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32T 4242-2022 装配式异形束柱钢结构住宅技术标准.pdf

DB32T 4242-2022 装配式异形束柱钢结构住宅技术标准.pdf
仅供个人学习
反馈
标准编号:
文件类型:.pdf
资源大小:1.4 M
标准类别:建筑工业标准
资源ID:354365
下载资源

标准规范下载简介

DB32T 4242-2022 装配式异形束柱钢结构住宅技术标准.pdf

DB32/T 42422022

图2上环下隔梁柱节点

DB32/T 42422022

4.1.1装配式异形束柱钢结构住宅中承重钢构件钢材牌号与质量等级应符合以下规定: a)主要承重构件所采用钢材的牌号宜选用Q355钢,一般构件可选用Q235钢。条件许可时,可 采用Q390、Q420等低合金高强度结构钢或高性能钢材。 b) 结构钢材质量应分别符合国家现行标准《碳素结构钢》GB/T700和《低合金高强度结构钢》 GB/T1591的规定,当采用其他牌号的钢材时,应符合相应的规定和要求。 4.1.2 装配式异形束柱钢结构住宅中钢材应符合下列要求: a) 承重构件所用钢材应具有屈服强度、抗拉强度、伸长率等力学性能和冷弯试验的合格保证; 同时尚应具有碳、硫、磷等化学成分的合格保证。焊接结构所用钢材尚应具有良好的焊接性 能,其碳当量或焊接裂纹敏感性指数应符合设计要求或相关标准的规定 b) 不低于7度的抗震设防多、高层住宅钢结构,当其框架和抗侧力支撑(剪力墙)等重要构件 的截面设计由地震作用组合控制时,钢材应附加保证下列性能: 1)钢材实物的实测屈强比不应大于0.85; 2)钢材抗拉性能应具有明显的屈服台阶,且断后伸长率不小于20%; 4.1.3异形束柱宜选用符合行业现行标准《建筑结构用冷弯矩形钢管》JG/T178规定的I级产品。 4.1.4 装配式异形束柱钢结构住宅中混凝土应符合以下规定: 楼板、楼梯等结构构件混凝土强度等级不宜低于C30,现浇混凝土的强度等级不应低于C25。 混凝土的各项计算指标和有关结构混凝主耐久性能的要求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混凝土结构 设计规范》GB50010的规定;对有抗震设防要求的结构雪峰民爆冬季施工方案,其混凝土材料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 《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的规定

2)钢材抗拉性能应具有明显的屈服台阶,且断后伸长率不小于20%; 1.3 异形束柱宜选用符合行业现行标准《建筑结构用冷弯矩形钢管》JG/T178规定的I级产品 .4 装配式异形束柱钢结构住宅中混凝土应符合以下规定: a 楼板、楼梯等结构构件混凝土强度等级不宜低于C30,现浇混凝土的强度等级不应低于 b 混凝土的各项计算指标和有关结构混凝土耐久性能的要求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混凝土 设计规范》GB50010的规定;对有抗震设防要求的结构,其混凝土材料尚应符合国家现行 《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的规定

2.1高强度螺栓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钢结构用高强度天六角头螺栓》GB/T1228、《钢结构用高强 大六角螺母》GB/T1229、《钢结构用高强度垫圈》GB/T1230、《钢结构用高强度大六角头螺栓、大六 螺母、垫圈技术条件》GB/T1231和《钢结构用扭剪型高强度螺栓连接副》GB/T3632的规定。 2.2锚栓可采用国家现行标准《碳素结构钢》GB/T700中规定的Q235钢或《低合金高强度结构钢》 /T1591中规定的Q355钢制成。 2.3螺栓和锚栓连接的强度设计值、高强度螺栓的预拉力值以及高强度螺栓连接的钢材摩擦面抗滑 系数应满足国家现行标准(钢结构设计标准》GB50017的规定。 2.4焊接螺柱应选取《电弧螺柱焊用焊接螺柱》GB/T902.2中规定的PD型焊接螺柱。 2.5 钢结构的焊接材料应符合下列要求: a) 手工焊接采用的焊条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碳钢焊条》GB/T5117或《低合金钢焊条》GB/T5118 的规定,选择的焊条型号应与主体金属力学性能相适应。 焊丝的材质和性能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熔化焊用钢丝》GB/T14957、《气体保护电弧焊用 碳钢、低合金钢焊丝》GB/T8110、《碳钢药芯焊丝》GB/T10045及《低合金钢药芯焊丝》 GB/T17493的有关规定。 C) 理弧焊用焊丝和焊剂的材质和性能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理弧焊用碳钢焊丝和焊剂》GB/T 5293、《埋弧焊用低合金钢焊丝和焊剂》GB/T12470的有关规定。 d 焊缝的强度设计值应按国家现行标准《钢结构设计标准》GB50017和《冷弯薄壁型钢结构技 术规范》GB50018的有关规定采用。 2.6预制混凝土墙板的密封材料应符合下列规定: a) )密封胶应与混凝土具有相容性,且具有规定的抗剪切和伸缩变形能力;密封胶尚应具有防霉、 防水、防火、耐候等性能。

