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34/T 4288-2022 综合管廊运行维护技术规程(附条文说明).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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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编号:DB34/T 4288-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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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类别:建筑工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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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34/T 4288-2022标准规范下载简介

DB34/T 4288-2022 综合管廊运行维护技术规程(附条文说明).pdf

续表 5. 5. 4

5.5.5照明系统的照度及应急照明电源持续供电时间应符合 现行国家标准《城市综合管廊工程技术规范》GB50838的有关 规定,并满足巡检、维护、廊内作业、应急处置的需求。 5.5.6照明系统调整供电方式,或由于环境、天气等极端异常 情况导致灯具大面积损坏、照明系统瘫痪时,应对照明系统进 行评估,确定是否大中修

5.6.1消防系统运行维护对象应包括自动灭火系统、火灾自 动报警系统、灭火器材和防火封堵等设施设备。 5.6.2消防系统巡检的项目和内容应符合表5.6.2的规定

某大厦工程主承建部分钢结构工程施工组织设计5.6.2消防系统巡检的项目和内容应符合表5.6.2的

表5.6.2消防系统巡检项目和内

方系统维护项目和内容应符合表

表5.6.3消防系统维护项目和内

5.6.4消防系统运行维护工作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

5.6.4消防系统运行维护工作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消 防设施的维护管理》GB25201等有关规定。 5.6.5当发生以下情形之一时,应对消防系统进行评估,确定 是否大中修: 1在现有技术条件下,不能通过日常维护达到现行标准的: 2 超出消防器材产品使用年限的; 3 其他设计说明或使用手册要求的情况。

5.7.1标识系统运行维护对象应包括介绍牌、管线标识、设备 设施标识、消防指示标识、引导标识、里程标识、方向标识、节点 标识和警示标识等。

5.7.1标识系统运行维护对象应包括介绍牌、管线标识、设备

设施标识、消防指示标识、引导标识、里程标识、方向标识、节点 标识和警示标识等。 5.7.2标识系统巡检内容应包括标识清晰度、安装牢固程度 位置及缺损情况等。

5.7.2标识系统巡检内容应包括标识清晰度、安装牢固程度 位置及缺损情况等。

5.7.2标识系统巡检内容应包括标识清晰度、安装宰固程度

5.7.3标识系统维护内容应包括清洁、加固、修复或更换。

5.8环境与设备监控系统

5.8.1环境与设备监控系统运行维护对象应包括环境监测仪 器仪表、监控设备配电控制箱和配管配线等。 5.8.2环境与设备监控系统运行应满足下列规定:

1实时监测功能正常; 2 运行状态正常; 联动控制各子系统,并在联动命令发出后,准确反馈设 备联动执行情况; 4 数据的收集、存储和汇总功能正常; 报警功能正常。 5.8.3 环境与设备监控系统巡检项目和内容应符合表5.8.3的 规定。

8.3环境与设备监控系统巡检项目

5.8.4环境与设备监控系统维护项目和内容应符合表5.8.4的 规定。

5.8.4环境与设备监控系统维护项目和内容应符合表5.8.4的

8.4环境与设备监控系统维护项

或生产厂商规定产品寿命,或达到表5.8.5建议的使用年限值 时宜予以更换,

表5.8.5环境与设备监控系统设备设施建议使用年限

5.9.1安全防范系统的运行维护对象应包括视频监控、入侵

5.9.2安全防范系统运行应满足下列规定:

.9.2安全防范系统运行应满足下列规定: 1对综合管廊进行24小时视频监控的功能正常,并能实 现录像、回放、存储等功能; 2对入侵、门禁系统非正常进入、通讯异常等进行报警的 功能正常; 3电子巡更记录及数据导出功能正常; 4 逃生并盖的监视、控制及联动功能应正常; 5人员定位系统功能运行正常。

