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32/T 2548-2013 悬索桥主缆除湿系统设计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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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编号:DB32/T 2548-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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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类别:交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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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32/T 2548-2013 标准规范下载简介

DB32/T 2548-2013 悬索桥主缆除湿系统设计规范

CodefordesignofDehumidificatiionSystem

forMainCables of Suspension Bridge

前言 范围 规范性引用文件 术语 3.1悬索桥suspension bridge 3.2主缆maincable. 3.3除湿dehumidification. 3.4防护系统protectionsystem, 3.5送气夹airscoopshel1 3.6排气夹exhaustshell 3.7送气长度deliverylength 3.8泄漏率leakagerate 3.9空隙率voidsratio 3.10存水量savewaterratio 3.11干燥时间dryingtime 一般规定... 除湿工艺及设计参数 设备选择与布置 监测与控制. 7.1一般要求 7.2传感器和执行器 7.3除湿及送风系统的监测与控制 防雷与接地,

前言 范围 规范性引用文件 术语 3.1悬索桥suspensionbridge 3.2主缆maincable. 3.3除湿dehumidification. 3.4防护系统protectionsystem 3.5送气夹airscoopshel1 3.6排气夹exhaustshell 3.7送气长度deliverylength 3.8泄漏率leakagerate 3.9空隙率voidsratio 3.10存水量savewaterratio 3.11干燥时间dryingtime 一般规定... 除湿工艺及设计参数 设备选择与布置 监测与控制. 7.1一般要求 7.2传感器和执行器 7.3除湿及送风系统的监测与控制 :防雷与接地

AQ/T 3057-2019 陆上油气管道建设项目安全评价导则悬索桥主缆除湿系统设计规范

本标准规定了悬索桥主缆除湿系统的术语和定义、一般规定、除湿工艺与参数、设备选择与布置 监测与控制、防雷与接地的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新建悬索桥的主缆除湿系统设计,既有悬索桥新增主缆除湿系统设计可参照执行

主缆的气密性指标,泄漏率是指单位时间单位长度内通过主缆密封和敛缝泄漏的空气量 比值。

和运行能耗。 4.2主缆除湿系统应保证主缆内部的湿度不大于55%以满足防腐蚀的需要。 4.3除湿系统设计中应考虑消声与隔振,并进行相应设计。 4.4在主缆除湿系统设计中,应预留设备、管道及配件所必须的安装、操作和维修的空间,或在主体 设计中预留安装和维修用的孔洞。对于大型设备及管道应设置运输通道和起吊设施。

5.1主缆除湿系统应使包含锚室、散索鞍、主鞍在内的全部主缆处于一个相对封闭、干燥的环境中GB/T 51373-2019 兵器工业环境保护工程设计标准, 避免主缆钢丝锈蚀。 5.2主缆除湿系统设计应遵循空气过滤→空气除湿→干空气加压→冷却→送气→主缆内除湿→排气的 基本工艺路线。 5.3主缆靠近跨中的区段含水量较大,含水率宜按主缆空隙的7.5%计算,其余位置宜按5%计算。 5.4主缆的泄漏率宜取为5%0。 5.5送气夹入口的空气压力不宜大于3000Pa。 5.6送气长度应根据干空气从送气夹流入主缆到排气夹流出的过程中,受到的流动阻力和送气夹入口 压力经计算确定。 5.7干燥时间宜取12个月。 5.8送气流量应根据送气长度、主缆存水量、主缆泄漏率和除湿机组的除湿效率计算

除湿机的选择应按下列原则确定:

送气加压风机的选择应按下列原则确定: a)采用定转速加压风机时,加压风机的压力应在计算系统压力损失上附加10%~15%; 采用变频调速时,加压风机的压力应以计算系统总压力损失作为额定压力,电动机的功率应在 计算值上附加15%~20%; 设计工况下,加压风机效率不应低于其最高效率的90%; d)加压风机的类型应针对系统的特点,结合加压风机的性能曲线和特性而确定

消声器的选择应按下列原则确定: a)按风机的噪声及频谱特性噪声允许标准确定的所需消声量,即所选消声器的消声性能与需要消 声量相适应; b 所选消声器的压力损失应与管道系统所允许的压力损失相适应; c) 消声器的气流再生噪声应与声源及消声性能相适应,使消声器的消声性能得到充分发挥; d)消声器的外形尺寸及长度与实际可供安装的位置相适应; e) 所选消声器应满足防火、防潮、防尘、防腐等工艺条件。

冷却器的选择应按下列原则确定: a)冷却器通过热交换器出口处高温空气和大气的热交换把空气温度降为60℃或更低 b)传热效果好;结构简单;清洗方便。 6.6沿主缆敷设的送气管道宜采用增强热塑性塑料管并具有良好的耐久性与耐候性。 6.7风管与加压风机等振动设备的连接处,应装设柔性接头,其长度宜为150~300mm 6.8消声器应尽可能设置在气流比较稳定的管道段;安装方向必须正确,单独设置支吊架。

7.1.1主缆除湿系统应设置监测与控制系统,监测与控制内容一般包括参数检测、参数与设 备状态显示、自动调节与控制、工况自动转换、设备联锁与自动保护、能量计量以及中央监控 与管理等。 7.1.2设备设置联动、联锁等保护措施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a)当采用集中监控系统时,联动、联锁等保护措施应由集中监控系统实现; b)当采用就地自动控制系统时,联动、联锁等保护措施,应为自控系统的一部分或独立设置。 7.1.3主缆除湿系统有代表性的参数,室内应在便于观察的地点设置就地检测仪表,室外宜 在便于观察的地点设置便于连接就地检测仪表的装置。 7.1.4采用集中监控系统控制的动力设备,应设就地手动控制装置,并通过远动/手动转换开 关实现远动与就地手动控制的转换;远动/手动转换开关的状态应为集中监控系统的输人参数 之一。 7.1.5主缆除湿系统的耗电量应计量。除湿机的耗电量宜单独计量。 7.1.6中央级监控管理系统应符合下列要求: a 应能以与现场测量仪表相同的时间间隔与测量精度连续记录、显示各系统运行参数和设备状 态。其存储介质和数据库应能保证记录连续两年以上的运行参数 b)应能计算和定期统计系统的能量消耗、各台设备连续和累计运行时间; c)应能改变各控制器的设定值,并依据节能控制程序自动进行系统或设备的启停; d)应设立权限控制等安全机制,并宜设置可与其它弱电系统数据共享的集成接口:

a)应能以与现场测量仪表相同的时间间隔与测量精度连续记录、显示各系统运行参数和设 态。其存储介质和数据库应能保证记录连续两年以上的运行参数; b)应能计算和定期统计系统的能量消耗、各台设备连续和累计运行时间; c)应能改变各控制器的设定值,并依据节能控制程序自动进行系统或设备的启停; d)应设立权限控制等安全机制,并宜设置可与其它弱电系统数据共享的集成接口:

e)应有参数越线报警、事故报警及报警记录功能DB33T 2011-2016 公共图书馆服务规范,并宜设有系统或设备故障诊断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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