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J33/0000-2022 建筑工程配建智能信包末端设施技术标准.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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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J33/0000-2022 建筑工程配建智能信包末端设施技术标准.pdf

建筑工程配建智能信包末端设施

Technical standard for intelligent mail & parcel terminal facilities of construction project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发布 浙江省邮政管理局

GB/T 40426.3-2021 塑料制品 装饰性实体面材 第3部分:性能的测定 非板型实体面材.pdf主要起草人:陈志青 张金星 裘云丹周平槐走 赵国明 王淑敏 沈米钢 吴一苏‧骆高俊 朱东照 刘珂 徐育斌 蒋瑶璐冯阳 主要审查人:赵宇宏 郑海刚 郭丽陈建黄雷 安 闹 高冠敏

1 General provisions (1) 2 Terms (2) 3 Basic requirements (4) 4 Design (5) 4.1General requirements (5) 4.2Intelligentmail &parcel rooms (6) 4.3Intelligent mail & parcel kiosks (7) 4.4Mail & parcel integrated servive stations (7) 4. 5Security (8) 5 Construction (9) 6 Acceptance (10) Explanation of wording in this standard (11) List of quoted standards (12) Addition : Explanation of provisions (13)

General provisions 1 2 Terms (2) 3 Basic requirements (4) 4 Design (5) 4.1General requirements 5 4.2Intelligentmail &parcel rooms (6) 4.3Intelligent mail & parcel kiosks (7) 4.4Mail & parcel integrated servive stations (7) 4.5Security (8) 5 Construction (9) 6 Acceptance (10) Explanation of wording in this standard (11) List of quoted standards (12) Addition: Explanation of provisions (13)

1.0.1为推动邮政普遍服务与快递服务一体化、智能化,规范 智能信包末端设施的建设,保障人民合法权益,制定本标准 1.0.2本标准适用于浙江省新建建筑工程配套建设智能信包末 瑞设施的设计、安装和验收。 1.0.3智能信包末端设施建设应与建筑工程同步规划、同步设 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并与建筑工程同步投入使用。 1.0.4智能信包未端设施的建设除应符合本标准外,尚应符合 国家和浙江省现行标准的规定,

2.0.1智能信包末端设施Intelligentmail&parcel termir

在建筑工程中配套建设的智能信包箱及其安置和使用空间, 按规模和形式分为智能信包箱间、智能信包箱亭、信包综合服 务站

2.0.2智能信包箱间

2.0.3智能信包箱享

设置在室外带有遮雨设施、用于安置智能信包箱的专 设施。

2.0.4信包综合服务站Mail&parcel integrated service

2.0.4信包综合服务站

在社区、农村、工厂、学校等人群密集地,为用户提供邮 件、快件及冷链、票务等人工加智能的服务场所。

应用信息技术控制与管理,通过密码验证、电子验证、生物 识别和其他身份识别方式进行操作,供用户接受邮件和快件的智 能服务终端

为业主、企业或单位提供后勤管理的服务企业或服务部门。 2.0.7格口pigeonholes 知能信包内放置邮件和快件的独立穴间

0.7格口pigeonholes 智能信包箱内放置邮件和快件的独立空间

由支路等城市道路或用地边界线围合的住宅用地,是住宅建 筑组合形成的居住基本单元:居住人口规模在1000人~3000人

约300套~1000套住宅,用地面积2hm²~4hm²),并配建有便 民服务设施

以居民步行十分钟可满足其基本物质与生活文化需求为原则 划分的居住区范围;一般由城市十路、支路或用地边界线所围 台,居住人口规模为15000人~25000人(约5000套~8000套 住宅),配套设施齐全的地区,

3.0.1智能信包末端设施应为建筑工程配套公共服务设施,并 应同时满足邮政、快递使用的要求。 3.0.2智能信包末端设施按规模和形式可分为智能信包箱间 智能信包箱亭和信包综合服务站。当智能信包末端的信包箱格口 数大于500个时,宜采用信包综合服务站,