DB32/T 42422022

b)硅酮、聚氨酯、聚硫建筑密封胶应分别符合国家现行标准《硅酮建筑密封胶》GB/T14683、 《聚氨酯建筑密封胶》JC/T482、《聚硫建筑密封胶》JC/T483DE的规定。

5.1.1装配式异形束柱钢结构住宅应按照建筑、结构、设备与管线和装修一体化设计原则,并应以标 准化产品为基础进行集成设计,做到同步设计、同步施工,符合建筑工业化及绿色建筑要求。 5.1.2装配式异形束柱钢结构住宅建筑设计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住 宅建筑规范》GB50368、《住宅设计规范》GB50096、《装配式钢结构住宅建筑技术标准》JGJT469、《江 苏省住宅设计标准》DGJ32/J26的规定。 5.1.3装配式异形束柱钢结构住宅建筑节能应符合现行《江苏省居住建筑热环境和节能设计标准》 0GJ32/J71以及《绿色建筑设计标准》DB32/3962的规定。

5.2.1装配式异形束柱钢结构住宅中的模数协调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住宅建筑模数协调标准》 GB/T50100的规定。 5.2.2装配式异形束柱钢结构住宅的建筑设计应充分考虑构件、配件的模数化和标准化,以通用化的 构配件和设备进行模数协调, 5.2.3厨房、卫生间设计应符合行业现行标准《住宅厨房模数协调标准》JGJT262和《住宅卫生间模 数协调标准》JGJ/T263的规定。 5.2.4建筑设计应采用基本模数或扩大模数数列,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a)开间与柱距、进深与跨度、门窗洞口宽度等水平方向宜采用水平扩大模数数列2nM、3nM,n 为自然数; b) 层高和门窗洞口高度等垂直方向宜采用竖向扩大模数数列nM; c) 梁、柱等部件的截面尺寸宜采用竖向扩大模数数列nM; d) 构造节点和部品部(构)件的接口尺寸等宜采用分模数数列nM/2、nM/5、nM/10。 5.2.5在保证装配式异形束柱钢结构住宅中的主要构件模数化和标准化的前提下,当部分构配件无法 满足模数化要求时,可通过插入非模数化部件进行协调。

5.2.1装配式异形束柱钢结构住宅中的模数协调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住宅建筑模数协调标准》 GB/T50100的规定。 5.2.2装配式异形束柱钢结构住宅的建筑设计应充分考虑构件、配件的模数化和标准化,以通用化的 构配件和设备进行模数协调。 5.2.3厨房、卫生间设计应符合行业现行标准《住宅厨房模数协调标准》JGJT262和《住宅卫生间模 数协调标准》JGJ/T263的规定。

满足模数化要求时,可通过插入非模数化部件进行协调

5.3 平面、立面设计

5.3.1平面设计应在优先尺寸的基础上运用模数协调实现尺寸的配合,优先尺寸宜根据住宅设计参数 与所选通用性强的成品建筑部件或组合件的尺寸确定。 5.3.2 建筑平面设计应与结构体系相协调,并应符合下列要求: a) 平面几何形状宜规则、均匀、对称,其凹凸变化及长宽比应满足结构抗震设计要求; b) 高层建筑不宜在角部设转角窗; c) 房间分隔尺寸不宜规格太多,在保证基本需求的基础上,实现规格尺寸最少化; d) 电梯及设备竖井等区域宜独立集中设置。 5.3.3 装配式异形束柱钢结构住宅中墙板厚度优先尺寸宜满足下列要求: a.) 外墙板厚度尺寸应与外饰面、保温系统和内装修进行尺寸协调; 内墙板厚度尺寸宜采用与柱截面宽度相同,避免柱子凸出墙体,

