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3401/T 272-2022 城区菜市场建设与管理规范.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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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3401/T 272-2022 城区菜市场建设与管理规范.pdf

ICS10.040.03 CCS C 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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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

JC/T 2474-2018 机械喷涂抹灰石膏合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

本文件按照GB/T1.1一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 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合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出并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合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合肥市瑶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合肥市庐阳区市场监督 管理局、合肥市蜀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合肥市包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场监督 管理局、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合肥新站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陈明、杨三龙、曹鹏程、吴翔、张非、王海燕、陆容、吕荣军、赵军、曾涛 彭松、夏芳、何勇、许立维。

城区菜市场建设与管理规范

本文件规定了城区菜市场建设和管理的场地环境、公共设施设备、经营设施设备、商品管理、卫生 管理和市场管理。 本文件适用于城区菜市场的新建、改造与管理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城区菜市场citypropervegetablemal

在合肥市城区(瑶海区、庐阳区、蜀山区、包河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新站 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由城区菜市场开办方(管理方)提供固定商位(包括摊位、店铺、营业房等)和 相应设施设备,提供物业管理服务,实施经营管理,有多个经营户进场从事蔬菜、肉类、蛋类、水产品、 禽产品、乳制品、豆制品、调味品、熟食卤品、腌腊制品、水果、粮油制品、副食品等各类食用农产品 农副产品零售的固定集中交易场所。

不可食用肉inedibleme

“三腺”(甲状腺、肾上腺和有病变的淋巴结)、伤肉、霉变肉、病死肉等有毒有害肉。

D.5 废弃物waste 蔬菜的枯败叶,水产品的头、内脏等不可食用部分和有毒、有害及变质水产品。 3.4 无害化处理innocenttreatment 将病死动物及不符合卫生要求的畜禽体或病变组织器官等经过处理达到对人畜无害要求的过程。

废弃物waste 蔬菜的枯败叶,水产品的头、内脏等不可食用部分和有毒、有害及变质水产品。 3.4 无害化处理innocenttreatment 将病死动物及不符合卫生要求的畜禽体或病变组织器官等经过处理达到对人畜无害要求的

4.1.1城区菜市场选址应符合城市规划、土地利用规划等要求。 4.1.2城区菜市场设置应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符合交通、环保、消防等规定,与城区改造、居住区 和社区商业建设相配套。宜按中心城区菜市场服务半径800m、非中心城区菜市场服务半径1200m,服 务居民1.5万~2万人的标准设置。 4.1.3以城区菜市场外墙为界,直线距离1km以内,应无有毒有害等污染源和生产或贮存易燃、易爆 有毒等危险品的场所。

4.3.1应按照商品种类“划行归市”的原则设置交易区,同类商品区域应相对集中,分区标志清晰。 4.3.2水产区、禽产品区、熟食区、豆制品区等在业态布局时应遵循干湿分离、荤素分离原则,水产 区与熟食区直线距离应≥15m。水产区等易产生污水的业态不宜设置在市场主人口附近。 4.3.3两层或多层城区菜市场,水产区宜设置在底层区域;宜将干货等业态设置在二楼或三楼,以保

4.3.4城区菜市场内根据需要可设置自产自销交易区。 4.3.5城区菜市场内应按照相关规定设置禽产品交易区。 4.3.6城区菜市场经营腌腊制品、熟食卤品、酱菜调味品、粮油制品、南北货食品的宜设专柜或专间, 4.3.7城区菜市场内应设有市场管理人员办公室、监控室等配套用房。 4.3.8城区菜市场宜设置顾客休息区、母婴室和供经营户休息、用餐、会议、培训等用的“经营户之 家”。 4.3.9城区菜市场应按规划要求配有相应的机动车停车场和非机动车停车区域,应充分利用地下空间 设置停车场(库)。

4.4.1城区菜市场应根据规划区域的居住人口、服务半径、消费需求等因素确定占地面积。新建城区 菜市场建筑面积应≥1000㎡,其中生鲜农产品经营面积宜大于总面积70%。 4.4.2新建城区菜市场配套的机动车停车场宜占商业用房面积的20%以上。 4.4.3营业用房面积不宜低于10㎡

4.5.1城区菜市场主出入口门头应有明显的名称、标识,非主出入口应标注“菜市场出人口”字样。 4.5.2城区菜市场内通道应保持畅通,按照相关要求设置安全疏散指示标志。 4.5.3城区菜市场内应设置“禁止吸烟”标志。 4.5.4城区菜市场地面应按照排水、防滑、易清扫的要求,铺设防滑地砖等材料,向通道两侧排水通 道倾斜,坡度设计应科学合理,保证通道无积水。山 4.5.5内墙(含立柱四周)应贴墙面砖,高度不低于3m;顶棚装饰宜简洁,应采用燃烧性能为A级装 修材料。 二+ 4.5.6城区菜市场内各种管道、线路、设施设备应尽可能隐蔽设置。 4.5.7柜台上方应设置照明灯架,并在灯架上设置明显的商品种类标识。 4.5.8场内经营户字号标牌、广告牌、店铺招牌等应统一规范

