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GJ/T 422-2018 既有建筑地基基础检测技术标准(完整正版、清晰无水印).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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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编号:JGJ/T 422-2018
文件类型:.pdf
资源大小:4 M
标准类别:建筑工业标准
资源ID:3539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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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GJ/T 422-2018 标准规范下载简介

JGJ/T 422-2018 既有建筑地基基础检测技术标准(完整正版、清晰无水印).pdf

图6.4.9双传感器低应变法测试曲线示意

n i=l AL At

式中:Cm 桩身波速平均值(m/s); C; 第i根受检桩的桩身波速值(m/s); △L两测点之间的距离(m); △t两测点初至波分别到达时间的差值(s); n参加波速平均值计算的基桩数量(n3)。 2分析判断时应考虑桩顶结构对测试信号的影响;采用双 专感器低应变法测试时,可通过移位反向叠加法减少桩顶结构产 生的影响; 3测试曲线复杂无法判断桩身完整性时,报告中应明确低 应变法无法判断的结论和采用其他检测方法补充检测的结论

附近可钻扎的基桩桩长。 6.5.2旁孔透射法测试桩身完整性宜采用单孔测试。 6.5.3旁孔透射法检测数量不宜少于3根,且不宜少于总桩数 的 5%。 6.5.4旁孔透射法采用的仪器设备应符合下列规定: 1孔中换能器应选择三分量并下检波器YB 4407-2014标准下载,主机不应少于4 通道,瞬态激振设备应符合本标准第6.4.4条的规定; 2 测试仪器应实时显示和记录测试信号、测试数据。 6.5.5旁孔应符合下列规定(图6.5.5):

1钻孔直径宜为75mm~130mm,深度宜超过预估桩长 5m,倾斜度不应大于1%; 2钻孔与被检测桩之间的距离不应大于1.5m; 3钻孔宜泥浆护壁,测试时孔内应充水,并保持孔内水面 与桩顶面相当。当孔壁不易保持时,可下套管,套管与周围土层 之间需密实填充。

6.5.6测试参数的选择应符合下列规定:

..0 则 1采样时间间隔不宜大于50μs; 2时域信号记录的时间段长度应在L/c时刻后延续不少 于20ms; 3 测试宜自下而上按预定深度进行,测试点间距不宜大 于0.5m; 4 接收信号应完整、清晰。 6.5.7 检波器长度不宜大于0.2m,且应顺直。泥浆浮力较大 时,可在检波器端部增加配重。 5桩自油沛可坡下汁笃

6.5.8桩身波速可按下式计算:

我的拐点方法确定桩长(图6.5.9)。

图6.5.9旁孔检测桩长示意

6.6.1磁测桩法可用于测定基桩的钢筋宠长度。 6.6.2采用磁测桩法检测基桩钢筋笼长度的检测数量应符合本 标准第6.4.2条的规定,

6.6.3磁测桩检测仪应符合下列规定:

1具有自动采集、自动存储、实时显示接收信号时程曲线 的功能; 2磁场测量范围应为一99999nT~十99999nT,分辨率宜 优于50nT; 3 深度分辨率宜优于5cm,深度误差宜小于0.5m; 4 工作环境温度宜为0℃~50℃。 6.6.4 磁场传感器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测量深度不宜小于100m; 2 1.5MPa水压下不渗水。 6.6.5 测试孔的布置应符合下列规定(图6.6.5):

(a)测试孔位于 灌注桩桩身内

(b)测试孔位于 灌注桩桩身外

(b)测试孔位于 (c)测试孔位于 灌注桩桩身外 管桩空心内

图6.6.5磁测桩法现场布置示意

6.6.7现场检测应符合下列郑

图6.6.8磁测桩法测试曲线示意

7.1.1既有建筑周边环境影响因素宜包括开挖基坑、降水、天 面积堆载、地下空间开挖、桩基施工和施工振动, 7.1.2环境变化对既有建筑影响的检测、监测宜贯穿环境变化 前、变化中和变化后的全过程。 7.1.3既有建筑处于周边环境影响范围内,应进行环境影响检 测或监测

