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GJ/T 415-2017 建筑震后应急评估和修复技术规程(完整正版、清晰无水印).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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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GJ/T 415-2017 建筑震后应急评估和修复技术规程(完整正版、清晰无水印).pdf

11.5修复和加固设计及施工

11.5.1村镇砖墙承重的房屋结构震后修复加固设计时,构件的

11.5.2村镇民居房屋楼(屋)盖处外加配*砂浆带圈

温州市中心某桩基(大直径钻孔灌注桩)工程施工组织设计一竖向配*砂浆带:2·水平配*砂浆带

1宽度不应小于240mm;厚度不宜小于40mm,并应沿房 屋周圈闭合。 2纵向钢*直径不宜小于6mm,间距不宜大于150mm, 横向**的间距可采用200mm~300mm。 3砂浆强度等级宜采用M10。 4纵向钢*外保护层厚度不应小于20mm;钢*与墙面的

1对锚固*或拉结*处的水平灰缝或竖向灰缝,应进行 缝、清缝、湿润等处理。 2应先嵌人水平钢*,再布置定位锚固*或拉结*,最 灰缝中嵌人高强砂浆

逢、清缝、湿润等处理。 2应先嵌入水平钢*,再布置定位锚固*或拉结*,最后 灰缝中嵌人高强砂浆。 11.5.7采用对角配*带加固石墙体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对角配*带宜在沿石墙对角线方向交叉对称布置,钢* 直径宜为8mm~16mm。 2对角配*带中,钢*的连接方式不宜采用绑扎搭接,钢 *端宜锚固在构造柱上,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钢*松弛,钢*宜 采用穿墙拉结*或锚固*与墙面可靠锚固。 3对角配*带的砂浆面层,宜采用水泥砂浆或聚合物砂浆 11.5.8采用钢*网改性水泥砂浆面层加固石墙体时,应符合下 列规定: 1面层材料和构造应符合下列规定: 1)改性水泥砂浆的强度等级不宜低于M10。 2)钢*网改性水泥砂浆面层厚度宜为40mm~45mm。 3)钢*网宜采用点焊方格钢*网,并应采用穿墙拉结* 可靠锚固;钢*直径不宜小于6mm,网格尺寸不宜天 于300mm。 4)钢*网四周应与楼板、大梁、墙体或柱采用预理锚*

等方法可靠连接,楼板处的穿楼板钢*网直径不宜小 于12mm。 2面层加固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1)面层宜按下列顺序施工:原有墙面清底、钻孔并用水 冲刷,孔内十燥后设置锚*并铺设钢*网,浇水湿润 墙面,抹改性水泥砂浆并养护。 2)铺设钢*网时,竖向钢*应靠墙面并采用钢*头支起 3)改性水泥砂浆宜分层抹,且每层厚度不应超过15mm。 11.5.9采用增设内圈梁用于增加料石楼板支承长度时,应符合 下列规定: 1楼板内圈梁宜采用现浇钢*混凝土圈梁,屋面板可采用 型钢圈梁。 2采用型钢圈梁时,型钢宜采用角钢,且角钢尺寸不应小 于L75×8。 3钢*混凝土内圈梁与墙体的连接宜采用U形锚*连接 锚*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混凝土结构后锚固技术规程》JG 145的有关规定,型钢圈梁宜采用螺栓连接。 4内圈梁加固石结构房屋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1)圈梁锚*和型钢梁锚栓的锚固深度不宜小于锚*或镭 栓直径的10倍。 2)锚*或螺栓用结构胶粘剂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砌体 结构加固设计规范》GB50702的有关规定。 11.5.10采用增设钢*混凝土圈梁和构造柱加固石结构房屋时, 增设的圈梁和构造柱应现浇连接成整体。 11.5.11采用钢*网改性水泥砂浆面层加固石楼板时,应符合 下列规定: 1面层材料和构造尚应符合下列规定: 1)改性水泥砂浆的强度等级不宜低于M20。 2)钢*网改性水泥砂浆面层厚度宜为30mm~40mm,钢 *保护层厚度不宜小于10mm

