一般情况下应满足下列要求:

厂外墙四用和对应转用。 2楼梯间四角、楼梯斜梯段上下端对应墙体处。 3大房间内外墙交接处。 4隔12m或单元横墙与外纵墙交接处。 5内外墙上宽度≥2.1m洞口的两侧;外墙在内外墙交接处已设置构造柱时 可适当放宽,但洞侧墙体应加强。 6突出屋面无锚固的烟、女儿墙等易倒塌构件的出屋面高度不宜大于 墙体拉结等措施

济南建工学院实训楼维修改造施工方案5.5.8挑梁、雨蓬等悬挑构件应符合下列

聚上皮第一排钢筋的角部2根奇起

5.5.9砖墙应符合下列要求

柱与墙连接处应砌成马牙槎,并应沿墙高每隔不大于500mm设2Φ6钢筋,每边 伸入墙体内的长度不小于1000mm。如图5.5.9所示。

图5.5.9构造柱与墙拉结示意

2房屋墙体应同时咬槎砌筑,若不能同时砌筑,应留踏步槎。 3后砌的非承重墙与承重墙体连接时,应在承重墙上留马牙槎,并沿墙高每 隔不大500mm配置2Φ6拉结钢筋或Φ4200钢丝网片与承重砖墙拉结,拉结 钢筋或钢丝网片每边伸入墙内的长度不宜小于500mm;长度大于5m的后砌隔 墙,墙顶应与梁、楼板或擦条连接。 4出屋面楼梯间纵横墙交接处,应沿墙高每隔500mm宜设置2Φ6拉结钢 筋,且每边伸入墙内的长度不宜小于1000mm。

5.5.10钢筋混凝土构造柱应符合

6构造柱应与屋盖处圈梁和各层楼盖处的圈梁以及基础圈梁相连接。 7构造柱与圈梁连接处,构造柱的纵筋应在圈梁纵筋内侧穿过,保证构造柱 纵筋上下贯通

5.5.11钢筋混凝土圈梁或配筋砖圈梁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1砌体结构房屋应在屋盖标高处设置圈梁(优先采用钢筋混凝土圈梁)。 2应于楼、屋盖处紧靠板底沿所有外墙设置水平闭合的圈梁,当圈梁被门窗 洞口截断时,应在洞口上部增设相同截面的附加圈梁,附加圈梁与圈梁的搭接长 度不小于二者高差的2倍且不小于1.0m。如图5.5.11所示。抗震设防烈度为7度 时应采用钢筋混凝土圈梁:抗震设防烈度为6度时,可采用配筋砖圈梁

1增设附加圈梁做法示

5.5.12门、窗过梁应符合以下要求:

表5.2.12配筋砖过梁允许均布荷载表(kN/m)

墙厚 混合砂浆 过梁净跨Ln(mm) 配筋 (mm) 强度等级 800 900 1000 1200 M5 11.73 11.73 11.73 11.73 240 306 M7.5 14.93 14.93 14.93 14.93 M5 18.09 18.09 18.09 18.09 360 406 M7.5 23.02 23.02 23.02 23.02

1当圈梁设在板的同一标高时,钢筋混凝土预制楼板端头应伸出钢筋,与墙 体的圈梁相连接。当圈梁设在板底时,房屋端部大房间的楼盖,6度时房屋的屋 盖和7度时房屋的楼、屋盖,钢筋混凝土预制板应相互拉结,并应与梁、墙或圈 梁拉结。 2当板的跨度大4.8m并与外墙平行时,靠外墙的预制板侧边应与墙或圈梁 拉结。 3当采用预制板时,一是要保证预制板在承重墙上或圈梁上的搁置长度不小 于80mm。钢筋混凝土预制楼板侧边之间应留有不小于20mm的空隙,相邻跨预 制楼板板缝宜贯通,当板缝宽度不小于50mm时应配置板缝钢筋。预制楼板支承 处应有坐浆;板端缝隙应采用不低于C20的细石混凝土浇筑密实。 4装配整体式钢筋混凝土楼、屋盖,应在预制板叠合层上双向配置通长的水 平钢筋,预制板应与后浇的叠合层有可靠的连接。 5.5.14钢筋混凝土梁下应设置混凝土或钢筋混凝土垫块。 5.5.15女儿墙、栏板应符合以下要求: 1无锚固的砖砌女儿墙(非出入口处)的高度不应大于500mm。 2高度大于500mm及出入口处的女儿墙应有锚固。

5.5.15女儿墙、栏板应符合以下要求:

5.5.15女儿墙、栏板应符合以下要求:

1无锚固的砖砌安儿墙(非出人口处)的高度不应天于500mm。 2高度大于500mm及出入口处的女儿墙应有锚固。 3室外楼梯栏板不应采用无竖向钢筋的砖墙,宜采用钢管栏杆,

5.6.1适用于钢结构住宅的结构体系主要是轻型钢结构 5.6.2钢结构住宅应按照建筑、结构、设备和装修一体化设计原则,并应按配套 的建筑体系和产品为基础进行综合设计。 5.6.3钢结构住宅应遵循模数协调原则实现构配件标准化、设备产品定型化。 5.6.4钢结构住宅应具有防火安全性能。 5.6.5钢构件宜选热轧H型钢、高频焊接或普通焊接的H型钢、冷轧或热轧成型 的钢管、钢异型柱、冷弯薄壁型钢等。其中装配式冷弯薄壁型钢结构承重构件的 壁厚不应小于0.6mm,主要承重构件的壁厚不应小于0.75mm 5.6.6连接节点应受力明确、构造可靠,结构在规定的设计使用年限内必须具有 可靠性。梁柱节点宜采用高强度螺栓连接,高强度螺栓宜采用扭剪型

5.6.11钢材不应采用表面原始锈蚀等级为℃级、D级,钢材表面原始锈蚀应 喷射(丸、砂)方法除锈,除锈质量等级不应低于Sa2.5。对于一般区域, 式冷弯薄壁型钢结构承重用构件镀锌不应低于180g/m2(双面);工业区域, 承重用构件镀锌不应低于275g/m(双面)

5.6.12装配式冷弯薄壁型钢农房建筑体系设计要求:

1冷弯薄壁轻钢装配式屋面板在腹杆处应设置纵向侧向支撑和交叉支撑。 2装配式冷弯薄壁型钢墙体适用结构墙体、楼板、屋面采用冷弯薄壁型钢的 工程,檐口高度不宜大于12m。 3装配式冷弯薄壁型钢墙体结构构件应根据使用条件和所处环境,选择相应 的表面处理方法和防腐措施。 4装配式冷弯薄壁型钢墙体受压构件的长细比不宜超过150;受拉构件的长细 比不宜超过250;楼板和过梁的允许挠度与跨度之比应小于1/200。 5装配式冷弯薄壁型钢墙体高度不宜超过3600mm。楼板跨度不宜大于6m; 屋架跨度不宜大于12m。墙体之间的直墙不应大于12m。 6冷弯薄壁型钢农房建筑体系尚应符合现行《低层冷弯薄壁型钢房屋建筑技 术规程》GJ227及相关规范的规定

1冷弯薄壁轻钢装配式屋面板在腹杆处应设置纵向侧向支撑和交叉支撑。 2装配式冷弯薄壁型钢墙体适用结构墙体、楼板、屋面采用冷弯薄壁型钢的 工程,檐口高度不宜大于12m。 3装配式冷弯薄壁型钢墙体结构构件应根据使用条件和所处环境,选择相应 的表面处理方法和防腐措施。 4装配式冷弯薄壁型钢墙体受压构件的长细比不宜超过150:受拉构件的长细 比不宜超过250;楼板和过梁的允许挠度与跨度之比应小于1/200。 5装配式冷弯薄壁型钢墙体高度不宜超过3600mm。楼板跨度不宜大于6m 屋架跨度不宜大于12m。墙体之间的直墙不应大于12m。 6冷弯薄壁型钢农房建筑体系尚应符合现行《低层冷弯薄壁型钢房屋建筑技 术规程》GJ227及相关规范的规定

5.1.1生活用水应使用市政水源直接供水。无市政供水,采用自建水源时,供水 水质、水压均应满足生活用水的标准和要求,同时乡镇主管部门应对水质进行定 期检测。严禁自建水源的供水管道与市政给水管道直接连接。 5.1.2建筑排水应采用雨污分流制系统;雨、污水应充分利用地形采取重力流排 水,当不能重力流排水或会发生倒灌时,应采用机械提升排水。

6.2.1建筑内的生活给水系统应充分利用市政给水管网的水压直接供水;地势较 高的建筑,宜集中设置贮水调节设施或加压装置供水,供水设施必须符合现行国 家标准《二次供水设施卫生规范》GB17051的要求。 6.2.2用水定额及水质、水压要求: 1生活用水定额应根据当地经济和社会发展、水资源充沛程度、用水习惯, 本着节约用水的原则综合确定,集中供水宜采用40~100L/(人·d),分散供水宜采 用3040L/(人·d)。 2供水水质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的要求, 生活饮用水应设置防止水质污染的措施,不得因管道内产生虹吸、背压回流而受 污染。 3入户管的供水压力不应大于0.35MPa,室内用水点供水压力不宜大于 0.20MPa,且不宜低于0.10MPa。 6.2.3给水管道宜布置成枝状管网。塑料给水管宜在垫层或墙体管槽内暗设;室 外明露和住户公共部位有可能冰冻的给水管应有保温措施

