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 50376-2015 橡胶工厂节能设计规范.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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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 50376-2015 橡胶工厂节能设计规范.pdf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发布国家标准 《橡胶工厂节能设计规范》的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015年2月2日

本规范是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2012年工.程建设 国家标准制订、修订计划>的通知》(建标[2012205号)的要求DBJ43/T 334-2018 湖南省屋顶绿化技术规程,出 中国石油和化工勘察设计协会和中国化学工业桂林工程有限公司 会同有关单位,在原标准《橡胶工厂节能设计规范》(GB50376一 2006的基础上共同修订完成的。 本规范在编制过程中,编制组进行了广泛的调查研究,认真总 结了我国多年来橡胶上厂设计中节能方面的经验,结合国内外橡 胶工厂节能设计的先进技术和成熟理念。厂泛征求了国内橡胶行 业的工程设计、工程施工、科研和橡胶制品、轮胎生产单位的意见, 最后经审查定稿。 本规范共分12章和4个附录,主要技术内容包括:总则:术 语;基本规定;总图、建筑与建筑热1节能设计;工艺节能设计;电 力节能设计:给排水节能设计;供热节能设计;供暖、通风和空气调 节节能设计:动力与工业管道节能设计、自动控制节能设计及能源 计量等。 修订的主要技术内容:新增第三章“基本规定”第十二章“能 源计量”、附录D《节能专篇编写大纲》的设计规定;修订了三胶 综合能耗(吨标准煤/吨二胶、吨标准煤/吨轮胎)的规定;补充内 容:节能装备和节能材料选用要求,间冷开式循环冷却水系统的浓 缩倍数。对原规范的技术参数、术语、相关专业标准、条文说明等 进行了调整与修订。 本规范以黑体宁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规范山住房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 由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化工分会负责日常管理·山中国化学

11 月 自动控制节能设计 (18) 12 能源计·…· 附录A橡胶工业企业单位产品综合能耗览表(20) 附录B橡胶产品综合能耗计算方法 附录C气温影响可比修正系数F值.….… .(23) 附录D节能专篇编写大纲 (24) 本规范用词说明 · (26) 引引用标准名录 (27) 附·条文说明

1.0.1为了降低橡胶产品生产的综合能耗,提高设计质量,建设 节能型企业,促进橡胶工业可持续发展,制定本规范。 1.0.2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改建和扩建橡胶工厂工程项日的L业 建筑节能设计

1.0.3节能设计是各专业设计内容的重要组成部分。在设计中,

计宜进行多方案技术经济比较·选用节能效果好、技术可靠、经济 合理的方案,并应选用经生产实践证明行之有效的节能新上艺、新 技术、新设备和新产品

1.0.5工程设计中,综合能耗指标(吨标准煤/吨三胶、吨标准煤/ 吨轮胎)应按本规范附录入计算。二胶或轮胎应以合格品量计 算。综合能耗计算方法应符合本规范附录B的规定,各种能源折 算系数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综合能耗计算通则》GB/T2589的 有关规定。节能设计专篇应按本规范附录D编写。 1.0.6综合能耗计算结果应与同类企业进行比较。因不同地区 的气候条件不同而造成的差别,应根据地区类别选取气温影响可 比修正系数F值,气温影响可比修正系数F值应符合本规范附录 C的规定。 1.0.7橡胶工厂节能设计除应执行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 有关标准的规定

指橡胶产品生产过程中所消耗的能量

指橡胶产品生产过程中所消耗的能量。 ? 三胶naturerubber,syntheticrubberandreclaimedrubber 指天然橡胶、合成橡胶及再生胶

