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J33T 1275-2022 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检查用表标准.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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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编号:DBJ33T 1275-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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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类别:建筑工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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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J33T 1275-2022标准规范下载简介

DBJ33T 1275-2022 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检查用表标准.pdf

11.8.1连接固定膜单元的耳板、T形件、天沟等的螺孔、销孔 空间位置充许偏差应为10mm,相邻两个孔间距充许偏差应为 ±5mm

检查数量:按同类连接件数抽查10%,且不应少于3处。 检查方法:用钢尺、水准仪、经纬仪或全站仪等检验 11.8.2膜结构安装应按照经审核的膜单元总装图和分装图进行 安装。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检查膜结构安装方案,用钢尺检验。 11.8.3膜结构预张力施加应以施力点位移和外形尺寸达到设计 要求为控制标准,位移和外形尺寸允许偏差应为±10%。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用钢尺检验

11.8.4膜结构安装完毕后,其外形和建筑观感应满足设计要 求;膜面应平整美观大广高速九标段施工组织设计,无存水、漏水、渗水现象。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观察检查

11.9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11.9.1空间结构分项工程网架结构安装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应 按表11.9.1填写。

表11.9.1网架结构安装检验批质量验收记

表11.9.1网架结构安装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编号:020307口口口(1

续表 11. 9. 1

续表 11. 9. 2

续表 11. 9. 2

续表 11. 9. 2

续表 11. 9. 2

11.9.3空间结构分项工程预应力索杆及膜结构检验批质量验收 记录应按表11.9.3填写。

1.9.3预应力索杆及膜结构检验批质量验收

续表 11. 9.3

续表 11. 9.3

12.1.1本章可用于压型金属板的制作和安装工程的质量验收。 12.1.2压型金属板的制作和安装工程可按变形缝、楼层、施工 段或屋面、墙面、楼面或与其相配套的钢结构安装分项工程检验 批的划分原则划分为一个或若干个检验批。 12.1.3压型金属板安装应在钢结构安装工程检验批质量验收合 格后进行。

12.2压型金属板制作

12.2.1压型金属板成型后,其基板不应有裂纹。

检查数量:按计件数抽查5%,且不应少于10件。 检验方法:观察并用10倍放大镜检查。 12.2.2有涂层、镀层压型金属板成型后,涂层、镀层不应有自 视可见的裂纹、起皮、剥落和擦痕等缺陷。 检查数量:按计件数抽查5%,且不应少于10件。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注:11为测量长度,指板长扣除两端各0.5m后的实际长度(小于10m)或扣除 后任选10m的长度

波距偏差为3~5个波的平均尺寸与其公称尺寸的差

12.2.4泛水板、包角板、屋脊盖板几何尺寸的允许偏差应符合 表12.2.4的规定。 检查数量:按计件数抽查5%,且不应少于10件。 检验方法:尺量检查。

.4泛水板、包角板、屋脊盖板几何尺寸的

12.2.5压型金属板成型后,板面应平直,无明显翘曲;表面应 清洁,无油污、无明显划痕、磕伤等。切口应平直,切面整齐, 板边无明显翘角、凹凸与波浪形,且不应有皱褶。 检查数量:按计件数抽查5%,且不应少于10件。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12.3.1压型金属板、泛水板、包角板和屋脊盖板等应固定可 靠、牢固,防腐涂料涂刷和密封材料敷设应完好,连接件数量 规格、间距应满足设计要求并符合国家现行标准的规定。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和尺量检查。 12.3.2扣合型和咬合型压型金属板板肋的扣合或咬合应牢固 板肋处无开裂、脱落现象 检查数量:每50m应抽查1处,每处1m~2m,且不得少于 3处。