5.3.1平面设计应在优先尺寸的基 数协调实现尺寸的配合,优先尺寸宜根据住宅设计参数 与所选通用性强的成品建筑部件或组合件的尺寸确定

DB32/T 42422022

建筑立面设计应综合装配式异形束柱钢结构住宅的构成条件、装饰颜色与材料质感等设计要求,宜充分 体现工业化特点。

装配式异形束柱钢结构住宝的最大适用高度(m

表2装配式异形束柱钢结构的最大宽高比

注1:计算高宽比的高度从室外地面算起

DB32/T 42422022

建筑底部有大底盘时,计算高宽比的高度从大底盘顶部

6.1.8在风荷载或多遇地震标准值作用下,按弹性方法计算的楼层层间最大水平位移和层高之比不宜 大于1/300。 6.1.9装配式异形束柱钢结构住宅结构薄弱层或薄弱部位的弹塑性层间位移不应大于层高的1/50。 6.1.10装配式异形束柱钢结构住宅的楼盖体系应符合下列规定: a) 可采用压型钢板现浇钢筋混凝土组合楼板、钢筋桁架楼承板、钢筋混凝土楼板以及钢筋桁架 混凝土叠合楼板等楼盖,优先采用钢筋桁架混凝土叠合楼板。 楼板与钢梁应有可靠连接。 c) 采用钢筋桁架混凝土叠合楼板时,现浇混凝土层的厚度不应小于70mm。 3.1.11 当装配式异形束柱钢结构住宅结构高度超过50m时,宜设置地下室,应至少延伸至计算嵌固端 以下一层。

6.2.1装配式异形束柱钢结构住宅的荷载、地震作用及荷载效应组合应按国家现行标准《建筑结构荷 载规范》GB50009和《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的有关规定进行计算。 6.2.2装配式异形束柱钢结构住宅的风振舒适度验算及楼盖结构舒适度验算应符合行业现行标准《高 层民用建筑钢结构技术规程》JGJ99的相关规定。 3.2.3在竖向荷载、风荷载以及多遇地震作用下,高层民用建筑钢结构的内力和变形可采用弹性方法 计算;罕遇地震作用下,高层民用建筑钢结构的弹塑性变形可采用弹塑性时程分析法或静力弹塑性分析 法计算。 6.2.4结构弹性分析时,宜考虑现浇混凝土板对钢梁的刚度提高。对钢梁两侧或一侧有混凝土板时, 可将钢梁的截面惯性矩分别乘以1.5或1.2的增大系数。结构弹塑性分析时,不考虑此增大系数。 6.2.5装配式异形束柱钢结构住宅结构在多遇地震和罕遇地震作用下的阻尼比()可按下列规定采

a)在多遇地震作用下的结构阻尼比依据结构高度进行取值,当结构高度不大于50m时可取0.04; 结构高度大于50m且不大于120m时,可取0.03; b)在罕遇地震作用下的结构弹塑性分析,阻尼比可取0.05。 6.2.6装配式异形束柱钢结构住宅的抗震措施应分别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分类标准》 GB50223和《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的有关规定。 6.2.7装配式异形束柱钢结构住宅应根据抗震设防分类、设防烈度、结构类型和房屋高度采用不同的 抗震等级,并应符合相应的计算和构造措施要求。丙类建筑的抗震等级应按符合表3的规定。

表3装配式异形束柱钢结构住宝的抗震等级

DB32/T 42422022

DB32/T 4242202

注1:本标准中“一、二、三、四”即“抗震等级为一、二、三、四级”的简称; 注2:高度接近或等于高度分界时,应允许结合房屋不规则程度和场地、地基条件确定抗震等级: 注3:当某个部位各构件的承载力均满足2倍地震作用组合下的内力要求时,7~8度的构件抗震等级应允 许按降低一度确定。

