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2102T 0054-2022 建筑消防评定技术规程.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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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编号:DB2102T 0054-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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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类别:建筑工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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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2102T 0054-2022 标准规范下载简介

DB2102T 0054-2022 建筑消防评定技术规程.pdf

ICS 91.040 CCS C 80

B2102/T00542

大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合发布 大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GB50683-2011《现场设备、工业管道焊接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pdfDB2102/T0054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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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列文件 可少日 又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 文件。 GB50016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50067 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 GB50084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 GB 50116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 GB50140 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 GB50151 泡沫灭火系统设计规范 GB50160 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标准 GB50166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222 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 GB50261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263 气体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281 泡沫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354 建筑内部装修防火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370 气体灭火系统设计规范 GB50444 建筑灭火器配置验收及检查规范 GB50877 防火卷帘、防火门、防火窗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974 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 GB51251 建筑防烟排烟系统技术标准 GB51309 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技术标准 GB25506消防控制室通用技术要求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建筑消防评定 消防技术服务机构依据设计文件、消防法律法规、消防技术标准等,对建筑通过资料审查、现场检 查测试、综合评定后作出评定结论,并按照本文件编制评定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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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由若干使用性质或功能相近的子项组成的项目,如自动喷水灭火系统、防火分隔、火灾自动 统等。

3.3 评定子项 指性质、功能单一的项目,可以包含若干个检查内容,如喷头、安全出口、火灾探测器等, 3.4 综合评定

指性质、功能单一的项目,可以包含若干个检查内容,如喷头、安全出口、火灾探测

4.1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和评定人员应恪守职业道德、行业自律准则,诚实守信,公平竞争,自觉维 护建筑消防评定市场秩序。 4.2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应严格建筑消防评定工作过程管理,规范评定行为,保证评定质量,对出具 的建筑消防评定报告负责。 4.3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和评定人员应具备相关的从业条件和资格,执业范围应与其从业条件、资格 和服务内容相符合。消防技术服务机构根据评定项目需要成立有以下人员组成的评定项目组:消防技 术服务机构技术负责人1名,应为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评定项目负责人1名,应为一级注册消防工 程师;建筑防火、消防设施的评定负责人应为注册消防工程师:其他评定人员应为注册消防工程师或 者具备建(构)筑物消防员四级及以上职业资格。 4.4建筑消防评定由消防技术服务机构组织实施,建筑建设(产权)单位等应为评定工作提供必要 的条件,真实、全面地提供评定所需要的技术资料,指定相关人员配合开展检查、测试等评定工作。 4.5建筑消防评定应按照资料审查、现场抽样检查及功能测试、综合评定的程序进行。建筑消防评 定应在资料审查合格后,方可进行现场抽样检查及功能测试。 4.6已通过消防设计审核、审查的建筑,未经消防验收或备案的,依据消防设计审核时消防技术标 准提出建议 建筑,依据建筑年限所适用的消防技术标准进行建筑消防 评定,应按现行的消网 4.8建筑消防评定的现场抽样检查及 测试应按照《建筑消防评定记录参照表》(附录A)的内容遂 项进行,并如实记录结果。表中未涵盖的其他内容,可依据消防技术标准及此表格式自行续表, 4.9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对于建筑消防评定不合格需要申请复查的建筑,应查阅有关整改资料及证明 文件,并对不合格项目全部进行检查及功能测试,如实记录结果,填写《建筑消防评定复查记录参照 表》(附录)。

.1 建筑消防评定内容包括资料审查、现场抽样检查及功能测试、综合评定。 5.2 建筑消防评定应审查的资料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a 建筑建设(产权)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营业执照及资质等证明文件: b 建筑工程消防设计文件、竣工验收图纸等相关资料; 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文书、备案凭证或证明建筑年限文书等: d 反映消防产品(材料)质量的资料主要包括:消防产品质量合格的证明文件,具有防火性能要 求的装修材料文件等; e 建筑结构、室内外装饰、消防设施等维修改造相关资料: f 根据建筑消防评定实际情况需要提供的其他文件、资料