4.5.1城区菜市场主出入口门买应有明显的名称、标识,非主出入口应标注“菜市场出入口”字样。 4.5.2城区菜市场内通道应保持畅通,按照相关要求设置安全疏散指示标志。 4.5.3城区菜市场内应设置“禁止吸烟”标志。 4.5.4城区菜市场地面应按照排水、防滑、易清扫的要求,铺设防滑地砖等材料,向通道两侧排水通 道倾斜,坡度设计应科学合理,保证通道无积水。山 4.5.5内墙(含立柱四周)应贴墙面砖,高度不低于3m;顶棚装饰宜简洁,应采用燃烧性能为A级装 修材料。 二+ 4.5.6城区菜市场内各种管道、线路、设施设备应尽可能隐蔽设置。 4.5.7柜台上方应设置照明灯架,并在灯架上设置明显的商品种类标识。 4.5.8场内经营户字号标牌、广告牌、店铺招牌等应统一规范。

5.1.1城区菜市场内经营用水应保证足够的水量、水压,并符合GB5749的要求。用水设施配置应符 合国家节约用水相关规定,宜在保证满足用水卫生标准的条件下使用循环用水。 5.1.2新建城区菜市场给水主管网宜贴梁底敷设,同时应采用智能水表供水到经营户, 一户一表。水 产区供水到户,熟食经营区供水到专间,其他摊位供水到经营区。 5.1.3城区菜市场内应配置高压水冲洗装置。 5.1.4消防用供水设施应按要求配置到位,并保证足够的水压,

5.2.1城区菜市场的排水系统均应按照雨污分流原则进行设计。污水水质应符合GB/T31962的要求, 面源污染严重的区域应单独设置污水处理设施。 5.2.2室内型城区菜市场应单独设置污废水收集系统。市场内所有污废水(生活污水、冲洗水、洗涤 水等)均应接人污废水收集系统。水产品、蛋禽类等排水单元周边应设置截污盖板沟。宰杀及清洗区域 应单独设置倾倒池接人污废水系统,倾倒池内应设置格栅,且栅条间隙不宜>10mm。 5.2.3开型(非露天)城区菜市场应分别设置雨水及污废水收集系统。雨水经收集后应接人雨水系 统,不应散排。雨水系统宜设置初期雨水弃流设施,现场条件不具备的区域,应设置地面冲洗水截流设 施,避免地面冲洗水及初期雨水等散排入市政雨水系统。污水系统应充分考虑集中排水及散排污水,宜 通过设置截污沟、倾倒池、污水管网等设施对上述污水进行收集排放。截污沟应设置于合理位置不应有 雨水混入。倾倒池同室内型城区菜市场要求。 5.2.4城区菜市场范围内餐饮类排水户应设置隔油设施。存在门前经营及倾倒污水需求的排水户应设 置倾倒池,倾倒池要求同室内型城区菜市场要求。 5.2.5城区菜市场内截污盖板沟接人管道前均应设置格栅,栅条间隙不宜>10mm;雨水口均应设置截 污挂篮,其开孔率应≥50%,最大孔隙≤40mm;城区菜市场污水接人市政管网前应设置化粪池或格栅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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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预处理设施。场内上下水道应确保畅通,采用沉井式暗渠(暗管)排水系统,并设防鼠隔离网。主通 道与购物通道交叉处应设窖井,窖井间距不宜>10m,柜台内侧设地漏。有地下车库的市场按照建筑要 求另行设计。购物通道下水道必须设计为暗道防止异味上传,应设暗沟。 5.2.6市场肉类经营区下水应加装油水分离器,水产海鲜类下水应加装防鱼鳞设施。 5.2.7排水管道应选择符合相关标准要求的管材,采用不锈钢材料或耐腐蚀、易清洗的材料制作地漏。

5.3.1城区菜市场内应配备符合用电负荷、安全的供电设施,宜单独设置配电室。电线铺设应以暗线 为主,并配备漏电防护装置和专业的配电维修人员 5.3.2城区菜市场内各经营区域应配备带接地线的符合低压电器使用的电源插座,水产区域应使用防 水插座,插座高度>1.8m。 7品L 5.3.3城区菜市场内环境照明按超市标准设计,按区域划分不同色调。供电设施配置应符合GB50034 的规定,满足消费经营需求。柜台(操作台)上方灯光照度应达到100lx,肉类分割剔骨操作台灯光照 度不小于200lx。场内通道应配备照明灯,各出人口应设置应急照明。 5.3.4城区菜市场内采用智能电表,实行一户一表,集中管理。 5.3.5根据市场大小及楼层,应设置弱电房,与强电分离,并设置备用电源,

