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民用建筑绿色设计施工图审查要点(试行)》.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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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类别:建筑工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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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民用建筑绿色设计施工图审查要点(试行)》.pdf

1)居住建筑应在平面图或户型平面图中注明主要功能房间窗地 比。卧室、起居室的窗地面积比≥1/6,审核时应根据门窗表和窗地 面积比例计算书进行校核: 2)公共建筑应在采光分析报告中注明主要功能房间采光系数 主要功能房间采光系数满足《建筑采光设计标准》GB50033要求的 面积比例≥60%。

2.5.3毗邻城市交通十道的建筑,应加强外墙、外窗、外门的隔声性

审查要点: 审查文件:建筑设计说明、建筑材料做法表、围护结构构件隔声 性能计算书 审查内容: 1)建筑设计说明和建筑材料做法表应写明主要功能房间的外墙 隔墙、门窗和楼板等构件的做法及隔声性能,围护结构构件隔声性能 计算书应明确围护结构构件隔声性能达到《民用建筑隔声设计规范 GB50118中的低限标准限值和高要求标准限值的平均值; 2)建筑毗邻城市交通十道时,可采取措施降低噪声影响: 1将走廊、卫生间等辅助用房设于毗邻十道一侧。 ②合理利用建筑裙房或底层凸出设计等遮挡沿路交通噪声,且面 向交通主十道的建筑面宽不宜过宽。也可使用声屏障等设施来阻隔交 通噪声。

2.5.4产生噪声的设备机房宜集中布置,并远离工作、休息等

1应将噪声源设置在地下; 2噪声源空间的墙面及顶棚应做吸声处理,选用隔声门窗; 3电梯等设备应采取减振降噪措施; 4采用浮筑楼板、弹性面层、隔声吊顶、阻尼板等隔声措施。 审查要点: 审查文件:建筑总平面图、建筑平面图 审查内容: 1)产生噪声的设备机房宜集中布置,并远离工作、休息等房间: 2)应将主要设备噪声源设置在地下; 3)配电房、水泵房、制冷机房等设备用房的位置不应在重要房 间的止下方或止上方; 4)电梯机房及电梯井道应避免与有安静要求的房间紧: 5)产生噪声的洗手间等辅助用房应集中布置,上下层对齐 2.5.5下列场所的顶棚、楼面、墙面和门窗宜采取相应的吸声和隔声 措施: 1学校、医院、旅馆、办公楼等建筑的走廊及门厅等人员密集场 所; 2车站、体育场馆、商业中心等大型建筑的人员密集场所: 3空调机房、通风机房、发电机房、水泵房、电梯机房等有噪声 污染的设备用房。 2.5.6采用轻型屋盖的建筑GB/T 39352-2020 空间数据与信息传输系统 邻近空间链路协议 数据链路层.pdf,屋面宜采用铺设阻尼材料、设置吊等 措施防止雨噪声。 一

1学校、医院、旅馆、办公楼等建筑的走廊及门厅等人员密集场 所; 2车站、体育场馆、商业中心等大型建筑的人员密集场所; 3空调机房、通风机房、发电机房、水泵房、电梯机房等有噪声 污染的设备用房。 2.5.6采用轻型屋盖的建筑,屋面宜采用铺设阻尼材料、设置吊顶等 措施防止雨噪声。

2.5.8应充分利用自然采光,满足《民用建筑设计通则》和《建

设计标准》的相关要求。 1避免产生眩光,采用合理的遮光措施; 2设置遮阳设施时应满足日照和采光标准

2.5.9宜采取下列措施改善建筑空间采光效果:

1采用采光大窗、采光井、下沉厂广场、半地下室等; 2对采光不足的室内和地下空间,宜设置反光板、散光板和集光、 导光设备等。 3在确保自然采光的条件下,降低和改善室内太阳辐射中UVB UVA紫外线指数

等合现行国家标准《玻璃幕墙光学性能》的相关要求。避免采用镜面 玻璃或抛光金属板等材料,玻璃幕墙应采用反射比不大于0.20的幕 墙玻璃;在城市主干道、立交桥、高架桥两侧如使用玻璃幕墙,应采 用反射比不大于0.16的低反射玻璃。 2.5.11有效组织室内自然通风,使空间布局、部面设计和门窗的设 置有利于室内气流畅通。宜对建筑室内风环境进行计算机模拟优化设

