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T 14560-2022 履带起重机.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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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类别:建筑工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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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 14560-2022 履带起重机.pdf

.4.2三色指示灯报警装

应在司机室外明显位置设置三色(绿色、黄色、红色)指示灯报警装置。三色指示灯指示起重机实际 截荷状况应符合4.8.3a)的规定。

起重机应设置臂架顶端警示灯。

601酯化配合车间高支模施工方案起重机应设置臂架顶端警示灯。

4.8.4.5安全监控管理系统

安装安全监控管理系统的起重机应符合GB/T28264的规定

4.8.4.6防护装置

8.4.6.1.控制装置位置的设计应确保安全距离符合GB/T12265.3和GB/T23821的规定。 8.4.6.2在正常工作或维修时,为防止异物进人或防止其运行对人员可能造成危险,应设置保护装 。起重机上外露的、有可能伤人的零部件,如开式齿轮、链轮、链条等,均应装设防护罩/栏。 .8.4.6.3防护罩/栏应牢固可靠。防护罩/栏应能承受一个90kg重的人而不会发生永久变形 8.4.6.4如果安全通道只可能带个人保护装置(如安全带)和/或移动通道系统(如移动平台或移动梯 12

4.8.4.6.1控制装置位置的设计应确保安全距离符合GB/T12265.3和GB/T23821的规定。 4.8.4.6.2在正常工作或维修时,为防止异物进入或防止其运行对人员可能造成危险,应设置保护装 置。起重机上外露的、有可能伤人的零部件,如开式齿轮、链轮、链条等,均应装设防护罩/栏。 4.8.4.6.3防护罩/栏应牢固可靠。防护罩/栏应能承受一个90kg重的人而不会发生永久变形 4.8.4.6.4如果安全通道只可能带个人保护装置(如安全带)和/或移动通道系统(如移动平台或移动梯 12

子),应在说明书中提供选择、安装及安全使用的

4.8.4.7安全警示标志

应在起重机的可能发生危险的部位或工作区域设置明显可见的安全警示标志,安全警示标志应符 合GB/T15052的规定。

5.1.22 燃油箱内应有1/3~2/3的油量,液压油箱的油面应在油面指示器规定的刻度范围内。 5.1.3 地面应坚实、平整,倾斜度不应大于0.5%。 5.1.4 作业性能试验时,风速不应大于8.3m/s;结构试验时,风速不应大于4m/s。 5.1.5 试验时的环境温度在一20℃~40℃。 5.1.6试验载荷应标定准确,相对于标定值的允差应符合GB/T21457的规定。 5.1.7在不影响试验效果的情况下,试验项目可按试验内容和载荷情况相互穿插或组合进行

试验时,应准备试验大纲和试验记录等

桁架臂起重机外形尺寸见图2,箱形臂起重机外形尺寸见图3。测定项目为: 最长主臂长度和最长副臂长度; b)最长主臂最大起升高度; 起重机外廊尺寸:总长(L/L')、总宽(B2)和总高(H); 履带的相关尺寸:履带长度(L3)、履带接地长度(L)、履带宽度(B,)、履带高度(H)和两 总宽(伸/缩)(B/B)。

桁架臂起重机外形尺寸见图2,箱形臂起重机外形尺寸见图3。测定项目为: 最长主臂长度和最长副臂长度; b)最长主臂最大起升高度; 起重机外廊尺寸:总长(L/L")、总宽(B2)和总高(H); 履带的相关尺寸:履带长度(L3)、履带接地长度(L)、履带宽度(B,)、履带高度(H)和两履带 总宽(伸/缩)(B2/B)。

图2桁架臂起重机外形尺寸

5.3.2操纵力及操纵行程

图3箱形臂起重机外形尺寸

操纵手柄和纵路板日 操纵手柄和操纵踏板的技 板中央点的直线移动距离

板中央点: 口操纵踏板中央点的直线移动距离

5.3.3.1最高起升速度

以最高速度起升,测量吊钩通过2m(主钩)行程所需要的时间,计算起升速度。试验重复三次,取 其平均值作为最高起升速度。试验工况如下: 桁架臂起重机试验工况为基本臂为70°仰角、空载; 箱形臂起重机试验工况为基本臂为最大仰角、空载

以最高速度起升,测量吊钩通过2m(主钩)行程所需要的时间,计算起升速度。试验重复三次, 均值作为最高起升速度。试验工况如下: 桁架臂起重机试验工况为基本臂为70°仰角、空载; 箱形臂起重机试验工况为基本臂为最大仰角、空载

5.3.3.2最低稳定起升速度

最长主臂、额定载荷工况时,测量吊钩通过1m(副钩)行程所需要的时间,计算起升速度。试 三次,取其平均值作为最低稳定起升速度

5.3.3.3最高回转速度

以最高速度左、右回转,测量回转360°所需要的时间,试验重复三次,计算回转速度,取其平均值作 为最高回转速度。工况如下: 桁架臂起重机:基本臂为70°仰角、空载; 箱形臂起重机:基本臂为最大仰角、空载