5.2.8装配式异形束柱钢结构住宅计算各振型地震影响系数所采用的结构自振周期,应采用按主体结 勾弹性刚度计算所得的周期乘以考虑围护体系影响的折减系数,其值可取0.7~1.0。 6.2.9罕遇地震作用下进行结构的弹塑性变形计算时,可不计入风荷载的效应。 5.2.10计算结构内力与变形时,可假定楼盖在其自身平面内为无限刚性,设计时应采取相应的措施保 正楼盖平面内的整体刚度。当楼盖可能产生较明显的面内变形时,计算时应考虑楼盖平面内的实际刚度, 考虑楼盖的面内变形影响。 6.2.11装配式异形束柱钢结构的整体稳定性应符合下列规定: a)装配式异形束柱钢框架结构应满足下式要求:

D ≥5ZG, /h(i=1,2,., n)

D一一第楼层的抗侧刚度,可取该层剪力与层间位移的比值; h一一第楼层层高; G、G,一—分别为第i、j楼层重力荷载设计值,取1.2倍的永久荷载标准值与1.4倍的楼面可变 荷载标准的组合值; H一一房屋高度; EJ。一一结构一个主轴方向的弹性等效侧向刚度,可按倒三角形分布荷载作用下结构顶点 位移相等的原则,将结构的侧向刚度折算为竖向悬臂受弯构件的等效侧向刚度

6.2.12装配式异形束柱钢结构弹性计算模型应根据结构实际情况确定,能较准确地反应结构中各构件 的实际受力情况,并应考虑重力二阶效应的影响,重力二阶效应可采用有限元方法进行计算。 6.2.13装配式异形束柱钢结构住宅弹性分析时,应考虑构件的下列变形:

DB32/T 42422022

a)梁的弯曲和扭转变形,必要时考虑轴向变形; b) 柱的弯曲、轴向、剪切和扭转变形; c)支撑的弯曲、轴向和扭转变形; d) 剪力墙的剪切变形。 6.2.14装配式异形束柱钢结构进行弹塑性分析时,可根据实际工程情况采用静力弹塑性分析法或动力 时程分析法,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a)结构弹塑性分析的计算模型应包含全部主要结构构件,应反映结构的质量、刚度和承载力的 分布以及结构构件的弹塑性性能。 b)弹塑性分析宜采用空间计算模型。 6.2.15装配式异形束柱钢结构住宅结构各个构件的恢复力的模型和骨架曲线可采用二折线模型进行 计算,其滞回模型可不考虑刚度退化;钢板剪力墙(组合剪力墙)可采用壳(分层壳)模型进行计算。 6.2.16装配式异形束柱钢结构住宅结构弹塑性分析时,应计人梁的弹塑性弯曲、剪切、扭转变形,异 形束柱在轴力和弯矩作用下的弹塑性变形;宜计入梁柱节点域的弹塑性剪切变形;当结构布置有剪力墙 时,还应计入其弹塑性弯曲及剪切变形, 6.2.17高度不超过100m的装配式异形束柱钢结构住宅结构进行弹塑性分析时,可采用静力弹塑性分 析方法;超过100m时,应采用动力弹塑性分析法。 6.2.18采用静力弹塑性分析方法进行结构弹塑性分析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a) 可在结构的各主轴方向分别施加单向水平力;水平力可作用在各层楼盖的质心位置,不考虑 偶然偏心作用。 b) 结构的每个主轴方向宜采用不少于两种水平力分布模式,其中一种可与振型分解反应谱法得 到的水平力沿高度分布模式相同。 6.2.19 采用动力弹塑性分析方法进行结构弹塑性分析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a) 一般情况下,可采用单向水平地震输入,对体型复杂或特别不规则的结构,宜采用双向或者 三向水平地震输入; b)地震波的选取应符合《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的规定。

a) 梁的弯曲和扭转变形,必要时考虑轴向变形; b) 柱的弯曲、轴向、剪切和扭转变形; c) 支撑的弯曲、轴向和扭转变形; d)剪力墙的剪切变形。

.1装配式异形束柱钢结构构件的承载力应按下

式异形束柱钢结构构件的承载力应按下列公式验

持久性设计状况、短暂设计状况

Sa≤Ra /YRE (式 4) 式中: 结构构件不应小于1.0;