12.3.2扣合型和咬合型压型金属板板肋的扣合或咬合应牢固, 板肋处无开裂、脱落现象 检查数量:每50m应抽查1处,每处1m~2m,且不得少于 3处,

检验方法:观察和尺量检查。 12.3.3连接压型金属板、泛水板、包角板和屋脊盖板采用的自 攻螺钉、铆钉、射钉的规格尺寸及间距、边距等应满足设计要求 并符合国家现行标准的规定。 检查数量:按连接节点数抽查10%,且不应少于3处。 检验方法:观察和尺量检查。 12.3.4屋面及墙面压型金属板的长度方向连接采用搭接连接 时,搭接端应设置在支承构件(如標条、墙梁等)上,并应与 支承构件有可靠连接。当采用螺钉或铆钉固定搭接时,搭接部位 应设置防水密封胶带。压型金属板长度方向的搭接长度应满足设 计要求,且当采用焊接搭接时,压型金属板搭接长度不宜小于 50mm;当采用直接搭接时,压型金属板搭接长度不宜小于表 12.3.4规定的数值

检验方法:观察和尺量检查。

压型金属板在支承构件上的搭接长度(mm

检查数量:搭接部位总长度抽查10%,且不应少于10m。 检验方法:观察和用钢尺检查。 12.3.5组合楼板中压型钢板与支承结构的锚固支承长度应满足 设计要求,耳在钢梁上的支承长度不应小于50mm,在混凝十梁 上的支承长度不应小于75mm,端部锚固件连接应可靠,设置位 置应满足设计要求。 检查数量:沿连接纵向长度抽查10%,且不应少于10m。 检验方法:尺量检查,

12.3.6组合楼板中压型钢板侧向在钢梁上的搭接长度不应小于 25mm,在设有预埋件的混凝土梁或砌体墙上的搭接长度不应小 于50mm;压型钢板铺设末端距钢梁上翼缘或预埋件边不大于 200mm时,可用收边板收头。 检查数量:沿连接侧向长度抽查10%,且不应少于10m。 检验方法:尺量检查。 12.3.7压型金属板屋面、墙面的造型和立面分格应满足设计 要求。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和尺量检查。

检验方法:尺量检查。 12.3.7压型金属板屋面、墙面的造型和立面分格应满足设计 要求。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和尺量检查。

12.3.8压型金属板屋面应防水可靠,不得出现渗漏。

8压型金属板屋面应防水可靠,不得出现渗漏。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和雨后或淋水检验

12.3.9压型金属板安装应平整、顺直,板面不应有施工残留物 和污物。檐口和墙面下端应呈直线,不应有未经处理的孔洞。 检查数量:按面积抽查10%,且不应少于10m²。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12.3.9压型金属板安装应平整、顺直,板面不应有施工残留物

12.3.10连接压型金属板、泛水板、包角板和屋脊盖板采用的 自攻螺钉、伽钉、射钉等与被连接板应紧固密贴,外观排列 整齐。 检查数量:按连接节点数抽查10%,且不应少于3处。

12.3.11压型金属板、泛水板、包角板和屋脊盖板安装的

应符合表12.3.11的规定, 检查数量:每20m长度应抽查1处,且不应少于3处。 检验方法:用拉线、吊线和钢尺检查。

表12.3.11 压型金属板、泛水板、包角板和屋脊盖板安装 的允许偏差(mm)

注:L为屋面半坡或单坡长度:H为墙面高度

12.4.1固定支架数量、间距应满足设计要求,紧固件固定应牢 固、可靠,与支承结构应密贴。 检查数量:按固定支架数抽查5%,且不得少于20处

检验方法:观察或用小锤敲击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或用小锤敲击检查。 2固定支架安装充许偏差应符合表12.4.2的规定 检查数量:固定支架数抽查5%,且不得少于20处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及拉线、尺量。

12.4.2固定支架安装允许偏差应符合表12.4.2的规

表12.4.2固定支架安装允许偏差

续表 12. 4. 2

续表 12. 4. 2

12.4.3固定支架安装后应无松动、破损、变形,表面无杂物。

检查数量:按固定支架数抽查5%,且不得少于20处。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12.5.1变形缝、屋脊、檐口、山墙、穿透构件、天窗周边、门 窗洞口、转角等部位的连接构造应满足设计要求并符合国家现行 标准规定。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和尺量检查。 12.5.2压型金属板搭接部位、各连接节点部位应密封完整、连 续,防水满足设计要求。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和雨后或淋水检验

