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22/T 5015-2019 再生骨料道路基层工程技术标准

DB22/T 5015-2019 再生骨料道路基层工程技术标准
仅供个人学习
反馈
标准编号:DB22/T 5015-2019
文件类型:.pdf
资源大小:746.8K
标准类别:交通标准
资源ID:203509
下载资源

DB22/T 5015-2019标准规范下载简介

DB22/T 5015-2019 再生骨料道路基层工程技术标准

3.0.1再生骨料应采用固定式或移动式破碎站生产,混合料应由搅 拌厂集中拌制。 3.0.2再生骨料不得含有有毒、有害及放射性物质, 3.0.3再生骨料道路基层不得暴露过冬。 3.0.4高填土路基、软土路基、旧路加宽路基,应在沉降值符合设 计规定且沉降稳定后,方可施工道路基层,

3.0.1再生骨料应采用固定式或移动式破碎站生产,混合料应由搅 拌厂集中拌制。 3.0.2再生骨料不得含有有毒、有害及放射性物质, 3.0.3再生骨料道路基层不得暴露过冬。 3.0.4高填土路基、软土路基、旧路加宽路基,应在沉降值符合设 计规定且沉降稳定后,方可施工道路基层,

注:城市主干路上基层与下基层压碎值不应大于30%;其他道路上基层压碎 值不应大于30%DBJ50/T-289-2018 雷达法检测混凝土结构质量技术标准,下基层压碎值不应大于35%

4.1.6再生粗骨料规格要求应符合表4.1.6的规定,

表4.1.6 再生粗骨料规格要求

4.1.7再生细骨料各项技术指标应符合表4.1.7的规定。

4.1.7再生细骨料各项技术指标应符合表4.1.7的规定。

表 4.1.7 再生细骨料技术要求

表 4.1.8 再生细骨料规格要求

4.1.9按照胶凝材料分为水泥稳定再生骨料混合料、石灰粉煤灰稳 定再生骨料混合料。 4.1.10水泥稳定再生骨料混合料级配组成应符合表4.1.10的规 定。

表4.1.10水泥稳定再生骨料混合料级配组成

圭、铝、镁氧化物含量之和大于5%的生石灰,有效钙加氧化镁含量指标, 等≥75%,II等≥70%,II等≥60%;未消化残渣含量指标均与镁质生 灰指标相同。

4.3.3磨细生石灰,可不经消解直接使用;块灰应在使用前2~3 天完成消解,未能消解的生石灰块应筛除,消解石灰的粒径不得大 于10mm。

4.3.4对储存较久或经过雨期的消解石灰应先经过试验,根据活性 氧化物的含量决定能否使用和使用方法

4.4.1粉煤灰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用于水泥和混凝土中的粉煤 灰》GB/T1596的规定。 4.4.2粉煤灰中的Si02、Al03和Fe203总量宜大于70%;在温度 为(950±25)℃时的烧失量宜小于或等于10%。 4.4.3当烧失量大于10%时,应经试验确认混合料强度符合要求 时,方可采用。

4.4.4细度应满足90%通过0.3mm筛孔,70%通过0.075

比表面积大于2500cm/g。

5.1.1城镇道路基层的设计,优先使用再生骨料。

5.1.1城镇道路基层的设计,优先使用再生骨料。 5.1.2再生骨料道路基层的组合设计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城镇道 路路面设计规范》CJJ169的规定。

5.2再生骨料混合料组成设计

水泥稳定再生骨料混合料的强度标准应符合表5.2.1的规

5.2.1水泥稳定再生骨料混合料的强度标准应符合表5.2.1

稳定再生骨料混合料的压实度与7d龄其

合成级配在相应的级配范围内。

5.3.1再生骨料道路基层厚度应按现行行业标准《城镇道路路面设 计规范》CJJ 169 执行。

5.4.1改建设计应按现行行业标准《城镇道路路面设计规范》CJ 169执行。

5.4.1改建设计位按现行1 169执行。 5.4.2改建设计应充分调查和分段评估既有路面状况,分析路面损 坏原因,提出针对性改建对策,经技术经济分析后,结合工程经验 确定适应预期交通荷载等级和使用性能要求的改建设计方案,

