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CECS972-2021 再生纺胎改性沥青自粘防水卷材应用技术规程及条文说明.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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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CECS972-2021 再生纺胎改性沥青自粘防水卷材应用技术规程及条文说明.pdf

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标准

再生纺胎改性沥青自粘防水卷材

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标准

高压旋喷桩施工工艺再生纺胎改性沥青自粘防水卷材

主编单位: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 蠡县青山防水材料有限公司 批准单位: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 施行日期:2022年5月1日

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 2021北京

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公告

关于发布《再生纺胎改性沥青自粘防水卷材 应用技术规程》的公告

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 2021年12月26日

根据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关于印发(2020年第一批 协会标准制订、修订计划》的通知》(建标协字(2020)014号) 的要求,规程编制组经深人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并在 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编制了本规程。 本规程共分7章,主要技术内容包括:总则、术语、材料、 设计、施工、验收、维护。 本规程的某些内容可能直接或间接涉及专利,本规程的发布 机构不承担识别这些专利的责任。 本规程由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防水防护与修复专业委员 会归口管理,由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负责具体技术内容 的解释。本规程在使用过程中如有需要修改或补充之处,请将有 关资料和建议寄送解释单位(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三环东路 30号,邮编:100013),以供修订时参考。 主编单位: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 县青山防水材料有限公司 参编单位:建研院检测中心有限公司 中国建筑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 建研建材有限公司 国家建筑工程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北京高精尖科技开发院 保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标准化处 中国民营科技促进会团体标准化委员会 中关村华清石墨烯产业联盟 北京固瑞恩科技有限公司

主要起草人:张孟霞尤青山张敬孟玉洁杨晓静 乔会丹董崎良万宇翁端李楹 王飞飞毛剑武关世超关琳琳戴石锋 雷智旺薛新社汪斌 主要审查人:顾泰昌叶林标曹征富寇九贵李文超 顾明明黄亚

1.0.1为规范再生纺胎改性沥青自粘防水卷材的技术要求,保 证防水工程质量,做到技术先进、安全耐久、经济适用、绿色环 保、循环利用,制定本规程。 1.0.2本规程适用于工业与民用建筑屋面、地下和室内,综合 管廊、地铁、隧道等的防水防潮工程。 1.0.3再生纺胎改性沥青自粘防水卷材的设计、施工、验收与 维护除应执行本规程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以含有棉纺、化纤、皮革等多种废旧衣物为原料,按一定比 例混合后经破碎成纤维,再经梳理、粘合、成型等工艺制成的纤 维毡

掺加橡胶、树脂或其他材料等外掺剂,使沥青或沥青混合物 的性能得以改善而制成的沥青结合料

2.0.3防水工程设计使用年限desi

防水工程中设计规定的防水层不需进行大修即可按预定 使用的时期

3.0.1再生纺胎改性沥青自粘防水卷材公称厚度分为3mm、 4mm,按上表面隔离材料分为聚乙烯膜(PE)、细砂(S)两种 3.0.2再生纺胎改性沥青自粘防水卷材性能指标应符合产品标 准要求,材料进场检验性能指标应符合表3.0.2的规定。

再生纺胎改性沥青自粘防水卷材进场检票

3.0.3立面专用再生纺胎改性沥青自粘防水卷材公称厚度分为 3mm、3.5mm,性能指标应符合产品标准要求,材料进场检验 可溶出物含量应符合表3.0.3的规定,其他性能指标应符合表 3.0.2的规定。

表3.0.3立面专用再生纺胎改性沥青自粘防水卷材 可溶出物含量性能指标

3.0.4改性沥青胶料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沥青基防水卷材用 基层处理剂》JC/T1069的有关规定

4.1.1再生纺胎改性沥青自粘防水卷材防水工程应根据建(构) 筑物的性质、重要程度、防水设防等级、使用环境及使用功能等 因素,确定防水层设防道数与厚度。防水工程设计使用年限应符 合下列规定: 1屋面工程防水设计使用年限不应低于30年; 2地下工程防水设计使用年限不应低于工程结构设计使用 年限; 3室内工程防水设计使用年限不应低于30年; 4道路桥梁工程路面或桥面防水设计使用年限不应低于路 面结构或桥面铺装设计使用年限; 5非侵蚀性介质蓄水类工程防水设计使用年限不应低于工 程结构设计使用年限。 4.1.2再生纺胎改性沥青自粘防水卷材防水层应设置在结构的 迎水面。外露使用时应选用砂面防水卷材。 4.1.3墙体防水应采用立面专用再生纺胎改性沥青自粘防水 卷材。 4.1.4防水基层表面应干净、坚实、平整,无浮尘、无油污、 无积水。 4.1.5细部构造应采取增强防水措施,檐口、天沟、檐沟、变