7.2.1测斜法可用于测定既有建筑地基土及周边土体的水平位移。 7.2.2既有建筑周围开挖基坑、施工降水、大面积堆载、开挖 地下空间和桩基施工时,应采用测斜法测定土体深层水平位移。 7.2.3测试前,应检查测斜仪的稳定性。 7.2.4测斜管的埋设应符合下列规定:

7.2.4测斜管的埋设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理设钻孔可用勘探钻机成孔,垂直度充许偏差应为 ±2%; 2 测斜管的弯曲性能应适应被测土体的位移变化; 3测斜管口宜高出自然地面20cm~50cm,并加以保护, 管底应封闭; 4 测斜管的任意一对导轨应对准环境变化方向; 5 测斜管与钻孔间隙宜用中砂回填密实。 7.2. 5 测斜孔的布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测斜孔应布设在既有建筑基础边和既有建筑与环境影响 源之间; 2测斜孔水平间距宜取10m~20m;

3测斜孔深入稳定土层不应小于5m。 7.2.6 倾斜测试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测试前宜规定正反方向,且均宜各测一次; 2 探头到达测试深度,应稳定后再读数; 3 倾斜量宜从下向上依次测量,间距宜为0.5m; 4 深度测读宜设固定基准点,深度误差不应大于1.0mm。 7.2.7 土体水平位移检测数据的分析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 筑基坑工程监测技术规范》GB50497的规定

7.3.1分层沉降法可用于测定既有建筑地基土及周边土体白 层竖向位移

7.3.2 既有建筑周围开挖基坑、施工降水、大面积堆载、开挖

地下空间和桩基施工时,应采用分层沉降法测定土体深层些 位移。

7.3.3测试前,应检查仪器的灵敏性。

1 分层沉降环宜套在沉降管外,测斜管可兼作沉降管: 2 埋设沉降管的钻孔垂直度允许偏差应为2%: 沉降管、沉降环置入孔中测试深度后采用中砂回填密实 缝隙。 7.3.5分层沉降测试孔宜与测斜孔共用,其布置应符合本标准 笛 7. 2 5 冬的机定

第 7. 2.5条的规定

7.3.6分层沉降测试宜以沉降管管口作为基准点,基准点高程 应校准。

筑基坑工程监测技术规范》GB50497的规定

.4.1水阻法可用于测定既有建筑地基及周边地下水位的变化,

.4.1 水阻法可用于测定既有建筑地基及周边地下水位的变化。

7.4.3水阻法的水位管及其埋设应符合下列规定:

1水位管宜为钢管或硬质塑料管: 2理设水位管的钻孔直径不宜小于91mm,垂直度允许偏 差应为2%: 3水位管管壁外侧及管底应包扎土工织物或网纱过滤层; 4水位管的管底应理入最低设计水位以下;承压水位管管 底应理人承压水层,且应封堵承压水含水层顶部的管外缝隙; 5水位管底部应预留0.5m~1.0m的沉淀段,管壁周围应 设置滤水孔,滤水孔数量应满足水位及时恢复的要求,测量承压 水时,承压水层以上不得设滤水孔; 6水位管管口宜露出地面20cm~50cm,并应加以保护。 7.4.4水位监测点的布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应沿基坑与既有建筑物之间或既有建筑物周边布置,监 测点间距宜为10m~30m; 2相建筑、重要的管线或管线密集处应布置水位监测点: 3 如有止水唯幕,宜布置在止水唯幕的外侧约2m处。 7. 4. 5 水位量测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宜以水位管管口作为基准点,基准点高程应校准; 2水位管理设后,每隔1d测试1次水位管内的水位,水位 稳定后,可量测初始水位高程; 3监测一段时间后,应对水位孔逐个进行抽水或灌水试验 根据其恢复至原来水位的时间,判断工作的可靠性。 7.4.6地下水位检测数据的分析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基

坑工程监测技术规范》GB50497的规定

5.1拾振法可用于施工振动对既有建筑地基基础的检测。

5.1 拾振法可用于施工振动对既有建筑地基基础的检测。 5.2 施工振动应包括打桩振动、强夯振动、压实振动等。 5.3 施工振动影响检测前,资料收集和现状调香查除应包括本