6.2.4管材、附件和水表

1给水系统采用的管材和管件及连接方式,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的有关规 定。管材和管件及连接方式的工作压力不得大于国家现行标准中公称压力或标称

的允许工作压力。 2给水管道应选用耐腐蚀和安装连接方便可靠的管材。引入管和给水干管可 采用铝塑复合管、衬塑钢管、涂塑复合钢管、PE和PP一R给水管等;户内支管 可采用PP一R给水管等。 3给水管道应采用耐腐蚀和耐压材质的阀门,可采用全铜、全不锈钢、铁壳 铜芯和全塑阀门等。 4每户入户总管段上应设检修阀、水表和单向阀,水表应装设在观察方便, 不冻结、不被任何液体及杂质所淹没和不易受损处

6.3.1建筑物内的生活热水可由每户单独设置的热水器提供。可优先采用太阳能 等可再生能源,当采用可再生能源受限时,可采用燃气或电热水器等,相关产品 必须带有保证使用安全的装置,且严禁在浴室内安装直接排气式燃气热水器。 5.3.2用水定额、水温和水质要求: 1热水用水定额应根据卫生器具完善程度和地区条件等综合确定,热水温度 按60℃计,宜采用30~60L/(人·d)。 2生活热水的水质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生活热水水质标准》CJ/T521的 规定。 6.3.3塑料热水管宜在垫层或墙体管槽内暗设;塑料管道与热水器应有不小于 40的全虚悠机过一热水应保温一保温巨的宜成诚计管宝

6.3.4管材和附件要求:

1热水系统采用的管材和管件,应符合现行有关产品的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 要求。管道的工作压力和工作温度不得大于相关产品规定的许用工作压力和工作温度。 2热水管道应选用耐腐蚀和安装连接方便可靠的管材,可采用薄壁铜管、不 锈钢管、塑料热水管、复合热水管等。阀门应选用耐腐蚀和耐压的材质,可采用 全铜、全不锈钢、铁壳铜芯阀门等

0.4.1建筑内的生活污水、洗涤废水、养殖污水应收集后接入污水管网。 6.4.2建筑排水定额宜为相应生活用水定额的80%~90%。建筑内污废水可合流 排出。连接大便器的排水管最小管径不得小于DN100,厨房洗涤池排水管管径 不宜小于DN75。 6.4.3管道布置及敷设要求: 1生活排水管道的立管顶端应设置伸顶通气管,当伸顶通气管为金属管材 时,应根据防雷要求设置防雷装置。 2厨房间的废水不得与卫生间的污水合用一根立管。 3排水立管宜靠近排水量最大或水质最差的排水点;卫生器具至排出管的距 离宜最短,管道转弯应最少。 4室内排水管道宜在楼板下明设,便于安装和检修。 5排水管道不得明装在厨房、餐厅、卧室的上方

6.4.4卫生器具及管材、附件要求:

1卫生器具应采用节水型,其用水效率等级应达到2级或以上。 2卫生器具的材质和技术要求,均应符合现行《卫生陶瓷》GB6952和《非 淘瓷类卫生洁具》JC/T2116的规定,其选用及安装可参考现行《卫生设备安 装》图集。 3排水管道宜为静音排水管,排水管道可选用建筑排水塑料管材、柔性接口 机制排水铸铁管及相应管件。 4养殖污水、含颗粒物较多的设备或地面排水应采用网框式地漏, 5构造内无存水弯的卫生器具或无水封的地漏、以及其他设备的排水口或扫 水沟的排水口,在与生活排水管道连接时,必须在排水口以下设存水弯。 6室内生活废水排水沟与室外生活污水管道连接时,应在室内设置存水弯或 在室外设置水封井。 7水封装置的水封深度不得小于50mm,严禁采用活动机械活瓣替代水封 严禁采用钟式结构地漏

6.5.1屋面雨水排水系统应迅速、及时地将屋面雨水排至室外地面或管道系统。 6.5.2屋面排水方式的选择,应根据建筑物屋顶形式、气候条件、使用功能等因 素确定,选用有组织、无组织、或两者相结合的重力排水方式。 6.5.3雨水排水系统当采用外排水时,可选用防紫外线建筑排水塑料管;当采用 内排水时,宜采用承压塑料管、金属管等管材

