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31/T 784-2014 快硬性道路基层混合料(FRRM)应用技术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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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编号:DB31/T 784-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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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类别:交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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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31/T 784-2014 标准规范下载简介

DB31/T 784-2014 快硬性道路基层混合料(FRRM)应用技术规范

快硬性道路基层混合料(FRRM)

Technical specification for application of fast rigid roadbase mixtur

CECS 462-2017-T 健康住宅评价标准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发布

本标准按照GB/T1.1一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提出。 本标准由上海市建材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上海市建筑科学研究院、上海雅乐市政实业有限公司。 本标准参与起草单位:上海建工材料工程有限公司、上海林同炎李国豪土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上 海宝冶钢渣综合开发实业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季阳郑德康、吴德龙、陆静蝶、金强、金海明周保卫、主晓华

DB31/T7842014

快硬性道路基层混合料(FRRM)

本标准主要适用于在 性道路基层混合料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175通用硅酸盐水泥 GB/T176水泥化学分析方法 GB/T1345水泥细度检验方法筛析法 GB/T1596用于水泥和混凝土中的粉煤灰 GB8076混凝土外加剂 GB/T14684建设用砂 GB/T14685 建设用卵石、碎石 GB/T18046 用于水泥和混凝土中的粒化高炉矿渣粉 GB/T20491 用于水泥和混凝土中的钢渣粉 GB/T25177 混凝土用再生粗骨料 GB/T50080 普通混凝土拌合物性能试验方法标准 GB/T50081 普通混凝土力学性能试验方法标准 GB50119 混凝土外加剂应用技术规范 GB50204 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CJ37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 CJ169城镇道路路面设计规范 DL/T5330水工混凝土配合比设计规程 JGJ63混凝土用水标准(附条文说明) JTGE51公路工程无机结合料稳定材料试验规程 JTGE60公路路基路面现场测试规程 SL352水工混凝土试验规程(附条文说明) YB/T140钢渣化学分析方法 DB31/T514月 用于建筑材料中的烟气脱硫石膏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一种以水泥、矿渣粉、钢渣粉和脱硫石音为胶凝材料,以碎石、再生粗骨料和天然砂为骨料,掺加 成等于5%的外加剂,按一定比例配制,在集中搅拌站生产制备,3d抗压强度超过5.0MPa,可用于 基层的干硬性混合料,简称FRRM。

FRRM基层fastrigidmixture roadbase

一种以FRRM为路面基层材料,采用振动碾压工艺进行施工,养护大于或等于3d即可满足 求的道路基层

应采用符合GB175规定的普通硅酸盐水泥,强度等级为42.5或以上等级。 当水泥出厂超过3个月时,应进行复验,并按复验结果使用。水泥复验项目及复验批量的划分应 50204的规定执行。

4.1.2粒化高炉矿渣粉

粒化高炉矿渣粉应符合GB/T18046的规定,级别为S95或以上。 粒化高炉矿渣粉应按GB/T18046的规定进行复验,

渣粉应符合表1的规定

表1用于FRRM的钢渣粉技术要求

脱硫石膏应符合DB31/T514的规定,等级为Ⅱ级或以上

碎石应符合GB/T14685的规定,压碎指标应≤30%,颗粒级配宜为5~40连续粒级。 率石应按GB/T14685规定进行复验。对连续供应、质量稳定的碎石,允许1周检验1次。

天然砂应符合GB/T14684的规定,细度模数宜为2.3~3.0,颗粒级配宜符合2区,含水率应 6%。 天然砂应按GB/T14684规定进行复验。对连续供应质量稳定的天然砂,允许1周检验1次,

再生粗骨料应符合GB/T25177的规定,压碎指标应≤30%,颗粒级配宜为531.5连续粒级 再生粗骨料应按GB/T25177的规定进行复验

外加剂应符合GB8076的规定。 对进场外加剂应按批进行复验,复验项目应符合GB50119的规定,复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NB/T 35111-2018 水电工程渣场设计规范拌合用水应符合IGI63的规定。

4.2.1FRRM的胶凝材料总量宜小于或等于220kg/m²,水泥用量宜小于或等于110kg/m。 4.2.2在FRRM的胶凝材料中,钢渣粉的比例宜小于或等于30%,脱硫石膏的比例宜小于或等于8% 4.2.3外加剂的掺量宜小于或等于5%,具体掺量应按供货单位推荐掺量、施工条件等因素通过试验 确定。 4.2.4在FRRM的骨料中,再生粗肾料取代碎石的取代率宜小于或等于50%。 4.2.5当气温大于或等于35℃时,应掺加外加剂用以调整其凝结时间,初凝时间应大于或等于3h,终 凝时间应大于或等于6h。 4.2.6FRRM的配合比设计应符合DL/T5330的规定。可参考表2并通过试配与调整,确定施工配 合比。

表2FRRM的参考配合比

FRRM的技术指标应符合表3的规定

JGJ/T 474-2019 住房公积金资金管理业务标准DB31/T784—2014

表3FRRM的技术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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