建筑消防评定内容包括资料审查、现场抽样检查及功能测试、综合评定。 建筑消防评定应审查的资料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a 建筑建设(产权)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营业执照及资质等证明文件: b) 建筑工程消防设计文件、竣工验收图纸等相关资料; 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文书、备案凭证或证明建筑年限文书等: d 反映消防产品(材料)质量的资料主要包括:消防产品质量合格的证明文件,具有防火性能要 求的装修材料文件等: e 建筑结构、室内外装饰、消防设施等维修改造相关资料; f)根据建筑消防评定实际情况需要提供的其他文件、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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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建筑消防评定不合格,复查整改问题涉及建筑结构和消防设施改造的,除审查5.2条规定的资 料外,还应审查如下资料: & 承担整改工程的设计、施工单位资质证明文件、执业资格证明文件; b 新增加消防产品的质量合格证明文件; C 新增加有防火性能要求的建筑构件、建筑材料、室内外装修装饰材料质量合格文件、检验报告 等。

5.4现场抽样检查及功能测试内

a)建筑类别与耐火等级: 建筑耐火等级和主要承重构件的耐火极限应严格执行设计文件,并符合GB50016规定要求; 除特殊规定外,墙、柱、梁、楼板、屋顶承重构件、疏散楼梯等构件的燃烧性能应符合GB50016 规定要求: 钢结构构件的防火处理应严格执行设计文件,耐火等级应符合消防技术标准的要求。 b)总平面布局,包括防火间距、建筑高度等项目: 防火间距:建筑之间的距离,加油加气站、石油化工企业、石油库、易燃易爆化学品工厂与相 邻建筑的距离,工厂、仓库等建筑与周围居住区、公共设施、厂矿企业的距离,以及其场区内 部建筑物、设施相互之间的距离,U型或山型等建筑两翼之间的距离,均应符合消防技术标准 的要求; 一不同危险类别和耐火等级建筑的高度、层数以及防火分区的设置、面积等应执行设计文件,应 符合消防技术标准的要求。 5.4.1灭火救援设施:包括消防车道、消防救援场地、消防救援窗、直升机停机坪、消防电梯等项目。 具体如下: a)消防车道:消防车道的设置、净宽、净高、转弯半径、坡度、回车场等,应符合GB50016规 定要求; b)消防救援场地:消防救援场地的布置形式,设置位置,消防救援场地的尺寸,消防救援场地之 间的间距以及场地与建筑之间的间距等,应符合GB50016规定要求; C 消防救援窗:消防救援窗的设置位置,数量,标识,距室内地面间距,窗口的净高度和净宽度 等,应符合GB50016规定要求; d)直升机停机坪:距离设备机房、电梯机房、水箱间、共用天线等突出物的间距,出口的数量及 宽度,灯光标志,消防设施的布置等,应执行设计文件并符合消防技术标准的要求; e) 消防电梯:消防电梯停靠、轿厢内装修材料、消防电梯井、机房与相邻电梯井、机房的防火分 隔、消防电梯前室面积等,应执行设计文件并符合消防技术标准的要求。 5.4.2平面布置:包括消防控制室、消防水泵房等设备用房的布置,相关消防技术标准中有位置要求 场所(如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托儿所、幼儿园,儿童活动场所,老年人照料设施等)的设置位置等 项目。具体如下:人 a),防火分区:建筑的防火分区及分区内的防火分隔单元,应执行设计文件,并符合消防技术标准 的要求; b 建筑功能场所的设置: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托儿所、幼儿园,儿童活动场所,老年人照料 设施等相关消防技术标准中有位置要求的场所,应执行设计文件,并符合消防技术标准的要求: 消防控制室:单独建造的消防控制室的耐火等级,附设在建筑内的消防控制室的设置位置,消 防控制室穿墙处的送、回风管,疏散门的设置等,应符合消防技术标准的要求; d 消防水泵房:单独建造的消防水泵房的耐火等级,附设在建筑内的消防水泵房设置楼层及室内 地面与室外出入口地坪高差,消防水泵房的疏散门设置,消防水泵房防止水淹的措施,消防水 泵房防火封堵等,应符合消防技术标准的要求 燃油或燃气锅炉房:燃油或燃气锅炉房的设置位置、建筑耐火等级、防火分隔措施、储油间的 设置、相邻部位使用功能、疏散门和疏散通道的设置等,应符合消防技术标准的要求; 柴油发电机房:柴油发电机房的设置楼层位置;柴油发电机房贴邻部位的使用功能;柴油发电 机房火灾报警装置和灭火设施的设置;储油间储油量等,应符合GB50016规定要求。 5.4.3建筑保温及外墙装饰:建筑外墙的外保温材料、屋面保温材料、建筑外墙装饰材料的燃烧性能

a)建筑类别与耐火等级:

系统构造,应符合消防技术标准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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紫昕花庭1#、2#楼施工组织设计DB2102/T00542022

.4.10防烟排烟系统,包括系统设置、风机、管道、系统功能等项目。具体如下: a 机械防烟排烟系统:包括风机、风机控制箱、管道、排烟口、排烟阀、排烟防火阀、防火阀、 电动排烟窗等的设置、材料规格、数量、安装、功能等,应执行设计文件并符合消防技术标准 的要求; b) 自然排烟:自然排烟窗(口)的面积、数量、位置、开启方向应执行设计文件并符合消防技术 标准的要求。 6.4.11电气,包括消防电源、消防配电、电力线路及电器装置、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等项目。 具体如下: a)消防电源:供配电负荷等级、转换时间、供电时间、容量,符合消防技术标准的要求; 消防配电:消防用电设备供电回路,消防控制室、消防水泵房、消防电梯、防排烟机房等处的 供电设备主、备电源自动切换装置,消防设备的配电箱标志,切换备用电源的控制方式及操作 程序,应符合消防技术标准的要求; C 电力线路及电器装置:配电线路敷设及防护措施,架空线路与保护对象的间距,开关、插座、 灯具、蓄电池等电器装置的发热情况和隔热、散热措施等,应符合技术标准的要求: 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的设置位置、连续供电时间、转 换时间、照度、灯具安装等,应执行设计文件并符合消防技术标准的要求。 .4.12 建筑灭火器,包括配置、种类、数量、布置等,应执行设计文件并符合GB50140规定要求。 .4.13 泡沫灭火系统,包括防护区、泡沫储罐、泡沫比例混合和泡沫发生装置、泡沫喷头、系统功能 等项目。具体如下: 防护区:防护对象的设置位置、性质、系统选型等,应执行设计文件,并符合消防技术标准的 要求; b 泡沫储罐:设置位置、泡沫灭火剂种类、数量、有效日期等,应执行设计文件,并符合GB50151 规定的要求; 泡沫比例混合和泡沫发生装置:泡沫比例混合和泡沫发生装置的设置、规格、数量、安装等, 应执行设计文件,并符合消防技术标准的要求; d 系统功能:泡沫灭火系统控制方式、发泡倍数、供给速率等,应执行设计文件,并符合GB50151 规定的要求。 .4.14 气体灭火系统,包括防护区、灭火剂储存、驱动装置、管网、喷嘴、系统功能等项目。具体如 : a) 防护区:保护对象的设置、用途、可燃物种类、防护区结构及耐火等级等,应执行设计文件, 并符合消防技术标准的要求; b) 灭火剂储存:储存容器的数量、规格、位置、固定方式,灭火剂的充装量、压力、备用量等 应执行设计文件,并符合消防技术标准的要求; C 驱动装置:驱动装置的规格、型号、数量,驱动气瓶的充装量、压力,选择阀及信号反馈装置 的规格、型号、位置、标志等,应执行设计文件,并符合消防技术标准的要求; d 管网:管道及附件的材质、布置、连接方式等,应执行设计文件,并符合消防技术标准的要求: 喷嘴:喷嘴的规格、型号、安装位置、方向等,应执行设计文件,并符合消防技术标准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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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统功能:气体灭火控制器、主备电源切换、电磁阀、选择阀等功能,应执行设计文件,并符 合消防技术标准的要求。 5.4.15其他消防设施设备的检查。其他消防设施设备:民用、工业建筑和特殊场所涉及的其他消防设 施设备,应符合消防技术标准的要求。 5.4.16其他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强制性条文规定的项目,以及带有“严禁”“必须”“应”“不

现场抽样检查及功能测试应按照子项评定的程序进行。建筑消防手续合法性根据建筑实际情况 性说明,不参与评定结论的判定。

丽江国际花园A、B、C栋施工组织方案6. 2子项的检查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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