2.5.11有效组织室内自然通风,使空间布局、剖面设计和门窗的设

置有利于室内气流畅通。宜对建筑室内风环境进行计算机模拟优化设 计,并满足下列要求: 1固定装修、家具宜避免切断室内通风路径: 2卫生间门下部宜设通风百叶或门隙: 3厨房和卫生间设计应设置辅助排烟气设施: 4避免卫生间、餐厅、地下车库等产生的有害气体影响人员活动

2.5.12房间平面布局应有利于穿堂风形成,尽量避免单侧通风。宜 通过增加窗户高度以增大进、排风区的空气动力系数差值。 2.5.13合理设置外窗的位置、朝向、面积和开启方式,有利于自然 通风。

2.5.14宜采取下列措施加强建筑内部的自然通风:

1采用导风墙、捕风窗、拔风井、太阳能拔拨风道等气流诱导措施: 拨风井、通风道等设施应可控制、可关闭: 2应在中庭上部设置可开启窗,夏李产生热压通风,冬李或空调 供暖工况下应能关闭: 3地下室设置的下沉式庭院、采光井。避免地下空间产生的污浊 空气对上部建筑产生不良影响

2.5.15宜考虑在室外环境不利时的自然通风措施。当采用通风

应有方便灵活的开关调节装置,应易于操作和维修,宜有过滤和隔声 功能。合理设计新风采气口位置,保证新风质量及避免二次污染的发 生。

2.5.16公共建筑的主要出入口宜设置刮泥地垫、刮泥板等截尘功能 的固定设施。

3.1.1结构设计应根据建筑造型、功能需求,采用经济合理的结构体 系及楼盖体系

图设 竹结构等结构体系

3.1.3宜充分考虑隔震或消能减震技术的使用,在保证安全性利

3.2.1结构体系的选择应综合考虑施工及后期维护等因素,以达到环 保节材的效果。

保节材的效果。 3.2.2 结构设计应根据抗震设计要求,从建筑形体、结构体系、楼盖 体系、基础形式、材料选型、构件处理六个方面进行优化, 3.2.3 抗震设防类别为重点设防类的公共建筑宜采用钢结构。 3.2.4 有条件的地区旅游和居住建筑鼓励采用新型木结构或者竹结

3.2.2结构设计应根据抗震设计要求,从建筑形体、结构体系、

本系、基础形式、材料选型、构件处理六个方面进行优化 3.2.3抗需设防类别为重点设防类的公其建筑宜采用钢结构

3.2.4有条件的地区旅游和居住建筑鼓励采用新型木结构或者竹结 构。

3.3.1不应采用国家及地方政府限制使用的材料,禁止采用

3.3.1不应采用国家及地方政府限制使用的材料,禁止采用高耗能、

3.3.1不应采用国家及地方政府限制使用的材料,禁正采用高耗能、 亏染超标的材料。 审查要点: 审查文件:结构设计说明 审查内容:不应采用国家及云南省限制使用的材料;禁止采用高

耗能、污染超标的材料。

3.3.2应就地取材,采用施工现场500km以内生产的材料应

料总重量的70%以上。宜采用工业化生产、新型轻质高强材料、环保 节能建筑材料。

3.3.3应根据结构特点合理采用高强和高性能混凝土、轻骨料混凝

土、高强钢筋、高强钢材和新型材料。混凝土结构构件主要纵向受力 冈筋采用不低于400MPa的钢筋,钢结构使用屈服强度不低于345MP 的钢材,钢筋连接方式应采用节约钢材的连接工艺。

土、高强钢筋、高强钢材和新型材料。混凝土结构构件主要纵向受力 钢筋采用不低于400MPa的钢筋,钢结构使用屈服强度不低于345MPa 的钢材,钢筋连接方式应采用节约钢材的连接工艺。 审查要点: 审查文件:结构施工图(含结构设计总说明) 审查内容:混凝土结构中梁、柱纵向受力普通钢筋应采用不低于 400MPa级的热轧带肋钢筋, 淇游士孙声彩用蔬座孙骏平现