Yo 结构重要性系数,对安全等级为一级的结构构件不应小于1.1,对安全等级为二级的 结构构件不应小于1.0;

DB32/T 42422022

R 构件承载力设计值; YRE——构件的承载力抗震调整,当进行构件和连接强度设计时取0.75;柱和支撑稳定计算 时取0.8;当仅计算竖向地震作用时取1.0。 异形束柱轴心受压承载力按下式计算:

式中: 中 一一为轴心受压构件的稳定系数,当入≤10时,$取1;当入>10时,Φ依据国家现行标准《钢 结构设计标准》GB50017中截面分类取值,绕强轴可选取b类曲线,绕弱轴时可选取c类 柱子曲线进行计算; 一一钢材的抗拉、抗压和抗弯强度设计值; A一一异形束柱毛截面面积; 弯矩作用在两个主平面内的异形束柱压弯构件其截面强度应按下式计算

My ≤ A. y.wy.w..

式中: N 一一同一截面处轴心压力设计值(N); Mx、M, 一一分别为同一截面处对x轴和y轴的弯矩设计值(N·mm); y 截面塑性发展系数,均取1.05;需要验算疲劳强度的压弯构件,宜取1.0; A一一构件的净截面面积(mm²); Wx一一构件对x轴的净截面模量(mm²); Way 一一构件对y轴的净截面模量(mm3)。 艺形

3.4弯矩作用在对称轴平面内的十字形和一字形异形束柱压弯构件,弯矩作用平面内稳定性按 算:弯矩作用平面外稳定性应按式8计算。

DB32/T 42422022

式中: Px x—弯矩作用平面内轴心受压构件稳定系数;按本标准第5.3.2条确定; Py —弯矩作用平面外轴心受压构件稳定系数,按本标准第5.3.2条确定; 一一均匀弯曲的受弯构件整体稳定系数,对于异形束柱可取1.0: 7 ——截面影响系数,异形束柱取n=0.7; βx 矩之比,但不小于0.5;悬臂段取β=1.0。

3.3.5对于L型和T型等单轴对称截面异形束柱压弯构件,当弯矩作用在非对称平面内且使柱肢受压 时,除应按式7计算外,尚应按式9计算,

N一所计算构件范围内轴心压力设计值; Nex——参数,按式Nex=元EA/(1.122)计算; M—所计算构件段范围内的最大弯矩设计值; Wix 一在弯矩作用平面内对受压最大纤维的毛截面模量; W2x 一无翼缘端的毛截面模量。 等效弯矩系数βm应按下列规定采用: 侧移框架柱和两端支承的构件: 1)无横向荷载作用时,β应按下式计算:

βmx = 0.6 + 0.4 M M

2)无端弯矩但有横向荷载作用时,β应按下列公式计算: 跨中单个集中荷载:

横向荷载产生的弯矩最大值; 取按本条第一款第一项计算的等效弯矩系数。

DB32/T 42422022

βmxM, = βmxMax + βm1xM

6.4.1异形束柱的截面宽厚比应符合下列规定: a)一字形异形束柱的截面宽厚比应小于4; b)L形、T形、十字形异形束柱的各柱肢截面宽厚比不应大于4。 6.4.2异形束柱的柱肢截面宽度宜与梁截面宽度相同;异形束柱的壁厚不宜小于6mm 6.4.3 装配式异形束柱钢结构住宅中构件的板件宽厚比限值应符合以下规定: a)异形束柱的板件宽厚比应符合表4的规定

不同抗震等级下的板件

其它构件的板件宽厚比可参考国家现行标准《钢结构设计标准》GB50017、《建筑抗震设计规 范》GB50011的有关规定。

6.4.4异形束柱的长细比,一级不应大于55、235/f,,级不应大于65235/f。,三

75235/f,,四级不应大于95/235/f,

缝要求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钢结构设计标准》GB50017的有关规定。

DB32/T 42422022

6.5.1装配式异形束柱钢结构住宅中上环下隔梁柱节点连接设计应基于连接强于构件的原则设计。 6.5.2抗震设计时,除按弹性方法进行节点域及连接极限承载力等项计算外,尚应按结构进入弹塑性 阶段进行节点区梁端、柱端全塑性承载力与节点域屈服承载力的验算。 6.5.3抗震设计时,上环下隔梁柱节点连接设计应符合构造措施要求,节点连接的极限承载力应大于 构件的全塑性承载力。 6.5.4装配式异形束柱钢结构住宅中上异形束柱的承载力应满足以下“强柱弱梁”验算要求: 金器五品下式

