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2306/T 156-2021 质量基础设施“一站式”服务站设置及服务规范.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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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类型:黑龙江省大庆市地方村
资源大小:0.6 M
标准类别:建筑工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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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2306/T 156-2021 质量基础设施“一站式”服务站设置及服务规范.pdf

ICS03.08.01 CCS A00

黑龙江省大庆市地方村

TBT3393.2-2015 机车车辆高压互感器 第2部分:电磁式电压互感器DB 2306/T 1562021

质量基础设施"一站式"服务站

大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

大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

DB2306/T1562021

范围 规范性引用文件 术语和定义 基本原则 服务站设置. 服务要求 档案管理 附录A(规范性) 大庆市质量基础设施“一站式"服务清单 附录B(资料性) 大庆市质量基础设施“一站式"服务工作基本流程图 附录C(规范性) 大庆市质量基础设施“一站式"服务工作记录表 附录D(规范性) 大庆市质量基础设施“一站式”服务满意度调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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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件按照GB/T1.1一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 起草。 本文件由大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出并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大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大庆市市场监督管理检验检测中心标准化研究所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倪广洲马颖张跃芹马晶王春光刘学

本文件按照GB/T1.1一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 本文件由大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出并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大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大庆市市场监督管理检验检测中心标准化研究所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倪广洲马颖张跃芹马晶王春光刘学

DB2306/T1562021

质量基础设施"一站式服务站 设置及服务规范

质量基础设施"一站式"服务站

本文件规定了质量基础设施 服务的基本原则、服务站设置、服务要求、档案管理。 本文件适用于大庆市行政区域内质量基础设施“ 一站式”服务站的设置及服务。

又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 文件。 GB/T19012质量管理顾客满意组织投诉处理指南 GB/T19013质量管理顾客满意组织外部争议解决指南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质量基础设施“一站式”服务

质量基础设施“一站式”服务是以有机融合计量、标准、认证认可、检验检测、质量管理等要素资 源为核心,并以特种设备、知识产权、登记注册、品牌培育等为延伸,面向企业、产业、区域特别是中 小企业等市场主体提供的全链条、全方位、全过程的综合服务。

3.2质量基础设施“一站式”服务站

承担质量基础设施“一站式”服务工作,由各类服务站互通互联、协同合作形成的网络式的组 包括“一站式”服务总站、“一站式”服务属地分站、“一站式”服务技术分站及根据需要设 务点。

3.3“一站式”服务总站

3.4“一站式”服务属地分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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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一站式”服务技术分站

为企业提供计量、标准、认证认可、检验检测、质量管理等服务的技术机构。技术分站包括市场监 督管理部门所属事业单位及具有相应资质的社会第三方技术服务机构。

4.1坚持市场主导,政府推动。 4.2坚持合理布局,开放共享。 4.3坚持协同服务,融合发展。 4.4坚持便捷高效,“一站”服务

4.1坚持市场主导,政府推动。 4.2坚持合理布局,开放共享。 4.3坚持协同服务,融合发展。 4.4坚持便捷高效,“一站”服务,

4.1坚持市场主导,政府推动。

5.1.1质量基础设施“一站式”服务站应满足“一个统筹规划,一个共享平台,一次服务受理,一揽 子服务,一个结果通行”的要求。 5.1.2市、县(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可以根据市场需要合理设置“一站式”服 务点。 5.1.3有条件的服务站可建立质量基础设施“一站式”服务平台或检验检测服务平台,

5.2.1服务站(点)的布局应合理,原则上应选择企业较集中、质量基础设施服务需求较多、企业积 极性较高、配套条件较好的区域。可选择建于工业集中园区、产业园、产业孵化器或市场监督管理部门 所属技术机构、具有相应资质且愿意参与到质量基础设施“一站式”服务的第三方质量服务机构及市场 监督管理部门。 5.2.2市、县(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可在行政服务中心设置服务受理站点,主 动为办理业务的市场主体提供服务项目介绍,收集服务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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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1各县(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及其所属事业单位从事计量、标准、 检验检测、认证认可、质量管理及特种设备、知识产权、登记注册、品牌培育等工作的人员均是“一站 式”服务工作人员(以下简称服务人员)。 5.4.2服务站应指定一名服务工作人员为服务专员,市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各业务管理机构应指定 名服务专员。服务专员负责服务站日常质量服务工作的管理 5.4.3服务人员应具有一定的专业背景、工作经验,熟悉相关法律法规及工作流程及服务礼仪等。 5.4.4服务人员不得利用服务之便谋取私利

5.5质量基础资源数据库的建立

5.5.7设置为技术分站(点)的机构应是列入技术服务机构资源数据库的事业单位或第三方检测机构。 5.5.8质量基础资源数据库应根据其能力、水平、服务效果定期调整,原则为谁建立谁调整, 5.5.9数据库资源的使用应符合经济规律,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

服务站应开展制度建设,各项制度应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制度建设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岗位职责; 服务过程管理; 一质量基础资源数据库管理; 一记录及档案管理; 服务投诉及反馈处理; 服务质量监督考核管理。