7.5.3施工振动影响检测前,资料收集和现状调查除应包括本

布置,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应在测量时间上避开公路、铁路、工厂等非被测振动源 的干扰; 2地基基础的刚度中心应设置检测点,其他典型测点应设 在室内底层地面上;室外0.5m以内振动敏感处的地面上应设置 检测点; 3检测施工振动对既有建筑群的影响时,振动检测点不应 少于3个,近点应布设在距离振源最近一侧的建筑群外,远点应 布设在距离振源最远一侧的建筑群外,近点和远点之间也应布置 检测点。

7.5.6振动传感器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振动传感器及其附件的质量不应影响被测体的振动特性: 2 灵敏度主轴方向应与检测方向一致; 3 传感器附近应防止磁场干扰和局部振动; 4 地面振动测量传感器应稳固安装在地面上。 7.5.7 既有建筑地基基础的参数响应宜采用现场测试法确定 当条件具备时,可采用计算法和现场测试法综合确定。 7.5.8每个测点应同时检测径向、切向和垂向三个方向分量的 海合信

振动参数,每个分量的振动参数应记录一个时段施工振动全 中的测点质点振动速度时程信号。

7.5.9 应根据检测项目、目的、地基基础现状、场地

1施工振动对既有建筑地基基础的影响应分别选取每个分 量的最大质点速度作为一个时段施工振动全过程中的三个方向的 贡点极值速度,并连续检测3个阶段施工振动的施工过程,取其 质点极值速度平均值作为本次测试振动速度值: 2既有建筑地基基础的容许振动应以基础上的最大动应力 为控制标准,计算容许振动速度峰值; 3既有建筑地基基础的振动速度时域信号测试应取个竖 可和两个水平主轴方向,评价指标应取三者峰值的最大值及其对 应的振动频率。 优振拾洲线电确气

A.0.1检测项目选择应遵循安全适用、经济合理的原则。 A.0.2检测项目可根据检测目的按表A.0.2选择确定。

附录A既有建筑地基基础检测项目选择

录A既有建筑地基基础检测项目

表A.0.2检测项且选择

B.0.1验算所采用的材料强度、尺寸、钢筋配置等应为试验状 态下的指标。 B.0.2钢筋混凝土基础受弯验算截面应取柱边和基础变阶处 (图B.0.2),可按下列公式计算:

M<0. 9fyA.hc M≥ 1. 35Nl

式中:M 千斤顶的竖向力在柱(墙)根或基础变阶处产生的 弯矩设计值(kN·m); fy一 基础底板配置钢筋的抗拉强度设计值(kPa); As 基础底板配置钢筋的面积(m); ho 验算截面的有效高度(m); Nk 载荷试验最大加载值(kN);

1一一干斤顶中心到验算截面的距离(m)。 0.3钢筋混凝土基础的受冲切验算应符合下列规定(图 0.3):

图B.0.3受冲切计算简图示意 1一基础:2一千斤顶

F, < 0. 7βnftn umho F,≥1.35Nk =min (ni,2) n =0. 4+1. 2 βs n2 =0. 5 +asho 4u.m

式中:F 局部荷载设计值(kN); β——受冲切承载力截面高度影响系数,当h不大于 800mm时,取β为1.0;当h不小于2000mm时, 取β为0.9,其间按线性内插法采用; ft一一基础底板混凝土抗拉强度设计值(kPa); —系数,取 ㎡和m2的较小值; um 计算截面的周长,取距离作用面积周边ho/2处基

础垂直截面的最不利周长(m); 作用面积形状的影响系数; 2 计算截面周长与基础截面有效高度之比的影响 系数; β一一作用面积为矩形时的长边与短边尺寸的比值,不宜大 于4;当β小于2时取2;对圆形冲切面,β取2; αs一一局部荷载作用位置影响系数:在基础中间时,αs取 40;在边上时,αs取30;在角上时,α取20。 0.4 钢筋混凝土基础的受剪验算应符合下列规定:

V≤ 0. 7βhs ftA0 V≥ 1. 35Nk Bhs =(800/ho)1/4

图B.0.5局部受压的计算底面积示意

F,≤1. 35ββfA/ F, ≥1.5Nk Ab

式中:β 基础局部受压时的强度提高系数; f。基础底板混凝土轴心抗压强度设计值(kPa); A,一局部受压面积(m²); Ab一一局部受压计算底面积(m²),按同心对称原则确 B.0.6无筋扩展基础作为载荷试验的反力时,千斤顶应安放 墙或柱下,基础的局部受压验算应符合下列规定(图B.0.5):

