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T 28114-2011 镁质强化瓷器.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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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类别:建筑工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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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 28114-2011 镁质强化瓷器.pdf

Magnesiumreinforcedporcelainware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发布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本标准按照GB/T1.1一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中国轻工业联合会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日用陶瓷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405)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山东硅苑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陶瓷公司、淄博泰山瓷业有限公司、山 东省淄博华洋陶瓷有限责任公司、淄博银海瓷器有限公司、淄博市博山泰兴瓷厂、山东硅元新型材料有 限责任公司、淄博华浩陶瓷有限公司、淄博中强瓷业有限公司、淄博福鑫瓷器有限公司、中国陶瓷工业 协会。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韩克新、李伦、樊震坤、马继忠、崔刚、田承贵、张广文。

本标准规定了镁质强化瓷器的产品分类、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以及标志 贮存。

学林雅园景观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投标文件)T3303和GB/T5000界定的术语和定义适用

4.1 按产品的用途可分为:盘碟类、碗类、杯类、壶类及其他器物类。 4.2 按产品的器型可分为扁平制品、小空心制品、大空心制品。 4.3 按产品的规格尺寸可分为:小型、中型、大型和特型。其规格范围见表1。

4.1 按产品的用途可分为:盘碟类、碗类、杯类、壶类及其他器物类。 4.2 按产品的器型可分为扁平制品、小空心制品、大空心制品。 4.3 按产品的规格尺寸可分为:小型、中型、大型和特型。其规格范围见表1。

5.1釉面维氏显微硬度

袖面维氏显微硬度应不低于6.0GPa。

中心抗冲击强度应不低于1.5J/cm²。

5.3微波炉、冰箱、烤箱适应性

5.3.1微波炉适应性

视其外形相似情况,分别按上述各类定型

5.3.2冰箱到微波炉适应性

产品标明微波炉适用时,按照GB/T3532一2009中6.7规定的试验方法,一次循环不裂和无电弧 产生。

5.3.3冰箱到烤箱适应性

吸水率应不大于0.5%。

素胎中MgO含量应不低于22.0%

GB/T 2811420

餐具以中型盘、碗类为代表件,茶、咖啡具以杯、蛊类为代表件,180℃投人20C水中热交换一次不 裂。大型、特型以及非成套或异型产品150℃投人20℃水中热交换一次不裂。

铅、镉溶出量允许极限应符合GB12651规定,

允许极限应符合GB126

口径大于200mm的误差允许土1.0%,口径在60mm~200mm之间的误差允许±1.5%,口径小 于60mm的误差允许为士2.0%。

高度误差允许土2.0%。

小型、中型产品误差允许士5.0%,大型、特型产品误差允许土3.0%。

5.10.1产品不允许有炸釉、磕碰、裂穿和渗漏缺陷。 5.10.2瓷质细腻、釉面光滑滋润,透明度好。 5.10.3成套产品的釉色、花面色泽应基本一致。 5.10.4产品的底沿应磨光,放在平面上应平稳。 5.10.5有盖产品的盖与口应吻合,壶类在倾斜70°时,盖子应不脱落。当壶盖向一方移动时,其边缘 与壶口的距离不得超过3mm。壶嘴的口部不得低于壶口3mm。 5.10.6底部标志应正确、清晰,不得歪斜与偏心。 5.107产品的外观缺陷应符合表2规定并符合下列要求。