4.2.1屋面排水坡度应符合设计要求和现行国家标准

2.1屋面排水坡度应符合设计要求和现行国家标准《屋面工

程技术规范》GB50345的有关规定。 4.2.2混凝土结构屋面宜采用结构找坡,坡度不应小于3%; 当采用建筑找坡时,坡度宜为2%。 4.2.3种植屋面防水层应满足一级防水等级设防要求,采用不 少于2道防水设防,且应至少设置1道具有耐根穿刺性能的防水 材料。耐根穿刺层应位于防水层最上层,耐根穿刺层防水材料应 经具有资质的检测机构出具材料性能检测报告后方可使用,

2.4屋面防水保护层应符合下列

1上人屋面保护层可采用块体材料、细石混凝土等材料, 不上人屋面保护层可采用水泥砂浆、浅色涂料、铝箔等材料; 2刚性保护层应设置分格缝,细石混凝土分格缝纵横间距 不应大于6m,分格缝宽度宜为10mm~20mm,缝内应嵌填柔性 密封材料;块体材料分格缝纵横间距不宜大于10m,分格缝宽度 宜为20mm,缝内应嵌填柔性密封材料; 3刚性保护层与女儿墙、山墙或高跨墙之间应留置宽度不 少于30mm的缝隙,缝内宜填塞挤塑聚苯乙烯泡沫塑料或聚乙 烯泡沫棒,表面应嵌填厚度不小于15mm的密封材料,嵌填应 连续、密实

4.2.5檐口的防水构造应符合下列规定:

1平屋面檐口部位应增设加强层,加强层伸入屋面的宽度 不应小于250mm,并与屋面防水层连接形成整体的防水构造, 防水层在檐口处的收头应粘牢,并有改性沥青胶料溢出。檐口下 端应设鹰嘴或滴水槽。 2坡屋面檐口部位应增设加强层,加强层伸入屋面的宽度 不应小于250mm。防水层在檐口部位的收头应粘牢,并有改性 沥青胶料溢出。转角部位应设置泄水管

天沟和檐沟的防水构造应符合下

1平屋面天沟和檐沟的防水层下应增设加强层,加强层伸 入屋面的宽度不应小于250mm;檐沟的防水层和加强层应由沟

底翻上至外侧顶部,檐沟的外侧下端应做鹰嘴或滴水槽。 2坡屋面檐沟的防水层下应增设加强层,加强层伸人到屋 面的宽度不应小于500mm;檐沟防水层伸入瓦内的宽度不应小 于150mm,并应与屋面防水层顺流水方向搭接。 3天沟部位应沿天沟中心线增设加强层,宽度不应小于 1000mm:并应与屋面防水层顺流水方向搭接

4.2.7女儿墙防水构造应符合下列规定:

1设置混凝土压顶的低女儿墙防水构造应符合下列规定: 1)女儿墙防水层应设置在结构墙上或水泥砂浆找平层上; 2)女儿墙防水层下应增设加强层,加强层的平面和立面 宽度均不应小于250mm; 3)女儿墙泛水处防水层应直接铺设至压顶下; 4)压顶应做防水处理; 5)压顶向内排水坡度不应小于5%,内侧下端滴水构造 应连续、完整。 2设置金属板压顶或无压顶的低女儿墙,泛水处防水层应 全包裹女儿墙;防水层收头在女儿墙顶部的外沿端部粘结紧密 并有改性沥青胶料溢出。 3高女儿墙防水构造应符合下列规定: 1)女儿墙防水层宜设置在结构墙上;设置在砂浆找平层 上时,泛水防水层收头应粘结牢固,并有改性沥青胶 料溢出; 2)泛水防水层下应增设加强层,加强层的平面和立面宽 度均不应小于250mm; 3)泛水处的防水层高度在屋面完成面上不应小于250mm。 4.2.8水落口防水构造应符合下列规定: 1重力式排水的水落口周围直径1000mm范围内坡度不应

4.2.8水落口防水构造应符合下列规定:

防水层及加强层应在水落口杯压边下粘牢并用密封材料

落水口;2—防水层;3一加强层;4一密封

1变形缝泛水处的防水层下应增设加强层,加强层的平面 和立面宽度均不应小于250mm;防水层应设置在泛水墙上或水 泥砂浆找平层上,并应施工至泛水墙的顶部;变形缝内应填充不 燃保温材料,上部应空铺防水卷材,并放置衬垫材料,再在上面 覆盖一层卷材。 2等高变形缝顶部宜设置混凝土或金属盖板。 3高低跨变形缝在立墙泛水处,应采用防水卷材和相应构 造做密封处理。 4.2.10伸出屋面管道防水构造应符合下列规定:

4.2.10伸出屋面管道防水构造应符合下列规定:

1伸出屋面管道周围的找平层应抹出高度不小于30mm的 排水坡; 2管道泛水处的防水层下应增设加强层,加强层平面宽度 不应小于250mm,立面高度不应小于150mm。

