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镇民用氢气输配系统工程技术规程.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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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标

城镇民用氢气输配系统工程技术规程

(征求意见稿) 2022.10.17

维修改造工程施工组织设计.docx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标准

城镇民用氢气输配系统工程技术规程

主编单位:中国市政工程西南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中国市政工程华北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批准单位: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 施行日期:202X年XX月XX日

根据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关于印发《2021年第一批协会标准制、修订计划》的通知》(建 标协字【2021】11号)的要求,在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 制定本规程。 本规程的主要技术内容是:1、总则;2、术语;3、基本规定;4、供氢站和掺氢站设计;5、掺 氢天燃气调压设施;6、城镇氢气输配管道设计;7、工程施工及验收;8、安全运行管理和维护等。 本规程的某些内容可能直接或间接涉及专利,本规程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这些专利的责任。 本规程由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燃气专业委员会负责管理,由中国市政工程西南设计研究总 完有限公司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执行过程中如有意见或建议,请将有关资料或建议寄送解释 单位(地址:四川省成都市双流区创意路1899号,邮编:610218)。 主编单位:中国市政工程西南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中国市政工程华北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2术语. 基本规定 4供氢站和掺氢站设计 4.1选址 1.2总图布置 4.3工艺设计 4.4土建设计 4.5给水排水及消防设施, 4.6电气装置 4.7自控及仪表 12 4.8采暖通风 13 5掺氢天然气调压设施 6城镇氢气输配管道设计 6.1管道的计算流量及水力计算 15 6.2管道的设置和敷设. 6.3管道及附件设计和选用 18 7工程施工及验 一般规定 21 7.2材料和设备的进场检验 21 .3管道的敷设安装和焊接施工及检验 22 7.4管道试验及吹扫 .5工程竣工验收 8安全运行管理和维护 25 8.1一般规定... 25 8.2氢气输配系统的泄漏检测 .25 8.3管道及管道附件运行与维护 .25 8.4压缩机的运行与维护 26 8.5储存和输送操作 .26 本规程用词说明. .27 引用标准名录.. .28 附:条文说明..

1.0.1为规范城镇氢气输配工程的设计、施工及运维,符合安全适用、性能可靠、经济合理、 呆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环境的要求,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稳定运行,制定本规程。 .0.2本规程适用于向城镇居民、商业用户供应作为燃料用的新建、扩建或改建的城镇民用氢 气工程设计、施工和运维。 1.0.3本规程不适用于制氢站、氢气或掺氢天然气长输管道供气系统及交通运输工具上的氢气 供气系统。 .0.4城镇民用氢气输配工程的建设、运行维护除应符合本规程的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 有关标准的规定。

2.0.1城镇氢气urbanhydrogen

将一定比例的氢气掺入天然气得到的混合气体燃料。 2.0.3城镇氢气输配厂站townhydrogentransmissionanddistributionplantstation 向城镇用户供应氢气或掺氢天然气的专门场所。包括燃料电池氢气供应站、掺氢天然气 供气站和掺氢天然气调压站。 2.0.4燃料电池氢气供应站fuelcellhydrogensupplystation 以氢气储配为主要功能,向城镇氢燃料电池用户供应氢气的专门场所。简称供氢站。 2.0.5掺氢天然气供气站hydrogendopednaturalgassupplystation 以氢气储配以及天然气和氢气掺混为主要功能,向城镇用户供应掺氢天然气燃料的专门 场所。简称掺氢站。 2.0.6掺氢天然气调压站hydrogendopednaturalgaspressureregulatingstation 将调压装置设置在独立并专用的围墙或建(构)筑物内,以调节掺氢天然气压力为主要 功能的专门场所。包括调压装置、控制室及围护结构等。 2.0.7独立设置的掺氢天然气调压装置independenthydrogendopednaturalgaspressure regulatingdevice 将调压装置放置于专用箱体,设于用气建筑物附近,承担用气压力的调节。包括调压装 置和箱体。悬挂式箱称为调压箱,落地式箱称为调压柜。