12.5.3变形缝、屋脊、檐口、山墙、穿透构件、天窗周边、门 窗洞口、转角等连接部位表面应清洁十净,不应有施工残留物和 污物。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12.6.1金属屋面系统防雨(雪)水渗漏及排水构造措施应满 足设计要求。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和雨后检验。 12.6.2对于下列情况之一,金属屋面系统应按本标准附录C 的规定进行抗风揭性能检测,检测结果应满足设计要求: 1建筑结构安全等级为一级的金属屋面; 2防水等级I、Ⅱ级的大型公共建(构)筑物金属屋面; 3采用新材料、新板型或新构造的金属屋面: 4设计文件提出检测要求的金属屋面, 检查数量:每金属屋面系统3组(个)试件。 检验方法:按本标准附录C执行

12.6.3装配式金属屋面系统保温隔热、防水等材料及构造应满 足设计要求并符合国家现行标准的规定。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12.7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12.7.1压型金属板分项工程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应按表 12. 7. 1 填写。

表12.7.1压型金属板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编号:020308口口

表12.7.1压型金属板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续表 12. 7. 1

续表 12. 7. 1

续表 12. 7. 1

13.1.1本章可用于钢结构的油漆类防腐、金属热喷涂防腐、热 浸镀锌防腐和防火涂料涂装等工程的施工质量验收。 13.1.2钢结构涂装工程可按钢结构制作或钢结构安装分项工程 检验批的划分原则划分成一个或若十个检验批。 13.1.3钢结构普通防腐涂料涂装工程应在钢结构构件组装、预 拼装或钢结构安装工程检验批的施工质量验收合格后进行。钢结 构防火涂料涂装工程应在钢结构安装分项工程检验批和钢结构防 窗涂装检验批的施工质量验收合格后进行。 13.1.4采用涂料防腐时,表面除锈处理后宜在4h内进行涂装 采用金属热喷涂防腐时,钢结构表面处理与热喷涂施工的间隔时 间,晴天或湿度不大的气候条件下不应超过12h,雨天、潮湿、 有盐雾的气候条件下不应超过2h。 13.1.5采用防火防腐一体化体系(含防火防腐双功能涂料) 时,防腐涂装和防火涂装可以合并验收

13.2.1涂装前钢材表面除锈等级应满足设计要求并符合国家现 行标准的规定。处理后的钢材表面不应有焊渣、焊疤、灰尘、油 污、水和毛刺等。当设计无要求时,钢材表面除锈等级应符合表 13.2.1的规定。 检查数量:按构件数抽查10%,且同类构件不应少于3件

方法》GB/T11374的有关规定执行。

13.2.5金属热喷涂涂层结合强度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热喷 涂金属和其他无机覆盖层锌、铝及其合金》GB/T9793的规定。 检查数量:每500m²检测数量不得少于1次,且总检测数量 不得少于3次。 检查方法:按现行国家标准《热喷涂金属和其他无机覆 盖层锌、铝及其合金》GB/T9793的有关规定执行。 13.2.6当钢结构处于有腐蚀介质环境、外露或设计有要求时 应进行涂层附着力测试。在检测范围内,当涂层完整程度达到 70%以上时,涂层附着力可认定为质量合格。 检查数量:按构件数抽查1%,且不应少于3件,每件测 3处。 检验方法:按现行国家标准《漆膜附着力测定法》GB1720 或《色漆和清漆漆膜的划格试验》GB/T9286执行。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13.2.8金属热喷涂涂层的外观应均匀一致,涂层不得有气孔、 课露母材的斑点、附着不牢的金属熔融颗粒、裂纹或影响使用寿 命的其他缺陷。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13.2.9涂装完成后,构件的标志、标记和编号应清晰完整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13.3连接部位涂装及涂层缺陷修补

13.3.1在施工过程中,钢结构连接焊缝、紧固件及其连接节点 的构件涂层被损伤的部位,应缩编制专项涂装修补工艺方案,且应 满足设计和涂装工艺评定的要求。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检查专项涂装修补工艺方案、涂装工艺评定和施 工记录。