表5.9.3安全防范系统巡检项目和内容

5.9.4安全防范系统维护项目和内容应符合表5.9.4的规定。 表5.9.4安全防范系统维护项目和内容

5.9.4安全防范系统维护项目和内容应符合表5.9.4

5.9.5安全防范系统设备设施在达到设计的使用年限或生产 一商规定产品寿命,或达到表5.9.5建议的使用年限值时宜予 以更换

9.5安全防范系统设备设施建议便

续表 5. 9. 5

5.10.3通信系统巡检项目和内容

表5.10.4通信系统维护项目和内容

续表 5. 10. 4

5.10.5通信系统设备设施在达到设计的使用年限或生产)商

5.10.5通信系统设备设施在达到设计的使用年限或生产厂商 规定产品寿命,或达到表5.10.5建议的使用年限值时宜予以 更换。

表 5. 10. 5 通信系统设备设施建议使用年限

6.1.1智慧管理平台运行维护对象应包括软件、硬件和数据。 6.1.2智慧管理平台应动态维护,宜结合新技术实现综合管 廊智慧管理。 6.1.3智慧管理平台运行维护内容应包括软件和硬件的巡 检、维护、升级或更新改造,以及数据的运行维护。 5.1.4智慧管理平台功能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城市地下综 合管廊运行维护及安全技术标准》GB51354的有关规定。

6.2.1软件运行维护对象应包括基础软件和应用软件,其中基 出软件包括操作系统、数据库软件等,应用软件包括子系统组成 软件、统一管理平台和地理信息系统,宜采用大数据预警、三维可 视化等,巡检方式宜采用机器人巡检、机器嗅觉等智能化方式。

1 基础软件的运行状态、系统访问、系统监控等功能正常; 2 应用软件的数据采集、监测、报警、存储等功能正常; 3 应用软件内各子系统之间联动控制功能正常; 4 应用软件与外部信息平台通信功能正常。 .2.3 软件的巡检项目和内容应符合表6.2.3的规定

表 6.2.3软件巡检项目和内容

续表 6. 2. 3

4软件的维护项目和内容应符合表6.2.4的规定。

6.2.4软件的维护项目和内容应符合表6.2.4的规定

表6.2.4软件维护项目和内容

.2.5当发生以下情形之一时,应对有关软件进行评估,确定 是否更新改造: 1 软件存在重大安全漏洞或故障的; 2 因附属设施更新换代,软件不能满足运行维护要求的; 3 软件架构、功能无法满足实际运行维护要求的; 4 其他宜进行更新改造的情况

6.3.1硬件运行维护对象应包括工作站、服务器、大屏显示设 备、数据存储设备和移动式智能终端设备等

6.3.1硬件运行维护对象应包括工作站、服务器、大

6.3.2硬件的运行应满足以下夫

1工作站、服务器、大屏显示设备和数据存储设备等外观 无损坏、运行状态显示正常、工作温度正常、无异味、无异常噪声; 2移动式智能终端网络联通、数据采集、应用分析、联动 控制等功能正常。

表6.3.3硬件巡检项目和内容

6.3.4硬件的维护项目和内容应符合表6.3.4的规定

表6.3.4硬件维护项目和内容

是否大中修: 1现有技术条件下,不能通过修复、更换维持系统正常运 行的; 2 硬件无法满足软件更新改造需求的; 3其他设计说明或使用手册要求的情况

6.4.1数据运行维护对象应包括基础数据和衍生数据

6.4.1数据运行维护对象应包括基础数据和衍生数据。 6.4.2数据运行维护应符合现行安徽省《综合管廊运维数据 规程》DB34/T3750的有关规定,数据标准应满足设计要求。 6.4.3数据运行应满足智慧管理平台需求,宜建立数据获取 和使用安全规范,明确数据使用者的数据获取方式、服务接口、 授权机制、数据使用权限范围等

6.4.4数据维护要求宜满足下列规定:

1数据宜集中存储、定期备份,定期对存储设备空间使用 请况进行检查,空间不足时应及时清理或扩容; 2运行维护所产生的基础数据及衍生数据应及时更新; 3宜制定数据销毁规范制度,提出各类数据销毁场景应 采用的销毁手段,明确销毁方式和销毁要求。

7.0.1人廊管线单位应按年度编制管线巡检和维护计划,报 运营管理单位备案:入廊管线单位应严格按照备案的维护时间 买施所属管线的维护。 7.0.2入廊管线单位应对入廊管线开展巡检和维护工作;停 止运行、封存、报废的管线应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 7.0.3入廊人员进入天然气舱前,应进行静电释放,并检测可 燃气体浓度,在确认符合安全要求之前不得进入。进人天然气 舱不得携带火种,并应配备防爆工器具,穿戴防静电服、防静电 鞋等。 7.0.4入廊管线单位应在管线入廊前向综合管廊产权单位提 出入靡由请