5.3.3.4变幅时间

基本臂、空载工况时,测量臂架在工作仰角范围内以最高速度全程起臂、落臂所需要的时间,试验重 复三次,取其平均值作为变幅时间

5.3.3.5主臂伸、缩时间

箱形臂起重机主臂为最大仰角、主钩空载,以最高速度由全缩(或全伸)状态运动到全伸(或全缩)状 态,各试验三次,分别取三次试验结果的平均值作为主臂伸、缩时间的测定值。 对于需要人工或机械作辅助以达到伸缩的主臂,允许分段测量伸、缩时间

外观检查一般为目测检查,这种检查应不拆卸任何零部件或 同时还应检查全部必备的证书是否提供并经过审核。 目测检查不应少于如下项目: a)焊缝质量; b)表面涂装质量; c)主臂上的维修通道; d)司机室地面防滑、门窗定位、安全玻璃使用、第二出口; 安全防护装置; 防止钢丝绳跳出卷筒的装置; g) 滑轮的防止钢丝绳脱槽装置; h)滑轮支承处的润滑装置; 起重作业时人手可触及的滑轮组的滑轮罩壳; ) 吊钩的标记和防脱装置,吊钩滑轮组的挡绳装置; k)液压管路、线束的敷设及保护; ) 操纵件的操作、标牌和标志; m)液压油油位; n)起重机标牌和额定起重量图表

5.5.1最高行走速度

空载; 基本臂仰角为45°; 一起升和回转制动器均处于制动工况。 分别测量起重机以最高速度前进或后退各20m所需的时间,计算起重机的最高行走速度。 试验重复各三次,分别取前进或后退三次试验的平均值作为起重机的最高行走速度。

试验工况为: 空载; 基本臂为45°仰角; 起升和回转制动器均处于制动工况。 起重机在没有人工干预的情况下,以最低稳定速度前进或后退行走各20m的跑偏量e。 试验重复三次,取最大值作为起重机的跑偏量。跑偏量测试图见图4。

5.5.3行走制动功能

空载; 基本臂为最大仰角; 起升和回转制动器均处于制动工况。 起重机在低速挡行走状态,以允许最高速度行走,能够可靠制动,测量试验重复三次

5.5.4履带架伸缩功能

检查起重机各机构能否在规定的工作范围内正常动作,各种指示和限位装置是否能工作正常

5.6.2.1吊钩升隆

基本臂、主臂十固定副臂或主臂十变幅副臂的臂架组合时,起升吊钩,当吊钩达到设计规定的极限 位置时高度限位器报警,并自动停止吊钩起升动作。操作强制开关后可继续向相同方向动作。试验重 复三次。

5.6.2.2起升卷筒上钢丝绳过放

警,并自动停止向危险方向运动。操作强制 方向动作。试验重复三次。

基本臂分别以高速和低速进行全程范围内左右各回转360°,左右回转过程各制动一次。试验重复 三次。

主臂由全缩(或全伸)状态运动到全伸(或全缩)状态,以低速和较高速度各进行三次,伸、缩过 各制动一次。

对主臂十变幅副臂和超起装置的臂架组合形式,分别使主臂、变幅副臂或榄杆的防后倾装置 月。臂架或榄杆的后倾角度到限制位置时,系统自动报警,并自动停止向危险方向运动,可向安全 力作。试验重复三次。

验证起重机各机构在起吊相应工况100%额定起重量的试验载荷时的性能。 验证超载保护装置、三色指示灯和安全监控管理系统的报警功能,

定载荷试验的臂架组合、试验工况和试验循环内容见表4 每种工况按表4规定的一次循环内容重复试验3次,

表4额定载荷试验(续)

表4额定载荷试验(续)

5.7.2.2带载行走

5.7.2.2.1标准工况试验

量的 荷,载荷起升到离地高度500mm左右,起重机以最低稳定速度直线前进和后退行走各20m

或后退行走过程中各制动一次。试验重复三次

5.7.2.2.2超起工况试验

相应的超起平衡重、超起平衡重回转半径、中长主臂、最小工作幅度、臂架位于行走方向的正前方, 起吊带载行走工况100%额定起重量的试验载荷,载荷起升到离地高度500mm左右,起重机以最低稳 定速度直线前进和后退行走各20m。 前进和后退行走过程中各制动一次。试验重复三次

5.7.2.3安全装置验证

在试验过程中,验证超载保护装置、三色指示灯和安全监控管理系统的报警功能。

验证起重机的各机构在起吊相应工况110%额定起重量时各机构和制动器的功能。 验证超载保护装置、三色指示灯和安全监控管理系统的报警功能。 在试验过程中或试验结束后,检查起重机的零部件是否产生对起重机的性能与安全有影响的损坏, 连接处没有出现松动或损坏

