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ECS 269-2010 灾损建(构)筑物处理技术规范.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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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ECS 269-2010 灾损建(构)筑物处理技术规范.pdf

CECS 269 : 2010

中国工程建设协会标准

Technical code for treatment of disaster damage

Technical code for treatment of disaster damaged buildings and structures

DB31(32、33)/T 310010-2021 海防护林生态效益监测与评估技术规程.pdfTechnical codefortreatmentofdisasterdamaged

CECS 269 : 2010

主*单位:北京交通大学 广东金辉华集团有限公司 批准单位: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 施行日期:2010年11月1日

中国计划出版社 2010北京

850×1168毫米1/323印张76千字 2010年9月第1版2010年9月第1次印刷 印数1一3100册 ☆ 统一书号:1580177·482 定价:24.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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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公告

关于发布《灾损建(构)筑物处理

根据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建标协函【2008]19号《关于委 托*制(建(构)筑物灾损与病害处理技术规范>的函》的要求,由北 京交通大学和广东金辉华集团有限公司等单位*制的《灾损建 (构)筑物处理技术规范》,经本协会组织审查,现批准发布,*号为 CECS269:2010,自2010年11月1日起施行。

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 二〇一〇年八月四日

根据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建标协函【2008]19号“关于委 托*制《建(构)筑物灾损与病害处理技术规范》的函”的要求,制定 本规范。 本规范主要内容包括:总则,术语,基本规定,灾损调查,地震 灾损处理,冰雪灾损处理,洪水灾损处理,风沙灾害预防及灾损处 理,滑坡、泥石流和塌陷灾损处理,火灾灾损处理。 根据国家计委计标[1986]1649号文《关于请中国工程建设标 准化委员会负责组织推荐性工程建设标准试点工作的通知》要求, 推荐给工程建设设计、施工、监理等使用单位及工程技术人员采 用。 本规范由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归口管理,由北京交通大 学土建学院(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直门外上园村3号;****: 100044)负责解释。在使用中,如发现需要修改和补充之处,请将 意见和资料径寄解释单位

主*单位:北京交通大学 广东金辉华集团有限公司 参*单位:上海天演建筑物移位工程有限公司 广州市胜特建筑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广州市鲁班建筑有限公司 山西建筑工程(集团)总公司 山西信息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 山东建筑大学 中冶建筑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中国京冶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中国建筑西南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中国建筑第六工程局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 中建一局集团第五建筑有限公司 中铁西北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 辽宁省建设科学研究院 北京市建筑设计研究院 北京城建设计研究总院有限责任公司 北京市机械施工有限公司 北京三茂建筑工程检测鉴定有限公司 北京中建建筑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 甘肃省交通规划勘察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 四川省绵阳市建设局 同济大学 沈阳建筑大学 国家建筑工程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国家工业建筑诊断与改造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国贸工程设计院(北京) 江苏东南特种技术工程有限公司 建设综合勘察研究设计院 浙江省岩土基础公司 浙江剑锋加固工程有限公司 黑龙江省四维岩土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喜利得(中国)有限公司 :唐业清、崔江余(以下按姓氏笔画排序) 王长军王存贵王桢王聪慧叶观宝 卢文权江伟刘金平刘佳许丽 杨桂芹杨松苏强李启民李虹

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 2010年8月4日

总 则 2 术 语 (2) 3 基本规定 (4 3.1一般规定 (4) 3.2 检测鉴定 3.3 设计与施工 (6) 3.4质量控制与验收 (7) 4 灾损调查 (9) 4.1一般规定 (9) 4.2灾损调查 4.3应急勘查评估 (10) 地震灾损处理 (15) 5.1~般规定 5.2 建筑物 5.3 水塔和烟卤 (16) 5.4 储仓 (17) 5.5 道路 5.6 桥梁 (20) 6 冰雪灾损处理 (23) 6.1一般规定 (23) 6.2冰雪灾损处理·· (23) 洪水灾损处理 / (25) 7.1一般规定 (25) 7.2洪水灾损处理· (25)

8 风沙灾害预防及灾损处理 (29) 8.1一般规定 (29) 8.2风沙严重程度· ··。 (29) 8.3风沙灾害预防 (30) 8.4风沙灾损处理 (33) 滑坡、泥石流和塌陷灾损处理 (35) 9.1 一般规定 (35) 9.2 灾害源危害性评价 (35) 9.3 灾害源治理 (36) 9.4 灾损建(构)筑物处理 (39) 10 火灾灾损处理 (41) 10.1一般规定 (41) 10.2火灾灾损处理 (41) 附录A3 灾损建(构)筑物地基基础破坏形式 和处理方法 (43) 附录B灾损建(构)筑物及道路、桥梁检测选用表 (45) 本规范用词说明 (49) 引用标准名录 (50) 附:条文说明 (51)

和处理方法 (43 2 R 灾损建(构)筑物及道路、桥梁检测选用表 ........(45 范用词说明 (49 月标准名录 (50 条文说明 51

1.0.1为在地震灾害、冰雪灾害、洪水灾害、风沙灾害、滑坡、泥石 流和塌陷灾害以及火灾灾害后,对灾损的各类房屋、道路、桥梁、储 仓、烟卤、水塔等建(构)筑物的处理工程中贯彻国家的技术经济* 策,做到安全可靠、经济适用、技术先进、确保质量、保护环境,制定 本规范。

