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J43T 392-2022 湖南省绿色完整居住社区颐养中心建设标准.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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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J43T 392-2022 湖南省绿色完整居住社区颐养中心建设标准.pdf

为老年人提供集中住宿和照料护理服务的设施,主要指老年照护机构、社区颐养 心等老年人照料设施

为社区的介助、介护老年人提供全托、日托、上门服务等综合功能的社区配套养 服务机构。以五分钟生活圈居住区和十分钟生活圈居住区为基本服务范围,兼顾十 分钟生活圈居住区

2.0.3老年人theagedpeople

土地整理项目施工组织方案手满60周岁及以上的

生活行为依赖扶手、拐杖、轮椅和升降设施等帮助的老年人,部分行为半自 需要依赖他人帮助。包含轻度失能和部分中度失能老年人。

2.0.6介护老年人under nursing aged people

生活行为完全不能自理、依赖他人护理的老年人。包括失能(含重度失能和 中度失能)、认知症老年人。

2.0.7护理型床位elderly CareBeds

在颐养中心中设置的为介助、介护老年人提供照料护理服务的床位

依托社区颐养中心,为居家的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家政服务、康复护理和精神 慰籍等服务的一种社区养老服务形式

以居民步行十五分钟可满足其物质与生活文化需求为原则划分的居住区范围;一 般由城市干路或用地边界线所围合、居住人口规模为50000人~100000人(约17000 套32000套住宅),配套设施完善的地区

以居民步行五分钟可满足其基本生活需求为原则划分的居住区范围;一般由支 及以上级城市道路或用地边界线所围合,居住人口规模为5000人~12000人(约150 套~4000套住宅),配建社区服务设施的地区。

完整居住社区是指为群众日常生活提供基本服务和设施的生活单元,也是社区治 理的基本单元。依据《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GB50180和《完整居住社区建设 标准(试行)》等有关标准规范和政策文件,若干个完整居住社区应构成街区,统筹 配建基本公共服务设施、便民商业服务设施、完备的市政配套基础设施、充足的公共 活动空间,满足各年龄人群居住需求。本标准以五分钟生活圈居住区和十分钟生活圈 居任区为基本服务范围,兼顾十五分钟生活圈居住区

3选址、规模与总平面规划

3.1.1社区颐养中心应按照就近、便捷原则设置。社区颐养中心的服务半径满足步 行距离不宜大于500m、服务居住人口规模不宜大于25000人。 3.1.2社区颐养中心建设选址应符合下列规定: 1应布置在居住社区内相对中心区域。宜与社区医院、社区服务中心等配套公 共服务设施相邻。 2应具有较好的工程地质条件和水文地质条件。 3周边应有便利的水、电、市政道路、公共交通等公用基础设施,主要出入口 距离公共交通站点(包括公共汽车站点、轨道交通站点等)不宜大于300m,不应大 于500m。 4宜邻近社区公园及避难场所,并宜具有良好的绿化环境、自然通风、采光日 照、排水、和防灾等条件。 5应远离污染源、噪声源,远离易燃、易爆、危险品生产和储运区域、高压线 路及其它有危险性的市政设施。 3.1.3新建社区颐养中心应与社区医院统一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 使用。

3.2.1社区颐养中心应根据居住社区的常住老年人口规模和养老服务需求进行配 置,护理型床位总床位数不宜小于1.6床~2.5床/千人居住人口,且不宜小于24床。 3.2.2独立建设的社区颐养中心用地面积不宜小于44㎡/床。 3.2.3社区颐养中心建筑面积不宜小于35m/床。 3.2.4社区颐养中心建设用地应包括建筑、绿化、室外活动场地、晾晒场地和停车 场等,绿地率和停车场用地面积不应低于当地城市规划要求

1建筑布局应功能分区合理、布局紧、管理便捷,宜独立占地、形成院落。 2宜与社区医院临近建设,并应与社区医院有安全便捷的人行通道。 3应合理确定建筑物的朝向、间距,满足采光、通风与消防要求。 4应加强防雨、雪、大风等措施。 3.3.2社区颐养中心宜与社区服务中心联合建设。当联合建设时应设置在相对独立 区域的首层或带有首层专用门厅的连续楼层。 3.3.3独立建设的社区颐养中心应以低层或多层建筑为主,不宜超过三层,主要建 筑物之间宜设置风雨廊。 3.3.4社区颐养中心主要居住和活动用房应有良好的朝向和景观,应避免噪声及废 气对主要居住和活动用房的影响。

3.4.1周边交通与社区道路连接应满足消防、疏散、运输要求,并应避免车辆对人 员通行的影响

救护车、消防车应能直达建筑物主出入口,不应在建筑出入口设置容易阻塞交 施。

且应设置无障碍通道。停车位的数量应符合当地城乡规划的规定,并应满足下列要求 1配建停车场(库)的停车位控制指标应符合表3.4.3的规定:

表3.4.3配建停车场(库)的停车位控制指标(车位/100㎡²)