购件的全塑性承载力。 5.5.4装配式异形束柱钢结构住宅中上异形束柱的承载力应满足以下“强柱弱梁”验算要求: a)节点左右梁端和上下柱端的全塑性承载力应满足下式:

式中: Wpe、Wpbl——分别为交于节点的柱和梁塑性铰所在截面的塑性截面模量; fe、fhb——分别为柱和梁的钢材屈服强度; N——地震组合的柱轴力; A。——柱截面面积; M、一—梁塑性铰剪力对梁端产生的附加弯矩,M,=Vpbx; Vpb——梁端塑性铰剪力; 塑性铰至柱面的距离,对于标准截面的上环下隔梁柱节点,可以取悬臂肢悬挑 长度hs。 当符合以下情况之一时,可不按式(5.5.4)验算: 1)当柱所在楼层的受剪承载力比相邻上一层的受剪承载力高出25%; 2)柱轴向压力设计值与柱全截面面积和钢材抗压强度设计值乘积的比值不超过0.4; 3)作为轴心受压构件在2倍地震力作用下稳定性得到保证时; 4)与支撑斜杆连接的节点。 装配式异形束柱钢结构住宅中上环下隔梁柱节点域验算应满足以下要求: 节点域腹板的抗剪强度应满足:

b)节点域的屈服承载力应满足:

(Mb+Mb2) /V≤(4/3)f

y(M b1 + M ph2) /V,≤(4 / 3) f)

t. ≥ (h、+ h.) /90

DB32/T 42422022

构件腹板截面面积(mm) f,构件腹板的屈服强度。 6.5.7上环下隔梁柱节点的刚性连接应按下列公式计算:

DB32/T 42422022

M,≥αM, ≥α(ZM/)+Va

式中: M; 梁与柱连接的极限受弯承载力(N'mm); 梁的全塑形受弯承载力(N'mm),考虑轴力影响时按标准上述条文计算; EM. 一 梁与柱连接的极限受弯承载力(N'mm); Vi 梁与柱连接的极限受剪承载力(N); VGb 梁在重力荷载代表值作用下,按简支梁分析的梁端截面剪力值(N'mm); 一 梁与柱连接的极限受剪承载力(N); a 连接系数,按本标准表5的规定采用。

表5钢构件连接的连接系数Q

DB32/T 42422022

a)节点分析连接面侧视图

a)连接面1极限受弯承载力计算:

式中: fab——梁翼缘钢材的屈服强度和抗拉强度最小值; M——连接面1的连接所需屈服荷载和极限荷载; hb一梁截面高度; fb 一一梁翼缘板的厚度。 连接面2的极限承载力可以采用下式计算取值:

上环下隔柱节点的受弯极限承裁力为

M2= 4,M. +2XP +2t,P +2h,P PX (h

M.=mino.8M',M?

6.5.9框架柱脚节点构造与计算应符合下列规定:

DB32/T 42422022

任架柱脚节点构造与计算应符合下列规定: 柱脚构造应保证将最下层钢柱的轴力、剪力和弯矩传至钢筋混凝土基础。按7度及7度以上 抗震设防时尚应具有塑性变形能力,设计时应满足下式要求:

式中: MBu一一柱脚的极限抗弯承载力; Mpc一一考虑轴力时柱的全塑性弯矩。 b) 框架柱铰接柱脚可采用外露式柱脚,柱脚处有支撑相交汇时,应验算柱脚与基础界面的抗剪 强度(锚栓不考虑抗剪),必要时应设抗剪键。 c) 刚接柱脚宜采用埋入式柱脚或外包式柱脚,非抗震区框架刚接柱脚可采用杯口基础插入式柱 脚构造。 对于施工安装,其连接构造应便于调整就位并保证构件的安装精度,柱脚锚栓应有双螺帽防 松措施。 10上环下隔梁柱节点连接设计中高强度螺栓的级别、大小、数量、排列和连接板等应按国家现行 《钢结构设计标准》GB50017的规定进行计算和设计,需要进行抗震验算的尚应满足国家现行标准 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的有关规定。 11上环下隔梁柱节点连接设计中焊缝的形式、焊接材料、焊缝质量等级、焊接质量保证措施等应 国家现行标准《钢结构设计标准》GB50017的有关规定进行计算和设计

