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房屋建筑工程建筑信息模型(BIM)设计技术规定(试用版)(成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2年3月).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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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类型:成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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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类别:建筑工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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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房屋建筑工程建筑信息模型(BIM)设计技术规定(试用版)(成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2年3月).pdf

成都市房屋建筑工程建筑信息模型(BIM) 设计技术规定(试用版)

成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主编单位:成都市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中国建筑西南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参编单位:四川国恒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四川省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成都基准方中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市政工程西南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中国五冶集团有限公司 成都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主要起草人员:吴小冬 季如艳 杨淋 陈迎九 陈彬 陈 龚德鹏 张 灿 熊婧彤 崔志波 孙斌 刘杰 康永君 聂 贤 徐张 苏鹏宇 张兴亮 赵红蕾 张磊 曹 历 周茂 覃治贵 陈攀杰 林雪斌 徐亮 宏 李熊飞 牛智祥 叶盛智 主要审查人员:林升 赵广坡 张吕伟 毕海权 廖宇

1 总则. 2 术语 3 基本规定鄂尔多斯市伊旗西红海子至布拉格嘎查道路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技术标), 3.1一般规定. 3.2信息安全.. 3.3数据交付.. 4 基础设置. 4.1 应用环境. 4.2坐标规定.. 4.3单位规定. .5 4.4命名规则... 4.5协同及管理. .6 5 应用内容和要求.. 5.1 一般规定... 5.2应用内容.. 5.3应用要求. .8 6 模型精细度. .10 6.1 一般规定... ..10 6.2模型精细度 ..10 成果交付 .23 7.1 一般规定.. .23 7.2 交付内容... 23 7.3交付方式. 7.4变更和版本控制. .24 7.5 建筑信息模型审查. ..25 26

1.0.1为加快我市房屋建筑设计行业建筑信息模型技术应用进程,逐步建立基于建筑信息模 型的施工图审查体系,提高建筑信息模型技术应用水平,提升建筑信息模型技术应用的综合 数益,促进行业数字化发展,助力建设智慧城市,制定本规定。 1.0.2本规定适用于成都市范围内新建、改建和扩建民用建筑在设计阶段建筑信息模型的创 建和交付。工业建筑可参照使用。 1.0.3民用建筑信息模型的创建和交付,除应符合本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和地方现行有关 标准的规定

在建设工程及设施全生命期内,对其物理和功能特性进行数字化表达,并依此设计、施 工、运营的过程和结果的总称。

2.0.2几何信息GeometricInformation

表示建筑物或构件除儿何信息以外的其他信息,如材质信息、功能信息及各种专业参数 信息等。

2.0.4工程对象EngineeringObjec

2.0.12 轻量化模型 Lichtweight Model

2.0.13空间占位OccupancySize

建筑物或构配件在三维空间的指定位置上, 于各方向上所占用的代表性空间尺寸, 2.0.14正向设计ForwardDesign

2.0.15成都市建筑信息模型技术应用平台ChengduBiMTechnologyApplication Platform 用于政府相关部门对企业提交的建筑信息模型(BIM)进行审查和监管,并提交审查和 监管意见的数字化管理平台。

2.0.15成都市建筑信息模型技术应用平台ChengduBiMTechnologyApplication Platform 用于政府相关部门对企业提交的建筑信息模型(BIM)进行审查和监管,并提交审查和 监管意见的数字化管理平台。

3.1.1建筑信息模型包含民用建筑设计各阶段(方案阶段、初设阶段、施工图阶段)的各专 业模型,包含但不限于建筑、结构、给排水、暖通、电气、通讯(智能化)、总图和景观 幕墙、装饰等各专业模型。 3.1.2各阶段建筑信息模型的建立应考虑建筑信息模型全过程应用要求,下一阶段模型的构 建,应充分利用上一阶段模型成果。 3.1.3开展建筑信息模型设计,结合不同设计阶段要求,建筑、结构、给排水、暖通、电气、 通讯(智能化)等主要专业应同步参与,总图和景观、幕墙、装饰等专业可按需参与 3.1.4设计过程中应采用协同工作方式创建各专业建筑信息模型,实现各专业、各阶段信息 的有效传递。

