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15/T 509.6-2022 公共场所消防安全管理 第6部分:养老院、福利院、幼儿园.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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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15/T 509.6-2022 公共场所消防安全管理 第6部分:养老院、福利院、幼儿园.pdf

ICS13.220.01 CCS C80

DB15/T509.6—2022 代替DB15/509.6—2012

公共场所消防安全管理 第6部分:养老院、福利院、幼儿园

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JGJ33-2012 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1)DB15/T509.62022

范围 规范性引用文件 术语和定义 消防组织 消防安全职责 5.1一般要求 5.2消防安全责任人职责 5.3消防安全管理人职责 5.4消防控制室值班员职责 5.5保安人员和志愿消防组织成员职责 火灾危险源管理 6.1 用电管理 6.2用火、动火、用气管理 重点部位及设施管理 7.1 一般要求: 7. 2 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管理 7.3安全疏散设施管理 7.4消防设施维护管理, 7.5消防控制室管理 防火巡查、检查 火灾隐患整改 消防宣传与培训 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编制和演练 11.1预案 11.2组织机构与职责 11.3预案实施程序 11.4应急演练 2 火灾事故处置与善后 消防档案 13.1消防档案的一般要求应包括下列内容 13.2消防安全制度的建立应包括下列内容 13.3消防安全基本情况应符合如下原则

范围 规范性引用文件 术语和定义 消防组织 消防安全职责 5.1一般要求, 5.2消防安全责任人职责 5.3消防安全管理人职责 5.4消防控制室值班员职责 5.5保安人员和志愿消防组织成员职责 火灾危险源管理 6.1用电管理 6.2用火、动火、用气管理 重点部位及设施管理 7. 1 一般要求: 7.2 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管理 7.3安全疏散设施管理 7.4消防设施维护管理, 7.5消防控制室管理 防火巡查、检查 火灾隐患整改 消防宣传与培训 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编制和演练 11.1预案 11.2组织机构与职责 11.3预案实施程序 11.4应急演练 2 火灾事故处置与善后 消防档案 13.1消防档案的一般要求应包括下列内容 13.2消防安全制度的建立应包括下列内容

13.1消防档案的一般要求应包括下列内容..... 13.2消防安全制度的建立应包括下列内容 13.3消防安全基本情况应符合如下原则 13.4消防安全管理情况应包括下列内容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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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件规定了养老院、福利院、幼儿园消防安全管理要求和措施。 本文件适用于内蒙古自治区境内养老院、福利院、幼儿园的消防安全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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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列文件申的内容通过文申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 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 文件。 GB/T38315社会单位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编制及实施导则 GB50084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 GB50222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幼儿园thekindergarten 对3周岁至6周岁的幼儿进行集中保育、教育的学前使用场所。 3.2 养老院、福利院nursinghomes,welfarehomes 为自理、介助和介护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医疗保障、文化娱乐等综合服务的养老机构。 3.3 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fireupsiteoperation 靠近建筑,供消防车停泊、实施灭火救援操作的场地。 3.4 专职消防队privatefirebrigade 由专职人员组成,有固定的消防站用房,配备消防车辆、装备、通信器材,定期组织消防训练 小时备勤的消防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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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主要由志愿人员组成,有固定消防站用房,配备消防车辆、装备、通讯器材的消防组织。志愿人 员有自已的主要职业、平时不在消防站备勤,能在接到火警出动信息后迅速集结,参加灭火救援, 3.6 重大火灾隐患majorfirepotential 违反消防法律法规、不符合消防技术标准,可能导致火灾发生或火灾危害增大,并由此可能造成重 太、特别重大火灾事故或严重社会影响的各类潜在不安全因素,

违反消防法律法规、不符合消防技术标准,可能导致火灾发生或火灾危害增大,并由此可能造成 持别重大火灾事故或严重社会影响的各类潜在不安全因素。

4.1养老院、福利院、幼儿园可以根据需要建立专职消防队或志愿消防队。 4.2养老院、福利院、幼儿园应组建志愿消防组织,志愿消防组织的人员数量不应少于本场所员工数 量的30%。 4.3养老院、福利院、幼儿园的消防安全管理部门负责本单位的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4.4属于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养老院、福利院、幼儿园应依托志愿消防队建立微型消防站,

