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G/T344-2011 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测试舱.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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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编号:JG/T344-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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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类别:建筑工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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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G/T344-2011标准规范下载简介

JG/T344-2011 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测试舱.pdf

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测试舱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发布

JG/T3442011

本标准按照GB/T1.1一2009给出的规则起章。 本标准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提出。 本标准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制品与构配件产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河南省建筑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上海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清华 大学、上海步青建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河南省计量科学研究院。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冯勇、刘宏奎、刘付林、王喜元、李景广、张寅平、韩继红、曹伟、李云龙、陈述增 陈利群、巴松涛、张晓明、李振杰、徐泽晶、段清敏、樊娜、金鑫、马战旗、王继红、刘巍巍

预应力锚索桩板墙施工方案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测试舱

本标准规定了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测试舱(以下简称环境测试舱,代号为HJC)的术语和定义、分类 和标记、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和包装。 本标准适用于建筑工程装饰装修材料或制品中总挥发性有机化合物(TVOC)、甲醛、苯等污染物释 放量测定的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测试舱。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测试舱testingchamberforindoorenvironmentalofbuildingengineering 模拟建筑工程室内空间空气环境,用于测试建筑装饰装修材料或制品中污染物释放量的设备 3.2 空气交换率airexchangerate 单位时间(h)由环境测试舱外进入环境测试舱内的空气体积与环境测试舱容积之比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测试舱testingchamberforindoorenvironmentalofbuildingengineering 模拟建筑工程室内空间空气环境,用于测试建筑装饰装修材料或制品中污染物释放量的设备。 3.2 空气交换率airexchangerate 单位时间(h)由环境测试舱外进入环境测试舱内的空气体积与环境测试舱容积之比

4.1.1环境测试舱按容积分为小舱、大舱两种类型:

4.1.1环境测试舱按容积分为小舱、大舱两种类型: 小舱:小于5m3的环境测试舱,特征代号I。 大舱:大于等于5m的环境测试舱,特征代号Ⅱ。 1.2环境测试舱按控制温湿度的方式分为两种类型: 类型一:自带温湿度控制的环境测试舱,特征代号Z

类型一:自带温湿度控制的环境测试舱,特征代号Z。

类型二:放置于可控温湿度环境内实现温湿度调节的环境测试舱,特征代号W

测试舱的标记由名称代号、容积参数代号和控温

5.1用于环境测试舱内壁和舱内循环空气管道的材料表面应光滑,材料对测试的目标污染物应无反 应、无吸附、无释放特性。 5.2制冷系统的表冷器部件不应置于环境测试舱内。 5.3在环境测试舱气体进、出口处应布置采样口。 5.4环境测试舱电气系统应符合GB4793.12007的有关要求。 5.5环境测试舱使用条件

a)环境温度为15℃~35℃; b)环境湿度为应小于85%; c)大气压力为86kPa~106kPa

a)电压为220V±22V或380V±38V; b)频率为50Hz±0.5Hz

a)电压为220V±22V或380V±38V; b)频率为50Hz±0.5Hz

6.1.1环境测试舱表面不应有可见的凹痕、划伤、裂缝、变形和污渍等。表面涂镀层应均匀、不应鼓泡、 龟裂、脱落和磨损。金属零部件不应有锈蚀及其他机械损伤。 6.1.2制冷系统的管道不应漏气、漏水、漏油,不应泄露制冷工质。 6.1.3环境测试舱的零部件应紧固无松动,开关、按钮和其他控制部件的控制应灵活可靠。 6.1.4说明功能的文字、符号、标志应清晰端正

环境测试舱内部应安装相应的空气混匀设备,保持测试舱内气体均匀混合。放置测试样品后,可实 现被测样品表面附近空气流速为0.1m/s0.3m/s

环境测试舱应配备空气输入、输出设施,可以控制空气进出环境测试舱。在可控条件下,以空气净 化设备处理后的空气来替换环境测试舱内空气,通入环境测试舱内的空气流量应通过空气流量计实现 连续监测,空气流量计精度不应低于2.5%。 环境测试舱工作时空气交换率应满足(1士0.05)次/h

6.4温度和相对湿度控制

中,前者情况下,舱内壁与舱外空气应有有效隔热。温度控制过程避免湿气在环境测试舱内表面浓缩 疑结。 6.4.2相对湿度控制形式:采用控制外部通人洁净空气的湿度,或直接控制舱内的空气湿度,避免舱内 空气达到或低于露点温度,从而产生凝结水及造成凝结水喷溅。 6.4.3温度、相对湿度可进行连续监测,传感器放在舱内有代表性的位置。 6.4.4温度和相对湿度性能指标应符合表1的规定

表1环境测试舱温湿度性能指标

环境测试舱应配备空气净化设备,空气净化设备处理后的空气中总挥发性有机化合物(TVO 不应大于0.05mg/m,甲醛浓度不应大于0.01mg/m,苯浓度不应大于0.01mg/m²

环境测试舱总挥发性有机化合物(TVOC)本底浓度不应大于0.05mg/m",甲醛本底浓度不应 01mg/m²,苯本底浓度不应大于0.01mg/m²

使用示踪气体法测定空气交换率不应大于0.03次/h。

JG/T3442011

自然或等效光源下采用且测和手动检查。

7.2.1测试用试样板厚度不应大于20mm,面积为1m。 7.2.2在环境测试舱内几何中心区域放置测试用试样板,并距离测试用试样板表面不应少于20mm 处有代表性的位置,利用风速检定装置测出主导风向的风速值,读取数据10次。 7.2.3应按式(1)计算风速的平均值

7.2.3应按式(1)计算风速的平均

V—测试舱风速,单位为米每秒(m/s); 一测量点的风速,单位为米每秒(m/s)

7.3.1启动环境测试舱达到正常工作状态,调整空气交换率为1次/h,

7.3.1启动环境测试舱达到正常工作状态,调整空气交换率为1次/h。 7.3.2应按GB/T18204.19—2000中的规定测定空气交换率

7.4温度和相对湿度控制

本标准附录A的规定进

7. 6. 1测试条件

对环境测试舱进行洁净处理后,将环境测试舱的温度设定为23℃士1℃,相对湿度设定为45%士 5%,使设备正常工作,并稳定1h。

7.6.2.1将气体抽样系统与环境测试舱气体出口采样口相连后进行空气采样。

7.6.2.1将气体抽样系统与环境测试舱气体出口采样口相连后进行空气采样。 7.6.2.2按7.5.2、7.5.3、7.5.4的要求进行

7.7.1环境测试舱气体进、出口关闭,空气交换设施停止运转 7.7.2空气交换率测定方法应按GB/T18204.19中的规定。

_桥梁施工方案7.8.1安全试验应按GB4793.

环境测试舱检验分为型式检验和出广检验

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进行型式检验,检测项目应符合表2规定。 a) 新产品或老产品转厂生产的试制定型鉴定; b 正式生产后,当结构、主要元器件、工艺有较大改变,可能影响产品性能 c)正常生产时应周期性进行检验,周期三年; d)产品停产一年以上,恢复生产; 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有较大差异; 国家质量监督机构提出进行型式检验要求

出厂检验项目应符合表2规定。

黑龙江省园林绿化施工与养护管理技术导则(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20年5月).pdfJG/T3442011

检验出现1项不合格,应停止检验,排除故障,再检中出现1项不合格,允许排除故障,

出现1项不合格,应停止检验,排除故障,再检中出现1项不合格,允许排除故障,复检中仍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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