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住宅品质提升系列指引(试行)(合规委办[2022]2号 合肥市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办公室等四局委2022年3月7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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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住宅品质提升系列指引(试行)(合规委办[2022]2号 合肥市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办公室等四局委2022年3月7日).pdf

合肥市国十空间规划委员会办公室

合规委办【2022]2号

关于印发《合肥市住宅品质提升系列

各相天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提升住宅规划建设品质的相关要 求,着力解决群众需要什么、城市功能缺什么,充分展现合肥市“科 里科气”的独特气质,推动住宅规划建设管理一体化高质量发展, 市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办公室、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城乡建设 高、市林业和园林局组织编制《合肥市住宅品质提升系列指引(试 行》,从规划、建筑、绿化设计方面提出品质提升指引要求,现印

发给你们太中银铁路工程某隧道施工组织设计方案,请认真贯彻执行。

合肥市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办公室

2022年3月7日印发

合肥市住宅品质提升系列指引

安徽省城建设计研究总院股份有限公司 参编单位:安徽寰宇建筑设计院 安徽安德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华汇工程设计集团 安徽省建筑科学研究设计院 合肥市规划设计研究院 合肥工业大学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 安徽建筑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安徽地平线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合肥市住宅规划设计品质提升指弓引(试行

住宅建筑是城市风貌的重要基底,为进一步提高规划建设精细化水平, 打造城市整体形象,高质量打造城市基本面,优化住宅建筑空间布局和立面 没计,塑造良好人居环境,制订本指引。本指引适用于合肥市新建住宅规划 设计,改建和扩建的住宅规划设计可参考执行

2.1优化住宅总体布局。住宅项目应充分考虑与周边环境、建筑的关系, 通过合理布局组团空间和集中绿地,营造蔬密有致的空间形态,避免大面积 采用行列式布局。 2.2注重天际线设计。住宅项目应通过相邻地块及地块自身的高度设计, 塑造优美变化的天际轮廓线。注重城市重要节点、河流、廊道、快速路、主 干道沿线的天际线关系,应进行专项分析研究。已编制城市设计的地区,建 筑高度、空间关系应遵循城市设计要求。 2.3加大建筑退让。快速路、主次干道沿线的多栋住宅建筑退让宜差异 化,快速路、主次干道交义口住宅建筑在符合相关规定条件下,应适当加大 退让距离,留足城市开放空间,丰富街角公共界面。 2.4合理确定形体比例。城市重要节点、河流、廊道、快速路、主干道 合线鼓励采取板式、塔式建筑相结合,以塔式为主的布局形式,合理确定建 筑面宽和高度,形成疏朗大气的城市界面。建筑高度小于等于27米的住宅,

最大连续展开面投影不宜大于80米;建筑高度小于等于60米,大于27米 的住宅最大连续展开面宽的投影不宜大于70米;建筑高度大于60米的住宅 最大连续展开面宽的投影不宜大于60米。建筑自身形体比例应设计合理: 高层建筑不宜出现住宅面宽和高度比例等于1:1的情况

3提升建筑立面设计水平

3.1倡导现代建筑风格。住宅建筑应凸显现代感,体现科技创新的合肥 特色。倡导现代建筑风格,鼓励新材料、新技术的运用。鼓励充分考虑项目 司边历史文脉,挖掘延续场地特质。 3.2合理进行组团造型分区。建筑面积超过10方平米的住宅小区,应进 行立面形式、建筑色彩上的分区设计,形成整体协调丰富多样的建筑景观 增加建筑组团间的差异性和辨识度。 3.3重要界面进行公建化处理。城市重要节点、河流、廊道、快速路、 主干道沿线的住宅建筑,建筑立面应采用公建化处理。鼓励公建化立面处理 方式的多样性,通过精细化设计呈现高品质立面效果。建筑山墙面临重要界 面的,应将山墙作为主立面进行设计。 3.4注重山墙面设计。住宅建筑应加天山墙进深,沿城市重要界面的山 墙面不宜小于15来,充分体现建筑的稳重感、体量感。宜采取体块穿插、 虚实对比等方式,丰富山墙面立面处理。 3.5注重第五立面设计。根据建筑体量、风格形式及周边建筑风貌,合 理确定顶部处理形式。建筑屋应简洁大方,比例协调,细节精致。鼓励在 满足荷载、防水和安全的情况下,充分利用屋顶空间开展屋顶绿化。 3.6合理选用建筑色彩。立面色彩应根据周边环境情况综合确定,避免