3)钢*网宜采用点焊方格钢*网,钢*直径宜为6mm~ 8mm,网格尺寸不宜大于300mm;钢*网片距石板表 面最小距离不宜小于5mm。 4)钢*网应采用拉结*和锚*与石板可靠锚固。 5)钢*网四周应与楼板、圈梁、大梁、墙体或柱采用预 理锚*等方法可靠连接。 2面层加固施工宜符合本规程11.5.9条要求。 11.5.12采用压力注浆修补无垫片料石承重墙,应符合下列 规定: 1注浆料应采用具有良好流动性、无收缩水泥基或环氧基 注浆料。 2料石墙面宜沿水平灰缝每隔600mm~800mm间距凿置 Φ16孔作注浆兼排气孔,墙体终端部应设置一个排气孔。 3墙面灰缝内压力注浆顺序应自下而上沿水平灰缝逐层操 作,每层灰缝应按照从墙一端至另一端顺序注浆。 4注浆压力宜控制在0.2MPa~0.3MPa之间

附录B建筑震后直接经济损失估算

B.1.3建筑的地震破坏可划分为基本完好(含完好)、轻微

B.2直接经济损失估算

B.2.1单个建筑各破坏等级的直接经济损失,可按建筑现造 的下列百分比采用: 基本完好:0~2%,平均取1%;其中完好者取0。 2 轻微损坏:2%~10%,平均取6%。 3 中等破坏:10%~30%,平均取20%。 严重破坏:30%~70%,平均取50%。 5 倒塌:70%~100%,平均取85%。 B. 2.2 建筑损失的老旧程度折减*数,应按下列规定采用: 单个建筑的老旧程度折减*数,可取下列数值: 1)建成10年以内者,取0.9~1.0。 2)建成10年~25年者,取0.7~0.9。 3)建成25年~50年者,取0.5~0.7。 4)建成50年以上者,取0.2~0.5:破旧危房宜取下

B.2.1单个建筑各破坏环等级的直接经济损失,可按建筑现 的下列百分比采用: 1 基本完好:0~2%,平均取1%;其中完好者取0。 2 轻微损坏:2%~10%,平均取6%。 中等破坏:10%~30%,平均取20%。 严重破坏:30%~70%,平均取50%。 5 倒塌:70%~100%,平均取85%。 B.2.2 建筑损失的老旧程度折减*数,应按下列规定采用 单个建筑的老旧程度折减*数,可取下列数值: 1)建成10年以内者,取0.9~1.0。 2)建成10年~25年者,取0.7~0.9。 3)建成25年~50年者,取0.5~0.7。 4)建成50年以上者,取0.2~0.5:破旧危房宜取下

2每类建筑的平均老旧程度折减*数,可按下列方法计算: 1)求出不同建成年限建筑在该类建筑所占的比例;一般 房屋以面积计算。 2)将上述比例分别乘以相应的老旧程度折减*数,求和 后得到平均的老旧程度折减*数。 B.2.3每类建筑地震破坏的直接经济损失,可按下列方法 计算: 1将不同破坏等级的实际面积分别乘以第B.2.1条规定的 平均损失白分比,得到相应的损失面积,求和后得到总损失 面积。 2将总损失面积乘以平均单位现造价,再乘以第B.2.2条 规定的平均老旧程度折减*数,得到该类建筑地震破坏的直接经 济损失。 B.2.4一个地区(城镇、小区、乡、村),建筑地震破坏总的 直接经济损失,是该地区各类建筑地震破坏直接经济损失的 总和。

B.3建筑地震破坏等级划分

B.3.1建筑地震破坏等级的划分,应符合下列基本原则: 1对各种类型的建筑,应按不同的结构特点划分地震破坏 等级。 2 确定建筑地震破坏程度时,应以承重构件的破坏程度 为主。 3建筑地震破坏程度的判别,应引人相应的数量概念。 4建筑地震破坏等级的划分,应考虑修复的难易程度、是 否可使用及直接经济损失的大小。 5建筑地震破坏等级的划分,应以建筑直接遭受的地震破 坏为依据。震前已有其他原因造成的损坏,在评定地震破坏等级 时不应考虑在内

建筑地震破坏等级划分见表B.