3.3.4现浇混凝土应采用预拌混凝土,砂浆应采用预拌砂

使用散装水泥、搅拌混凝土和砂浆时,应按《云南省散装水泥促进条 例》相关要求执行。

资源。给水排水系统的设置应遵循节水、节能,合理、完善、安全的 原则。

4.1.2建筑节水设计应符合《民用建筑节水设计标准》及《云南省绿

色建筑评价标准》的相关要求,建筑平均日用水量满足该标准中的节 水用水定额要求。

1)设计说明中应对热源、辅助热源的选择、热水系统循环方式、 热水供水方式、热水用水定额的选取等作简要说明,还应注明热水系 统的用水量、热水箱的容积、太阳能的集热面积等基本设计参数: 2)设有生活热水系统的建筑,应优先采用太阳能作为生活热水 系统的热源,并优先采用空气源热泵等较为节能的加热设备作为太阳 能的辅助热源;如有余热、废热可利用时,可优先利用余热和废热作 为热水系统的热源。

1.1.4应结合项目具体情况,采用回收雨水、中水等非传统水源,不

4.1.5空调设备或系统采用节水冷却技术:

1冷却塔容量应根据当地室外气象条件进行选型计算: 2循环冷却水系统设置水处理措施;采取加大集水盘、设置平衡 管或平衡水箱的方式,避免冷却水泵停泵时冷却水溢出; 3综合评价工程所在地的水资源和电力资源情况,有条件时宜优 先考虑风冷方式排出空调冷凝热,采用无蒸发耗水量的冷却技术; 4运行时,冷却塔的蒸发耗水量占冷却水补水量的比例不低于 80%

4.2.1供水系统应充分利用市政供水压力,建筑消防及生活

4.2.1供水系统应充分利用市政供水压力,建筑消防及生活给水系统

应合理分区。各分区最低卫生器具配水点处的静水压力不大于 0.45MPa,建筑用水点处供水压力不大于0.20MPa,且不小于用水器 具要求的最低工作压力。

4.2.2采取下列有效措施避免管网漏损:

1给水系统中使用的管材、管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的相关要 求。管道和管件的工作压力不应大于产品标准标称的允许工作压力 管件与管道宜配套提供: 2合理设计供水系统,避免供水压力过高或压力骤变,给水系统 无超压出流现象: 3选用密团性能好的阀广门、设备,使用耐腐蚀、耐久性能好的管 材、管件; 4选择适宜的管道敷设及基础处理方式,室外理地管道做好基础 处理和覆土,控制管道理深; 5根据水平衡测试的要求安装分级计量水表。 4.2.3设置用水计量装置,按付费或管理单元、使用用途,分别设置 用水计量装置,统计用水量。 4.2.4热水供应系统的选择,应根据使用要求、耗热量及用水点分布 情况,结合热源条件确定。 1热水用水量较小且用水点分散时,宜采用局部热水供应系统: 热水用水量较大、用水点比较集中时,应采用集中热水供应系统,并 应设置完善的热水循环系统 2集中热水供应系统的供水分区宜与用水点处的冷水分区一致, 并应采取保证用水点处冷、热水供水压力平衡和保证循环管网有效循 环的措施。

4.3.1使用较高用水效率等级的卫生洁具,卫生器具、水嘴、淋

等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节水型生活用水器具》的相关要求。 审查要点: 审查文件:给排水设计说明、给排水设计图纸 审查内容: 1)卫生器具应选择节水型卫生器具,除满足《节水型生活用水 器具》CJ164的要求外,尽量采用效率等级较高的卫生器具,其效率 等级应在设计说明中注明; 2)公共卫生间的洗手盆应采用感应式水嘴或延时自闭式水嘴等 限流节水装置;谭式大便器、小便器宜采用延时自闭式冲洗阀、感应 式冲洗阀。 3)住宅建筑中坐式大便器宜采用设有天、小便分档的冲洗水箱 不得使用一次冲洗水量大于6L的坐式大便器

4.3.2绿化灌溉采用节水灌溉方式

1绿化灌溉用水应采用非传统水源,宜采用喷灌、微灌等高效节 水灌溉方式。采用微灌方式时,应在供水管路的入口处设过滤装置 采用再生水灌溉时,为控制水中微生物在空气中的传播,应避免采用 喷灌的方式; 2宜采用湿度传感器或根据气候变化调节的控制器,设置土壤湿 度感应器、雨天关闭装置等节水控制措施