指天然橡胶、合成橡胶及再生胶

能对模具加热、加压,具有开模、合模等功能,用于硫化橡胶制 品的工艺过程

2.0.4低温炼胶工艺

胶进行白动降温剪切混炼、加硫混炼的炼胶工艺。 2.0.5橡胶产品三胶总综合能耗 totalconsumptionofnature rubber,syntheticrubber andreclaimedrubber products 指报告期内用三胶加工橡胶产品所消耗的能源总量。 2.0.6生产系统能耗energy consumptionofproductionsystem 指从烘胶开始,经炼胶、压延、挤出、成型、硫化等加工工艺全 过程所消耗的能源。 2.0.7辅助生产系统能耗 energyconsumptionofassistant produetionsystem 指原料助剂加工,供水、供电、供汽、压缩空气等部门所消耗的

2.0.5橡胶产品三胶总综合能耗

2.0.6生产系统能耗

指从烘胶开始,经炼胶、压延、挤出、成型、硫化等加工工 过程所消耗的能源。

productionsystem

指原料助剂加工,供水、供电、供汽、压缩空气等部门所消耗的 能源

2.0.8附属生产系统能耗

指机修、测试、计量、制冷等间接为生产服务的车间、科室所消 耗的能源。

2.0.9单位产品三胶综合能样

3.0.1橡胶工厂中炼胶及主要生产车间集中布置或采用联合 厂房的形式,炼胶车间应布置在厂区的下风向。动力站、空压站 制冷站、水泵站、锅炉房等公用工程设施宜靠近负荷中心。

1利用余热采暖的热媒参数可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2当有余热可供利用时,宜选择浪化锂吸收式冷水机组作为 区供冷系统的辅助冷源

3.0.8绝热才料应本着就地取材、施工方使的原则进行选择

? 绝热材料在介质平均温度(27~350)C时,导热系数不应 人于0.120W/(m·K):保冷材料在平均温度低于27C时,导热系

数不应大于0.064W/(m·K); 2密度不应大于300kg/m; 3耐热温度不应低于管道内介质的最高温度; 4应吸水性低,对金属腐蚀性小。

图、建筑与建筑热工节能设计

4.1.1橡胶工厂建筑群的总体布置,单体建筑的设计,宜利用冬 季口照并避开冬季主导风向,利用夏季自然通风。建筑的主朝向 宜选择本地区最佳朝向或接近最佳朝向。 4.1.2制冷站的位置应根据冷负荷的分布、所需能源(电源、热源 等)及冷却水系统位置确定。 4.1.3压缩空气站宜设计为独立建筑,也可与其他建筑(水泵站、 制冷站等)毗连;位置的选择宜接近负荷中心。 4.1.4严寒、寒冷地区炼胶车间、主要生产车间及辅助用房的建 筑体形系数不得超过0.4。 4.1.5建筑面积小于主厂房车间总面积5%的辅助用房,应同主 厂房一起进行节能设计。

4.2建筑外围护结构节能设计

4.2.1建筑气候分区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 准》GB50189中的分区规定

4.2.1建筑气候分区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

4.2.2围护结构传热系数限值应根据建筑物所处的建筑气候分

区来确定,建筑外围护结构的热工性能宜分别符合围护结构传热 系数推荐限值的规定,其中外墙的传热系数应包括结构性热桥在 内的平均值

4.2.5严寒地区建筑的外门应设门斗,寒冷地区建筑的外门宜设 门斗,建筑的外门窗应采取保温措施,并应对经常开关的外门部位 采取减少冷风渗透的措施;外门和外窗框靠墙体部位的缝隙应采 用高效保温隔热材料填充密实。

4.2.5严寒地区建筑的外门应设门斗,寒冷地区建筑的外门宜设

4.2.6外窗应具有良好的密闭性能。严寒地区工业厂房外窗的

气密性等级不应低于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外门窗气密、水密、抗风 压性能分级及检测方法》GB/T7106中规定的6级。寒冷地区外 窗的气密性等级不应低于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外门窗气密、水密 抗风压性能分级及检测方法》GB/T7106中规定的4级。

