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T 328.16-2007 建筑防水卷材试验方法 第16部分:高分子防水卷材 耐化学液体(包括水).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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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 328.16-2007 建筑防水卷材试验方法 第16部分:高分子防水卷材 耐化学液体(包括水).pdf

ICS91.120.30 Q17

Testmethodsforbuildingsheetsforwaterproofing

Testmethodsforbuildingsheetsforwaterproofing Part16:Plasticandrubbersheetsforwaterproofing exposuretoliquidchemicalsincludingwater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发布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20m空心板梁技术交底本部分与其他部分组成的标准GB/T328.1~328.27一2007《建筑防水卷材试验方法》代替 GB/T328一1989《沥青防水卷材试验方法》。 本标准的附录A为资料性附录。 本部分由中国建筑材料工业协会提出。 本部分由全国轻质与装饰装修建筑材料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195)归口。 本部分负责起草单位:中国化学建筑材料公司苏州防水材料研究设计所、建筑材料工业技术监督研 究中心。 本部分参加起草单位:北京市建筑材料科学研究院、浙江省建筑材料研究所有限公司、中铁六局北 京铁路建设有限公司、哈高科绥棱二塑有限公司、湖州红星建筑防水有限公司、山东力华防水建材有限 公司。 本部分主要起草人:朱志远、杨斌、檀春丽、洪晓苗、陈建华、陈文洁、何少岚、吴卫平。 本部分为首次发布。

建筑防水卷材试验方法 第16部分:高分子防水卷材 耐化学液体(包括水)

GB/T328的本部分规定了高分子屋面防水卷材试件不受浸入化学液体(包括水)影响的试验方 ,及测定如此处理后性能变化的方法。 试验仅考虑整个表面浸入液体的情况。 本方法适用于测定以下规定的性能变化: a)浸人取出后立即或浸人取出干燥后质量变化; b)浸人取出后立即或浸人取出干燥后尺寸变化; c)浸人取出后立即或浸人取出干燥后外观变化; d)浸人取出后立即或浸人取出干燥后物理性能变化。 当需要时浸人取出后立即试验,以确定材料保持液体状态时的影响。 当需要时浸人取出干燥后试验,以确定材料液体挥发去除后的影响。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GB/T328的本部分的引用而成为本部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 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部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 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 部分。 GB/T328.1建筑防水卷材试验方法第1部分:沥青和高分子防水卷材抽样规则 GB/T328.5建筑防水卷材试验方法第5部分:高分子防水卷材厚度、单位面积质量 GB/T328.13建筑防水卷材试验方法第13部分:高分子防水卷材尺寸稳定性 GB/T328.15建筑防水卷材试验方法第15部分:高分子防水卷材低温弯折性 GB/T11547塑料耐液体化学药品(包括水)性能测定方法

试件在规定温度、规定时间下完全浸人规定数量的试验液体中。浸入前后测定性能,需要时干 定性能,后一种情况的测定,在可能的情况下,采用同一试件进行。

容器合适尺寸的广口瓶及配套的盖子(有气体挥发或挥发性液体的情况时密封用,需要时 适的冷凝器)。 密闭空间试验温度通过温度调节控制。

5.2密闭空间试验温度通过温

5.5 天平精度0.001g,能称量试件大于等于1g。 5.6 厚度计有平台,精度0.01mm。 5.7 测径规能够测量精确到0.1mm。 5.8 1豆 鼓风烘箱温度校准程序见附录A.1描述,空气流动的具体要求参见附录A.2,对于干燥用途 烘箱控制在(50±2)℃。

抽样按GB/T328.1进行。

抽样按GB/T328.1进行。

根据处理后进行的试验(质量、尺寸、物理性能)及高分子防水卷材的种类不同,试件形状和尺寸 不同。 处理前后测定性能试件的数量应在产品标准中规定,当没有其他明示要求时,至少试验3个试件, 试件试验前应在(23土2)℃、相对湿度(50士5)%的条件下放置至少24h。

假如需要得到卷材与特定溶液接触特性的信息,通常应采用该溶液。 试验应采用规定的化学物质进行,使用它们的单种或混合物,试验应尽可能是对防水卷材有代表 的溶液。 通常用于评价暴露于水溶液的材料性能的试件浸在表1规定的水溶液中。

优先采用的浸人温度为(23土2)℃和(50土2)℃。 测定性能变化的温度为(23土2)℃。若浸人温度不同,试件从环境温度放人刚配置的试验溶液中 要在室温放置15min到30min。

任何可行的暴露周期,应采用可评价的有代表性的现象。 优先的对照试验暴露周期是: a)短试验周期:24h; b) 1 标准试验周期:1w(通常在23℃); c) 长试验周期:16w。

a) 短试验周期:24h; b) 标准试验周期:1w(通常在23℃); c) 长试验周期:16w。

8.4.1试验溶液的数量

试验溶液的数量至少是以试件整个表面积计每平方厘米8mL,以防止溶液在试验期间被 后浓缩。

放置每组试件在容器中,并完全浸人试验液体中(必要时用重物)。 当几个相同成分的材料要试验时,允许在同一容器中放置这些试件。 通常,不注明试件表面与其他试件表面、容器壁、需要时重物的接触比例。在试验中,至少每天一次 搅动液体,例如旋转容器。 若试验超过7d,用相同数量的原液体每7d更换液体一次,若液体不稳定,需经常更换液体。 若光线对试验液体的性能可能有影响,则需要在黑暗条件或规定的亮度条件下操作。 在某些情况下需要(例如有氧化风险时)规定在试件上面的液体高度