F,≤1.35ββfA F, ≥ 1. 5Nk

附录C远程自动化监测要点 C.0.1远程自动化监测系统应由监测仪器、数据采集装置、通 信装置、监测计算机及外部设备、数据采集软件、信号及控制线 路、通信及电源线路等组成。 C.0.2远程自动化监测系统应根据工程实际需要和现场条件选 择合适的静力水准仪、位移计及裂缝计等传感器。 C.0.3所选的传感器应配备可供接入的自动化数据采集装置, 该数据采集装置应具备数据采集、数据管理及数据远程传输等 功能。 C.0.4远程自动化监测系统的监测点或监测站宜配备独立于自 动测量监测仪器的人工测量设备。 C.0.51 监测仪器设备的选用原则应符合下列规定: 1 自动监测仪器设备宜结构简单、稳定可靠、维护方便; 23 系统应选用稳定可靠的监测仪器,其品种、规格宜统一; 3传感器应具备足够的强度、抗腐蚀性和耐久性,并应具 有抗震和抗冲击性能 C.0.61 自动化监测系统应进行防雷设计。 C.0.71 自动化监测系统的构建宜符合下列规定: 1宜设置一个监测管理中心站,中心站应配备满足工程安 全监测所必需的计算机及相应的外部设备; 2自动化监测系统由一个或多个基本采集系统组成; 3采集数据计算机宜设置在监测管理中心站,采集装置可 分散设置在靠近监测仪器的监测站; 4现场通信网络的基本采集系统内部可采用美国电子工业 协会串行通信物理接口标准、控制器局域网以及其他国际标准: 基本系统之间及基本系统与监测管理中心站之间可采用局域网连

C.0.1远程自动化监测系统应由监测仪器、数据采集装置、通 信装置、监测计算机及外部设备、数据采集软件、信号及控制线 路、通信及电源线路等组成。 C.0.2远程自动化监测系统应根据工程实际需要和现场条件选 择合适的静力水准仪、位移计及裂缝计等传感器。 C.0.3所选的传感器应配备可供接入的自动化数据采集装置 该数据采集装置应具备数据采集、数据管理及数据远程传输等 功能。 C. 0.4 远程自动化监测系统的监测点或监测站宜配备独立于自

1自动监测仪器设备宜结构简单、稳定可靠、维护方便: 2 系统应选用稳定可靠的监测仪器,其品种、规格宜统 3传感器应具备足够的强度、抗腐蚀性和耐久性,并应 有抗震和抗冲击性能

1宜设置一个监测管理中心站,中心站应配备满足工程安 全监测所必需的计算机及相应的外部设备; 2自动化监测系统由一个或多个基本采集系统组成; 3采集数据计算机宜设置在监测管理中心站,采集装置可 分散设置在靠近监测仪器的监测站; 4现场通信网络的基本采集系统内部可采用美国电子工业 办会串行通信物理接口标准、控制器局域网以及其他国际标准: 基本系统之间及基本系统与监测管理中心站之间可采用局域网连

C.0.10监测管理站应符合下列规定:

0.10监测管理站应符合下列

接地设施。 C.0.13自动化监测系统应接入工程的接地网或接地,单独接 地时接地电阻不应天于102。 C.0.14系统应具备巡测和选测功能,系统数据采集方式可采 用中央控制方式和自动控制方式。 C.0.15系统应有显示功能,应能显示建筑物及监测系统的总 本布置、各监测子系统组成、过程曲线、报警状态显示窗口等。 C.0.16系统应有操作功能。应能在监测管理站的计算机上实 现监视操作、输入/输出操作、显示打印操作、报告现在测值状 态、调用历史数据、评估系统运行状态;应能提示程序执行状况 或系统工作状况;应能修改系统配置、进行系统测试和系统维 护等。 C.0.17系统设备应具备掉电保护功能,外部电源突然中断时 保证数据和参数不丢失。 C.0.18系统应具备数据通信功能,包括数据采集装置与监测 管理站计算机之间的双向数据通信,以及监测管理站内部及其同 系统外部的网络计算机之间的双向数据通信。 C.0.19系统应具有网络安全防护功能和具有多级用户管理 功能。 C.0.20监测设备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监测系统设备安装及电缆布线应整齐,监测设施应采取 防护措施; 2监测设备支座及支架应安装牢固,宜防锈处理; 3对接入自动化监测系统的监测仪器应进行检查或比测; 对每个自动化监测点应进行快速连续测试: 4逐项检查监测仪器设备的安装方向。 C.0.21监测系统运行维护应符合下列规定: 1自动化系统的监测频次,试运行期为1次/d,常规监测 不少于1次/周,非常时期可加密测次; 2所有原始实测数据必须全部入库;