13.3.2钢结构工程连接焊缝或临时焊缝、补焊部位,涂装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用现行国家标准《涂覆涂料前钢材表面处理表 面清洁度的目视评定第1部分:未涂覆过的钢材表面和全面清 除原有涂层后的钢材表面的锈蚀等级和处理等级》GB/T8923.1 规定的图片对照观察检查,

13.3.3高强度螺栓连接部位,涂装前应按设计要求除锈、清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用现行国家标准《涂覆涂料前钢材表面处理表 面清洁度的自视评定第1部分:未涂覆过的钢材表面和全面清 除原有涂层后的钢材表面的锈蚀等级和处理等级》GB/T8923.1 规定的图片对照观察检查

13.3.4构件涂层受损伤部位,修补前应清除已失效和损伤的涂 会材料,根据损伤程度按照专项修补工艺进行涂层缺陷修补,修 补后涂层质量应满足设计要求并符合本标准的规定。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漆膜测厚仪和观察检查

13.3.5钢结构工程连接焊缝、紧固件及其连接节点,以及施工 过程中构件涂层被损伤的部位,涂装或修补后的涂层外观质量应 满足设计要求并符合本标准的规定。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13.3.5钢结构工程连接焊缝、紧固件及其连接节点,以及施工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13.4.6防火涂料不应有误涂、漏涂,涂层应闭合,无脱层、空 鼓、明显凹陷、粉化松散和浮浆、乳突等缺陷。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13.5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13.5.1涂装分项工程防腐涂料涂装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应按表 13. 5. 1 填写,

续表 13. 5. 1

13.5.2涂装分项工程防火涂料涂装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应按表 13.5.2填写,

13.5.2涂装分项工程防火涂料涂装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应按表 13.5.2填写,

14.0.1钢结构作为主体结构之一应按子分部工程验收;当主体 结构均为钢结构时应按分部工程验收。大型钢结构工程可划分成 若于个子分部工程进行验收。 14.0.2钢结构分部工程有关安全及功能的检验和见证检测项目 应按本标准附录F执行。 14.0.3钢结构分部工程有关观感质量检验应按本标准附录G 执行。 14.0.4钢结构分部工程合格质量标准应符合下列规定: 1各分项工程质量均应符合合格质量标准: 2质量控制资料和文件应完整: 3有关安全及功能的检验和见证检测结果应满足本标准相 应合格质量标准的要求; 4有关观感质量应满足本标准相应合格质量标准的要求。 14.0.5 钢结构分部工程验收时,应提供下列文件和记录: 1 钢结构工程竣工图纸及相关设计文件: 施工现场质量管理检查记录: 3 有关安全及功能的检验和见证检测项目检查记录: 4 有关观感质量检验项目检查记录; 5 分部工程所含各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 6 分项工程所含各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7 强制性条文检验项目检查记录及证明文件: 8 隐蔽工程检验项目检查验收记录; 9原材料、成品质量合格证明文件,中文产品标志及性能 检测报告:

10不合格项的处理记录及验收记录; 11 重大质量、技术问题实施方案及验收记录; 12其他有关文件和记录。 14.0.74 钢结构工程计量应以设计单位出具的或由设计单位确认 的钢结构施工详图及设计变更等设计文件为依据。钢结构工程计 量方法应遵守合同文件的规定,当合同文件没有明确规定时,可 执行本标准附录H的规定

钢材复验检测项目与检测

1全数检查钢材的质量合格证明文件、中文标志及检验报 告等,检查钢材的品种、规格、性能等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的规 定并满足设计要求。 2对属于下列情况之一的钢材,应进行抽样复验,其复验 结果应符合国家现行产品标准的规定并满足设计要求: 1)结构安全等级为一级的重要建筑主体结构用钢材: 2)结构安全等级为二级的一般建筑,当其结构跨度大 于60m或高度大于100m时或承受动力荷载需要验算 疲劳的主体结构用钢材; 3)板厚不小于40mm,且设计有Z向性能要求的厚板: 4)强度等级大于或等于420MPa高强度钢材: 5)进口钢材、混批钢材或质量证明文件不齐全的钢材: 6)设计文件或合同文件要求复验的钢材。