7.1.1农房建筑电气设计应与工程特点、规模和发展规划相适应,并积极采用新 技术、新设备、新材料。 7.1.2农房建筑电气设备应采用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高效节能、环保、安全 性能先进的电气产品,严禁使用已被国家淘汰的产品。 7.1.3农房建筑电气设计应根据当地实际和居民需求,配套设置强、弱电等现代 化设施,设置相应的使用接口和分户计量设备。

7.2.8电源进线采用架空方式敷设时,架空线路宜采用绝缘电线,电源进线对地 面的垂直距离不宜小于3.0m;穿墙时应套硬质绝缘阻燃套管,套管应内高外低 两端露出墙壁部分不应小于10mm。 7.2.9电源进线采用地埋方式敷设时,导线埋深不宜小于0.8m。自导线埋设处至 用户总开关装置之间应套硬质绝缘阻燃套管,导线在套管下端预埋适当裕度

7.3户内电气装置及布线

7.3.1每套住户进线处应设置自恢复式过、欠电压保护电器,其电源总开关应装 设同时断开相线和中性线的开关电器,并在电源进线处设置剩余电流动作保护装 置,剩余电流动作值为100mA。 7.3.2配电箱出线回路中照明、普通插座、厨房、卫生间、空调插座等应分回路 敷设;壁挂空调插座回路宜装设剩余电流保护装置,其他插座回路应装设剩余电 流保护装置,剩余电流动作值为30mA。 7.3.3水泵、家庭农产品加工设备等较大功率或易发生安全故障的用电装置,其 电源应从配电箱独立引出,并配置相应的开关和保护装置。 7.3.4套内安装在1.8m及以下的插座均应采用安全型插座,厨房、浴室、卫生 间等潮湿场所应采用密封良好的防水防溅型插座。 7.3.5每套住户电源插座的数量可参照现行行业标准《住宅建筑电气设计规范》 JGJ242中的规定设置。 7.3.6住宅建筑的照明应选用节能光源、节能附件;农房建筑照明功率密度值 (LPD)宜满足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50034规定的目标值; 卫生间等潮湿场所,宜采用防潮宜清洁的灯具;灯具控制宜单灯单控,楼梯间宜 采用单灯双控。卫生间灯具、浴霸开关宜设于卫生间门外,开关距地面高度不宜 小于1.3m。 7.3.7户内布线宜选采用金属导管、绝缘阻燃导管进行暗敷设,金属导管应可靠 妾地,穿管敷设的导线严禁在管内有接头。正常环境室内场所和房屋挑檐下的室 外场所,也可选用塑料槽板布线或直敷布线。 7.3.8户内布线应全部选用绝缘导线,导线交流额定电压不应低于500V,绝缘层 应符合敷设条件要求,其截面应满足用电负荷和机械强度的要求。

7.4.1建筑物防雷的设置应满足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 50057)、《农村居民雷电防护工程技术规范》(GB50952)的规定及要求。突 出屋面的大尺寸金属物(金属水箱、钢构筑物等)应与屋面防雷装置电气连接。非 金属物体高于接闪器形成的平面0.5m以上时,宜在其上设置短接闪杆,并应与 屋面防雷装置电气连接。太阳能热水器宜安装单独的接闪杆,并应与屋面防雷装 置相连。 7.4.2住户宜设置总等电位联结,装有淋浴或浴缸的卫生间应做局部等电位联结 7.4.3等电位联结线的截面满足现行行业标准《住宅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242) 中相关规定及要求

8.1.1农房建造可选择具备资质的中小型施工企业,也可以委托具有相应技能、 培训合格的乡村建设工匠施工。建房户与建筑施工企业或者乡村建设工匠签订的 施工合同,应当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约定农村住房保修期限和保修责任。建 筑施工企业或者乡村建设工匠应当按照设计图纸、施工技术标准和操作规程施 工。 8.1.2承接农房建设工程的建筑工匠或施工单位的技术人员应经过技术培训。在 保证质量、安全等施工基本要求的前提下,通过科学的管理和先进的技术,最大 限度地节约资源和减少对环境负面影响。施工宜对整个施工过程实施动态管理 加强对施工策划、施工准备、材料采购、现场施工、工程验收等各阶段的管理和 监督。 8.1.3施工应提高用水效率,采用先进的节水施工工艺,合理利用现场循环再利 用水;现场搅拌用水、养护用水应采取有效的节水措施,做好污水排放措施 8.1.4施工时应注意保护地表环境,防止土壤侵蚀、流失和避免施工活动中人为 破坏植被和地貌构造。因施工造成的裸土,应及时采取覆盖措施。 8.1.5施工使用的材料宜选择距施工现场较近生产的建筑材料厂,应选择功率与 负荷相匹配的施工机械设备,机械设备不宜低负荷运行;应合理布置临时用电线 路。 8.1.6施工现场应使用低噪音、低振动的机具,采取隔音与隔振措施,避免或减 少施工噪音和振动,现场噪音排放应符合现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12523的规定。电焊作业应采取遮挡措施,避免电焊弧光外泄。 8.1.7施工过程中,不应在楼板和屋面大量集中堆载。 8.1.8对于集中统建的农房项目应纳入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范围并接受建 设管理部门的指导。其他单栋农房,由镇(乡)政府组织验收,验收方法包括现 场检查,问询施工方、建设农户及镇(乡)监管人员,查阅施工过程的记录、证