等城市家具。根据场地实际,宜在小游园独立配建或结合配套设施合建供家 长使用的公共厕所。幼儿园主入口外应预留家长接送等候空间。做好人行、 车行流线规划,机动车应与幼儿活动场所做物理隔离,幼儿园员工配建停车 立不得进入幼儿活动区域。鼓励幼儿园建筑设计手法的多元化、特色化。 4.4高品质规划配套商业。配套商业在平面布局和立面造型上应避免单 带状形态,宜在平面设计、立面设计中采用多种处理方式,增加沿街空间 的变化,优化步行尺度体验,营造更有温度的社区商业氛围。住宅小区出入 口宜结合配套商业一体化设计,鼓励出入口的个性化、标识性。 4.5一体化设计退让空间。沿街设置商业等配套建筑的,慢行道、退让 空间、建筑首层应进行一体化设计。充分考虑人行、休憩、活动和停车等需 求,合理组织人行、车行流线,疏解机动车交通对人行空间的影响。沿道路 和道路交叉口第一界面应以绿化为主,硬质铺装空间在沿路绿化带以外布 置。风井、管网箱等市政设施应以隐蔽化、小型化、景观化为原则,结合绿 化合理布局设计。退让空间与人行道宜平顺相接,如地形高差过大,应优先 考虑采用花台、绿化坡地与台阶相结合的手法自然过渡处理, 4.6精细化进行围墙设计。住宅小区应依据场地和周边道路标高合理做 好竖向设计。围墙外缘退让道路红线应不少于1.5米,围墙形式应以通透式 为主,鼓励沿城市道路围墙的精细化、个性化设计

5特色化开展景观设计 5.1规划建设健身步道。应结合集中绿地、景观小品、配套建筑,规划 建设住宅小区健身步道,宽度不宜小于1.5米。宜在健身步道沿线设置休闲 座椅、健身器材等设施。用地紧张情况下,步道可与架空层或屋顶空间结合

设置。 5.2开展夜景亮化设计。城市重要节点、河流、廊道、快速路、主干道 沿线的住宅建筑宜开展夜景亮化设计。住宅小区亮化设计应以适度亮化不干 扰居民为原则,可在顶部采取泛光处理等方式,优化夜间城市天际线。亮化 设计应与建筑自身形式和周边整体环境相协调,创造舒适和谐的夜间光环 境。

住宅项目效果图应真实合理反映实际情况,不得虚假夸。应从多角度 对方案进行区域空间分析,附建筑各主要立面图,并在图中明确标识材质 色彩及色号

合肥市住宅建筑设计品质提升指引(试行)

为提开合肥市住宅品质,体现以人为本、安全卫生、绿色环保和可持续 发展的住宅设计理念,促进合肥市住宅建设的高品质、高质量发展,制订本 指引。本指引适用于合肥市新建的住宅单体设计,改建和扩建的住宅单体设 计可参考执行。

2.1居住空间 1住宅层高不应小于2.95m,装配式建筑、设有户式中央空调及集中新 风或地暖系统的住宅,层高不应小于3.00m。 2户门门洞洞口尺寸不应小于1.10m,门垛宽度不应小于0.10m。向外 开启的户门不应妨碍公共交通及相邻户门开启,应避免遮挡安全出口和影响 安全疏散,不应碰撞消火栓箱或遮挡电梯按键。相邻户门并列布置时,门扇 间最小净距离不应小于0.40m;相邻户门为L型布置时,门扇开启过程中最 小净距离不应小于0.60m。

图示1:户门A、B的四种开启方式

3住宅设计应在吊柜、热水器、太阳能水箱、燃气锅炉等悬挂重物处部 立采用砌筑实心砖隔墙或结构加强措施。阳台洗衣机与太阳能储热水箱预留 争尺寸不应小于0.70mX0.70m(宽X深)。 4厨房排油烟机、吊柜的安装位置不应影响自然通风和直接采光。厨房 内开窗不得影响洗涤池水龙头的安装和操作台的使用。 5卫生间布局应综合考虑卫生间门的开启方式及方向,避免影响洁具安 装及使用。