将一定比例的氢气掺入天然气得到的混合气体燃料。 2.0.3城镇氢气输配厂站townhydrogentransmissionanddistributionplantstation 向城镇用户供应氢气或掺氢天然气的专门场所。包括燃料电池氢气供应站、掺氢天然气 供气站和掺氢天然气调压站。 2.0.4燃料电池氢气供应站fuelcellhydrogensupplystation 以氢气储配为主要功能,向城镇氢燃料电池用户供应氢气的专门场所。简称供氢站。 2.0.5掺氢天然气供气站hydrogendopednaturalgassupplystation 以氢气储配以及天然气和氢气掺混为主要功能,向城镇用户供应掺氢天然气燃料的专门 场所。简称掺氢站。 2.0.6掺氢天然气调压站hydrogendopednaturalgaspressureregulatingstation 将调压装置设置在独立并专用的围墙或建(构)筑物内,以调节掺氢天然气压力为主要 功能的专门场所。包括调压装置、控制室及围护结构等。 2.0.7独立设置的掺氢天然气调压装置independenthydrogendopednaturalgaspressure regulatingdevice 将调压装置放置于专用箱体,设于用气建筑物附近,承担用气压力的调节。包括调压装 置和箱体。悬挂式箱称为调压箱,落地式箱称为调压柜

2.0.6掺氢天然气调压站hydrogendopednaturalgaspressureregulatingstation

2.0.8氢气工艺装置hydrogenprocessunit

用于氢气装卸、过滤净化、计量、加(减)压等氢气输送的工艺设备,不包含以氢气储 存为目的的储氢容器以及氢气集中放空装置

2.0.9储氢容器gaseoushydrogenstoragevessel

储存氢气的压力容器,包括罐式储氢压力容器和瓶式储氢压力容器。

储存氢气的压力容器,包括罐式储氢压力容器和瓶式储氢压力容器。 2.0.9临氢材料materialsincontactwithhydrogen 城镇民用氢气系统正常工作时,与氢直接接触的材料

城镇民用氢气系统正常工作时,与氢直接接触

3.0.1氢气气质质量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氢气第1部分:工业氢》GB/T363 的有关规定。掺氢天然气气质质量应符合《城镇燃气分类和基本特性》 规定。

的有关规定。掺氢天然气气质质量应符合《城镇燃气分类和基本特性》GB/T13611的 规定。 3.0.2城镇民用氢气工程输配管道的设计工作年限不应低于30年。 3.0.3采用既有天然气管网输送掺氢天然气时,氢气掺入比例应根据下游既有输配管网的材 料、连接方式及用户设备等对氢气的适应性综合确定,掺氢天然气的氢气含量不应大 于5%(体积百分数)。新建掺氢天然气输配管道且不与既有天然气管网连接时,输送 的掺氢天然气中氢气含量不应大于20%(体积百分数)。 3.0.4城镇氢气输配工程中氢气输配管道最高工作压力不应大于1.6MPa,掺氢天然气输配管 道最高工作压力不应大于4.OMPa。 3.0.5掺氢站与城镇天然气门站和储配站、天然气调压站、液化天然气供应站、压缩天然气 供应站等厂站的合建站,设计与施工除应符合本规程的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标 准《燃气工程项目规范》GB55009、《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50028和《压缩天然气供 应站设计规范》GB51102的有关规定。 3.0.6供氢站与加氢站的合建站,设计与施工除应符合本规程的规定外,尚应符合现行国家 标准《加氢站技术规范》GB50516的有关规定。供氢站与加氢站合建时,合建站的等 级应根据总储氢量按本规程第4.1.1条的规定划分。 3.0.71 供氢站、掺氢站应结合氢源供应方式进行设计,可采用氢气长管拖车运输、氢气管束 式集装箱运输、管道输送或站内自备制氢系统等方式提供氢源。 3.0.8供氢站、掺氢站站内设有自备制氢系统时,制氢系统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氢气站设 计规范》GB50177的有关规定。 3.0.9掺氢大然气应加臭,加臭剂质量、添加量及检测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城镇燃气加臭 技术规程》CJJ/T148的有关规定。 3.0.10城镇氢气输配工程使用的临氢材料应选用有成熟使用经验或经试验验证具有良好氢 相容性的材料。金属材料氢相容性试验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氢气储存输送系统第2 部分:金属材料与氢环境相容性试验方法》GB/T34542.2和《氢气储存输送系统第 3部分;金属材料氢脆敏感度试验方法》GB/T34542.3的规定。

1供氢站、掺氢站的等级划分应符合表4.1.