表B.3.2建筑地震破坏等级划分表

B.3.3多层砌体房屋的地震破坏等级应按下列标准划分:

1基本完好:承重墙体完好;个别轻微裂缝;屋盖完好; 附属构件有不同程度破坏。 2轻微损坏:部分承重墙体轻微裂缝,屋盖完好或轻微损 坏;出屋面小建筑、楼梯间墙体明显裂缝:个别非承重构件明显 破坏;附属构件开裂或倒塌。 3中等破坏:个别承重墙体严重裂缝或倒塌,部分墙体明 显裂缝;个别屋盖构件塌落;个别非承重构件严重裂缝或局部 酥碎。 4严重破坏:多数承重墙体明显裂缝,部分墙体严重裂缝 局部酥碎或倒塌;部分楼(屋)盖塌落;非承重墙体成片倒塌 5倒塌:房屋残留部分不足50%

1基本完好:承重构件(抗震墙、框架柱、框架梁)完好; 个别非承重墙体与承重构件连接处开裂。 2轻微损坏:个别承重构件轻微裂缝;部分非承重墙体明 显裂缝;玻璃幕墙上个别玻璃碎落;出屋面小建筑明显破坏。 3中等破坏:部分承重构件破坏处表层裂缝明显,钢*列 露;个别非承重墙体严重裂缝或局部酥碎;玻璃幕墙支撑部分变 形较大。 4严重破坏:多数承重构件破坏,主*压屈、混凝土酥碎 崩落;非结构构件破坏严重,或部分倒塌;部分楼层倒塌。 5倒塌:房屋残留部分不足50%

1基本完好:承重构件完好,个别装修有可见裂缝,部分 填充墙与承重构件连接处有可见裂缝 2轻微损坏:部分支撑弯曲,填充墙、围护墙与主体连接 处有明显裂缝。 3中等破坏:部分支撑明显弯曲,填充墙、围护墙局部倒 塌,个别节点焊缝开裂,幕墙变形明显,玻璃破坏。 4严重破坏:部分支撑达到屈服状态,部分节点达到极限 承载力,焊缝开裂,非承重构件破坏严重,结构层间明显变位。 5倒塌:多数构件达到极限承载状态,部分构件失去承载 力使结构濒于倒塌或已倒塌。

轻微裂缝;出屋面小建筑、楼梯间墙体明显裂缝;部分非承重墙 体明显裂缝。 3中等破坏:部分承重墙体明显破坏;底层部分框架柱轻 微裂缝或个别明显裂缝,个别非承重墙体严重裂缝。 4严重破坏:多数承重墙体明显裂缝,部分严重裂缝、局 部酥碎或倒塌;底层部分柱主*压屈、混凝土酥碎、崩落;部分 楼(屋)盖塌落。 5倒塌:底层倒塌或房屋残留部分不足50%

B.3.7多层内框架房屋的地震破坏等级应按下列规定划分: 1基本完好:承重墙体完好;内框架柱、梁完好;个别非 承重墙体轻微裂缝。 2轻微损坏:部分承重墙体轻微裂缝或个别明显裂缝;内 框架柱、梁完好;出屋面小建筑明显破坏;非承重墙体明显裂缝 或个别严重裂缝或局部酥碎。 3中等破坏:部分承重墙体明显裂缝;内框架柱轻微裂缝; 非承重墙体严重裂缝或局部酥碎。 4严重破坏:多数承重墙体严重裂缝或局部倒塌;部分内 框架柱主*压屈、混凝土酥碎崩落;部分楼(屋)盖塌落。 5倒塌:多数墙体倒塌,部分内框架梁和板塌落