5.4.2改建设计应充分调查和分段评估既有路面状况,分

坏原因,提出针对性改建对策,经技术经济分析后,结合工程经验 确定适应预期交通荷载等级和使用性能要求的改建设计方案。

6.1.1根据道路等级的不同选择施工工艺,拌和工艺采用搅拌厂集 中拌制,摊铺工艺推荐采用摊铺机摊铺,对于边角部位施工,可采 用推土机摊铺、平地机整平的人工方式摊铺,并与主线同步碾压成 型。 6.1.2水泥稳定类材料应在冬期开始前15d完成施工,石灰稳定类 材料应在冬期开始前30d完成施工。 6.1.3再生骨料道路基层施工时,应注意气候变化,做好防雨准备 使混合料不受雨淋湿。降雨时应停止施工,对已经摊铺的混合料 应在混合料处于含水率充许范围内碾压密实。 6.1.4水泥稳定再生骨料混合料宜在2h之内完成碾压成型,应取 混合料的初凝时间与容许延迟时间较短的时间作为施工控制时间。 石灰粉煤灰再生骨料混合料宜在当天碾压完成。

6.1.1根据道路等级的不同选择施工工艺,拌和工艺采用搅拌厂集 中拌制,摊铺工艺推荐采用摊铺机摊铺,对于边角部位施工,可采 用推士机摊铺、平地机整平的人工方式摊铺,并与主线同步碾压成 型。 6.1.2水泥稳定类材料应在冬期开始前15d完成施工,石灰稳定类 材料应在冬期开始前30d完成施工。

使混合料不受雨淋湿。降雨时应停止施工,对已经摊铺的混合 应在混合料处于含水率允许范围内碾压密实

6.1.4水泥稳定再生骨料混合料宜在2h之内完成碾压成

混合料的初凝时间与容许延迟时间较短的时间作为施工控制时间。 石灰粉煤灰再生骨料混合料宜在当天碾压完成。 6.1.5压实度评价的标准密度以室内重型击实试验法确定

6.1.5压实度评价的标准密度以室内重型击实试验法确定。

6.2.1 再生骨料应采用固定式或移动式破碎站生产 6.2.2 破碎时应有防尘等措施。 6.2.3 破碎场地应进行硬化处理,并做好防雨和排水工作。 6.2.4 再生骨料应根据设计要求分级筛分、分级堆放。 6.2.5 再生骨料使用前,应进行相应的配合比设计和性能试验分 析,确定再生骨料的使用比例。

6.3.1混合料配合比应符合设计要求,计量准确:含水量应符合施 工要求,并搅拌均匀。 6.3.2搅拌厂应向现场提供产品合格证及水泥用量、石灰活性氧化 物含量、粒料级配、混合料配合比、R7强度标准值。 6.3.3在正式拌制混合料之前,应先调试所用的设备,使混合料的 级配组成和含水率达到配合比设计要求。原材料的颗粒组成发生变 化时,应重新调试设备。 6.3.4水、外加剂计量宜采用全自动电子称量法计量,也可采用流 量计方式计量。 6.3.5天气炎热或运距较远时,再生骨料混合料拌和时宜适当增加 含水率。 6.3.6再生骨料混合料运输应采取措施防止水分损失。混合料运输 应署盖、不得遗撒、扬尘

6.3.6再生骨料混合料运输应采取措施防止水分损失。混合料运输 应覆盖,不得遗撒、扬尘

6.4.1摊铺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应在垫层施工质量检测合格后,开始摊铺基层; 2再生骨料混合料宜采用机械摊铺: 3施工前应通过试验段确定压实系数: 4碾压成型后每层厚度宜不小于150mm,最大压实厚度宜不 大于200mm。具有足够的摊铺能力和压实功率时,可增加碾压厚 度,具体的摊铺厚度,应根据试验结果确定。大厚度的摊铺施工时 应增加相应的拌合能力: 5水泥稳定再生骨料混合料自搅拌至摊铺完成,不应超过 3h:

6摊铺中发生粗、细骨料离析时,应及时翻拌均匀; 7混合料摊铺时,应保持连续。对水泥稳定再生骨料混合料 因故中断时间大于2h时,应设置横向接缝: 8摊铺时宜避免纵向接缝,分两幅摊铺时,纵向接缝处应加 强碾压。存在纵向接缝时,纵缝应垂直相接,严禁斜接: 9混合料基层的接茬、养护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城镇道路 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CJJ1的规定。

6.4.2碾压应符合下列规定:

1水泥稳定再生骨料混合料应在水泥初凝前碾压完成;石灰 粉煤灰稳定再生骨料混合料应在当天碾压完成: 2应在含水量等于或略大于最佳含水量时进行碾压: 3初压时,碾速宜为20m/min~30m/min,混合料基层初步稳 定后,碾速宜为30m/min~40m/min; 4宜采用12t~18t压路机作初步稳定碾压,混合料初步稳定后 用大于18t的压路机碾压,压至表面平整、无明显轮迹,且达到要 求的压实度; 5当使用振动压路机时,应符合环境保护和周围建筑物及地 下管线、构筑物的安全要求; 6碾压过程中,压路机不得随意停放,应停放在已碾压完成 的路段

6.5.1再生骨料道路基层碾压完成并经压实度检查合格后,应及时 养生。

上层结构开始施工的前2d。

6.5.3养生可采取洒水养生、薄膜覆盖养生、土工布覆盖养生、铺

6.5.3养生可采取洒水养生、薄膜覆盖养生、土工布覆盖

设湿砂养生、草帘覆盖养生、洒铺乳化沥青养生等方式,宜结合工 程实际情况选择适宜的方式。

6.5.4养生期间应封闭交通,除洒水车和小型通勤车辆外禁止其他 车辆通行。

6.6.1再生骨料道路基层正式施工前宜建好施工便道或封闭交通。 6.6.2养生期间,小型车辆和洒水车的行驶速度应小于40km/h。 6.6.3再生骨料道路基层养生7d后,施工需要通行重型货车时 应有专人指挥,按规定的车道行驶,且车速应不大于30km/h。需 要车辆通行而无法安排施工便道时,限定载重车辆的轴载应不大于 13t。

7.3.1石灰粉煤灰稳定再生骨料供应商使用的石灰、粉煤

7.3.1石灰粉煤灰稳定再生骨料供应商使用的石灰、粉煤灰、骨料、 水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石灰、粉煤灰用量和集料应按配合比设计 控制准确。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供方执行国家现行材料检验试验标准,建设、施工 监理各方检查供方提供的合格证和检验报告。

7.3.2基层试件7d无侧限抗压强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表7.3.3石灰粉煤灰稳定再生骨料道路基层主控项目允许偏差表

7.3.4表面应平整、坚实、无粗细骨料集中现象,无明显轮迹、推 移、裂缝,接茬平顺,无贴皮、散料。 7.3.5石灰粉煤灰稳定再生骨料基层一般项目允许偏差应符合表 7.3.5的规定。

表7.3.5石灰粉煤灰稳定再生骨料道路基层一般项目允许偏差表

1为了便于在执行本标准条文时区别对待,对要求严格程度 不同的用词说明如下: 1)表示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 正面词采用“必须”,反面词采用“严禁”; 2)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 正面词采用“应”,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 3)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做的: 正面词采用“宜”,反面词采用“不宜”; 4)表示有选择,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这样做的,采用“可”。 2条文中指明应按照其他有关标准执行的写法为:“应符 合.的规定”或“应按.执行

吉林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

再生骨料道路基层工程技术标准

29 2术语和符号. ..30 3基本规定 .31 4材料. .32 4.1再生骨料, .32 5设计. ..33 5.2再生骨料混合料组成设计 .33 5.4改建设计, ..33 施工. ..34 6.1一般规定 .34 6.2再生骨料制备 .34 6.3拌和与运输 6.4摊铺与碾压 35