3.2.1建筑信息模型创建、使用和管理过程中,应采取措施保证信息安全,防止信息泄露。 3.2.2设计企业在数据使用过程中,应建立数据访问权限机制,确保相关参与方数据访问的 便捷性、高效性、安全性,

3.3.1交付的轻量化模型应采用CDM数据格式。 3.3.2交付的轻量化模型的数据宜遵循《成都市房屋建筑工程建筑信息模型设计数据标准》 中对数据格式构成的要求,满足建筑信息模型数据的交付和交换。 3.3.3数据交互格式应采用相同格式或兼容格式,同时保证格式转换过程中数据的正确性 完整性和一致性

3.3.1交付的轻量化模型应采用CDM数据格式, 3.3.2交付的轻量化模型的数据宜遵循《成都市房屋建筑工程建筑信息模型设计数据标准》 中对数据格式构成的要求,满足建筑信息模型数据的交付和交换。 3.3.3数据交互格式应采用相同格式或兼容格式,同时保证格式转换过程中数据的正确性、 完整性和一致性

4,十,土项自可根据程特点和设计 一种或多种建筑信息模型软件。 4.1.2建筑信息模型软件的选择应充分考虑软件的易用性和适用性,确保不同建筑信息模型 软件间信息最大程度的共享和交换。 4.1.3建筑信息模型软件应符合设计快捷、协作便利和信息传递快速的条件。 4.1.4建筑信息模型软件宜具备兼容性和二次开发性

4.2.1建筑信息模型均应使用统一的坐标系统。成都市范围内的房屋建筑项目,平面坐标系 统应采用基于CGCS2000坐标系统下的成都市独立坐标系统,高程系统应采用1985年黄 海高程系统。 4.2.2建筑信息模型宜采用正交绘制,并按照真实的项目方向进行正北的设定。 4.2.3项目基点应根据项目坐标确定,单体坐标应以项目基点的相对位置确定。 4.2.4同一建筑物各专业建筑信息模型之间的项目基点应统一,各专业建筑信息模型应能整 合成完整的项目模型,

4.3.2建筑信息模型均应使用统一的公制单位,常用度量单位具体要求如下:

1)长度单位为毫米(mm),精确至个位或米(m),精确至小数点后3位 2)标高单位为米(m),精确至小数点后3位。 3)面积单位为平方米(m2),精确至小数点后2位。 4)体积单位为立方米(m3),精确至小数点后3位。 5)角度单位为度(°),精确至小数点后2位。 6)质量单位为千克(kg),精确至小数点后2位。 7)温度单位为摄氏度(℃),精确至小数点后2位。 8)力单位为牛顿(N),精确至小数点后2位

1)长度单位为毫米(mm),精确至个位或米(m),精确至小数点后3位。 2)标高单位为米(m),精确至小数点后3位。 3)面积单位为平方米(m2),精确至小数点后2位。 4)体积单位为立方米(m3),精确至小数点后3位。 5)角度单位为度(°),精确至小数点后2位。 6)质量单位为千克(kg),精确至小数点后2位。 7)温度单位为摄氏度(℃),精确至小数点后2位。 8)力单位为生顿(N),精确至小数点后2位

4.4.1建筑信息模型及其交付物的命名应简明且易于辨识。 4.4.2表达相同工程对象的模型单元命名应具有一致性。 4.4.3项目名称应与规划条件书里的项目名称一致。 4.4.4交付的建筑信息模型文件及CDM数据格式的轻量化模型文件名称应由专业代码、项

目或子项名称、模型范围等字段组成,以半角连字符“”隔开。专业代码应符合表4.4.4 的规定

表4.4.4专业代码

4.5.1项目实施团队应有明确的组织架构和职责划分,宜建立相应的协同管理制度与保障措 施。 4.5.2建筑信息模型协同应用的实施流程应符合项目的技术特征、实施节点和任务流转等要 求。 4.5.3建筑信息模型协同宜采用企业级或项目级建筑信息模型协同平台。 4.5.4建筑信息模型协同平台宜便于建筑信息模型数据的存储、传递、权限的可控及信息的 共享。