明材料,核查材料来源、购买渠道等。

明材料,核查材料来源、购买渠道等

8.2.1在施工总平面设计时,应针对施工场地、坏境和条件进行分析,制定具体 实施方案。施工前应制定合理的场地使用计划,减少施工用地,降低施工场地干 扰,保护环境。 8.2.2基础施工应选用低噪、环保、节能、高效的机械设备和工艺;现场土、料存 放应采取加盖或植被覆盖措施;土石方工程开挖宜采用逆作法或平逆作法进行施 工,施工中应采取通风和降温等改善地下工程作业条件的措施,工程渣土应分类 堆放和运输。 8.2.3在基坑开挖完成后需要对基坑开挖宽度、深度和相应承载力进行验收,验 收完成后要及时浇筑混凝土垫层,并施工相应基础(条基或独立基础等)。基础 施工完成后应立即进行土层回填,在基坑开挖和基础施工过程中要注意避免基坑 被太阳暴晒和雨水等浸泡。 8.2.4在基坑开挖时,若碰到与既有房屋着比较近(基坑距离既有房屋边缘不 到2采)的时候,应注意基坑开挖对周边临近房屋的变形影响观测,对发现变形 过大或使临近房屋基础、墙体产生拉裂的情况,应及时加强基坑支护,并在保证 安全的情况下,加快基础施工进度,增设稳定基坑变形的措施。 8.2.5混凝土浇筑后,在硬化过程中进行湿度和温度的控制,以保证混凝土达到 没计强度。混凝主浇筑完毕后12小时内应加以覆盖和酒水,十硬性混凝土应于 浇筑完毕后立即进行养护。混凝土养护时间一般不得少于7天,养护期间的洒水 次数以保证混凝土表面充分湿润为宜。 8.2.3农房施工现场宜采用预拌混凝上和预拌砂浆,使用散装水泥进行现场搅拌 混凝土和砂浆时,搅拌机械应有封闭降噪和防尘措施。 8.2.4农房装饰装修施工中,门窗的品种、外形尺寸、玻璃品种、开启方式、安 装位置、连接方式、填嵌密封处理及门窗框与墙体接缝处的保温填充做法应符合 设计要求,应采取成品保护措施,安装应与外墙面装修同步进行。地面找平层、 隔气层施工应控制尽寸偏美,王作业应有防小措施湿作业应平用喷洒方式保湿

养护。非承重隔墙材料宜采用轻质砌块砌体或轻质墙板。吊顶施工应减少板材、 块材的切割

8.2.6钢筋混凝土结构房屋施工要求:

1普通构件混凝土强度应达到设计强度的75%才可拆除模板,悬挑构件强度 应满足100%后方可拆模。要逐段分批拆除模板,禁止大面积同时撬落。 2混凝土浇筑宜连续施工。现浇梁、柱、墙、板均应及时有效养护。冬李浇 筑的混凝土,施工前先准备好保温和防冻材料,以防混凝土受冻,混凝土浇筑完 华后使用不易吸潮的保温材料立即覆盖保温。 3柱纵向钢筋的绑扎接头应避开柱端的箍筋加密区。 4混凝土施工缝宜留置在结构受力较小且便于施工的位置。 5预制构件不得有影响结构性能和使用的外观缺陷。 6施工现场宜设立可靠的避雷装置。遇有六级以上强风、浓雾、雷电等恶劣 气候,不应进行露天高处作业。雨天和雪天应及时清除水、冰、霜、雪,并应采 取可靠的防滑措施。 7建筑物的出入口、楼梯口、洞口、基坑和每层建筑的周边均应设置防护设 施。 8分项工程检验批质量验收附件C相应记录表填写。

8.2.7砌体结构房屋施工要求:

1砌筑墙体时,应提前一到两天用水湿润砌块,并在砌筑前再次湿润砌块, 使砌块和砂浆有一个好的粘结环境,使砌块和砂浆粘结不因失水而导致粘结强度 降低。 2水泥砂浆和水泥混合砂浆应分别在拌成3小时和4小时内用完;施工期 间,当气温超过30℃时,必须在拌成2小时和3小时内用完。超过上述规定 时间的砂浆,不得使用,并不能再次拌和使用 3砖砌体的灰缝应横平竖直,厚薄均匀;水平灰缝砂浆应饱满,竖向灰缝不 出现透明缝、瞎缝和假缝。 4砌筑时砖块的侧面和工头应刮浆,

1建筑体系整体组装应符合下列要求:

牛重心线在同一水平面上;墙体结构应增设临时支撑,十字交义支撑楼面梁应增 设梁间支撑;屋面桁架之间应增设水平和垂直支撑。 2)应按施工图严格控制几何尺寸,组装焊接构件时,应依据焊缝等收缩变 杉情况预放收缩余量,对有起拱要求的构件,必须在组装前按规定起拱量做好起 拱。 3)装配式冷弯薄壁型钢墙体结构构件严禁进行热切割。 4)杆件搭接和对接时的错缝或错位不得大于0.5mm。 5)构件之间连接孔中心线位置的误差不得大于2mm。 2装配式冷弯薄壁型钢墙体结构构件的焊接应符合下列要求: 1)焊接前应清除焊接部位的铁锈、污垢、积水等,焊条和焊剂应进行烘干 处理。 2)型钢对接焊接或沿截图围焊时,不得在同一位置起弧灭弧,不得在母材 的非焊接部位和焊缝端部起弧或灭弧。 3)电阻点焊的各项工艺参数(如通电时间、焊接电流、电极压力等)的选 泽应保证焊点抗剪强度试验合格,并宜采用圆锥形的电极头。 3装配式冷弯薄壁型钢墙体结构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要求 1)安装前应对构件的质量进行检查,构件的变形、缺陷超出充许偏差时应 进行处理。 2)吊装时应采取适当措施防止产生永久性变形,并应垫好绳扣与构件的接 触部位。不得利用已安装就位的冷弯薄壁型钢构件起吊其他重物,不得在主要受 力部位加焊其他物件。 3)安装压型钢板屋面时,应采取有效措施将施工荷载分布至较大面积,防 上因施工集中荷载造成构件局部压屈, 4)当喷涂防火涂料时,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钢结构防火涂料通用技术条

件》GB14907的规定。 5)冷弯薄壁型钢体系的安装还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 验收规范》GB50205的规定。 8.2.10各专业其他具体施工应按现行相应标准规范进行

8.3.1依据镇(乡)政府审批的农村村民建房批准书指标要求,由村镇建设管理 部门组织专业人员现场定位放线,同时验收建设场地选址。 8.3.2基础开挖后,建房户主或委托人应按照设计图纸仔细检查项目的总面宽 进深及各房间尺寸。 8.3.3水泥到货后,建房户主或委托人应核对包装袋上工厂名称、水泥品种标号 水泥代号、包装年月日和生产许可证号,清点数量,查阅水泥产品合格证并保存 8.3.4钢筋到货后,建房户主或委托人应核对所有该项目的的钢筋型号、数量 查阅产品合格证并保存。用游标卡尺直接量取钢筋直径是否与设计图纸一致: 侧卡肋,一侧卡光面,量三个截面计算平均直径,折减5%以内即可。 8.3.5隐蔽工程验收:按照图纸仔细检查基础、柱、梁、钢筋绑扎情况,如锚固 长度、箍筋加密、箍筋间距、基础、柱、梁垫块布置、梁支座钢筋断开的位置 主次梁交接箍筋加密等情况,如果发生上述情况现场监督整改,否则不充许浇筑 混凝土。 8.3.6模板标高验收:首先认真检查模板加固方式是否牢固,梁的模板收口尺寸 是否合理,浇筑混凝土前梁模板收口易比图纸截面小5mm前期避免浇筑混凝土 时振捣涨模,用检测尺检出柱模板的垂直度是否出现垂直误差过大,如没有检测 尺可以用现场线锤进行抽查,然后梁模板挂线观察是否有模板走形不值的问题存 在。用卷尺采用勾股定理的方法,对开间的阴角用对角同尺寸的方法查着是否有 存在房间夹斜(指房屋两头大小不一样),用水平仪检测基础标高是否都超高或 未达到设计高度间题。

8.3.7砖混结构验收

1用检测尺检查墙体垂直度,是否达到验收规范值检查门窗洞口位置是否按 图纸准确无误,墙身标高是否存在超过设计标高出现压缩圈梁混凝土截面情况 2用检测尺检测门窗洞口检查两边的墙垛平整度是否达到验收规范值,若达 不到,在此处做下标记粉刷施工中做方案处理

