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3502/T 105-2023 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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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3502/T 105-2023 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pdf

ICS93.080.01 CCS P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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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五环公路施工组织设计厦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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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 总 说 明 第一部分土建工程 第二部分机电安装及装修工程 .269 第三部分系统安装工程. 第四部分场段及运营控制中心工程 .676 参考政策性文件 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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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制单位:厦门市建设工程造价站 厦门轨道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北京中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审定人员:王忠华王新宇张周小炜张忠凯贺小平 赵列远

编制人员:方全冯佳杨朝晖刘文彤姚克松文志安 李伟康文智邓小波张明超汪双敏任渭平 孙洁潘地土王燕珊季玉猛魏红鹃杜尚坤 谢道麟陈烨茜韩鹏立许星

L.1 本文件提供的通用卷计价清单分别编制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措施项目清单,并对每个清单项 目的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单位、计量规则、工作内容在《计量规范》基础上进行 进一步的规定。 2.2 2 执行及推荐选用的定额:不限定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使用何种定额。相应取费标准,可参考福 建省及厦门市相应的现行政策性文件,但原则上不应超过取费范围和计费标准,

3.1本文件提供的通用卷计价清单主要包括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及措施项目清单、其他项目清单, 单位工程汇总清单、单项工程汇总清单、工程项目汇总清单的内容详见招标文件提供的内容 3.2 措施项目清单按车站或区间分为单价措施项目及总价措施项目两部分。 3.3 计价清单的项目包括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工程量计算规则、计价工作 内容等部分。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的项目编码制定规则参照《计量规范》的各专业工程的项目 编码的基础上进行修改、补充,项目编码按九位阿拉伯数字+字母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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暂列金额单独在税后列项,包含在投标报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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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一部分土建工程. 工程量计量规则 1.1一般规定. 1.2工程量计量细则 10 1.3通用清单(详见清单附录) 16 附录1车站工程., 17 附录1.1明挖车站 17 附录1.2盖挖车站 48 附录1.3高架车站 72 附录1.4地面车站 101 附录2区间工程.... 122 附录2.1盾构区间. 122 附录2.2明挖区间及U型槽 .141 附录2.3暗挖区间... 166 附录2.4高架区间 178 附录2.5地面区间... 197 附录3交通疏解及其他配套工程, 215 附录3.1交通疏解工程 215 附录3.2管线迁改工程 221 附录3.3交通设施迁改工程 231 附录3.4路灯迁改工程 243 附录3.5路面维护工程 251 附录4措施项目.... 254 附录4.1总价措施项目 254 附录4.2单价措施项目 257

1.1.1本规则所有工程项目,除个别注明者外,均采用中国法定的计量单位。 1.1.2计价工作内容是为完成该项目的主要工作,凡工作内容中未列的其他工作为该项目的附属工 作,应参照各项目对应的招标文件技术要求或设计图纸综合考虑在报价中。 1.1.3本规则的计量与支付,应与合同条款、工程量清单以及图纸同时阅读,工程量清单中的任意编 码的支付项目均应在满足合同约定前提下,方能计量支付。 1.1.4按合同提供的材料数量和完成的工程量应符合本规则的工程量计算规则的规定。承包人应提供 一切计量设备和条件,并保证其设备精度符合要求, 1.1.5除非监理工程师另有准许,一切计量工作均应按监理工程师书面指示进行并在监理工程师在场 的情况下,由承包人测量、记录,工程量应由承包人计算,由监理工程师审核。工程量计算的 副本应提交给监理工程师并由监理工程师保存。 1.1.6全部必需的模板、脚手架的搭设费用、材料摊销费及其他材料,应包括在工程量清单中所列的 相关支付项目中,均不单独计量。 1.1.7材料或构件的场内垂直或水平运输所需机械的使用台班费,应包括在工程量清单中所列的相关 支付项目中,均不单独计量。 1.1.8除监理工程师另有批准外,凡超过图纸所示的面积或体积,都不予计量与支付。 1.1.9钢筋、钢板或型钢计量时,应按图纸或其他资料标示的尺寸和净长计算。搭接、接头套筒、焊 接材料、钢材损耗、下脚料和定位架立钢筋、马凳筋等措施性钢筋应包括在工程量清单中所列 的相关支付项目中,则不予单独计量。 1.1.10除非另有规定,计算面积时,其长、宽应按图纸所示尺寸线或按监理工程师指示计量。对于面 积在1m以下的固定物(如检查井等)不予扣除。 1.1.11结构物计量应按监理工程师认可的并已完工工程的净尺寸计算,钢筋的体积不扣除,倒角不超 过0.15m×0.15m时不扣除,体积不超过0.03m的开孔及开口不扣除,面积不超过0.15m× 0.15m的填角部分也不增加。 1.1.12所有以延米计量的结构物(如管涵等),除非图纸另有标示,应按平行于该结构物位置的基面或 基础的中心方向计量。 1.1.13土方体积可采用平均断面积法或似棱体公式计算。 1.1.14发包人提供的图纸中的工程数量表内数值,仅供施工作业时参考,并不代表支付项目,因此不 能作为计量与支付的依据。