5.10.3成套产品的釉色、花面色泽应基本一致。

优等品每件产品不得超过2种缺陷; 等品每件产品不得超过4种缺陷; 合格品每件产品不得超过6种缺陷。

优等品每件产品不得超过2种缺陷; 等品每件产品不得超过4种缺陷; 合格品每件产品不得超过6种缺陷。

GB/T 28114—2011表2缺陷测量产品序号优等品一等品合格品名称单位规格盘碟类:小型不大于0.5不大于1.0不大于2.0中型不大于1.0不大于1.5不大于2.5大型不大于1.5不大于2.0不大于3.0高度特型不大于口径的0.7%不大于口径的1.0%不大于口径的2.0%mm鱼盘类:小型不大于1.0不大于1.5不大于2.0中型不大于1.5不大于2.0不大于2.5大型不大于2.0不大于3.0不大于3.0特型不大于长径的1.0%不大于长径的1.3%不大于长径的1.5%碗类:变形小型不大于0.5不大于1.0不大于2.0中型不大于1.0不大于1.5不大于2.5大型不大于1.5不大于2.0不大于3.0特型不大于口径的1.0%不大于口径的1.5%不大于口径的2.0%杯类:口径小型不大于0.5不大于1.0不大于2.0mm中型不大于0.5不大于1.0不大于2.5大型不大于1.0不大于1.5不大于3.0特型不大于口径的1.5%不大于口径的2.0%不大于口径的2.5%壶类:<60不大于1.0不大于1.0不大于2.0≥60不大于1.5不大于1.5不大于2.5小型、显见面不允许,非显见面显见面不大于1.0限2个,直径中型不大于0.5限2个非显见面不大于1.5限3个落渣不允许mm大型、显见面不大于0.5限2个,显见面不大于1.5限2个,特型非显见面不大于1.0限2个非显见面不大于2.0限3个显见面不允许,非显见面显见面不大于0.5限1个,小型、中型不大于1.0限6个直径不大于0.5限2个非显见面不大于0.5限2个毛孔mm显见面不允许,非显见面显见面不大于0.5限2个,大型、特型不大于1.0限8个不大于0.5限3个非显见面不大于0.5限3个显见面不允许,非显见面显见面不大于0.5,限2个,小型、中型直径不大于0.5限2个非显见面不大于0.5限4个4斑点不允许mm大型、显见面不允许,非显见面显见面不大于1.0限2个,特大型不大于0.5限3个非显见面不大于1.0限4个显见面在画线边缘、花内面积和花的边缘不大于1.5,非显见面不大于10.0,非显色脏各型不允许mm²显见面在画线边缴不大于见面不大于20.03.0

GB/T28114—2011表2(续)缺陷测量产品序号优等品一等品合格品名称单位规格显见面不允许,非显见面小型、中型不允许直径不大于1.5限2个b熔洞不允许mm显见面不允许,非显见面显见面不允许,非显见面大型、特型不大于1.0限1个不大于2.0限2个小型、中型不大于0.5限2个不大于2.0限2个直径7石膏脏不允许mm大型、特型不大于1.0限2个不大于3.0限2个8疙瘩小型、中型显见面不允许,非显见面显见面1.5限2个,非显见直径不大于0.5限1个面2.5限3个9坏泡不允许mm大型、特型显见面不允许,非显见面显见面2.0限2个,非显见10泥渣不大于1.0限1个面3.0限3个显见面不允许,非显见面不大于1.5限3个,开口釉小型、中型不大于0.5限2个,开口釉泡:口沿部位不允许,其他部直径泡不允许位小于1.0限3个11釉泡不允许mm显见面不允许,非显见面不大于2.0限4个,开口釉大型、特型不大于0.5限3个,开口釉泡:口沿部位不允许,其他部泡不允许位小于1.0限5个外沿不大于底周长1.0%,底沿长度外沿不允许,内沿不大于12各型不允许内沿不大于周长的2.0%粘渣mm周长的1.5%,磨去尖峰磨去尖峰显见面不允许,非显见面显见面不大于2.0,非显见小型、中型面积不大于3.0面不大于4.013缺釉不允许mm²显见面不允许,非显见面显见面不大于3.0,非显见大型、特型不大于4.0面不大于6.0显见面不允许,非显见面显见面阴裂不大于4.0,非小型、中型长度阴裂不大于4.0显见面不明显14裂纹不允许mm显见面不允许,非显见面显见面阴裂不大于6.0,非大型、特型不大于6.0显见面不明显底沿粘足不大于底径的长度粘足长度不大于底径的15粘疤各型不允许5%,深不超过0.5,需磨平,mm5%,深不超过1.0,需磨平其他部位不允许显见面不允许,非显见面不大于50.0(其中口沿不小型、中型不允许面积不大于15.0大于5.0)16缺泥mm²显见面不允许,非显见面不大于80.0(其中口沿不大型、特型不允许不大于20.0大于5.0)画线长度断口不大于4.0限5处,线17各型不允许不允许缺陷mm边不匀及残缺不太严重