4.2.8橡胶工厂不宜采用玻璃幕墙

5.1.1炼胶工段应遵守减少混炼段数的原则,可采用变速混炼工 艺或低温炼胶工艺。 5.1.2在满足工艺要求的条件下,轮胎硫化可采用充氮硫化工艺 或变温等压硫化工艺

5.2工艺设备的选择及动力参数的确

5.2.1炼胶应根据产品品种和生产规模合理选择密炼机的机型 和规格,宜选用无级调速密炼机。 5.2.2在满足生产工艺要求的条件下,挤出类设备宜选用销钉式 冷喂料挤出机或复合挤出机。 5.2.3钢丝圈生产宜选用多1位钢丝圈挤出缠绕生产线。 5.2.4硫化工段应选用保温效果好、热效率高和能耗低的硫化设 备,热板护罩内径为1680mm以下规格的定型硫化机管采用热板 加热的形式

6.1供电系统及电压等级选择

6.1.1当供电电源有两个以上电压等级可供选择时,应进行综合 技术经济比较。在符合生产要求的基础上,宜选用电能损耗少的 电压等级方案。新建工厂不宜采用6kV作为厂区配电电压, 6.1.2变配电系统应减少变压器级数,缩短供电半径。 6.1.3输配电线路,应按经济电流密度校验导线截面。 6.1.4变电所的设计应根据用电负荷的特性和变化规律,选择和 配置变压器容量和台数。总降压变电站主变压器的负荷系数(负 荷率)宜在0.60~0.75之间,车间变电所变压器的负荷系数(负荷 率)宜在0.55~0.70之间

6.2.1配电变压器应选用节能型变压器。

6.2.2车间变电所及配电室应靠近大容量的用电设备或负荷中 心。对负荷较大的多跨大面积厂房,宜采用十式变压器的成套变 配电装置,并应按下列原则设计: 1电力供配电线路宜采用铜芯电线电缆和铜质母线; 2低压供配电线路半径不宜人于150m; 3同一区域的多台变压器之间应进行低压联络。 6.2.3整流所的位置应接近负荷中心。 6.2.4车间配电设备应采用高效电力整流设备,并根据负荷变化 情况,对电力整流设备运行效率进行测定,电力整流设备在额定负 荷状态时的转换效率不应低于下列指标: 1直流额定电压在100V以上为95%:

2直流额定电压在100V及以下为90%。 6.2.5三相配电干线的各相负荷宜分配平衡,最大相负荷不宜大 于三相负荷平均值的115%,最小相负荷不宜小于三相负荷平均 值的85%。

巨机锁定电压在 6.2.5三相配电干线的各相负荷宜分配平衡,最大相负荷不宜大 于三相负荷平均值的115%,最小相负荷不宜小于三相负荷平均 值的85%。 6.2.6对各车间变电所用电负荷应进行监测GB 55002-2021 建筑与市政工程抗震通用规范(带条文说明书签).pdf,无人值守的变配电 室宜采用低玉综合监测仪表。 6.2.7炼胶:、压延、挤出等高次谐波含量大的设备,宜采用谐波治 理装置。谐波限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电能质量公用电网谐 波》GB/T14549的有关规定

6.2.7炼胶:、压延、挤出等高次谐波含量大的设备,宜采用谐波治

6.3.1在提高自然功率因数的基础上,应在负荷侧装设集中或就

6.3.1在提高自然功率因数的基础上,应在负荷侧装设集中或就 地无功补偿装置,企业计费侧最大负荷时的功率因数不应低于

6.3.2单台100kW及以上感性负荷电动机在负荷较平稳时,宜

照明。 6.4.4厂区道路照明应分区多路集中控制灰土挤密桩 施工工艺标准,单个回路线路不宜过 长,应使三相负荷平衡。 6.4.5厂区道路照明的路灯应采用光电和时间控制。 6.4.6照明设备宜选用带补偿的照明器具,照明布置的灯具宜采 用节能控制,单相分支回路所接光源数不宜超过25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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