水等不宜与人体直接接触的生活用水,宜采用市政再生水、雨水、建 筑中水等非传统水源,并应达到相应的水质标准, 4.4.2非传统水源供水系统严禁与生活饮用水管道连接,应采取用水 安全保障措施,避免对人体健康与周围环境产生不良影响。 4.4.3合理制定非传统水源利用方案,非传统水源利用率不低于下列

水等不宜与人体直接接触的生活用水,宜采用市政再生水、雨水、建 筑中水等非传统水源,并应达到相应的水质标准

筑中水等非传统水源,并应达到相应的水质标准,

1任宅、办公、商店、旅馆类建筑: 住宅类建筑:有市政再生水供应时不低于8%,无市政再生水供 应时不低于4%; 办公类建筑:有市政再生水供应时不低于10%,无市政再生水供 应时不低于8%; 商店类建筑:有市政再生水供应时不低于3%,无市政再生水供 应时不低于2.5%; 旅馆类建筑:有市政再生水供应时不低于2%,无市政再生水供 应时不低于1.0%: 2其他类型建筑:绿化灌溉、道路冲洗、洗车用水采用非传统水 源的用水量占其总用水量的比例不低于80%;冲厕采用非传统水源的 用水量占其总用水量的比例不低于50%

4.4.4雨水人渗、积蓄、处理及利用的方案应通过技术经济比较

定,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雨水收集利用系统宜设置初期雨水弃流装置和雨水调节池,收 集、处理及利用系统可与景观水体设计相结合,但应对进入景观水体

的雨水采取控制面源污染的措施: 2处理后的雨水宜用于空调冷却水补水、绿化、景观、消防等用 水,水质应达到相应用途的水质标准。

的雨水采取控制面源污染的措施: 2处理后的雨水宜用于空调冷却水补水、绿化、景观、消防等用 水,水质应达到相应用途的水质标准。

件,优先进行自然通风设计。遵循被动式技术优先、主动式技术优化 的原则,合理确定供暖、通风与空调系统的形式,最大限度降低空调 系统的运行能耗,

5.1.2暖通空调系统分区和系统形式应根据房间功能、建筑物

建筑空间形式、使用时间、物业归属、控制和调节要求、内外区及其 全年冷热负荷特性等进行设计。

拟,分析技术经济可行性,选择合理的冷热源和供暖空调系统形式以 及运行策略。

5.1.4暖通空调系统的冷热源选型及配置方案应根据负荷变化

5.1.4暖通空调系统的冷热源选型及配置方案应根据负荷变化情况 使用要求等进行优化,

暖、通风与空气调节系统能耗。 5.1.6人员密集场所、高大空间应与建筑专业密切配合,利用建筑自 身的空间形式、围护结构、建筑材料及构造实现被动式通风。 5.1.7室内放散有害或污染环境物质的房间应按照有害或污染物的

5.1.7室内放散有害或污染环境物质的房间应按照有害或

5.1.8暖通空调系统应选择低噪声、低振动

审查要点: 审查文件:暖通设计说明、暖通设备表、暖通设计图纸 审查内容: 1)暖通设计说明中应写明室内噪声设计参数要求,应写明有较 大振动和噪声的设备、风管和风口所采用的消声减振措施: 2)暖通设备表中应标明设备的噪声值

5.2.1空调和供暖系统的冷、热源应优先利用余热、废热,

5.2.1空调和供暖系统的冷、热源应优先利用余热、废热,积极利用 th k

太阳能、地热能等可再生能源。

5.2.2舒适性空调系统不应采用电直接加

的供暖热源和空气加湿热源。

审查要点: 审查文件:暖通设计说明、暖通设计图纸 审查内容: 1)审查供暖和空调系统的热源形式、加湿方式: 2)供暖空调系统的供暖热源和空气加湿热源应符合《民用建筑 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50736和《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 GB50189的相关规定。