在浸水周期结束时,从试件的温度到环境温度,必要时转移试件到新鲜数量的室温试验液体中,该 过程15min到30min。 从试验液体中取出试件,选择合适性质的,对试验材料没有影响的液体漂洗。 用滤纸或棉绒布擦干试件。 注:原文编号错误为“8.4.2”。

试件的尺寸和形状按GB/T328.5规定测定单位面积质量。 按GB/T328.5规定数量制备测定单位面积质量的试件。 若在暴露过程中要提高温度,制备额外的试件用于测定温度的任何影响,测定其他影响也需要额外 激量的试件。

按GB/T328.5测定每个试件的初始质量M,在试件质量大于或等于1g时,精确到0.001g。 5.3暴露

冲洗和擦干试件后,放人称量瓶,塞上塞子,测定试件质量M2,精确到0.001g。 若试验液体在环境温度下易挥发,则试件暴露于空气中的时间不超过30s,若试验称重后还要 (时间影响试验),立即将试件重放回试验液体,将容器放回所要求的环境。

从称量瓶中取出试件,放人鼓风烘箱中干燥,在规定的温度和规定的时间[通常(24土1)h、(50 土2)℃]下恒重。让试件冷却和恢复到第7章的条件,测定每个试件质量Ms,精确到0.001g。

测定尺寸变化的试件的尺寸和形状符合GB/T328.13。 按GB/T328.13制备规定的数量、尺寸的试件。 若在暴露过程中要提高温度,制备额外的试件用于了解温度的任何影响,了解其他影响也需要额外 量的试件。

标记和测量相互垂直的直径,用测径规,精确到0.1mm,记录平均值L1。 测量试件四个不同点的厚度,用厚度计,精确到0.01mm,记录平均值E 这些点应距试件边缘至少10mm。

8.6.2.2正方形试件

标记和测量试件四边的长度,用测径规,精确到0.1mm,记录平均值L1。 测量试件四个不同点的厚度,用厚度计,精确到0.01mm,记录平均值E 这些点应距试件边缘至少10mm。

按8.4的浸泡程序,浸试验试件在选定温度和周期的试验液体中。 8.6.4尺寸测量

8.6.4.1浸泡后立即测量(湿)

按8.6.2同样标记测量每个试件,同样的记录平均值L2和E2。 8.6.4.2在浸泡干燥后测册(干燥)

在鼓风烘箱中干燥试件,按规定的温度和时间[通常(24土1)h、(50土2)℃]恒重。让试件冷却 利第7章的条件,然后按8.6.2同样测量每个试件,同样的记录平均值L和E3。 外观变化测定

.4的浸泡程序,浸试验试件在选定温度和周期

若外观变化测定是本部分要求的试验的 检验每个试件,必要时用放大镜的方法, 为任何变化。 a)颜色(变化性质和变化是否一致); b) 1 不透明性; c)光泽或失去光泽。 若存在下面的影响也记录: d 裂纹或裂缝的产生; e) )气泡、凹陷和其他类似影响的产生; f)材料能容易地被擦除; g)外观发粘; h) 分层、翘曲或其他变形; i)部分分解。

若外观变化测定是本部分要求的试验的一种补充,按此程序规定进行试验。 检验每个试件,必要时用放大镜的方法,与未处理的试件进行比较,按表2使用的符号等级,记录外 观的任何变化。 a)颜色(变化性质和变化是否一致); b)不透明性; c)光泽或失去光泽。 若存在下面的影响也记录: d)裂纹或裂缝的产生; e)气泡、凹陷和其他类似影响的产生; f)材料能容易地被擦除; g)外观发粘; h)分层、翘曲或其他变形; i)部分分解。

下面要求的是用于屋面防水卷材的低温弯折性的可能变化。 若测定其他物理性能DB62/T 4128-2020标准下载,可参照此进行

用于测定低温弯折性的试件形状和尺寸符合GB/T328.15规定。 按照GB/T328.15规定数量制备试件和测定临界低温弯折温度。 根据规定的条件制备规定数量的试件和测定暴露后低温弯折性的变化。 若在暴露过程中要提高温度,制备额外的试件用于了解温度的任何影响,了解其他影响也需要额外 数量的试件。

8.8.4.1浸泡后立即测量(湿)

8.8.4.2浸泡干燥后测盘(干燥

在鼓风烘箱中干燥试件,按规定的温度和时间,若无任何规定时,在(24土1)h、(50土2)° 低温弯折性测定前,让试件冷却和恢复到第7章的条件,

9.1.2单位面积质量变化

每个试件,计算单位面积质量的增加或减少DB12/T 1096-2021标准下载,用毫克每平方厘米表示,用下面公式之一计算平均值: (M2一M)/A(潮湿)和(M一M)/A(干燥) 如9.1.1,M、M2M有相同的单位。 A是试件初始的整个面积,单位平方厘米

9.1.3质量变化百分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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