5.1.2养老院、福利院、幼儿园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应由该场所法人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 或者实际控制人担任。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应确定消防安全管理人,其他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可以根据需 要确定本场所的消防安全管理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宜具备注册消防工程师执业资格。承包、租赁场所的 承租人是其承包、租赁范围的消防安全责任人。 5.1.3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应经过消防安全培训。进行电焊、气焊等具有火灾危险作业 的人员和自动消防设施的值班操作人员,应经过消防职业培训,掌握消防基本知识、防火、灭火基本技 能、自动消防设施的基本维护与操作知识,遵守操作规程,持证上岗。 5.1.4保安人员、专职消防队队员、志愿消防队队员应掌握消防安全知识和灭火的基本技能,定期开 展消防训练,火灾时应履行扑救初起火灾和引导人员疏散的义务。 5.1.5养老院、福利院、幼儿园应制定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定期开展防火 巡查、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惠。建立并妥善保管消防档案。 5.1.6养老院、福利院、幼儿园应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定期组织消防演练。组织扑救初起火灾, 疏散人员,维持火场秩序,保护火灾现场,协助火灾调查。开展消防法律法规和防火安全知识的宣传教 育,对从业人员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训。 5.1.7养老院、福利院、幼儿园应确定各类消防设施的操作维护人员,保证消防设施、器材以及消防

通,不被占用、堵塞、封闭

5.2消防安全责任人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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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1贯彻执行消防法规,保障单位消防安全符合规定,掌握本场所的消防安全情况,全面负责本场 所的消防安全工作。

所的消防安全工作。 5.2.2统筹安排生产、经营、科研等活动中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批准实施年度消防工作计划。 5.2.3为消防安全管理提供必要的经费和组织保障。 5.2.4 确定逐级消防安全责任,批准实施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 5.2.5组织召开消防安全例会,组织防火检查,督促整改火灾隐患,及时处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 题。 5.2.6根据消防法规的规定建立专职消防队、志愿消防队,并配备相应的消防器材装备。 5.2.7 针对本场所的实际情况组织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实施演练。

5.3消防安全管理人职责

5.3.1拟订年度消防安全工作计划,组织实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5.3.2组织制订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保障消防安企的操作规程,并检查督促落实。 5.3.3拟订消防安全工作的资金预算和组织保障方案。 5.3.4组织实施防火检查和火灾隐患整改。 5.3.5组织实施对本场所消防设施、灭火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的维护保养,确保其完好有效和处于正 常运行状态,确保疏散通道和安企出口畅通。 5.3.6组织管理专职消防队、志愿消防队,开展日常业务训练,组织初起火灾扑救和人员疏散。 5.3.7 组织员工开展消防知识、技能的教育和培训,组织灭火划分应急疏散预案的实施和演练。 5.3.8定期向消防安全责任人报告消防安全情况,及时报告涉及消防安企的重大问题。 5.3.9 管理养老院、福利院、幼儿园委托的物业服务企业和消防技术服务机构。 5.3.10消防安全责任人委托的其他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5.4消防控制室值班员职责

5.4.1遵守消防控制室的各项规章制度,熟悉和掌握消防控制室消防设施的工作原理和操作规程,能 够熟练操作。 5.4.2熟悉消防控制室应急程序,发生火灾时能熟练操作有关消防设施,并依照火警处置程序进行处 置。 5.4.3对故障报警信号应及时确认,并及时查明原因,排除故障;不能排除的,应立即向消防安全管 理人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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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于正常运行状态。做好消防设施运行、操作、故障和维护保养记录。 5.4.5应严格执行每日24小时专人值班制度,每班不应少于2人,做好消防控制室的火警、故障记录 和值班记录。

5.5保安人员和志愿消防组织成员职责

5.5.1熟悉本场所灭火与应急疏散预案和本人职责分工

5.5.2按照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进行防火巡查,并做好记录;发现问题,应及时向主管人员报告。 5.5.3做好日常安企防火工作,宣传消防安全常识,督促他人共同遵守。劝阻和制止违反消防法律法 规和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的行为。 5.5.4参加消防业务培训及灭火种应急疏散演练,了解防火知识,掌握灭火与疏散技能,会使用灭火 器材及消防设施。 5.5.5发现火情,应及时报火警并报告主管人员,实施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协助灭火救援

养老院、福利院、幼儿园应建立用电防火安全管理制度,明确消防安全责任人,并应包括下

a)电气设备的采购要求; b)电气设备的安全使用要求; c)电气设备的检查内容和要求; d)电气设备操作人员的资格要求

a)电气设备的采购要求; b)电气设备的安全使用要求; c)电气设备的检查内容和要求; d)电气设备操作人员的资格要求。

6.1.2用电防火安全管理应符合下列要求:

a.) 采购电气、电热设备,应选用合格产品,并应符合有关安全标准的要求; 6 更换或新增电气设备时,应根据实际负荷重新效核、布置电气线路并设置保护措施; c 电气线路敷设、电气设备安装和维修应由具备职业资格的电工进行,留存施工图纸或线路改造 记录; d 禁止随意乱接电线,擅自增加用电设备; e 靠近可燃物的电器,应采取隔热、散热等防火保护措施; f 禁止停放电动自行车、充电; g 应定期进行防雷检测;应定期检查、检测电气线路、设备,禁止长时间超负荷运行; 电气线路发生故障时,应及时检查维修,排除故障后方可继续使用