条件具备时,冷却塔可作为冷源设备使用。当有冻结危险时,应采取 相应的防冻措施。

5.3.1空调、通风系统的单位风量耗功率宜符合《公共建筑节能设计 标准》的相关要求。

别计算循环水泵的耗电输冷(热)比,其计算值应符合《公共建 能设计标准》的相关规定。

5.3.3供暖空调水系统布置和管径选择,应减少并联环路之间

夫的相对差额。当设计工况下并联环路之间压力损失的相对差额超过 15%时,应采取水力平衡措施。

5.3.4下列系统宜采用变频调速节能技

1新风机组、通风机宜选用变频调速电机; 2在经济、安全的条件下,一级泵空调系统采用变流量水系统时, 循环水泵宜采用变频调速控制: 3负荷侧的空调水系统宜采用变流量系统,其二级泵及多级泵应 采用调速泵; 4空调冷却塔风机宜采用变频调速风机。 5.3.5空调末端设备安装位置应有利于室内气流分布;对于高大空间

5.3.5空调末端设备安装位置应有利于室内气流分布;对于高大空间

的供暖、通风及空调设计,宜进行详细的气流组织计算分析。 5.3.6水泵、风机(及其电机)等功率较大的用电设备应满足相应的 能效限定值,宜满足能源效率等级国家标准所规定的节能评价值

5.4.1设有集中排风的空调系统,经技术经济比较合理时,宜设置排

5.4.1设有集中排风的空调系统,经技术经济比较合理时,宜设置排

5.4.2结合当地能源政策、能源紧缺状况及设备系统特点等情况,经 支术经济比较合理时,宜采用蓄冷(热)系统供冷(热)。

5.4.3采用燃气冷热电三联供技术时,应按照系统配置形式和设备特

5.4.4经过经济技术比较合理后,中央空调系统宜进行冷凝热回收利 用。

5.5.1系统应设置检测与监控设备或系统,检测参数应包

.5.1系统应设直检测与监控设备或系统,检测数应包括:至内 外的温、湿度,冷热源机组进、出口水温及压力,水泵流量及压力等 限据设计中的运行策略,合理设置监控与管理系统,使各类设备在满 足使用功能要求的前提下高效节能运行,达到节能的目的

5.5.3系统的控制应实现不同房间室内空调的独立控制和调节工

5.5.4设置全空气空调系统时,在过渡季节、部分负荷时宜实现

新风比或全新风运行的控制方式。同时应设置相应的排风系统,合理 组织室内气流。

5.5.5地下车库、人员聚集的公

6.1.1合理设置供配电系统和智能化系统设计方案,合理采用节能技 术和节能设备,宜优先利用市政提供的可再生能源。 6.1.2当设置可再生能源发电系统时,宜采用并网发电系统。发电系 统的选型和安装应避免对建筑物及周边环境产生污染。 6.1.3应优化配电设备和线路走向布置,减少供电线路长度。电气设 备、管线的设置应便于维修、改造和更换

.2.1应根据用电负荷性质及用电容量,合理选择供电电压等级、变 压器的容量和台数,变压器的长期运行负载率不宜大于80%;并应考 不同季节负荷变化情况下的节能措施

6.2.2变配电所应靠近负荷中心、大功率用电设备,低压任

宜大于200米。电气竖井及楼层配电间宜设在区域负荷中心,并 电源侧,分支线路供电半径不宜超过50米

.2.3对于二相不平衡或采用单相配电的供配电系统,二相负荷的不 平衡度不宜大于15%,单相负荷较多的供电系统,宜采用分相无功自 动补偿装置

6.2.4对于容量较大的用电设备,当功率因数较低且离变配电所

6.2.5变配电所宜对供电系统进行

备或其所在线路采取谐波抑制和治理措施。 6.2.6大型用电设备、大型可控硅调光设备、电动机变频调速控制装 置等谐波源较大的设备,宜就地设置波抑制装置。当建筑中非线性 用电设备较多时,宜预留滤波装置的安装空间

6.2.6大型用电设备、大型可控硅调光设备、电动机变频调速控制装 置等谐波源较大的设备,宜就地设置谐波抑制装置。当建筑中非线性 用电设备较多时,宜预留滤波装置的安装空间。 6.2.710KV及以下的持续大电流工作回路的电力电缆截面应结合技 术条件运行工况和经济电流进行选择