1屋面垂直出入口泛水处应增设加强层,加强层的平面宽 度和立面高度均不应小于250mm;防水层应设置在泛水结构墙 上或水泥砂浆找平层上,防水层收头应压在混凝土压顶下; 2屋面水平出入口泛水处应增设加强层和护墙,加强层平 面宽度不应小于250mm,防水层收头应压在混凝土踏步下。 4.2.12反梁过水孔为预理管道时,预理管道两端周围与混凝土 接触部位应设置凹槽,凹槽内应嵌填密封材料封严;为后装管道 时,管道应设止水环,管洞与管道之间的缝隙应采用聚合物防水 砂浆嵌填密实,再用密封材料封严。 4.2.13设施基座与结构层相连时,防水层应包裹设施基座的上 部,地脚螺栓周围做密封处理。 4.2.14在防水层上放置设施时,防水层上应增设加强层,上面 浇筑细石混凝土,厚度不应小于50mm。 4.2.15瓦屋面的防水层宜平行屋脊铺设,屋脊防水层下应增设 宽度不小于500mm的加强层。

4.3.1地下工程防水等级及各等级防水标准应符合现行国家标 准《地下工程防水技术规范》GB50108的规定。 4.3.2地下工程防水设计应根据地表水、地下水、毛细管水等的 作用,以及由于附近水文地质改变的影响等因素确定。单建式地 下工程,宜采用全封闭、部分封闭的防排水设计;附建式全地下 或半地下工程的防水设防高度,应高出室外地坪300mm以上。

4.3.3地下工程墙面防水混凝土表面可不设找平层,螺杆

用聚合物砂浆填塞密实,地下工程墙面应涂刮改性沥青

用聚合物砂浆填塞密实,地下工程墙面应涂刮改性沥青胶料。 4.3.4地下工程宜采用外防外贴、外防内贴防水构造(图4.3.4)

1底板防水层的保护层宜浇筑厚度不小于50mm的细石混 凝土,采用其他保护措施时不应降低对防水层的保护; 2侧墙保护层宜采用砌体、挤塑聚苯板等材料; 3种植顶板耐根穿刺卷材防水层上应浇筑细石混凝土保护 层。种植顶板上土采用人工夯实回填时,保护层厚度不应小于 50mm;采用机械碾压回填时,保护层厚度不应小于70mm,防 水层与保护层之间应设置隔离层

1有外挑的结构底板,底板侧端采用模板支模时,防水层 的甩槎部位应设置隔离层和临时保护层;接槎施工前,将临时保 护层和隔离层拆除,在甩槎防水层与底板侧端铺设加强层,然后 按设计要求铺设侧墙防水层。 2无外挑的结构底板,底板侧端采用砖胎模支模时,防水 层甩槎的临时保护墙高出水平施工缝不应小于100mm。 3接槎搭接宽度不应小于150mm。

4.3.7顶板与侧墙连接的阳角部位应设置加强层,加强层的平 面和立面宽度均不应小于150mm。 4.3.8变形缝应根据工程部位、防水等级采用多道设防措施 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变形缝迎水面防水部位应设置加强层或其他加强措施; 2变形缝内应设置中理式止水带并嵌填填缝材料。

审计厅构架模板工程施工方案图4.3.92后烧带超前正水防水构造 1一先浇混凝土;2一钢丝网片;3一后浇混凝土;4一填缝材料; 一中埋式止水带;6一细石混凝土保护层;7一防水层;8一混凝土垫层

1后浇带迎水面防水部位应设置加强层或其他加强措施, 加强层宽度比后浇带宽不应小于600mm; 2后浇带施工缝处应设置遇水膨胀止水胶或其他防水措施: 3后浇带两侧采用平直缝时,混凝土外侧平直缝处应设置 外贴式止水带; 4后浇带采用超前止水时,后浇带部位混凝土应局部加厚, 加厚厚度不应小于250mm,加厚宽度比后浇带宽不应小于500mm。 4.3.10施工缝处应设置遇水膨胀止水条或其他防水措施,施工 缝部位迎水面应增设加强层,宽度不应小于300mm。 4.3.11侧墙防水层在穿墙套管周围应设置加强层,防水收头应 粘结牢固,并有2mm改性沥青胶料溢出。 4.3.12桩头、抗浮锚杆防水构造应符合下列规定: 1桩头顶面、侧面及桩周边150mm范围混凝土垫层面应 涂刷水泥基渗透结晶型防水涂料,厚度不应小于1.0mm,材料 用量不应小于1.5kg/m;垫层的防水层和加强层应与桩体周边 连接并做好密封处理; 2抗浮锚杆防水层应覆盖锚杆体表面,锚杆用改性沥青胶 料密封,锚杆间涂刷改性沥青胶料且应粘结牢固(图4.3.12)

图4.3.12抗浮锚杆防水构造 锚杆钢筋;2一底板防水层;3一细石混凝土保护层;

改性沥青胶料:5一锚杆间改性沥青胶料防水层

4.3.13底板上的坑、池、槽应设置内防水层,坑、池、槽部

4.3.13底板上的坑、池、槽应设置内防水层,坑、池、槽部位 底板应相应降低,防水层应保持连续并设置加强层,加强层宽度

比底板降低宽度宽不应小于500mm(图4.3.13)

图4.3.13底板部位坑、池、槽防水构造

竖井施工工艺流程图曹: 底板防水层:6一加强层; 改性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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