接地设施。 C.0.13自动化监测系统应接入工程的接地网或接地,单独接 地时接地电阻不应天子102。 C.0.14系统应具备巡测和选测功能,系统数据采集方式可采 用中央控制方式和自动控制方式。 C.0.15系统应有显示功能,应能显示建筑物及监测系统的总 本布置、各监测子系统组成、过程曲线、报警状态显示窗口等。 C.0.16系统应有操作功能。应能在监测管理站的计算机上实 现监视操作、输入/输出操作、显示打印操作、报告现在测值状 态、调用历史数据、评估系统运行状态;应能提示程序执行状况 或系统工作状况;应能修改系统配置、进行系统测试和系统维 护等。

C.0.16系统应有操作功能。应能在监测管理站的计算机上实 现监视操作、输入/输出操作、显示打印操作、报告现在测值状 态、调用历史数据、评估系统运行状态;应能提示程序执行状况 或系统工作状况;应能修改系统配置、进行系统测试和系统维 护等。 C.0.17系统设备应具备掉电保护功能,外部电源突然中断时 保证数据和参数不丢失。 C.0.18系统应具备数据通信功能,包括数据采集装置与监测 管理站计算机之间的双向数据通信,以及监测管理站内部及其同 系统外部的网络计算机之间的双向数据通信。 C.0.19系统应具有网络安全防护功能和具有多级用户管理 功能。 C.0.20监测设备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监测系统设备安装及电缆布线应整齐,监测设施应采取 lta

1监测系统设备安装及电缆布线应整齐,监测设施应采取 防护措施; 2监测设备支座及支架应安装牢固,宜防锈处理; 3对接入自动化监测系统的监测仪器应进行检查或比测; 对每个自动化监测点应进行快速连续测试; 4逐项检查监测仪器设备的安装方向。 C.0.21监测系统运行维护应符合下列规定: 1自动化系统的监测频次,试运行期为1次/d,常规监测 不少于1次/周,非常时期可加密测次; 2所有原始实测数据必须全部入库;

3 监测数据至少每3个月做1次备份; 宜每半年对自动化系统的部分或全部测点进行1次人工 比测; 每3个月应对主要自动化监测设施巡视检查; 6每1个月校正1次系统时钟。 022佳咸预拥宝三测宝甘垫太初始值

3 监测数据至少每3个月做1次备份; 宜每半年对自动化系统的部分或全部测点进行1次人工 比测; 5 每3个月应对主要自动化监测设施巡视检查; 每1个月校正1次系统时钟。

C.0.22传感器预埋稳定后测定其静态初始值

附录D裂缝宽度动态监测仪安装要点

D.0.5墙角、梁柱边位置的裂缝监测,可不用基准板,直接安 装表体,表体弹性杆接触的墙面应光滑、牢固。 D.0.6监测前,调节基准板螺钉,使表中小指针至小表盘中间 位置后,再转动表面,调节大指针到“O”位。 D.0.7安装仪器壳体,固定牢固后,应在面盖上加锁防护。 D.0.8测量读数时,小指针指示数据变大,表明裂缝在变小;

小指针指示数据变小,表明裂缝在变大。 D.0.9裂缝动态监测仪的大指针读数应根据外圈表盘上的小学 刻度读数,大指针转一圈,小指针走一格,为1.0mm

指针指示数据变小,表明裂缝在变大。 0.9裂缝动态监测仪的大指针读数应根据外圈表盘上的小学 度读数,大指针转一圈,小指针走一格,为1.0mm

1为便于执行本标准条文时区别对待,对于要求严格程度 不同的用词说明如下: 1)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 正面词采用“必须”,反面词采用“严禁” 2)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 正面词采用“应”,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 3)表示充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做的 正面词采用“宜”,反面词采用“不宜”; 4)表示有选择,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这样做的,采用 “可”。 2条文中指明应按其他标准执行的写法为:“应按执 行”或“应符合的规定”