B.3.8单层混凝土柱厂房的地震破坏等级应按下列标准划分: 1基本完好:屋面构件、柱完好;支撑完好;个别墙体轻 微裂缝。 2轻微损坏:部分屋面构件连接松动;柱完好;个别天窗 架明显破坏;支撑完好;部分墙体明显裂缝或掉砖。 3中等破坏:屋面板错位,个别塌落;部分柱轻微裂缝; 部分天窗架坚向支撑压屈:部分柱间支撑明显破坏:部分墙体

倒塌。 4严重破坏:部分屋架塌落;部分柱明显破坏;部分支撑 压屈或节点破坏。 5倒塌:屋盖大部分塌落或全部塌落:多数柱折断

1基本完好:柱完好;山墙、围护墙轻微裂缝;屋面与柱 连接松动,个别屋面瓦松动或滑动。 2轻微损坏:个别柱、墙轻微裂缝;个别屋面与柱连接处 位移。 3中等破坏:部分柱、墙明显裂缝;山墙尖局部塌落;屋 面和支撑*统有明显破坏;个别屋面构件塌落。 4严重破坏:多数砖柱、墙严重裂缝或局部酥碎;部分屋 盖塌落。 5倒塌:多数柱、墙倒塌

B.3.10单层空旷房屋的地震破坏等级应按下列标准划分

1基本完好:大厅与前、后厅个别连接处轻微裂缝;承重 墙、柱完好。 2轻微损坏:大厅与前、后厅部分连接处轻微裂缝;个别 承重墙、柱轻微裂缝。 3中等破坏:大厅与前、后厅连接处墙明显裂缝,部分承 重墙、柱明显裂缝,山墙尖局部塌落;舞台口承重悬墙裂缝。 4严重破坏:多数承重墙、柱严重裂缝;部分屋盖塌落 5倒塌:房屋残留部分不足50%

沟广房的地震破坏等级应按下列

1基本完好:屋面构件、柱完好;支撑完好;个别墙体轻 微裂缝。 2轻微损坏:部分屋面构件连接松动;柱完好;个别天窗 架明显破坏;支撑完好;山墙和围护墙裂缝。 3中等破坏:部分屋面板移动或脱落;部分钢柱节点焊缝 开裂;部分天窗架竖向支撑压屈;部分柱间支撑明显弯曲;部分 墙体倒塌。 4严重破坏:部分屋架塌落;部分钢柱翼缘扭曲,变位较 大;部分支撑压屈或节点破坏。 5倒塌:屋盖大部分塌落或全部塌落。多数钢柱严重扭曲 出现较大变位或已折断

B.3.12村镇民居的地震破坏等级应按下列标准划分:

B.3.12付镇氏居 1基本完好:木柱、砖柱及承重墙体完好;屋盖完好;个 别非承重墙体轻微裂缝;部分附属构件稍有损坏。 2轻微损坏:木柱、砖柱及承重墙体完好或部分轻微裂缝 木结构屋面瓦滑动;非承重墙体多数轻微裂缝,个别明显裂缝 山墙轻微歪闪或掉砖;附属构件严重裂缝或塌落。 3中等破坏:木柱、砖柱及承重墙体多数轻微破坏或部分 明显破坏;个别屋面构件塌落;非承重墙体明显破坏。 4严重破坏:木柱倾斜,砖柱及承重墙体多数明显破坏或 部分严重裂缝:承重屋架或条断落引起部分屋面塌落;非承重 墙体多数严重裂缝或倒塌。 5倒塌:木柱多数折断或倾倒,砖柱及承重墙体多数塌落 B.3.13本附录涉及破坏数量的用词: 1个别:是指5%以下; 2部分:是指30%以下; 3 多数: 是指超过 50%