6.6.2服务站应建立服务流程。基本服务流程包括需求收集、服务办理、服务监督和服务改进,见附 录B。具体事项服务流程包括但不限于:

6.6.2服务站应建立服务流程。基本服务流程包括需求收集、服务办理、服务监督和服务改进,见附

计量服务流程; 标准服务流程; 一检验服务流程; 认证认可服务流程; 质量培训服务流程; 特种设备检验服务流程

计量服务流程; 标准服务流程; 检验服务流程; 认证认可服务流程; 质量培训服务流程; 特种设备检验服务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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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1 重点服务领域

6.1.1重点消费品。包括电子产品、家用电器、汽车等行业。 6.1.2重点产业链。包括石化、建材、装备制造等传统产业和新材料、大数据及人工智能等新 6.1.3重点区域。包括工业产业园区、行业集中区域、中小企业集中区域。

6.2.1 质量基础设施“一站式”服务工作由市场监督管理局主导,以发挥业务条线职能为主。 6.2.2各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及其所属事业应做到首问负责,一站办理。 6.2.3分站可以解决的事项分站解决,业务条线可以解决的事项条线解决。 6.2.4分站和业务条线不能全部解决的事项由总站协调解决。

6.3.1总站组织制定大庆市质量基础设施“一站式”服务清单。具体内容见附录A。 6.3.2技术分站(点)制定技术项目服务清单。 6.3.3服务清单应公示。 6.3.4服务清单内容应根据职能、资质变动而及时变更,

6.3.1总站组织制定大庆市质量基础设施“一站式”服务清单。具体内容见附录A。 6.3.2技术分站(点)制定技术项目服务清单。 6.3.3服务清单应公示。 6.3.4服务清单内容应根据职能、资质变动而及时变更,

6.5.1服务需求收集

6.5.2服务事项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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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2.1服务人员将收集的企业服务需求进行评估,如能自主实施服务的,即时服务;如不能即时提 供服务的,则应与企业预约服务时间,及时开展服务。 6.5.2.2服务人员受理的不能自主实施服务的事项需求,应及时报送相应服务专员,由服务专员对服 务事项按6.2中的原则流转给相应服务机构的服务专员。 6.5.2.3服务专员对接收的服务需求信息应指定服务人员对接服务对象,指导其与相应服务人员就服 务项目、服务时间、服务周期等服务信息进行协商,并做好相应的服务记录。 3.5.2.4对于质量基础设施服务站不能提供的服务,服务人员应指导企业在质量基础设施资源数据库 中获取服务资源的信息。 6.5.2.5对涉及多层级或多业务条线职能的服务事项由总站牵头统筹资源,协调联动。 6.5.2.6总站受理的单企单项或多企同项服务事项分拨到相关业务条线,由业务条线组织服务。 6.5.2.7每项服务应填写附录C中的表C.1,内容包含服务需求、服务机构和人员、服务过程和结果、 企业意见反馈。

6.5.3服务过程跟进

6.5.3.1各服务专员应主动与被服务企业保持联系,了解服务情况、跟进服务进度,协调解决服务中 遇到的问题。 6.5.3.2各服务专员应建立服务台账,如实记录服务对象、服务内容、服务机构、服务人员、服务跟 进的情况、服务结果信息,并定期向总站报送服务信息。

6.5. 4 服务质量监督

6.5.5服务质量改进

湖北黄石市某街道led路灯安装工程电气施工组织设计5.5.1各服务专员应及时收集、整理服务满 消无服务量事现的授举报、 从 和意见。 5.5.2对各种渠道收集的材

7.1服务站(点)应做好服务的实时记录,记录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 7.2服务站(点)应对服务过程中获取的企业信息予以保密,未经授权,不应它用。 7.3各类资料应按一定顺序编号,统一归档保存和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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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1宣传、教育及培训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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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庆市质量基础设施“一站式”服务清单

A.1.1开展市场监督管理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培训,开展政策解读交流。 A.1.2开展世界标准日、世界计量日、质量月、品牌文化节等质量意识、质量文化宣传培训教育活动 A.1.3开展质量主题培训,为企业提供质量政策宣传服务、质量管理等方面的培训。 A.1.4组织开展质量基础要素相关知识的培训。如产品标准研制、管理规范等方面的培训;计量管理, 十量检定、校准等方面的培训;产品检验检测和指导企业开展特种设备从业人员的培训工作。 A.1.5开展知识产权、品牌保护、商标代理机构从业人员的培训

A.2.1提供质量管理咨询。 A.2.2指导企业建立首席质量官制度。 A.2.3开展企业质量提升活动、质量诊断、5S现场管理咨询、QC小组等质量活动。 A.2.4提供政府质量奖政策咨询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方案(范例),指导企业申报各类质量奖项。 A.2.5组织质量标杆企业走进区、县(市)为企业宣讲先进质量管理经验,组织相关企业到先进质量 管理经验单位参观学习等质量意识提升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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