复加固处理的可行性研究和方案设计,

1.0.3灾损建(构)筑物处理工程,应提倡因地制宜、就地取材、综

2.0.1地震原生灾害

2.0.1地震原生灾害

由地震直接产生地面运动(地震动),造成建筑工程的结构 破坏甚至倒塌,由此造成的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的灾害。

2.0.2地震次生灾害

由地震引发的火灾、水灾、海啸、有害物质泄漏以及崩塌、 坡、泥石流、地陷等的灾害

由冰冻和降雪、积雪引起的灾等

frozen snow disaster

flood disaster

由于过度降雨使水流脱离水道或人工的限制,并危及人民 命财产安全的灾害。

由风沙活动造成人畜伤亡,房舍、道桥、粮田、牧场、树木的 塌或埋压,交通通讯设施的破坏,土地生物生产能力的下降或严 损坏,大气环境质量恶化及各种运输机械和精密仪器毁损等的3 害。

斜坡上的土体或者岩体,受河流冲刷、降雨、地震及人工切 等因素影响,引起整体或局部顺坡向下滑动的现象

较陡坡上的土体或者岩体在重力作用下突然脱离母体崩落 滚动、滑、堆积在坡脚的地质灾害。

debris flow

seismic subsidence

地震作用造成饱和粉细沙严重液化(或触变),产生地基瞬时 下陷。

collapsibility

松散黏土、填土、湿陷性黄土等因洪水等地面水浸泡而产生的 沉陷

Fire Disastel

Fire Disaster

在时间和空间上失去控制的高温燃烧所造成建(构)筑物、设 施及人员财产损失的灾害。

3.1.1建(构)筑物灾损处理,应根据不同灾害的特点,坚持防治 与处理相结合的原则,并符合下列要求: 1处在地震活动断裂带上的灾损建(构)筑物应拆除。需重 建时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的规定执 行。 2对滑坡、泥石流和塌陷灾害,应坚持“先灾害源治理,后灾 损处理”的原则。 3对风沙灾害应通过科学预测预报及合理的处理以减轻损 失,坚持预防重于灾后处理的原则。 3.1.2对各种灾损建(构)筑物的应急勘查评估应按国家、行业部 门教机文树公建格)饮物区管级水村收方*办(格)效数

门的规定,划分建(构)筑物破坏等级。当某类灾损建(构)筑物 破坏等级划分无明确规定时,可根据灾损建(构)筑物的特点划 为:基本完好、轻微破坏、中等破坏、严重破坏、局部或整体倒塌。

1灾损建(构)筑物检测鉴定与处理应在判定预计灾害对结 构不会再造成破坏后进行。 2灾损建(构)筑物处理前的检测鉴定,为建(构)筑物的处理 提供技术依据;对严重破坏的建(构)筑物应根据处理难度、处理后 能否满足抗灾设防要求以及处理费用等,综合给出处理或拆除重 建的评估意见。 3对灾损建(构)筑物应根据灾害的特点进行结构检测、结构 可靠性鉴定、灾损鉴定及灾损处理等。结构可靠性鉴定应符合现 行国家标准《民用建筑可靠性鉴定标准》GB50292、《工业厂房可

靠性鉴定标准》GB50144等的规定; 4应根据对灾损建(构)筑物的整体损伤和构件、部位损伤的 2 现场调查、灾损检测和鉴定结论和损伤修复难易程度确定处理方 案;选择科学、有效、适用的处理技术和方法,满足结构安全与该地 区抗灾设防和节能减排的要求。 5灾损建(构)筑物处理的施工,应依据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 规定进行,并做好处理部位新增构件与原有构件的连接。 6灾损古建(构)筑物和优秀历史建(构)筑物的检测鉴定和 处理,除应执行本规范外,尚应执行国家有关建(构)筑物保护的相 关规定。

3.2.1灾损建(构)筑物在处理前,应通过检测鉴定确定其结构现

3.2.1灾损建(构)筑物在处理前合肥国际创新展示馆钢结构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应通过检测鉴定确定其结构现 有的承载能力、抗灾能力和使用功能。灾损鉴定应与结构可靠性 鉴定结合。

3.2.2灾损建(构)筑物检测,应对灾损建(构)筑物损伤情况现状

进行调查。对于中等破坏程度以内有加固修复价值的建(构)筑 刃,应进行结构构件材料强度、配筋、结构和构件变形及损伤部位 与程度的检测,为结构抗灾鉴定与可靠性鉴定提供可靠的结构参 文。对于严重破坏的建(构)筑物可仅进行结构破坏程度和原因等 签定,为处理决策提供依据

3.2.3灾损建(构)筑物的灾损与可靠性检测应针对不同灾

特点,选取相适应的检测方法和代表性的抽样部位,并应重视对损 伤严重部位和抗灾重要构件的检测。 24实培建(格)管物的定提后可货性监定应报据其提你村

3.2.4灾损建(构)筑物的灾损与可靠性鉴定,应根据其损

GB 50060-2008标准下载3.2.5灾损建(构)筑物的结构分析应符合下列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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