1为了便于在执行本规程条文时区别对待,对要求严格程 度不同的用词说明如下: 1)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 正面词采用“必须”;反面词采用“严禁”。 2)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 正面词采用“应”;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 3)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允许时首先这样做的: 正面词采用“宜”;反面词采用“不宜”。 表示有选择,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这样做的,采用 “可”。 2规程中指定应按其他有关标准、规范执行的写法为:“应 符合…的规定”或“应按……执行”

《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07 《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 《钢结构设计规范》GB50017 《建筑抗震鉴定标准》GB50023 《工业建筑可靠性鉴定标准》GB50144 D 《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 《民用建筑可靠性鉴定标准》GB50292 8 《砌体工程现场检测技术标准》GB/T50315 y 《混凝土结构加固设计规范》GB50367 10 )《建筑结构加固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550 11 《砌体结构加固设计规范》GB50702 12 《建筑结构检测技术标准》GB/T50344 13 《钢结构现场检测技术标准》GB/T50621 14 《建筑变形测量规范》JGJ8 15 《建筑抗震加固技术规程》JGJ116 16 《混凝土结构后锚固技术规程》JGJ145 17 《镇(乡)村建筑抗震技术规程》JGJ161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

总则 9 3基本规定· 92 3.1 基本要求 92 3.2应急评估 93 3.3详细评估 93 3. 4 修复和加固 94 4 场地、地基和基础· 95 4. 1 一般规定 95 4.2 应急评估 95 4.3详细评估 95 4.4 修复和加固方法 95 修复和加固设计及施工 96 5 多层砌体房屋 97 5. 1 一般规定 97 5. 2 应急评估 .. 97 5.3 详细评估 97 5. 4 修复和加固方法···· 98 5. 5 修复和加固设计及施工 98 6 钢*混凝土房屋 99 6. 1 般规定 99 6. 2 应急评估 99 6.3详细评估 99 6.41 修复和加固方法 100 6.5 修复和加固设计及施工 100 单层和多层钢结构房屋 101

101 7. 1 般规定 101 7. 2 应急评估 101 7. 3 详细评估 · 101 7. 4 修复和加固方法 · 101 7. 5 修复和加固设计及施工 103 底部框架和内框架房屋 103 8. 1 一 般规定 .. 103 8. 2 应急评估 103 8. 3 详细评估 103 8. 4 修复和加固方法 105 8. 5 修复和加固设计及施工 106 单层混凝土柱厂房 106 9. 1 ·般规定 106 9. 2 应急评估 107 9. 3 详细评估 107 9. 4 修复和加固方法 . 107 9. 5 修复和加固设计及施工 108 10 单层砖柱厂房和空旷房屋 108 10. 1 一般规定 108 10. 2 应急评估 详细评估 108 10.3 108 10. 4 修复和加固方法 村镇民居· 110 11 110 11. 1 一般规定 110 11. 2 应急评估 110 11. 3 详细评估 修复和加固方法 111 11. 4 113 11. 5 修复和加固设计及施工

1.0.1本条规定了编制本规程的目的和要求。这里的抗震安全 是指达到国家规定的设防要求。 1.0.2本条规定了本规程的适用范围。 1.0.3本条规定了应急评估的目的。 地震发生后,建筑的破坏会造成人员伤亡。此时人们往往对 建筑物产生恐惧心理,以至于大多数人住帐蓬甚至露宿。因此震 后需要迅速判别建筑物是否可以继续使用,这是一重要问题。为 此,将建筑地震后应急评估的安全性判定为安全、待定和危险三 个等级,便于尽快判定房屋是否可以继续使用、暂停使用和禁止 使用。

1.0.1本条规定了编制本规程的目的和要求。这里的抗震安全 是指达到国家规定的设防要求

3.1.1根据我国历次震害调查实践经验,制定本规程的震后评 估程序。建筑震后应急评估应按图1规定的程序进行。 3.1.2一般较大的余震对建筑造成新的损伤或破坏,从而影响 建筑的安全性,故对已经应急评估为安全和待定的建筑,应重新 进行应急评估。 3.1.3一般建筑震后详细评估应按图2规定的程序进行。