5.3.1城区菜市场内应配备符合用电负荷、安全的供电设施,宜单独设置配电室。电线铺设 为主,并配备漏电防护装置和专业的配电维修人员 5.3.2城区菜市场内各经营区域应配备带接地线的符合低压电器使用的电源插座,水产区域 水插座,插座高度>1.8m。

5.4.1城区菜市场内具有良好的通风条件,宜采用自然通风。自然通风达不到卫生和经营要 配备中央空调、新风系统等通风设施,通风设施设置应符合环保要求。 5.4.2需要实施温控的食品专间应配置相应的通风及温控设施。

5.6.1城区菜市场平面布置、安全疏散、建筑构造、灭火救援设施及消防设施的设置应符合GB50016 的要求,保障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消防通道通畅无堵塞。 5.6.2城区菜市场消防设施和器材应定期组织检验、维修和更换

某小型农田水利项目工程施工组织设计DB3401/T272—2022

6.1.2柜台应按不同商品种类经营需要统一制作,柜面及边缘挡水凸边使用面砖、不锈钢、玻璃等材 料制作。 6.1.3柜台长度宜为1~2m,宽度宜为1~1.1m,高度宜为0.7m~0.8m。经营活动空间深度不小于1.5m。 柜台立面应贴墙面砖,柜台靠通道外侧边沿应设挡水凸边,高度不低于15cm。 6.1.4柜台区域内宜配备统一的商品摆放容器。保持整齐清洁,无吊挂、无杂物、无废弃物。 6.1.5柜台内应留有统一位置摆放电子秤,电子秤设置位置应便于消费者查看。

6.2.1蔬菜柜台宜采用斜面或阶梯摆放式设计。 6.2.2水果柜台宜采用斜面或阶梯摆放式设计。甘蔗等水果不得直立摆放在摊位之上,提供削皮服务 的应配置统一的果盘容器。 6.2.3冰鲜水产品交易区柜台宜设置在靠墙侧,布局相对集中。内墙面铺设瓷砖宜到顶,地面铺设防 滑地砖,应有一定的排水坡度。台面采用不锈钢结构或砖砼结构,台面上加装多孔不锈钢板,外立面贴 瓷砖。冰鲜经营摊位还应配置冷藏保鲜设施。 6.2.41 鲜活水产交易区宜设计为0.3m~0.5m高度的柜台,上面摆放市场统一设置的蓄养容器或分隔 蓄养池。柜台外沿设不低于0.2m的档水板,水池内设有直径不小于0.04m的下水口。每个商位内设置 统一的宰杀操作台面、水龙头、排水口、排污槽和固定污物桶,污物桶宜置于操作台下方。鲜活水产宰 杀操作台宜设置隔离挡板。 6.2.5肉类柜台宜采用不锈钢、食品级高分子聚丙烯等材料铺面,柜台内设置统一位置的操作台。根 据经营需要配置冷藏保鲜设施和绞肉设施。 6.2.6豆制品柜台宜配有保鲜、防尘、防蝇设施,不得露空售卖。 6.2.7副食品经营柜台宜采用斜面或阶梯摆放式设计。设置统一货架。副食品宜设专间(店)经营。 6.2.8 3销售熟食应设置销售专间(店),专间内无明沟,地漏带水封,墙裙铺设到顶,应配置专用容 器和销售工具,配备空调和冷藏(或加热)设施以及防尘、防蝇、防鼠、防蟑螂设施;销售专间人口处 应设置有洗手、消毒、更衣设施。

6.3.1商品保质保鲜有温度要求的,应采用温控设备或采取相应的措施,做到货到即时存人冷藏、冷 冻设施,保证商品陈列、销售与加工、运输环节形成的冷链不脱节。 6.3.2冷冻肉及冷冻水产品应配备低温冷柜,冰鲜水产品应配备冰台。经营冷却肉应配备冷藏柜,温 6.3.32000m2以上的城区菜市场宜设置冷藏室,有条件的城区菜市场宜设置冷藏保鲜设施或25℃以下 的商品整理间。 11上Y上1 6.3.4禽产品实行“集中屠宰、冷链运输、冰鲜上市” ,并配备相应的冷藏设施。

6.4.1应设立独立、使用面积不小于20m2的食品安全检测室SY/T 7353-2016 金属构件及组件热渗锌防护层技术规范.pdf,设置在市场的主人口附近显要位置,有 明显的标识并设定相应信息公示牌。 6.4.2检测室分区合理,配置空调、冰箱、电脑、工作台、文件柜、样品柜、试剂柜、检测设备、仪 器等设施。 6.4.3保证良好的照明和通风设备,保持工作台、地面的卫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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