2在机动车停车场距离建筑物主要出入口处应设置无障碍停车位或无障碍落客 区,且应与无障碍人行通道相连,并应有明显的标志: 3充电设施宜按配建机动车停车位数量的20%设计建设: 4非机动车停车场(库)宜设车棚、存车支架等设施。 3.4.4步行通道系统应独立完整。步行通道宽度不应小于1.20m,并应局部拓宽 宽度不应小于1.80m。地面应平整、防滑、不积水。通往社区医院及主要建筑物的步 行通道宜设置风雨连廊。

3.5.1室外活动场地宜与出入口相邻,且应结合步行通道系统设置,地面应平整、 防滑、不积水。应设置室外休息座椅,且应设置轮椅、助行器停放区。 3.5.2室外活动场地应设置在冬季向阳避风、夏季遮荫处,宜有1/2以上的面积处 于最大建筑日照阴影线之外。室外活动场地人均面积不宜低于2m,可与周边绿地结 合设置。

3.5.3室外活动场地宜设置健身运动器材区、种植养殖区

3.5.4应设置集中绿地,绿化种植宜以乔木为主,灌木为辅,宜采用乔、灌、草相 结合的方式。植物应选择本地常见落叶、常绿树树种搭配。不应采用多刺、飞絮、有 毒性果实或者植物枝叶能分泌有害气体或液体的植物品种。不应种植与风俗不符的树 种。

3.5.5宜运用海绵城市理念设计雨水收集和水体景观,水景深度不宜大于0.5 水景边缘应设置防护设施和警示标识

3.5.6应设置室外标识引导系统,且应易于老年人识别。灯杆、标识、通信、监控 宜实行共杆。

明应进行防眩光设计。

续表 4. 1. 1

2提供介助、介护老年人服务的颐养中心可对照■△部分,其中:新建项目需同时具备 ■△,选择配置○部分:改造项目须具备■部分。 3提供自理老年人日间照料服务的颐养中心可选择配置○部分。

4.2社区颐养中心功能用房与面积指标

4.2.1社区颐养中心各类用房的最小使用面积指标应符合表4.2.1的规定 表4.2.1社区颐养中心各类用房最小使用面积指标(m/床)

5.11社区颐乔中心应符 建筑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二级。 5.1.2两个或两个以上照护单元相邻时,单元入口处应设常开式乙级防火门, 5.1.3社区颐养中心层数不应超过四层,二层及以上楼层设有老年人用房时应设无 障碍电梯,应有1台及以上电梯可容纳担架。电梯厅净深不应小于多台电梯中最大轿 厢深度,且宜大于1.80m。

5.1.4社区颐养中心应进行节能设计,并应符合现行国家及湖南省相关规范、标 的规定

5.1.5社区颐养中心老年人用房建筑抗震设防类别应为重点设防类

5.2.1老年人生活用房宜按照护单元设计,单个照护单元的床位数不应大于60床

服务于介护老年人的照护单元应单独设置并应设门禁,每个照护单元的床位数不应大 于20床。

5.2.2居室、起居室、活动室不应设置在地下室、半地下室,且应有自然通风和 光条件。

5.2.3居室应包括单人间居室、双人间居室和多人间居室。单人间居室和双人间居 室占比不宜小于50%,且服务于介护老年人的单人间居室占比不宜小于30%。 5 2 4民宝设计应练合下列圳定,

5.2.3居室应包括单人间居室、双人间居室和多人间居室。单人间居室和双

1非护理型床位的多人间居室每间床位数不宜大于2床;护理型床位的多人间 居室每间床位数不宜大于4床,床位之间应设置分隔设施。 2居室、起居室、活动室净高不宜低于2.90m。 3居室室内净宽不宜小于3.40m。室内布置应方便老年人使用,且应满足轮椅 和助行器通行、回转与停放的空间需求。床边应留有护理、急救操作空间,

主 当需要护理时,床位长边离采光外墙的墙面间距不应小于0.60m。 5床位长边之间的间距不应小于0.80m。 6靠通道的床位端部与墙面间距不应小于1.05m。 7居室内应设每床独立使用的储藏设施。

5.2.5卫生间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单个照护单元应设置公共卫生间,公共卫生间应临近公共活动区,并应设有 明显标识。每个公共卫生间应设置1个及以上无障碍厕位,也可设置无障碍卫生间, 2居室宜设置独立卫生间,设置独立卫生间的居室占比不宜小于20%。 3卫生间地面高差处应设缓坡过渡,且应采用防滑耐磨材料。卫生间的平面布 置应留有助厕、助浴空间。 3卫生间应采用方便轮椅老年人使用的厕位。便器应为坐式,且应具有自动冲 洗功能;座便器高度宜为0.40m,并应配备安全扶手,扶手距地面高度应为0.70m 4盟洗台台盆应使用挂盆或者半柱盆,侧面应安装扶手。