6.2用火、动火、用气管理

6.2.1养老院、福利院、幼儿园应建立用火、动火、用气安全管理制度,并应明确用火、动火、用气 管理的责任人,用火、动火、用气的审批范围、程序和要求等内容。动火审批应经消防安全责任人签字 同意方可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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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严格将动火作业限制在防火分隔区域内,并加强消防安全现场监管; 6 电气焊等明火作业前,实施动火的部门和人员应按照制度规定办理动火审批手续,清除可燃、 易燃物品,配置灭火器材,落实现场监护人和安全措施,在确认无火灾、爆炸危险后方可动火 作业; 不应使用明火照明或取暖,如特殊情况需要时,应有专人看护; d)炉火、烟道等取暖设施与可燃物之间应采取防火隔热措施; e)进入建筑内以及厨房、锅炉房等部位内的燃油、燃气管道,应经常检查、检测和保养

7.1.1养老院、福利院、幼儿园的建筑结构、耐火等级、总平面布局、安全疏散、消防设施设备应符 合国家消防技术规范的具体规定

合国家消防技不规范的具体规定。 7.1.2养老院、福利院、幼儿园的老年人活动场所及儿童用房宜设置在独立的建筑内。当设置在具有 多种用途的建筑内时,应至少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1.00h的楼板和2.00h的隔墙与其他部位隔开,并 立满足各自不同营业时间对安全疏散的要求。采用金属夹芯板材搭建临时构筑物时,其芯材应为A级不 然材料。 7.1.3养老院、福利院、幼儿园的儿童用房和儿童游乐厅等儿童活动场所、老年人建筑不应设置在地 下、半地下建筑(室)内。 7.1.4除国家标准规定应安装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场所之外,其他场所需要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时 可按GB50084的规定设置自动喷水灭火局部应用系统。 7.1.5除国家标准规定应安装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场所之外,其他场所需要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时, 可设置独立式火灾探测报警器,独立式火灾探测报警器宜具备无线联网和远程监控功能 7.1.6平时需要控制人员随意出入的安全出口、疏散门或设置门禁系统的疏散门,应保证火灾时能从 内部直接向外推开,并应在门上设置“紧急出口”标识和使用提示。可以根据实际需要选用以下方法或 其他等效的方法: a) 设置安全控制与报警逃生门锁系统,其报警延迟时间不应超过15S; b 设置能远程控制和现场手动开启的电磁门锁装置;当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时,应与系统联动 c)设置推门式外开门。 7.1.7 装饰材料,如窗帘、地毯、家具等的燃烧性能应符合GB50222的规定。 7.1.8 可能泄漏散发可燃气体的场所,应设置可燃气体检测报警装置。 7.1.9燃油、燃气设备的供油、供气管道应采用金属管道,在进入建筑物前和设备间内的管道上均应 设置手动和自动切断装置。 7.1.10厨房、烧水间应单独设置或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00h的防火隔墙与其他部位分隔,墙上的 门、窗应采用乙级防火门、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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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1消防安全重点部位应建立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并明确消防安全管理责任人, 7.2.2消防控制室、消防水泵房、储油间、变配电室、锅炉房、厨房、可燃物品仓库等,应确定为消 防安全重点部位,在明显位置张贴标识,严格管理。 7.2.3应根据实际需要配备相应的灭火器材、装备和个人防护器材。 7.2.4应制定和完善事故应急处置操作程序。 7.2.5应列入防火巡查范围,作为定期检查的重点。

7.3安全疏散设施管理

7.3.2安全疏散设施管理应符合下列要求

确保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疏散门的畅通,禁正占用、堵塞、封团疏散通道和楼梯间; b 不应锁闭疏散出口、安全出口的门,或采取火灾时不需使用钥匙等任何工具即能从内部易于打 开的措施,并应在明显位置设置含有使用提示的标识; C 封闭楼梯间的门应保持完好,门上明显位置应设置提示正确启闭状态的标识; 安全出口、疏散门禁止设置门槛或其他影响疏散的障碍物,且在其1.4m范围内不应设置台阶; e 疏散应急照明、疏散指示标志应完好、有效;发生损坏时,应及时维修、更换; 消防安全标志应完好、清晰,不应被遮挡; 安全出口、公共疏散走道上不应安装栅栏