表4.1.1供氢站、掺氢站的等级划分

4.1.2场站选址应符合城镇国土空间规划、城镇燃气专项规划、氢能专项规划的要求,并应 与城镇的能源规划、环保规划等相结合。 4.1.3场站宜位于所在地区全年最小频率风向的上风侧,在山区或丘陵地区,厂址应避免选 择在窝风地段。 4.1.4场站应避开山洪、滑坡等不良地质地段,且周边应具备交通、供电、给水排水及通信 等条件。 4.1.5 一、二级供氢站、掺氢站应设置在城市的边缘或相对独立的安全地带,并应远离居 住区、学校、影剧院、体育馆等人员密集的场所。在城市中心区不应建设一级供氢站、 掺氢站。 4.1.6场站的防洪标准不得低于站址所在地的防洪标准。一级、二级场站的防洪标准不宜低 于洪水重现期50年一遇,三级场站不宜低于洪水重现期30年一遇,四级场站不宜低 于洪水重现期20年一遇。 4.1.7 供氢站、掺氢站站内的氢气工艺设施与站外建、构筑物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表4.1.7 的规定。

表4.1.7氢气工艺设施与站外建、构筑物的防火间距(m)

工业企业的变压器总油量大于5t的室外降压变电站。低于上述规格的室外变配电站或变压器可按生产厂房对 待。 4.1.8站外建筑物(不含重要公共建筑)与供氢站、掺氢站相邻面的外墙应为非燃烧体,且 无门、窗洞口的实体墙及无外露的燃烧体屋檐河塘清淤施工方案,建筑物耐火等级不低于二级时,站内 氢气工艺设施与该站外建筑物的防火间距不应低于表4.1.7规定防火间距的75%。 4.1.9站外建筑物(不含重要公共建筑)与四级供氢站、掺氢站之间设置有不小于0.2m厚 的钢筋混凝土实体防护墙或厚度不小于6mm且支持牢固的钢板,高度高于氢气工艺装 置顶部0.5m及以上,且不应低于2.5m,宽度不应小于氢气工艺装置长度或宽度方向 两侧各延伸1Ⅲ时,站内氢气工艺装置与站外建筑物(不含重要公共建筑)的防火间 距不应低于表4.1.7规定防火间距的50%,且不应小于8m。站内氢气工艺装置设置上 述实体防护墙后与城市道路的安全间距不应小于5m。 4.1.10掺氢站站内天然气工艺装置与站外建、构筑物的防火间距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城镇 燃气设计规范》GB50028、《压缩天然气供应站设计规范》GB51102的有关规定。掺 氢站站内掺氢天然气工艺装置与站外建、构筑物的防火间距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城 镇燃气设计规范》GB50028的有关规定。 4.1.11当供氢站与加氢站合建时,应采用围墙将加氢站加气区、加气服务用站房与站内其他 设施分隔开。 4.1.12当本规程未做规定时,供氢站、掺氢站站内建(构)筑物的防火间距应符合现行国家 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的有关规定。

4.2.1供氢站、掺氢站站内总平面应分区布置,并应分为生产区和辅助区。生产区工艺设施 宜布置在站内辅助区主要建筑物及明火、散发火花地点的全年最小频率风向的上风侧 4.2.2供氢站、掺氢站站内的氢气工艺设施与站内建构筑物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表4.2.2的 规定。

表4.2.2氢气工艺设施与站内建构筑物的防火间距(m)

4.2.3当供氢站与加氢站合建时,合建站内氢气工艺装置之间及工艺装置和储氢容器之间的 防火距离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加氢站技术规范》GB50516的有关规定。 4.2.4掺氢站站内天然气工艺装置与站内建、构筑物的防火间距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城镇 燃气设计规范》GB50028、《压缩天然气供应站设计规范》GB51102的有关规定。掺 氢站站内掺氢天然气工艺装置与站内建、构筑物的防火间距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城 镇燃气设计规范》GB50028的有关规定。 4.2.5掺氢站与城镇天然气厂站的合建站站内天然气储罐与氢气储罐应布置在不同的罐区。 氢气球型储罐和天然气球型储罐区之间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相邻较大罐直径,且不应 小于20m;卧式储罐组之间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相邻较大罐长度的1/2,

4.2.6掺氢站站内天然气工艺设施与氢气工艺设施间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表4.2.6的规定。

4.2.6掺氢站站内天然气工艺设施与氢气工艺设施间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表4

表4.2.6站内工艺设施间的防火间距

钢结构工程冬季施工方案表储氢容器的防大距离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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