1.1.15区间长度的计算按终点里程减起点里程长度再加长链、减短链进行计算。 1.1.16车站、区间人防工程的二衬结构按照专业设计院的人防图进行计算。 1.1.17回填级配砂石比重按照1.6t/m计算。回填粘土比重换算系数1.4t/m。 1.1.18计量精度: (1)以个、项、套、根、系统、、台、组、具、座等为单位的项目数量不保留小数,钢材(钢 筋、钢板、钢管)以吨计的数量保留三位小数,其他项目的数量均应保留两位小数。钢材比重按照五金 手册执行。 (2)综合单价精确到人民币“分”,其他均精确到人民币“元”。 (3)计算过程中的常数值应保留两位小数,如圆周率定为3.14。

(1)明挖基坑土石方:基坑放坡开挖、不带内支撑基坑开挖:土石方按照基坑土石方开挖及运输 (不带内支撑)清单执行;带内支撑基坑开挖:冠梁底以上土石方按照场坪土石方开挖及运输清单执 行;冠梁底以下按照基坑土石方开挖及运输(带内支撑)清单执行(底板下翻梁所占的体积计算至该 工程量中),不区分土方、淤泥和石方。设计图示开挖线以外的施工措施放坡、外放等工程量不予计 算,该部分工程量包含在清单综合报价中。需扣除道路路面及路基所占体积,道路路面及路基拆除在 交通疏解中另行计量。 (2)计算基坑土石方工程量按照设计图示标高进行计算,如实际现场地面高出或低于图纸设计地 坪标高的土方由施工单位与监理单位共同做网格图测量,建设单位及时掌握现场情况并委托第三方进 行复测,进行数量认定,当工程量差异在施工图数量的土5%范围内,工程量不调整,超出土5%范围部 分按合同约定及相关管理办法办理。 (3)顶板以上回填方量应扣除防水层、找平层、保护层的厚度,如顶板上面为道路,还应将此部 分道路所占的体积扣除。 (4)暗挖土石方按设计图示断面(结构初衬外边线)面积乘以长度计算,超挖及格栅外放增加的 工程量包含在清单综合报价中,核算时不得重复计算,不区分土方和石方。 (5)盖挖基坑土石方:半盖挖基坑土石方清单执行明挖基坑土石方相关规定;全盖挖基坑土石 方:顶板底以上土石方按照场坪土石方开挖及运输清单执行,顶板底以下按照盖挖土石方开挖及运输 清单执行(底板下翻梁所占的体积计算至该工程量中),不区分土方、淤泥和石方。设计图示开挖线 以外的施工措施放坡、外放等工程量不予计算,该部分工程量包含在清单综合报价中。需扣除道路路 面及路基所占体积,道路路面及路基拆除在交通疏解中另行计量。 (6)盾构区间土石方按设计图示断面(管片外径)面积乘以长度计算,管片外径以外超挖部分工 程量包含在清单综合报价中,核算时不得重复计算,不区分土方和石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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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雨水迁改土石方:雨水迁改土石方开挖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需扣除道路路面及 占体积,道路路面及路基拆除在交通疏解中另行计量

(1)临时钢支撑、腰梁及纵向连系梁工程量按设计图示尺寸以质量计算,包括:临时钢管支撑、 临时钢板支撑、临时型钢支撑、钢围標、格构柱的型钢连系梁和剪刀撑等。 (2)永久钢支撑、腰梁及纵向连系梁工程量按设计图示尺寸以质量计算,包括:永久性型钢支 撑、永久性钢腰梁(如锚索钢腰梁)等。 (3)钢支撑、腰梁及纵向连系梁中工程量按设计图示尺寸以质量计算,钢楔、抱箍,搁置点所用 铁件、托架、钢牛腿、连接杆件、有关连接的节点构造不另增加质量;施加预应力、按设计要求进行 换撑时增设暗梁、围標后细石混凝土填充等包含在综合报价中,不另计量。 (4)以钢管支撑为主的固定端、活络头、法兰盘等附属构件按临时钢支撑清单计量,如设计未明 确中间法兰盘的制作,则不予计算,如设计图纸有制作说明但布置形式不明确,则按照6米一节进行 计算。 (5)围护结构中冠梁、钢支撑(含换撑)的预埋铁件按围护结构中的预埋铁件清单执行,工程量 以质量计算。主体结构中的预理件(含预理吊钩、钢板、型钢、各类材质套管等)按主体结构中的预 埋件清单执行,按项合价包干。 (6)预应力锚索张拉用的固定钢支座质量计入钢腰梁清单中,预应力锚索按设计图示钻孔深度以 长度计算。 (7)钢腰梁按清单计算规则按设计图示尺寸以质量计算,该钢腰梁指永久支护,不拆除;若需拆 除按临时钢支撑计算。腰梁托架、钢牛腿、连接杆件、有关连接的节点构造不另增加质量,该部分工 程量含在清单综合报价中。