7.4消防设施维护管理

7.4.1养老院、福利院、幼儿园应建立消防设施管理制度,其内容应明确消防设施管理的责任人、消 防设施的检查内容和要求、消防设施定期维护保养的要求。 7.4.2应使用合格的消防产品,建立消防设施、器材的档案资料,记明配置类型、数量、设置部位、 检查及维修单位、更换药剂时间等有关情况。 7.4.3建筑消防设施投入使用后,应保证其处于正常运行或准工作状态。应定期对建筑消防设施、器 材进行巡查、单项检查、联动检查,做好维护保养。 7.4.4属于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养老院、福利院、幼儿园,每日应进行一次建筑消防设施、器材巡查; 其他养老院、福利院、幼儿园,每周应至少进行一次。 7.4.5建筑消防设施每年应至少进行一次联动检查,每月应至少进行一次建筑消防设施单项检查。建 筑消防设施的电源开关、管道阀门,均应指示正常运行位置,并正确标识开/关的状态 7.4.6养老院、福利院、幼儿园应建立建筑消防设施、器材故障报告和故障消除的登记制度。发生故 障后,应及时组织修复。因故障、维修等原因,需要暂时停用系统的,应当严格履行内部审批程序,采 取确保安全的有效措施,并在建筑入口等明显位置公告。

7.4.7消防设施的维护、管理还应符合下列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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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消火栓应有明显标识。消火栓箱不应上锁,箱内设备应齐全、完好,不应设置影响消火栓正常 使用的障碍物: 确保消防设施和消防电源始终处于正常运行状态;确保消防水池、气压水罐或高位消防水箱等 消防储水设施水量符合规定要求;确保消防水泵出水管阀门、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管道上的阀门 常开;确保消防水泵等用电设备的配电柜、控制柜开关处于接通和自动位置: C 消防设施需要维修时,应采取相应的措施,维修完成后,应立即恢复到正常运行状态: d 对自动消防设施应每年进行全面检查测试,并出具检测报告。当事人在订立相关委托合同时, 应依照有关规定明确各方关于消防设施维护和检查的责任。

7.5.1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消防控制室应建立以下制度和操作规程: 消防控制室管理制度; b) 消防控制室值班制度; c) 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职责; d) 消防控制室人员培训教育制度: e) 消防控制室档案资料管理制度; f) 消防控制室交接班制度; g) 消防设施定期检测制度; h) 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制度; i) 消防控制室应急程序; j) 消防控制室火警处置程序; k 消防控制室故障处置程序

消防控制室应建立以下制度和操作规程: a) 消防控制室管理制度; 消防控制室值班制度; 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职责: 消防控制室人员培训教育制度: e 消防控制室档案资料管理制度; 消防控制室交接班制度; g) 消防设施定期检测制度; 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制度; 消防控制室应急程序; 1 消防控制室火警处置程序; k) 消防控制室故障处置程序。

7.5.2.1消防控制室应当实行每日24小时专人值班制度,每班不应少于2人

5.2.2值班人员应当在岗在位,在对火灾报警控制器进行日检查、接班、交班时应填写《消防 值班记录表》的相关内容。值班期间每2小时记录一次消防控制室内消防设备的运行情况,随时 录消防控制室内消防设备的火警或故障情况

7.5.2.4消防控制室应确保高位消防水箱、消防水池、气压水罐等消防储水设施水量充足;确保消防 泵进、出水管阀门、消火栓和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等灭火系统管道上的阀门常开;确保消防水泵、防排烟 风机、防火卷帘等消防设施及相关设备的电气控制柜开关处于自动控制位置。 7.5.2.5消防控制室应能实时掌握消防储水设施、灭火系统管道上的阀门、消防设施及相关设备的电 气控制柜开关的工作状态等信息,发现消防设施工作状态不正常应立即报告消防控制室责任人,并通知 关部门处理,以确保高位消防水箱、消防水池、气压水罐等消防储水设施水量充足,消防泵进、出水 管阀门、消火栓和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等灭火系统管道上的阀门处于常开状态,消防水泵、防排烟风机、 防火卷帘等消防设施及相关设备的电气控制柜开关处于自动控制位置。

达川市污水处理厂施工组织设计禁止擅自关停消防控制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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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5.3火警处理程序

7.5.4消防控制室布置

消防控制室应将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职责、消防控制室管理制度、消防控制室应急程序、消防设施 维护管理制度、消防设施一览表和消防控制室应急程序流程图统一规格制作,并悬挂于消防控制室的墙 壁上。

8.1养老院、福利院、幼儿园应建立防火检查、巡查制度,确定检查的人员、内容、部位和频次。 3.2防火检查中,应及时纠正违法、违章行为WW/T 0080-2017 考古发掘现场环境监测规范,消除火灾隐患;无法消除的,应立即报告,并记录存 档。应填写检查记录,检查人员及其主管人员应在记录上签名。 3.3养老院、福利院、幼儿园应每日进行防火巡查,并结合实际组织开展夜间防火巡查。防火巡查宜 采用电子巡更设备。防火巡查时发现火灾,应立即报火

8.4防火巡查应包括下列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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