图1建箱震后应急评估程序 图2建筑震后详细识

图1建筑震后应急评估程序

图2建筑震后详细评估程序

3.1.4本条规定了震损建筑的修复加固设计施工应严格按程 进行,

3.1.5本条规定了应急评估的整体要求。

3.1.5本条规定了应急评估的整体要求。

3.1.6本条是以地震实际考验为依据。震区建筑根据抗震

一个地区遭受地震后会对该地区设防烈度重新修订,重新修 订的设防烈度一般会有三种情况:低于遭遇烈度,等于遭遇烈度 和高于遭遇烈度。对评估等级为安全的房屋,如新设防烈度不大 于遭遇烈度,则可不采取措施,或局部进行修复。对大量评定等 级为待定的房屋,以及部分评定等级为危险,但具有修复价值的 房屋,应按照新设防烈度进行详细评估。对评估等级为危险且不 具有修复价值的房屋,可立即拆除

3.1.7根据我国恢复重建经验,从经济条件方面提出的对策,

3.2.1建筑由承重构件(梁、柱、墙、屋盖等),非承重构件 (围护墙、隔墙、填充墙等)和附属构件(出屋面小烟卤、附墙 烟岗、女儿墙、挑檐、门脸、阳台等)组成。从建筑使用的角度 看,没有地震时,结构是以承受竖向荷载为主的体系,因此主要 以承重构件来确保使用安全,而非承重构件和附属构件破坏时, 对整个建筑的使用安全虽有一定的影响,但程度并不严重。地震 时,非承重构件和附属构件的破坏和塌落,虽然也能造成生命和 财产的损失,但就整体来说,承重构件的损坏将直接影响房屋安 全,其所造成的损失是主要的。所以,在评估地震所造成的破坏 等级时,应首先着眼于承重构件的破坏程度,在此基础上考虑非 承重构件,最后看附属构件的破坏程度;即承重构件为主,非承 重构件次之,附属构件为辅。 构件的重要性依据构件破坏对整个建筑是否形成倒塌机制来 确定。

3.2.3一般基础构件不进行应急评估,通过地基基础的变形间 接评估。

3.1现场检查(外部作业)的

3.3.2抗震鉴定和可靠性鉴定(内部作业)的规定。 3.3.3需损建筑的整体可修评定规定。

3.4.1对震损建筑修复加固方法,整体上的规定。 3.4.2对震损建筑加固的方案、结构布置和连接构造的规定。 3.4.3对震损建筑加固设计的地震作用和结构抗震验算的规定 3.4.4修复和加固所用的材料种类繁多,对其最低要求现行相 关规范均已给出,这里不再重复规定,

4.1.2震害调查和模型试验表明,出现流滑或侧向扩展

4.1.2震害调查和模型试验表明,出现流滑或侧向扩展的土体 将给基础一个很大的水平推力,造成基础特别是桩基发生破坏, 这种破坏有时从上部结构的外观表现中反映不出来。因此,需要 分析判断土体是否地震发生流滑或侧向扩展,以及危害基础的 程度。

4.2.3条文中基础较大下沉一般是指沉降不小于300mm;较大 移位一般是指位移不小于10mm;这些数值在具体工程中应综合 判断确定。条文中规定的建筑倾斜角限值,是综合国内外建筑地 基基础设计标准或规范中关于建筑地基变形允许值的规定给 出的。

1~4.3.5详细评估的基本要求

4.4.1由于地基条件千差万别,加之地基基础处于隐蔽状态, 其是否受损不易判别。地基基础的加固设计与施工不能生搬硬 套,加固方法应根据具体情况确定。 4.4.5依据历次地震震后恢复重建的经验,当时对开裂的基础 构件采用水泥砂浆注浆后,经过多年的使用(期间发生过余震) 未见基础有异常情况