批钢材应由同一牌号、同一质量等级、同一规格、同一交货条件 的钢材组成。检验批量标准值可按表A.0.2采用。

表A.0.2钢材复验检验批量标准值(0)

注:同一规格可按板厚度h分组:h≤16mm;16mm100mm

A.0.3根据建筑结构的重要性及钢材品种不同,对检验批量标 准值进行修正,检验批量值取10的整数倍。修正系数可按表 A. 0.3 采用

表A.0.3钢材复验检验批量修正系数

注:修正系数为2.00的钢材产品,当检验出现不合格时,应按照修正系数1.00 重新确定检验批量

A.0.4钢材的复验项目应满足设计文件的要求,当设计文件无 要求时可按表A.0.4执行

表A.0.4每个检验批复验项目及取样数量

A.0.5铸钢件检验应符合下列规定: 1铸钢件的检验,应按同一类型构件、同一炉浇注、同 热处理方法划分为一个检验批: 2厂家在按批浇铸过程中应连体铸出试样坏,经同炉热处 理后加工成试件两组,其中一组用于出厂检验,另一组随铸钢产 品进场进行见证复验。 铸钢件按批进行检验,每批取1个化学成分试件、1个拉伸 试件和3个冲击韧性试件(设计要求时)。 检验项目和检验方法按本标准表A.0.4执行。 A.0.6拉索、拉杆、锚具复验应符合下列规定: 1对应于同一炉批号原材料,按同一轧制工艺及热处理制 作的同一规格拉杆或拉索为一批; 2组装数量以不超过50套件的锚具和索杆为1个检验批 每个检验批抽3个试件按其产品标准的要求进行拉伸检验。检验 项且和检验方法按本标准表A.0.4执行

A.0.5铸钢件检验应符合下列规定,

B紧固件连接工程检验项目

B.0.1螺栓实物最小载荷检验应符合下列规定: 1测定螺栓实物的抗拉强度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紧固件 机械性能螺栓、螺钉和螺柱》GB/T3098.1的规定; 2检验方法应采用专用卡具将螺栓实物置于拉力试验机上 进行拉力试验,为避免试件承受横向载荷,试验机的夹其应能自 动调正中心,试验时夹头张拉的移动速度不应超过25mm/min; 3螺栓实物的抗拉强度应按螺纹应力截面积(A)计算确 定,其取值应按现行国家标准《紧固件机械性能螺栓、螺钉和 螺柱》GB/T3098.1的规定取值; 4进行试验时,承受拉力载荷的未旋合的螺纹长度应为6 以上螺距,当试验拉力达到现行国家标准《紧固件机械性能 螺栓、螺钉和螺柱》CB/T3098.1中规定的最小拉力载荷(A。· 0)(,为抗拉强度)时不得断裂。当超过最小拉力载荷直至 拉断时,断裂位置应发生在杆部或螺纹部分,而不应发生在螺头 与杆部的交接处。 B.0.2扭剪型高强度螺栓紧固轴力复验应符合下列规定: 1复验用的螺栓应在施工现场待安装的螺栓批中随机抽取, 每批应抽取8套连接副进行复验: 2检验方法和结果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钢结构用扭剪型 高强度螺栓连接副》GB/T3632的规定,连接副的紧固轴力平均 值及标准偏差应符合表B.0.2的规定

D.2扭剪型高强度螺栓紧固轴力平均值和标

注:每套连接副只做一次试验,不得重复使用。试验时垫圈发生转动,试验 无效。

B.0.3扭剪型高强度螺栓

1扭剪型高强度螺栓终拧检查以目测螺栓尾部梅花头拧断 为合格; 2对于不能用专用扳手拧紧的扭剪型高强度螺栓按大六角 头高强度螺栓规定进行终拧质量检查。 B.0.4高强度大六角头螺栓连接副扭矩系数复验应符合下列 规定: 1复验用的螺栓应在施工现场待安装的螺栓批中随机抽取, 每批应抽取8套连接副进行复验; 2检验方法和结果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钢结构用高强度 大六角头螺栓、大六角螺母、垫圈技术条件》GB/T1231的规 定。高强度大六角头螺栓的扭矩系数平均值及标准偏差应符合表 B. 0. 4 的规定