6.2.710KV及以下的持续大电流工作回路的电力电缆截面应结合技

6.3.1建筑各房间或场所室内照度、统一眩光值、一般显色指娄

明功率密度值等指标应满足《建筑照明设计标准》的相关要求 审查要点: 审查文件:电气设计说明、电气施工图、照明节能计算书 审查内容: 1)应在设计说明或平面图中明确各类房间或场所的照度、照明 功率密度限值、统一眩光值(UGR)、照明光源的显色指数(Ra)、色 温;且照明功率密度限值的现行值、目标值需满足《建筑照明设计标 准》GB50034的相关规定; 2)人员长期工作或停留的房间或场所,照明光源的显色指数不 应小于80; 3)照明计算书中应有公共区域、主要功能用房的照度、照明功 率密度(LPD)计算。

制应符合《城市夜景照明设计规范》的相关要求。

灯具及节能附件,并应满足《建筑照明设计标准》的相关要求 6.3.4应结合工程项目的性质、建筑平面布局,合理利用大然采光 并应满足以下要求: 1具有天然采光或天然采光设施的区域,应采取合理的人工照明 布置,且应能分区独立控制 2宜设置智能照明控制系统,系统宜具有随室外天然光变化自动 控制和调节人工照明照度的功能: 3具有天然采光的居住建筑公共区域,其照明宜采取光控与感应 相结合的控制措施

6.3.5根据建筑物的功能特点、建设标准、运营管理等因素确定照印

6.3.5根据建筑物的功能特点、建设标准、运营管理等因素确定照明 控制方式,照明控制应采取分散与集中、手动与自动相结合的方式: 并应满足下列要求: 1大然光照明与人工照明相结合区域,其照明控制应满足本导则 第10.3.4条相关要求; 2停车库、开式办公室等大空间的一股照明宜采取集中或分区 集中控制,局部照明宜采取分散控制方式; 3旅馆客房应设置节电控制型总开关: 4住宅楼的楼梯间应采用节能自熄开关控制,电梯厅、走廊等公 共场所宜采用节能自熄开关控制: 5公共建筑的电梯厅、走廊、「厅等应结合项自情况,设置人体 感应控制、时间控制、智能照明控制系统控制、BA系统控制等任 节能控制措施;楼梯间应采用节能自熄开关控制,公共卫生间宜采取 节能控制措施。

6报告厅、观众厅、宴会厅、航空客运站、商场营业厅等人员较 多场所,多功能、多场景场所的照明,宜采用智能照明控制系统控制 7建筑物景观照明,应采用集中控制方式,并设置平时、一般节 日、重大节日等多种模式。

6.4.1三相配电变压器应选择低损耗、低噪声的节能产品,且能

.4.1三相配电变压器应选择低损耗、低噪声的节能产品,且能效值 不应低于现行国家标准《三相配电变压器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规 定的能效标准评价值。

6.4.2配电变压器宜选用D,yn11结线组别的变压器。 6.4.3电梯、自动扶梯及自动人行步道应采用先进的控制技术及配备 高效电机,且应符合以下要求: 1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步道应具有节能拖动及节能控制装置,并 应设置自动控制其启停的感应传感器: 2当2台及以上的电梯集中布置时,其控制系统应具备按程序集 中调控和群控的功能。 6.4.4水泵、风机等设备应满足相关现行国家标准的要求,选用高效 节能电机。其他电气装置、配电及控制元器件应选用节能型产品

6.5.1宜根据建筑使用功能、物业归属、运营管理等情况对建筑用电 能耗进行独立分项、分区、分户计量,同时可实现能耗的自动监测与 计量,进行能耗分析和管理。 审查要点: 审查文件:电气设计说明、照明系统图、动力系统图

审查内容: 电气设计说明中应明确分项计量的原则,且配电系统图中应配置 相应的计量装置。

审查内谷: 电气设计说明中应明确分项计量的原则,且配电系统图中应配置 相应的计量装置。 6.5.2公共建筑应按照明插座、空调、电力、特殊用电(如信息中心 洗衣房、厨房餐厅、游泳池、健身房、电热水器等)分项进行电能监 测及计量,设置独立计量装置。国家机关办公建筑有条件时,宜将照 明和插座分项进行电能监测及计量。