1《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07 2《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50021 3《建筑基坑工程监测技术规范》GB50497 4《城市区域环境振动测量方法》GB/T10071 5《土工试验方法标准》GB/T50123 6《建筑结构检测技术标准》GB/T50344 7 《混凝士结构现场检测技术标准》GB/T50784 8《建筑变形测量规范》JGJ8 9《高层建筑岩土工程勘察标准》JGJ/T72 10《建筑地基处理技术规范》JGJ79 11 《建筑基桩检测技术规范》JGI106 12《建筑地基检测技术规范》JGJ340 13《建筑工程地质勘探与取样技术规程》JGJ/T87 14《多道瞬态面波勘察技术规程》JGJ/T143 15《混凝土中钢筋检测技术规程》JGJ/T152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

既有建筑地基基础检测技术标准

总则 56 基本规定 57 地基检测· 59 4. 1 一般规定 59 4. 2 勘探法 60 4.3 物探法 62 4.4 静载荷试验· 64 基础检测与变形监测· 65 5. 1 一般规定 65 65 5.2 基础形式、尺寸与埋深 5. 3 基础材料强度 65 5. 5 基础损伤 66 5.6 基础沉降和变形监测 66 基桩检测· 67 6.1 一般规定 67 6.2 基桩静载荷试验 67 6.3 模拟桩持载再加荷静载试验· · 67 6.4 低应变法 67 周边环境影响检测与监测 71 7. 1 一般规定 71 7.2测斜法 71 7.5拾振法 71 附录C远程自动化监测要点 74

总则 56 3 基本规定 57 4 地基检测· 59 4. 1 一般规定 59 4. 2 勘探法 60 4.3 物探法 62 4.4 静载荷试验· 64 5 基础检测与变形监测 65 5. 1 一般规定 65 5.2 基础形式、尺寸与埋深 65 5.3 基础材料强度 65 5. 5 基础损伤 66 5.6 基础沉降和变形监测 66 6 基桩检测· 67 6.1 一般规定 67 6.2 基桩静载荷试验 67 6.3 模拟桩持载再加荷静载试验: 67 6.4 低应变法 67 周边环境影响检测与监测 71 7. 1 一般规定 71 7.2测斜法 71 7. 5 拾振法 71 附录C远程自动化监测要点 74

1.0.2本条列出了需对既有建筑地基基础进行检测的主要情况

1.0.2本条列出了需对既有建筑地基基础进行检测的主要情况, 这几种情况均与地基基础密切相关,超越地基基础的承载能力或 地基基础性状的改变都有可能对既有建筑结构安全产生影响,甚 至发生危险状况,造成人员与财产损失,因此,应特别重视。 1.0.3既有建筑地基基础的检测方法各具特点和适用范围,应 综合考虑地基基础现状及条件、使用要求等因素,因地制宜、各 种方法合理搭配、实现优势互补,既在达到正确评价自的的同 时,又要体现经济合理性。同时,地基基础检测结果应结合上述 因素进行综合分析判定。

3.0.3当委托方的情况介绍和要求比较模糊、笼统、非专业性 特征明显时,为了更准确地检测和评价既有建筑地基基础目前的 生状,应尽可能搜集和详细了解既有的勘察、设计、施工、检 则、使用及维修等相关技术资料,通过深入交流明确委托方的目 的和具体要求。既有建筑周边条件可能影响检测设备进出、安装 及检测时需要结合现场条件制定具体可行的检测方案

3.0.5既有建筑概况应详细说明既有建筑的使用情况,尤其是

发生事故的工程,更要阐明事故发生的时间、过程、现状、 采取的技术措施等,这些都是分析事故原因和鉴定的基本杉

0.6应根据各类地基基础检测白的,结合工程的重要性、 地质条件、工程现状、加固改造设计以及加固过程中的控制要 、环境影响、工程事故损害程度等综合确定对既有建筑损害转 的检测项目和检测方法,并根据检测项自的损害程度和操作的 易程度确定实施顺序。