6.5.10上环下隔梁柱节点连接设计中高强度螺栓的级别、大小、数量、排列和连接板等应按国家现行

6.1上环下隔梁柱节点上环板与梁翼缘通过焊缝连接时,可采用图2所示两种构造形式,其中 环板构造形式2。

(b)环板构造形式2

【a)环板构造形式1

装配式异形束柱钢结构住宅申上环下隔梁柱节点应满足以下构造要求: )节点中下隔板和上外环板的厚度宜取值一致,并且均不应小于梁翼缘的厚,即t≥t

DB32/T 42422022

)上环下隔节点构造示意图

b)贯通下隔板的宽厚比应满足下列公式

d)外环板的悬挑长度h.应满足以下要求:

6.6.3上环下隔梁柱节点处环板连接处的构造应满足:

6.6.3上环下隔梁柱节点处环板连接处的构造应满足:

(b)贯穿隔板构造示意图

图3上环下隔梁柱节点

D≤48 /235 T.

的自由外伸宽度h与其厚度t之比应满足下列公

100mm≤h≤15t./235/f,

00mm≤h,≤15t./235/f

P,—参考式(33); P。——为梁截面屈服承载力,P'=f,Abr,Abr为梁翼缘面积;f,为梁翼缘钢材屈服强 度。 异形束柱钢结构住宅中其它连接构造应满足《高层民用建筑钢结构技术规程》(JGJ

7.1.1在正常使用和维护下,装配式异形束柱钢结构住宅建筑中围护墙板的使用年限应与主体结构相 协调。 7.1.2装配式异形束柱钢结构住宅中围护墙板应根据建筑所在地区的气候条件、使用功能等综合确定 抗风、抗震、耐撞击、防火、水密与气密、隔声、热工和耐久性等性能要求和指标。 7.1.3装配式异形束柱钢结构住宅中围护墙板应选用装配程度高的条板和大板形式的墙板,宜采用预

DB32/T 42422022

制混凝土墙板。 7.1.4围护墙板应满足结构性能要求檀山东路(一期)道路建设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可采用弹性方法计算其承载力和刚度。应验算围护墙板在运输 吊装等各阶段的承载力。在风荷载标准值作用下,其挠度不应大于板跨的1/200。 7.1.5围护墙板与主体结构连接组件,除了要满足承载力要求以外,还需要进行保温隔热处理,避负 出现冷热桥,满足热工性能要求。

7.2外围护墙板设计与构造

7.2.2外围护墙板设计应包含以下内容: a) 外围护墙板的性能要求,包括外墙板在荷载作用下的安全性和耐久性。 外围护墙板连接组件受力性能要求,以及可能出现的冷热桥隔断措施等。 7.2.3 外围护墙板连接组件设计应满足以下规定: a) 外围护墙板与主体结构连接组件应安全可靠、受力明确、传力直接且构造合理。 在50年重现期的风荷载或多遇地震作用下,外围护墙板不得因主体结构的弹性层间位移而发 生塑性变形、板面开裂、零件脱落等损坏。 7.2.4在罕遇地震作用下,外围护墙板不应出现因单个连接组件失效导致该外墙板坠落的破坏。 7.2.5外围护墙板的连接组件除采用不锈钢及耐候钢外,采用其他钢材时,应进行表面热浸镀锌处理、 富锌涂料处理或采取其他有效的防腐防锈措施。 7.2.6作用于外围护墙板表面的风荷载标准值应按国家现行标准《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50009的规 定取值计算。

7.2.2外围护墙板设计应包含以下内容

7.2.7外围护墙板自重产生的水平地震作用标准值应按下式计算:

7.2.7外围护墙板自重产生的水平地震作用

Fek =5αmaxG

DB32/T 42422022

19标高空作业施工方案DB32/T 42422022

©版权声明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