5.2.6洗浴空间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老年人居室独立卫生间内的洗浴空间应有分隔措施,并应干湿分区, 2未设置独立卫生间的照护单元应在居室相邻处设置公共洗浴空间,浴位数量 应按照护单元床位数测算,每6床~8床设1个浴位。公共洗浴空间宜设置更衣床位 3洗浴空间不应设置浴缸。淋浴设备应便于老年人使用。 4洗浴空间应设座椅和扶手。 5洗浴空间应留有助浴空间。 5.2.7厨房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厨房应设有独立的出入口。 2厨房应设置在相对独立的区域,且应并采取防潮、消声、隔声、通风、除尘 等措施,并应满足卫生防疫等要求。 3厨房墙面、地面应防潮、防霉、易清洁。有水作业房间的地面与相邻房间地 面应采用缓坡过渡,地面应采用防滑材料。

4厨房应设有供餐车停放及加热、消毒的空间。 5.2.8公共就餐空间宜按照护单元分别设置,并应符合以下规定: 1公共就餐空间应与厨房备餐间或餐梯临近,宜具备自然采光通风条件。 2位置应便于老年人到达,入口附近应设置等候休息区。 3座椅通道应满足餐车、轮椅通行需求。 4公共就餐空间宜设置提供自助式和分餐式的空间,且宜设置包厢。 5.2.9单个照护单元应设置护理站和单元起居厅。护理站位置应居中,单元起居厅 内应设有日常起居活动所需的家具设备。 5.2.10污洗空间应分楼层设置,且应靠近污物通道,并应满足便器倾倒、清洗、消 毒设施的要求。污物管道应采取防异味措施,应设置通风排气设备。保洁工具清洗应 分类放置,并应设有消毒专用水池。 5. 2. 111 储藏室应分楼层设置,且应洁污分区。 5.2.12开水间应考虑安全防护措施。 5.2.13 晾晒场地周边应采取防护措施。 0.2.14 洗衣房平面布置应洁污分区、通风良好,并应满足洗衣、消毒、叠衣、存放

5.2.13晾晒场地周边应采取防护措

5.3.1医务用房设计应符合下列要求:

3.2保健室、康复室的地面应平整,表面材料应具弹性,房间平面布局应适应不 康复设施的使用要求。

5.3.3康复室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应设置运动治疗和作业治疗的康复空间,且应设有不少于2种运动康复器械和 2种作业康复器械。 2空间布置应满足通行需求,且应方便轮椅老年人接近和使用各类康复器械。 3应设置康复治疗师办公、更衣、休息和储藏的空间。 4宜设置认知、文体、疗愈性康复景观等特色康复空间。 5.3.4心理疏导室应有独立区域,易于采光、通风,宜暖色调,安静温馨。 5.3.5应设置紧急送医通道。

人保息等候的空间和设施

5.4.4公共活动用房应设置储藏设施。

5.1社区颐养中心的主出入口门厅应设置入住登记区域、服务台、总值班室等。 厅整体氛围应温馨明亮昌平区实验中学图书楼抗震加固施工方案,且应设置座椅、沙发等休息区,并应设置宣传栏、公示栏 设施。

总值班室宜按消防控制室(中控室)设置,并应设置建筑设备控制系统、呼 公和视临控宏

5.5.2总值班室宜按消防控制室(中控室)设置,并应设置建筑设备控

叫报警系统和电视监控系统。

6.1.1社区颐养中心应设置统一完善的给水排水系统。 6.1.2社区颐养中心用水水质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 的有关规定。非传统水源可用于室外绿化及道路浇洒等,不应进入建筑内患者可触及 的生活区域。 6.1.3给水管道设计流速不宜大于1.0m/s,各用水点处供水压力不应大于0.2MPa 卫生洁具、给水配件和设备应选用节水型低噪声产品。 6.1.4卫生间洗手盆、小便斗、大便器等用水点应采用非手动开关,并应采取防止 污水外溅的措施。卫生间地漏应设置在地面最低处,且不应影响通行。 6.1.5建筑应供应热水,并宜采用集中热水供应系统。生活热水系统的能源宜采用 太阳能、热泵等可再生能源。 6.1.6热水供应应有控温、稳压装置,宜采用恒温阀或恒温龙头。冷、热水龙头宜 配有易于老人识别的标识,可采用色标区别。 6.1.7卫生间给水排水管道宜暗敷。给水排水管道不应设置在靠近与卧室贴邻的内 墙。排水系统管材应选用低噪音管材或采用降噪音措施。 6.1.8介护老年人护理型床位居室内的卫生间宜安装冲洗设备 6.1.9社区颐养中心应根据建筑功能需求供应开水或直饮水

2.1社区颐养中心应设置供暖、降温、除霉措施。 2.2社区颐养中心建筑有关用房的室内冬季供暖计算最低温度应符合表6.2.2的 定。 表6.2.2社区颐养中心建筑有关用房的室内冬季供暖计算最低温度(℃)

防城港市城市中心区主体建筑群工程施工组织设计6.2.3供暖系统的散热器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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