先衣房、厨房餐厅、游泳池、健身房、电热水器等)分项进行电能出 则及计量,设置独立计量装置。国家机关办公建筑有条件时,宜将照 明和插座分项进行电能监测及计量。

6.5.3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及大型公共建筑应设置能耗管理系统,

型公共建筑宜设置能耗管理系统。系统应具有监测建筑内各类能耗并 具有实时统计、分析和管理等功能,且具有能耗数据远传功能 6.5.4居住建筑应按分户设置电能计量装置,按公共区域照明、电梯 水石网宝润中

型公共建筑宜设置能耗管理系统。系统应具有监测建筑内各类能耗并 具有实时统计、分析和管理等功能,且具有能耗数据远传功能

6.5.4居住建筑应按分户设置电能计量装置,按公共区域照明、电梯, 水泵、风机、空调等集中提供配套服务设施的电力设备用电分类设置 电能计量装置。

6.5.5工程项目有可再生能源发电系统时,可再生能源发电应设置独 立计量装置。

5.6.1宜根据建筑物规模、性质、物业管理等因数,设置合理定位的 智能化系统;各子系统配置应符合《智能建筑设计标准》相关规定 并应满足运营管理需要

5.6.2公共照明采用智能控制系统时,宜设有与楼宇自控管理系统联 网的接口。

6.6.3公共建筑中设有空调机组、新风机组等集中空

6.6.3公共建筑中设有空调机组、新风机组等集中空调系

6.6.4大型公共建筑应具有对公共照明、空调、给水排水、电梯等设 备运行监控和管理的功能,并宜设置建筑设备监控管理子系统及智能 化系统集成。

用的可再生能源进行勘查与利用评估,包括太阳能资源、风能资源、 地热能资源、生物能资源等,结合国家相关政策,优先利用可再生能 源。

7.1.2可再生能源应用系统不应影响建筑外围护结构安全和建

用功能,并应符合国现行标准的有关规范。并与建筑统一体化、同步 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 审查要点: 审查文件:给排水设计说明、给排水设计图纸 审查内容: 1)太阳能、地热能等可再生能源系统应与建筑统一规划、同步 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 2)可再生能源系统不应影响建筑外围结构安全和建筑使用功能 7.1.3可再生能源应用系统宜设置监测系统节能效益的计量装置。 7.1.4采用太阳能、风能等可再生能源宜并网供电

7.2太阳能、风能资源利用

7.2.1太阳能热利用系统的辅助热源应根据建筑使用特点

能源供应、维护管理及卫生防菌等因素选择。宜利用废热、余热的低 品位能源和生物质、地热等其他可再生能源。

阳能热水系统,应确定太阳能热水系统的覆盖率和太阳能保证率。太 阳能集热器布置必须满足日照时间不少于4小时/大的要求。 审查要点: 审查文件:给排水设计说明、给排水设计图纸 审查内容: 1)有热水需求的建筑,当无余热、废热可利用时,应采用太阳 能等可再生能源作为热水系统的加热热源: 2)太阳能热水系统的覆盖率和太阳能保证率等应作为太阳能热 水系统的主要设计参数在图中注明。 7.2.3太阳能热水系统宜配置辅助加热设备(节能)。不应采用直接 电加热方式。 7.2.4宜利用太阳能、风能为园林景观提供景观照明、景观水体循环 动力

7.2.4宜利用太阳能、风能为园林景观提供景观照明、景观水体 动力。

7.3地热能资源和生物能资源利用

联合建筑施工方案7.3.1浅层地热能资源利用应取得当地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资 发利用许可。

发利用许可。 7.3.2浅层地热能资源的开发利用需满足地热能利用时的水、热平 衡,系统设置应满足《民用建筑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及《地 原热泵系统工程技术规范》的相关要求

7.3.3浅层地热能资源的开发利用应按《地源热泵系统工程技术规

7.3.3浅层地热能资源的开发利用应按《地源热泵系统工

范》进行勘察并获取水文地质资料黑龙江省信息技术职业学院教学楼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并据此进行资源利用可行性分析 我层地源热泵系统设计时,应进行全年动态负荷与系统取热量、释热 量计算分析,确定地热能交换系统并宜采用复合热交换系统。

7.3.4浅层地热能资源利用不应造成水资源的污染及浪费,

8.1.2设计应因地制宜,充分利用场地现有地形、水系和植被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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