7.0.5办理管线入廊业务时,人廊管线单位应向综合管廊运 营管理单位提出入廊申请,并办理入廊审批手序,经同意后方 可展入廊作业等工作

7.0.5办理管线入廊业务时,入廊管线单位应向综合管廊运

7.0.6入廊作业单位应符合以下规定

1进入综合管廊开展作业前,应向运营管理单位提出申 青,经同意后方可入廊; 2在廊内作业时,应满足运营管理单位相关管理要求; 3在综合管廊、缆线廊等廊外工作并作业时,应做好有毒 有害气体检测、通风等必要的安全措施; 4开展涉及动火、用电、登高等特种作业的,应持证上岗 并提前向运营管理单位申请,经同意后方可开展作业; 5在施工作业时,应遵循入廊申请时确定的时间、范围 出人位置等,不得在申请之外的范围参观、逗留; 6作业结束时,应通知运营管理单位赴现场验收检查

8.1.1安全管理应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

8.1.1安全管理应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 则,并应保证安全管理的全面性及预控措施的有效性。 8.1.2安全管理宜采用监控、专项监测、人员值守等手段,实 时监控综合管廊运行安全状态。发现异常情况时应及时采取 相应的措施。

时监控综合管廊运行安全状态。发现异常情况时应及时采取 相应的措施。

员物资配备,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8.2.1安全管理应覆盖巡检、维护、检测、监测和大中修 行维护各环节。

8.2.3运营管理单位从事廊内巡检工作时:

1应在保障巡检人员安全的前提下,对综合管廊运行环 境进行巡视和检查; 2应制定并严格遵守巡检安全规程; 3发现安全隐患应及时记录并上报。

8.2.4运营管理单位从事廊外巡检工作时

1应及时发现和上报安全控制区内的施工活动,跟踪并 监督施工单位制定综合管廊外部施工防护方案,防护方案备案 后施工方可进行; 2应保障各口部防入侵保护设施正常运行,并应建立人 员安全出入管理台账:

3发现其他安全隐惠应及时记求开上报。 8.2.5入廊进行维护、检测监测和大中修等工作前,入廊作业 单位应向入廊作业人员进行技术及安全交底,并进行入廊安全 培训。

时,人员装备、应用设备及仪器操作程序等工作应符合相应的 防爆安全规定。

时,人员装备、应用设备及仪器操作程序等工作应符合相应的

8.2.7综合管廊10KV及以上电力电缆入廊时,电缆接头应

符合综合管廊运行维护的要求 8.2.8综合管廊运营管理单位应定期组织安全隐患排查工 作,建立安全隐惠治理台账,跟踪落实隐惠整改。 8.2.9安全管理工作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城市地下综合管

8.3.1运营管理单位应建立应急联动机制。

8.3.1运营管理单位应建立应急联动机制。 8.3.2运营管理单位应建立健全廊内火灾、水灾、触电及气体 泄漏等事故的应急预案;人廊管线单位应编制涉及管线自身安 全的的应急预案,并在运营管理单位备案

8.3.3应急预案应包含综合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和王

8.3.4运营管理单位应根据综合管廊的事故风险特点,

本单位的应急预案演练计划某建设工程项目砖胎模施工方案,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应急预案的培 训和演练。

8.3.5应定期开展应急预案的评估和修订,宜每年修订一次,

8.3.5应定期开展应急预案的评估和修订,宜每年修订一次, 并应根据管线入廊情况和周边环境变化等及时进行修订、完善。 8.3.6运营管理单位应配备应急抢修队伍、应急设备和应急 物资并建立应色估班制底

物资,并建立应急值班制度

动有关应急响应程序,及时处置;应急处置结束后,应对应急预 案实施情况进行总结评估

某压气站施工方案信息管理系统的衔接。

图纸、文件、数据时应按国家保密工作相关规定进行管理,并应 等合现行国家标准《信息安全技术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基本 要求》GB/T22239和现行行业标准《城建档案业务管理规程》 CJJ/T158的有关规定。

1为便于在执行本规程条文时区别对待,对要求严格程 度不同的用词说明如下: 1)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 正面词采用“必须”,反面词采用“严禁”; 2)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 正面词采用“应”,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 3)表示充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做的: 正面词米用“宜”,反面词采用“不宜”; 4)表示有选择,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这样做的,采用“可”。 2条文中指明应按其他有关标准执行的写法为:“应符合 …的规定”或“应按…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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