图示2:卫生间门与洁具在实际使用中存在相互影响使用的隐患,需精细化设计

2. 2 共用空间 2.2. 1 公共交通 1住宅单元电梯设计为两部或两部以上时,宜成组布置,并采用节能联 动控制。

2四层及以上住宅电梯载重量不应小于800Kg,其电梯候梯厅净深度不 应小于多台电梯中最大轿厢深度,且不应小于1.80m。设电梯的住宅每单元 至少应设置一台可容纳担架的电梯。 3开敲式外廊应有防滑措施。住宅建筑的公共出入口及平台、门厅、公 共走廊、电梯厅的楼地面等防滑等级应满足《建筑地面工程防滑技术规程》 JGJ/T331规定的Bd、Bw级的要求,建筑坡道、楼梯踏步应达到Ad、Aw级或 按水平地面等级提高一级,并采用防滑条等防滑构造措施。 2.2.2地下室及半地下室 1汽车库内停放小型机动车车位尺寸垂直式停车时不应小于2.50m× 5.30m(宽×长)。 2住宅电梯均应通达附设的地下汽车库,电梯厅前应设净宽不小于 1.20m通道,通道处不应设停车位。 3地下汽车库车辆出入口,应采取有效的降噪措施。机动车与非机动车 车,地下车辆出人口应设置雨棚。通往地下的坡道在地面出入口处应设置不 小于0.15m高的反坡,坡道两端应设置与坡道同宽的截水沟。 4在非机动车停车点应预留电动车专用充电设施安装条件。在地下室预 留非机动车充电设施时,应当与该建筑的其他部分进行防火分隔。电动自行 车存放、充电场所应当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充电设施应当具备充满自动断 电功能。非机动车库宜地面设置,当置于地下室时,其至室外地面高差不宜 大于3.00m;非机动车库踏步式出入口宜将斜坡设置在中间,踏步设置在两 边以满足连续推行要求,推车斜坡的坡度不宜大于20%,并做好防滑措施处 理。

5住宅外窗6.00m范围内不应设置朝向外窗的地下车库排风、排烟口; 当排风口与人员活动场所距离小于10.00m时,朝向人员活动场所的排风口 底部距室外地坪不应小于2.50m。 2.2.3设施 1门窗产品二次深化设计应由主体设计单位进行确认,且深化设计不应 改变施工图设计门窗开启方式及技术要求。 2住宅外窗应配置副框,其分隔及开启方式宜便于清洁。 3住宅外墙应采取防水措施,基层墙体与保温层之间应采用聚合物水泥 防水砂浆做找平兼防水层, 4住宅的空调室外机位应与建筑一体化设计,除配置集中空调的户型 外,每个居住空间均需设置分体空调室外机位;在符合规划前提下应有一个 空调室外机位满足户式集中空调室外机的安装需求,室外机位应为混凝土搁 板或平台。集中式空调机位不宜紧邻卧室外墙设置。分体式空调室外机位净 尺寸不宜小于1.10X0.60X0.90m(长X宽X高),集中式空调室外机位净尺寸 不应小于1.30X0.65X1.60m(长X宽X高)。 5分体式空调室外机位应靠近所对应的使用房间,并距离可开后启的窗扇 水平距离不宜天于0.40m,窗扇尺寸应满足安装需求,房间应预留穿墙套管, 安装应能从本户或公共区域完成,并应设置安全防护措施。空调冷媒管走向 布置应合理,设计长度不宜超过厂家推荐长度。 6室外机安装位置不应对室外人员和相邻窗口形成热污染及噪声干扰 等;室外机安装后不应影响采光通风;厨房燃气管道排烟口不应止对看空调 外机。

图示3b:室外机正对窗口,有干扰,不合理。

Bc:室外机安装位置不应对室外人员造成五

7明装消火栓下部不应留空,应采取措施防止儿童碰头。消火栓不宜在 外墙上暗装,不能避免时应采取防结冻措施。 8在阳台处设太阳能储热水箱时,应采用支架与主体结构或实心砖墙牢 固连接。在阳台或外窗处的太阳能集热器应设有挑板,挑板宽度不小于 2.20m,深度不小于0.50m,不大于0.70m,集热器与垂直面倾斜角度不宜小 于15。,且集热器与挑板之间应通过预理或化学螺栓方式连接牢固,确保安 全。 9防护栏杆应采用防攀爬的构造,不宜做横向构件;如果设置,则横向 沟件顶面到可踏部位顶面(地面、混凝土基座、金属栏杆底部横杆取三者高 直)的水平距离必须大于700mm且垂直距离必须大于800mm。如距离楼地面有 0.80m以下的台面或横栏杆时,栏杆高度应从可攀爬部位起计算栏杆高度。 10.永久性标牌安装在住宅三层以下山墙醒目部位,便于查看。楼栋号标 牌安装在住宅三或四层山墙醒目部位,数字清晰。 2.3室内环境 1户内配电箱、家居配线箱等不宜设置在分户墙上,如果设置在分户墙 槽处应采取措施满足相应墙体隔声量要求。 2屋顶消防水箱间不宜设置在卧室上方,并应采取有效的隔声减振措 施;卫生间的洁具、立管应避开卧室的墙面布置,避免噪音对卧室的影响。 3紧邻城市交通干线两侧的住宅应加强隔声防噪措施,其居住空间的列外 门窗应采用三玻两腔外窗,且玻璃厚度不应低于5mm、空腔厚度不应低于9mm; 外墙、户内墙、分户墙和分户楼板及其他外窗的空气声隔声性能应符合《声