8.3.8框架结构验收

8.3.9钢筋构件验收

1检查圈梁构造学转角、十字交义、L型转角构造做法是否止确,圈梁箍 筋的间距是否过大,加密区是否加密。 2挑梁端部埋入墙部长度是否过短,弯起筋是否使用方向正确及箍筋加密情 况,仔细检查L及KL箍筋加密及支座钢筋长度是否过短,梁腹板中的腰部钢筋 有没有,主次梁交接的加密形式是否正确。 3检查楼梯的起步钢筋绑扎是否正确TL的钢筋构造是否正确,检查顶板钢 筋的受力筋及面筋的钢筋绑扎、间距是否规范。 4水电管材及排烟道等的预埋位置是否正确,避雷引上线焊接是否合理 5电管是否存在三层线管交叉预理的情况,检查各个构件的钢筋垫块是否布 置合理顶板面筋马的布置是否合理。

8.3.10抹灰工程验收

金测内外墙的垂直、平整度。用内外角检测

超出规范,是否有阴角不垂直的情况,用空鼓棒仔细检测粉刷墙体是否存在有空 鼓现象,用检测尺检测门窗两边墙垛平整度、窗台的的排水坡度是否到达施工规 范标准、窗台高度是否达到设计高度、用卷尺测量室内净空高度是否为设计高度, 2预埋管道立管支管安装是否位置正确,开关、预留高度统一及插座部分。 卫生间地漏坡度是否排水顺利,及卫生间闭水试验是否存在渗漏情况。屋面平屋 顶分水线起坡高度是否过小。 3屋面瓦用线绳检查是否一条线,检查屋顶避雷焊接点是否涂银粉防锈漆处 理,避雷卡距离是否有大于1m间距的问题,屋面瓦排水沟部分是否封堵(欧式 屋面瓦),脊瓦及屋面瓦是否清理干净,檐沟排水坡度是否合理,排水管出屋面 高度是否达到设计高度,有无忘记安装风帽构件安装是否垂直超过规范,构件安 装位置与效果造型是否与立面一样。

8.3.11 竣工验收

1做外观外立面检查外墙真石漆是否有颜色不匀露底、墙体真石漆有无反 碱、或外墙砖有无空鼓现象。 2用水平仪检查室内外高度是否与设计一致,进行竣工前对项目的沉降观测 及对前几次观测数据进行对比。 3用卷尺测量窗户的尺寸及对型材的复测。仔细观察窗户中空玻璃有无漏气 现象如有发现立即更换玻璃,窗户玻璃及窗框边缘有无未打胶缝隙存在,窗户外 边底部排水口是否合理。 4水平尺检测窗户安装的水平、垂直度,打开每扇窗机检查推拉窗有无滑轮 不顺、开启扇有无开合角度不合理、闭窗器有无问题、阳台推拉门有无把手松动 等问题存在。 5电路检测仪插入插座内检查有没有公用保护线、接地不通、共用零线。检 查电箱控制开关是否松动,保护线连接是否正确,试验漏电保护脱扣时间是否合 ,管路打压测试仪进行给水管打压试验是否存在管道含接口漏气跑压问题。 8.3.12农房项目的质量验收除满足本导则相关要求外,仍应根据当地村镇建设管 理部门要求进行,也可按照国家现行标准《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 GB50300和各专业的规定的分部工程和分项工程的划分进行。

8.4.1凡遇到恶劣天气,如大雨、大雾及6级以上的大风,应停止露天高空作业: 并及时将正在砌筑的墙体或刚浇筑的混凝土表面用彩条布或塑料纸遮蔽, 8.4.2每人作业人员不带安全帽,不应进入施工现场。 8.4.3一般楼板或墙的洞口,必须设置牢固的盖板,并在洞边或板边设置1.2米 的防护栏杆、安全网或其他防坠落的设施,同时设置安全警示牌或其他安全标志 8.4.2脚手架搭设应满足以下要求:

付防护栏杆、安全网或其他防坚落的 8.4.2脚手架搭设应满足以下要求: 1采用双排钢管脚手架时,钢管有严重锈蚀、弯曲、压扁或裂纹的不得使用 扣件有脆裂、变形、滑丝的禁止使用。竹脚手架的立杆、顶撑、大横杆、剪刀支 撑、支杆等有效部分的小头直径不得小于7.5厘米,小横杆直径不得小于9厘米 达不到要求的,立杆间距应缩小。青嫩、裂纹、白麻、虫蛙的竹杆不得使用。 2钢管脚手架的立杆应垂直稳放在金属底座或垫木上。立杆间距不得大于 1.5米,架子宽度不得大于1.2米,大横杆应设四根,步高不大于1.8米。钢管的 立杆、大横杆接头应错开,用扣件连接,拧紧螺栓,不得用铁丝绑扎。竹脚手架 必须采用双排脚手架,严禁搭设单排架。立杆间距不得大于1.2米,宽度不得大 于四米。 3脚手架两端、转角处以及每隔6~7根立杆应设剪刀撑,与地面的夹角不 得大于60度,架子高度在7米以上,每二步四跨,脚手架必须同建筑物设连墙 点,拉点应固定在立杆上,做到有拉有顶,拉顶同步。 4拆除脚手架时,必须有专人看管,周围应设围栏或警戒标志,非工作人员 不得入内。拆除连墙点前应先进行检查,采取加固措施后,按顺序由上而下, 步一清,不准上下同时交叉作业。拆除脚手架大横杆、剪刀撑,应先拆中间扣 再拆两头扣,由中间操作人往下顺杆子。拆下的脚手杆、脚手板、钢管、扣件 钢丝绳等材料,严禁往下抛掷。 5脚手板上严禁集中堆载砖块、混凝土或砂浆,避免造成安全事故。

6冬季施工时,施工人员上下脚手架时,应穿防滑鞋;不应在下雨、下冻、 下雪等恶劣天气搭设脚手架。 8.4.3农户建房前应按照当地电力部门临时用电要求,办理临时用电手续,找专 业人员安装合格的临时用电设备。不得擅自接电DB13/T 5094-2019 太阳能光伏空气源热泵取暖系统通用技术要求,不得私自转供电,避免发生安 全事故。

8.4.4施工用电应采取以下安全保证措施

1支线架设 1)支线应满足绝缘好,无老化,无破损和无漏电。 2)支线应沿墙或电杆架空铺设,并用绝缘胶固定。 3)过道电线可采用硬质护套并作标志。 4)室外支线应用橡皮线架空,接头不受拉力并进行绝缘处理,架设净空满 足相应要求。 2现场照明 1)照明导线应用绝缘胶固定。严禁使用花线或塑料胶质线。导线不得随地 拖拉。 2) 照明灯具的金属外壳必须接地或接零。 3)室外照明灯具距地面不得低于3m;室内距地面不得低于2.4m。 3架空线 1) 架空线必须设在专用电栏上,严禁架设在树木或脚手架上。 2) 架空线应装设横担和绝缘胶,其规格、线间距离、档距等应符合架空线 路要求。 3)架空线一般应离地4m以上,机动车道为6m以上。 8.4.5起重、运输等各类机械必须有专人操作;高处作业必须设置防护措施;必 须正确佩戴和使用安全防护用具和用品

附件A常用混凝土参考配合比农房混凝土参考配合比混凝卵石水泥每立方米混凝上材料用量混凝碎石水泥每立方米混凝上材料用量土强粒径强度水水泥砂土强石粒径强度水水泥砂石度等(mm)等级(kg)(kg)(kg)(kg)度等(mm)等级(kg)(kg)(kg)(kg)级32.5180310651120932.519529572511352042.525011712018074942.51952297701156C1532.51602766511263C1532.517526568812224042.522212204016074842.5175206788118132.5180367593126032.51953612064511992042.5180295693123242.51952797511175C20160327593C2032.5132032.51753246274040127442.5160262692128642.5175250750122532.5180400582123832.51953985962020121142.5180333623126442.51953206971188C2532.5160356584C25130032.51753575984040127042.5160296583136142.5175287717122132.5180439570121132.519544356411982012512042.518035361642.51953426571206C3032.51603905551295C3032.51753985661261404042.5160314655127142.5175307671124750

附件B常用砌筑砂浆参考配合比

以上配比仅供参考石宋大道施工组织设计,使用时可根据当地建材性能

附件D砖砌体工程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验收工程名称分项工程名称部位施工单位项目经理质量验收规范的规定施工单位检查评定建设方1.砖强度等级设计要求MU2.砂浆强度等级设计要求M3.斜槎留着5.2.34.转角、交主控5.2.3项目接处5.直槎拉结钢筋及5.2.4接槎处理6、砂浆饱≥80%(墙)满度≥90%(柱)1.轴线位≤10mm移2.垂直度≤5mm(每层)3、组砌方法5.3.14.水平灰5.3.2缝厚度5.竖向灰5.3.2缝宽度6.基础、墙、柱、±15mm以内顶面标高般7.表面平项目≤8mm整度8.门窗洞口高、宽±10mm以内(后塞口)9.窗口偏≤20mm移10.水平灰≤10mm缝平直度施工单位检查评定结果建设方验收结论55

附件E钢结构分项工程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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