表B.0.4高强度大六角头螺栓连接副扭矩系数平均值和标准偏差

注:每套连接副只做一次试验,不得重复使用。试验时垫圈发生转动,试验 无效。

注:每套连接副只做一次试验,不得重复使用。试验时垫圈发生转动,试验 无效。

B.0.5高强度天六角头螺栓采用扭矩法施工时,其终质量检 查应符合下列规定:

1用小锤(约0.3kg)敲击螺母对高强度螺栓进行普查是 否有漏拧。 2终拧扭矩应按节点数抽查10%,且不应少于10个节点。 对于每个被抽查的节点应按螺栓数抽查10%,且不少于2个 螺栓。 3检查时先在螺杆端面和螺母上划一直线,然后将螺母拧 松60°后,再用扭矩扳手重新拧紧,使两线重合,测得此时的扭 矩应在0.9Th~1.1T范围内,其中T应按下式计算:

式中:Tch一一高强度螺栓检查扭矩(N·m); P—高强度螺栓预拉力设计值(kN)。 4如果发现有不符合规定的(不合格者),应再扩天一倍 查。如仍有不合格者,则整个节点的高强度螺栓应重新施拧。 5扭矩检查宜在螺栓终拧1h后,48h之前完成,检查用的 扭矩扳手其相对误差应为±3%。 B.0.6高强度大六角头螺栓采用转角法施工时,其终拧质量检 查应符合下列规定: 1普查初后在螺母与相对位置所画的终拧起始线和终止 线之间所夹的角度应达到规定值: 2终拧转角应按节点数抽查10%,且不应少于10个节点 对于每个被抽查的节点应按螺栓数抽查10%,且不应少于2个 螺栓; 3在螺杆端面(或垫圈)和螺母相对位置画线,然后全部 卸松螺母,再按规定的初拧扭矩和终拧角度重新拧紧螺栓,测量 终止线与原终止线画线间的夹角,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钢结 构高强度螺栓连接技术规程》JGJ82的要求,误差在±30°以内 者为合格; 4如果发现有不符合规定的,应再扩大一倍检查,如仍有 不合格者,则整个节点的高强度螺栓应重新施拧:

5转角检查宜在螺栓终拧1h以后,48h内完成。 B.0.7高强度螺栓连接摩擦面的抗滑移系数检验应符合下列 规定: 1检验批可按分部工程(子分部工程)所含高强度螺栓用 量划分:每5方个高强度螺栓用量的钢结构为一批,不足5方个 高强度螺栓用量的钢结构视为一批。选用两种及两种以上表面处 理(含有涂层摩擦面)工艺时,每种处理工艺均需检验抗滑移 系数,每3组试件。 2抗滑移系数试验应采用双摩擦面的二栓拼接的拉力试件 (图B.0.7)。试件与所代表的钢结构构件应为同一材质、同批制 作、采用同一摩擦面处理工艺和具有相同的表面状态(含有涂 层),在同一环境条件下存放,并应用同批同一性能等级的高强 度螺栓连接副

注:L为试件总长度;L为试验机夹紧长度;22≥119

试件钢板的厚度t1、t2如应考虑在摩擦面滑移之前,试件钢 板的净截面始终处于弹性状态:宽度6可参照表B.0.7的规定取 值,L,应根据试验机夹具的要求确定:

表B.0.7试件板的宽度(mm)