4.5修复和加固设计及施工

4.5.4基础扩大截面加固方法,在原基础的外表面做钢筋混凝 土围套,利用混凝土在凝固时收缩而把原有基础(受损基础)套 紧,使新旧混凝土紧密结合,在加固设计时可视为一个整体。把 震损的基础变为整体的刚性基础

5.1.1、5.1.2本条明确了本章的适用范围,对于采用其他材 料,当所用砌体的抗剪强度不低于烧结普通黏土砖时,类似结构 形式的房屋,可以参照执行。

5.2.1一般来说,造成多层砌体房屋倒塌的原因主要为承重墙 体的承载能力丧失,此外坡屋顶的屋盖破坏也有明显影响,因此 震后评估时,上述两个因素为主要依据。而女儿墙、烟窗以及其 他附属构件,虽对房屋倒塌影响不大,但也会对人民生命财产造 成损失,所以评估时也需充分考虑

5.2.2该条有关体结构出现破坏状态的判断依据,主要是考

虑砌体结构墙体和构件出现以上裂缝会降低结构的竖向和水平向 承载力,不修复会影响使用和降低安全度。800mm的墙肢属于 短肢墙,宜按砖柱考虑,考虑到砌体结构的脆性及长细比要求 砖柱只要出现裂缝即认为出现破坏状态

晨后应急评估是比牧租略的,故晨后修复加固前需对现 场的情况做进一步检查。材料强度的标准值,可参考原施工图、 施工资料、竣工资料和现场实测结果综合确定,截面尺寸有效值 需扣除各种原因造成的截面损伤,为修复加固方案的确定提供 依据。

5.3.3房屋因为基础不均沉降导致倾斜率大干1/15

考虑纠偏,但是当结构处于破坏状态,纠偏可能导致破坏状态进

一步发展,而不纠偏又会影响使用,故需综合考虑修复、加固或 拆除重建。

5.3.4~5.3.9根据历次地震后抗震加固的大量工程实践和大量 的墙片抗侧力推覆试验,当结构破损程度不超过该条规定的限值 时,修复费用是可接受的,且修复后构件的承载能力可恢复至破 损前的状态。

木加固墙体 的破坏机理大致相同,而对破坏构件先进行修复,然后采用不同 方法进行加固,其抗震能力提高明显。 5.4.2~5.4.7根据国内震后修复加固经验提出。

5.5修复和加固设计及施工

5.5.1依据经验给出保守的折减系数n值,具体工程也可根据 工程实践来确定。

5.5.2考虑到部分地区震后设防烈度调整,有些房屋层

6.1.1本条明确了本章的适用范围。 6.1.2钢筋混凝土房屋的加固应注意从提高房屋的整体抗震能 力出发

6.1.3钢筋混凝土构件,应防止因加固不当而形成楼层刚度 承载力分布不均匀或形成短柱、强梁弱柱等新的薄弱环节

6.3.3~6.3.9根据历次地震后抗震加固的大量工程实践和大量 的墙片抗侧力推覆试验,当结构破损程度不超过该条规定的限值 时,修复费用是可接受的,且修复后构件的承载能力可恢复至破 损前的状态。

4.1试验表明破损钢筋混凝土构件先进行修复,然后采用不 同方法进行加固,其抗震能力提高明显。 4.2~6.4.8根据国内外需后修复加固经验提出

6.4.2~6.4.8根据国内外震后修复加固经验提出

6.4.2~6.4.8根据国内外震后修复加固经验提出,

6.5修复和加固设计及施工

,5.1受损钢筋混凝土构件经修复虽然承载力能基本恢复,但 毛能能力还会有一定的下降,设计时构件承载力需要折减。折减 数值是依据经验给出的,具体工程也可根据工程实践来确定。