计阶段建筑信息模型应用清单》。 5.1.2设计阶段建筑信息模型应用应包含表5.2.1中建筑信息模型实施基础应用点,鼓励 实施表5.2.2中建筑信息模型实施推荐应用点 5.1.3建筑信息模型应用应合理考虑设计阶段与规划阶段的对接,满足设计阶段向施工阶段 的移交,并考虑竣工验收和运维阶段应用的基础需求

5.2.1设计阶段应实施基础应用点如表5.2.1内容所示

2.1建筑信息模型实施

5.2.2设计阶段推荐实施的应用点如表5.2.2内容所示。

TB 10011-2012标准下载2.2建筑信息模型实施

5.3.1《设计阶段建筑信息模型应用清单》的内容宜包括项目设计阶段建筑信息模型实施的 目标、软硬件环境、应用点、模型精细度要求、进度计划、交付成果、协同方法等 5.3.2建筑信息模型创建的基本设置及精度要求应符合本规定第4章和第6章的相关要求。 5.3.3图纸输出/模型出图应符合以下要求: 1)企业在设计阶段应基于建筑信息模型完成各专业设计图纸的制作。 2)各阶段、各专业的设计图纸应与建筑信息模型保持一致。 3)各专业平面图应基于模型视图制作;立面图、剖面图、详图、系统图、大样图和场 地竖向图等宜基于模型视图制作。模型视图与其对应的表达的工程图纸如下表所示:

表5.3.1模型视图与工程图纸对应

5.3.4企业在设计阶段宜通过场地模型的建立,对建筑场地的主要影响因素进行场地分析, 形成场地优化分析报告。 5.3.5企业在设计阶段宜通过建筑信息模型的数字化与参数化模拟功能,实现高效客观的多 方案对比与优化分析依据,形成设计方案比选报告。 5.3.6企业在设计阶段宜利用建筑信息模型结合专业分析工具,对建筑日照、通风、采光、 能耗、环境影响等因素进行性能化分析,并形成性能化分析报告。 5.3.7企业在设计阶段宜基于设计建筑信息模型进行专业内、专业间的综合分析,解决各专 业错、漏、碰、缺同题,形成建筑信息模型综合分析报告。 5.3.8企业在设计阶段宜基于建筑信息模型对空间区域进行净高分析,形成净高分析优化报 告。 5.3.9企业在设计阶段宜利用建筑信息模型的可视化优势,根据项目需求,对项目重点室内 外部位进行可视化漫游分析,形成相关图片文件及视频文件。 5.3.10企业在设计阶段宜基于建筑信息模型对项目提前进行功能模拟分析,验证和优化设

计成果,形成功能模拟分析视频成果和报告。 5.3.11工程量统计应符合以下要求: 1)设计阶段工程量统计数据宜直接基于建筑信息模型提取。 2)设计阶段工程量统计可利用建筑信息模型结合专业算量插件进行 5.3.12鼓励和支持其他创新、创效的应用。

6.1.1建筑信息模型交付精度在满足本章要求的基础上陈家沟桥梁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由设计方和委托方协商确定。 6.1.2建筑信息模型精细度应由模型几何信息精度和模型非几何信息精度组成。 6.1.3本章建筑信息模型精细度表中模型单元几何信息应包括空间位置、尺寸等信息 6.1.4本章建筑信息模型精细度表中模型单元非儿何信息应至少包括表中所列的非儿何信 息。

注:1.表中“·”表示应表达的内容,“O”表示宜表达的内容,“二”表示可具备内容

7.1.1提交交付物时,应确保交付成果的有效性和准确性。 7.1.2交付的建筑信息模型需清理穴余的构件、信息、图纸、视口、明细表、图纸等内容 7.1.3交付的设计图纸应与交付的建筑信息模型信息一致。 7.1.4设计交付物命名方式应符合本规定第4章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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