2.1.4为表述和应用上的方便,在对全部骨料理解为级配骨料的基 础上,标准明确了再生级配骨料概念,即掺用了再生骨料的级配骨 料。

是再生骨料与天然骨料按一定比例混合形成的集料。从实际出发 对再生骨料混合料所用全部骨料总体做出规定,对再生骨料、天然 骨料分别做出规定,更利于再生骨料混合料的质量控制,

3.0.3由于再生骨料吸水量大,混合料经冻融试验对比,冻融残留 强度值与普通混合料相同,易出现表面轻微脱落现象。在气候寒冷 地区严禁暴露过冬,以免经冻融后表面出现脱落现象。

4.1.5再生粗骨料和天然粗骨料相比,其表面特征有很

再生粗骨料表面包裹一定量的砂浆和水泥素浆(水泥石),其粘附 的多少取决于骨料破碎的工艺、设备和原生混凝土的强度等级。破 碎出来的再生粗骨料颗粒表面凸凹不平,非常粗糙,多孔隙、多棱 角。

GB/T 12085.7-2022 光学和光子学 环境试验方法 第7部分:滴水、淋雨.pdf5.2再生骨料混合料组成设计

5.4.2路面经过长期运营后,不同段落路况存在一定差异

.4.2路 士 定左升,改建放 计时需分段评价路况和拟定改建方案。由于路面改建工程影响因素 较多,尤其既有路面结构层性能评估和剩余寿命预估困难,改建设 计除依据必要的计算分析外,尚需注意结合工程经验确定改建方 案。

6.1.2再生骨料吸水率大,冬季气温较低,致使再生骨料混合料中 的自由水结冰、膨胀,当再生骨料混合料本身的强度不能抵抗水分 子结冰产生的膨胀力作用时,混合料易发生结构破坏。

6.2.1再生骨料的加工方法主要是将破碎、传送、筛分和清除杂质 的设备有机地组合在一起,共同完成破碎、筛分和去除杂质等工序, 最后得到符合质量要求的再生细骨料和再生粗骨料。大体可分为预 处理破碎阶段、强化处理阶段和筛分阶段。(1预处理阶段:除去 麦弃混凝土中的其他杂质,用颚式破碎机将混凝土块破碎成不大于 40mm粒径的骨料;2强化处理阶段:将骨料投入旋转的偏心简中 相互碰撞、摩擦,除去附着于骨料表面的硬化水泥浆;3筛分阶段: 将碾磨后的骨料筛分,除去水泥和砂浆等细小颗粒,最后得到的即 为高性能再生骨料。)

6.3.3拌和前,应对拌和设备调试、标定、校核,使水泥剂量、用 水量、级配均能符合要求。每天开始搅拌之后,出料时要取样检查 是否符合设计的配合比,进行正式生产之后,每1~2小时检查 次拌和情况,抽检其配比、含水量、水泥剂量是否发生变化。高温

作业时,早晚与中午的用水量要有区别,按温度变化及时调整。

6.4.1再生骨料混合料摊铺采用两台摊铺机梯队作业时,一前一后 应保证速度、摊铺厚度、松铺系数、路拱坡度、摊铺平整度及振动 锁率等一致生物安全实验室建筑技术规范,两机摊铺接缝平整,保证连续摊铺。合理选择摊铺机 的振幅和振动频率,振幅选择依据摊铺厚度和摊铺密实度确定,振 动频率主要影响混合料颗粒的重新排列,使混合料内摩擦力减少, 颗粒间易于压实。

振压不起浪、不推移。压实时,可以先稳压(遍数适中,压实度达 到90%)一开始轻振动碾压一再重振动碾压一→最后胶轮稳压,压至 无轮迹为止。碾压过程中初查压实度,不合格时继续碾压。碾压完 成后用灌砂法检测压实度。

©版权声明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