6.5.1受损钢筋混凝土构件经修复虽然承载力能基本恢复,但

6.5.7消能减震装置是消能结构中的关键部分,罕遇地震下 保证其耗能功能。

7.1.1本条明确了本章的适用范围,因震害资料比较少,此次 编制不涉及高层钢结构房屋和大跨度的空间网架及网壳结构

7.2.1钢结构房屋的评估主要着眼于梁、柱及支撑,特别是梁 与柱以及支撑与柱的连接节点部位。 7.2.2根据震害资料总结,这些是除倒塌、倾斜外主要的破坏 状态。 7单5 尚贝旦

7.3.1具体规定了钢构件的可修范围。

7.4.1~7.4.7 参照国内外经验,具体规定了钢构件的修复和加 固方法。

7.5修复和加固设计及施工

7.5.1钢构件经修复虽然承载力能基本恢复,但耗能能

,5.1钢构件经修复虽然承载力能基本恢复,但耗能能力还会

有一定的下降,综合考虑,加固设计时构件承载力需予以折减。 根据构件的受力情况,加大截面加固分为卸荷状态和负荷状 态。完全卸荷状态下,加固构件的强度和稳定性计算,按加固后 的截面,承载能力不折减。

负荷状态下,采用增加截面法加固钢构件,应根据荷载形态 分以下三种情况: 1承受动力荷载的加固构件,应以弹性阶段按原有构件截 面边缘屈服准则进行计算,即加固前原有构件的应力和加固后增 加的应力之和不应大于钢材的强度设计值。构件稳定性计算分别 按加固前和加固后的截面取用稳定性系数,并不考虑加固折减 系数。 2承受静力荷载或间接动力荷载的加固构件,根据内力重 新分布原则,按加固后的截面进行承载力计算。加固后构件的稳 定性验算,可按加固后构件截面取用稳定性系数,同时应考虑加 固构件的承载力折减系数,轴心受力实腹构件折减系数取0.8, 偏心受力、受弯构件以及格构式构件折减系数取0.9。 3采用焊接法增加构件截面,应当先根据原构件的受力、 变形和偏心,校核在加固施工阶段的强度和稳定性,原构件的应 力比应满足下列条件,方可在负荷状态下加固: (1)承受静力荷载或间接动力荷载的构件应力比不大于0.8; (2)承受动力荷载的构件应力比不天于0.4。 7.5.2修复和加固方法选择,首先需要满足结构体系的要求 其次还需要考虑施工方便和经济安全的原则。加固方案需根据工 程的结构形式和实际破坏情况进行确定,针对破坏的部位和程 度,选择相应的加固方案

8.1.1本条明确了本章的适用范围,对于采用其他材料,当所 用砌体的抗剪强度不低于烧结普通黏土砖时北京某高校临水施工方案_secret,类似结构形式的房 屋,可以参照执行。

8.2.1、8.2.2墙体和柱是底部框架和内框架房屋的主要承重构 件,检查的重点是墙体、柱、框架梁及其连接部位等。 底部框架房屋,当底部设置了抗震墙后,除过渡层外,上部 砖房的破坏程度要比同类多层砖房轻。底层墙体和柱是现场检查 的重点。 内框架房屋的破坏特点为砖墙破坏重,钢筋混凝土框架破坏 轻,梁的破坏更轻,承重墙、框架梁端在墙体的支承部位是检查 重点。 对于楼梯构件在地震中遭受破坏而承重墙体损伤不严重的情 况,可根据人员流量、疏散的重要性等因素直接评估房屋的损环 情况。

震后的应急评估具有时间上的要求,修复和加固前需对现场 的情况做进一步检查,为修复和加固方案的确定提供依据。可修 构件的判定,综合了安全性和经济性的考虑。对于底部框架和内 框架房屋,列出了重要部位的判断标准。

PE管线施工方案8.4.2底部框架房屋的上部各层墙体在地震作用下的破坏程度

一般要比同类的多层房屋破坏轻,故其修复加固可按本规程5.4 节要求进行。

8.4.3底部框架和内框架房屋震后的修复加固主要以原状修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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