3试验用的试验机误差应在1%以内。试验用的贴有电阻 片的高强度螺栓、压力传感器和电阻应变仪应在试验前用试验机 进行标定,其误差应在2%以内。 4紧固高强度螺栓应分初拧、终拧。初拧应达到螺栓预拉 力标准值的50%左右。终拧后,每个螺栓的预拉力值应在0.95P ~1.05P(P为高强度螺栓设计预拉力值)范围内。 5加荷时,应先加10%的抗滑移设计荷载值,停1min后, 再平稳加荷,加荷速度为3kN/s~5kN/s,直拉至滑动破坏,测 得滑移荷载N 抗滑移系数μ应根据试验所测得的滑移荷载N,和螺栓预拉 力P的实测值,按下式计算

中:N由试验测得的滑移荷载(kN); nr———摩擦面面数,取nr=2; (kN); m 试件一侧螺栓数量,取m=2。

中:N.由试验测得的滑移荷载(

.0.1 1金属屋面系统应包括金属屋面板、底板、支座、保温层 標条、支架、紧固件等; 2金属屋面系统抗风揭性能检测应采用实验室模拟静态 动态压力加载法: 3对于强(台)风地区(基本风压≥0.5kN/m²)的金属 屋面和设计要求进行动态风载检测的建筑金属屋面应采用动态风 载检测; 4金属屋面系统抗风揭性能检测应选取金属屋面中具其有代 表性的典型部位进行检测,被检测屋面系统中的材料、构件加 工、安装施工质量等应与实际工程情况一致,并应满足设计要求 并符合和相应技术标准的规定: 5金属屋面典型部位的风荷载标准值W。应由设计单位给 出,检测单位应根据设计单位给出的风荷载标准值。进行 检测。 C.0.2金属屋面静态压力抗风揭检测应符合下列规定: 1检测装置应由测试平台、风源供给系统、压力容器、测 量系统及试件系统组成,测试平台的尺寸应为:长度L≥ 7320mm,宽度B≥3660mmT/CHTS 10011-2019标准下载,高度H≥1200mm,检测装置的构成 如图C.0.2所示。 2检测装置应满足构件设计受力条件及支撑方式的要求 测试平台结构应具有足够的强度、刚度和整体稳定性能 3压力测量系统最大充许误差应为示值的±1%且不大于 0.1kPa,位移测量系统最大允许测量误差不应大于满量程的

0.25%,使用前应经过校准。

4检测步骤应符合下列规定: 1)从0开始,以0.07kPa/s加载速度加压到0.7kPa; 2)加载至规定压力等级并保持该压力时间60s,检查试 件是否出现破坏或失效: 3)排除空气卸压回到零位,检查试件是否出现破坏或 失效; 4)重复上述步骤,以每级0.7kPa逐级递增作为下一个 压力等级,每个压力等级应保持该压力60s,然后排 除空气卸压回到零位,再次检查试件是否出现破坏环 或失效; 5)重复测试程序直到试件出现破坏或失效,停止试验 并记录破坏前一级压力值。 5出现以下情况之一应判定为试件的破坏或失效,破坏或 的前一级压力值应为抗风揭压力值W.: 1)试件不能保持整体完整,板面出现破裂、裂开、裂 纹、断裂一级鉴定固定件的脱落; 2)板面撕裂或掀起及板面连接破坏; 3)固定部位出现脱落、分离或松动;

4)固定件出现断裂、分离或破坏: 5)试件出现影响使用功能的破坏或失效(如影响使用 功能的永久变形等); 6)设计规定的其他破坏或失效。 检测结果的合格判定应符合下列规定

K= W./W,≥2.0

2差压传感器精度应达到示值的1%,测量响应速度应满 足波动加压测量的要求,位移计的精度应达到满量程的0.25%。 3动态风荷载应取1.4倍风荷载标准值,即Wa=1.4Ws。 4检测步骤应符合下列规定: 1)对试件下部压力箱施加稳定正压,同时向上部压力 箱施加波动的负压,待下部箱体压力稳定,且上部 箱体波动压力达到对应值后,开始记录波动次数: 2)波动负压范围应为负压最大值乘以其对应阶段的比例系 数,波动负压范围和波动次数应符合表C.0.3的规定:

市政道路改造工施工组织设计表C.0.3波动加压顺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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