注:表中缺陷折算规定: a)除已明确规定者外,本表所规定的缺陷允许范围均指显见面。非显见面的缺陷均可按显见面规定的尺 寸加大50%,毛孔尺寸按规定不变,数量以2个折算1个。 b)凡遇直径小于规定幅度50%的缺陷,而其数量较规定的略多时,可以2个折算1个,但所增加的绝对个 数不得超过原等级规定总数的50%(如原规定总数为单数时,可将总数如1DB34/T 3983-2021 果园绿肥种植利用技术规程.pdf,变成双数再折半)。 c)凡未限定处数和个数者均可按尺寸相加计算。 d)一等品、合格品中凡是直径不大于0.3mm,长度不大于0.5mm,面积不大于1mm²,颜色清淡的微小缺 陷以及其他不明显缺陷,可不作缺陷计。 e)在10mm²内不得有2个以上的缺陷。 f)本标准未能包括的缺陷,可按相似缺陷处理。 一等品口沿落渣不允许,合格品口沿落渣不大于0.5限1个。

6.1釉面维氏显微硬度测定按QB/T3731执行。 6.2抗冲击强度测定按QB/T1993执行。 6.3微波炉适应性测定按GB/T27587执行。 6.4 冰箱到微波炉、冰箱到烤箱适应性测定按GB/T3532一2009中6.7、6.8执行 6.5 白度的测定按QB/T1503执行。 6.6 1 吸水率测定按GB/T3299执行。 6.7 氧化镁含量测定按GB/T4734执行。 6.8抗热震性测定按GB/T3298执行。 6.94 铅、镉溶出量测定按GB/T3534执行。 6.10变形测定按GB/T3300执行。 6.11产品规格误差、缺陷尺寸测定按GB/T3301执行

6.1釉面维氏显微硬度测定按QB/T3731执行。 6.2抗冲击强度测定按QB/T1993执行。 6.3 3微波炉适应性测定按GB/T27587执行。 6.4 冰箱到微波炉、冰箱到烤箱适应性测定按GB/T3532—2009中6.7、6.8执行。 6.5 白度的测定按QB/T1503执行。 6.6 1 吸水率测定按GB/T3299执行。 6.7 1 氧化镁含量测定按GB/T4734执行。 6.8抗热震性测定按GB/T3298执行。 6.9 铅、镉溶出量测定按GB/T3534执行。 6.10变形测定按GB/T3300执行。 6.11产品规格误差、缺陷尺寸测定按GB/T3301执行

GBT 50493-2019标准下载7.2.1每件产品须经制造厂检验部门全数检验并经交收检验合格后方可出厂。 7.2.2交收检验项目为5.9、5.10规定的内容。 7.2.3交收检验按GB/T2828.1一2003执行。各检验项目的不合格分类、接收质量限、检验水平及抽 样方案见表3。正常检验一次抽样及判定按表4进行。

.2.5样本的抽取按以下要求进行: a)单件产品按表3的规定从交货批中随机抽取样本量; b)成箱配套产品根据交货批产品数量对照表3的要求查出相应的样本量,用样本量除以每箱内 的产品数,其商若是整数则以此数值为抽取的箱数;其商若含小数,则去除小数,在整数位加1 为抽取箱数。从交货批产品中随机抽取确定箱数的成箱配套产品,然后从抽取的箱中随机抽 取该批产品的样本量(每箱中抽出的样本数应大致相等); c)当交货批小于或等于样本量时,则全部抽取。 7.2.6交收检验项目中,如有项不合格,则判该产品为不合格。该批产品经交货方返工后,方可再次 提交检验。

a)产品原料改变时; b)生产工艺方法变更可能影响产品性能时; c)停产6个月以上再恢复生产时; d)生产工艺过程中发生意外事故时; e)有合同要求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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