3.0.7本条所规定的6个应设置检测点的部位是根据工程

3.0.8包括既有建筑正常使用、既有建筑及人身安全、检测人 员安全等。

3.0.9验证检测应选用准确度更高的检测方法或仪器设备。不 具备重新检测和验证检测条件时,应由建设单位组织会同检测 设计、施工及使用单位研究确定处置方案或进行专家咨询、 论证。

3.0.10本条列出的几种情况都是在工程实践中总结出

状态GA/T 50-2019 道路交通事故现场勘查照相.pdf,一旦出现这些情况,将可能严重威胁既有建筑的安全

中“既有建筑及地表出现异常变化”是指既有建筑基础或上部结 构承重构件出现局部破损、受力裂缝增多或发展不收敛,地表出 现与基础下沉、滑移等明显相关的下陷或裂缝等。 为了保证既有建筑的正常使用及安全,当检测、监测过程中 出现各种异常或有异常趋势时,必须立即报告委托方以便及时采 取必要的防治措施;同时,应及时增加检测项目、数量、监测次 数或调整检测方案,以获取更准确、更全面的测试信息。工程实 践中,由于疏忽大意未能引起各方足够的重视而始误防险、排险 或抢险时机,从而造成严重工程事故的例子很多,应吸取这些深 刻的经验教训。 3.0.12地基基础的缺损修复应根据不同情况采取不同的处理措 施,如勘探孔应根据地质情况采用中粗砂或水泥浆等材料填充 深并及试验坑应采用原材料分层夯填密实,密实程度与原地基土 的密实度相近或略有提高,基础的缺损修复材料强度应高于原强 度一个等级,等等。

施,如勘探孔应根据地质情况采用中粗砂或水泥浆等材料域 深并及试验坑应采用原材料分层夯填密实,密实程度与原地 的密实度相近或略有提高,基础的缺损修复材料强度应高于 度一个等级,等等

3.0.13本条地基类型指天然地基、垫层地基、压实地

DBJ50/T-266-2017 跨座式单轨交通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信号0.13本条地基类型指关然地基、垫层地基、压实地基、复合 基等。

4.1.3发生事故的既有建筑,造成事故的原因多种多样,其地 基检测应在充分搜集现有资料、充分调查事故发生过程及其前后 周围环境变化的前提下,初步分析造成事故的可能原因,有针对 生地开展检测工作,使检测数据和既有建筑的形态相互印证。 现行国家标准《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50021规定,对于 计划增层或增载的既有建筑,应查明地基土的承载力和预测增载 后可能产生的附加沉降和沉降差;对于接建、紧邻新建建筑和邻 近大面积堆载的既有建筑,应分析新建建筑、邻近大面积堆载在 既有建筑地基土中引起的附加应力变化及其影响:对于既有建筑 附近抽降地下水时,应分析地下水抽降引起地基土的固结作用和 地面下沉、倾斜、局部沉陷或破裂对既有建筑的影响,并预测其 发展趋势;既有建筑附近开挖基坑时,应分析开挖卸载导致的基 抗底部剪切隆起、坑内外水头差引发管涌、坑壁土体的变形与位 移或失稳等危险,同时还应分析基坑降水引起的地面不均匀沉降 的不良环境效应;既有建筑附近有地下工程施工时,应分析伴随 岩土体内的应力重分布出现的地面下沉、局部不均匀沉降等变形 或破裂,施工降水的环境效应,过大的变形或班塌等对既有建筑 地基基础的影响。因此,对拟加固、增层、增载、改造、接建、 紧邻新建、邻近大面积堆载、邻近基坑开挖、邻近地下工程施 工、附近地下水抽降等的既有建筑,应分析既有建筑地基土应力 伏态的改变和可能产生的附加沉降等不利影响。 当建设规划发展、道路拓宽、新建高速或有其他保护等原因 需要时,可通过整体移位和顶升技术保留有价值的既有建筑。这 类建筑并未发生事故或存在影响其安全的缺陷。此类建筑的寿命

也证明了结构与地基的适应性。但是,移位建筑一般需进行 托换,因此,通过查明地基土的类型、分布及承载力,确保 和移位中既有建筑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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