3.0.3每个居住街坊应配建一处智能信包末端设施。

3.0.4居住建筑的智能信包末端设施服务半径不宜大于100m。 3.0.5公共建筑和工业建筑按每管理单元应至少配建一处智 能信包末端设施,且服务半径不宜大于150m。 3.0.6城市居住区每十分钟生活圈应至少配建一处信包综合服 务站,且服务距离不应大于500m。 3.0.7乡村按每个建制村应配建不少一处信包综合服务站。 3.0.8智能信包未端设施应满足无障碍和适老设施的设计要求 地面材料的防滑系数不应低于0.5。

格口数应按承担的服务量配置

4.1.2智能信包箱格口形式应根据信件、报纸、包裹的投递需 求量比例确定。可采用设置大格口、中格口、小格口、超小格口 和退件格口的级配组合形式

4.1.2智能信包箱格口形式应根据信件、报纸、包裹的投递

4.1.3智能信包未端设施宜设置在单体建筑的门禁系统外,且 方便信包存取。封闭管理场所可采用嵌入式双面存取智能信 包箱。

4.1.4智能信包末端设施的室内净高不应低于2.40m,门洞净 宽不应小于1. 00m。

4.1.5智能信包箱最上层格口的下底板距地面不应大于1.70

座位置下沿距地面不应小于2.0m。供电回路应设置剩余电流 护电器

应满足最下层格口面不小于100Lx的照度标准

标志。智能信包末端设施存在非单一箱柜时,应在明显位置进行 编号,

4.2.1智能信包箱格口数和智能信包箱间使用面积宜符合表 4. 2. 1 的规定

表4.2.1智能信包箱格口数和智能信包箱间使用面积

4.2.2智能信包箱间内的箱体外观形式应与建筑室内装修协调。

4.2.2智能信包箱间内的箱体外观形式应与建筑室内装修协调。 智能信包箱设置方式可选用嵌墙式和自立式,并应符合下列 规定: 1嵌墙式智能信包箱应在墙体中预留出箱体安装所需的空 间,箱体与四周墙体之间应预留不小于20mm的安装间隙,外侧 接缝处应密封平敕嵌墙式知能信句箱应为柜体预留更换和拆卸

4.2.2智能信包箱间内的箱体外观形式应与建筑室内装修协调。 智能信包箱设置方式可选用嵌墙式和自立式,并应符合下列 规定: 1嵌墙式智能信包箱应在墙体中预留出箱体安装所需的空 ,箱体与四周墙体之间应预留不小于20mm的安装间隙,外侧 接缝处应密封平整。嵌墙式智能信包箱应为柜体预留更换和拆卸 的条件。 2自立式智能信包箱应根据所选柜体的产品规格和数量 设置柜体的支撑体系,并应与地面或墙体连接牢固,防止设备 倾倒。 4.2.3智能信包箱间宜独立设置,单排布置的箱体外沿与对面 谱面净距不应小于1.50m,双排布置的箱体外沿之间净距不应小 主合

墙面净距不应小于1.50m,双排布置的箱体外沿之间净距不应小 于1.80m。当条件不具备时,可结合门厅、走廊等公共空间复合 使用,复合使用时,单排布置的箱体外沿与对面内墙净距不应小 于1.80m,双排布置的箱体外沿之间净距不应小于2.40m。 4.2.4智能信包箱投取位置两侧为墙壁时,其横向净宽度不应 小于 1. 50m

4.3.1智能信包箱亭选址应宽明亮、易于外运投递和取件方 便的位置,不应设在低洼、潮湿、易淹水等区域。 4.3.2智能信包箱亭的场地标高不应低于相邻其他区域 150mm,场地地面应进行硬化处理。地面应平整、防滑,排水坡 度不应小于0.5%,且宜不大于2%。 4.3.3智能信包箱亭应与室外人行通道无障碍连接,室外连接 通道宽度不宜小于1.50m。智能信包箱享入口处应有防滑措施 4.3.4智能信包箱亭的设置位置不应影响其他建筑的采光和通 风,不应妨碍车辆和人员的正常通行,不应遮挡消防设施,不得 阻碍消防安全蔬散通道。 4.3.5智能信包箱亭外观形式、风貌应符合规划要求,并与相 邻建筑、景观协调。