境质量标准》GB3096和《民用建筑隔声设计规范》GB50118的相关规定

境质量标准》GB3096和《民用建筑隔声设计规范》GB50118的相关规定

3.1地下室底板采用平板式筏基的板厚不应小于0.40m;地下室底板作 为防水板时,板厚不应小于0.35m;应双层双向配筋,钢筋间距不宜大于 0.15m。地下室外墙钢筋间距不应大于0.15m。地下室顶板不应采用无梁楼 盖。 3.2现浇钢筋混凝土剪力墙结构长度大于40m时,宜在房屋长度中部设 置后浇带,后浇带板跨应双层双向配筋。剪力墙应沿两个主轴方向双向布置 剪力墙厚度不应小于0.20m。 3.3连接两交通体的连廊结构有效宽度不应小于2.00m,连廊梁、连廊 柱和直接支承连廊的剪力墙边缘构件,抗震构造措施宜提高一级;连廊板及 洞口周边楼板厚度不应小于0.13m,且应双层双向配筋,其配筋率不应小于 0.25%。 3.4现浇楼板的厚度不应小于0.12m,梁板式阳台板厚度不应小于 0.10m。且单向板厚度不应小于跨度的1/30,双向板厚度不应小于短跨的 1/35。跨度较大的单向或双向异形板厚度应适当加厚,异形板应采用有限元 进行补充分析,并采用双层双向配筋, 3.5现浇板内预理线管应分散布置在上下钢筋网片之间,线管交义不得 超过两层,线管最大外径不应超过50mm,且不应超过楼板厚度的1/3,线管 外皮至楼板上下外边缘的距离不应小于35mm;线管并排水平理设在现浇板 中,线管间的最小净距不宜小于50mm。

1户内冷热水支管应贴墙边、贴顶板敷设安装,过梁处预理钢套管。户 外公共区域支管宜穿梁敷设。 2住宅应设置太阳能或空气能生活热水系统,并预留燃气热水器或电热 水器的安装条件。不同水加热设备之间设切换阀门,且阀门应位于室内隐蔽 及方便操作处。

3地下汽车库、非机动车库设置地面冲洗给水系统,冲洗点宜均匀设置: 并有相应排水措施,且不应影响停车。 4生活阳台应布置冷热水取水点。 4.2排水 1住宅厨卫及阳台排水立管应选择静音管,一层出户管应采用球墨铸铁 管,屋顶雨水斗应采用铸铁或不锈钢材质。 2淋浴地漏不宜小于DN75。户外公共区域地面不宜采用侧排地漏。 3室外检查井(排水井,水表井、阀门井等)应设置在住宅大堂主入口 以外区域,结合景观绿地、铺装面等合理设置,不得出现阴阳并

3地下汽车库、非机动车库设置地面冲洗给水系统T/CCMA 0098-2020标准下载,冲洗点宜均匀设置 有相应排水措施,且不应影响停车。 4生活阳台应布置冷热水取水点。

5.1家居配线箱应根据功能配置相应的强弱电模块,且应将管线敷设至 终端强弱电插座。 5.2住宅套内的电视机侧应同时设置有线电视插座、网络信息插座和电 源插座,坐便器侧、洗面器侧和厨房洗涤池下方应预留电源插座 5.3电动汽车充电桩配电应设置剩余电流保护断路器,且应具有不低于 A型剩余电流保护功能。 5.4住宅区内人可触及的室外金属电动门的电击防护应设置附加防护, 应采用额定剩余电流动作值不大于30mA的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器,且应做辅 助等电位联结。

6 供暖、空调和通风专业

6 供暖、空调和通风专业

合肥市住宅绿化设计品质提升指引(试行)

本指引是为了满足人们居住生活水平日益提高的需求而编制,旨在加强 设计单位、建设单位和监管单位等对住宅小区绿化设计质量的技术指导和监 督,以提高合肥市新建住宅环境的绿化品质。 本指引中所称“住宅小区”的范畴为现行国家标准《城市居住区规划设 计标准》(GB50180)中的居住街坊”,指由支路等城市道路或用地边界线 围合的住宅用地,是住宅建筑组合形成的居住基本单元GB50728-2011《工程结构加固材料安全性鉴定技术规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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