5.8.2.1起吊110%额定载荷

动载荷试验的臂架组合、试验工况、试验循环内容见表5。 每种工况按表5规定的一次循环内容重复试验三次。

5.8.2.4安全装置验证

在试验过程中,验证超载保护装置、三色指示灯和安全监控管理系统的报警功能: a)试验载荷在相应工况100%~110%额定起重量时,额定起重量限制装置应连续报警,并自动 停止向危险方向运动,允许向安全方向动作,操作强制开关后可继续向相同方向动作; b)试验载荷超过相应工况100%额定起重量时,三色指示灯的红灯亮,并报警

验证起重机及其各部分结构的承载能力。 在试验过程中或试验结束后,检查起重机的零部件是否产生裂纹、永久变形、油漆剥落;零部件 生对起重机的性能与安全有影响的损坏、连接处没有出现松动或损坏

在标准工况和超起工况时分别进行如下试验 起重机在基本臂、基本臂十最短副臂组合,臂架处于最不利的方向,起吊相应工况额定起重量最大 值的1.25倍试验载荷,载荷起升到离地高度200mm左右,停留10min后,再下降到地面。 注:不能采用最大起重量工况进行试验的箱形臂起重机,允许在最大起重力矩的工况下进行试验

5.10整机抗倾覆稳定性

验证起重机的静稳定性、抗后倾覆稳定性。

5.10.2静态稳定性

5.10.2.1基本臀

5.10.2.2最长主臂

臂架处于起重机稳定性最不利位置,臂架仰角处于产生最大倾覆力矩的工作幅度、起吊相应 1.25P。十0.1F)的试验载荷。慢速起升载荷到一定的离地高度,停留10min。

5.10.2.3最长主臂+最长副臂(含固定副臂或变幅副臂)

臂架处于起重机稳定性最不利位置,臂架仰角处于产生最大倾覆力矩的工作幅度、起吊相应工况 (1.25P。十0.1F)的试验载荷,分别对不同的臂架组合形式进行试验。慢速起升载荷到一定的离地高 度,停留10min。 注:最长主臂为安装最长副臂时的最长主臂

5.10.3抗后倾覆稳定性

按设计工况配置对基本臂进行试验。臂架位于最大仰角,分别处于起重机的正侧方、正前方和正后

表6可靠性试验(续)

属于a)、b)和e)的情况时,应接表E.1规定的项目进行检验;属于c)、d)两种情况时 的项目进行检验

目进行检验。 3起重机的合格判定见表7。

6.3.3起重机的合格判定见表7

首次样机不合格,允许对其缺陷项目进行修复、调试或更换易损件后,重检其缺陷项目。如重检仍 不合格,应重新抽取样机。第二台样机再不合格,则判样机不合格。制造商应对该型号的产品进行整 改,整改完成后再进行型式检验,

注1:在四组组合中,任一组合的判定数被达到,则产品或样机为不合格。 注2:重复的检验项目其故障只计算一次。

使用说明书应符合GB/T9969的规定。使用说明书的主要内容至少应包括以下内容: a) 安全说明; b) 技术特性说明; ) 使用、操作说明; d 装配、起吊、拆卸和运输的说明; e 故障分析与排除说明; f)维修和保养说明。

7.2.1起重机标志和各种指示信息应包含中文。 7.2.2厂 应在起重机机身明显位置固定标牌,标牌应符合GB/T13306的规定。 7.2.3 标牌至少应包括以下内容:

7.2.1起重机标志和各种指示信息应包含中文。

7.2.1起重机标志和各种指示信息应包含中文。 7.2.2应在起重机机身明显位置固定标牌,标牌应符合GB/T13306的规定。 7.2.3标牌至少应包括以下内容:

a) 产品型号和名称; b) 最大起重量; c) 额定功率; d) 出厂编号; e) 生产日期; 制造商名称。

8.1.3起重机至少应附有如下随行文件:

离子膜烧碱生产设备安装工程施工组织设计GB/T14560—2022

a)产品合格证; b) 使用说明书; c)装箱单; d)随机备件和随机工具清单

8.2.1整机分解后的外形尺寸、重量应符合运输条件。 B.2.2主要运输部件应在明显位置设置永久性的质量(重量)标识。 3.2.3 在运输过程中,应将固定起重机的机械锁止装置或液压锁止装置锁止。 B.2.4驾驶员在运输前或运输中,应检查部件是否处于运输状态。应有措施保证起重机其他装载零件 已锁定。

DB33/T 1132-2017 全装修住宅室内装饰工程质量验收规范.pdf起重机贮存应符合GB/T22358的有关规定。

GB/T14560—2022

图A.1不带超起装置的桁架臂起重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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