风,不应妨碍车辆和人员的正常通行,不应遮挡消防设施,不得 阻碍消防安全疏散通道

4.3.5智能信包箱亭外观形式、风貌应符合规划要求,并与相 邻建筑、景观协调

4.3.6智能信包箱格口数和智能信包箱亭使用面积宜

4.3.7智能信包箱亭应设雨棚,投取空间方向的雨棚净宽出

4.4.1信包综合服务站可划分为大型、中型和小型,信包综合 服务站分类和使用面积应符合表4.4.1的规定:

表4.4.1信包综合服务站分类和使用面积

4.4.2信包综合服务站可与建筑工程其他服务用房联合建设, 建立多元的末端综合服务中心。

4.4.3信包综合服务站宜采用人工加智能模式运行,站内可配 置智能信包箱和冷链智能自提柜

4.4.3信包综合服务站宜采用人工加智能模式运行,站

4.5.1智能信包末端应配置视频监控设备,对信包件的投放到 用户取件的全过程进行跟踪记录。视频监控应具备夜视和本地存 储功能,宜具有云端存储功能,视频和图像数据应进行24h全天 候记录,并具有自助视频回溯功能,保存时间不应小于90天。 4.5.2智能信包未端应具有安全防护措施,防止信包件相关的 用户信息泄漏,并应保证系统数据传输的安全。 4.5.3智能信包箱云端系统在信包箱格口出现故障或者其他影 响箱内存放物品安全时,应能远程封闭相应格口使用。 4.5.4智能信包箱应设置辅助等电位联结,智能信报箱亭应具 有防雷击措施

4.5.2智能信包末端应具有安全防护措施,防止信包件

农应垃辅刷专坝抛工方柔

5.0.3智能信包箱安装前应检查智能信包箱及配套产品的合格 证、出厂检验报告、型式检验报告等质量证明文件。 5.0.4智能信包箱应安装牢固,柜体应与地面或墙面可靠连接 固定螺栓不应暴露在外,并应采取防倾覆措施

观察所有格口门的开关状态和格口前0.80m范围内的事物。视 频监控头不得徒手拆卸或旋转角度

5.0.6智能信包箱的控制柜宜摆放在中间位置,控制柜与柜体、 柜体与柜体之间的摆放应平齐,且相邻两个柜体之间应有联接 装置

5.0.7智能信包箱设置雨棚时,雨棚应可靠固定在智能信包

顶部或墙体上:雨棚与墙体的交接处应做防水处理。

6.0.1智能信包未端设施施工质量验收的程序、分部分项工程 划分和检验批质量验收等均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工程施 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的规定

某豪华别墅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划分和检验批质量验收等均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工程施 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的规定。 6.0.2智能信包末端设施施工质量验收宜划分为两个阶段:信 包箱安装前的预留预埋部分与主体单位工程同步验收;信包箱安 装后按智能建筑分部工程验收

6.0.3智能信包末端设施施工质量验收时,检验批的划分应根

6.0.4检验批质量验收合格应符合下列规定

1主控项目的质量经抽样检验应全部合格: 2一般项目的质量经抽样检验应合格。当采用计数抽样检 验时,其合格点率应达到80%及以上,且不得存在严重缺陷 6.0.5安装后应对智能信包箱的运行进行确认,其性能应满足 要求,

1为便于在执行本标准条文时区别对待Q/GDW 46 10022.22-2018 开关柜类设备运检导则(试行).pdf,对要求严格程度 不同的用词说明如下: 1)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 正面词采用“必须”,反面词采用“严禁”; 2)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 正面词采用“应”,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 3)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做的: 正面词采用“宜”,反面词采用“不宜”; 4)表示有选择,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这样做的,采用“可”。 2条文中指明应按其他有关标准执行的写法为:“应符合 ·的规定”或“应按··执行”

《民用建筑设计统一标准》GB50352 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GB50180 《无障碍设计规范》GB50763 住宅信报箱工程技术规范》GB50631 《智能信包箱》GB/T24295 (智能快件箱》YZ/T0133 智能信包箱设置规范》YZ/T0150 《浙江省智能信包箱通用技术规范》DB33/T2309 《民用闭路监视电视系统工程技术规范》GB501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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