(8)喷射混凝土(桩间)清单工程量按混凝土喷射面积乘以设计图示厚度D(厚度D的示意图女 以立方米计算,桩间缝隙处增加的喷射混凝土工程量不单独计算,该部分工程量所增加的费用投

青单报价中综合考虑,合同执行期间,单价不予

桩间网喷混凝土示意图

(9)岩面、坡面喷射混凝土,清单按混凝土喷射位置单独列项,工程量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 算。 (10)机械成孔灌注桩按设计图示以有效长度计算,埋入冠梁内的部分不计算工程量,成孔不区 分土石比例,空钻部分不单独计算(除格构柱桩、抗拔桩空桩等外),该部分工程量包含在清单综合 报价中。 (11)水泥劲性搅拌围护桩(SMW工法桩),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重叠部分体积不重复计 量。工法桩的长度按有效桩长计算建筑电气配电箱(盘)安装施工工艺,即冠梁底至桩底间的长度。 (12)咬合搅拌桩、咬合旋喷桩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重叠部分体积不重复计量。

1.2.3导管、注浆项目

(1)封闭掌子面喷射混凝土(含钢筋或玻璃纤维筋)综合考虑在暗挖土石方综合单价中,不单独 计算。 (2)袖阀管注浆、普通土体加固注浆(所有部位)、惟幕加固注浆、全断面加固注浆、半断面加 固注浆工程量按设计注浆加固土体体积计算,其中暗挖区间惟幕加固注浆、全断面加固注浆、半断面 加固注浆工程量自隧道图示开挖线起算,因隧道开挖预留变形量而增加的加固数量已含在清单综合单 价中,不单独计算。 (3)超前支护注浆、管棚加固注浆、自进式锚管加固注浆、锁脚锚杆(管)注浆包含在超前小导 管、管棚和锚杆(管)的综合单价中,不单独计算。 (4)初支背后注浆、二衬背后注浆为隧道延长米计算,注浆预埋管含在综合单价中,不单独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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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风险源等级变化为特级风险源的,重新计算风险源加固费用,注意风险源加固注 道超前注浆重复,重复量应予扣除

(1)施工缝、变形缝按主要材料拆分列清单项目,核算根据清单计价规则按设计图纸标示结构尺 寸以延长米计算。 (2)环向施工缝计算原则,设计图纸只说明布置范围,应按照设计图纸说明范围的中间值计算; 图纸未明确的按审批后的施工组织方案布置形式计算;都未说明的暂按暗挖9米一道,明挖20米一道 计算。 (3)涂膜防水层、柔性防水层按设计图示尺寸以结构外包面积计算Q/SY 1450-2011 建设工程监理合同规范.pdf,单价中已包含防水附加层、 加强层、防水卷材搭接补强层(如接缝处喷涂速凝沥青橡胶)和不同部位连接的包边层费用,即防水 附加层、加强层、防水卷材搭接补强层和不同部位连接的包边叠加层(如:明挖侧墙防水与顶板防水 搭接层)工程量不予计算。 (4)柔性防水的找平层已综合包含在柔性防水的单价中,不另行计算。 (5)涂膜防水的保护层按设计图尺寸以面积计算。

(1)混凝土的计算规则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单价中已包含混凝土外加剂,不单独计算费 用。 (2)关于现浇砼的柱、梁、板、墙的划分界限,墙、柱子从基础(底板)顶面开始计算;梁与板 交接处按照板计算(梁只计算凸出板面的部分,底板下翻梁工程量计入底板中);梁与墙交接处按照 墙计算,板与墙交接处墙按照净高(底板上表面至顶板的下表面)计算;梁板与柱交接处按梁板计 算,柱按净高计算(柱高自柱基上表面(或楼板上表面)至上一层板或梁的下表面之间的高度),靠 墙的腋角混凝土体积并入墙的混凝土体积计算,不靠墙的腋角并入相邻板的混凝土计算;暗梁、暗 柱、与墙或板同时施工的过梁不单独计算,并入相应墙或板中。结构底板中的集水坑混凝土工程量计 入结构底板混凝土工程量中。 (3)暗挖隧道喷射混凝土的工程量按照设计图示尺寸计算,不考虑格栅外放增加的工程量。 (4)喷射混凝土临时支护项目不包含混凝土拆除、外运的费用,发生时执行拆除钢筋混凝土项 目。 (5)水下灌注混凝土按照设计明确的标号组价,如设计说明要求提高一个标号的视为此费用含在 投标报价中,提高的标号价格不予调整。 (6)型钢混凝土柱中型钢骨架所占体积按(密度)7850kg/㎡扣除。

2.6钢筋及金属结构工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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